粗钢, 生产工序, 能源消耗, 限额, GB21256-2007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

添加时间:2023/9/18 15:00:21 阅读次数:

粗钢是钢铁生产的原始产品,其生产需要经过多个工序。为了控制粗钢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国家颁布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标准。

标准规定

GB21256-2007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的主要工序(炼铁、转炉、电炉、连铸)在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时所允许使用的最大能源。具体数据如下表:

工序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炼铁 ≤6900千焦/千克钢
转炉 ≤6000千焦/千克钢
电炉 ≤5500千焦/千克钢
连铸 ≤50千焦/千克钢

根据这些限额,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能源节约措施并进行生产。

能源消耗情况分析

粗钢生产中的能源消耗主要包括原料预处理、高炉煤气利用、转炉和电炉操作、连铸结晶器冷却等多个环节。现代钢铁企业通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通过加强节能措施来减少能源消耗。

此外,还需要加强管理,优化生产计划,避免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对于能源消耗较大的生产单元,必须实行全过程的能源管理。要注重对能源消耗的监控和分析,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从而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

GB21256-2007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企业应该在生产中积极贯彻执行这些限额,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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