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 镉, 陶瓷制品, 溶出量, GB12651-2003

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12651-2003解读

添加时间:2023/11/9 19:46:43 阅读次数:

陶瓷制品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碗、盘、杯子等。但是,由于陶瓷制品的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的污染及添加剂,因此可能会产生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铅、镉等重金属元素。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规标准来规范陶瓷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其中,关于陶瓷制品中铅、镉元素溶出量的标准,主要是《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卫生标准》(GB12651-2003)。该标准旨在规定陶瓷制品中铅、镉的溶出量允许极限,以保障消费者健康。

根据GB12651-2003标准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陶瓷制品,其铅、镉元素溶出量的允许极限是不同的。例如:

  • 餐具中铅元素溶出量的允许极限是7mg/L
  • 茶具中铅元素溶出量的允许极限是2mg/L
  • 花瓶、装饰盘等装饰类陶瓷制品中铅元素溶出量的允许极限是0.5mg/L

此外,GB12651-2003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要求。如检测时需要选择适当的试剂及仪器,并符合特定的实验条件;同时,不同类型的陶瓷制品还有不同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要求,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总之,GB12651-2003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陶瓷制品的生产和使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消费者在购买陶瓷制品时,可以通过查看产品的相关标识或者向销售人员咨询,了解该产品是否符合GB12651-2003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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