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GB/T13379-1992
视觉工效学原则在室内工作系统照明中的应用
添加时间:2023/9/24 16:09:05 阅读次数:
视觉工效学是一门关注人眼与环境之间交互关系的学科,其中包括人眼解剖生理、光学物理、心理学等众多方面。在室内工作系统照明中,视觉工效学原则的应用可以提高工作场所的舒适度和工作效率,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
GB/T13379-1992标准是我国推广应用最广泛的室内工作系统照明标准,其中涵盖了诸多视觉工效学原则。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些原则在照明设计中的应用。
1. 照度水平
照度指照射在某一表面上的光通量密度,是照明设计的重要参数之一。根据GB/T13379-1992标准的要求,各类室内工作场所的照度水平都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办公室的一般视力任务区域应当满足500lx的照度要求。
2. 光色质量
光色是指人眼感受到的光的颜色,也是设计照明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GB/T13379-1992标准规定,不同的工作环境需要选择相应的光源色温和显色指数,以保证照明质量的同时满足使用需求。
3. 光源亮度
光源亮度是指单位面积上光源发出的光通量,也是影响视觉效果的重要参数之一。在GB/T13379-1992标准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工作环境,光源亮度也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对于阅读、写字等接近视力任务的环境,光源亮度应当控制在2000cd/m²以下。
4. 照明均匀性
照明均匀性是指照射到同一表面上的光线分布是否均匀,也是决定照明舒适度和视觉效果的重要参数之一。GB/T13379-1992标准规定,不同类型的工作环境对于照明均匀性也有具体的要求,例如阅读、写字等接近视力任务的环境中,照度差异应当控制在30%以内。
5. 反射光
反射光是指光线在被物体表面反射后,照射到其他物体上的光线。对于室内工作系统照明来说,反射光的存在会影响人眼的视觉效果和舒适度。GB/T13379-1992标准规定,在设计照明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表面材料反射率,以减小反射光的影响。
6. 非视觉因素
除了上述视觉工效学原则外,还有一些非视觉因素也需要考虑。例如照明的噪声、闪烁等因素会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GB/T13379-1992标准中也对这些非视觉因素进行了规定。
通过以上对GB/T13379-1992标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照明设计中的视觉工效学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充分考虑这些原则,才能够设计出符合使用需求、舒适度和效率兼备的室内工作系统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