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GB/T13379-1992

视觉工效学原则在室内工作系统照明中的应用

添加时间:2023/9/24 16:09:05 阅读次数:

视觉工效学是一门关注人眼与环境之间交互关系的学科,其中包括人眼解剖生理、光学物理、心理学等众多方面。在室内工作系统照明中,视觉工效学原则的应用可以提高工作场所的舒适度和工作效率,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

GB/T13379-1992标准是我国推广应用最广泛的室内工作系统照明标准,其中涵盖了诸多视觉工效学原则。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些原则在照明设计中的应用。

1. 照度水平

照度指照射在某一表面上的光通量密度,是照明设计的重要参数之一。根据GB/T13379-1992标准的要求,各类室内工作场所的照度水平都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办公室的一般视力任务区域应当满足500lx的照度要求。

2. 光色质量

光色是指人眼感受到的光的颜色,也是设计照明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GB/T13379-1992标准规定,不同的工作环境需要选择相应的光源色温和显色指数,以保证照明质量的同时满足使用需求。

3. 光源亮度

光源亮度是指单位面积上光源发出的光通量,也是影响视觉效果的重要参数之一。在GB/T13379-1992标准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工作环境,光源亮度也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对于阅读、写字等接近视力任务的环境,光源亮度应当控制在2000cd/m²以下。

4. 照明均匀性

照明均匀性是指照射到同一表面上的光线分布是否均匀,也是决定照明舒适度和视觉效果的重要参数之一。GB/T13379-1992标准规定,不同类型的工作环境对于照明均匀性也有具体的要求,例如阅读、写字等接近视力任务的环境中,照度差异应当控制在30%以内。

5. 反射光

反射光是指光线在被物体表面反射后,照射到其他物体上的光线。对于室内工作系统照明来说,反射光的存在会影响人眼的视觉效果和舒适度。GB/T13379-1992标准规定,在设计照明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表面材料反射率,以减小反射光的影响。

6. 非视觉因素

除了上述视觉工效学原则外,还有一些非视觉因素也需要考虑。例如照明的噪声、闪烁等因素会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GB/T13379-1992标准中也对这些非视觉因素进行了规定。

通过以上对GB/T13379-1992标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照明设计中的视觉工效学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充分考虑这些原则,才能够设计出符合使用需求、舒适度和效率兼备的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总之,视觉工效学原则在室内工作系统照明中的应用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对相关从业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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