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 人造革, 有害物质, 限量标准, GB21550-2008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GB21550-2008
添加时间:2023/10/13 18:49:05 阅读次数:
本文介绍了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GB21550-2008的内容,这是一项针对人造革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1. 引言
聚氯乙烯人造革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鞋子、箱包、汽车内饰等领域的合成材料。但在其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有害物质,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风险。为了保证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的安全性,国家颁布了《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21550-2008),并对其中规定的有害物质进行了详细说明。2.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GB21550-2008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中以下有害物质的限量:- 铅:不得超过90mg/kg;
- 六价铬:不得超过3mg/kg;
- 苯并(a)芘:不得超过5μg/kg;
- 醛:不得超过100mg/kg。
3. 检测方法
GB21550-2008标准中指定了以下检测方法用于测定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 铅: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AAS)。
- 六价铬:采用亚硫酸钠还原电位滴定法。
- 苯并(a)芘: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 醛: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或紫外分光光度法(UV)。
4. 结论
GB21550-2008标准的制定,对保障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在生产过程中,厂家应当严格执行该标准,并通过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有害物质限量。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时应当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以保证自身健康安全。5. 参考文献
- 国家质检总局. GB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S].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1911-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S].
- 李亚兰,彭威. 聚氯乙烯人造革中苯并(a)芘的测定[J].安徽化工,2011(02):81-82.
6. 结论
GB21550-2008标准的制定,为保障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的安全性提供了科学依据。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消费者在购买聚氯乙烯人造革产品时也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以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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