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 货舱, 封闭舱, 缺氧危险, 安全规程, GB16993-1997

防止船舶货舱及封闭舱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6993-1997

添加时间:2023/10/22 9:05:39 阅读次数:

一、安全规程概述

1.船舶货舱及封闭舱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

2.进入船舶货舱及封闭舱前,必须先对其进行检测,并达到安全要求后才能进行作业;

3.作业期间应当定期检测空气中氧气含量,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4.作业结束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舱室;

5.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确保无遗留物及设备损坏。

二、防止缺氧危险的具体作业措施

1.在进入船舶货舱及封闭舱前,应当对其进行充分通风,并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检测空气成分;

2.如果发现舱室内氧气含量不足,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进行充分通风;

3.在进行热作业时,应当对船舶货舱及封闭舱内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在进行喷漆等有机溶剂作业时,应当注意使用低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并维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5.在进入舱室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等,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快速脱离危险区域。

三、作业安全要求

1.所有从事船舶货舱及封闭舱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2.在作业前,必须对舱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并达到安全要求后才能进入;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4.在作业期间,必须定期检测空气中氧气含量,并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5.如果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6.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和检查,确保无遗留物及设备损坏。

通过以上安全规程和具体作业措施的执行,能够有效地防止船舶货舱及封闭舱缺氧危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在实际作业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件。

总之,对于船舶货舱及封闭舱作业来说,防止缺氧危险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安全工作。遵循GB16993-1997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规程,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和安全要求,能够有效地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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