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抗抗
yl9193永利集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yl9193永利集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yl9193永利集团社会主义民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牟修新
烟台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
摘要:数智技术是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要素为基础的新质生产力,实现了技术革命与政治革新融合互动的新飞跃。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提升民主效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有效互动,数智助力选举;深化协商民主,凝聚多元共识;数据收集民意,推动民主决策;优化民主管理,提升制度效能;增强透明监督,防治权力腐败。同时,以数智技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也面临可能的风险挑战,主要体现为技术应用层面的风险、治理效能层面的困境、社会公平层面的挑战、伦理与制度层面的冲突。针对这些风险挑战,须从四个方面协同应对:一是技术优化,建立数据共享与隐私安全保护体系;二是机制保障,发挥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协同民主效应;三是数字参与,弥合数字鸿沟和促进公众平等参与;四是伦理建设,推动技术向善与民主价值的深度耦合,确保数智技术之“智”始终服务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当家作主之“质”。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数智技术;数智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使“数字中国”这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深刻呈现出来。20世纪中期,以电子计算机的诞生和应用为标志,人类逐步进入信息化时代。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要素为基础的数智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人类进入数智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客观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时代机遇,不仅立足中国实际,强调以建设数字中国为基础,广泛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为引擎,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而且面向世界提倡“强化数智赋能,塑造亚太创新发展新优势”,科学展现出数智技术赋能社会各领域发展的重大价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七个聚焦”之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如何借助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核心要素的数智技术优势,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新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使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当前的重大战略任务。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实现了重大创新,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其中,将中国式现代化的数字文明构建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研究相结合,把握数智技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价值并预防潜在的风险,成为新时代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研究议题。目前,以“数智技术”的新概念新内涵探讨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较少,但对于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关系的研究则较为丰富。数字技术作为数智技术形成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样态,对于我们把握数智技术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系具有重要价值。总体来看,当前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字技术助力民主进程。高奇琦从民主主体维度提出数字技术可以降低公众政治参与的成本,同时,其内在蕴含的沉浸式体验特质,可以便捷公民的亲近性互动,从而使得公众对政治参与的兴趣大大增强。詹国辉以“码上商量”的生动实践,提出数字技术搭建起了政治协商“到位而不越位”的新平台。岳奎、曲秀玲立足人大、政协、社区等空间载体,提出数字技术能够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空间载体的数字化提质升级。秦国民、杜奕兵从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数字技术之间的深度耦合和嵌入出发,认为数字技术自身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于秋颖依据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与数字技术“跨领域、跨时空、跨层级和跨部门”的特点相吻合,认为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时空协同、系统联动、高效运行和智慧监管的独特优势。
二是数字技术带来民主风险。胡剑、贾丽红具体分析了数字化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存在的数字信息形态异化、数字资源分布不均、数字权力过于集中、数字技术渐成壁垒等潜在风险。张等文、樊倩倩则提出在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会产生民主运行的“圈层化”困境、“民主遗民”现象、民主行为“伦理缺位”以及“指尖上的形式民主”等风险。段治文、郑珺提出数字时代暴露出数字技术的滥用掣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实现、数字利维坦的宰制造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制约、数字鸿沟的形成阻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运转等潜在隐忧和风险。
三是数智技术赋能协商民主。张露露从数智协商民主的基层创新实践出发,提出协商民主无法完全脱离实体空间而在纯粹的数字场域完成人的全部社会实践活动,只有推动数智协商民主与传统协商民主的优势互补和复合式发展,才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加稳健地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翟翌、刘杰针对数字技术应用对民主价值的冲击,提出应始终坚持以价值逻辑引领技术逻辑,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协调。郭一宁从数智协商民主的建构与发展的具体进程出发,提出需要及时回应数智技术带来的风险挑战,加强数智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数智协商民主的配套体系,面向社会培养数智协商能力与协商文化。陈亮则从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理路出发,提出数字技术主要通过民主素养赋能、民主渠道赋能、民主流程赋能、民主制度赋能四大作用机理,实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赋能。张明军、李天云立足开创数字时代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高度,提出应以价值引导、政党推动、制度调适、堕距弥合、典型示范有效推动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康可持续发展。王永香、王心渝基于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数智协商民主的发展环境的把握,提出坚持人民立场,完善数智协商民主发展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强化技术赋能,加快数智协商民主发展的应用创新与人才培养;弥合数字鸿沟,培育数智协商民主发展的主体素养与数智技能;规避异化风险,强化数智协商民主发展的技术规制与算法透明等数智协商民主的推进策略。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学界普遍认同数字技术作为推动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的价值,强调必须客观正视数字技术可能带来的数字霸权风险。同时,已有学者从数字技术与智能技术相统一的数智技术维度展开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但成果较少,需进一步系统性研究。因此,本文试图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系统探究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契机、风险挑战与优化路径,推进数智技术从技术应用领域扩展至民主实践领域,并针对可能面临的风险挑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
二、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机遇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作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形式,人民全过程参与其中是其鲜明特征,人民意志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做出反馈是其必然要求。数智技术快速发展,为“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有效支持。
(一)促进有效互动,数智助力选举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方兴未艾,大幅提升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我国不断“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历史进程,使得作为新质生产力重要内容的数智技术已广泛应用于人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深刻变革着人民的政治实践的参与形式。
民主选举作为中国人民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构成社会主义民主选举的基本内涵。因此,民主选举的关键环节就是实现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之间的有效互动,使被选举人的能力素质得到充分展现,从而实现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的全面了解。在传统的民主选举过程中,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的互动关系难以真正形成:一方面,被选举人难以通过有效的渠道向选举人展示自己的主张;另一方面,选举人也缺乏有效的途径获得对被选举人的充分考察,从而影响选举的有效性。
数智技术的发展为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的有效互动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通过数智技术平台,选举人能够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参与选举过程,并将自身的问题实时传递给被选举人,被选举人则可以实时获得并回答选举人的问题,解释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计划与实践。在这一过程中,数智技术还能通过智能化编码实现同类问题的自动回复,进一步实现选举人问题和被选举人答案的有效连接,构建起真实有效的选举关系。此外,区块链技术确保选民身份认证与投票结果的可追溯性,降低组织成本并提升公信力。显然,数智技术在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互动关系中的应用,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民主选举的要求,不仅为民主选举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也为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数智技术能够拓展民主参与渠道,有效提升公众参与民主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将民主的全过程覆盖推向新的高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将更加深入、广泛和高效。
(二)深化协商民主,凝聚多元共识
民主协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它强调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达成共识。数智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可以对人民意志进行高效精确的分析,能够为协商民主凝聚共识提供客观依据,在深化协商民主、凝聚多元共识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恩格斯在谈到人民创造历史时,阐明了个人之间意志的差异性:“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一科学观点,既鲜明呈现了每个人都具有基于自身特殊生活的独特意志,同时,又隐含着个人生活条件普遍性发展必然带来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内容不断扩大。因此,民主协商的基础环节,就是正视个人意志的独特性并尽可能将其合理诉求纳入民主过程,以动态把握人民意志一致性内容并实现科学集中,从而在整合人民意志基础上画出最大同心圆,推进民主协商的进程。“面对新形势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有效的协商民主实践,不能囿于程序性设计,而必须回应如何推进开放式决策的问题,并不断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因而,全面统计个人意志的充分表达所产生的海量数据,并实时把握人民意志的变化,构成民主协商客观性和时效性的两个基本前提。数智技术以数据大模型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收集、分析,无疑在民主协商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概言之,数智技术通过大数据收集与分析人民意志,并实时监测人民意志的动态变化,为民主协商提供着客观有效的民意变化情况,从而为民主协商的科学进行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三)数据收集民意,推动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数智技术使人民群众之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即时性互动成为现实,为人民智慧在更广泛的社会决策层面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中提升民主决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注重吸收人民智慧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相统一,形成了“人民至上”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揭示了人民处在实践的最前沿,对实际情况有着最直观、最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往往能够直接反映问题的本质与关键,必须“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呈现了凝聚人民智慧实现民主决策的科学路径。在以往凝聚人民智慧实现民主决策的实践中,人大“开门立法”、政府“开门问策”、广大群众参与基层决策,既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又以决策科学性的提升充分证明纳入人民智慧的重要性。进入新时代,数智技术使人民群众之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为人民充分发挥自身智慧和建言献策提供了现实条件,为政府充分吸纳人民建议提供了宝贵契机,有力推进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重大决策时的民主决策进程。通过大数据收集民意、汇集民意,不仅有效避免了主观臆断和盲目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而且通过深度挖掘和分析数据,可以更准确地了解问题本质和趋势,提升决策的精准性。
(四)优化民主管理,提升制度效能
民主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民主管理的核心在于通过广泛吸纳民意、充分发扬民主,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民主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组织或社会中,通过制度化的安排,确保所有成员能够平等地参与决策、监督和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共同目标和公共利益最大化。在传统管理模式下,个人在参与民主管理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一是信息获取的困难。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是做出客观判断的基础,个人获取信息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精力成本,是导致参与意愿降低的重要因素。二是个人主观愿望的影响。从以往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利益的对立与冲突,往往使个人更倾向于支持与自我价值实现和利益获取更相符合的观点及政策,从而削弱民主管理的科学性。三是社会压力的制约。在参与民主管理时,被认同和接受的需要,往往使个人做出更容易受到周围人认可的行为和选择。数智技术的发展,无疑为解决这些困难提供了有效路径。智能客户端及网络通信的普及,将个人跨时空联系起来,不仅使个人之间能够在获取全面信息基础上形成共识,而且线上匿名投票等形式亦避免了群体压力。此外,数智技术的优越信息处理能力,将公众需求与社会动态、历史数据和当前形势综合起来进行统计、预测、评估,使决策者能够获取实时的、科学的数据信息和决策建议,使民主管理真正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质言之,人工智能在提升民主管理公正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优化信息收集与处理机制、增强决策支持能力和提升公众参与度等形式,为民主管理的公正化进程提供重要支持。
(五)增强透明监督,防治权力腐败
民主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人工智能对于民主过程的实时监测,能够为人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监督渠道和方式,有利于构建更加公正、开放、高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是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在“窑洞对”中谈到社会主义国家摆脱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就是让人民监督政府。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民主监督在充分发挥作用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从民主全链条来看,监督结果往往需要经过调查、取证等环节,面临反馈不及时、不全面的难题,导致公众难以对监督效果进行有效评估;从民主全环节来看,部分决策过程不公开,公众难以了解监督的实际情况;从民主全覆盖来看,部分监督主体可能因利益关联、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难以保持客观公正。这些问题容易导致公众对民主监督的信任度降低,使监督效能受限。因此,增强民主监督的透明度,应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数智技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民主监督内容的收集、分析、公开的效率,通过在线监督平台让人民实时了解监督进展和结果,以及通过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全程留痕的特点确保民主监督过程中的信息真实可靠,有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民主监督的透明性,形成权力监督与防治权力腐败的新局面。
三、数智技术应用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潜在风险挑战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智技术,是人类社会历史上具有深远变革意义的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了技术革命与政治革新的深度融合与高效互动。尤其是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能够有效提升民主效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然而,数智技术具有的“双刃剑”效应,在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挑战。这些风险既涉及技术本身的局限性,也与社会治理、伦理规范等深层次问题密切相关。
(一)技术应用层面的风险
科学技术的进步会带来“双刃剑”效应,数智技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的应用,同样会带来技术应用的风险。主要体现为:一是存在隐私侵犯与数据泄露风险。当前数智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大量的数据被采集、存储和使用,在这一过程中,公民的个人数据和隐私被泄露的风险会大大增加。尤其是算法决策的“黑箱化”,公民的数据和信息有可能被非法获取,其隐私权遭到侵害。基层治理中广泛应用的人脸识别、舆情监测等技术手段,极有可能过度收集公民生物信息以及行为数据,如果缺乏有效监管与监督,公民的信息很有可能被非法利用和交易,导致民众对技术的不信任,影响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存在算法茧房与决策失真风险。算法茧房是指由于算法的设计和推荐,人们接收到的信息大多都与自己的观点立场相似,从而强化了用户固有观点,形成“信息茧房”。这有可能限制公众接触多元信息的渠道,弱化了民主的多元性和包容性。例如,在政策制定中,如果算法只是一味强化某一群体的声音,而忽视其他群体的诉求,有可能削弱民主决策的客观性和包容性。而且,深度伪造技术一旦被用于制造虚假民意,极有可能干扰民主决策的真实性。三是存在技术异化与“民主假象”风险。数智技术本来是为人服务的,应该被用于提高政治活动效率与民主效能,但是如果过度依赖数智技术,很有可能出现技术的异化,技术应用走向反面,使民主政治活动流于形式。例如,线上投票或意见征集活动极有可能简化民主参与的深度互动,使民主参与流于表面化,出现“数字民主”假象,缺少实质性的互动与反馈。
(二)治理效能层面的困境
数智技术能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质增效,但同时由于自身的技术特点,也会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带来一定的治理困境。一是信息过载与效率降低的困境。公众面对数智技术生成的海量信息,往往难以做到有效筛选和甄别处理,产生信息过载的情况,进而影响公众识别关键议题,大大降低民主参与的效能。而且,过量的信息容易淹没民众的民生关切,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海量信息面前无法得到有效呈现,长此以往可能会导致民主决策效率的降低。二是虚假信息传播与监管滞后的困境。由于网络社交媒体存在虚拟性和匿名性,信息传播速度与效应经常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破常规监管,特别是虚假信息借助算法和人工智能驱动得以在网络空间加快传播,如果深度伪造技术生成虚假政治言论,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可能对政治活动带来巨大冲击,而现有的监管措施还较为滞后,难以做到监管前移与有效预防。
(三)社会公平层面的挑战
数智技术的应用是时代进步的结果,然而,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我们仍然要关注不同社会群体在信息技术获取、应用及创新能力上的系统性落差所导致的数字鸿沟效应。数字技术对社会公平层面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群体数字能力不足产生数字鸿沟,导致民主参与不足。不同社会群体在数字技术使用方面存在能力差异,例如老年人、农村地区居民等群体数字使用能力较弱,因而制约了其参与民主的实践形式,难以平等参与到在线投票、线上协商等现实的政治活动中。而且,数智技术与数字平台如果不能覆盖边远山区,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城乡间的民主参与差距,降低民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推崇技术至上,弱化人的政治主体性。在政务数字化实践中,如果过于强调技术的优先性,推崇技术至上,过度依赖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决策,忽视社会复杂问题背后的利益平衡与价值选择,有可能导致技术凌驾于人民的利益之上,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保障。三是数字平台可能被少数利益集团操纵,民主的公正性面临威胁。由于不同群体的数字能力存在差异,一些群体在获取信息时存在不对等,如果少数利益集团基于自身在算法和数据方面积累的优势影响公共政策制定,会威胁民主决策的公正性,加剧社会不公平。
(四)伦理与制度层面的冲突
数智技术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运用虽然提升了民主的参与效率和覆盖范围,但也伴随着潜在的伦理风险与可能的制度冲突。一是决策者的责任归属难以确定。当政府部门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进行公共决策时,由于涉及众多利益主体,一旦出现决策失误,技术开发者、平台运营者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较难界定,进而导致问责难的困境。二是技术应用对社会伦理的冲击。当前人工智能在民主领域中进行应用时缺乏统一伦理框架及相应的伦理规范,有可能引发特定情况下不公平的决策倾向,进而加剧社会不平等。一些企业可能以“技术中立”为名逃避社会责任,加剧权力与资本对民主进程的隐形控制。例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算法可能倾向于保护某些群体的利益,而忽视其他群体的合理诉求,进而加剧社会不公平。而且,有些民众对一些事件的情感化表达有可能会被归为数字噪声,引发技术专制风险。此外,深度伪造技术可能导致伪造民意和民众诉求,从而使民主的信任基础得到极大削弱。
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由于其技术的先进性与革命性,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技术风险和社会伦理问题,就像马克思所说的“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因此,我们在享受数智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其技术风险,提早进行积极应对,以发挥其最优功能,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既需要充分激发数字技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带来的巨大应用前景,同时也要通过制度和技术的再设计对数字技术可能出现的异化情形加以有效限制,并且最终要回到个体创新潜能的激发之上,这才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真之意。”
四、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化路径
数智技术应用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带来的可能风险,本质上是技术工具理性与民主价值理性之间的张力体现,包括算法权力扩张与参与机会剥夺、数据垄断和利益表达失真、产生新的社会不公平以及社会伦理失范等。为防范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带来的潜在风险,需要从技术优化、机制保障、数字参与和伦理建设等多维度协同应对,确保数智技术之“智”始终服务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当家作主之“质”。
(一)技术优化:建立数据共享与隐私安全保护体系
在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确保民主实践真实规范与有序开展的前提。因此,在技术应用中需平衡数据开放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关系。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民意与实现科学决策。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强化数字资源“一网共享”,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共服务数据,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时分析民众关切,基于民意大数据动态调整政策。要推动实现数据流动,使得公众参与时,有高质量数据作为支撑,通过大数据分析整合,为协商议事提供更加科学的议题。通过建立“民意热力图”,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可视化呈现区域性问题,辅助精准决策。
另一方面,在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数据开放是推动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的基础,但法律要求公民的信息和隐私保护权不得被随意侵犯,客观上不允许数据滥用。这就要求在公众民主参与的实践中,坚持“最小必要原则”,界定数据收集范围,确保民主流程仅获取与目标直接相关的数据。例如,在通过平台收集市民建议内容时,隐去姓名、住址等敏感信息,在分析民意时实现“意见可见”而“身份不可见”。因此,要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保护机制,明确个人信息权益边界,对敏感数据采取差异化保护措施。例如,核心数据包括选民身份信息、未公开的提案内容,采用最高层级加密技术;重要过程数据包括协商会议记录、投票统计中间结果等,采用一般加密技术;一般公开数据和脱敏分析数据,可以对公众开放共享。
(二)机制保障:发挥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协同民主效应
数智技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化路径需结合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通过多维度协同创新实现民主参与的全链条覆盖和实效提升,形成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协同效应。一是通过技术赋能拓宽民主实践渠道。例如,推广数字人大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特别是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数字人大建设应加强数字技术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建设,更好运用数字技术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在推广数字政协平台时,利用数字技术拓展基层协商场景,如数字协商平台嵌入乡村治理,推动开放平等的全流程参与。通过数字政协平台,包括委员履职平台、网络议政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为委员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使他们可以打破地域和时空限制,随时了解政协工作的最新动态,参与政协的各项活动,实现远程履职。二是以制度创新规范平台治理。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明确数据采集边界、算法透明度要求及争议解决机制。要在利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创新探索科学有效的问责机制,对数据泄露等行为追责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此外,还可以根据技术发展不断优化制度规范,定期修订数据使用规则,以应对新的技术应用风险。
(三)数字参与:弥合数字鸿沟与促进公众平等参与
因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和转型应用所带来的数字鸿沟,会导致个人和群体获取信息的渠道受限,阻碍其及时获取新闻、政策更新和公共事务信息,从而限制了他们充分参与政治进程的能力,因此,弥合数字鸿沟对于确保政治参与的公平性以及民主制度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利用数智技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康发展,需要综合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技术的功能性拓展丰富民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通过开发统一、便捷的政务App或应用系统,构建多层级、场景化的数字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机衔接。二是以技术的包容性设计弥补数字鸿沟。通过对数字平台操作界面的优化,降低技术门槛,并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和基层群众平等参与,实质性缩小数字鸿沟。针对不同群体的数字素养差异,优化技术流程和界面设计,通过对数字服务的人性化设计,提供语音输入、视频客服等功能,帮助弱势群体便捷使用数字设施,降低参与门槛。三是通过有组织的培训提升公众数字素养。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数字技术运用能力,有针对性地提升公众在信息获取、政策分析和数字参与等方面的政治能力。
(四)伦理建设:推动技术向善与民主价值的深度耦合
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如果对技术不加规范地使用,过度依赖技术,从而消解人的主体性,便会出现技术伦理危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如何将数字技术用于改善治理,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价值,需要在技术应用的实践中切实履行其使命意义,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伦理框架。这需要在保障技术效率的同时,尊重人民的政治主体性、防范技术异化风险,确立民主价值导向,实现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不仅要在法律制度层面规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而且还要在社会伦理层面加强对数智技术开发者和应用者的行为规范,推动数字化社会中的“技术向善”,使其真正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
在推动伦理建设过程中,一是推动价值观建设。“价值观是数字治理的一条基准线,价值观安全是伦理治理的重要基石与数字化未来的一个必选项”。在我国,加强对数智技术的伦理规范,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治理基石,使数智技术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满足人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期待。二是消除算法歧视。数智技术可以帮助人类社会进行更为高效、精准、客观和科学的决策,但这一过程也存在相对条件,因为无论是数据还是算法,都具有一定的价值负载,而其中的歧视也是非常有隐蔽性的,因此应该将透明性和可解释性确立为数智技术研发及应用的一个重要准则,通过技术审查消除算法中的地域、性别、年龄等隐形偏见,尤其是不能忽视弱势群体的意见诉求。
五、结 语
在这个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数智技术为民主实践提供了新工具,其通过重塑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时空结构、参与形式与制度程序,正在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民主新范式。在这一过程中,需持续关注技术风险并动态调整策略,通过技术优化、机制保障、数字参与和伦理建设等多维联动、协同治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确保技术始终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数智技术的向“善”发展应该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导向,始终将人民群众利益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更加公正的决策与权力,通过数智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场景应用找到共融的点,建立更加透明和可追责的智能系统。以数智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其目标应是“规范数字技术使用,达致人权保障、法治国家和社会正义的理想状态”,实现更深层次的技术伦理重建,在技术嵌入深度与制度吸纳广度间保持动态平衡,让数智技术真正融入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真正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的实现,推动技术工具理性与民主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
来源:治理现代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