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0951-2021

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urbanpassengertransferhuboperationsafety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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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R8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3.220.20
  • 实施日期2022-06-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9页
  • 文件大小648.58KB

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 GB/T40951一2021 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Speeificationforurbanpassengertransferhuboperationsafetymanageent 2021-11-26发布 2022-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警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40951一2021 次 目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总体要求 4 5 管理体系 设备设施 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GB/T40951一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公联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 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矫成武,祁伟、衡玉明、刘向龙、赵娜乐、张正拓、王刚、钱贞国、杨弘卿、高翔、 刘烁、李智宜毛毛、张伯英、王京辉,靳献,颜子谦、李佳辉,郁思源、刘力力、马南
GB/T40951一2021 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和信息系统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城市客运枢纽建设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目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15566.1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2852.1城市客运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T/T697.14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4部分;城市客运信息基础数据元 JT/T1140.1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资源数据元第1部分:公路 术语与定义 GB/T3285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客运枢纽transferhub 在多种城市客运方式或多条线路汇集的客流集散点,设置的具有相关设施和场地的车站集合体 [来源;GB/T32852.1一2016,3.7 3.2 运营安全管理operationsafetymanagement 为实现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 [来源:JT/T1156一2017,3.2,有修改 3.3 运营管理主体operationmanagement subjeet 负责城市客运枢纽运营管理决策或活动的组织 注,运营管理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换乘区域运营管理单位、各类城市客运方式运营企业,进站经背商业企业,工程或 服务外包企业 3.4 安全管理体系safetymanagementsystem 运营管理主体建立安全管理目标和实现目标过程所需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系列要素
GB/T40951一202 注:安全管理体系要素一般包括组织结构、,岗位和职责、制度、策划与运行、评价与改进等 [[来源;GB/T190002016,3.5.3,有修改 总体要求 4.1运营管理主体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GB/T33000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 体系,交通运输企业运营管理主体可参照JT/T1180.2,JT/T1180.7、JT/T1180.14、JT/T1180.15的 有关规定 4.2运营管理主体应梳理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相关的外部因素,制定和维护外部因素清单,分 析外部因素的限定和影响,开展针对性安全管理 外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自然环境因素,包括所在地区季节气候条件变化和自然灾害等; -枢纽周边城市客运网络及交通因素; 城市管理因素,包括城市管理事件等 -城市客运枢纽内的运营管理主体之间应充分协调,有效衔接安全管理职责和制度 4.3 44同一城市客运枢纽内的运营管理主体应协同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有助于安全管理和风险防 范的信息系统,提供信息采集、接人与共享,安全运行监测、应急协调、信息服务等功能,宜建立一体化的 城市客运枢纽信息系统 管理体系 S 5.1组织机构、目标和责任体系 5.1.1城市客运枢纽应设立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或指定安全管理牵头单位,负责运营管理主体安全管理 的信息汇集与共享、组织协调和应急指挥调度 5.1.2运营管理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决策、管理和实施 5.1.3运营管理主体应依据GB/T33000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为指标 应定期对 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安全管理职责; 与其他运营管理主体的关联与协调; 应急事件的风险防控 运营管理主体应建立、健全与组织机构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管理层,部门岗位的安 5.1.4 全生产责任 5.1.5运营管理主体应辨识与其他运营管理主体的安全管理关联,关联各方应明确安全管理边界、职 责和协调配合机制 5.2制度化管理与活动 5.2.1运营管理主体应根据城市客运枢纽确定的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和协调配合机制,辨识安全管理 风险,识别致险因素,按照管理场所、事故与事件和岗位,分别制定致险因素清单 5.2.2运营管理主体辨识运营安全风险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外部因素; 风险传导与聚集; 其他运营管理主体关联风险; 应急事件;
GB/T40951一2021 重大危险源 5.2.3运营管理主体应根据GB/T33000的要求,结合城市客运枢纽管理特点,制定基本的安全管理制 度并适时更新、修订,制度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投人 安全生产信息化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记录; 安全管理档案; 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安全风险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 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奖惩管理; 与有关联的其他运营管理主体之间的协调管理, 临时作业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制度 5.2.4涉及场站运营的城市客运枢组,运营管理主体应制定场内交通管理制度 5.2.5运营管理主体应制定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 应急预案等安全文件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归档和作废要求 5.2.6运营管理主体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5.2.7运营管理主体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改善安全管理条件 5.2.8运营管理主体应对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 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运营管理主体应根据安全管理职责和枢纽不同 区域管理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 5.2.10运营管理主体应对分包供)方单位进行管理,宜对分包(供)方单位选择进行控制,建立合格分 包(供)方名录和档案把控分包《供)方资格审查;宜对分包(供)方单位运营过程进行管理,定期识别服 务行为安全风险,培训,监督作业过程,评估绩效 5.2.11运营管理主体应开展城市客运枢纽区域内临时作业的安全管理,并考虑临时作业对人行流线、 客流通过能力、旅客防护等方面的影响 临时作业时间宜选择在非运营时间或客流量小的时段实施 5.2.12运营管理主体应根据与各运营管理主体协调确定的职责,对相关区域发生的事故实施管理 5.3应急管理 5.3.1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或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应建立统一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制,并制定城市客运 枢纽运营安全总体应急预案
GB/T40951一202 5.3.2运营管理主体应在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开展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宣传、培 训、演练、修订、备案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并记录和存档 5.3.3运营管理主体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爆炸; 火灾; -暴力恐怖袭击; 突发大客流; -节假日大客流; 重大社会事件; -地震、洪涉灾害、台风,寒潮等自然灾害; 恶劣天气; 周边客运网络事件; 其他需制定的情形 应急预案应包括有关风险描述、与总体应急预案的对接、与枢纽其他运营管理主体的协调、预警 5.3.4 及信息报告、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专家信息、应急物资装备存放信息、关键路线和标 识.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后期处理等内容 5.3.5应急救援应按相应预案分级响应 5.4评估与改进 5.4.1运营管理主体应开展定期、经常性、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专业(项)、综合性等安全检查,以及不 定期安全巡查 对安全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宜按隐患类别分类记录、统计、治理 5.4.2运营管理主体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宜进行第三方评价 评价内容应包括安 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人,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 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5.4.3运营管理主体应根据安全管理检查、评估和考核情况,优化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改进措施 设备设施 6 6.1运营管理主体实施安全管理应设置和维护以下设备设施: 预防事故设施,如标识系统、隔离与防护设施、安全防范设施等; 控制事故设施,如应急设备设施等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的设施,如消防设施等; 特种设备 6.2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 6.3广告、标语等信息发布设施不应干扰导向标识系统 6.4受节假日影响客流量变化大的城市客运枢纽,应设置乘客临时滞留区域或缓冲区域 当发生大面 积滞留时,应增设临时信息服务标识,标识设置应符合GB/T15566.1的规定 6.5城市客运枢纽内应根据功能分区设置隔离与防护设施,其设置不应影响人员的应急疏散 6.6城市客运枢纽主要出人口及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实时监控等安防设施,全面覆盖,获取的数据清 晰可靠 6.7运营管理主体应确保城市客运枢纽内应急物资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6.8各类消防设施不应被埋压,遮挡或占用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消防安全标 志及设置应满足GB13495.1、GB15630的要求
GB/T40951一2021 6.9城市客运枢纽内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保养以及维修,并依据《特种设备 安全法)接受相关机构的检验、检测 信息系统 7.1信息采集与共享 7.1.1城市客运枢组应建立各运营管理主体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 7.1.2运营管理主体应负责采集城市客运枢纽各类应急事件相关信息,以及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机构人员和设备设施等资源信息,信息内容应符合JT/T1140.l的相关规定 7.1.3信息系统应接人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协调所需的各类数据,并与各接人系统 进行交换共享,数据内容应符合JT/T697.14的相关规定 7.1.4信息系统应接人和共享公安交管、旅游、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响应处置所需的各类动态 信息 信息系统应向各运营管理主体开放共享城市客运枢组内乘客通行,候车等公共区域各类监测终端 7.1.5 采集的视频监控数据、客流状态数据 视频监控数据的传输、交换、控制和信息安全应符合GB/T28181和 GB35114的相关规定 7.2安全运行监测 信息系统应对城市客运枢纽内重要安全防范设备设施或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对所有 7.2.1 应急疏散标志的位置、数量,可用状态等信息进行管理,支持基于电子地图的快速定位和查询分析 7.2.2信息系统应对城市客运枢纽内及周边区域客流状态接驳客运方式运行状况、安全隐患等进行 动态监测,并提供严重大客流及异常事件预警、上报等功能 7.3应急处置协调 7.3.1信息系统应提供城市客运枢纽各类应急预案的快速查询和展示功能,支持应急预案演练 7.3.2信息系统可辅助生成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接驳运输等处置方案,各运营管理主体 据此及时协调应急资源和安排运力 7.3.3信息系统宜利用先进建模仿真技术,加强枢纽运行协同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7.4应急信息发布 信息系统应与应急疏散、换乘引导等静态标识形成补充,支持向各类信息服务终端推送突发事件信 息或应急疏散指令等安全管理信息
GB/T40951一202 参 考文献 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1] [2]JT/T980一2015综合客运枢组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 [门 JT/T10662016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T/T [司 1067一2016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T/T1156 -2017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io JT/T1180.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门 JT/T1180.7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7部分:汽车客运站 [8]JT/T1180.l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 客运企业 [9]JT/Tl180.15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 营企业

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GB/T40951-2021

城市客运枢纽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换乘、接驳等功能,对于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运营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设施老化等问题,枢纽运营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运营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是保障枢纽运营安全的基础。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监管指标等,对于防范安全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运营安全设施

枢纽运营安全设施是保障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措施。包括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应急疏散通道等,这些设备的设置与维护都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验收。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是保障枢纽运营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需要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发现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应急演练与处理

针对各种突发事件,枢纽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不定期的应急演练。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需要能够迅速组织处置,降低损失和影响。

总之,在城市客运枢纽安全管理方面,GB/T40951-2021为我们提供了详细的标准和规范。只有通过执行合理的运营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应急处理,才能确保城市客运枢纽的安全运营,为广大乘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核酸样本质量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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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反射的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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