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523-1992

铜红釉瓷器

Copperredglazeporcelain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铜红釉瓷器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铜红釉瓷器的编号:GB/T13523-1992。铜红釉瓷器共有12页,发布于1993-03-011993-03-01实施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2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81.060.20
  • 实施日期1993-03-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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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红釉瓷器


国家标准 GB/13523-92 瓷 器 红 种 铜 Copperredglazeporcelain 1993-03-1实施 1992-06-12发布 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GB/T13523-92 铜 红 釉 瓷 器 Copper" redglazeporcelain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俐红袖瓷器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储 存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铜为主要发色元素,主色调或底色为红色的色袖器皿瓷器.不适用于特种工艺铜红 袖瓷器及工贸双方协商认可的产品 引用标准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8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3299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GB/T3300日用陶瓷器变形测定方法 GB3301日用陶瓷器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3302日用陶瓷器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储存规则 GB3303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GB5000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GB10811青花日用细瓷器 GB11423日用陶瓷纸箱包装技术条件 3 术语 3.1-一般术语见表1 表1 术 序号 语 定义或涵 对应英 文 袖面开片细密,滋润,光亮,呈均匀的深红色,稍 红 Chunglazered 有脱口 又称宝石红、牛血红 稍面开片较粗,呈鲜艳的红 郎窑红 L.angyaored 色,由上而下逐渐加深,脱口较多 由郎窑红和黑袖装饰 通常在器皿的主要部位均 匀排列三块郎窑红,器皿口部为由浅而深的郎窑红 三阳开泰 SanYangKaiTai 其他部位为黑色 红、黑交界处自然形成黄、青、绿的 过渡色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6-12批准 1993-03-01实施
GB;/T13523-92 续表1 序号 义或涵 语 定 义 对 文 应英 Faneyglazeofurnacetransmu 窑变花袖 红色底上呈现出斑驳陆离、五彩缤纷花纹的产品 tation 又称积红、雾红 袖色为均匀的红色,深沉安定, 祭红 sacrifieialred 袖面有脂感,不流袖,不脱口,不开片 又称虹豆红、桃花片 袖面呈浓淡相间的浅红色 美人醉 beauty'slush 有时出现疏密不等的苔绿色点,袖面细嫩,不流粕、不 脱口,不开片 袖里红 烧成后在袖下呈红色偶间绿斑装饰纹样的产品 underglazered blue一and-whitewithunderglaze 青花袖里红 又称青花夹紫 兼有粕里红和青花装饰的产品 red 非显见面中目测不到的部位 隐藏面 hiddensurface oored-glazeloseofmouthpor 产品口部因袖下流出现的无颜色现象 I0 脱口 tion 1 开片 袖面上呈现的网状碎纹 crazing 在制造工艺和装饰手段上技术难度大要求高或 按客户要求定制,仿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铜红袖 特种工艺 竟器: specialtechnicalcoloredgiae 12 铜红袖瓷 a.精雕细刻,堆花,盘龙、矮空综合装饰等特种工porcelain 艺产品 b,产品的规格小于小型或大于特型的产品 3.2缺陷术语见表2 表2 义 涵 应 英 序 术 语 定 对 或 gloomofeoloredglaze 黑影阴花 产品袖面局部颜色阴暗 合缝迹 产品表面呈现的合缝痕迹 seammark 丝头 袖面呈现不均匀的线状异色现象 abnormalthreadycolours 3.3其他术谱按GB5000,GB3303,GB10811执行 产品分类 4 按产品的形状分为瓶筒类、缸类、坛类、盘类及其他器物类 4.1 4.2按铜红袖流动性强弱,有无袖面开片,脱口及光泽度的不同,分为A类和B类 A类;包括钧红、郎窑红、三阳开泰、窑变花袖等
GB/T13523-92 B类;包括祭红,美人醉,袖里红,青花袖里红等 43按产品外形正投影的最大尺寸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3. 表3 mm 规 特型 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别 170至小于320 320至小于520 520至695 50至小于170 瓶 简 类 380至520 缸类(花钵,凉道) 40至小于140 至小于27o 270至小于380 140 坛 类 50至小于170 170至小于280 280至小于440 440至560 350至420 125 至小干20o 200至小于270 270至小于350 盘 400至48o 其他器物类 60至小于140 140至小于300 300至小于400 技术要求 5.1吸水率不超过0.5%. 5.2袖面光润(无光袖除外),颜色纯正 5.3产品放在平面上基本平整稳定 5.4成套产品的稍色、画面色泽应基本一致,规格应相称 5.5胀款字炼与案应基本清晰,端正. 5.6最大尺寸误差 小于等于150mm;H% 大于150至小于等于300mm;%; 大于300至小于等于400mm;+比%; 大于400mm:% 5.7产品不允许有磕碰、裂穿、渗漏缺陷 5.8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其分级见表4. 表4 等 品 编号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优 等 格 不超过4.o 小型 不超过1.0 不超过2.5 不超过5.0 口径 中型 不超过1.5 不超过3.0 形 变 不超过4.o 不超过6.0 大型 不超过2.5 mrm 特型 不超过口径1.5% 不超过口径2.0% 不超过口径3.0%
GB/T13523-92 续表 等 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品 品 合 小 型 不超过2.0 不超过5.0 不超过16,0 阴 中 型 不超过3.o 不超过7.o 不超过24.o 长度 mm 不超过4.o 不超过9.0 不超过32.0 大 型 特 型 不超过5.0 不超过13.0 不超过40.0 裂 口部阴裂;优等品、一等品不允许 裂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不允许 不超过8.0 小 型 面不超过4.o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坯 中型 不允许 不超过14.o 面不超过7.0 长度 纹 袖 mm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大型 不允许 不超过20.0 面不超过10.0 皆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特型 不允许 不超过30.o 裂 面不超过15.0 阴裂和坯袖皆裂连在一起时,应分开计算,但总长度不得超过阴裂规定幅度 小型 不大于!.0,限2个 不大于1.5,限3个 不大干3,0,限3个 不大于3.0,限4个 中型 不大于1.0,限3个 不大于1.5,限4个 直径 不大于4.0,限5个 大型 不大于1.5,限4个 不大于2.0,限5个 斑 点 mm 不大于5.0,限6个 特型 不大于2.0,限5个 不大于2.5,限6个 扁平器物按规定个数减50% 直径不大于1.0,长不直径不大于l.0,长不 许 小型 超过8 超过20 直径不大于0.5,长不直径不大于1.0,长不直径不大于1.0,长不 中型 超过30 超过4 超过12 直径 泡 与 直径不大于1.0,长不直径不大于1.0,长不直径不大于l.5,长不 大型 超过16 超过 45 长度 超过4 mm 直径不大于1.0,长不直径不大于1.0.长不直径不大于1.5,长不 特型 边 超过6 超过20 超过60 缸、合,盘、碗按规定长度增加50%;瓶,坛,罐按规定长度减少50%
92 GB/T13523 续表4 编 等 品 合 格品 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品 号 直径不大于1.0,深不直径不大于2.0,深不直径不大于3.0,深不 小型 超过1.0,限1个 超过1.0,限2个 超过1.0,限4个 直径不大于1.0,闪不直径不大于2.5,深不直径不大于4.0,深不 直径 中型 超过1.0,限2个 超过1.0,限3个 超过1.0,限6个 与 熔洞 深度 直径不大于1.5,深不直径不大于3.0,深不直径不大于5.0,深不 大型 mm 超过1.0,限3个 超过2.0,限4个 超过1.0,限8个 直径不大于2.0,深不直径不大于4.0,深不直径不大于6.0,深不 特型 超过2.0,限10个 超过1.5,限4个 超过2.0,限6个 小型 不大于1.0,限2个 不大于2.0,限3个 不大于6.0,限8个 中型 不大于2.5,限4个 不大于7.0,限12个 不大于1.5,限3个 直径 石膏脏 mm 不大于8.0,限15个 不大于2.0,限4个 不大于3.0,限5个 大型 特型 不大于2.5,限5个 不大于3.5,限6个 不大于9.0,限20个 不大于2.0,限2个 不大于3.0,限4个 小型 不大于1.0,限2个 不大于3.0,限3个 不大于5.0,限5个 中型 不大于2.0,限2个 直径 疙瘩 mm 大型 不大于3.0,限3个 不大于4.0,限4个 不大于7.0,限6个 坯泡 泥渣 不大于5.0,限5个 不大于9.0,限8个 特型 不大于4.0,限4个 白色点状的幅度按规定减少50% 小型 不大于2.5,限4个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1.0,限5个 不大于1.5,限6个 不大于3.5,限5个 中型 不大于1.0,限3个 直径 mm 不大于4.5,限6个 大型 不大于1.0,限4个 不大于2.0,限5个 袖泡 不大于2.0,限6个 不大于5.0,限8个 特型 不大于1.0,限5个 开口袖泡优等品不允许,一等品、合格品显见面不允许 小型 不大于1.0,限5个 不大于1.0,限10个 不大于1.0,限15个 直径 不大于1.0,限15个 不大于1.0,限251 中型 不大于1.0,限10个 毛孔 不大于1.0,限15个 不大于1.0,限20个 不大于1.0,限35个 大型 mmnm 不大于1.0,限45个 特型 不大于1.0,限20个 不大于1.0,限30个
GB/13523-92 续表4 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品 等 合 格 品 优等 品 小型 不大于1.0,限1个 不大于!.0,限2个 不大于2.0,限4个 直径 中型 不大于1.0,限2个 不大于3.0,限4个 不大于2.0,限2个 大型 不大于1.5,限3个 不大于2.5,限3个 不大于4.5,限5个 10 落 渣 mm 特型 不大于2.5,限4个 不大于3.5,限4个 不大于5.5,限7个 应铲除尖端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超过3.0,非 小型 显见面不超过10.0 面不超过4.0 显见面不超过6.0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超过 4.0, 非 中型 显见面不超过14.0 压 面不超过6.o 显见面不超过8.0 长度 mm 显见面不超过3.0,非显见面不超过5.0,非 大型 显见面不超过16.o 显见面不超过8.0 显见面不超过12.0 袖 显见面不超过4.0,非显见面不超过6.0,非 特型 显见面不超过2C.0 显见面不超过10.0 显见面不超过15.0 耳、把压袖按非显见面幅度减少50% 缺 小型 不超过40,0 不超过20.0 不超过30.0 中型 长度 1 mm 大型 不超过30.0 不超过40.0 不超过60,0 袖 特型 缩宽度;外沿不超过2.0,内沿不超过2.5,超过部位按其他缺规定处理 不超过24,限4处 小型 不允许 不超过5,限1处 中型 不允许 不超过7,限1处 不超过28,限4处 面积 不超过8.,限2处 不超过32,限8处 大型 不允许 mm 特型 不允许 不超过9,限2处 不超过40,限8处 耳把,盥;优等品大、特型8,小,中型5;一等品大,特型10,小,中型7;合格品按一等品 规定幅度增加50%
GB/T13523-92 续表4 等 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格 品 不超过6 不超过40 小型 不超过4 中型 不超过6 不超过8 不超过60 面积 mm 大型 不超过8 不超过10 不超过8o 12 缺 泥 型 不超过10 不超过12 不超过100 优等品、-等品口部不允许,合格品口部按规定幅度减少50% 长不超过底足圆周 小型 面积 长不超过底足圆周 1/A,深限2.0,其他部 不明显 mm !/10,深限1.0 中型 位粘疤面积限4" mm 长度 长不超过底足圆周 13 粘 长不超过底足圆周 大型 深度 不明显 1/4,深限2.5,其他部 特型 1/10,深限1.5 mm 位粘疤面积限16mmt 1)优等品、一等品其他粘疤不允许 2)粘疤均磨钝 外沿不超过1/A10,内沿外沿不超过1/8,内沿 长度 不超过1/8,宽度不超不超过1/6,宽度不超 磨钝不限 底沿 各型 14 过2.0 过3.0 mm 粘渣 )宽度超过规定的部位按落渣幅度增大50%处理;(2)粘渣应磨钝 (1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太明显 15 各型 烟熏 不严重 阴黄 各型 不允许 不明显 16 各型 不允许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17 桔 泥粕缕 不太严重 不明显 不太明显 合缝迹 各型 18 接头迹 不允许 不允许 不严重 19 各型 火刺 不太严重 色足 各型 不明显 不严重 20 不太严重 21 耳把歪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面 柚 不明显 不太明显 各型 不太严重 22 擦 伤
GB/13523-92 续表 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优 品 等 品 品 格 宽度 不超过外高 不超过外高 不超过外高 各型 mm 6% 10% 25% 23 A类) 郎窑红的脱口按上述规定增加30% 24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泽 失 黑 25 各型 不允许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26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小型 不超过20,限2处 不超过40,限3处 不超过60,限3处 花 青 面积 中型 不超过30,限2处 不超过60,限3处 不超过80,限3处 2r 不超过80,限4处 大型 不超过40,限2处 不超过120,限4处 mm 特型 不超过50,限2处 不超过100,限4处 不超过160,限4处 小型 不大于1.0,限4个 不大于1.5,限5处 不超过2.0,限10个 花 青 直径 中型 不大于1.5,限5个 不大于2.0,限6处 不超过2.5,限15个 28 大型 不大于2.0,限6个 不大于2.5,限8处 不超过4.0,限20个 散料点 mmm 特型 不大于2.5,限10个 不大于3.0,限15处 不超过4.5,限25个 青花料 不太明显 29 各型 不明显 不太严重 色不正 料 30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浓 不超过8,限2处 不超过15,限4处 小型 不超过50,限8处 面积 不超过10,限2处 不超过20,限4处 中型 不超过60,限8处 不超过14,限2处 不超过25,限4处 大型 不超过80,限8处 田 mmm 31 不超过20,限?处 不超过30,限4处 特型 不超过100,限8处 I)画面小于产品面积80%的处数减半 (2)人物、鸟、兽头部、四肢残缺不允许,正面花头和人物鸟兽其他部位幅度减半
GB/T13523-92 续表 等 等 优 合 品 缺陷名称测定单位产品规格 品 品 格 不超过3.0,限2处或不超过5.0,限3处或不超过12.0,限4处或 小型 不超过10.0,限1处 不超过20.0,限1处 不超过5.0,限1处 不超过4.0,限2处或不超过6.0,限4处或不超过14.0,限5处或 中型 长度 不超过7.0,限1处 不超过12.0,限1处 不超过24.0,限1处 不超过5.0,限3处或不超过7.0,限5处或不超过16.0,限6处或 mm 32 大型 不超过9.0,限1处 不超过14.0,限1处 不超过28.0,限1处 不超过6.0,限3处或不超过8.o,限3处或不超过20.0,限7处或 特型 不超过11.0,限1处 不超过16.0,限1处 不超过32.0,限1处 优等品每条篝上断线不得超过2处,但小于规定幅度50%的可以两处折算一处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丝 头 各 33 型 不明显 5.9运用表4分级还须符合下列规定 a.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b. 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5.10运用表4分级的折算规定 55.10.1除已明确规定者外,表4规定的缺陷允许范围均指显见面,非显见面的缺陷均可按显见面规定 的尺寸增大50%,毛孔尺寸按规定不变,数最以二个折算-个;瓶类颈以下(冬瓜瓶肩以下)非显见面 花钵内无袖处和凉是非显见面的落渣、泥渣,裂纹按规定幅度扩大二倍,其他缺陷不限 5.10.2凡遇直径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略多时,可以二个折算一个,但所增加的 绝对个数不得超过原等级规定总数的50%,如果原规定总数为单数时可将总数加一,变成双数再折半 5.10.3凡未规定处数或个数者,均可按尺寸相加计算 5.11凡遇下列情况,可不作缺陷计算 的缺陷,大,特型产品上直径小于0.5mm的缺陷 小,中型产品为直径小于0.3 mm a 长度小于0.5mm的缺陷 b 面积小于1mm'的缺陷 d 底脚外沿小于1mm宽,内沿小于1.5 mm 宽的缩袖 颜色清淡的微小缺陷 隐藏面缺陷 5.12凡表4未包含的缺陷,可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 试验方法 6.1吸水率测定方法按GB3299执行 6.2变形测定方达按GB/T3300执行 6.3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按GB3301执行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积型式检验 采用每百单位产晶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
GB/T13523-92 每批产品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必须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7.1出厂检验 7.1.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5.2条,5.3条,5.4条,5.5条,5.7条,5.8条规定的内容 7.1.2出厂检验按GB2828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检查水平及抽样 方案见表5 表5 检查水平 合格质水平 检验项目 抽样方案 不合格分类 AQL 5.7 2.5 5.2 5.8 --般检查水平1 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 4,0 5.3 5.4 7.1.3产品批的形成;受检产品可按同级别的单件、套具,花面装饰方法分别形成批 7.1.4样本的抽取 抽取样本的时间;大批量的小,中型产品在封箱后抽取;大、特型产品和小批量产品在封箱前抽 a 取 b 样本的抽取随机进行 单件产品按表5的规定抽取样本量;成箱(包括成套或成捆)产品先按 G32828特殊检查水平S-2抽取箱数,然后按本标准表5的规定从抽出的箱数中抽取该批产品的样本 量 .1.5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时,该批产品由交货方返工,重新分等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须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原料配方改变 a. h. 生产工艺方达变更 停产六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 d 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5.1条一5.8条规定的内容 .2了型式检验的样木应从本周期内生产的,经制跑厂检验部门全数检验分等后等级内的产晶中抽 取 大,特型产品吸水率的测定可取同品种的试片 7.2.4型式检验按GB2829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抽样 方案及样本量见表6. 10
GB/T1352392 表6 判别水平 样本量 不合格质量水平 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RQL DL. 5.7 5.0 5.2 5,8 5.3 B 15 -次 32 5.4 5.5 5.6 次 7.2.5检验的各个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8 &.1标志,运输、储存按GB3302执行 8.2包装按GB114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陶瓷标准化中心技术归 本标准由江西省景德镇市建国瓷厂负责起草,轻工业部陶瓷研究所、江西省陶党工业公司参加起 草 本标准主娶起草人邓希平,黄宪生,陈世敏,谢背良、李锋、潘一群 11

本色亚硫酸盐木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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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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