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1371-2015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台式微型计算机

Requirementsofdisassemblyandtreatmentfor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product—Desktopmicrocompu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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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Z05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030
  • 实施日期2015-10-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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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台式微型计算机


国家标准 GB/T31371一2015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台式微型计算机 Requirementsofdisassemblyandtreatmentforwasteelectriealand elecetronicproduet一Desktopmicrocomputer 2015-02-04发布 2015-10-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1371一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淮起草单位;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新绿源环保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天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 司,家用电器研究院、清华大学、,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涛,果荔、杨檬,高旭光闫梨,苑杰、田晖,向东、韩红涛、杨冬青
GB/T31371一2015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台式微型计算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的一般要求场所和设备要求、工作程序与要求、污染 控制和安全卫生要求以及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0固定式压力容器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171.1小功率电动机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5226.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52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20861 GB/T31376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液晶电视机及其显示设备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阴极射线管电视机及其显示设备 GB/T31377 HU/T176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2086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台式微型计算机desktopmicrocomputer 专门为适合办公或家庭固定台面使用的微型计算机 注,台式微型计算机定义主要用于区分专门为适合移动计算使用的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专门为适合机房使用的服 务器以及专门为适合工业控制使用的工业应用计算机等与台式微型计算机有显著区别特征的其他微型计 算机
GB/T31371一2015 3.2 电子电气产品eleetriealandeleetronicproduet;EEr 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渊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不超 过1500V,交流电不超过1000V的设备及配套产品 3.3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wsteeletritelamdeletrontpuduet 已进人生产消费领域,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者部分原有使用价值,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 弃或放弃的电子电气产品,包括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等 3.4 有害物质 hazardoussubstance 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的对人,动植物和环境等有危害的物质 3.5 破碎shred 将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卸或解体后的拆解产物进行粉碎,以便于再利用和处置的过程 3.6 拆解处理企业dlisassemblingandtreatingenterprise 从事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活动的企业 总则 4.1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2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前的检查、登记、堆放、暂存过程均应轻拿轻放,避免撞击破坏显 示器 4.3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应对各独立部件分别进行拆解 其中,显示组件的拆解处理应符合 GB:/T31376或GB/T31377的规定 拆解处理场所与设备要求 除符合A.2的规定外,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场所与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手工拆解工具包括螺丝刀,钳子、锻子及其他电动工具等 拆解处理工作程序与要求 拆解处理工作程序 6.1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工作程序应遵循环保和循环利用的原则,按照图1所示的程序进 行拆解处理
GB/T31371一2015 进厂 检查和登记 检查 分类 -废弃电子产品基本信息 登记 -来源单位及运输单位等信息 产品结及等的破握况 堆场 暂存 拆解 除污 拆解 -般拆解物 危险废料废件 显示组件 见GB/T31376、 或 特殊处理 GB/T3137m 可再使用? 可再生利用? 破碎 分类收集 贮存 产成品贮存区 危险废物贮存区 一般废物贮存区 出厂 图1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工作程序
GB/T31371一2015 6.2拆解处理层级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层级如表1所示 除再使用的元器件或部件外,拆解处理企业应 至少完成叩级产物的拆解,有资质的拆解处理企业应完成级产物的处理 其中,I级产物应采用人工 方式进行拆解;皿级产物宜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拆解,无法用人工方式拆解的,可采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 行拆解处理 表1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处理层级 物 层级 I级 台式微型计算机 级 硬盘 光驱 主板及插件 键盘、鼠标 扬声器 结构与连接单元 电线 金 绝 导 结 结 结 线 塑 连 密 紧 其 缘 电 路 路 接 川级 构 构 构 固 部 他 线 芯 件 件 材 皮 金 金 金 金 金 金 金 焊 金 金 属 属 属 属 属 属 属 属 锡 金属、 磁粉 属 塑 树 金 塑 金属、 N级 塑胶 塑胶 胶 塑胶 塑 塑 塑 塑 塑 塑 塑 塑 胶 树脂 金属 塑 胶 胶 胶 6.3 检查和登记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进厂后的检查和登记应符合A.3.2的规定 6.4 堆场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堆场应符合A.3.3的规定 6.5暂存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暂存应符合A.3.4的规定 6.6拆解 除符合A.3.5的规定外,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拆解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应对主机、键盘、鼠标、连接线等各个独立部件分别进行拆解; b)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应预先拆除附录c的元器件,零部件及装置,预先拆出的所有元器件、零 部件及装置等严禁丢弃,应分类存放,并清楚地标识;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鼠标、键盘,应拆除其中的印制线路板; c d)拆出的印制线路板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处理; 废电线电缆的拆解应用专用工具,将金属、塑料或橡胶分离 破碎 除符合A.3.6的规定外,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破碎应满足以下要求
GB/T31371一2015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产物应分类破碎,机械破碎应在封闭的操作间进行 6.8收集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产物的收集应符合A.3.7的规定 6.9 贮存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产物的贮存应符合A.3.8的规定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的电池等拆解产物,应单独分类贮存,统一进行专业回收处理或送有资质的企 业进行处理处置 拆解处理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应符合A.4的规定 拆解处理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符合A.5的规定 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 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的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应符合A.6的规定
GB/I31371一2015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通用要求 A.1总则 A.1.1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应采取适合的技术及必要的措施,优先采用节能、环境友好的技 术及措施,确保拆解处理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不会产生危害,不产生二次污染 A.1.2应按照便于再使用、再生利用和能量回收的顺序进行拆解处理 A.1.3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时,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宜将不同的材料分开,提高材料再生利 用率 A.1.4对于含有印制线路板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废印制线路板的拆解处理应满足A.2A.6及附录B 的要求 A.1.5拆解处理企业应建立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并保存有关数据 必要时,拆解 处理企业应向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A.1.6废弃电子电气产品不允许直接填埋,拆解处理产物不宜直接填埋 A.1.7对于无使用价值的拆解处理产物应采用合理的技术进行安全处置,并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A.1.8对于涉密载体,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A.1.9对于含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应按照相关要求单独处理 A.1.10应对操作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 A.2拆解处理场所与设备要求 A.2.1拆解处理场所要求 A.2.1.1拆解处理场所的划分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场所应至少划分为如下区域: a 堆场区用于拆解处理企业分类存放进厂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 b)暂存区用于存放待拆解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 拆解区用于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活动; c D 破碎区用于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产物的机械破碎; 收集区用于临时存放拆解和/或破醉后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零部件或材料等; e 贮存区用于存放拆解处理产物 贮存区包括产成品贮存区、一般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 区 其中,产成品贮存区用于存放完成全部拆解处理流程,经检验合格后,人库可供销售的 产品 注;本标准所述“区域”指有具有明确界限和标识的独立空间,其中界限和标识可以是颜色、容器边界,标识线、物理 墙体等 A.2.1.2拆解处理场所要求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场所包括以下要求: a 各区域的大小应满足设计处理能力 b各区域应有明确的界限和标识;
GB/T31371一2015 拆解区、破碎区收集区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 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必要时,堆场区、暂存区、贮存区应具有防雨、防晒,防尘防污等措施,安全 防范设施齐全,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 暂存区应根据产品类型设置不同暂存分区,并根据处理线的处理能力合理配置暂存量 暂存 区宜靠近拆解线的上料处,便于转运; 拆解区应全室通风或局部通风,噪声应符合安全防护标准; 破碎区中的破碎,分选、除尘等高噪声设备应合理放置,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 破碎区应设除 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应妥善处理; 收集区应便于操作人员分拣拆解处理产物,并合理放置各种周转容器 拆解处理产物应按种 类或材质不同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h贮存区中,一般废物贮存区应符合GB18599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区应符合GB18597的 要求 A.2.2 拆解处理设备要求 在同种功效的基础上应选择低污染,低能耗的工艺及设备 A.2.2.1 A222拆解破碎工具应满足GB526.1.GBT571.的规定 破昨设备应符合GB1882的要求 A.2.2.3拆解处理设备应具备必要的防护装置及功能,必要时配备突发事件报警系统,以保障运行维 护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 A.2.2.4拆解处理设备的标识,操作界面等技术说明应至少包括中文 A.2.2.5拆解处理设备中的电气设备内的所有电缆的保护等级应按GB4208的要求达到IP54,室外电 气设备的保护等级应达到IP67 拆解处理工作程序与要求 A.3.1拆解处理工作程序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应遵循环保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宜按照图A.1所示的程序进行拆解 处理 枪查相登记 堆场 暂存 拆解处理 收集 贮存 图A.1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工作程序
GB/T31371一2015 A.3.2检查和登记 A.3.2.1废弃电子电气产品进厂后应先检查其结构完整情况,并按产品类别进行分类 A.3.2.2应对分类后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进行登记,内容应至少包括A.6.la)d),并符合A.6.2的 要求 A.3.3堆场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登记完毕后,应转运至堆场区 A.3.4暂存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前,可采用周转容器在暂存区对待处理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进行暂存 A.3.5拆解 A.3.5.1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应在拆解区进行拆解 拆解过程中,首先应尽量清除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及其拆解产物表面的污泥、杂物等 A.3.5.2 A.3.5.3需单独处理的元器件、零部件和装置应在破碎前预先拆除,预先拆出的所有元器件、零部件及 装置等严禁丢弃,应分类存放,并清楚标识 A.3.5.4危险废物应按照其特性分类贮存、标识,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理 A.3.5.5无需碚的拆解产物应进行分类收集 A.3.6破碎 A.3.6.1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应在破碎区进行破碎 A.3.6.2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应分类破碎 A.3.7收集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产物应在收集区进行分类收集 A.3.8贮存 A.3.8.1拆解处理产物应用专用容器贮存 其中,含液体物质、易挥发或易渗漏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应 用密封容器贮存 其中,储存废制冷剂的钢瓶应符合GB150的要求,并单独存放 A.3.8.2拆解处理产物应按照其属性分别放人产成品贮存区、一般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区进行 贮存 A.4拆解处理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A.4.1拆解处理企业应有完备的污染防治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 A.4.2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拆解处理产物扬散,流失、渗漏等 不应在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情况下 随意倾倒,堆放拆解处理产物 A.4.3拆解处理厂区收集的清洗水和其他废水等应通过收集管道(井)收集后进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 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拆解处理企业的污水经处理后直接排人水体的水质应满足 GB8978的要求 A.4.4拆解处理产生的有害烟气不应直接排放,烟气排放设施排放的废气应满足GB16297中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GB/T31371一2015 A.4.5拆解处理企业应采取隔音、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应满足GB12348的要求 A.4.6拆解处理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日常监控 A.5拆解处理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A.5.1拆解处理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等,并形成相应的管理 文件 A.5.2拆解处理操作人员应配备和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防尘面罩、防尘口罩、减噪耳 塞、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等 拆解处理过程应防止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燃烧,火灾,爆炸,触电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 含有易 A.5.3 燃易煤气体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区域,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A.6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 A.6.1拆解处理企业应建立记录制度,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名称,类型; a b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进厂时间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质量/数量等信息 c d来源单位、运输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暂存,拆解处理时间 e) 拆解处理产物的种类、名称、质量(或数量)和去向 f A.6.2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企业有关废弃电子电气产晶处理的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 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资质证明等其他相关记录和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以适当方式贮存并 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相关记录应保存不少于3年,以备核查
GB/I31371一201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废印制线路板的拆解处理特殊要求 B.1拆解处理流程与要求 B.1.1废印制线路板的拆解处理流程宜按照图B.1进行 进 分类 含电子元器件的 废印制电路板 PCB裸板 PCB板 边角料 拆解 元器件 材料 PCB枞板 可再使用?2 可再生利用? N 破碎 分类收集 贮存 图B.1废印制线路板的拆解处理流程 B.1.2拆解之前应先按照来源对废印制线路板进行分类 含电子元器件的废印制线路板; a 10o
GB/T31371一2015 不含电子元器件的废印制线路板(PCB裸板); b 废印制线路板边角料 c B.1.3含电子元器件的废印制线路板应先将线路板上完整无损的元器件拆解捡出 其中: 经鉴别为含有危险物质的废印制线路板,应使用专用拆解工具将含有危险物质的元器件或零 a 部件拆解捡出,避免损坏含有危险物质的元器件或零部件; b含有贵金属材料的废印制线路板可用手工方法进行预拆解,将价值较高部分拆解捡出 B.1.4拆解下来的电子元器件应进行分类,按照功能分为电阻器、电感器、电容器(高度大于25mm直 径大于25" mm或类似体积的电解电容器应单独分类,集成电路、半导体管三极管,半导体二极管和废 印制线路板裸板等几大类 B.1.5废印制线路板上拆解出的芯片、含金连接器及其他含贵金属的废料可通过溶蚀、酸洗、电解及精 炼等工艺方法回收其中的金、银、钯等贵金属 不应采用无环保措施的工艺提取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废印制线路板上拆解出的含多氧联的电解电容器等应送具备资质的处置厂处置 B.1.6 B.1.7废印制线路板裸板粉碎后,分选方法可采用环境友好的方法进行,分选得到的树脂/纤维粉末和 金属粉末应分别贮存 B.2污染控制与安全卫生要求 B.2.1废印制线路板的拆解处理设备应有相配套的环保设施,废酸废碱、残渣不得随意排放 采用加热法拆解处理废印制线路板时,应对加热工序产生的烟气设置处理系统,排放的烟气应 B.2.2 满足GB16297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B,2.3采用热解方法处理废印制线路板时,应符合HHU/T176的要求,应设有烟气处理等设施 采用焚 烧方法处理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484中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B.2.4废印制线路板的处理若采用化学方法,则应采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良好,具有防化学试剂溢 出等措施的设备进行处理;储存化学品或其他具有较强腐蚀性液体的设备、容器,应具有必要的防溢出 防渗漏、事故报警等安全措施 B.2.5废印制线路板若采用水力摇床分选,则应设置处理系统,对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液进行处理 B.2.6经分选后得到的不含金属的废印制线路板粉末应封装储运,储运过程中应严禁烟火 B.2.7对废印制线路板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生利用的粉尘,淤泥、废渣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B.2.8废印制线路板粉末经资源化处理后的产品不得用作玩具和同人体直接接触的产品
GB/T31371一2015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应预先拆除的元器件、零部件及装置 表C.1规定了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中应预先拆除的元器件、零部件及装置 表c.1应预先拆除的元器件、零部件及装置 序号 元器件,零部件及装置 说明 主板及插件 成分复杂,可能含有铅,汞,呻等有毒有害物质 可能含有铅,锅,汞等有毒有害物质 电池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台式微型计算机GB/T31371-2015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增加,电子电气产品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随着这些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越来越多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出现在我们身边。废弃电子电气产品不仅占据垃圾填埋场的空间,还包含着大量有害物质,如果不加处理直接丢弃或者乱堆放,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对于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我们需要遵循相关的要求和标准。其中,针对台式微型计算机的处理标准是GB/T31371-2015,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个标准的内容。 首先,在拆解废弃台式微型计算机时,我们需要注意安全问题。由于计算机主板上存在高压电源和大容量电容等危险元件,因此在进行拆解操作前,必须先将电源线断开,并等待一段时间让电容放电。 其次,在拆解过程中,要注意对各种材料的分离和回收利用。根据GB/T31371-2015标准,对于计算机内部的各种元器件和材料,应该进行分类处理。例如,电池、屏幕、塑料外壳等易回收材料应该尽可能地分离出来,以便后期进行资源再利用;而包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如主板、硬盘等,则需要特别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最后,对于拆解处理后的各种材料和元器件,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可以通过二次加工等方式使其再次利用;对于不可回收或者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则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例如深度埋填等。 综上所述,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拆解处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通过遵循GB/T31371-2015标准以及各种安全处理要求,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同时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再生利用。

和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台式微型计算机类似的标准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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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的编号:GB/T31386-2015。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共有11页,发布于2015-09-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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