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085-2012

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ontaminationcontrolofsatellite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的编号:GB/T29085-2012。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共有13页,发布于2013-07-012012年第41号公告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V7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9.020
  • 实施日期2013-07-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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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 GB/T29085一2012 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 Iechniealrequirementsforcontaminationcontrolofsatellite 2012-12-31发布 2013-07-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监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9085一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5)归口 本标雅起草单位;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东,金历群、宗益燕、沈峡康谷涛、陶强俞晓晨、张国升、李强
GB/T29085一2012 引 言 本标准属于航天国家标准体系 航天国家标准体系适用于航天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 管理,覆盖航天管理、航天技术,航天应用与服务三大领域,是指导航天器和运载火箭项目管理、工程研 制,航天发射服务、卫星在轨应用等活动的依据 随着卫星研制技术的发展和国防、经济的需要,要求卫星具备更精确和复杂的光学、热控、导航定位 控制及更长的使用寿命 而污染是影响卫星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的重要因素,长期的污染累计效应会影 响卫星及其有效载荷的性能,甚至会缩短卫星及其有效载荷的寿命 因此在卫星产品研制的各个环节 进行污染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GB/T29085一2012 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卫星研制全过程所需进行的各项防污染工作项目及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整星的研制,分系统及组件(含设备,部件)也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AsSTME595一1993在真空环境中出气作用引起的总质量损失及收集到的可凝挥发物的试验方 法(Standardtestmethodfortotalmasslossandcollectedvolatilecondensablematerialsfromoutgas sIng1naVacuumenVIronment)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污染物contaminant 任何可能对系统,分系统、设备,部件和材料的工作,可靠性和性能造成危害和不可忽略影响的非要 求外来物 2 3. 颗粒物 particulate;particulateatter;particle 具有可观测的长度,宽度和厚度,尺寸为0.001um1000unm的颗粒状固体物质,包括纤维物 3.3 非挥发性残留物non-volatileresidue;NVR 挥发性液体挥发后留存的可溶性物质,或者用专门分析仪器测定的不可挥发物 通常以单位体积 内或单位面积上污染物的毫克数来度量 3.4 可凝挥发物olatileeondensablematerial;vCM 在高温、低压、真空条件下,构件、材料或污染源解吸,分离或分解出的可凝结在低温表面上的气体 物质 3.5 收集的可凝挥发物colleetedvolatilecondensablematerial;cvCMI 材料取样在规定的温度和真空条件下,经过给定的温度和时间所收集的表面上可凝挥发物的质量 与该取样的初始质量之比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6 3 totalmmassloss;TML 总质损 含有可凝挥发物的材料的取样,在规定的温度和真空条件下,给定的时间内损失的总质量与取样的
GB/T29085一2012 初始质量之比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3.7 水蒸气回收量 watervapourregained;wVR 在TML和CVCM测试后,样品再次暴露在规定的温度和真空条件下,给定的时间内,通过计算材 料取样的质量变化得到材料取样所吸收的水燕气质量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3.8 可补偿质损reredmasslws;RL 材料取样本身除掉所吸收水汽后的总质量损失(RML=TML-wVR)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3.9 洁净度等级eleanlinesslevel 基于检测判据,按单位面积或体积中污染物的尺寸、数量和分布规定的允许最大污染物量划分的 等级 注按GB50073一2001规定,洁净室及洁净区空气中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1级,2级,3级,4级 5级,6级,7级,8级,9级 3 10 遮蔽因子 obscurationfactor 由颗粒物物质沉降或覆盖的表面面积与总面积之比 3.11 contaminantsensitiv 污染敏感部件或表面 vepartorsurface 受到污染会影响产品性能或寿命的部件或表面,包括:太阳电池帆板,热控表面(多层,OSR片等), 高洁净度要求的光学或辐射表面,运动机构的高精度活动表面,高导电要求的滑动接触面、触点、接插 件等 污染敏感度等级contaminantsensitivitylevel 根据卫星产品所携带的污染敏感部件或表面对其完成任务目标的影响程度高低所确定的对污染敏 感程度的分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低污染敏感度,中污染敏感度和高污染敏感度 3.13 污染控制contaminationcontrol 为保证产品洁净度而采取的所有防污染措施、组织及协调活动 一般要求 4.1总则 4.1.1卫星防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卫星及其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发射准备及在轨运行等 全过程,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a)防污染设计; D 研制全过程污染检测与控制 e)地面阶段污染处理; d) 在轨运行阶段污染处理 4.1.2综合的防污染控制计划要纳人卫星总体设计方案,防污染控制工作应从顶层设计,从概念论证 抓起,从系统和源头抓起 4.1.3卫星防污染控制工作的关键在于通过严格控制星上材料选用,对污染敏感部件实施屏蔽与保 护,对材料和部件适时地进行清洗与烘烤除气处理,并重点对推进系统密封设备、热控多层隔热组件、光
GB/T29085一2012 学仪器和活动部件等污染敏感产品进行全面的污染控制,以确保整星的污染控制在任务可以接受的范 围内 4.2星上材料选用 4.2.1根据卫星污染敏感度等级,选用满足卫星使用要求的材料 4.2.2星上材料在选用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材料的放气率及其随时间、温度和压力的变化特性(如:卫星产品一般应选择低出气率的材料 a 限制使用纯永,镐和锌等易挥发的材料); 轨道空间环境(包括紫外辐照、宇宙尘和微粒污染物、原子氧,电磁辐射和粒子辐射等)对材料 的影响; 放气材料或其构件相对于污染敏感件或敏感表面的几何分布(如;非金属材料部件或构件的真 空放气通道应尽量避开污染敏感表面 4.2.3星上材料应在型号总体推荐的选用目录中选用,目录外材料在选用前应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根 据具体部件和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材料的取舍,具体原则如下 对于不进人光学或污染敏感部位视场的材料,一般规定在其出气性能指标达到以下要求时方 a 可上星使用,材料出气性能指标均按ASTME595一199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试获取 1 -般要求;TML<1%,CVCM<0.1%; 2) 当材料暴露面积不大于13cm'且满足光学或其他性能要求时,其出气性能指标可放宽 为;TMl<3%,CcVCM<1% b)对于进人光学或污染敏感部位视场的材料,一般规定在其出气性能指标达到以下要求时方可 上星使用,材料出气性能指标均按AsTME595一199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试获取, RML<0.1%.CvCM<0.01% 注1以上b)条对材料出气指标的要求较严,对于绝大多数材料按AsSTM595一1993规定所进行的第一轮试验时 般难以达到这样高的要求,可对该材料进行第二轮试验获取并确认其出气性能指标 洼2以上a),b)条所述及的材料出气性能指标的界限范围仅作为材料选取时筛选、比较的一般标准而非绝对意义 上的判别标准,不能保证符合以上规定要求的材料在星上使用一定不会造成污染 4.2.4对于出气性能指标低于或不符合4.2.3要求的目录外材料,如必须上星使用,应从以下几个方 面采取防护措施 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使用量; a 使材料的使用部位远离污染敏感部件/表面 b e)对材料采取屏蔽隔离措施; d)避免出气物质对相邻部位造成关键性污染(如“水汽”易对红外探测元件造成关键性污染); e)执行严格的真空烘烤除气程序 4.2.5对于出气性能指标高于或符合4.2.3要求的目录外材料,在上星使用时,应按材料与敏感面的 位置关系估算累积污染效应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关措施(参考4.2.4)以保证材料真空挥发性能满足防 污染要求 43屏蔽与保护 对污染敏感部件应采取下列屎蔽与保护措施 污染源与重要表面或敏感部件的直观通路上可根据需要加装挡板; a b)对于处在非受控外部环境中的污染敏感设备或器件可加装充气保护装置,并维持内部气压比 当地气压高5Pa以上 内部气体可分为干燥洁净氮气或其他低凝点惰性气体 对湿度敏感设备,除采取以上)条的措施外,还应采用局部加温措施,使设备温度相对当地露
GB/T29085一2012 点温度不小于10C; 产品在污染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应根据产品的洁净度要求或清洗的可能性予以限制 清洗 4.4.1清洗的目的是避免外在污染物沉积在污染敏感设备上 一旦选择好材料,元件并确定了工艺或制造技术,就应选择合适的清洗程序以保证最终产品的 4 .2 4. 污染控制满足规定要求 4.4.3清洗方法的选择取决于要清除的污染物类型和清洗对象的物理或化学性质 清洗程序应通过 有代表性的样本测试予以验证,或在先前和类似项目中这些程序已经得到验证 对于无法进行清洗的零件,应对其可能遭受污染的所有阶段采取相关的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4.4.4 4.4.5对于更适宜于在其制造过程或工艺处理(如粘结,油漆,真空涂层和焊接)之前进行清洗的部件, 其清洗程序应在工艺规范中规定 4.4.6用于清洗的辅助设备不得增加被清洗零件的污染物水平,其选用的基本原则如下 a)辅助物(如;擦拭椭,纸,布、刷子和泡沫塑料)应不掉毛,不沾纤维屑和灰尘 b用来擦拭极洁净表面的清洗擦拭材料中有机污染物含量应不大于2.0×10-》g/em; c)对被清洗表面的损坏擦伤)应最小 4.5烘烤 45.1对星用材料或部件进行烘烤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有机材料及其结构件内部在固化成型和粘 接过程中添加的稀释剂固化剂溶剂等可挥发性材料的残留成分 为了提高烘烤除气的效率,一般建 议在真空状态下进行 4.5.2烘烤应用于所有可以被加热的材料和部件,尤其是针对 多层隔热组件 a b 碳和玻璃纤维元件; 粘结、涂层或罐装材料 c d) 各类含非金属材料的部件 4.5.3在烘烤过程中,应监控如下参数 a)真空度;优于10-'Pa b温度;视出气材料、清洗效果而定 1材料的烘烤温度一般不低于60C 2)部件产品的烘烤温度应按下列原则控制 -所有部件的最低烘烤温度一般应不小于45C 含非金属材料的部件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不大于65c(太阳电池帆板基板最高可到 85); 金属部件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不大于120C 持续时间.60h一200(一般而言温度越低,持续时间越长) d材料或部件的出气率 4.6特殊产品的防污染控制 4.6.1推进系统密封设备和仪器 推进系统贮箱、管路、阀门、推力器以及其他含可凝气体成分的密封设备和仪器等往往具有严格的 防污染控制要求,其防污染控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GB/T29085一2012 分析颗粒物和污染气体的成分,尤其是可凝挥发物(VCM)及其对重要表面污染影响的物理化 a 学分析; b测定和计算污染气体源的压力随时间和温度的变化 测定排气孔的大小及喷气羽流的空间分布,并酌情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 c d)计算或测量对重要表面的累积污染量,并酌情采取相应的隔离保护措施 根据污染源的污染效应、累积污染量及允许的污染程度确定密封系统的泄漏率 热控多层隔热组件 4.6.2.1星上使用的多层隔热组件应设计放气孔,其放气孔总面积一般应占该多层隔热组件面积的 0.5%0.6% 4.6.2.2用于对深低温光学探测元件(如;硫镐汞器件)进行冷却的辐射制冷器,其所使用的多层隔热 组件在设计布置放气孔时应确保放气孔总面积占该多层隔热组件面积的0.9%一1%,并且在制作该多 层隔热组件时应尽可能采取相关工艺确保其边缘部位松散 4.6.2.3所有多层隔热组件在装星使用前应贮存在充高纯氨气的密团容器内进行保护 卫星临射前(卫星整流罩内空调系统断开前),在允许情况下应尽可能对其所处的卫星整流罩 内湿度提前进行偏低控制(建议的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30%一45%),避免热控多层隔热组件携水量过 大人轨后污染星上相关产品 4.6.2.5卫星人轨初期,应开启星上加热器对整星及星上多层隔热组件进行加热烘烤除气 4.6.3光学仪器 4.6.3.1选用的材料应满足4.2要求 4.6.3.2仪器结构设计时采用隔离和屏蔽设计(如;设计防污染罩),减少污染物直接到达光学元件表 面,并使挥发物的去向和卫星飞行方向相反 4.6.3.3仪器热设计时,在允许条件下进行温度不均衡设计,利用温差使可凝物质冷凝于温度较低的 非光学表面,避免光学表面发生冷凝效应 4.6.3.4对仪器的污染敏感部件除采取以上揩施外,还应考虑: a)除真空热试验期间外,辐射制冷器等污染敏感部件一直到卫星发射前都应通高纯氮气进行保 护;真空热试验时应在无油真空系统内进行,在不影响整星真空热试验前提下,辐射制冷器等 污染敏感部件可用初样产品代替正样产品装星参加真空热试验 卫星临射前卫星整流罩内空调系统断开前),考虑断开空调后外界环境条件对卫星的影响,在 允许情况下应视外界环境条件尽可能对其所处的卫星整流罩内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提前进 行适当地匹配控制并留有足够的安全余量 c 设计加热去污染装置,卫星人轨初期按程序进行加热去污染后方可开机 4. .6.3. 5 在仪器的安装部位周围必须布置火工装置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a)应尽可能选用无污染火工品; b经严格分析论证后确定火工品与仪器敏感部位的相对位置; 对火工装置采取严格的密封设计 4.6.3.6仪器在地面装配,调试,试验,联试、贮存、转运、临射前等各个阶段,保证温度、湿度和洁净度 等环境条件处在有效控制状态,一般要求如下: 温度:20C士5C; a b)湿度;30%45% 洁净度;防污染罩盖上时优于GB50073一2001规定的8级,防污染罩打开时优于GB50073一2001 规定的7级
GB/T29085一2012 4.6.4活动部件 4.6.4.1选用的材料应满足4.2要求 4.6.4.2施加润滑材料之前应进行表面清洁(表面清洁不可使润滑作用退化),促使润滑材料在基体表 面上的黏结或湿润 4.6.4.3油涧滑活动部件应采取全密封或迷宫式密封结构,并采取必要措施如;在组件轴承密封处金 属表面涂敷抗爬含氟涂层)防止润滑油在金属表面爬移造成污染 4.6.4.4经润滑处理过的非密封活动部件应尽可能在真空环境下或在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试验及性 能测试 4.7污染控制的质量管理 型号应成立专门的污染控制技术组,负责保证污染控制活动的可核查性、数据完整性和连续性,确 保产品满足设计准则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卫星研制各阶段防污染控制要求 5.1可行性论证和方案阶段初期 5.1.1分析卫星所携带的污染敏感部件或材料对卫星完成任务目标影响程度的高低,判定卫星的污染 敏感度等级 5.1.2高污染敏感度卫星,如;装载扫描辐射计、红外分光计、光谱成像仪等光学仪器的光学遥感卫星 应将防污染控制工程纳人型号工作计划,并确立型号防污染控制项目 5.1.3中污染敏感度卫星、低污染敏感度卫星,如;微波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可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将 防污染控制工程纳人型号工作计划,但在此阶段也应确立型号防污染控制项目 5.2设计阶段 5.2.1确定污染敏感关键分系统(或设备)和潜在污染源关键分系统(或设备),统计和汇总污染敏感部 件、污染敏感表面清单 5.2.2规定材料的选用要求和目录外材料使用的审批程序 5.2.3全面分析卫星产品的工作要求和在生产,试验、发射和飞行各阶段可能遭遇的污染,以及产品因 污染可能导致的性能降低的程度,以此为依据分配和规定每个产品(特别是污染敏感部件或表面)所允 许的污染量等级 污染敏感关键分系统(或设备)在设计(或工艺)评审中应包含防污染控制的内容包括 5.2.4 a)防污染控制项目和工作计划 b)污染源的分析; 污染敏感部件(或表面)清单,污染的影响和危害度分析,防污染控制措施等; c) d)材料的选用和控制; 材料和机械零件的可清洗性; e) 密封容器、推力器、火工品等释出气体的组分和特性分析,压力和温度的监测,分析,放气通路 的设计和影响分析等 5.3制造阶段 5.3.1在卫星产品上实施焊接、胶接、喷涂、研磨等可能会产生污染的相关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污染 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完成后及时将各类残留多余物(焊剂金属碎片、薄片、纤维等)从产品上清除
GB/T29085一2012 5.3.2工作台要整洁,及时清除油污,清除焊锡、碎屑等废弃物 5.3.3镀银件加工后应采用电容纸包装放人干燥器具内防止其氧化,硫化发黑 5.3.4液体和气体管路被切开去掉毛刺后,应进行规定的清理操作,并密封好管路底端;安装后和管路 运行前,若检查发现管路存在污染,应采取措施进行清除 5.3.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对易受污染影响的部(组)件应安装防护盖或罩;除特别的操作外,应确保防 护盖或罩始终保持在规定的防护位置上 5.3.6非洁净区域或非洁净条件下生产的产品(零件、,部件、组件)都是清洁过程的对象,直至达到要求 的洁净度等级后,才能进行包装交付 5.3.7对于制造后可以被清洁的产品(零件,部件、组件)应按照适宜、有效的程序对其进行清洁,以保 证达到要求的洁净度等级;对于制造后不能被清洁的产品(零件,部件、组件),其制造和加工区域应满足 所需的洁净度等级要求 5.3.8零(部)件最终加工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污染,对油封件在进行油封前应先清洗干净 装配与总装阶段 5.4.1洁净室防污染控制 产品研制单位,应依据产品要求的温度,湿度、气压、风速、噪声或振动等条件,提出洁净室空 5.4.1.1 气洁净度(空气悬浮颗粒物浓度)、污染气体浓度、表面上的颗粒物沉降量或遮蔽因子,以及有机污染量 的控制要求 5.4.1.2其他要求参见GB50073一2001的有关规定 5.4.2操作过程防污染控制 5.4.2.1 对于任何一个防污染关键装配过程,应制定洁净度控制流程 5.4.2.2对关键零件的装配应制定专门的程序 55 .4.2.3关键元件和敏感元件只有在必要的操作过程中才可以从容器中取出来,并且在用完后要放回 其专用容器 55 .4.2.4暂时不装配的部(组)件应用防尘布盖好,防止灰尘进人产品 .4.2.5在安装和装配部(组)件前,检查生产工具和工作试验台、梯、专用试验设备等,确保其清洁 55. 5.4.2.6检查防护装置(如防尘盖、临时的密封、垫子等)是否正确安装,对脱落或丢失防护装置的产 品查明原因,清除污染后重新安装防护装置 4.2.7当装配前需拆除某些零(部、组)件时,工艺堵头、标牌、标签、装配用的工位器具(如鲤鱼夹等 5 及辅助材料等应确保清洁,防止污染 5.4.2.8在装配过程中尽量减少拆装次数,铝制件和其他软金属装配后不允许多次拆装,以防止铝粉 或其他金属粉末落人产品 在装配过程中不允许再进行机械加工,若必须进行补加工,应规定专门的工艺措施及加工场 5 地防止污染 5.4.2.10高、中,低频插头插座安装前应清洗干净,焊接后将助焊剂清洗干净;低频插座焊接时应倾斜 固定工装防止助煤剂流人插针、插孔中影响电接触,插头应有防护盖防止灰尘进人 5.4.2.11凡装配后无法再进行检查的部位,应实行双岗制并有检验人员在场,经共同确认无污染后方 可进行装配 在总装期间.应尽量减少可能产生颗粒污染物的操作(如钻孔、切削、拧螺丝等),不允许可见 5.4.2.12 颗粒或其他污染物在部件上积聚,一旦发现应立即将其清除(采用的方法包括真空烘烤除气、吸尘器吸 除、干擦洗和溶剂清洗等.
GB/T29085一2012 5.4.2.13所有在总装过程中使用的铆钉、螺钉、螺母、垫圈和相关部件都应确保没有油脂,并应满足出 气标准的要求 5.4.2.14对可以被加热的材料和部件(特别是用于高污染敏感度产品的材料和部件),应择机安排真 空烘烤工序进行除气处理,具体要求按4.5要求 55 .4.2.15产品回厂返修时,应制定返修过程中的污染预防、控制措施及检验要求 5.5测试阶段 5.5.1测试过程中,应限制或禁止产品附近室内操作人员的走动,以及室内设备、工具、产品在测试过 程中的拖拉搬运 5.5.2测试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和气压等应有持续的监测,悬浮颗粒物和有机污染等按产 品洁净度要求进行定期监测 如果环境条件的变化超出规定要求则应中止测试,直到重新恢复控制 5.5.3对污染特别敏感的产品,应有针对空气滤清装置,去湿装置、控温装置等发生故障以及停电等紧 急情况的各项应急措施 5.5.4对工作在超低温条件下的光学部件,光学表面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采用干燥洁净氮气 或高纯氮气进行局部低正压吹气保护,以保持局部环境处于极低相对湿度的氮气保护条件下,避免水汽 凝结在这些位置,出现关键部位凝水、结霜、结冰和金属锈蚀,导致产品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 5.5.5测试过程中的污染性气体、溶剂残留物和颗粒性物质等应及时排放或清除 严禁将污染物驱向 清洁的其他产品和测试设备 5.5.6产品组装和总装测试完毕,产品包装贮存前或启运发射场地前,根据产品性能,质量要求、产品 承受的污染程度和重要表面的可接触性,可按需要再次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洗 5.5.7发射场卫星测试应在受控环境中进行 卫星测试厂房,发射塔架的封闭间和整流罩内的空气洁 净度应优于GB50073一2001规定的8级,24h的有机污染量不大于1×10g/cm',温度、湿度等按产 品性能要求予以相应控制 5.6试验阶段 5.6.1一般要求 产品在一般试验过程中的防污染控制要求按5.5.1 5.6.2真空热试验防污染控制 5.6.2.1试验前防污染控制项目包括 a)真空罐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压力、洁净度,有机污染物)的建立、控制与验收 b 严格控制进罐材料,不符合4.2.3要求的材料原则上不允许进罐 对进罐的高出气率材料进行真空烘烤处理(如;多层隔热组件,碳和玻璃纤维元件、粘结涂层 c 或罐装材料等》 真空罐空载状态连续运行24h后有机物污染量不大于1×10”g/em' 空载测试应能代表实 际测试(包括测试设备和电缆线等),并且包括一个抽气和再增压过程 试验中防污染控制项目包括 5.6.2.2 进行试验预处理(如;真空解吸与除气等),减少卫星产品及试验设备中的各种附着物及自生污 a 染物 按预先确定的工况顺序进行正式试验,试验中应配置必要的污染监测手段,如;使用石英晶体 b 微量天平和四极质谱仪等仪器进行污染总量监测 必要时,还可利用设置和悬挂的检测片收集试验中沉积的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GB/T29085一2012 检测片一般为镀铝的镜片或其他玻璃片 2 试验前擦拭检测片,并经目视检查和光谐仪检测其发射率,确认检测片洁净、,可用 3 检测片应按如下原则布放:针对污染敏感产品所布放的检测片,其污染收集面应尽可能接 近并平行于该产品的污染敏感面;针对星体可能的污染源所布放的检测片,其污染收集面 应正对该污染源 4)试验结束先用目视检查再用光谱仪检测其发射率(与试验前检测数据进行比对),必要时 通过质谱或红外光谱等表面分析手段确定污染的标准成分以辨识并控制污染源 d)完成预定的各工况试验后,应严格控制操作程序进行回温复压(如;在热沉升温过程中,要注意 保持卫星的外表面温度比热沉温度高10C15C,防污染冷板对热沉仍然保持相对低温;在 充气复压过程中,注人空气前,应确认注人空气的露点温度低于卫星表面和热沉温度) 5.6.2.3试验后防污染控制应包括 对卫尾产品进行污染检测,及时清除产品上的各类污染; a b 对高污染敏感度产品采取防污染保护措施(如;通高纯氮气保护) 5.6.3常压热循环试验防潮控制 5.6.3.1对于水汽污染高度敏感的产品(如:辐射制冷器、固体润滑活动部件)应尽可能避免此项试验 5.6.3.2卫星产品在进行常压热循环试验时,应注意以下容易导致产品受潮的情况 试验箱内空" 气处于高温度、高湿度状态如;温度不小于30C、相对湿度不小于60%); a) b 试验箱内空气的湿度由低到高、温度也由低到高; c)试验箱内空气温度由低到高的急剧变化 5.6.3.3为避免卫星产品在进行常压热循环试验时受潮,一般应采取以下措施 在电缆孔等密封、隔热性能差的地方增加隔热材料:; a b)调整空气循环装置及试验产品安置方式以确保试验箱内循环风流动的均匀性和全面性; e)试验时宜先采取高温预烘烤等 以排除试验箱及产品内部腔体中的水汽,然后开始正式试 施 验,试验结束前的最后半个循环宜设置为热循环工况以进一步减少试验箱及产品内部水汽 残留; d)试验中可不断地向试验箱内充一定压力的干燥空气或氮气,杜绝外界水汽进人试验箱 5.7贮存阶段和运输过程 5.7.1贮存阶段 卫星产品在贮存阶段,防污染措施和要求主要包括 a)装箱贮存前,应对卫星产品进行清洁处理, 清洗零件用容器应保持对产品规定的洁净度等级; b e)贮存区域应在计划贮存期内为包装或产品提供充分的保护; 用于贮存或运输污染敏感部件的容器,应在产品装人前进行充分地内部清洗; D 污染敏感部件贮存时,应尽可能将污染敏感表面朝下放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小微粒沉积污染 e 选用的容器应易于表面清洗和检查,避免任何聚集灰尘的死角; 小件洁净部件在受控清洁区域之外的贮存或运输过程中应装在双层密封袋里; g h 装载污染敏感件或敏感表面的袋子应充满干燥的高纯氮气,然后进行密封; 静电敏感零件包装、贮存时应使用有金属涂层的薄膜; 在光学设备的包装、贮存时应避免使用聚氧乙烯 运输过程 5.7.2 卫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污染措施和要求主要包括: 在运输过程中,特别是运输关键卫星产品,应采取预防措施,承制方应提供运输容器,该运输容 a
GB/T29085一2012 器应满足设计要求,以确保被运输卫星产品所处的环境达到要求的洁净度水平; 对高污染敏感度卫星和污染敏感部件,应设计制造专用包装箱,并且在搬运时包装箱本身或者 箱内的设备应不产生颗粒脱落、气体和液体的泄漏; 容器和辅助设备应配备有必要的环境控制、监视和警告装置,以确保运输过程不会对卫星产品 产生污染、腐蚀或改变其性能; 对水汽敏感的卫星产品,专用包装箱内一般应有内部温度、湿度监测装置,其读数显示(或指示 器)应设置在贮存或运输过程中方便观测的部位 5.8发射试验阶段 建立完善的发射试验防污染控制工作责任制 5.8.1 5.8.2制定全面的发射试验防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内容主要包括: a制定卫星发射试验防污染技术流程; b 制定卫星运往发射场过程中的防污染技术要求(运输过程及卫星产品卸车):; 制定卫星在技术区的防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c d)制定卫星从技术区至发射区转运过程中的防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制定卫星在发射区的防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e 制定卫星发射试验防污染故障预案 f 8. 与发射场、运载方共同组织并协调发射试验各项防污染工作的措施,并共同监督、检查 内容主 5 3 要包括 发射场(技术区、发射区)卫星测试工位环境条件及要求(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氮气气源质 a 量与用量等)的确定; b发射场(技术区,发射区)卫星测试工位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氮气气源质量与用 量等)的建立与验收 整流罩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非挥发性残留物,风量及风速等)的建立与验收; C d 发射场(技术区、发射区)卫星测试工位、整流罩等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氮气气 源质量与用量等)的监测与控制; 针对临射前卫星整流罩空调系统断开后外界环境条件对卫星的影响,制定完善的卫星污染控 e 制方案及细则 5,9在轨运行阶段 卫星在轨运行阶段,防污染措施和要求主要包括 人轨初期污染处理 针对高污染敏感仪器设置合理的操作流程如针对辐射制冷器抛罩进行的去污染加热程 序); 整星除气(一般通过开启星上加热器对整星进行加热烘烤除气): 2 确定高污染敏感度遥感仪器的开机时机 3 在轨长期运行阶段污染处理 星上污染敏感部件或表面的在轨污染监测和分析; 星上受污染部件的处理(一般通过加热烘烤方式 10

卫星防污染技术要求GB/T29085-2012

卫星防污染技术是指在卫星设计、制造和运行中采取的各种措施,以避免或最小化对卫星及其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GB/T29085-2012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卫星防污染技术的要求,达到环境保护、延长卫星寿命、提高卫星运行效率等目的。

标准要求,卫星应当在设计、制造、测试、发射及在轨使用过程中,充分考虑污染控制的问题。具体而言,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设计阶段,应当考虑到污染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结构、材料、附加装置等。

二、在制造过程中,应当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工艺和材料,并对加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

三、在测试阶段,应当采用封闭式设备,以避免卫星与外界接触导致的污染问题。

四、在发射前,应当对卫星表面进行彻底的清洗和除尘处理,以确保它不会带入地球轨道并且在轨运行时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卫星在轨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防止污染物积累影响卫星运行效率和寿命。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卫星材料的挥发性要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卫星污染监测措施等。

总之,GB/T29085-2012标准的发布,为卫星防污染技术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各相关单位应该在卫星设计、制造和运行中,严格遵守该标准,充分考虑环保因素,达到保护环境、延长卫星寿命、提高卫星运行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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