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4675-2017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Determinat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VOC)contentinradiationcurablecoa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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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G5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87.040
- 实施日期2018-11-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7页
- 文件大小445.6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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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34675一2017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含量的测定 Determinat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v0C)eontentinradiation eurablecoatings 2017-11-01发布 2018-1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34675一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佑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擎天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四川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 司、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希贵光固化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标格达实 验室仪器用品有限公司、广东易能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湘玲、季军宏、陈梦茹、张捷、李捷、叶彩平,吴勇、彭永森、吴勇康伦国、许钧强、 王崇武、肖桥兵
GB/34675一2017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含量的测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仪器设备、 样品、实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紫外光(UVv)电子束(EB)等辐射固化方式固化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紫外光固化和电子束固化油墨,胶黏剂等也可参考本标准 V(OC)含量的测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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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5206一2015色漆和清漆术语和定义 GB/T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 GB/T6753.4一1998色漆和清漆用流出杯测定流出时间 GB18582一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0777色漆和清漆试样的检查和制备 GB/T21862.2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第2部分;落球法 GB/T21862.3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第3部分;振动法 GB/T21862.4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第4部分;压杯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latile e.organiecompoundcontent;Voccontent;vocc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GB/T52062015,定义2.271] 3.2 紫外光固化ultravioletcuring;UVcuring 涂料暴露在紫外线辐射下的硬化过程
[[GB/T5206一2015,定义2.265] 3.3 电子束固化eleectronbeameuring;EBeuring 专门配制的涂料通过一束集聚电子流的作用快速固化的过程
[GB/T52062015,定义2.95]
GB/T34675一2017 原理 准备好试样后,根据试样的类型采用合适的方法在规定的条件下测定试样的不挥发物含量
如果 试样中含有水分,需采用卡尔费休法或气相色谱法测定水分含量
如果需要,根据样品的类型采用合 适的方法测定试样的密度
最后计算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 5 仪器设备 5.1金属平底皿 直径为(75士5)mm,边缘高度为5mm或能保证试样不溢出
也可以使用不同直径的皿,此时用 式(1)计算用于试验的试样质量m,单位为克(g): m=m标 式中 皿为标准直径时的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7标 -皿底直径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皿的标准直径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75 注黏稠的涂料也可用约0.lmm厚的铝箔,裁成可以对折的大小约为(100士10)mmx(300士10)mm的矩形,通过 轻轻挤压对折的两部分而使黏稠液体完全铺开
5.2注射器 -次性注射器,容量为1ml 5.3烘箱 警示为了防止爆炸或起火,对于含有易挥发性物质的样品应小心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为保证试验安全,应选用强制对流烘箱,能保持在规定或商定温度的士2C范围内,并配有可水平 放置的隔板
也可使用在工作室1/3高度位置装有带孔金属隔板的自然对流烘箱
5.4干燥器 装有适宜的干燥剂,例如氯化钻浸过的干燥硅胶
5.5天平 精度0.1mg 5.6固化设备 能模拟工业生产阶段固化过程的实验室设备
6 样品 按GB/T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按GB/T20777的规定检查和制备试样
GB/34675一2017 试验步骤 7.1不挥发物含量 7.1.1平行做三份试验 7.1.2除油和清洗金属平底皿(见5,1)
为了提高测量精度,试验前将皿(见5.1)于(110士2)C烘箱 见5.3)中烘30min,并放置在干燥器(见5,.4)中
7.1.3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制备好试样,混合均匀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 照推荐的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均匀
7.1.4称量金属平底皿(见5.1)的质量m,,精确到0.1mg
称取(0.2土0.1)g待测试样(见7.1.3)至皿 见5.1)中铺匀,精确到0.1nmg,记录质量m,(此时,朋,为m
与试样质量之和)
对高黏度试样(按 GB/T6753.41998的规定用6号流出杯测得的流出时间1>74s),用一个已经称重的金属丝如未涂 漆的弯曲回形针)将试样铺平(此时,川
为金属丝与皿的质量之和)
如有必要,可另加(3士1)mL
易挥 发的可稀释试样的合适溶剂如丙削乙醇等),混合后将试样平铺于皿底部
个带塞的瓶中或放人可称重的吸管或1ml的不带针头的注 注1:对易挥发的试样,建议将充分混合的试样放人 至m《见5.1)中.(此时,m,为朋与试 射器(见5.2)中,用减量法称取 l)g待测试样(精确到0.1mg)3 (0,5士0.1 样质量之和),并在皿底铺平
注2如果待测试样没有完全铺平于皿(见5.1)底由于局部漆膜过厚导致固化不完全,可能会使挥发物含量试验结 果偏大 7.1.5称量完毕后立即将装有试样的金属平底皿(见5.1)转移至烘箱(见5.3)中,于(50士2)C加热 30min
注1:这一步是模拟工业生产阶段除去惰性溶剂的步骤
如果试样中含有大量惰性溶剂时直接辐射固化,会导致测 试结果与实际结果有很大的偏差
注2;如果已知试样中惰性挥发物含量小于3%,也可省略7.1.5的步骤,直接进行辐射固化 注3:如果已知试样中含有50C易挥发的活性稀释剂(如苯乙烯、丙烯酸异冰片酯等),则无论挥发物含量多少,都 不进行7.l.5的步骤
7.1.6加热时间结束后,将皿取出,按待测试样规定的固化要求,将试样放人固化设备(见5.6)中,进行 辐射固化
7.1.7辐射固化后再将皿转移至(110士2)C的烘箱(见5.3)中加热60min
加热时间结束后,将皿放 置在干燥器(见5.4小中怜却称量试样剩余物和皿的质量朋精确到0.1mg 注,对于固化时与空气中的水反应的涂料如阳离子固化的环氧紫外光固化涂料等),试样于(110士2)C中烘 60min后称量,可能会出现质量增加的现象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重新取样进行7.1.1~7.1.6的步骤后将试样 在干燥器中室温放置48h,再进行7.1.7的步骤
不挥发物含量w(NV)(质量分数),按式(2)计算 7.1.8 n1" mo w(NV ×100% m1 式中: 试样剩余物和皿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1 71, m的质量或皿与金属丝的质量之和的数值,单位为克g); 71 -试样和皿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取三次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当测试结果不大于10%时,同 操作者的三次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5%,当测试结果大于10%时,同一操作者的三次测试 结果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2%
GB/T34675一2017 7.2密度 如果计算时需要密度值见8.3,8.4),可根据样品的类型,使用GB/T6750或GB/T21862.2 G;B/T21862.4中能给出最好精密度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密度 7.3水分含量 配制好的试样(见7.1.3)的水分含量的测试按GB18582一2008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
注:如果试验产品很明显或已知不含水,则无需测定水分含量
试验数据处理 8 8.1通则 按标准中所规定的方法计算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v0C)含量
由于计算方法1不涉及密度 的测定(会引人其他误差),精密度较好,是一种优先选用的计算方法 8.2计算方法1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we(V0C)(质量分数),按式(3)计算: 3 u(VoC)=100一u(NV)一w 式中 we(VOC)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we(NV -不挥发物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Z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
8.3计算方法2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0C)含量p(VOC),按式(4)计算: p(V0C)=[100一u(NV 一w]×p.×10 式中 p(VOC)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升(g/L); 不挥发物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w(NV Z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试样在23C时密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 10 根据密度将质量分数(%)换算成克每升(g/L)的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表示到整数
计算方法3 8.4 试样扣除水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voc).按拨式(s)计算 100一e(NV一w ×1000 p(VoC)= , Xp 100一p,× 、 式中 p(VOC) -试样扣除水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0C)含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升(g/儿L); w(NV 不挥发物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GB/34675一2017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的数值,%; w'w -试样在23C时密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 水在23C时密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毫升(g/mL)(23C时,p
=0.9975 5g/mL) p 1000 克每毫升g/mL)换算成克每升(g/L)的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表示到整数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GB/T34675-2017
涂料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船舶等行业的材料,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含量直接影响着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程度。因此,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VOC含量的测定和控制。
GB/T34675-2017标准针对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测定方法进行了规定。该标准具有简便、快速、准确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实际工业生产中。下面将对该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 涂层样品的制备
涂层样品的制备是测定VOC含量的第一步。根据GB/T34675-2017标准,涂料样品需要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固化后才能进行测试。同时,还需要按照标准的要求对不同种类的涂料进行不同的处理。
2. 测量设备
GB/T34675-2017标准规定了用于测量涂料中VOC含量的仪器和设备,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仪(GC)、红外光谱仪(IR)等。这些设备可以对涂料样品中的VOC进行定量分析。
3. 测试方法
在进行VOC含量测定前,需要先将测试设备进行校准。接着,将经过固化处理的涂层样品溶解于适当的溶剂中,然后使用气相色谱等仪器进行分析,得到VOC的含量。 根据GB/T34675-2017标准,需要对每个样品进行两次测试,并计算平均值。
4. 结果的计算与表达
在完成VOC含量测定后,需要将测试结果进行计算和表达。GB/T34675-2017标准规定了涂层样品中VOC含量的计算公式,并要求在筛选涂料时应使用标准表格。此外,还需要记录实验条件、测试结果等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比较。
5. 结论
GB/T34675-2017标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测定涂料中VOC含量的方法,为涂料生产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通过合理使用该标准,可以有效控制涂料中VOC的含量,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