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915.1-2005
猪链球菌2型平板和试管凝集试验操作规程
ProcedureofplateandtubeagglutinationforantibodyagainstStreptococcussuisType2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B4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1.220
- 实施日期2005-11-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4页
- 文件大小290.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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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链球菌2型平板和试管凝集试验操作规程
国家标准 GB/T19915.1一2005 猪链球菌2型平板和试管凝集 试验操作规程 ProeedureofplateamdtubeagelutinationforStreptooceussuistype2 2005-11-01实施 2005-09-27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 国国家标准化管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9915.1一2005 猪链球菌2型平板和试管凝集 试验操作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链球菌2型平板和试管凝集试验的操作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猪及其他各种家畜猪链球菌2型抗体的检测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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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6682一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试剂和材料 3.1试剂 3. .1.1标准抗原;由指定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使用时须回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3. .1 .2 标准阳性血清;由指定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使用时须回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1.3标准阴性血清;由指定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使用时须回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1.4试验用蒸僧水,GB/T6682-1992中的三级水
3 3. .1.5稀释液;0.5%石炭酸生理盐水(含0.5"%石炭酸,0.85%NaCI
3. 材料 3.2.1玻璃板;要求洁净,划成每格3cm×3cnm的区域,每一格下留少许位置,用于填写血清号 3.2.2移液器和(或)可调连续加样器及配套的移液器枪头
3.2.3试管架和试管;规格为13mm×100mm,圆底,洁净 .2.4被检血清;按常规方法采血分离血清,血清必须新鲜,无明显蛋白凝固,无溶血,无腐败气味
3 运送和保存血清样品时,应防止血清冻结和受热,以免影响凝集价
若3天内不能送到实验室 ,可 用冷藏方法运送血清
试验时须回至室温
操作方法 平板凝集试验 411将玻璃板上各格标上阳性血请、.阴性血请和被检血请号,每格各加25平板凝集抗原
4.1.2在各格凝集抗原旁分别加人阳性血消,阴性血请和相应的被检血请,l 4.1.3用牙签或移液器枪头搅动被检血清和抗原使之均匀混合,形成直径约2cm的液区
轻微摇动 室温下于4min内观察结果
每次操作以不超过20份血清样品为宜,以免样品干燥而不易观察结果
4.2试管凝集试验 4.2.1稀释被检血清 每份被检血清用6支试管,标记检验编号后各管加人0.5ml稀释液
4.2.1.2取被检血清0.5mL.,加人第1管,充分混匀,从第1管中吸取0.5mL加人到第2管,混合均 匀后,再从第2管吸取0.5ml至第3管,如此倍比稀释至第6管,从第6管弃去0.5ml,稀释完毕
4.2.1.3从第1至第6管的血清稀释度分别为1:2、1:4、1:8、1:16、1:32、1:64
GB/T19915.1一2005 4.2.2加抗原 :8 将0.5ml抗原加人已稀释好的各血清管中,并振摇均匀血清稀释度则依次变为1:4.1 l:16、1:32、1:64、1:128
各反应管反应总量为1mL 4.2.3设立对照 每次试验都应设立下列对照
4.2.3.1阴性血清对照 阴性血清的稀释和加抗原的方法与被检血清同
4.2.3.2阳性血清对照 阳性血清的最高稀释度应超过其效价滴度,加抗原的方法与被检血清同
4.2.3.3抗原对照 在0.5mL稀释液中,加0.5mL抗原
配制比浊管 每次试验均须配制比浊管,作为判定凝集反应程度的依据,先将抗原用等量稀释液作一倍稀释,然 后按下表配制比浊管
表1比浊管的配制 试管号 抗原稀释液 1.00 0.75 0,50 0.25 0.5%石炭酸生理盐水 0.25 0,50 0.75 1.00 25 清亮度/(% 50 75 00 十 十十十 凝集度标记 十+ 十十十十 注十- 十十”表示完全凝集,菌体100%下沉,上层液体100%清亮; “十十十”表示儿乎完全凝集,上层液体75%清亮 “+”表示凝集很显著,液体50%清亮 “+”表示有沉淀,液体25%清亮 ”表示无沉淀,液体不清亮 4.2.5感作 所有试验管充分振荡后,置37C温箱感作20h 5 判定 5.1平板凝集试验结果判定 当阴性血清对照不出现凝集(一),阳性血清对照出现凝集()时,则试验成立,可以判定
否则应 重做
在4min内出现肉眼可见凝集现象者判为阳性(十),不出现凝集者判为阴性(一)
出现阳性反应 的样品,可经试管凝集试验定量测定其效价
5.2试管凝集试验结果判定 试验成立条件 当阴性血清对照和抗原对照不出现凝集(一),阳性血清的凝集价达到其标准效价士1个滴度,则证 明试验成立,可以判定
否则,试验应重做
5.2.2确定每份被检血清效价 比照比浊管判读,出现++以上凝集现象的最高血清稀释度为血清凝集价
待检血清最终稀释度1:4并出现“十十”以上的凝集现象时,判为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