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5789.1-2017

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

Generalspecificationfortheelectronicidentificationofmotorvehicles—Part1:Auto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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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35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5.240.15
  • 实施日期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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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


国家标准 GB/35789.1一2017 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 第1部分:汽车 Generalspecifieationfortheelectromicidentifieationofmotorvehieles Part1:Automobile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利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疙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5789.1一2017 前 言 GB/T35789《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汽车; 第2部分;摩托车 第3部分:挂车; 本部分为GB/T3578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 计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键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坤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公安大学、睿芯联 科(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长君,孙正良,黄金、高林、梁浩、胡家彬、张建、王军利、管超、李强、蒋虎 朱剑欣、江帆、张小东、林万华
GB;/T35789.1一2017 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 第1部分;汽车 范围 GB/T35789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汽车上基于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要 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汽车上基于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设计、生产,试验和 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 2423.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 423.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掖 24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正弦 24 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2423. 2423.24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及其试验导则 GB 2792一2014胶粘带剥离强度的试验方法 GB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T4857.5 GB11643公民身份号码 GB/T14619厚膜集成电路用氧化铝陶瓷基片 GB/T19951一2005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GB/T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永、镐、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腿)的测定 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2013信息技术射频识别800/900MHz空中接口协议 8 GB/T297 GB 35102-2017信息技术射频识别800/900MHa空中接口符合性测试方法 GB/T35786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通用规范 GB/T35790.1机动车电子标识安装规范第1部分;汽车 GA/T16.3一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3部分;机动车使用性质代码 GA/T16.4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4部分:机动车车辆类型代码 GA/T16.7一2012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7部分;机动车号牌种类代码 GA36机动车号牌 JESD22-Al17C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编程/擦除耐久性和数据保存试验(Electrieally
GB/T35789.1一2017 ErasableProgrammableROM(EEPROM)Pw /EraseEnduranceandDataRetentionStressTest) 'rogram/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eeetronicidentifieationofotorvehiele 机动车电子标识 用于识别机动车身份,嵌有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芯片并存储机动车登记信息、行业应用信息等信息 的载体 3.2 芯片标识符chipidentifier 标识机动车电子标识芯片唯一性的代码 3.3 identifierdatabank 芯片标识符区chip 芯片中存储芯片标识符的区域 3.4 机动车登记信息区vehiele registrationdlatabank 芯片中存储机动车登记信息的区域 3.5 用户区 Iserdatabank 芯片中存储行业应用信息的区域 3.6 安全区seeuritydatabank 芯片中存储身份鉴别密钥、机动车登记信息区和用户区的读(写)权限及口令信息的区域 识读距离readdistanee 读写设备有效识读机动车电子标识时,读写设备天线单元几何中心和机动车电子标识几何中心之 间的最大水平距离 3.8 写距离writedistanee 读写设备有效写人机动车电子标识时,读写设备天线单元几何中心和机动车电子标识几何中心之 间的最大水平距离 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空中接口协议 空中接口协议应符合GB/T297682013的要求,表8中“分类命令”除外 工作频率为920MHz 925MHa 4.1.2读写灵敏度 数据读取灵敏度小于或等于-17dBm,数据写人灵敏度小于或等于-14dBm
GB;/T35789.1一2017 4.1.3存储容量 存储容量应大于或等于2048位 4.1.4存储分区 机动车电子标识应包含1个芯片标识符区、1个安全区、1个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以及至少5个用户 区等存储分区 各存储分区的存储容量见表1 各存储分区应符合以下要求 芯片标识符区存储的信息包含芯片标识符(空口协议标识码、厂商识别代码、序列号)和冗余校 a 验位 b 安全区存储的信息包括身份鉴别密钥、机动车登记信息区和用户区的读(写)权限及口令信息 机动车登记信息区存储的信息包含机动车登记编号(号牌号码、号牌种类、车辆类型,使用性 质和标识序列号 编码方法见附录A 用户区的存储信息由应用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表1存储容量 单位为位 存储分区 存储容量 芯片标识符区 64 安全区 >336 机动车登记信息区 256 用户区1 224 用户区2 208 208 用户区3 208 用户区4 >208 用户区5 4.1.5数据保持时间 数据保持时间应大于或等于20年 4.1.6数据可擦写次数 数据可擦写次数应大于或等于10万次 4.1.7静态识读距离 静态识读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2m. 4.1.8静态写距离 静态写距离应大于或等于6m 4.1.9动态识读性能 汽车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150km/h时,能识读芯片标识符区和机动车登记信息区的信息;汽车行 驶速度在150km/h~200km/h范围时,能识读芯片标识符区的信息
GB/T35789.1一2017 4.2物理特性 4.2.1外观和结构 机动车电子标识外观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观完整、无破损、无折痕、无明显凸起 a b 表面文字和图形完整、清晰 c 外观标志包含名称、标识序列号和注意事项 d 正面“汽车电子标识”的字体样式及外观见附录B中图B.1 e 反面“汽车电子标识”的字体为16磅黑体,颜色为白色;“注意事项”的字体为10磅黑体,颜色 为黑色;“No.”及序列号字体为10磅黑体,颜色为黑色;其他文字的字体为8磅宋体,颜色为黑 色 外观见附录B中图B.2 f 由粘胶层、基板、外壳三层组成 结构图见附录B中图B.3 4.2.2材料 机动车电子标识的各层材料符合以下要求 a 粘胶层宜采用丙烯酸类胶粘剂,厚度0.5mm士0.1mm,剥离强度不小于2N/mm 基板应采用标识为A96-065-I-075,符合GB/T14619要求的氧化铝陶瓷 基板上的天线宜 b 采用银浆印刷并烧结的工艺 外壳应采用聚碳酸酯材料 4.2.3外廓尺寸 机动车电子标识的外廓尺寸见附录B中图B.4 基板的外廓尺寸见附录B中图B.5 4.2.4剥离强度 粘贴在玻璃上的机动车电子标识,在侧边沿施加19.6N的剥离力后应不松动,并能正常工作 4.2.5防拆移复用性能 安装后的机动车电子标识应具备防拆移复用特性,应不能被完整拆除,拆下的残缺机动车电子标识 应不能正常工作 防拆移复用设计参见附录C 4.3环境适应性 4.3.1气候环境 4.3.1.1温湿度 温湿度适用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温湿度适用性 工作 一4085 温度 贮存运输 -4090 工作 相对湿度 20%~93%(40) 贮存运输
GB;/T35789.1一2017 4.3.1.2太阳辐射 按GB/T2423.24规定的条件进行太阳辐射试验后,机动车电子标识表面不应起皱、龟裂、褪色,并 能正常工作 4.3.1.3盐雾 按GB/T2423.17规定的条件进行盐雾试验后,机动车电子标识应能正常工作 4.3.2机械环境 4.3.2.1 振动 按表3规定的条件进行振动试验后,机动车电子标识应能正常工作 表3振动试验条件 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参数 频率范围/Hz 5一200 s1 扫频速度/(oet/min 初始和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加速度/(m/s 加速度/(m/s) 定频耐久试验 持续时间/min 30士1 频率范围/Hz 5200 扫频速度/oct/min S1 扫频耐久实验 加速度/m/s) 循环次数 4.3.2.2冲击 按表4规定的条件进行冲击试验后,机动车电子标识应能正常工作 表4冲击试验条件 峰值加速度 波形持续时间 冲击波形 ms m/s 300 半正弦波 4.3.2.3碰撞 按表5规定的条件进行模拟碰撞试验后.机动车电子标识应能正常工作 表5碰撞试验条件 峰值加速度 波形持续时间 碰撞次数 碰撞波形 m/s" ms 16 100 1000 半正弦波
GB/T35789.1一2017 4.3.2.4运输包装件跌落 按表6规定的条件及GB/T4857.5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运输包装件进行跌落试验后,包装内的机动 车电子标识应不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表6跌落试验条件 包装件质量(m 跌落高度 ks8 mm m<15 1000 15GB;/T35789.1一2017 除有说明外,试验所使用的设备和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基准读写单元符合GB/T35786的要求,输出功率为26dBm. b 定向耦合器选用阻抗为50Q的三端口器件 在试验所采用的频率范围内,定向耦合器端口电 压驻波比不大于1.2:1,定向耦合器的耦合度不大于10dB,带内不平坦度不大于0.5dB. 天线单元采用线极化天线,增益为10dBi,阻抗为50Q c d 馈线功率损耗小于或等于1dB,阻抗为50Q. 频谱分析仪的分辨率带宽可调范围大于1kHHz1MHz,视频带宽可调范围大于100Hz MHz,最小频宽支持8倍数据速率 试验时使用最大峰值进行检波,能使用1kHz分辨率带 宽试验高于频谱分析仪噪声电平3dB的幅度信号或噪声;能以土2dB准确度试验与当前信号 10kHz频率的偏差、比当前信号电平高90dB的信号;频率标记读精确度在子带隔离士2%范 围内,能实现士1dlB的相对幅度试验以及能够显示分辨频率偏差为1kHz的两个信号 对需要将机动车电子标识安装到实际车辆上进行试验的,应按图2所示进行布置 天线单元 安装在龙门架上,天线单元下沿距离地面垂直高度H为5.5m士0.15m 待测机动车电子标 识应粘贴在试验车辆电波窗口位置处,几何中心距离地面垂直高度H为1.35m士0.15m,与 水平面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且小于或等于60,L 为待测机动车电子标识与天线单元儿何 中心间的水平距离,安装方式见GB/T35790.1 试验车辆行驶方向应正对天线单元 馈线单元 天线单元 网线 试验车辆 小型客车) 计算机 机动车电子标识 车辆行驶方向 aI 龙门架 图2室外试验布置图 5.3试验项目 5.3.1空中接口协议 按GB/T3510220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4.1.1的要求 5.3.2读写灵敏度 5.3.2.1试验环境 应在电波暗室中进行,待测机动车电子标识应居中粘贴在边长大于或等于10cm的方形玻璃上 5.3.2.2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GB/T35789.1一2017 按图3连接试验系统; a b 将待测机动车电子标识贴于玻璃上,并固定至距天线单元水平距离2m处; 设置基准读写设备工作频率为920.125MHz d 设置基准读写设备输出功率至最小值; 基准读写设备向机动车电子标识发送数据读命令,并逐步加大输出功率,直到机动车电子标识 能正确响应,使用场强仪测量并记录机动车电子标识放置处的工作场强; fD 设置基准读写设备输出功率至最小值; 基准读写设备向机动车电子标识发送数据写命令,并逐步加大输出功率,直到基准读写设备能 g 接收到数据成功写人的响应,使用场强仪测量并记录机动车电子标识放置处的工作场强 h)设置基准读写设备工作频率为924.875MHz,重复步骤d),e)、f g 记录机动车电子标识最小工作场强,按负载阻抗为50Q.,将场强等效转换为功率(dBm),判断是否 符合4.1.2的要求 天线单元 机动车电子标识 基准读写单元 场强测量天线 场强仪 电波暗室 图3电波暗室试验连接示意图 5.3.3存储容量及分区 存储容量及分区试验步骤如下 按图1连接试验系统; a 基准读写设备驱动待测机动车电子标识处于会话状态,记录机动车电子标识是否成功返回芯 b 片标识符; 分别向机动车登记信息区和各用户区循环写人随机数,直到各分区存储器被写满为止; c d 分别读取机动车登记信息区和各用户区数据,直到数据完全读取为止; e 比较各分区写人数帮和读出数据是百一致,并记某比较结果 记录机动车登记信息区及各用户区写人数据及读取数据,并根据试验记录判断是否符合4,1.3、 4.1.4的要求 5.3.4数据保持时间 审查生产企业提供的机动车电子标识内嵌芯片数据保持时间试验报告,判断是否符合4.1.5的要 求 试验报告中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ESD22-Al17C中第4章的规定,温度为150C,时间为1000bh 5.3.5数据可擦写次数 数据可擦写次数试验步骤如下 按图1连接试验系统; a 基准读写设备驱动待测机动车电子标识处于会话状态 b 随机选择机动车登记信息区或用户区的连续16位存储区域作为读写试验区域 c
GB;/T35789.1一2017 ) 向试验区域写人16位随机数A; e 从试验区域读取16位数据B,比较A和B是否一致并记录比较结果; fD 将随机数按位取反得到数据A'并写人试验区域; 从试验区域读取16位数据B',比较A'和B'是否一致并记录比较结果; 8 h 重复步骤d),e)、f).g)直到写人数据与读取数据不一致或擦写次数达到10万次 根据试验记录判断是否符合4.1.6要求 5.3.6静态识读距离 静态识读距离试验步骤如下 按图2连接试验系统; a b 选择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为试验分区; 向待测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试验分区写人16位随机数A c d 将试验小客车行驶至机动车电子标识距天线单元水平距离L1为20m处,然后向龙门架以小 于或等于5km/h行驶速度靠近; 读取试验分区15位数据B,比较A与且是否一致,记录比较结果 e 重复步骤d山),e)直至机动车电子标识与天线单元水平距离L,为12m f 重复步骤c)~)三次 g 根最试脸记录判断是杏符合4.1了的要求 5.3.7静态写距离 静态写距离试验步骤如下 按图2连接试验系统; a 选择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为试验分区 b 将试验小客车行驶至机动车电子标识距天线单元水平距离L为10m处,然后向龙门架以小 于或等于5km/h行驶速度靠近; 向试验分区写人16位随机数A; d 读取试验分区16位数据B,比较A与B是否一致,记录比较结果及L,值; e 重复步骤c),d、e)直至机动车电子标识距天线单元水平距离L,为6m; 重复步骤c)~f)三次 g 根据试验记录判断是否符合4.1.8的要求 5.3.8动态识读性能 动态识读性能试验步骤如下 按图2连接试验系统; a 试验车辆以150km/h土5km/h的行驶速度从龙门架前方20m至龙门架正下方区域通过 b 读取机动车电子标识芯片标识符区和机动车登记信息区的数据,记录试验结果 c 试验车辆以200km/h士5km/h的行驶速度从龙门架前方20m至龙门架正下方区域通过 d 读取机动车电子标识芯片标识符区的信息,记录试验结果 e 根据试验记录判断是否符合4.1.9的要求 5.3.9外观和结构 使用目测法对机动车电子标识外观和结构进行观测,并记录观测结果 根据观测记录判断是否符 合4.2.1的要求
GB/T35789.1一2017 5.3.10材料 材料试验步骤如下 审查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记录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胶层,基板、外壳等材料 a b)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胶层材料的厚度,记录测量结果; 按GB/T27922014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对粘胶层进行剥离强度测定,记录测量结果 c 根据试验记录判断是否符合4.2.2的要求 5.3.11外廓尺寸 外廓尺寸试验步骤如下: 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机动车电子标识的长度、宽度和厚度,记录测量结果; a b使用量角器测量机动车电子标识的倒角圆弧半径,记录测量结果 根据试验记录判断是否符合4.2.3的要求 5.3.12剥离强度 剥离强度试验步骤如下 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胶层离型纸撕离,并将试验用细线(线径小于或等于0.4mm,线长大于 a) lm)拉直后平行粘贴在距离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胶层短边沿2mm处 b)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贴在方形玻璃上方,并用手掌轻轻按压后放置2h 按图4要求,将玻璃粘贴机动车电子标识面朝下放置在托架上方,将细线打结后挂上质量为 c 2kg的砝码 放置10min后取下砝码,观测机动车电子标识是否有松动、外壳开裂等现象并记录 d 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 e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2.4的要求 机动车电子标识 玻璃 试验用细线 图4剥离强度试验布置图 5.3.13防拆移复用性能 防拆移复用性能试验步骤如下 10
GB;/T35789.1一2017 按GB/T35790.1的要求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贴在玻璃上; a b 使用直径为0.4mm的金属丝沿机动车电子标识与玻璃间的粘胶层进行切割,直至机动车电 子标识完全从玻璃上拆离 通过目测法观测拆离机动车电子标识的陶瓷基板是否开裂或破碎 c d 按图2连接试验系统,并将拆离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用胶带纸粘贴在试验车辆电波窗口 驱动基准读写设备读取机动车电子标识芯片标识符; e fD 将试验车辆行驶至机动车电子标识距天线单元水平距离L为20m处,然后向龙门架以小于 或等于5km/h行驶速度靠近,直至完全通过龙门架 g 记录基准读写设备成功读取机动车电子标识芯片标识符的次数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2.5的要求 5.3.14温湿度 5.3.14.1 工作温度 工作温度试验步骤如下: 将受试样品粘贴在边长大于10cm的方形玻璃上. a b 按图5要求将基准读写设备和受试样品放置到高低温试验箱内 按GB/T2423.1“试验Ab”要求试验工作温度下限,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 控制基准读写设备持续该取受试样品的芯片标识符2h记录试验结果 按GB/T2423.2“试验b”要求试验工作温度上限,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 控制基准读写设备持续读取受试样品的芯片标识符2h,记录试验结果 使用目测法对外观和结构进行观测,记录是否有开裂、变形、,脱落等现象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1.1的要求 天线单元 读写单 控制计算机 元 机动车电子标识 基准读写设备 试验箱 图5试验箱布置图 5.3.14.2贮存温度 贮存温度试验步骤如下: a 按GB/T2423.1“试验Ab”要求试验贮存温度下限,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贮存温度下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2h,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记录试验 结果 按GB/T2423.2“试验"要求试验贮存温度上限,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贮存温度上限值 b 1
GB/T35789.1一2017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2h,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记录试验 结果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1.1的要求 5.3.14.3恒定湿热 5.3.14.3.1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步骤如下 将受试样品粘贴在边长大于10em的方形玻璃上 a 按图5要求将基准读写设备和受试样品放置到高低温试验箱内 b) 按GB/T2423.3“试验Ca”要求进行试验,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相对湿度上限值 控制基准 c 读写设备持续读取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芯片标识符2h,记录试验结果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1.1的要求 5.3.14.3.2贮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贮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步骤如下 a 按GB/T2423.3“试验Ca”要求进行试验,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贮存运输相对湿度上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2h. b)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记录试验结果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1.1的要求 5.3.15太阳辐射 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贴在边长大于10cm的方形玻璃上,按GB/T2423.24“试验程序A”进行试 验,试验时间为3个循环 试验结束后使用目测法观测机动车电子标识表面是否起皱、龟裂、褪色,然后 按5.3.2的要求检测读写灵敏度,判断是否符合4.1.2的要求并记录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 4.3.1.2的要求 5.3.16盐雾 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贴在边长大于10cm的方形玻璃上,按GB/T21423.17进行试验,其中;盐水 浓度为5%、,PH值为6.5一7.2、温度为35C,空气湿度RH85%,试验时间为16h 试验结束后使用目 测法观测机动车电子标识表面是否起皱,龟裂、褪色,然后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 根据试验 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1.3的要求 5.3.17振动 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粘贴在边长大于10cm的方形玻璃上,按GB/T2423.10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 后使用目测法观测机动车电子标识是否变形、开裂、脱落,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 根据试验 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2.1的要求 5.3.18冲击 按GB/T2423.5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 符合4.3.2.2的要求 5.3.19碰撞 按GB/T2423.6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 12
GB;/T35789.1一2017 符合4.3.2.3的要求 5.3.20运输包装件跌落 将运输包装件按GB/T4857.5的要求和表6的规定进行跌落,跌落要求为六面三棱一角各跌落一 次,试验后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检查包装件损坏情况,并在试验结束后按5.3.2的要求试验受试样品读写 灵敏度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3.2.4的要求 5.3.21静电放电抗扰度 按GB/T19951一2005中第7章规定的方法对受试样品进行直接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试验 试 验后按5.3.2的要求试验读写灵敏度 根据试验结果判断是否符合4.4的要求 5.3.22限用物质的测定 限用物质限量的测定按GB/T26125的方法进行 质量评定程序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定型(鉴定)检验、交收(逐批)检验,例行(周期)检验三种 各类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7进行 若产品标准中有补充的检验项目时,则应将其插人表7的相应 位置,并依次排序 表7检验项目 质量一致性检验 序号 检验顺序 要求 定型检验 试验方法 交收检验 例行检验 外观和结构 4.2.l 5.3.9 4.2.2 材料 5.3.10 外廓尺寸 4.2.3 5.3.l 空中接口协议 5.3.1 4.1.2 5.3.2 读写灵敏度 存储容量及分区 4.1.3、4.1.4 5,3.3 数据保持时间 4.1.5 5.3.4 数据可擦写次数 4.l.6 5.3.5 静态识读距离 4.1. 5.3.6 10 静态写距离 4.l.8 5.3.7 5.3.8 1 动态识读性能 4.l.9 4.2.4 5.3,12 12 剥离强度 4.2.5 5.3.13 13 防拆移复用性能 14 温湿度 4.3.1.1 5.3.14 15 太阳辐射 4.3.1.2 5.3.15 13
GB/T35789.1一2017 表7(续 质量一致性检验 序号 检验顺序 要求 试验方法 定型检验 交收检验 例行检验 16 盐雾 4.3.1.3 5.3.16 l 振动 4.3.2.1 5.3.17 18 冲击 4.3.2.2 5,3.18 5.3,19 19 碰撞 4.3.2.3 2d 4.3.2.4 5.3.20 运输包装件跌落 21 静电放电抗扰度 4. 5.3.21 22 限用物质的测定 4.5 5.3.22 注;“ ”表示应检验的项目 ”表示不检验的项目 6.2定型检验 定型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产品在设计定型、生产定型时,以及更改设计和主要工艺、更改主要零部件,元器件或主要材料 时应通过定型检验 b 定型检验由通过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负责进行 定型检验的样品数不得低于20个 c 检验中任何一个样品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不过时,应停止试验,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故障分析报 d 告,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若在以后的检验中再次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不过时,应在查明故障原 因、排除故障、提出故障分析报告后,重新进行定型试验 检验后要提交定型检验报告 6.3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交收检验由产品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 a b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产品在交收时应进行交收检验,外观和结构应全数检验,其他指标应按 GB/T2828.1进行抽取样品 产品标准应根据GB/T2828.1要求给出抽样方法和通不过时的 处理方式 检验中,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重新开始试验 如再次出现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应 判该批产品未通过交收检验 如该批产品未通过交收检验,可采取全数检验的方式,其中通过检验的产品可判通过交收 d 检验 6.4例行检验 例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例行检验由通过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进行 a b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批均应进行例行检验,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例行检验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一般应为20个 c 14
GB;/T35789.1一2017 d 例行检验中出现故障或任一项通不过时,应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故障分析报告,重新做该项试 验,之后再做以下各项检验 若再次出现故障或某项通不过时,应在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故障 分析报告、再经修复后,则应重新进行各项例行检验 在重新进行检验中又出现某项通不过 时,则判该产品通不过例行检验 经环境试验的样品,应印有标记,不应作为正品出厂 e fD 检验后应提交例行检验报告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包装箱应注明型号、数量、质量、商标、制造单位名称、产品标准编号,箱外应印刷或贴有“易碎物品” “向上”“怕雨”“堆码质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等储运标志 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包装 包装箱内每20片机动车电子标识为一包装盒,每10盒为一包装箱 箱内应有装箱明细表检验合 格证,并使用防潮纸板箱加封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的要求 7.3运输 包装后应能使用任何交通工具进行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雨雪或液体直接淋袭和机械 损伤 7.4贮存 贮存时应放在原包装箱内,存放产品的仓库环境温度为一20C一60C,相对湿度为30%一85% 仓库内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燃和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且应无强烈的机械震动、冲击 和强磁场作用 包装箱应垫离地面至少15cm,距离墙壁、热源、冷源、窗口或空气人口至少50cmm 若 无其他规定时,贮存期一般应为6个月 若在生产厂存放超过6个月的,则应重新进行交收检验 15
GB/T35789.1一201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登记信息编码方法 机动车登记编号(号牌号码 机动车登记编号由省(市、区)简称、发牌机关代号和若干位序号组成,格式见GA36 机动车登记 编号数据格式见表A.1,其中;省(市、区)简称二进制代码见表A.2,发牌机关代号二进制代码见表A.3. 序号二进制代码见表A.4 表A.1机动车登记编号数据格式 名称|省(市,区)简称 发牌机关代号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第4位 第5位 第6位 长度 代码 见表A.3 见表A.4见表 见表A.4见表 见表 见表A.4 A.4 A.4 A.4 见表A.2 表A.2省(市、区)简称二进制代码表 省(市,区 省(市,区) 简称 二进制代码 简称 二进制代码 北京 湖南 湘 000001 0l0010 津 天津 000010 广东 010011 河北 000011 广西 桂 010100 翼 000100 010101 山西 海南 琼 内蒙古 重庆 渝 000101 010110 辽宁 辽 000110 四川 川 0101ll 00011n 011000 贵州 吉林 贵 黑龙江 001000 011001 个 云南 西藏 沪 上海 001001 藏 011010 001010 011011 江苏 陕西 陕 001o1m 011100 浙江 甘肃 安散 青海 青 001100 01l101 闽 宁 福建 001101 01ll10 宁夏 江西 赣 001110 新 新 01111 00111m 山东 香港 港 l00000 河南 豫 010000 澳门 澳 100001 湖北 鄂 010001 16
GB;/T35789.1一2017 表A.3发牌机关代号二进制代码表 字符 二进制代码 字符 二二进制代码 000000 001101 001l1o 000001 00001o 0o1111 000011 010000 000100 R 010001 000101 010010 000110 010011 000111 U 010100 001000 o10101 001001 W 01011o X 001010 01011l 00101l 011000 M 001100 011001 表A.4序号二进制代码表 码元 二进制代码 码元 二进制代码 o1001o 000000 000001 010011 U 000010 010100 00001l 010101 w 010110 000l00 000101 01011l 000110 011000 0001l1 011001 保留 011010 001001 011011 001010 011100 001o11 o1l101 001100 011110 001101 01ll1l 保留 100000 10000 001ll1 010000 00010 0l0001l 100011 17
GB/T35789.1一2017 A.2号牌种类 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中使用4位二进制代码表示号牌种类代码,与二进制代码对应关系见表A.5 表A.5号牌种类二进制代码表 二进制代码 序号 名称 备注 GA/T 大型汽车 0001 对应于 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1"的号牌种类 小 型汽车 0010 对应于GA/T16.7- -2012表1中代码为“02”的号牌种类 001 使馆汽车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03"的号牌种类 领馆汽车 0100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04”的号牌种类 境外汽车 0101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05”的号牌种类 外籍汽车 0110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06”的号牌种类 低速车 01ll1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13”的号牌种类 教练汽车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16”的号牌种类 l000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07”“08"“09”“10"“11”“12” 摩托车 100 “17"“21”的号牌种类 10 1010 新能源汽车 11 警用汽车 1011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23”的号牌种类 12 港澳两地车 1100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26"“27”的号牌种类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31”的号牌种类 13 武警车辆 1101 军队车辆 对应于GA/T16.7一2012表1中代码为“32”的号牌种类 14 1110 其他车辆 0000 A.3车辆类型 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中使用9位二进制代码表示车辆类型代码,与二进制代码对应关系见表A.6. 车辆类型代码见GA/T16.4一2012中4.2的机动车车辆类型代码 表A.6车辆类型二进制代码表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000000001 大型普通客车 K11 大型双层客车 000000010 K12 000000011 K13 大型卧铺客车 大型钞接客车 000000100 K14 大型越野客车 000000101 K15 大型轿车 0000001l0 K16 大型专用客车 0000001l K17 18
GB;/T35789.1一2017 表A.6(续 序号 名称 二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K18 大型专用校车 00000l000 中型普通客车 000001001 K21 1d 00000101o K22 中型双层客车 1 中型卧铺客车 000001011 K23 12 000001100 K24 中型钞接客车 1 中型越野客车 000001101 K25 中型轿车 000001110 K26 15 中型专用客车 000001lll K27 16 中型专用校车 000010000 K28 000010001 17 小型普通客车 K31 18 小型越野客车 000010010 K32 小型轿车 19 00001001l K33 20 小型专用客车 000010100 K34 21 小型专用校车 000010101 K38 22 小型面包车 000010110 K39 23 微型普通客车 K41 000010111 24 微型越野客车 000011000 K42 23 微型轿车 K43 000011001 26 微型面包车 000011010 K49 重型半挂牵引 1车 001000000 Q11 28 重型全挂牵引车 001000001 Q12 28 中型半挂牵引车 Q21 0010000l0 30 中型全挂牵引车 001000011 Q22 3 001000100 轻型半挂牵引车 Q31 32 轻型全挂牵引车 001000101 Q32 33 001010000 大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212 34 大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001010001 35 001010010 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21 36 001010011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Z22 37 001010100 Z31 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38 小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001010101 Z32 39 00101o110 微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Z4 微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40 0010101ll Z42 4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001011000 Z51 42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001011001 Z52 43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00101101o Z71 19
GB/T35789.1一2017 表A.6(续)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001o1101l Z72 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45 普通正三轮摩托车 001100000 Ml1 001100001 轻便正三轮摩托车 M12 46 47 正三轮载客摩托车 001100010 M13 001100011 M14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48 49 001100100 侧三轮摩托车 M15 001100101 M21 50 普通二轮摩托车 51 轻便二轮摩托车 001l001l0 M22 无轨电车 D11 52 001101000 53 有轨电车 001l01001 D12 54 001101010 N11 三轮汽车 轮式装载机械 11 55 001101011 56 轮式挖掘机械 001101l00 J12 57 轮式平地机械 001101101 J13 58 重型普通货车 010000000 H11 重型厢式货车 H12 59 010000001 60 重型封闭货车 010000010 H13 重型罐式货车 H14 61 010000011 62 重型平板货车 010000100 H15 63 重型集装厢车 0l0000l01 H6 64 重型自卸货车 0100001l0 H17 65 o10000111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H18 66 重型仓栅式货车 010001000 Hl19 010001001 HlA 67 重型车辆运输车 68 重型厢式自卸货车 010001010 H1B 010001011 重型罐式自卸货车 Hc 69 70 重型平板自卸货车 010001l00 HlD 010001101 重型集装厢自卸货车 HE 010001110 72 重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 H1F 73 010001111 H1G 重型仓栅式自卸货车 中型普通货车 010010000 H21 75 中型厢式货车 010010001 H22 010010010 76 中型封闭货车 H23 77 中型罐式货车 010010011 H24 78 中型平板货车 010010100 H25 79 中型集装厢车 010010101 H26 20
GB/T35789.1一2017 表A.6(续)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1l6 01011101o H51 普通低速货车 ll7 厢式低速货车 0101l1011 H52 118 010111100 H53 罐式低速货车 119 自卸低速货车 0101ll101 H54 120 01011111o H55 仓栅式低速货车 厢式自卸低速货车 01011ll1 121 H5B 122 011000000 H5C 罐式自卸低速货车 123 重型普通全挂车 100000000 Gll1 100000001 G12 124 重型厢式全挂车 125 重型罐式全挂车 100000010 G13 126 重型平板全挂车 100000011 G14 重型集装箱全挂车 l00000l00 127 Gl5 128 重型自卸全挂车 100000101 G16 129 重型仓栅式全挂车 100000110 G17 130 重型旅居全挂车 100000111 G18 重型专项作业全挂车 100001000 G19 131 132 重型厢式自卸全挂车 100001001 G1A 重型罐式自卸全挂车 G1B 133 100001010 重型平板自卸全挂车 134 100001011 G1C 135 重型集装箱自卸全挂车 100001l00 GlD 136 重型仓栅式自卸全挂车 100001101 GlE 137 10000111o 重型专项作业自卸全挂车 GlF 138 中型普通全挂车 100001l1 G21 139 G22 中型厢式全挂车 1000l0000 140 中型罐式全挂车 100010001 G23 141 10001001o G24 中型平板全挂车 142 中型集装箱全挂车 10001001 G25 143 G26 中型自卸全挂车 1000l0100 中型仓栅式全挂车 G27 144 100010101 145 中型旅居全挂车 100010110 G28 146 中型专项作业全挂车 1000101l G29 147 100011000 G2A 中型厢式自卸全挂车 148 中型罐式自卸全挂车 100011001 G2B 149 中型平板自卸全挂车 10001l010 G2C 150 中型集装箱自卸全挂车 100011011 G2D 151 中型仓栅式自卸全挂车 100011100 G2E 22
GB;/T35789.1一2017 表A.6(续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152 10001l101 G2F 中型专项作业自卸全挂车 153 轻型普通全挂车 10001ll10 G31 154 10001l111 G32 轻型厢式全挂车 155 轻型罐式全挂车 100100000 G33 156 100100001 G34 轻型平板全挂车 G35 157 轻型自卸全挂车 100100010 158 100100011 G36 轻型仓栅式全挂车 159 轻型旅居全挂车 100100100 G37 160 轻型专项作业全挂车 100100101 G38 161 轻型厢式自卸全挂车 1001001l10 G3A 162 轻型罐式自卸全挂车 100100111 G3B 轻型平板自卸全挂车 l0010l000 163 G3C 164 轻型集装箱自卸全挂车 1001o1001 G3D 165 轻型仓栅式自卸全挂车 001o1010 G3E 166 轻型专项作业自卸全挂车 100101011 G3F 重型普通半挂车 B1 110000000 167 168 重型厢式半挂车 110000001 B12 B13 重型罐式半挂车 169 110000010 170 重型平板半挂车 1l0000011 B14 71 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1l0000l00 B15 172 重型自卸半挂车 110000101 B16 173 110000110 B17 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 17!4 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1l0000111 B18 110001000 B19 75 重型旅居半挂车 176 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 1l0001001 B1A 177 10001010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B1B 178 重型车辆运输半挂车 1l0001011 B1C 179 110001100 B1D 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 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 180 110001101 B1E 181 重型集装箱自卸半挂车 110001110 B1F 182 重型特殊结构自卸半挂车 l10001lll B1G 183 110010000 B1H 重型仓栅式自卸半挂车 184 重型专项作业自卸半挂车 110010001 B1J 185 重型低平板自卸半挂车 110010010 B1K 186 重型中置轴旅居挂车 11001001 B1U 187 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 110010100 B1V 23
GB/T35789.1一2017 表A.6(续)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110o10101 Blw 重型中置轴普通挂车 188 189 中型普通半挂车 l10010110 21 190 110010111 B22 中型厢式半挂车 191 中型罐式半挂车 110011000 B23 192 110011001 B24 中型平板半挂车 中型集装箱半挂车 11001l010 193 B25 194 中型自卸半挂车 110011011 B26 195 中型特殊结构半挂车 l1001ll00 B27 196 110011101 B28 中型仓栅式半挂车 197 中型旅居半挂车 l1001ll10 B29 198 11001l111 B2A 中型专项作业半挂车 中型低平板半挂车 199 l10100000 B2B 200 中型车辆运输半挂车 110100001 lB2C 201 中型罐式自卸半挂车 110100010 B2D 202 中型平板自卸半挂车 110100011 B2E 中型集装箱自卸半挂车 B2 110100100 203 204 中型特殊结构自卸半挂车 110100101 B2G B2H 中型仓栅式自卸半挂车 205 110100110 110100111 206 中型专项作业自卸半挂车 B21 207 中型低平板自卸半挂车 1l0l0l000 BK 208 中型中置轴旅居挂车 110101001 B2U 11o10101o B2V 中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 209 210 中型中置轴普通挂车 1l010101 B2w 21l 110101l00 B31 轻型普通半挂车 212 轻型厢式半挂车 110101101 B32 213 11o1011l1o B33 轻型罐式半挂车 214 轻型平板半挂车 110101ll1 B34 215 110110000 B35 轻型自卸半挂车 轻型仓栅式半挂车 216 110110001 B36 217 轻型旅居半挂车 110110010 B37 218 轻型专项作业半挂车 11011001 B38 110110100 219 B39 轻型低平板半挂车 轻型车辆运输半挂车 220 11o110101 BB3C 221 轻型罐式自卸半挂车 110110110 I3D 222 轻型平板自卸半挂车 110110111 B3E 223 轻型集装箱自卸半挂车 11o111000 B3F 24
GB;/T35789.1一2017 表A.6(续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车辆类型代码 224 1l0111001 B3(G 轻型特殊结构自卸半挂车 225 轻型仓栅式自卸半挂车 1101l1010 B3H 226 1101l1011 B31 轻型专项作业自卸半挂车 227 轻型低平板自卸半挂车 1101ll100 B3K 228 110111101 B3U 轻型中置轴旅居挂车 229 轻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 11011ll10 B3V 230 轻型中置轴普通挂车 110111111 B3w 231 其他 000000000 X99 A.4使用性质 使用4位二进制代码表示使用性质,与二进制代码对应关系见表A.7 表A.7使用性质二进制代码表 序号 名称 二进制代码 备注 对应于GA/T16.32012表1中代码为“A”“L”“M”的使用 非营运 1000 性质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 0001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B”“E”的使用性质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c"的使用性质 公交客运 0010 001l 出租客运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D"的使用性质 0100 货运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F”的使用性质 租赁 0101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G”的使用性质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H”“I”“J”“K”的使用 1100 警用、消防、教护,工程抢险 性质 教练车 1l11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N”的使用性质 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o"“p"“Q”的使用 1101 他校车 性质 111o 危化品运输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R"的使用性质 l0 1 其他 011 对应于G.A/T16.3一2012表1中代码为“Z”的使用性质 A.5标识序列号 标识序列号由2位省(市、区)代码、10位顺序号和1位校验码组成,见图A.1 使用7位二进制代 码表示省(市、区)代码,省(市、区)代码与二进制代码对应关系见表A.8 使用30位二进制代码表示 0位顺序号,二进制代码为十进制顺序号对应的二进制数 校验码仅用于输人校验,不在机动车登记 25
GB/T35789.1一2017 信息区中存储,由省(市、区)代码和顺序号经加权运算生成,生成算法见GB11643 ×x xx×xxxx××× 校验码1位数字或字母x 顺序号10位数字) 省(市、区)代码(位数字 图A.1标识序列号格式 表A.8省(市、区)代码二进制代码表 省(市、区)代码 省(市、区 二进制代码 省市、区)代码 省市、区 二进制代码 北京 0000001 43 湖南 0010010 12 天津 00000l0 广东 00100ll 44 13 000001m 45 001o100 河北 广西 14 46 山西 0000100 0010101 海南 15 内蒙古 0000101 50 重庆 0010110 21 0000110 0010111 辽宁 51 四川 22 吉林 0000111 52 贵州 0011000 黑龙江 23 0001000 53 云南 0011001 31 54 上海 西藏 0001001 0011010 32 000101o 61 001101l 江苏 陕西 33 0001011 62 0011100 浙江 甘肃 34 0001100 63 青海 0011101 安徽 35 福建 0001l01 64 宁夏 001lll0 36 江西 0001ll0 65 新疆 001ll1l 37 山东 0001l1l 71 香港 0100000 82 河南 4 0010000 0100001 澳门 0o10001 湖北 42 26
GB;/T35789.1一201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外观和结构 B.1外观 用于汽车的机动车电子标识正面图案见图B.1,反面图案见图B.2. 汽车电子标识 机动车电子标识正面图案 图B.1 汽车电子标识 No320000000000-1 注意事项 安装在汽车前风窗玻璃上: 2、不得用力挤压 3、不得私自拆卸 如有损坏,请及时到标识发行机构重新中请 图B.2机动车电子标识反面图案 B.2结构 机动车电子标识结构见图B.3 基板正面印刷天线,贴装芯片,并在上方加装外壳进行保护,基板 27

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GB/T35789.1-2017

GB/T35789.1-2017是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其中第1部分规定了汽车电子标识的技术规范和测试方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汽车电子标识的物理特性和应用要求

该部分规定了汽车电子标识的物理特性和应用要求。比如,电子标识应当符合车辆管理、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要求,具有防伪、防窜改、防复制等特性,并且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汽车电子标识的技术规范

在本部分中,汽车电子标识被定义为存储在EPC芯片中的唯一编码。因此,保护这个编码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该部分规定了汽车电子标识的技术规范,包括编码格式、数据结构、加密算法等方面的要求,并且需要满足国际标准的相应规定。

3. 汽车电子标识的测试方法

本部分还规定了汽车电子标识的测试方法,包括读取能力测试、防伪性测试、防篡改性测试、稳定性测试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这些测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检测电子标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GB/T35789.1-2017为汽车电子标识的设计、生产、应用和管理提供了完善的技术规范和测试方法。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和方法,可以有效地保障汽车电子标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智能交通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的相关资料

    和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类似的标准

    机动车电子标识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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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电子标识安装规范第1部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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