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471-2011

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

Generalprovisionsforprogrammingmooringandseatrialsofseagoing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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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U13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7.020.01
  • 实施日期2012-06-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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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


国家标准 GB/T3471一2011 代替GB/T34711995 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 Generalprovisionsforprogrammingmooring andseatrialsofseagoingships 2011-12-30发布 2012-06-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471一2011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般规定 - 第一篇 系泊试验 锚设备及锚机试验 舵装置及舵机试验 救生设备试验 系缆装置及拖拽设备试验 起货设备试验 机舱行车试验 引航员机械升降器试验 l0 升降机试验 ll 舷梯装置、引航专用舷梯试验 12 门、窗、舱口盖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试验 13 信号设备试验 14 15集装箱导轨架效用试验及非导轨架集装箱堆装试验 16灭火系统试验 17 探火及失火报警系统试验 舱底系统及油污水分离器试验 18 危险、可燃气体探测系统试验 19 1 压载系统试验 1 20 21 生活及排水系统试验 15 22 通风系统试验 冷藏系统试验 23 空调系统试验 24 18 25 传令设备试验 18 26油船各系统试验 27惰性气体系统试验 20 28主,辅机冷却系统试验 29 主、辅机滑油系统试验 30 主、辅机燃油系统试验 22 31燃油及滑油离心分油机试验
GB/r3471一2011 空气压缩机及压缩空气系统试验 32 23 23 33液压系统试验 34燃油锅炉试验 35 主推进系统试验 36柴油发电机组及配电板试验 2: 37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及应急配电板试验 36 38电动机及起动器试验 36 39充放电板及蓄电池组试验 l0 主照明及应急照明试验 交流高压设备试验 12 机舱自动化试验 32 无线电通信设备试验 3: 43 44助航设备试验 35 船内通讯系统试验 15 第二篇航行试验 46船舶性能试验 47无线电通信设备试验 助航设备试验 18 主推进系统试验 49 50废气锅炉试验 51海水淡化装置试验 52 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试验 50 53其他辅助设备及系统运行试验 50 抛错试验 54 50 55 操舵试验 5 56 电话及警铃试验 52 57 断电试验 52 58 瘫船试验 52 59 机舱自动化试验 53 船体振动试验 60 53 55 61机械设备振动试验 55 62轴系振动试验 56 63船舶噪声试验 附录A资料性附录试验报告及记录表格式 58
GB/T3471一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l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471一1995《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 本标准与GB/T3471一199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蒸汽锚机(1995年版4.2.1.l)、干触甲板以下液舱水密舱壁上水密门的关闭装置(1995年 版13.2.2),号钟、号锣(1995年版14.2.3),救生艇电台(1995年版43.2.6),无线电报遇险信 号自动拍发器和自动报警器(1995年版43.2.7),无线电话报警信号发生器(195年版43.2.87 无线电话遇险频率值班接收机(1995年版43.2.9)、测向仪(1995年版44.7)等设备的试验内 容以及初始回转试验(1995年版46.6); 增加了船舶安全报警系统(本版43.2.1o)、自动识别仪(本版43.2.11),航行数据记录仪(本版 44.7),电子海图(本版44.11)等系统或设备及瘫船(本版第58章)的试验内容; 修改了救生设备试验载荷(本版6.2.2.3和6.2.2.4,1995年版6.2.2.3和6.2.2.4)、航速公 式(本版46.1.2.3,1995年版46.1.2.4)及水灭火系统(本版16.2.1,1995年版16.2.1)、天线 装置(本版43.2.1,1995年版43.2.1)、供电电源检查(本版43.2.2,1995年版43.2.2),无线 电示位标(本版43.2.3,1995年版43.2.10),雷达应答器(本版43.2.6,1995年版43.2.13)、 中频(MF)/高频(HF)无线电设备(本版43.2.8,1995年版43.2.15)、测深仪试验(本版44.4. 1995年版44.4)、电罗经试验(本版44.6,1995年版44.6),导航雷达的试验(本版44.9,1995年版 44.9)、威廉逊溺水救生(本版46.7,1995年版46.8)等系统或设备的试验内容; 修改了标准附录的性质(见附录A,1995年版附录A) 本标准由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熔盛造船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武晶,刘金华,邱汉如,张戌岐、王俊、程楠、张衍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34711983,GB/T34711995 m
GB/T3471一2011 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 -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 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 的试验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ScC.81(70)救生设备试验(TestingoflifeSavingappliances) -般规定 3.1每一新建船舶在系泊试验前,设计单位或船厂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与有关单位协商后,编制该船 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具体试验大纲,并提交给船东确认和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每个项目的试验结果,应符合适用的法规、规则、公约规范或标淮的规定 3.2 3 3 系泊试验与航行试验所使用的测试设备和仪器,应具有国家有关主管机构签发的有效合格证件 对与法定和船级检验有关项目的测试设备和仪器,执行检验的单位有权检查其测量精度等级、定期鉴定 的书面文件或记录 报验场所应整洁、畅通,并应有足够的照明,同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3.5航行试验前,应按船舶检验机构同意的技术文件进行倾斜试验,其试验报告应经船舶检验机构批 准认可 3.6航行试验前,船厂应消除系泊试验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并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试航证书 3.7船厂在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中,应作好各种试验记录 试验结束后,船厂应整理出有关技术文件 和试验报告,并作为检验和交船的必需技术文件,提交给船舶检验机构和用船单位 第一篇系泊试验 锚设备及锚机试验 4.1试验条件 锚设备及锚机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锚机装置及其系统、锚、错链、止链器、弃锚器等安装完好; a b)安全阀、减压阀及过载保护等校验合格
GB/T3471一2011 4.2试验内容及程序 4.2.1锚机空载运转试验 4.2.1.1液压锚机进行正,倒车空载连续全速运转20min一40min 试验时每隔5min~10min正 倒车变换一次,观察传动装置及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发热及敲击现象如有液压制动器,观察其可靠 性),并检查液压马达,液压油泵及液压系统阀件的工作情况 4.2.1.2电动锚机进行正,倒车空载运转各15min 观察锚机各运转部件有无异常发热及敲击现象 同时检查电气控制设备各档调速和电磁制动器的可靠性,及对防水型电动机的放水孔和空间加热器的 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若为直流电动机尚应检查其换向情况 4.2.2锚设备效用试验 4.2.2.1将锚分别抛出,同时用制动器刹车2次,然后用锚机将锚绞起,检查离合器操纵的方便性,刹 车装置工作的可靠性,锚链和卸扣通过锚链简,止链器和链轮的情况,锚链在链轮上应无跳链和扭曲现 象;并检查止链器位置是否正确以及锚收上时锚爪与锚唇的贴合情况 4.2.2.2检查锚链冲水装置的工作情况 4.2.2.3将每根锚链装人时,检查锚链标记,根部固定情况,并做弃锚装置脱钩试验,然后收起,观察锚 链在锚链舱内的自然堆放情况 4.3试验记录 4.3.1电动锚机试验时,应对空载各档的转速、启动电流、工作电流和电压进行记录,空载运转试验后, 测量记录电机控制设备及电阻箱的热态绝缘电阻值,记录表的格式参见A.1.1 4.3.2液压锚机试验时,应对液压油泵工作压力、油泵及油马达的转速进行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参见 A.1.2 舵装置及舵机试验 试验条件 舵装置及舵机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舵机及操舵系统安装完好,舵机机械零位正确无误,操舵器与舵机之间的指示误差符合产品技 术条件的要求 b)液压系统的溢流阀、缓冲阀、程序阀等按图纸要求调试完毕 c 安全阀校验合格; d 舵装置的报警系统,包括动力源失电、断相过载、控制电源失电、油泵失压,油柜低液位及自 动偏舵等模拟试验合格 5.2试验内容及程序 5.2.1电动或电动液压舵机应进行不少于30min的空载运转试验,并做如下检查 检查舵角指示器、操舵器与舵叶之间的误差,检查时自中间位置向两舷转舵,舵角每增加5"核 对一次,并作记录; b检查舵角电气限位器动作的正确性及机械限位器的安装位置 5.2.2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应进行连续操舵试验 试验时每路电源,每套控制系统及每套动力源 均应连续使用不少于301 试验时检查操舵装置的电气设备、液压泵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检查电 min
GB/T3471一2011 动机的换向(对直流电动机、轴承温升及振动情况;检查油泵工作时是否有异常响声和泄漏现象 连续 操舵试验时应在0"-一左(右)35"--0"-一右(左)35"--0"交替进行,并应不少于10个循环 试验时,初步测 定自一舷35"转至另一触30"所需时间 5.2.3电动或电动液压舵机应在驾驶室和舵机室分别作操舵效用试验 5.2.4若设有辅助操舵装置时,应进行主操舵装置转换到辅助操舵装置的试验 并以辅助操舵装置进 行操舵151 min 5.2.5对有独立应急电源的舵机应进行应急电源操舵试验、自动起动及自动供电试验 5 试验记录 5.3.1 电动或电动液压舵机连续试验时,应记录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工作电流、电压、转速及液压缸的 油压等 5.3.2测量记录各电动机控制箱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5.3.3记录表格式参见A.3及A.4 救生设备试验 6 试验条件 救生设备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救生设备具有合格证书; b)救生设备的布置、安装、数量和种类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备有试验时用的压载重物; c d船舶处于正浮状态 试验内容及程序 6.2.1救生艇和救助艇释放试验 每艘新的吊架降落式救生艇和救助艇,装载规定负荷的1.1倍,通过释放装置将其释放下水 6 2.1.2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应加载至规定负荷的1.1倍,在船舶正浮及最轻航海吃水的状态下,将其 降落下水 6.2.1.3吊架降落式救生艇和救助艇,在将艇放到接近水面时,进行艇的推进装置的起动试验 6.2.2救生艇和救助艇释放装置试验 6 2.2. 艇绞车空载运转试验;启动艇绞车,空载运转时间不少于30min 6 2 2 min,卸 艇架强度试验:将吊臂倒出舷外,利用吊车挂上2.2倍安全工作负荷的重荷,持续10m 去重荷 2.2.3吊艇架转出舷外试验;对每一副吊艇架,在船舶正浮状态下,载有放艇员相当的质量,一般为 4名放艇员,每人按82.5kg(客船按75kg)计算,按照放艇操作程序,操纵艇绞车,使之转出船触外,逐 渐放到登乘甲板 满载试验救生艇或救助艇载上正常的属具或等效质量,以及相当于每人82.5kg(客船按 75kg)的核定乘员的分布质量,操纵甲板上的降放控制器将其释放 加载降落试验(仅指制动器);在正常满载基础上,再加该负荷的10%,操纵甲板上的释放控 6.2.2.5 制器将其释放,当下降到最大速度时,进行紧急制动 如果艇绞车是暴露于大气中,则应弄湿该制动器 表面,重复进行降落试验
GB/T3471一2011 该试验可与6.2.1的试验结合进行 6.2.2.6回收试验;对吊架降落式救生艇或救助艇及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装置和艇绞车进行回收救生艇 和救助艇试验,并按照操作程序将救生艇、救助艇回收至存放位置 6.2.3救生筏的降放和回收试验 吊架式救生筏的降放和回收试验可参照救生艇和救助艇的降放回收试验,并符合MSC.81(70)有 关要求 3 6. 试验记录 6.3.1测量记录船舷与救生艇中部舷边缘之间的距离;测量、记录艇绞车的起动电流、工作电流及其绝 缘电阻值 6.3.2测量、记录艇绞车的降落、回收救生艇、救助艇的速度 6.3.3 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5 系缆装置及拖拽设备试验 试验条件 系缆、拖拽装置安装合格 7.2试验内容及程序 7.2.1系缆机和拖缆机空载试验 7.2.1.1 电动系缆机和拖缆机应进行中速档空载正,倒车运转不少于各15min(交流电动机按工作定 额进行) 7.2.1. 电动系缆机和拖缆机在运转时间内,启动不少于15次 2 7.2.1.3液压系缆机和拖缆机进行正、倒车空载连续全速运转不少于30min,试验时正、倒车每隔 3 min变换1次 7.2.2拖缆机负荷试验 7.2.2.1控制主机使之保持最大的拖力,同时检查刹车装置工作的可靠性 7.2.2.2 在设计规定的各种拖力下,用拖缆机收起拖缆,检查收缆设备的工作情况 7.2.3拖钩装置试验 7.2.3.1在拖钩空载情况下进行拖钩施放装置试验不少于2次,同时检查拖钩施放装置及其控制系统 工作的可靠性和方便性 7.2.3.2控制主机使之保持最大拖力的时间不少于5min,同时检查拖钩装置的工作情况 7.2.3.3按设计要求控制主机使之保持较低拖力,在此情况下,进行拖钩施放试验,检查拖钩施放装置 及其控制系统工作可靠性 7.2.4试验检查 试验检查下列内容: a 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敲击现象 b)液压系统是否有泄漏现象;
GB/T3471一2011 电动机及其换向器(对直流电动机)的工作情况 d) 电气控制设备及各档调速和电磁器的工作情况 e)检查和调整过载保护装置,按技术要求调整液压系统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试验后,详细检查各受力部件 7.3试验记录 7.3.1记录油泵工作压力,油泵和油马达的转速 7.3.2记录电动机启动电流、工作电流、电压及转速 7.3.3记录电动机,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7.3.4记录系缆机和拖缆机试验时的功率和收缆速度 7.3.5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6 起货设备试验 8.1试验条件 起货设备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吊杆装置或吊杆式起重机整套设备的安装合格; b)起重机各机构及整台设备的安装合格 起货绞车或起重机在其底座上安装牢靠 c) 8.2试验内容及程序 吊杆装置和吊杆式起重机试验 8.2.1 8.2.1.1每台起货绞车应在空载(中速)情况下做30min正、倒车试验 8.2.1.2每根吊杆在吊重试验前进行升、降动作试验;同时检查吊杆升降装置工作的可靠性 8.2.1.3将吊杆放置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仰角位置 每根吊杆按表1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吊重试验,使用具有质量证明的重物悬挂于吊钩或吊具 8.2.1.4 上,重物吊离甲板后保持悬挂时间不少于5min. 表1 吊重试验负荷 安全工作负荷(SWL)/t 试验负荷/t 20 1.25×Sw swL+5 2050 1.1×SwL 50 对工作压力有限制的液压起重设备若不能以超过安全工作负荷25%作为试验负荷时,则可按其可能达到的最大 负荷进行试验,但应不小于安全工作负荷1.1倍 8.2.1.5慢速升、降重物,开始进行绞车的制动试验不少于2次 制动试验在负荷下降约3m时进行 将吊杆连同试验负荷按设计所允许的范围尽可能大的向左、右两舷方向缓慢回转不少于2次 8.2.1.6吊杆装置或吊杆式起重机的负荷指示器或超负荷保护器进行校核可进行动作试验 对绞车 作紧急制动试验,以检查重物是否能保持在缓冲距离范围内 8.2.1.7吊杆连同试验负荷进行缓慢变幅不少于2次,变幅范围应不超过设计规定
GB/T3471一2011 8.2.1.8对回转吊杆按设计要求用安全工作负荷进行单独和联合变幅回转、升降等试验 8.2.1.9起货绞车的电动机及油马达应进行失电及液压失压试验 此时应关掉电动机和油马达使试 验负荷保持在悬挂位置 同时用人工释放装置进行安全释放 8.2.1.10需双杆操作的吊杆经单杆试验后,尚应进行双杆试验,试验负荷按表1规定 试验时将双杆 放置在设计位置,然后将试验负荷从舷外吊人舱内,再从舱内送回触外,来回吊送不少于3次 每艘船 对具有相同结构和布置的吊杆,3对以下至少试验1对,4对一6对至少试验2对,以此类推 试验时应 检查两起货索连接点的净空高度,起货索夹角和保险货索位置是否符合批准的图纸要求 在试验中若 发现问题,则每对吊杆均应进行试验 8.2.1.11每艘船具有相同结构和布置的吊杆,应任选1根吊杆和1对吊杆按设计要求,在安全工作负 荷下,分别用各速度作效用试验 8.2.1.12试验检查下列内容: a)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敲击现象; 液压和蒸汽系统是否有泄漏现象; b) e)电动机及其换向器(对直流电动机)的工作情况 电气控制设备及各档调速和电磁控制器的工作情况; d e)检查并调整过载保护及调载保护装置 8.2.1.13试验后,全面检查是否有变形和缺陷,对有疑点的部分应拆开检查 8.2.2起重机试验 8.2.2.1起重机吊重试验前,进行下列空载试验 a)按额定转速进行单独及联合的旋转,变幅、升降等动作试验; b)试验旋转,变幅、起升高度等限位装置,并对信号装置、保护装置(欠压、零位保护)、联锁装置 和应急切断电路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8.2.2.2起重机吊重试验如下 试验时起重机臂应分别放置在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所规定的最大臂幅位置上按表1的规定 试验负荷进行试验;试验时应把具有质量证明的试验负荷的重物吊离甲板,并保持悬挂时间不 少于5min b 起重机在吊起试验负荷时,在设计规定的升降、旋转和变幅范围内单独进行慢速升降、回转和 变幅动作试验,不少于2次,同时进行起升、回转和变幅机构的制动试验 对具有不同臂幅和相应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的起重机,应在各个臂幅和相应试验负荷下进行试验 8.2.2.3运行式起重机应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同时试验行程限位装置的可靠性 8.2.2.4运行式起重机在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全程行走试验 8.2.2.5对超负荷保护装置、超力矩保护装置进行动作试验 8.2.2.6起重机经超负荷试验后,应进行安全工作负荷下的操作试验,试验起升,回转和变幅的各档运 转速度,检查运转情况,超负荷效能、负荷指示器和限位器等工作状态 8.2.2.7试验检查下列内容 a)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敲击现象; b液压系统是否有泄漏现象; 电动机及其换向器(对直流电动机)的工作情况: 电气控制设备及各档调速和电磁控制器的工作情况; D 检查并调整过载保护及期我保护装发 e 试验后,全面检查是否有变形和缺陷,对有疑点的部分应拆开检查
GB/T3471一2011 8.3试验记录 8.3.1测量并记录电动机及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8.3.2测量并记录起货绞车空载试验时各档转速、起动电流和工作电流 8.3.3测量并记录油泵工作压力、油泵和油马达的转速 8.3.4吊杆变速效用试验时,应记录速度及各档速度下的工作电流、电压、转速、油压、蒸汽压力等数 据,测量制动滑程 .3.5记录电动机启动电流、工作电流、电压及转速 8. 8.3.6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7.1A.7.4 机舱行车试验 9.1试验条件 机舱行车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机舱行车安装合格; 行车轨道无障碍物 b 9.2试验内容及程序 9.2.1空载运行,全程式来回行走,空钩升降,检查操纵机构限位和信号装置的可靠性 9.2.2吊起按表1规定的试验负荷,保持10min,然后进行吊起,放下不少于2次 同时进行制动试验 检查行车装置的工作情况及制动器的可靠性 9.2.3吊起安全工作负荷的重物进行运行试验,往返不少于一次,同时进行制动和终点开关的效能 试验 9.3试验记录 9.3.1测量并记录电动机控制装置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记录报告的格式参见附表A.8, 9.3.2 引航员机械升降器试验 10 试验条件 10.1 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安装合格 10.2试验内容及程序 10.2.1引航员机械升降器进行空载升降运行试验 检查限位和信号装置的可靠性 10.2.2引航员机械升降器进行负载试验,试验时将1.1倍工作负荷置于该升降器中,然后升降运行不 其工作负荷等于梯重量,属具重量及额定乘员数的重量每人以 少于3次,降落距离不少于5m 150kg计)的总和,同时进行制动器的制动试验 10.2.3检查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工作可靠性及其制动器的可靠性 10.3试验记录 10.3.1测量电动机和控制装置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GB/T3471一2011 10.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附录A.9. 升降机试验 11 11.1 试验条件 升降机安装应合格 11.2试验内容及程序 1.2.1升降机进行空载升降效用试验,并检查限位和信号装置的可靠性 1.2.2旅客升降机按1.1倍的额定载荷,货物或车辆升降机的试验载荷按表1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 全行程的升降运行试验不少于3次 11.2.3升降机应在11.2.2规定的升降运行中做制动试验,并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 11.2.4检查升降机控制系统和安全系统运转情况 11.2.5进行梯箱内对外呼叫铃的效用试验 11.2.6进行梯箱内与梯箱外的通话试验 11.2.7升降机试验后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有变形和其他缺陷 试验记录 11.3 1.3.1在按l1.2.1、l1.2.2试验时测量并记录各试验载荷下电动机电流,电压和梯箱的升降速度 11.3.2按11.2.1规定试验时测量并记录电梯停层精度 测量并记录电动机主回路、控制回路、指示灯回路、信号回路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1.3.3 11.3.4记录报告的格式参见A.10. 舷梯装置、引航专用舷梯试验 12 12.1试验条件 触梯装置安装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12.2试验内容及程序 12.2.1舷梯强度试验;试验时,舷梯和水平线夹角不超过60" 在单数踏步放置150kg负荷或每一踏 l470N负荷,在平台上放置2940N负荷放置15 步放置735N负荷及下平台上放置1 min后卸去负 荷,舷梯应无永久变形、裂纹及卡住现象 舷梯各旋转部分仍应灵活 注:如国际规则发生变化.上述按735牛/人计的重量应相应更改 12.2.2舷梯收放翻梯试验;进行空梯的翻梯,放下,吊起试验3次 同时检查舷梯翻转装置收放的灵 活性及限位开关和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 试验记录 12.3 12.3.1试验时测量记录电流、电压、转速、油压和空气压力 12.3.2试验后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2.3.3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1.1及A.l1.2
GB/T3471一2011 13 门、窗、舱口盖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试验 13.1试验条件 门、窗、舱口盖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门、窗、舱口盖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安装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且安装牢固 门、窗、舱口盖正常启闭,钞链及把手转动应灵活; b 受试部件的表面和接缝清洁,干燥 c d)试验时,外界气温低于0时有防冻措施 13.2试验内容及程序 13.2.1门、窗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冲水试验 13.2.1.1下列处所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应做冲水试验 干舷甲板以下水密的航门、娓门、舷门、舷窗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 a 干舷甲板上和开敞的上层建筑甲板上的人孔和小舱口盖板及其关闭装置,通风筒及其他开口 b 的关闭装置 干舷甲板上第一层甲板室和封闭上层建筑侧壁和端壁上风雨密门、窗及其他开口的关闭装置; c 干舷甲板上第二层具有通往干舷甲板下的通道的甲板室或封闭上层建筑壁和端壁上的风雨 d 密门; 非液舱舱壁水密门及其他开口关闭装置 13.2.1.2冲水试验时将喷口直径不小于12mm,水带压力不低于0.2MPa的水枪,从外面垂直对准 试验接缝,水枪口与接缝距离不大于1.5m,水枪对准接缝喷射,对垂直接缝处应自下而上喷射 试验 中应检查试验部位的反面是否有渗漏现象 13.2.2门、窗及舱口盖淋水试验 13.2.2.1根据设计要求,对指定的门、窗、舱口盖作淋水试验 13.2.2.2试验时向试件外侧淋水,使自由降落的水滴淋到门、窗、盖接缝处,持续时间为3min. 13.2.2.3试验中检查试验部位的内侧,是否有渗漏现象 13.2.3各级水密门开关装置的启闭效用试验 13.2.3.1钞链门装妥后,应分别在隔堵两侧进行启闭效用试验 13.2.3.2手动滑动门装妥后,应进行启闭效用试验,试验在船舶处于正浮状态时进行,用手动装置使 门完全关闭,并测定其所需的时间 13.2.3.3动力操纵滑动门装妥后,应用每组独立的动力源,分别进行启闭所有控制门的效用试验 试 验时在门的两侧及总控制站,分别进行启闭试验,同时检查声响警报器工作是否正常,即此门在开始关 闭、继续移动、直至完全关闭为止的期间发出警报 若用液压操纵时,应试验每一动力源所属的泵,在 60s内关闭各扇门的可能性,并连续做启闭试验3次即关闭开启关闭),以检查液体储存器的存 量 若装有手动装置,尚需作手动启闭的效用试验3次 13.2.4防火门关闭装置效用试验 检查防火门在其两侧启闭的方便性及门与门框的吻合情况,然后进行自动关闭的效用试验或自动
GB/T3471一2011 关闭和失火报警联合动作试验 所有自闭式防火门,除经常关闭者外,应试验能否同时或成组由控制站 脱开 也能个别在门的位置处就脱开,同时试验在脱开机构的控制系统失灵时,门能否自动关闭 13.2.5机舱和泵舱处的天窗启闭试验 天窗应分别从内侧作启、闭及外侧关闭试验 扳动操纵阀启闭天窗各3次 检查操纵方便性 13.2.6水密舱盖的试验 开启和关闭舱口盖(包括开移式、滚动式和皎链式)各2次 检查其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的 13.2.6.1 方便性 对金属舱盖做冲水试验,仔细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 冲水试验要求与13.2.1.2同 13.2.6.2 13.2.6.3首制船舶的液压操纵的舱盖板,应任选一舱进行应急启闭试验 13.3试验记录 13.3.1水密舱盖试验完毕后,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3.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2.1及A.12.2. 1 信号设备试验 14.1试验条件 信号设备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航行灯,信号灯处于工作状态 b)具备试验测量仪器、设备 14.2试验内容及程序 14.2.1航行灯、信号灯试验 14.2.1.1检查航行灯、信号灯的位置是否合格 14.2.1.2对手提白昼信号灯进行效用试验,检查其电源插座、信号灯型号是否符合要求 14.2.1.3对航行灯、信号灯按图纸规定进行通电试验,检查各灯的发光情况 14.2.1.4进行断电和故障试验,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14.2.1.5在断电后,检查应急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14.2.1.6进行航行灯断线报警试验 14.2.2号笛及其施放装置试验 14.2.2.1鸣放号笛,检查号笛施放装置的可靠性,包括机械传动的非电声号笛,检查号笛是发出持续 时间为1s的短声和4s一6s长声 14.2.2.2将号笛施放装置置于自动雾号状态,检查是否能发出规定的雾号及同步信号指示灯显示是 否正常,并检查自动雾号是否能立即停止 14.3试验记录 测量记录航行灯、信号灯及其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值 10o
GB/T3471一2011 1 集装箱导轨架效用试验及非导轨架集装箱堆装试验 15.1集装箱导轨架效用试验 15.1.1试验条件 集装箱导轨架效用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集装箱导轨架的安装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b)导轨架结构和集装箱座焊接良好 15.1.2试验内容及程序 15.1.2.1标准集装箱导轨架试验如下 对于20'一组的导轨架,试验时先用一只按说明书要求的20'集装箱或经认可的模具在全船导 a 轨架范围内进行吊人、吊出试验,检查集装箱与箱座之间的间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检 查集装箱是否能顺利吊人和吊出导轨架 对于同时可放2只20'箱的40'一组导轨架,试验时先使用一只按说明书要求的40'集装箱或 b 经认可的模具,在全船导轨架范围内进行吊人、吊出试验,检查集装箱与箱座之间的间隙是否 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检查集装箱是否能顺利吊人.吊出导轨架 然后使用两只按说明书要 求的20'集装箱或经认可的模具,在全船40'导轨架范围内可进行吊人,吊出试验,检查集装箱 与箱座间的间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同时检查前、后两只20'集装箱的高低差是否符合设 计图纸要求 15.1.2.2非标准集装箱导轨架的试验可参照15.1.2.1规定进行 15.2非导轨架集装箱堆装试验 15.2.1试验条件 非导轨架集装箱堆装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箱座的安装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箱座焊接合格 b 15.2.2试验内容及程序 15.2.2.1试验时先用按说明书要求的集装箱或认可的模具在全船装箱范围第一层进行排箱 检查箱 座安装的准确性是否符合要求,锁紧装置或其他系固装置的系固情况是否良好 15.2.2.2在集装箱排装过程中若对局部装箱范围认为有必要进行堆装时,可进行堆装排箱 16 灭火系统试验 16.1试验条件 灭火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各系统布置和安装合格; 各系统管路的液压试验和密性试验合格 b 安全阀校验合格 c 11
GB/T3471一2011 16.2试验内容及程序 16.2.1水灭火系统试验 16.2.1.1消防泵进行打水试验时间不少于30nmin,检查是否有异常振动及发热现象 16.2.1.2选择离消防泵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最远的两只水枪同时喷水,水枪的射程应大于12m 水 枪射程达12m时,对应各种口径水枪前端的压力见表2. 表2 12m射程时水枪前端压力表 19 16 12 水枪口径/mm 水枪前端压力/kPa 108 118 127 16.2.1.3使两台消防泵同时向消防总管供水,并通过选定的水枪从任何相邻的消火栓排出该两泵按 规范所规定的出水量,此时测量其他消火栓处的压力 16.2.1.4小于1000总吨的货船,上述试验可以用两只水枪进行喷水试验来代替,并测量两只水枪的 喷射水柱的射程 16.2.1.5当应急消防泵输出规定的出水量时,测量其他消火栓处的压力 消防泵若兼用于油船的甲板酒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系统以及船上其他用水的消 16.2.1.6 防系统时,上述试验应在各系统同时工作时进行 16.2.1.7进行可携型消防泵的效用试验(若设有时. 16.2.1.8若应急消防泵的驱动动力为柴油机,则应对该柴油机驱动动力源作起动试验 自动喷水系统试验 16.2.2 16.2.2.1检查供水泵自动投人工作的可靠性 16.2.2.2进行失火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的动作试验 16.2.2.3分别使用主电源及应急电源进行效用试验,检查此两种电源的转换开关操作的灵活性和可 靠性 同时检查指示自动喷水系统的声光信号的效用情况 16.2.3压力水雾系统试验 16.2.3.1检查各喷嘴的水雾情况及在该处所的分布是否均匀有效 16.2.3.2任意选择一个喷嘴作压力试验,检查其出水率 16.2.3. 3 检查供水系自动投人工作的可靠性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试验 16.2.4 16.2.4.1检查手动及遥控开启装置的工作可靠性 16.2.4.2各舱室二氧化碳施放管,分别以压缩空气作畅通性试验 检查施放机构动作和报警装置及 通讯工具的效能 16.2.4.3测定二氧化碳施放预报警的时间 16.2.5油船甲板泡沫系统试验 进行泡沫(可用水模拟)的喷射试验 喷射试验时,应选择总液面为最大的一组相毗邻的货油舱来 进行,向上述货油舱区域的甲板上喷射泡沫,检查甲板泡沫系统的工作情况 12
GB/T3471一2011 16.2.6机器处所固定式低倍泡沫灭火系统试验 16.2.6.1检查固定喷口布置位置的合理性 16.2.6.2检查泡沫分配控制阀或旋塞转换功能的有效性和灵活性 16.2.7机器处所固定式高倍泡沫灭火系统试验 16.2.7.1检查固定喷射口布置位置的合理性 16.2.7.2进行送风效用试验时间不小于30nmin,检查各喷射口的风量是否均匀有效 16.2.7.3泡沫发生器的风机应进行当供水发生故障时自动停止运转装置的效用试验 16.2.7.4泡沫发生器的输送管道设有手动或自动挡板时,应进行效用试验 对自动挡板还应作转换 至手动操纵的效用试验 16.2.7.5效用试验时,应检查风机是否有异常发热和振动现象 16.3试验记录 16.3.1测量记录电动消防泵的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在效用试验前后的冷、热态绝缘电阻值 16.3.2测量记录自动喷水系统及二氧化碳系统的报警装置在效用试验后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6.3.3测量记录机器处所高倍泡沫灭火系统风机在效用试验后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6.3.4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3 探火及失火报警系统试验 17 17.1试验条件 探火及失火报警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a b)系统的各种仪表及报警安全装置校验合格 试验内容及程序 117.2 17.2.1安装有感温或感烟式探测器的处所,应对各探测器进行人工模拟效用试验 17.2.2抽烟式控火系统的取样风机进行时间不少于30min的效用试验 检查风机及电动机运转时 是否有异常振动及发热现象 17.2.3抽烟式探火系统的取样风机作转换动作试验 取样管路压缩空气冲洗装置作效用试验 17.2.4各手动火警按钮进行动作试验 17.3 试验记录 效用试验后,渊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8 舱底系统及油污水分离器试验 18.1试验条件 舱底系统及油污水分离器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舱底水系统的密性试验合格; a b安全阀校验合格 13
GB/T3471一2011 18.2试验内容及程序 18.2.1舱底泵效用试验 18.2.1.1各舱底泵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排水效用试验时间不少于30nmin 试验时,应检查电动 机,泵及管路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和敲击等现象 18.2.1.2各污水井注水,用舱底泵将其排除,以检查当一台舱底泵进行舱底排水,另一台舱底泵在同 时间内进行另一用途工作时是否能正常工作 18.2.1.3机、炉舱应急排水阀及排水支管进行排水试验 18.2.1.4机炉舱舱底污水井(口)若设有污水水位报警器装置,则应进行调整并进行报警效用试验 18.2.1.5舱底水应急吸口进行效用试验, 18.2.1.6舱底泵设有自动起动控制时,进行自动起动模拟试验 18.2.1.7在主甲板上对舱底泵进行应急停止试验 18.2.1.8进行防撞舱壁阀甲板操纵装置及其他甲板操纵阀件的启闭灵活性试验 18.2.2油污水分离装置效用试验 18.2.2.1试验前,在机舱舱底注人含油量约为1%的试验用油水混合物 18.2.2.2进行污水分离的试验时间应根据分离器型式确定,但一般应不少于1h,试验时应检查是否 有异常振动及发热等现象 18.2.2.3污水分离器的自动控制进行效用试验2次,并同时检查警报器的工作效能 分离器的自动 排放按设计要求进行 当污水经过分离器后其含油量大于15mg/L,应发出声光报警 设有自动停止 排放功能的分离装置,应检查其功能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18.3试验记录 18.3. 试验结束后,应测量记录污水分离器污水泵的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1 18.3.2油污水分离装置效用试验中,应测量记录分离后水的含油量 3 18.3. 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A.15及A.16. 19 危险、可燃气体探测系统试验 试验条件 19.1 危险、可燃气体探测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在提交试验前,整个系统调试合格 按照图纸检查危险、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的报警显示装置,以及带泵探头、管路的安装及电缆接 b 线的正确性; 根据图纸检查各报警点的设定值 19.2试验内容及程序 19.2.1测量整个系统的绝缘电阻 19.2.2利用系统的自检装置测试系统的功能,模拟系统本身的故障,检查其报警功能 3 19.2. 利用标准校验气体对各检测探头进行嗅敏试验,并校核报警显示功能的正确性 1
GB/T3471一2011 20压载系统试验 20.1试验条件 压载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压载系统经密性试验合格; 压载泵或管路上的安全阀校验合格 b 20.2试验内容及程序 20.2.1压载泵在设计最大参数进行打舷外水循环的时间不少于30min,同时检查泵、电动机及管路 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及敲击等现象 20.2.2结合泵的运转试验,对任选一压载舱进行注水和排水效用试验 将水从一舱驳到另一舱进行 转驳试验,检查压载系统转驳的方便性 20.2.3进行压载泵甲板遥控阀的效用试验 20.3试验记录 20.3.1各压载泵进行试验时应记录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及工作电流 试验后测量并记录电动机及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20.3.2 20.3.3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15 21 生活及排水系统试验 21.1试验条件 生活及排水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各生话系统的管路及设备安装完好,并密性试验合格 a b)各水柜清洗完毕; c)安全阀及减压阀校验合格; d)各压力水柜的水位及各水泵的控制调整完毕; 按设计要求调整好热水柜的温度调节阀 21.2试验内容及程序 21.2.1日用供水系统各个泵应进行不小于30min效用试验 检查水泵及电动机运转是否有异常振 动及发热现象,并检查供水系统向全船各处的供水情况 21.2.2厨房燃油炉灶及蒸汽锅应进行效用试验 试验时检查燃油柜燃油管路、蒸锅及燕汽管路的安 全可靠性 厨房用电设备及电热炊煮器亦应作效用试验 21.2.3甲板排水和卫生排泄管应进行效用试验,各排水管和泄水管从船内开口端进行灌水时,各管的 泄、排水应流畅 船触防浪阀的甲板强制关闭装置应进行效用试验 21.2.4粪便系统试验,系统各泵进行打水运转的时间不少于30min 检查电动机、泵及管路是否有 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各舱室进行蒸汽取腰效用试验,检查暖气管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以及腰气系统的凝水回流 21.2.5 是否流畅 15
GB/r3471一2011 21.3试验记录 21.3.1生活和排水系统各泵试验时应记录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及工作电流 21.3.2试验后测量记录电动机及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15 21.3.3 暖气系统试验时,对各舱室的温度及大气温度进行记录,试验报告格式参见A.17 21.3.4 22 通风系统试验 22.1试验条件 通风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通风系统及设备安装合格; b)各机械通风舱室施工完毕 22.2试验内容及程序 22.2.1各通风机进行效用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 试验时检查风机及其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和风道 管)情况 检查风机及电动机运转时是否有异常振动及发热现象,通风管道是否有不正常的振动 检 查风道的接头气密性和风闸及风门的启闭情况 同时检查风道各出口的布风情况 22.2. 油船泵舱风机的应急吸口应进行效用试验,并检查风门启闭的灵活性 22.2. 3 油船泵舱通风机进行上述效用试验时,应检查原动机传动轴穿过舱壁(或甲板)的填料函是否 有过热现象 22.2.4客船舱室通风机及通风系统,通风机的总遥控控制装置,应进行效用试验两次 主要进出风口 关闭装置进行关闭效用试验 22.2.5机舱通风机及通风系统36人以上的客船的两个控制站各进行风机控制的效用试验两次 其 他船舶的机舱外的风机控制装置,进行效用试验两次 机舱的通风筒(管,烟囱、百页窗等透气开口的 关闭装置,进行关闭效用试验 22.2.6货舱通风机及风管(简);通风机货舱外的控制装置,进行效用试验两次;对于通风简(管)的舱 外操纵关闭装置,进行关闭效用试验 22.2.7 蓄电池室或二氧化碳室通风机若设有联锁装置时,应进行效用试验 22.3试验记录 22.3.1风机进行效用试验时,应记录其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及工作电流 试验后测量并记录风机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22.3.2 22.3.3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18. 23 冷藏系统试验 23.1试验条件 冷藏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a b)制冷剂的紧急泄放管的畅通性检查合格; 16
GB/T3471一2011 按设计规定必须配备的防毒面具等在打冷试验前配置齐全; 所有压力表和安全阀校验合格; dD 制冷剂系统压力试验合格; e 密性试验以后充灌制冷剂及冷冻机油前,整个制冷装置以抽真空法进行干燥 冷藏舱内或制冷机上的温度计或测温装置校验合格; g 空 气冷却系统安装完成后冷风机工作试验合格 h 试验内容及程序 23.2 23.2.1制冷试验 23.2.1.1关闭冷藏舱的舱口盖、出人的门和换气管 23.2.1.2落水口液封槽加妥水封液 23.2.1.3 使所有制冷压缩机组投人工作,待冷疲货舱降低到所要求的设计低温后,轮流停用一 台机 组,但应始终保持舱内要求的温度,直到试验结束 23.2.1.4试验过程中,每隔1h测量冷藏舱的温度,试验总时间不少于24h 试验过程中,检查制冷压缩机.冷却水泵.冷风机以及它们的电动机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23.2.1.5 23.2.2热平衡试验 23.2.2.1在冷藏舱达到设计要求的最低温度,并消除绝热层等的潜在热量和使舱温经一段时间稳定 后可开始热平衡试验 23.2.2.2 试验时间不少于8h,试验时冷藏舱温度应保持在设计要求的最低温度,若有减少则不应超 出1C 23.2.2.3为了达到上述试验要求,可改变制冷压缩机的运行台数,也可改变制冷压缩机或空冷风机的 转速等 所有的改变时间均应准确记录 23.2.3冷藏舱温度回升试验 23.2.3.1可在制冷试验或热平衡试验后进行 23.2.3.2试验开始时,冷藏舱内为设计要求的最低温度,并且冷藏舱保持密闭状态,使所有制冷机停 止工作,每隔1h测量冷藏舱温度,试验时间不少于6h 23 2. 3. 冷藏装置的各种自动控制器,其动作的温度或压力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定,然后进行效用试 3 验,检查自动控制动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2. 融霜效用试验 电热自动融霜系统的融霜时间,按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调整 同时进行实际融霜操作,检查融 霜控制器的断电、,通电准确性及可靠性,以及融霜的效果 热排气融霜效用试验,按设计图纸规定的融霜操作方法,进行试验并检查融霜效果 23.2.4.2 23.2.4.3热盐水融霜效用试验,按照设计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试验并检查融霜效果 23.2.5进行新鲜空气换气装置的效用试验(若设有时 23.2.6进行冷藏舱求援讯号的效用试验 23.3试验记录 23.3.1制冷试验结束后,应测量记录电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23.3.2热平衡试验结束后,进行热平衡计算 冷藏舱求援讯号效用试验后,测量记录其热态绝缘电阻值 23.3.3 23.3.4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9及A.20. 17
GB/T3471一2011 24空调系统试验 24.1试验条件 空调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b)各安全阀校验合格; 系统的气试验合格 c 空调舱室内装修完毕; d 制冷机系统以抽真空法进行干燥 24.2试验内容及程序 24.2.1进行空调风管的防火闸门效用试验 24.2.2各种自动控制器动作的温度或压力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定,然后进行效用试验 24.2.3在各舱室的通风量调试好以后进行降温效用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4h 每隔1h.应测量被 试验舱室和空调装置的各项参数 如果试验时的环境条件和设计条件有较大差别时,则应考虑只作制 冷机组的工作试验 24.2.4进行热风空调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4h 每隔1h,应测量被试验舱室和空调装置的各项参 数 如果试验时的环境条件和设计条件有较大差别时,则应考虑只作空气加热器的加热效用试验 24.3试验记录 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21 25 传令设备试验 25.1试验条件 设备安装合格 25.2试验内容及程序 话管系统试验 25.2.1 25.2.1.1对话管系统进行效用试验,对驾驶室与罗经平台利用话管系统进行通话,检查通话声音清 晰度 25.2.1.2对话管哨子进行试验,检查哨子的哨声 25.2.2传令钟试验 25.2.2.1进行效用试验,在驾驶室和集控室、机舱互播传令钟,对传令钟上每一种指令逐一试验,检查 传令钟复示指令的一致性与准确性 25.2.2.2检查与传令钟配合的声、光信号是否正常工作,并检查响度与亮度是否能引起注意 25.2.2.3对传令系统断电,检查失电声、光报警装置的工作可靠性 改变主机用车方向,检查主机错向报警装置的工作可靠性 25.2.2.4 25.2.2.5若安装有车钟自动记录仪及报警装置,则应对该装置进行效用试验 18
GB/T3471一2011 25.2.2.6对驾驶室及其他操纵地点的传令钟面板照明及亮度调节系统进行效用试验 25.3试验记录 25.3.1记录传令钟复示指令的一致性和试验次数 记录各装置热态绝缘电阻值 25.3. 2 26 油船各系统试验 26.1试验条件 油船各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油船各系统的油泵及管路上的安全阀校验合格; b 货油舱透气管路上压力真空阀校验合格 油船各系统密性试验合格 26.2试验内容及程序 货油系统及货油泵的试验 26.2. 1 26.2.1.1各货油泵进行打水运转试验1h,系及其原动机试验时,检查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 现象;检查货油泵原动机传动轴在穿过舱壁(或甲板)的填料函处是否有过热现象 并对原动机(柴油机 或汽轮机)的超速保护装置进行效用试验,对安全报警装置进行模拟试验 注,条件不具备时,允许在航行试验阶段进行 26.2.1.2用货油泵将水打人各货油舱并排出,检查货油管路的工作情况及货油管阀门甲板传动装置 的操纵灵活性及可靠性 检查管路阀门关闭后密性是否良好 注:条件不具备时,允许在航行试验阶段进行 26.2.1.3货油泵在泵舱以外的关闭装置进行停泵效用试验 26.2.2原油洗舱系统试验 对供给原油至洗舱的货油泵或专用泵的安全装置及报警装置进行模拟试验,包括泵超速防 26.2.2.1 护装置及遥控应急停车装置;泵体,泵轴高温报警装置或泵反转报警装置等 26.2.2.2将原油洗舱系统的专用泵打水运转1h,泵及其原动机试验时,检查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 敲击等现象 各货油舱的洗脸机以水进行模拟试验,检查洗舱系统管路的工作情况,验证洗脸机数量和安 26.2.2.3 装位置在设计上的正确性 26.2.3扫舱系统及扫舱泵试验 将扫舱泵进行打水试验1h,泵及其原动机试验时,应检查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敞击等现 26.2.3.1 象;扫舱泵原动机传动轴在穿过舱壁(或甲板)的填料函处是否有过热现象 26.2.3.2各货油舱进行扫舱效用试验,检查扫舱管路的工作情况及扫舱管阀门操纵装置的灵活性及 可靠性 26.2.3.3扫舱泵的舱外关闭装置进行停泵效用试验 26.2.4油舱货油加热管效用试验 26.2.4.1油舱加热盘管作效用试验1h,试验时检查管路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加热盘管的凝水回 19
GB/r3471一2011 流是否畅通 26.2.4.2各油舱加热盘管凝水回流支管上的检视阀(或旋塞),效用试验时作实际泄放试验 26.2.5油舱熏舱蒸汽管施放试验 货油舱的熏舱蒸汽管分别进行蒸汽施放试验,试验时检查管路是否畅通 26.2.6货油舱甲板酒水管试验 货油舱区域甲板洒水管应作洒水试验,查看各处是否能洒到 26.2.7油船污油水舱排油监控系统试验 26.2.7.1进行排油监控系统的效用试验,检查当排放物的油量瞬间排放率超过规定值时,监控系统是 否能有效地自动停止排放 26.2.7.2进行油水界面探测器的效用试验,检查探测器的准确性 26.3试验记录 油船各系统的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见A.l4及A.15 惰性气体系统试验 27 27.1 试验条件 惰性气体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a b 受压管路的液压试验和密性试验合格 e系统的各种仪表及报警安全装置校验合格 27.2试验内容及程序 27.2.1惰性气体发生装置及其全部设备应进行各种工况的试验,检查下列各项: a)在预定的最低含氧量,最低可燃物质含有量及最低温度下供气的稳定性 燃烧系统和冷却系统工作的可靠性; b c 通至被保护舱室的供气自动切断设备的工作可靠性 27.2.2将惰性气体充人最大一个货油舱或干货舱 27.2.3分别测定从惰性气发生装置启动直至被保护舱室内的含氧量降到8%的时间 27.2.4若为采用锅炉烟气的惰性气体系统,试验方法可参照上述步骤 27.2.5进行下列项目的报警器自动声,光报警动作试验 a)惰性总管内气体含氧量高于设计值, b 惰性总管内气体温度高于设计值; e)洗涤塔供水压力或流量低于设计值 d)洗涤塔内水位高于设计值; 甲板水封装置水位低于或高于设计值 e 惰性气体压力低于或高于设计值; g)惰性气体风机故障; h)自动控制系统动力供应故障 27.2.6 对于装设惰性气体发生装置的系统,上述动作试验还包括以下项目: 2o0
GB/T3471一2011 a)燃油供给不足; b 发生装置的动力供应失效 e)发生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的动力供应失效 进行下列项目的惰性气体风机和调节阀的自动关闭动作试验 27.2.7 洗涤塔供水压力或供水量低于预定值; a b总管内惰性气体温度高于预定值 e)洗涤塔内水位过高 27.2.8进行惰性气体风机故障时惰性气体调节阀的自动关闭模拟试验 试验记录 27.3 试验结束后,各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和各报警器及自动控制器均应测量记录热态绝缘电阻值 28主、辅机冷却系统试验 28.1试验条件 主,辅机冷却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a b泵及管路上的安全阀校验合格 系统的高温报警装置模拟试验合格 c 试验内容及程序 28.2 各海水冷却泵及海水冷却系统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效用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试验时 28.2.1 检查泵及电动机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敞击等现象 检查主,备用海水泵的转换灵活性 28.2.2各淡水冷却泵及淡水冷却系统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时间不少于30nmin的效用试验,试验时 检查泵及电动机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检查主、备用淡水冷却泵的转换灵 活性 28.2.3各油头冷却泵及冷却系统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效用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试验时检查 泵及电动机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检查主、备用泵的转换灵活性 28.2.4进行海、淡水冷却系统应急转换的效用试验 28.3试验记录 28.3.1各冷却泵试验结束后,应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28.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15 29 主、辅机滑油系统试验 29.1试验条件 主、辅机滑油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a) 安全同校验合格" b 系统的高温及低压报警装置模拟试验合格 c 21
GB/T3471一2011 29.2试验内容及程序 29.2.1各滑油泵及滑油系统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时间不少于30min效用试验,试验时检查泵及电 动机的动作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若设有备用泵,则应检查主、备用泵的转换灵活 性 主机滑油系统运转时,观察滑油过滤器的效用 29.2.2对尾管滑油柜的低位报警装置进行模拟试验 29.2.3滑油柜上的速闭阀,在舱室外进行应急关闭效用试验 29.3试验记录 29.3.1试验结束后,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29.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l4及A.15 30 主、辅机燃油系统试验 30.1试验条件 主、辅机燃油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b 安全阀校验合格; 燃油舱高、低位报警及泵的自动启动和停泵装置校验合格 试验内容及程序 30.2 30.2.1各燃油低压输送泵、驳运泵及燃油管系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效用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 试验时检查泵及电动机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检查主、备用泵的转换灵 活性 30.2.2舱室外的燃油泵应急关闭装置应进行效用试验,燃油柜上的速闭阀,应在舱室外进行应急关闭 效用试验 备用燃油泵进行转换效用试验 进行手动燃油驳运泵的效用试验(若设有时). 30.2.5进行燃油混油装置的效用试验(若设有时 30.3试验记录 30.3.1试验结束后,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30.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15 31燃油及滑油离心分油机试验 试验条件 31.1 燃油及滑油离心分油机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a) 各报警系统校验合格 b 31.2试验内容及程序 31.2.1燃油及滑油离心分油机进行分离效用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 对分离后的油需取样检查, 22
GB/T3471一2011 核查分离效果 分离机运转时应检查是否有异常振动,发热等现象 31.2.2进行分离机串/并联运行分离效用试验(若设有时 31.2.3进行加热系统的效用试验(若设有时 31.2.4分离机工作的自动控制、自动排污按产品技术条件进行调整和试验 31.2.5对分离机电动机的电源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效用试验 31.3试验记录 31.3.1试验结束后,应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31.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22 32空气压缩机及压缩空气系统试验 32.1试验条件 空气压缩机及压缩空气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空气压缩机及压缩空气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压缩空气系统(包括空气瓶)气密试验合格(试验在额定工作压力下进行,时间不少于2h); b e空压机、空气瓶和压缩空气管路上的安全阀及诚压阀校验合格 32.2试验内容及程序 32.2.1主、辅空气压缩机进行充气试验1h,检查空气压缩机运转时是否有敲击和异常发热现象 并 同时测量所有主空压机向主机起动空气瓶充气时,由大气压力升至其所规定额定工作压力所需的时间 32.2.2空气压缩机应进行自动控制效用试验,包括自动起动与停车装置的效用试验及滑油低压与压 缩空气出口高温的模拟报警试验 32.2.3若设有应急空气压缩机,且由手动起动的柴油机或其他有效的装置驱动时,应进行效用试验, 包括原动机的起动及对空气瓶的初始充气试验 32.2.4压缩空气吹洗管对海水箱格栅的吹洗效用试验 32.2.5对气笛进行效用试验 32.3试验记录 32.3.1试验时应测量记录电动机起动电流和工作电流、气密试验时间和压力降 32.3.2测量记录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32.3.3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A.23及A.24 33液压系统试验 试验条件 液压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液压传动管系液压试验合格; b)各安全阀校验合格 循环油箱低位报警装置及液压油系统的高温和低压报警装置模拟试验合格; C D 液压油系统清洁合格 23
GB/T3471一2011 33.2试验内容及程序 33.2.1各液压泵进行液压油循环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 试验时检查电动机泵及管路是否有异常 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33.2.2对备用泵进行转换试验 33.3试验记录 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14及A.15 34燃油锅炉试验 34.1试验条件 燃油锅炉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锅炉及其管路系统的布置和安装合格; b)锅炉及其管路系统密性/水压试验合格 锅炉安全阀校验合格 34.2试验内容及程序 34.2.1锅炉阀件、附件的效用试验 34.2.1.1检查各水位表所示水线的一致性,并作水位表冲刷的效用试验 34.2.1.2检查蒸汽压力表的准确性,必要时以标准压力表进行对比校验 34.2.1.3 上 、下排污阀及系统进行排污操作试验 34.2.1.4锅炉本体上的各阀件,作启闭操作效用试验 34.2.1.5燃油管的速闭阀及燃油泵的舱室外应急关闭装置进行效用试验 34.2.2 安全阀试验 34.2.2.1锅炉安全阀进行起跳试验 34.2.2.2对安全阀的手操纵开启传动装置作操纵效用试验,检查操纵灵活性 34.2.2.3安全阀调试完毕后,将锅炉所有蒸汽阀关闭,并在炉膛内充分燃烧的情况下,测定烟管锅炉 在安全阀开启后15min内的汽压升高值和水管锅炉在安全阀开启后7min内的汽压升高值 34.2.3锅炉自动控制设备效用试验 锅炉燃烧自动控制试验,包括喷油器点火前炉膛及烟道的定时扫气、点火、点火失败和故障熄火时 喷油器的进油阀自动关闭,以及燃油喷油压力下降、风机故障或断电时燃油自动切断等自动控制动作 各种控制动作应进行效用试验两次,并记录预扫气及故障熄火自动切断燃油的时间,燃油切断后,检查 喷油器是否有漏油现象 34.2.4蒸汽压力自动控制燃烧效用试验 34.2.4.1使锅炉蒸汽压力在规定范围内波动,检查燃油燃烧的情况,此时燃油喷油量及空气量的自动 调节,应使燃烧稳定 34.2.4.2使蒸汽压力超出规定值,试验自动切断燃油和按规定程序自动切断空气的动作两次;使汽压 低于规定值,试验锅炉自动点火燃烧的动作两次 检查压力自动控制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24
GB/T3471一2011 34.2.5给水水位自动控制效用试验 34.2.5.1使锅炉水位低于设计规定的低限水位,作燃油自动切断试验2次 检查自动切断燃油的动 作及报警装置的工作应准确可靠 34.2.5.2使炉水位低于及高于正常水位一设计规定值,作给水泵自动起动及自动停止工作的动作 试验2次 检验给水泵的自动控制动作及报警装置的工作是否准确可靠 使锅炉水位在正常范围内变化,检查给水泵自动工作情况 检验给水系能否按水位的变动 34.2.5.3 灵活反应 34.2.6锅炉燃油加热器温度自动控制试验 34.2.6.1使燃油加热器所加热的燃油温度低至设计规定的下限值,试验燃油装置自动切断燃油动作 的可靠性 当加热温度超限时试验报警的功能 34.2.6.2燃油加热自动控制油温的效用试验,检查燃油加热温度的情况,油温度应处在设计规定的调 节范围内 34.2.7锅炉各自动控制报警装置效用试验 各报警装置进行模拟触发报警器试验,检查声光报警效能,并配合各自动控制的效用试验,检查报 警器的正常工作 34.3 试验记录 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25 35 主推进系统试验 35.1试验条件 主推进系统试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a)主机、齿轮箱或液力偶合器及轴系和螺旋桨等的安装验收合格 b 试验前主柴油机经磨合试验,并已初步调整各缸的工作参数 为主机运转服务的辅助机械装置,泵及管系已经系泊试验合格; d试验用的柴油,滑油和冷却水符合主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测试仪表或设备检定合格; 主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各系统的报警装置调试合格(或有产品厂合格证件) 试验内容及程序 35.2 主机转车机应进行效用试验及与启动装置的联锁效能试验 35.2.1 35.2.2主机压缩空气起动试验;试验时空气瓶的气压应充至额定工作压力,且中途不进行补充充气、 并从冷机状态下开始,对每台可换向的主机,正,倒车交替连续进行起动试验,直至空气瓶的压力不能起 动主机为止 这时测定其起动次数并记录主机的最低起动压力 对不可换向的主机.起动试验时离合 器应脱开或变螺距螺旋桨的螺距应为0,以测定其连续起动次数及最低起动压力 35.2.3主机电起动试验;供主机起动用的蓄电池组的总容量在中途不补充充电的情况下,测定其冷机 连续起动的次数应不少于规定值 35.2.4主机滑油和冷却水系统的声光报警装置模拟试验,检查报警动作是否可靠准确 35.2.5主机的负荷试验;试验工况及试验时间宜按表3,或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决定 试验时检查主机 25
GB/T3471一2011 在各个工况下的情况,各部件是否出现异常响声、发热和振动现象 在表3工况4中,每隔1h测量并 记录燃油,滑油,冷却水、排气等的温度和压力,在其他工况中,每个负荷点试验结束时即行测量并记录 表3主机试验工况及试验时间 工况序号 扭矩比值/% 试验时间/h 39 63 0.5 83 l00 倒车 正车额定转速的70% 0min 35.2.6检查减速齿轮箱、离合器、轴系的工作情况 离合器是否有跟转打滑现象,操纵是否灵活可靠 并检查齿轮箱、轴系的冷却及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35.2.7齿轮传动装置试验如下 a 可倒顺齿轮传动装置的倒、顺车试验,应进行3次 b齿轮传动装置的滑油低压及高温报警,应进行模拟试验,检查报警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35.2.8液力偶合器试验如下 多机单桨船舶液力偶合器操纵机构联锁装置试验,当某一机于不同转向运转时,联锁装置是否 有效; b 主机可直按倒转的同液力偶合器传动的多机单桨船,螺旋桨反转操纵试验,试验时测定从操 纵液力偶合器至螺旋桨反转所需的时间 液力偶合器操纵机构转换试验,检查液力偶合器旁的操纵机构与中央操纵机构的转换灵活性 以及两操纵机构互为联锁的可靠性; d)液力偶合器的主用及备用供油泵的效用试验; e 液力偶合器的滑油高温及低温报警器,应进行模拟试验,检查报警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f 应急的机械联接机构,进行动作试验 可变螺距螺旋桨及其操纵装置的试验如下 35.2. 9 螺旋桨叶片转动操纵试验,操纵桨叶转动使其螺距角从正角到负角再从负角到正角各两次 a b螺旋桨叶片工作稳定性试验,在任一运转工况下,进行桨叶工作稳定性检查,桨叶的螺距角置 0"时,记录其波动值 于 检查螺距角指示器的准确性,驾驶室及机舱的螺距角指示器与螺旋桨的实际螺距角误差应作 记录; 螺旋桨操纵系统的转换和联锁装置试验,机舱和驾驶室的两套操纵系统进行转换试验,检查 其相互转换的灵活性及两套系统转换的联锁装置是否可靠; 备用手动机械操纵装置的效用试验,非机械操纵的螺旋桨操纵系统所备用的手动机构操纵系 统进行实际效用试验,检查手操纵系统是否灵活、方便; 螺旋桨的液压传动系统的主用和备用油泵交替进行效用试验 35.,3试验记录 35.,3.1试验中,应测量记录主机和轴系有关参数 35.3.2记录报告格式参见A.26及A.27 注;汽轮机或燃气轮机作为主机时,其试验可参照上述适用部分 26

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GB/T3471-2011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海上运输业也日益繁荣。为了保证海上船只在安全、高效地航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试验。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GB/T3471-2011就是为此而制定的。

该通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则目的与适用范围

该通则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海上船只的系泊与航行试验,以确保船只的安全、可靠和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该通则适用于所有商用海洋船舶,在船舶设计、建造、维修过程中均应遵守该通则的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该通则中涉及到的一些专业术语和定义,对于指导试验过程中的操作和数据的解释非常重要。例如,“船体垂向加速度”、“船体横向加速度”等概念,在试验过程中需要进行准确的测量和记录,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估。

三、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海船系泊和航行试验之前,需要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例如,需要对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校准和检验,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还需要对试验计划和流程进行详细的设计和制定,以充分考虑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四、系泊试验

系泊试验是为了评估船只在靠泊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则规定了系泊试验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其中包括船只在不同风浪条件下的系泊试验、系泊机构的试验、系泊缆绳的试验等。

五、航行试验

航行试验是为了评估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则规定了航行试验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不同速度下的航行试验、船只操纵性试验、水动力学试验等。

六、试验结果的记录和评估

在试验过程中,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试验结果,可以对船只的设计和改进提出建议,以提高船只的性能和安全性。

七、试验报告的编制

试验结束后,需要编制试验报告,该报告应包括试验过程中的详细数据和分析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试验报告是对整个试验过程的总结和评估,对于船只的设计和改进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综上所述,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GB/T3471-2011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海上船只的安全和可靠性提供了重要的技术规范和指导。在试验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该通则的要求进行操作和记录,并根据试验结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海上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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