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124-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

Tri-wheelvehiclesandlow-speedgoodsvehicles—Headlamp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的编号:GB/T19124-2015。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共有12页,发布于2015-10-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5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65.060
  • 实施日期2015-10-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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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


国家标准 GB/T19124一2015 代替GBT9124-200s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 Iiwheelvehielesandlow-speedgoodsvehicles一lleadamps 2015-05-15发布 2015-10-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9124一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124一2003《农用运输车前照灯》,与GB/T19124一2003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前照灯”修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 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增加了前照灯发光强度要求; 完善了配光测试时使用标准灯丝灯泡要求; 调整了色度检验要求; 细化了前照灯同一型式的判定要求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 心,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杭州杭挂 机电有限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咸胜、陈戈、吕树盛、闽海涛、郎志中、董云雷、王侠民、靳文生、王亚飞、 林连华、丁吉康、刘东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124一2003
GB/I19124一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前照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前照灯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40一2007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64612002 GB/T19119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照明与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术语和定义 GB/T191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光lightdistributon 灯具发射可见光的光度(照度或发光强度)分布 3.2 配光镜lems 通过发光面投射光束的最外面的部件 3.3 灯光组beamunit 配光镜、反射镜和光源(灯泡或发光灯丝组件)等的组合件 3.3.1 封闭式灯光组sealedbeamunit 结合成一个不可拆整体的灯光组,分为白炽封闭式灯光组(SB)和卤钨封闭式灯光组(HSB)两种 3.3.2 半封闭式灯光组beamunitwithreplaceablefilamentlamp 灯丝灯泡可拆卸更换的灯光组 3.4 标称电压ratedvoltage 灯泡或封闭式灯光组上标明的电压,单位为伏特(V). 3.5 标称功率ratedpower 灯泡或封闭式灯光组(或其包装上)标明的功率,单位为瓦(w).
GB/T19124一2015 3.6 试验电压 votege test 测量灯泡或灯光组的光电参数时使用的端电压 3.7 标准灯丝灯泡standardfilamentlammp 测量配光性能的灯泡,具有无色的泡壳(琥珀色灯泡除外)和缩小的灯丝儿何尺寸公差,每种类型的 标准灯丝灯泡仅规定一种标称电压 3.8 标准前照灯standardheadlamp 装有标准灯泡具有不小于160mm的有效透光直径,其配光性能的最大值不大于本标准规定最大 值的90%,其最小值不小于本标准规定最小值的120%的前照灯 3.9 试验光通量lumiouslws 半封闭式前照灯(或其他灯具)配光测量时规定的灯泡光通量 3.10 配光屏幕 measuringscreen 测量灯具配光性能的屏幕 3.11 明暗截止线“eut-ofr”line 光束投射到配光屏幕上,目视感觉到的明暗显著变化的分界线 3.12 照准atming 配光测量时,光束在配光屏幕上的定位 3.13 V- HV点,H-星线和-V线HVpotnt,H-linesand lines 3.13.1 HV点HVpoint 通过灯具基准中心的水平线至配光屏幕上的垂足 3.13.2 H-H线H-line 在配光屏幕上过HHV点的水平线 3.13.3 v-V线v-Vlines 在配光屏幕上过Hv点的铅垂线 技术要求 -般要求 4.1 4.1.1前照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其满足使用要求和本标准 的规定要求 4.1.2前照灯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T19119的规定 4.1.3前照灯的光色和色度特性应符合GB/T19119的规定 4.1.4前照灯远光灯的发光强度应符合GB/T19119的规定
GB/T19124一2015 4.1.5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 熄灭 同一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 4.1.6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得眩目 4.2低速货车配光性能 4.2.1前照灯的配光应使其近光具有足够的照明和不眩目,远光具有良好的照明 4.2.2配光性能应在距前照灯基准中心前25m的配光屏幕上测量,各测量点、区的位置如图1所示 单位为毫米 3960 3960 2250 2250 125 500 125 750 H3 500 i5 sO0 区 H4 员 2250 2ST 1125R 丽 70L 开区 7 50y 50R 5er 员 y6 25 ,25R 道路中心线 图1 4.2.3近光的配光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明暗截止线,其水平部分在V-V线的左侧,右侧为 a HVH2H3线或HVHlH2H4线 b在配光屏幕上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单位为勒克斯 测量点或区域 白炽前照灯 卤前照灯 B50L 0.4 0.5 5R >5 10 75L <14 50R <5 <10 50L >18 50V 25L >1.2 >1.6 25R >1.2 >1.6
GB/T19124一2015 表1(续 单位为勒克斯 测量点或区域 白炽前照灯 卤鹤前照灯 匪区任何点 0.8 0.8 N区任何点 1.6 2.4 I区任何点 二24 2EeoR E为50R实测照度值 在I.I.匪和N区内,应无影响良好可见度的横向照度变化 4.2.4远光配光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配光屏幕上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位为勒克斯 测量点或区域 白炽前照灯 卤钨前照灯 E >26 >38且<288 HIV点 >0.90E >0.80E HV点至1125L和R >13 >19 HV点至225oL和R >5 b对于远,近卤钨灯,其远光最大照度值应不大于近光75R点测量照度值的16倍 4.2.5配光屏幕上照度测量的有效面积,应包含在边长为65mm的正方形内 4.3外观质量 4.3.1前照灯电镀及化学处理零件表面不允许有腐蚀性缺陷 4.3.2前照灯塑料零件应色泽均匀,不允许有变形、裂痕等缺陷 4.3.3前照灯涂覆零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桔皮、流挂、,堆积和漏底等缺陷 4.3.4前照灯配光镜应洁净,不允许有破损、结石,麻点和明显的变色缺陷;直径小于1.0mm的气泡不 允许超过10个,直径1.0mm2.0mm的气泡不允许超过3个,且间距不小于30mm,气泡总数不允 许超过10个 4.4耐振动 前照灯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振动试验 振动时,灯泡不允许有断丝、闪烁现象 试验后前照灯应能 顺利点亮,各零件应无变形,破损、松动,脱落及龟裂等缺陷 表3 时 间 频率 加速度 H2 mm/s" 左 右 前 后 33 45
GB/T19124一2015 4.5耐冲击 前照灯应能承受表4规定的冲击试验 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各零部件应无破损,变形、松动和脱 落等缺陷 脉冲持额时间 加速度 冲击次数 m/s 100 10000 4.6耐温度 前照灯应能承受低温一40C士3C,高温65C士2C的试验 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涂层表面无 起皮,老化、龟裂等缺陷;塑料零件应无变形,龟裂,破裂等缺陷 4.7防尘 前照灯应能符合GB4208一2008中规定的IP5X防护等级试验 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且最大照 度的下降率不超过15% 4.8防溅 前照灯应能符合GB42082008中规定的IPX4防护等级试验 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 灯光组内 不允许有水迹 外装式前照灯灯壳内积水不允许超过2mL 4.9耐电压 前照灯各互不连接的导电零件之间及导电零件对灯壳之间应能耐50Hz,550V正弦电压,历时 试验不被击穿 1min 4.10耐盐雾 前照灯应能承受表5规定的盐雾试验 试验后应能顺利点亮,且电镀及化学处理层的腐蚀程度不 得低于GB/T6461一2002的附录B中圆点图的四级要求;涂层的综合破坏等级不得大于GB/T1740- 2007中表1规定的二级要求 表5 浓度 沉降率 时间 温度 溶液配制 pH的 mL/h80cm' 氯化钠化学纯以上 5士0.l 6.5~7.2 35士2 1.0~2.0 24 反光镜劣化性 4.11 将前照灯反光镜分不同部位分别浸泡在表6规定的溶液中,镀层不得出现气泡,变色和发黑等腐蚀 老化现象
GB/T19124一2015 表6 浓度 温度 浸泡时间 溶液 min 硫酸水溶液 苛性钾水溶液 20士15 氯化钠水游液 4.12连续点亮性 前照灯在环境温度条件下应能连续点亮12h,而无异常现象 试验方法 5.1配光性能试验方法 5.1.1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 5.1.1.1试验暗室四周无漏光,其环境条件应不影响光束的投射性能和仪器精确度 5.1.1.2配光屏幕颜色应便于照准,配光测量时应消除杂散光影响 5.1.1.3配光测量应采用直流稳压电源 5.1.1.4配光测量用的电器仪表精度不低于0.2级,照度计应为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一级照度计(其 示值误差不超过士4%) 5.1.2配光测量时的电压和试验光通量 5.1.2.1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测量均定在标称电压下进行 5.1.2.2半封闭式前照灯的配光性能应使用相应类型的标准灯丝灯泡,并在表7规定的试验光通量下 进行 若至少有一个标准灯丝灯泡使用后满足配光性能,则即为符合要求 表7 单位为流明 灯丝灯泡类型 R" Hm H2 H3 H4 H7 H8 700 远光 1250 试验光通量 150 1300 1100 1100 60o 12V左右 近光 750 450 新设计的前照灯不推荐使用 5.1.2.3配光测量前应将灯泡或封闭式灯光组以测量时的电压预点亮至少5min,使其光性能趋于稳 定 测量时光源应连续发光 5.1.2.4配光测试前,应将标准灯丝灯泡或封闭式灯光组以测试时的电压点亮,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 5.13配光测试时的照准 5.1.3.1近光照准 5.1.3.1.1垂直方向明暗截止线水平部分应位于H-H线下25cm处 .2 5.1.3.1 水平方向明暗截止线的转折处应位于V-V线上,若转折处不清晰,以满足75R和50R的照
GB/T19124一2015 度值为准 5.1.3.1.3照准时为使明暗截止线清晰易见,允许遮蔽部分配光镜 5.1.3.1.4照准与否,是以目视VV线左有5"219cm)范围内的明暗截止线为准 5.1.3.1.5按上述照准后,若近光不能满足要求,则允许明暗截止线在水平方向向左、向右各1?44cr cm 在垂直方向不超过H-H线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5.1.3.2远光照准 光束最大照度区域中心位于HV点 对可以单独调节的远光,需要进行远光的照准,否则以近光作为照准,即在近光照准后,测量远光时 不允许再作调整 5.1.4色度检验 5.1.4.1对于半封闭式前照灯应使用标准光源A(色温为2856K) 5.1.4.2对于封闭式前照灯,应在试验电压下进行检验 5.2外观质量试验方法 前照灯的塑料件、配光镜、电镀和化学处理件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法进行 5.3振动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并用试验电压将远、近光分别点亮,然后按表3的规定 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4.4的要求检验 5.4冲击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并用试验电压将远、近光分别点亮,然后按表4的规定 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4.5的要求检验 5.5温度试验方法 5.5.1低温试验时,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在低温箱内 在箱内温度达到一40C士3C后,持续1h 试验 试验结束后,在2min内取出前照灯擦净表面的冰霜,然后按4.6的规定检查,并用试验电压将 灯点亮,时间不少于2min 5.5.2高温试验时,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在高温箱内,并用试验电压将远、近光以点亮5min、熄灭 min的方式交替点亮 在箱内温度达到65C士2C后,持续1h 试验结束后取出前照灯,然后按4.6 5 的要求进行检查 5.5.3前照灯在低温试验结束后,应恢复至环境温度再进行高温试验 恢复时间不少于1h 5.6防尘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放置,按GB4208一2008规定的相应防尘试验方法和条件进行试验 首先在 不通电条件下进行2.5h试验,然后将灯的远、近光分别按电压以点亮15min,熄灭15min,交替试验 3h,最后断电试验2.5h 试验后取出前照灯,擦净其外露表面尘埃,复测最大照度数下降率 防溅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按GB4208一2008规定的相应防溅试验方法和条件如有排水孔应打 开)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静置1h,然后按4.8的规定检验
GB/T19124一2015 5.8耐电压试验方法 试验用变压器容量小于0.5kVA 试验时,初施电压应不超过试验电压全值的50%,然后均匀 升至全值,升压时间不少于10s,全值电压保持1 1,然后均匀下降至0V min 5.9盐雾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按工作位置放置在盐雾箱内 灯具之间不允许接触,且间距应既能使盐雾自由、均匀地降 落在灯具表面,又不能使表面聚集的盐溶液滴落在其他灯具表面 试验按表5的规定进行 试验后取 出前照灯,先用流动水轻轻洗掉表面的盐沉积物,再用35C士2C的蒸馏水漂洗,然后在室内干燥 1h一2h 最后按4.10检查评定其外观质量等级 5.10反光镜劣化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反光镜放置在100C士2C的高温箱内,1h后取出,放在室内恢复至环境温度,不少于 1h 然后分别浸人表6规定的溶液中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4.11要求检查其劣化性 5.11连续点亮试验方法 将前照灯按工作状态固定在无振动台上,用试验电压将其连续点亮12h,应无任何缺陷 检验规则 前照灯同一型式的规定 6.1 在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前照灯,则认为是同一型式 a)商品名称和商标; 光学系统的特性; b 通过反射、折射或吸收和/或工作时的变形,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 d)提供的光束种类(远光、近光); 配光镜及其涂层的材料:; e 灯丝灯泡类型; 对于封闭式前照灯,还应包括标称电压,标称功率,灯丝形状; h)对于半封闭式前照灯,还包括其级别 6.2 前照灯的检验形式 前照灯的检验分两种: 型式检验, a b)出厂检验 前照灯装置的灯泡 6.3 前照灯装置的灯泡,应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6.4前照灯配光性能的型式检验 6.4.1前照灯同一型式判定要求,按6.1的规定 6.4.2产品制造者应提供: 足以识别该型式前照灯特性的图样,包括配光镜详细的特性结构图;
GB/T19124一2015 b前照灯样灯2只(半封闭式前照灯还应包含灯泡 6.4.3每只样灯均应符合4.2的规定 6.5前照灯配光性能的出厂检验 6.5.1对已通过型式检验批量生产的产品,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出厂检验 6.5.2按第5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如下要求 近光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近光照度限值,按表1规定放宽20%,但其中B50L.放宽0.2lx,区放宽0.3lx; 把近光B50L,75R,50R,25L和25R的各有效测量面积扩大为以各测量点为圆心,半径为 15cm的圆 区高度从37.5em降至22.5cm,宽度不变 其照度限值除B50L允许按 表3规定放宽0.1lx区放宽0.3lx外,其余照度限值按表1规定 b)远光照度限值,按表2规定放宽20%,其中HV点放宽为0.75E 6.5.3抽样方案和判定规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6.6型式检验 6.6.1型式检验的前照灯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并将其分为3组: 盐雾试验; 第一组(不少于3只)按下列顺序进行;振动 a -防溅一 第二组(不少于3只)按下列顺序进行;冲击 b 温度 -耐电压试验; 第三组(不少于3只)按下列顺序进行;防尘连续点亮 -反光镜劣化试验 c 6.6.2型式检验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如有项次不合格时,应进行加倍抽样对此项次检查;如仍不合格 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6.3前照灯在型式检验过程中,若遇灯泡损坏,又影响其他项目继续进行,允许更换灯泡 但更换累 计不允许超过2只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前照灯出厂时,均应标示制造厂的厂名或厂标,其上应注明前照灯的型号与规格,制造日期与产品 编号 7.2包装 7.2.1前照灯应包装牢靠,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合格证应注明 制造厂名和商标; a D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总成号; e)制造厂质量检验章; d制造日期与产品编号; 执行标准 7.2.2包装箱上应注明: a)制造厂名称、商标和厂址;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总成号; 包装箱内产品数量,毛重和净重; c
GB/T19124一2015 d)制造日期和生产批号 7.3运输 运输过程中要小心轻放、防雨、防潮 7.4贮存 前照灯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无油污,无腐蚀的库房内 10o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GB/T19124-2015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在道路上行驶,这些车辆在夜间行驶时需要依靠前照灯提供光源。而前照灯的亮度和光线散射角度等因素对于行车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行车安全,国家制定了GB/T19124-2015《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配光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该标准针对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的配光性能和试验方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前照灯在不同距离下的照射范围、光强度、光分布等配光性能参数,并通过试验方法对前照灯进行检测。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前照灯色温的要求,以保证行车时的色彩表现和视觉舒适度。 在国家标准的规范下,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的配光性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从而保障了行车安全。同时,该标准也促进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制造商的技术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为行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除此之外,在使用前照灯时,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使用灯光,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对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厂家而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9124-2015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前照灯符合规定,达到最佳使用状态。 总之,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的配光性能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国家标准GB/T19124-2015的实施对于促进行业发展、保障车辆行驶安全至关重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障前照灯的使用寿命和效果,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避免长时间使用远光灯,以及经常清洗前照灯表面,定期检查并更换灯泡等。这些措施不仅可以延长前照灯的使用寿命,还可以保证行车安全。 总之,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照灯的配光性能是关系到行车安全和视觉舒适度的重要因素,国家标准GB/T19124-2015的实施对于促进行业发展、保障车辆行驶安全至关重要。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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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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