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8618-202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Samplingmethodsofthemainproductsinsaltmakingindustry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X35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1.100.01
- 实施日期2022-07-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1页
- 文件大小733.0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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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国家标准 GB/T86182021 代替GB/T8618一200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Samplingmethodsofthemainproductsinsaltmakingindustry 2021-12-31发布 2022-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8618一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8618一20o1《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与GB/T8618一2001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适用于生产环节取样(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术语“批”“批量”“备用样品”“品质波动标准偏差”的定义(见3.2、3.3,3.7、3.8,2001年 版的3.2.2、3.2.8、3.2.10); 删除了“大样”“制备样品”“标准偏差”“单位产品”样本”等术语和符号(见2001年版的3.2.4 3.2.5、3.2.9、4.2); 增加了“最终盛放样品的容器应可密封”的规定(见4.1.1); 删除了一般规定中产品混人外来杂物的规定(见2001年版的3.1.3), -更改了对样品保存期的规定(见..1年版的31.D 删除了按规定的方法确定、按统计公式计算确定、批量增大份样数的确定等份样数确定方法 见2001年版的3.3.1,3.3.2,3.3.4) 增加了食用盐品质波动的分类(见4.4.l), 更改了食用盐应采取的最少份样数及最少份样数的确定方法、不同包装规格食用盐的样品采 取方法(见4.4.2,2001年版的3.4.4). 增加了精制工业盐、日晒工业盐适用的品质波动类型的规定(见4.5.l); 更改了加碘食用盐碘含量检验的取样方法(见第5章,2001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青考李丽琴,赵毅,赵君楠,苑惠杰
本文件于1988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8618一202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制盐工业主要产品食用盐、工业盐、工业氯化钾、工业氯化镁及工业溴产品检验用样 品的采取,并规定了加碘食用盐碘含量检验的取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制盐工业主要产品生产、交付、监督抽查环节的取样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采样单元samplimgunmit 具有界限的一定数量物料
注其界限可能是有形的,如一个容器;也可能是设想的,如物料流的某一时间间隔
3.2 批 lot 由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等级的、一次交付的产品构成一批
3.3 批量lotsize 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
3.4 份样increment 从 一批产品中的一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定取出的样品
3.5 缩分样品reducedsample 按规定方法从一批产品的全部份样中取出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3.6 实验室样品laboratorysample 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查和试验的样品 3. 备用样品sparesample 与实验室样品同时同样制备的样品
3.8 品质波动标准偏差qualityariationstandarddeviation 批内份样间的主成分(或重点关注的某一指标)品质特性波动的标准偏差
注根据s
值大小可将各类产品的品质波动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
GB/T8618一202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的取样 4.1一般规定 4.1.1取样,制样所用的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应保持洁净、坚固耐用,最终盛放样品的容器应可密封
4.1.2应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方法取样,缩分
4.1.3样品应妥善保管,发出检验报告后样品保存不少于两个月,以备检查
4.1.4在整个取样过程中注意安全操作 4.1.5取样时应注意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避免试样受气候条件影响,注意尽量快速 4.2批产品品质波动类型的确定 质量较稳定的产品,可根据近期质量管理或取样检验的批产品质量数据(时间不短于一周,批次不 少于5次),按公式(1)算出产品的品质波动标准偏差,确定品质波动的类别
当产品的品质波动类型无 法确定时,适用品质波动类型为“大”的采样
S 式中 S.
批产品的品质波动标准偏差 第i个份样的测定值; 批产品中所有份样测定值t,的算术平均值; 份样数 4.3取样 4.3.1取样的种类 皮带输送取样 4.3.1.1 批量用皮带运输机输送时,采取份样的方法
4.3.1.2袋、箱取样 批量装人袋、箱中交付时,从中采取份样的方法
4.3.1.3卡车取样 批量用汽车装载交付时,从中采取份样的方法
4.3.1.4货车取样 批量用火车装载交付时,从中采取份样的方法
4.3.1.5船载取样 批量用船载(驳船、轮船)交付时,从中采取份样的方法
4.3.1.6坛装取样 批量用坛装交付时,从中采取份样的方法
GB/T8618一2021 4.3.2份样的采取方法 4.3.2.1对批量产品取样时,不论产品是静止状态或流动状态,均随机采取第1个份样,然后依据一定 距离或一定时间间隔,按确定的份样数依次抽取 4.3.2.2当选择袋(或箱)为采样单元,而袋(或箱)中又包含小包装袋时,可从所选袋(或箱)中随机抽取 -小袋,从小袋中采取份样
4.3.3样品量 4.3.3.1采取的份样经混合、缩分后其样品量应满足二次检验、复核的需要 采取的份样经混合、缩分后其样品量应满足实验室样品、备用样品的需要
4.3.3.2 43.3.3食用盐、工业盐,工业氧化钾、工业氯化铁缩分所得样品量应不小于1000g,工业澳样品量应 不小于100ml
4.4食用盐取样 44.1品质波动的分类 食用盐品质波动按主含量氧化钠成分(或重点关注的某一指标)的品质波动标准偏差(S.)大小进 行分类,分类按表1
表1食用盐品质波动分类 中 品质波动分类 S.>0.5 0,15
GB:/T8618一2021 图2货车采样分布点 4.5.6轮(驳)船中取样 -艘轮(驳)船装载的盐视为一个批量,份样在装(或卸)时采取
第一次于开始装上(或卸下)时采 取,第二次在轮(驳)船装上(或卸下)整批盐的1/4时采取,第三次在轮(驳)船装上或卸下)整批盐的 3/4时采取
每次采样点从轮(驳)船的10个不同点取出
全部采取30个份样,每个份样重量约300g,全 部份样混合均匀,按照附录A规定的锥形四等分均匀缩样法制得缩分样品
4.6工业氯化钾取样 4.6.1品质波动分类 工业氯化钾品质波动按主含量氯化钾成分的品质波动标准偏差(s.)大小进行分类,分类按表8
表8工业氧化钾品质波动分类 品质波动分类 大 ./% S.>0.7 0.3GB:/T8618一2021 5 加碘食用盐碘含量检验的取样 5.1一般规定 本方法限于加碘食用盐碘含量检验的取样
5.2取样 对于批量(>100kg)加碘食用盐产品,碘含量检验的取样按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均匀分布,随 机采取9个份样,每个份样应不少于50g 对于构不成批量(<100kg)加碘食用盐产品,应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800g以上样品,混匀后平均 分成两份,一份作为实验室样品,一份作为备用样品
5.3碘含量平均值及相对标准偏差(RSD)的计算 碘含量平均值()的计算按公式(2,相对标准偏差(RsD)的计算按公式(3). --" 一云)×100% 、习 RSD= 式中 RSD -均匀度,相对标准偏差; 碘含量的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份样数; n -第i个份样碘含量值,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r
GB/T8618一2021 附 录 A 规范性 锥形四等分均匀缩样法 本方法可用来均分样品,把样品量均匀地缩小到所需的最少量为止,具体方法如下
-把混合均匀的样品倒在干净的盘内
用铲子把样品铲成一堆,形成一个锥形,每一铲都要从锥底铲起,倒在锥顶上,让物料沿圆锥四 周均匀流下
-用一块干净的平板把锥顶压平成一个圆台,直到圆台的高度为圆锥高度的四分之一 -用一根干净的直尺,把圆台形的样品通过其中心平分成4份
随意地舍去相对的2份,把留下的2份合起来,重复上述操作,直到获得所需的样品量为止
GB/T8618-2021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制盐工业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工业,其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化工盐、药用盐等。为了保证这些产品的质量,必须采用严格的取样方法进行检测。而《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8618-2021)标准的发布,则进一步规范了制盐工业主要产品的取样方法,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制盐工业中常见的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化工盐、药用盐等。
2. 取样设备
根据不同的产品和取样需求,取样设备可以包括取样勺、取样袋、取样瓶等。取样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保证清洁和无污染。
3. 取样方法
取样时应根据不同产品和取样需求,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打开包装袋或容器;
- 深度插入取样设备;
- 把取样设备慢慢取出,使之充满样品;
- 将取样设备封装好,避免外界污染;
- 标记样品信息并保存。
4. 取样量
根据产品不同和检测要求,取样量也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取样。同时,在取样时还需要注意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5. 取样存储
取样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标记,并妥善存放。存储条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总之,《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8618-2021)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制盐工业主要产品的取样方法,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这也为制盐工业提供了更加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