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5616-2017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Classificationforjobpositioninthesocial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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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1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3.060
  • 实施日期2017-12-29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1页
  • 文件大小617.08KB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国家标准 GB/T35616一2017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Classifieationforjobpositoninthescialinsuranee 2017-12-29发布 2017-12-29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35616一2017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层级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类别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岗位 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绩效评估岗位 10 参考文献
GB/35616一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 研究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 中心、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江苏省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四川省乐山市社会 保险事业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中和、李常印、张兴、刘凯、彭坚、郭茵、王辉、方京莲、董永娟、王霓、金晶、 朱万春、税虹熠、汪春香、陈楠
GB/35616一2017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岗位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层级、社会保险经办岗位类别、社 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岗位,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管理岗位和 社会保险经办绩效评估岗位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引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599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psttonfseialinsuramce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设立的,负责执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任务的职位 3.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basiclevelpublieserviceplatformsofministryofhuman resoureesandsoeialseeurit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的,从事但不限于经办社会保险事务的公共服务机构 基本要求 4.1依法分类和管理 应依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合理划分不同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 4.2方便可及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设置应使大多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方便地获取社会保险服务 4.3科学高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遵循社会保险业务规律,按照权责对应,政事分开原则,合理科学设置岗位和 划分类别,岗位设置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5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层级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市(地、州)、县(市、区、旗)和人力资
GB/T35616一2017 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层平台不同层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所承担的任务,设置不同的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类别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其业务属性,依据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流程和经办环节,宜设置综合服务 业务、待遇核定支付、监督管理内部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专业技术,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 理、社会保险标准化管理、咨询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保障卡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反 欺诈等不同类别的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 7.1综合服务业务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为参保对象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权益记录和社会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设立综合服务类岗位 -参保登记岗位; 社会保险费征缴岗位; 权益记录信息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岗位 社会保险申报核定岗位 7.2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7.2.1岗位职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按规定受理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申请、核定待遇领取资格和标准,向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7.2.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岗位负责养老待遇资格审核、计发养老金、管理个人账户和进行养老待遇资 格认证等工作,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接收核定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岗位; 计算复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岗位; 支付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岗位;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管理岗位;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定岗位 7.2.3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待遇支付,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等工作,宜细 分为如下岗位 -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岗位; 医疗费用审核岗位; 医疗费用支付岗位; 医疗保险大病审核支付岗位; -异地就医审核支付和管理岗位;
GB/35616一2017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岗位 生育保险津贴支付岗位 7.2.4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审核、待遇支付等工作,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复核岗位;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岗位 7.2.5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医疗费用支付、待遇核定、资格认证、协议医疗机构管理等工作,宜细分为如下 岗位;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岗位;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岗位; 工伤保险其他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人员的资格认定岗位 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岗位和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岗位 7.2.6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岗位 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核定和支付,应设立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岗位 7.3监督管理岗位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和岗位,围绕社会保险基金 的收、支、管等环节的相关社会保险事务实施监督稽核 并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新技术和现代化手 段,建立实时监控、智能化筛查校验等系统,实现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全过程的监督稽核和控制 宜细 分为如下岗位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缴费稽核岗位;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稽核岗位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稽核岗位; 社会保险举报案件协查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稽核岗位; 社会保险稽核岗位 7.4内部管理岗位 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内部管理岗位,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社会 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任务,组织实施、监督、控制,并对经办管理的岗位绩效进行评估和 考核 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计划管理岗位; 业务流程管理和优化岗位; 内部业务控制岗位; 内部审计岗位; -经办业务考核评价岗位; 内部行政管理岗位
GB/T35616一2017 7.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综合服务业务岗位受理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基本公共业 务外,可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设立如下岗位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岗位; 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预审岗位; 待遇核定岗位; 待遇支付和发放岗位 7.6专业技术岗位 7.6.1岗位职责与划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与经办业务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岗位,支撑社会保 险实现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宜细分为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岗位、社会保 险财务会计岗位、统计管理岗位、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岗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岗位 7.6.2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确保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求分析岗位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及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岗位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维护岗位; -社会保险数据管理维护岗位 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管理岗位 数据分析与应用岗位 社会保险财务会计岗位 7.6.3 社会保险财务会计岗位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财务信息管理及日常会计工作,宜细分为 如下岗位 基金财务预算岗位; 基金财务决算岗位; 基金财务信息管理岗位; 日常财务会计岗位; 日常财务出纳岗位 7.6.4统计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置专门岗位,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社会保险数据信息 宜细分为如下 岗位 社会保险统计分析岗位; 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统计分析与应用岗位; 辅助决策支持岗位 7.6.5杜会保险基金精算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精算管理,宜设置如下
GB/35616一2017 岗位: -社会保险基金精算数据收集岗位; -社会保险基金模型和算法设计岗位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实施岗位 7.6.6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依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疗服务情况,宜设置如下 岗位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岗位;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岗位 医疗服务和就医行为合规性管理岗位 7.7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岗位 7.7.1岗位设置依据和划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GB/T31599的要求,设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业务 档案岗位官细分为社会保险基础资料收集岗位.社会保险档案整理岗位、社会保险档案应用岗位、社会 保险标准化管理岗位 7.7.2社会保险基础资料收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注重参保登记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宜设置如下岗位 基础资料的收集岗位; 基础资料的分类岗位; -档案影像业务收集岗位 7.7.3社会保险档案整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社会保险档案的整理,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档案立卷岗位; 档案分类归档岗位; 档案销毁管理岗位 7.7.4社会保险档案应用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档案的作用,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档案借阅查询服务岗位 档案统计分析利用岗位 7.8社会保险标准化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设立社会保险标准化管理岗位,宣传社会保 险标准、推广应用相关标准,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拟定地方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7.9咨询服务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咨询服务岗位,接受群众的咨询,介绍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宣传社会 保险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意见 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信息服务 宜
GB/T35616一2017 细分为如下岗位 经办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岗位; 电话咨询服务岗位; 互联网咨询服务岗位; 微信短信等服务咨询岗位 7.1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岗位,负责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 会化管理,社区管理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7.11社会保障卡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社会保障卡管理岗位,协调配合社会保障信息综合管理部门,为社会保障 卡的应用提供条件和便利 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社会保障卡基础数据整理岗位; -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岗位; -社会保障卡的激活和初始化管理岗位; -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导人管理岗位; 社会保障卡的挂失、注销回收和销毁等管理岗位 社会保障卡设备管理岗位 7.12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单独设立社会保险反欺诈岗位,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 付、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保险欺诈举报、投诉,协调稽核、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 部门共同追缴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维护社会 保险基金安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岗位 8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应设立专门柜台或窗口,负责无 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以 及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待遇核定受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管理、社会 保险业务咨询、查询个人权益信息服务、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及服务场所各类自助服务设施使用的管理 与指导,协助进行生存资格认证等 9 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管理岗位,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指导,为社会 保险服务外包机构、合作机构等提供服务 宜细分为如下岗位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指导岗位 社会保险服务外包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服务合作机构管理岗位; -社会保险外包服务和合作机构准人、退出考核评估岗位
GB/35616一2017 0社会保险经办绩效评估岗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各岗位履职情况的绩效进行观察、收集、组 织、贮存、提取、整合,并做出准确评价 不断改进和优化岗位设置 社会保险经办绩效评估也可通过委 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利用询问调查和网络调查等方式,收集参保单位和个人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经 办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意见,对经办业务质量、效率和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GB/T35616一2017 考文献 参 [1]GB/T27768一201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 [2]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C1999第259号令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GB/T35616-2017

社会保险是指由政府或社会团体筹集资金,用于支付职工、居民等因年老、生育、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所需的各种基本生活费用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则是指在社会保险机构内从事社会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

GB/T35616-2017标准的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机构内部的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岗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颁布了《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GB/T35616-2017)标准。

GB/T35616-2017标准的主要内容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岗位的分类、职责、技能要求和培训内容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级分类: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类
  • 二级分类: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一类
  • 三级分类: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二类
  • 一级分类: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类
  • 二级分类:社会保险经办操作一类
  • 三级分类:社会保险经办操作二类

标准还规定了各级分类的具体职责和技能要求,并提出了相应的培训要求。

GB/T35616-2017标准的意义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分类》(GB/T35616-2017)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社会保险机构内部的管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岗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该标准的实施还将促进社会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社会保险行业的整体水平,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实现民生保障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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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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