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756-2012

缆索起重机

Cablecrane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缆索起重机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缆索起重机的编号:GB/T28756-2012。缆索起重机共有23页,发布于2013-02-012012年第28号公告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J8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53.020.20
  • 实施日期2013-0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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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索起重机


国家标准 GB/T28756一2012 缆索起重机 Cablecranes 2012-11-05发布 2013-0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监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8756一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类 4形式 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总则 5.1 5.2整机 5.3金属结构 5.4机构 5.5主要零部件 5.6液压系统 5.7电气 5.8表面涂装 5.9安全保护装置 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15 6.2目测检查 16 6.3绝缘试验 1G 6.4空载试验 16 6.5额定载荷试验 6,6静载试验 6.7动载试验 噪声测量 6. 6 结构强度试验 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2型式检验 1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18 8.1标志 18 19 8.2包装 19 8.3运输及贮存 20 附录A规范性附录焊缝质量要求及检测
GB/T28756一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施工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一军、胡军,傅明君、丁利东,王辉、舒双元,陈坚、周成成、胡剑平、卫少华 周富春,张勇
GB/T28756一2012 缆索起重 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缆索起重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与拆卸、标志、包装、运输及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GB/T20776中规定的缆索起重机(以下简称缆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0碳索素结构钢 气媒,媒条电弧煤、气体保护煤和高能束媒的推荐坡口 GB/T985.l GB/T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123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 铁路用热轧钢轨 GB2585 B/T3323一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焊接术语 GB/T3375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3766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381l 一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39063.6kV" 外壳防护等级(P代吗) GB4208 G;B/T5117碳钢焊条 GB/T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T5293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5972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缆索起重机 GB/T6974.14 GB/T8110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GB/T9075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0051.1 起重吊钩第1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第3部分;锻造吊钩使用检查 GB/Tl0051.3起重吊钩 GBy/T10051.13起重吊钩第13部分叠片式吊钩技术条件 GB/T10051.1!起重吊钩第14部分;叠片式吊钧钩使用检查
GB/T28756一2012 GB/T12470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 GB/T2011 -般用途钢丝绳 18 GB/T20303.1起重机司机室第1部分;总则 GB/T20776 起重机械分类 起重机和相关设备试验中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 GB/T21457 起重机械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1部分;总则 GB/T24817.1 GB/T24818.1起重机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第1部分;总则 GB5014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B/T50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JB/T6392起重机车轮 JB/T105592006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JGJ8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YB/T5055起重机钢轨 YB/T5295密封钢丝绳 术语和定义 GB/T6974.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缆索起重机eablecranes 以柔性钢索(承载索)作为架空支承构件,供悬吊重物的起重小车在承载索上往返运行,具有垂直运 输(起升)和水平运输(牵引)功能的起重机 3.2 额定起重量ratedcapacity 吊具以下物品的最大总质量 3.3 跨度spanm 承载索两端水平铃接点连线的水平距离 承载索cearryingrope(trackrope' 支承起重小车用的钢索 3.5 承载索垂度sag 承载索任意一点到承载索两端水平较接点连线的垂直距离 3.6 非正常工作区abnormaloperatingspace 承载索两端不允许起吊额定载荷的区域 支索器(承马ropecarrier 支承在承载索上,用于承托起升绳、牵引绳和辅助绳的装置
GB/T28756一2012 3.8 mmachinetower 主塔(车 用于支承承载索一端,设有起升和牵引机构电气控制装置等主要工作设备的支架总成 3.9 ailtower 副塔(车) 相对主塔(车),用于支承承载索另一端的支架总成 分类 4.1形式 缆机的形式按承载索两端支架运动情况划分,见表1 根据地形条件,允许在表1所述基本形式下 作合适的派生或复合机型 表1缆机的形式 序 名 称 承载索两端支架运动情况 固定式 承载索两端支架固定不动,见图1 平移式 承载索支架带有运行机构,分别在两岸平行轨道上同步移动,见图2 摇摆式 承载索支架带有摆动机构,分别在两岸同步摆动,见图3 承载索一端支架固定,另一端支架带有运行机构,在弧形轨道上移动,见图4 移动式 辐射式 弧动式承载索支架带有运行机构,分别在两岸同圆心弧形轨道上同角速度移动,见图5 索轨式以架空钢索代替地面轨道,承载索支架运动情况与平移或辐射式相同,见图6 图1固定式缆机 舌 图2平移式缆机
GB/T28756?2012 ?3??? ?4?? R+1 ?5??
GB/T28756一2012 b 图6索轨式缆机 4.2基本参数 缆机的基本参数为额定起重量、跨度、起升高度和工作速度 技术要求 5.1总则 缆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T3811及本标准的规定 5.1.2对用于混凝土浇筑的缆机其工作级别,宜取A6A7;对用于安装的缆机其工作级别,宜取 A2A3 工作状态正常的计算风压/=150Pa(相当于5级风),工作状态最大计算风压声=250 5.1.3 相当于自级风);非工作状态计算风压/,=800P(相当于10级风. 5.1.4轨道基础应满足工作与非工作工况下的最大轮压要求,并应满足承受最不利载荷组合的要求 5. .1.5缆风绳及地锚与基础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同时基础应满足承受最不利载荷组合的要求 空中索道应合理配置、,避免相互干扰 5 各机构零部件、电气与液压的元器件、润滑油脂的选择应考虑环境对工作性能的影响 5 缆机应具备各种方便检查架空索道的功能和附属设施 5 5. 1.9缆机工作条件如下 工作环境温度为一25C十40C,最大相对湿度为90%; a b) 基准海拔不超过1000m 注超过上述规定范围,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解决 5.1.10对轨道铺设要求如下 a 轨道应符合YB/T5055,GB2585的规定,轨道基础埋件应可靠牢固; b轨道实际中心线与名义中心线的偏移量不应大于3" mm; 同 -轨道横截面上,轨顶的实际位置尺寸与名义位置尺寸的偏差为:沿轨高方向5mm,沿轨 宽方向3 ;对于双轨台车,轨顶相对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 mm mm; 轨道顶面横向倾斜度应不大于1/200的轨道宽度; 宜采用焊接的轨道接头; 采用非焊接连接的轨道时,轨道接头间隙不应大于2mm(注;一根钢轨的长度以12m计); g 轨道接头处的高低及侧向偏差均不大于1mm; h在轨道的总长度范围内,轨道高度方向或宽度方向相对理论面的弯曲,每2m测长内各点的
GB/T28756一2012 偏差不得大于2mm. 5.2整机 5.2.1辐射式缆机固定端间距不宜超过跨度的1/150 5.2.2跨度两端应设有非正常工作区,范围宜为跨度的(1/12~1/8) 非正常工作区范围大小应根据 跨度,垂度和使用频繁程度确定,跨度小,垂度大或使用频繁程度高的场合宜取较大值 两端的非正常 工作区可以不对称 5.2.3起重小车起吊额定起重量于跨中时,承载索垂度(环境温度20C时)应控制在跨度的(0.045 0.07)范围内,气温高时取较大值 5.2.4摇摆式缆机塔柱沿承载索的横向摆动不宜超过士11",沿承载索的纵向后倾不宜超过5" 5.2.5对于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缆机抬吊作业工况,应对抬吊的总起重量、抬吊作业时的工作环境条件 及机构的工作速度等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作出规定 5.2.6缆机主要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如下 a)起升高度为设计值的十2.5%; b)起升(下降)速度、小车横移速度、大车运行速度均为设计值的士10% 5.2.7缆机产生的噪声,在司机室座位处测量不应大于80dB(A 缆机在空载状态下,各机构及制动器、液压系统,电气系统,润滑系统应能正常工作,无卡滞、爬 行、震颤,冲击、过热、异常噪声,漏油或渗漏等现象.各机构行程限位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信号及仪表 显示应准确、可靠 缆机在进行额定载荷试验时,其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 对缆机装设了起升机构超速保护 装置的,在进行超速下降试验后,其保护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试验后缆机的主要零部件不应有 损坏 5.2.10缆机在进行静载试验时,起升机构与摇摆机构(若有)的制动器应能支持载荷在原来的位置上 而不下滑;试验后,主要结构件及各机构应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连接松动或其他损坏现象 5.2.11缆机在进行动载试验时,悬吊着的载荷作空中启动、制动时不应出现反向动作;试验后,主要结 构件及连接处、各机构,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应无损坏、松动 5.3金属结构 5.3.1 -般要求 5.3.1.1钢结构组件的尺寸,重量应满足铁路、公路、轮船的运输及安装机具的吊装要求,否则应分解 到满足要求为止 其分割面应平整,无凹面、卷边、毛刺、熔渣、飞溅物等缺陷 5.3.1.2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小于一16C、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小于一12C时.不得进行冷 矫正和冷弯 5.3.1.3热矫正的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定,对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不得超过900C 低合金结构钢在热矫后应缓慢冷却 5.3.2材料 5.3.2.1材料应有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书,并具有化学成份、屈服极限,强度极限,延伸率、冲击韧性、 冷弯等试验证明 对主要承载构件用材料,缆机生产厂应进行抽样化验和试验复验 5.3.2.2材料的外观缺陷,如锈蚀,重皮、尺寸和形状误差均不应超过相应标准的规定 主要承载构件应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GB/T700中的Q235B和GB/T1591中的Q345B的 钢材
GB/T28756一2012 5.3.2.4厚度大于50mm的钢板用作焊接主要承载构件时,需考虑采用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必要时应 做厚度方向的性能试验并作焊接工艺评定 5.3.2.5工作环境温度低于一20C时,用于主要承载构件的材料按GB/T3811选择 5.3.2.6材料的代用应符合如下要求: a)保证不降低原设计计算强度、刚度、稳定性,疲劳强度,不影响原设计规定的性能和功能要求; b)考虑加工制造产生的影响,如应力集中、可焊性、热处理性、内应力等,不得降低承载能力和使 用寿命; 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的文件 5.3.3 材料的拼接 5.3.3.1 承受交变载荷应力循环特性r<0)并主要承受压弯的结构件,不允许接料 受拉伸载荷的结构接料时,宜采用连接板和搭接焊缝接料;板制和压制型钢接料时,宜采用等 强度斜向对接焊缝焊接并经探伤检验合格,也可采用对接焊缝焊接再加补强板的接料方法 5.3.3.3焊接工字梁或箱形梁的板材进行接料时,其翼缘板和腹板的接料位置应相互错开的距离应大 于200mm. 接料的原则为不低于原截面的强度,同一杆件的接料不宜多于一处 焊接 5.3.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符合应GB/T5117或GB/T5118的规定,选用的焊条牌号应与主体结构 件的强度,焊缝所受载荷类型,煤接方法相适应 5.3.4.2埋弧自动焊和半自动焊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GB/T5293和GB/T12470的规定 二氧化碳 气体保护媒用的媒丝应符合GB/T8110的规定 5.3.4.3焊接接头的形式应符合GB/T3375的规定 坡口形式及尺寸应符合GB/T985.1,GB/T985.2 的规定 连接组装的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特殊接头应采用图示注明 5. 制造单位首次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后确定 3. 4 5.3. 4 5 焊缝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 -类焊缝,如 a 1)主要承载构件为梁,其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自身对接焊缝 27 主要承载构件为杵架式塔架,其受拉的弦杆和腹杆的自身对接焊缝以及与钞座的对接 焊缝; 拉杆、拉板的自身对接焊缝及与端部零件连接的组合焊缝; 3) 4) 卷简的对接焊缝; 图样中规定的其他一级焊缝 D b)二类焊缝,如 1 主要承载构件为梁,其受压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自身对接焊缝及梁体的组合焊缝 2 主要承载构件为杵架式塔架,其受压弦杆和腹杆的自身对接焊缝以及与较座的对接 焊缝; 卷筒与两端法兰连接的组合焊缝; 3 40 台车梁及平衡梁的对接焊缝; 5 图样中规定的其他二级焊缝 三类焊缝:不属于一,二类的其他焊缝 5.3.4.6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质量应达到附录A的要求 5.3.4.7焊接接头内部缺陷的检验:对于采用超声波检验时,应符合JB/T10559的规定 对于采用射
GB/T28756一2012 线检验时,应符合GB/T3323的规定 见附录A 5.3.4.8 ,二类焊缝的探伤比例见表2 表2焊缝的探伤比例 板厚 一类焊缝 二类媒缝 钢种 % % Smm 38 100 50 碳素结构钢 50 38 30 >32 100 5o 低合金结构钢 32 50 30 炽缝探仿检验,对碳索结构钢应在媒缝冷却到环境温度后进行;对低合金结构钢应在炽完 5.3.4.9 24h后进行 5.3.5螺栓连接 5.3.5.1用于钢结构部件的高强度螺栓、螺母、垫圈应符合GB/T1228、.GB/T1229、GB/T1230和 GB/T1231的规定 5.3.5.2高强度螺栓的连接施工,应按照JGJ82的规定执行, 5.4机构 5.4.1起升机构 5.4.1.1起升机构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设置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在起升机构正常工作时打 开,在紧急和长时间停机状态下闭合 5.4.1.2当起升高度大于100m时,宜具有轻载高速的功能 5. .4.1.3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不应挤叠或乱槽 若在卷筒上安装了挡绳装置,则应设置挡绳 检测传感器,当钢丝绳缠绕出错时,应发出信号并自动停机 5. 4.1.4排绳装置有链条传动的,应设置断链检测装置,当链条断裂时应发出信号并自动停机 5. 4.2牵引机构 5.4.2.1牵引机构采用无极绳摩擦轮驱动时,驱动轮槽内应有增摩衬垫;采用两侧分别驱动时,应设置 安全制动器和同步装置 5.4.2.2牵引机构摩擦轮槽衬垫磨损后,在厚度小于钢丝绳直径或各绳槽底径之差大于3nmm时应予更换 5.4.3大车运行机构 5.4.3.1大车运行机构的车轮轴线在垂直平面内与基准位置的偏斜角不大于1:400,在水平面内与 基准位置的倾斜角不大于1:1000,且在同一条车轮轴线上,相对应的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4.3.2同一台车下车轮的同位差不大于2mm,同一平衡梁下车轮的同位差不应大于3mm 55 5.4.3.3辐射式缆机的大车运行机构,不同轨道上的各个主动车轮的线速度应与其到缆机辐射中心的 水平距离成正比 5.4.4张紧装置 5.4.4.1承载索的调整采用钢丝绳、滑轮及卷筒方式时,应装设逆止器
GB/T28756一2012 5.4.4.2采用预应力钢绞线液压张拉方式,系统在受载工况下,应具有防止上、下两端卡爪同时松开的 保护功能 5.5主要零部件 5.5.1承载索 5.5.1.1用于混凝土浇筑用途的缆机承载索应采用符合YB/T5295的密封型钢丝绳;用于安装用途 的缆机承载索可采用符合GB/T20118的多股钢丝绳 5.5.1.2承载索安全系数见表3 表3承载索安全系数 承载索类型 安全系数" 密封钢丝绳 )=F/S n=Fn/S 普通钢丝绳 注:" -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计算破断拉力 F F 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 正常工作状态的钢丝绳最大拉力 Smm 5.5.1.3承载索索头固结处强度不应小于承载索的强度 5.5.1.4承载索的检验、报废应符合GB/T9075的规定 进口的钢丝绳,承载索检验,报废可按照其 生产国标准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 5.5.2钢丝绳,卷筒 5.5.2.1起升和牵引等工作钢丝绳的要求不应低于GB8918的规定 安全系数见表4 表4工作钢丝绳安全系数 安全系数n 工作钢丝绳类型 缆机跨度/m <800 >800 起升绳 >4.5 -=F 7/Sm 5 牵引绳 5.5.2.2工作钢丝绳严禁采用插接、打结等方法接长使用 5.5.2.3多层卷绕的钢丝绳应采用钢芯绳 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 5.5.2.4 5.5.2.5钢丝绳的悬挂、固结装置强度应能承担不小于3倍钢丝绳拉力的载荷 5.5.2.6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不应小于3圈(不包括固定圈. 5.5.2.7卷筒两端均应有凸缘,当钢丝绳全部缠绕在卷筒上,凸缘应超出最外层钢丝绳,超出的高度为 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卷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5.5.2.8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GB/T28756一2012 b卷筒磨损达原壁厚的20% 5.5.3滑轮 5.5.3.1滑轮可采用钢材或尼龙材料制成 A6及以上工作级别或钢丝绳线速度大于300m/min时 的缆机宜采用尼龙滑轮 5 5. .3.2装配好的滑轮应转动灵活 5.5. 3. 3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a 尼龙滑轮绳槽磨损深度方向达2倍的钢丝绳直径、侧向偏磨达0.5倍的钢丝绳直径时 b e)钢滑轮绳槽磨损直径方向达原壁厚的20%、侧向偏磨达3mm d)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5.5.4吊钩 5.5.4.1锻造吊钩的选择应符合GB/T10051.1的规定 片式吊钩应符合GB/T10051.13的规定 5.5.4.2锻造吊钩达到GB/T10051.3的报废指标时,应更换 片式吊钩出现GB/T10051.14中所 示的裂纹,变形和磨损时,则应更换 5.5.4.3吊钩应设置防止脱钩的装置 5.5.4.4吊钩应具有防倾翻性能 5.5.4.5用于混凝土浇筑的吊钩应配置悬挂混凝土罐的专用横梁 5.5.4.6吊钩可设置配重以满足空钩在跨度范围内任意位置自由下降的要求 配重应安放牢固,并能 方便地拆除 有夜间工作要求的缆机,吊钩应有明显的荧光标记或设置警示灯 5.5.4.7 5.5.5制动器 5.5.5.1工作制动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的要求,安全制动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5 5.5.5.2起升和牵引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 5.5.6支索器(承马) 支索器应满足运行速度对其构造的要求 5.5.6.1 5.5.6.2支索器的托所用材料不应对起升绳和牵引绳产生非正常的磨损 易损的部件应方便维护 和更换 5.5.6.3移动式支索器的行走轮所用材料不应对承载索产生非正常的损坏,工作时支索器的分布应尽 量均匀 5.5.6.4固定式支索器夹持在承载索上应安全可靠,不易脱落 5 .5.7起重小车 5.5.7.1起重小车构造设计应满足各小车轮压均匀 5.5.7.2车轮绳槽半径为承载索直径的0.550.6倍 5.5.7.3车轮所用材料不应对承载索产生明显磨损 5.5.7.4起重绳导向滑轮间距不应小于起升高度的1/401/50(普通6股绳取大值,有抗扭转性的绳 取小值) 5.5.8大车车轮 5.5.8.1大车车轮应符合JB/T6392的规定
GB/T28756一2012 5.5.8.2大车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a b 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e轮缘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 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 d) 当运行速度低于50m/min时,圆度达1mm;当运行速度高于50m/min时,圆度达0.1m时 e 5.5.9司机室 5.5.9.1司机室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T20303.1的规定, 5.5.9.2司机室通过座椅标定点(sIP)其净高度不应小于1600nmm,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净深 度不应小于1300mm 内部总容积不应小于3m' 在确定容积和尺寸时,应考虑司机室内工作人员 数和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 5.5.9.3司机室的安装位置、窗户尺寸及布置应视野良好 采用机外可移动司机室时,应设置可靠的 吊耳 5.5.9.4 控制元件的总体布置和特性应符合GB/T24817.1的规定 5.5.9.5对于司机室离装卸点较远,司机视野较差时,司机室内宜配置固定的通讯对讲机设备 5.5.10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 走道、平台、梯子、栏杆及防护设施应符合GBy/T24818.I的规定 5.6液压系统 5 .6.1液压系统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 5.6.2液压传动应平稳,不得有因振动和吸空等引起的不正常噪声 5.6.3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 压力的1.1倍 5.6.4液压系统的试验压力可取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 油缸耐压试验压力;当最高工作压力 P<16MPa时,取1.5P;当P>16MPa时,取1.25P;保压时间为2min以上 5.6.5液压油应纯净,不得有机械杂质和水分,液压油应具有良好的润滑性、适当的粘度、良好的粘温 特性、抗氧化、抗燃烧、无毒,无腐蚀作用、不破坏密封材料、不易乳化,有一定的消泡能力 5.6.6需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的缆机,如无油液加热设备,则液压油的凝点至少应比环境最低温度低 10C 电气 5.7 供电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供电系统在缆机馈电线接人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士10% 5.7.1.1 5.7.1.2缆机内部电压降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 移动式的主、副塔(车)锁电装置采用电缆卷简,电缆在卷筒上应排列紧密,层间避免出现 5.7.1.3 交叉 5.7.1.4采用高压进线的电缆卷筒集电环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5.7.2电气设备选型与安装 5.7.2.1电气设备的所有元器件均应安全、可靠 中低压开关柜、配电柜应有完善的电气、机械联锁及 1l
GB/T28756一2012 防护操作功能 .7.2.2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 室内直流电动机不低于IP23,配电柜不低于 IP44;室外交流电动机不低于IP55,接线箱不低于IP54,并都应设有防雨罩 5.7.2.3电阻器应置于通风散热处,采用自然冷却型,并应有防护外罩 四箱及四箱以下的电阻器可 以直接叠装;四箱以上的电阻器叠装时,应满足散热要求并采取加固措施 5.7.2.4电阻器的电阻值和发热容量的选择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 堂压器宜买用干式变压器,且应具有安全防护精能 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GB.;as的规 定 高压开关柜的选型及安装应符合GB3906的规定,并考虑检修时的方便性 5.7.2.6缆机控制采用有线通讯的,通讯电缆卷筒宜设力矩调节装置 通讯电缆的选型应考虑与电缆 卷简的转矩匹配 .7.2.7电气柜柜体结构应焊接牢固、无毛刺、变形,表面光洁平整,颜色均匀,无沙眼、磨损、锈斑 户 5. 外安装的电气柜应具有防雨、防尘,除湿功能 对条架式结构,应有吊耳和地脚安装孔 5.7.2.8电气室和副塔(车)机房可根据使用环境条件,考虑夏季降温和冬季加热措施 5.7.2.9所有导线应采用橡胶绝缘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按敷设方式,环境温度和电压等级来确定 导线的最小截面;电动机电源线不小于2.5mm';控制回路和辅助接线不小于1.5mm' 导线敷 设应平直、整齐,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线芯,导线接头不受拉力,强弱电线应分开敷 设 线管敷设应牢固固定,管口光滑,护口齐全 5.7.3传动系统 5.7.3.1起升和牵引机构宜采用具有能量回馈电网功能的交流变频传动或可控硅整流的直流传动 采用交流变频传动的,其供电单元和传动单元宜采用IGBT 大车运行机构宜采用交流变频传动 5.7.3.2起升机构采用可控硅整流形式的直流传动的,应有防止下降时供电电网异常而产生逆变失败 的措施 大车运行机构采用交流变频调速的,宜采用开环控制方式 变频装置的最大输出电流不应小 5.7.3.3 于电动机最大起动电流值,额定输出电流不应小于电动机在额定负载时的工作电流 5.7.3.4起升和牵引机构宜采用测速闭环控制方式,测浊方式宜采用编码器 5.7.4控制系统 控制电源由变压器(或带整流器的变压器)提供时,二次侧电压不应超过250V;各控制电源 回路的接地端应采取一点式接地 可设置UPs作为后备控制电源 5.7.4.2对于采用便携式无线遥控装置操作,应具备在正常工作信号中断时各机构立即停止工作的功 能,还应具有抗同频干扰信号的能力 若受同频干扰时,不允许出现误动作 5.7.4.3在主、副塔(车)侧的电气柜或现地操作盒上宜分别设置单独操作主、副塔(车)的按钮或旋钮 现地操作与司机室操作应有联锁保护,并且现地操作为优先操作 5.7.4.4司机室、主塔(车)和副塔(车)之间的控制及信号传输可采用以电缆或光纤为载体的数字式有 线通讯,并设有无线通讯作为备用 如受到现场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不便采用有线通讯的,可采用两套 无线通讯系统互为备用 采用无线通讯的,应具有抗同频干扰信号的能力 若受同频干扰时,不允许出 现误动作 不论是无线通讯还是有线通讯,在通讯中断时缆机应能自动停机,并具有通讯中断的自诊断 功能 司机室联动台各机构操作手柄零位挡应明显,其手柄的操纵方向应与相应机构运行方向 5.7.4.5 -致 5.7.4.6司机室内宜设置一台工业控制计算机,用于智能控制、故障诊断、运行状态显示和记录 工业 12
GB/T28756一2012 控制计算机停止运行不应造成缆机停机和误动作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显示起重小车位置、吊钩高度、起 升速度,小车横移速度,大车运行速度、起升的重量、主副车位置及偏移量、相邻缆机间的距离、故障、报 警等 主、副塔(车)运行应设置自动纠偏功能 5.7.4.7 5.7.5电气保护 5.7.5.1急停装置 缆机各操作部分(包括主机房、电控室、司机室联动台、现地操作盒等)均应设置急停按钮,操作急停 按钮应能断开缆机控制电源和动力电源 急停按钮应为红色,并不应自动复位 急停按钮应设置在操 作人员便于操作的位置 大车行走机构处需另设置只控制大车行走的急停按钮 5.7.5.2线路保护 所有外部线路均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功能,在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时,瞬时保护装 置应能分断线路 5.7.5.3失压与欠压保护 缆机应设有失压与欠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或电气系统欠压时,应自动停止缆机运行 5.7.5.4缺相与相序保护 缆机应设有缺相与相序保护,当供电电源缺相或相序错误时,应自动停止缆机运行 5.7.5.5零位保护 缆机各传动机构应设有零位保护,当开始运转或运行中因故障停机而恢复供电时,机构不应自动动 作,应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各传动机构方能重新启动 5.7.5.6调速装置保护功能 调速装置应有完善的保护功能,并提供故障检测与报警,对外部信号(如供电电压、编码器速度、电 机温度、励磁电流、外部保护联锁等)应能进行检测与保护 5.7.6其他保护 起升、牵引电动机宜安装温度传感器,当温度超过电动机规定值时,应将信号送至控制系统后 5.7.6.1 进行报警 5.7.6.2主变压器宜设置温度检测与报警,并有仪表显示 5.7.6. 3 可利用位置编码器设置机构的减速和停机用的软限位 5.7.7 照明 5.7.7.1司机室应提供固定的、不炫目的工作照明装置,并具有不低于30lx的照度,在缆机主电气线 路被切断时,照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照明电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20V 5.7.7.2缆机应有良好的照明,并在主电气线路被切断时,照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缆机的机房、走 道、平台、电气室等应具有不低于30lx的照度 照明装置宜考虑防震措施 5.7.7.3缆机应在其最高点装设红色障碍灯 13
GB/T28756一2012 5.7.8防雷、接地、防火 5.7.8.1 防雷 缆机应设置防雷击设施,在电气设备的高压和低压部分进线端应装设避雷器,必要时对控制回路装 设浪涌吸收装置 避雷保护装置的接地端必须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5.7.8.2接地 5.7.8.2.1缆机塔架,电动机机座等所有电气设备、导线管、线槽等的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4Q;采用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Q. 5.7.8.2.2接地电缆及用作接地设施的电导,一般不小于线路中最大的相电导的1/2,但接地铜导线 截面最大不大于50mm 5.7.8.2.3缆机的接地可由金属结构通过行走轨道直接接人接地网 对于缆机主,副塔(车)均应设专 用接地碳棒,碳棒与缆机轨道应可靠滑接,使之导电接触良好 缆机的牵引绳应通过专用的导电体(滑轮或碳棒)与接地网连接 禁利用缆机金属构件、接地线作工作载流零线 Iz 5.7.8.2.5 5.7.8.2.6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o 5.7.8.3 防火 缆机的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标准设计在司机室、主塔(车)机房,副塔(车)等部位应配置一定数量的 灭火器 5.8表面涂装 5.8.1表面处理和涂漆应符合JB/T5000.12的规定 5.8.2缆机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及严重流挂等 缺陷 5.8.3涂层干膜总厚度不应小于1804m 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一1998中规定的一级质量 要求 5.9安全保护装置" 5.9.1起重量限制器 缆机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 当起重量在100%l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 电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动作 5.9.2行程限位装置 5.9.2.1 起重小车行程限位装置 应设置起重小车横移的行程限位开关 当起重小车触发终端限位开关时,只能停车或向跨 5.9.2.1.1 中运行,不能再向端部运行 5.9.2.1.2起重小车牵引机构应设置行程检测装置 5.9.2.1.3当起重小车处于非正常工作区域时,应以手动方式开启旁路开关方可继续往端部运行,同 14
GB/T28756一2012 时对起重量和运行速度进行限制 5 .9.2.2起升高度限位器 5.9.2.2.1应设置吊钩上、下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 5.9.2.2.2吊钩下极限位置应能根据用户要求调整 5.9.2.3大车行程限位装置 5.9.2.3.1对轨道运行的缆机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设置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 当行程限位 开关动作时,缆机能及时制动并应在达到极限位置前停车 5.9.2.3.2大车运行机构应设置行程检测装置 5.9.2.3.3当缆机在与终端止挡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缆机相距约5m时,应限制缆机运行速度 5.9.3超速保护装置 起升机构应设置超速保护装置,当下降速度超过额定值15%时,应自动停机 5.9.4钢丝绳防脱装置 5.9.4.1各导向滑轮和起升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5.9.4.2滑轮,卷筒最外缘与防脱装置表面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5.9.5风速仪 应配备风速仪,风速仪可设于缆机上部的迎风处 当风速超过工作允许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 的警报 5.9.6夹轨器 对轨道运行的缆机应安装夹轨器,夹轨器应与大车运行机构联锁 5.9.7清轨板 对轨道运行的缆机,在其台车架上应安装排障清轨板,清轨板与轨道之间的间隙为5 mm一 10 mm 5.9.8偏斜保护 缆机应设置偏斜保护装置 主、副塔(车)运行范围内应设置若干位置校准点,用于校准大车位置 当主、副塔(车)运行偏斜超限时应先报警,超过设计最大允许偏斜距离时应自动停机 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6.1.1缆机应装上设计所规定的全部装置,并按使用说明书调整至正常工作状态 对在轨道上运行的缆机,其轨道铺设应符合要求 6.1.2 试验时地面3s时距内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8.3m/s 6.1.3 试验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应符合GB/T21457的规定 6.1.5试验所使用的仪器和量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5
GB/T28756一2012 目测检查 检查是在不拆卸任何零部件就能观察到的部位及零部件,也包括某些必要的手动操作(如打开开关 盖) 其中应包括 各机构、制动器; a b 电气设备、信号系统及照明 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 C 司机室、控制器; d 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保护装置 吊钩及其连接件; g 工作钢丝绳及其固接件 h 滑轮组(滑轮、轴和紧固件) iD 承载索及其连接件 6.3绝缘试验 6.3.1绝缘试验在缆机整机装配完毕后、电源接通前进行 6.3.2测量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 6.4空载试验 6.4.1缆机在空载状态下分别开动各机构,进行操作试验,并进行起升高度的测量 6.4.2空载试验不应少于三个完整的工作循环,每个工作循环中各机构制动不少于两次 一个工作循 环为;从地面起升试验载荷至起升高度后,小车在工作范围内横移,然后回到载荷起升前的状态 4.3当机构有两个或多个制动器时,要作停电状态下同时制动和单个制动试验 6. 6 .4.4如机构间有联动要求,应试验联动动作及联动保护 6. 4.5对于两台及以上的缆机有抬吊要求的场合,应试验缆机间联动动作及联动保护 6.5额定载荷试验 6.5.1缆机在额定载荷状态下分别开动各机构,进行操作试验,并进行起升(下降)速度、小车横移速 度,大车运行速度的测试 6.5.2额定载荷试验不应少于三个完整的工作循环,每个工作循环中各机构制动不少于两次 6 .5.3如机构间有联动要求,应试验联动动作及联动保护 6 .5.4对起升机构装有超速保护装置的,应进行超速下降保护试验 6. 静载试验 6 6.6.1静载试验的载荷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倍 试验应在缆机及主要结构件承受最大载荷的位置和 状态下进行 200 6.6.2试验载荷应逐渐加上去,起升至离地面1001 mm,并停留10min 试验载荷离地时应 mm 尽量避免出现冲击现象 6.6.3试验时允许调整起重量限制器、液压系统安全溢流阀压力,但试验后应调回到设计规定的数值 动载试验 6.7.1动载试验的载荷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 试验应在缆机处于正常工作时承受最大载荷的位置 16
GB/T28756一2012 和状态下进行 6.7.2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分别进行 如机构间有联动要求,应试验联动动作及联动保护 6.7.3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动范围内作反复启动和制动,并按其工作循环,试验应至少延 续1 h. 6. .7.4动载试验还应包括对悬吊着的载荷作空中启动,制动 .7.5试验时允许调整起重量限制器、液压系统安全溢流阀压力,但试验后应调回到设计规定的数值 6 6.8噪声测量 6.8.1缆机在额定载荷状态下进行起升、下降、小车横移,大车运行等动作时,测量司机室座位处噪声 6.8.2测量时,背景噪声应比测量噪声低10dB(A)以上 结构强度试验 6.9.1缆机进行结构强度试验的载荷为额定起重量,试验工况为起重小车位于跨中和正常工作区两端 极限位置 对摇摆式缆机应在支架摆动角度的极限位置进行试验 6.9.2应力测点应根据缆机结构受力分析,合理选定在构件的危险应力区 应力测点布置应包括塔 架,机架、行走台车梁、承载索拉板等部位 、应力集中区,应变片应尽可能贴在高应力点 6.9.3在结构形状突变处 对受压杆件,应变片应粘贴在杆件的中部或其他可能挠曲的部位 粘贴应变片时应避开结构节点处,离视节点处的加强筋板尺寸大小而定,特殊情况下也可在 加强筋板上粘贴应变片 试验前连接校准好应变检测系统,消除任何不正常现象 试验时,在起升钢丝绳松弛时检测仪器调零,试验载荷离地10o mm200mm 稳定后读数,载 荷落地起升钢丝绳恢复松弛后检测仪器回零读数 6.9. .8 如果测点的回零读数偏差超过士0.03a.,/E,则认为该测点测试无效,应查明原因后重新试验 如原因为构件的永久变形,则应终止试验 6. .9.9每一工况应重复试验3次,取其平均值为测定值 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出厂前应将各主要结构、主要机构分别预拼装,进行空运转 7.1.2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7.1.3出厂检验项目见表5 表5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出厂检监 型式检验 焊缝 5.3.4.6 外观 表面涂装 5.8 目测 5,4,5.5.5 各机构、制动器 电气设备,信号系统及照明 5.7.2,5.7.4,5.7.7 17
GB/T28756一2012 表5(续 检验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 5.3.l.l 司机室、控制器 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 5.5.10 安全保护装置 5.9 目测 吊钩及其连接件 5.5.4 10 工作钢丝绳及其固接件 5.5.2 滑轮组(滑轮、轴和紧固件 1 5.5.3 承载索及其连接件 12 5,5,l 5,7,8,2.6 绝缘试验 13 55 .2.8 14 空载试验 6.4 15 额定载荷试验 6.5 5.2.9 16 静载试验 6.6 5.2.10 17 动载试验 6.7 5.2.11 18 噪声测量 6.8 5.2.7 19 结构强度试验 6.9 5.1. 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主要结构、材料、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停产达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5 7.2.2 定型,改型或复产的缆机应对首台进行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标志 8.1.1缆机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应至少标出如下内容 产品的名称及型号; a b 制造商名称; 额定起重量、跨度; c d 产品编号、出厂日期; 18
GB/T28756一2012 产品执行标准 e 8.1.2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设置产品性能标牌,标牌上应标出 a)产品的名称及型号; b 额定起重量、跨度和主要性能参数; c出厂日期 8.1.3缆机安全标识应符合GB15052的规定 8.2 包装 8.2.1包装应在涂层干燥后进行,应保证物件不变形、不损坏、不散失保护涂层不受损伤,并符合 GB/T13384的有关规定 包装上应标明物件的名称、,编号,重量、吊点位置 8.2.2 8.2.3销轴、轴孔、螺纹、制动盘等部位应作防锈处理并妥善保护 8.2.4制造商应至少提供如下随行文件 a) 产晶合格证明书 产品使用操作维护说明书; b 装箱单; 安装图; D 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主要外购件的合格证和说明书 f 专用工具、仪器清单(如有时 g 8.3运输及贮存 8.3.1被运物件包装后的尺寸,重量等应符合铁路、公路及水运的有关规定 8.3.2运输及存放过程中,应做好防止碰撞、变形,受潮、腐蚀及鼠害等工作 长期贮存时,对于电气设 备,液压设备,电缆、钢丝绳、高强螺栓连接副及销轴等应存放在库房内 19
GB/T28756一2012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焊缝质量要求及检测 表A.1规定了焊缝的质量要求及检测 表A.1焊缝质量要求及检测 单位为毫米 质量要求 检测项目 -类媒缝 二类焊缝 三类焊缝 JB/T105592006中JB/T105592006中 超声波探伤 1级 2级 内部缺陷 GB/T33232005中GB/T33232005中 射线探伤 级 I级 裂纹 不允许 表面夹流 不允许 深<0.lb;长<0.30,且<15 每50长度允许存在2个直径 表面气孔 不允许 <0.4且<3的气孔,气孔 间距>6倍孔径 深<0.5,连续长度 咬边 不允许 100且媒缝两侧咬边 深<0.1且<1 总长<10%焊缝全长 电弧擦伤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焊瘤 不允许 残留飞溅 不允许 外观缺陷 残留媒流 不允许 手工焊及气体 12<<25时,02.5;>25时,03 保护焊余高 对接 焊缝 埋弧焊余高 相邻焊缝余高差 焊缝厚度不足 <0.3十0,05且2,每100焊缝长度内缺陷总长25 手工焊及气体保护 K<12时,一1一2;K>12时,1一3 角媒 焊媒角K允差 缝 K<12时-1~3;K>12时,-1一" 埋弧媒焊角K允差 角焊缝转角处 连续等焊角绕角施焊 注;为连接处较的板厚 心

缆索起重机GB/T28756-2012

缆索起重机是一种常用于船舶或码头等场合的起重设备,其主要特点在于运行平稳、载重能力强、占地面积小等。GB/T28756-2012《缆索起重机》是我国制定的对缆索起重机进行技术要求的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该标准的内容。

一、缆索起重机的定义与分类

1. 定义:缆索起重机是指利用驱动装置(如电机、内燃机等)将钢丝绳、钢缆等作为吊钩的悬挂物体,在铁路、港口、企业车间、采矿现场等场合进行装卸吊运工作的机械。

2. 分类:GB/T28756-2012将缆索起重机分为以下两类:

  • 固定式:安装在固定位置,不能移动的起重机。
  • 移动式:装有轮子或履带,可自由移动的起重机。

二、技术要求

GB/T28756-2012对缆索起重机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结构和基本参数:缆索起重机应具备一定的承载能力、限位保护措施、操作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基本参数和结构要求。
  2. 电气系统:缆索起重机所配备的电气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器安全规定,并应具备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功能。
  3. 安全保护:缆索起重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保护、载荷显示、紧急停车等。
  4. 试验检验:缆索起重机在出厂前应进行各项试验检验,确保其满足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三、使用与维护

1. 使用注意事项:

  • 在使用前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超载、过速等情况的发生。
  • 对于移动式缆索起重机,应特别注意地面的平整度和承重能力。

2. 维护保养:

  • 定期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安全保护装置等,并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
  • 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 对于移动式缆索起重机,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防止堵塞轮子或履带。

四、总结

GB/T28756-2012《缆索起重机》是我国对缆索起重机技术要求的重要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缆索起重机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效率。本文对缆索起重机GB/T28756-2012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使用与维护等进行了详细介绍,相信能够为读者更好地了解缆索起重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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