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9917.2-2008
照相镜头第2部分:定焦距镜头
Cameraiens-Part2:Fixedfocusi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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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N43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7.040.10
- 实施日期2009-04-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8页
- 文件大小550.4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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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镜头第2部分:定焦距镜头
国家标准 GB/T9917.2一2008 部分代替GB/99171988 照相镜头第2部分:定焦距镜头 Cameralens一Part2;Fixedfoeuslens 2008-10-07发布 2009-04-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9917.2一2008 前 言 GB/T9917《照相镜头》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变焦距镜头; 第2部分;定焦距镜头; 本部分为GB/T9917的第2部分,代替GiB/T9917一1988《照相镜头)中的定焦距镜头部分
本部分与GB/T9917一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画幅尺寸为60mm×60mm 的定焦距镜头作为参照使用(1988年版的首段、表3和表6;本版 的第1章第2段); -改变了焦距区段的划分界限(1988年版的表4,本版的表2表5) 质量特性指标等级统一分为直级(见4.3和第5章) -质量特性指标按焦距分段和质量分级予以细分(见第5章) 视场划分予以统一 边缘视场照相分辨率增加了0.85y视场带的要求(1988年版的2.4.4,本版的表1l); 可靠性增加了早期功能失效(见5.11和6.11); 刷除了调制传道系数C88年版的2.恳相乳.8) 增加了分类与规格代号、检验规则、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见第4章,第7章,第8章和第 9章)
本部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国营第三o八厂负责起草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西风凰光学仪器(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上海海鸥数码影像股 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黎风华、姚建忠、绑子刚俞儒庆,朱斌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9917一1988, -JB745一1965
GB/T9917.2一2008 照相镜头第2部分定焦距镜头 范围 GB/T9917的本部分规定了定焦距镜头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包 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画幅尺寸为24mm×36mm的定焦距照相镜头(以下简称镜头)
画幅尺寸非 24mm×36mm的定焦距镜头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991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9917.1一2002照相镜头第1部分;变焦距镜头 GB/T13964照相机械术语 JB/T7473一1994照相镜头分辨率测试图 照相镜头有效孔径和相对孔轻的测量方法 JB/T8248.2 JB/T8248.3照相镜头渐晕系数及像面照度均匀度测量方法 JB/T8248.4摄影镜头杂光系数测量方法 JB/T8248.5照相镜头焦距的测量方法 JB/T8248.6照相镜头照相分辨率测定方法 术语、定义和符号 术语和定义 GB/T13964和GB/T9917.12002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2符号 本部分采用的部分符号由表1给出
表1符号 符号 计量单位 F数,又称光圈数,等于相对孔径的倒数 F 镜头的最小名义F数,即最大相对孔径的倒数,又称最大光圈 有效像场半径(像高),等于画幅对角线长度的二分之 mm R 照相分辨率 中心视场(<0.25y'视场)的照相分辨率 R lp/mm 线对每毫米 边缘视场(o.5y',0.7y和0.85y视场带)的照相分辨率 R R 中心视场之外任一视场带和任一方向上的最低照相分辨率 J0 质量特性指标等级中的0级要求
GB/T9917.2一2008 表1(续 符号 计量单位 义 质量特性指标等级中的1级要求 J I2 质量特性指标等级中的2级要求 J3 质量特性指标等级中的3级要求 J4 质量特性指标等级中的4级要求 分类与规格代号 4.1产品分类 镜头与照相机机身的连接分为可换式和不可换式
4.2系列与基本参数 按GB/T9917.12002中4.2的规定
4.3产品分级 产品按质量特性指标等级分为J0,J1、J2、J3、J4五级
产品的质量特性指标等级由其所有要求所 符合的等级中的最低等级确定
4.4规格代号 镜头规格代号由焦距及其最大相对孔径的倒数(F数)组成(见示例1). 示例1:焦距为28mm,F数为2.8的镜头,其规格代号标记为: f28mm/2.8
要求 51焦距误差 按GB/T9917.1一2002中5.l的规定
F数误差 按GB/T9917.1一2002中5.2的规定
像面照度均匀度 在摄影距离为50倍焦距和Fm时,0.9y'处的像面照度均匀度K,由表2给出
表2像面照度均匀度 K,/%(> 焦距范围" /mm J0 J J2 J3 ]4 20 16 13 20 30 40 25 25 40 60 35 20 30 60 135 30 135 35 40 5 照相分辨率 在F时,照相分辨率R由表3给出
5.5杂光系数 在F8时,镜头光轴上的杂光系数由表4给出
GB/T9917.2一2008 表3照相分辨率 R/lp/mm)(> 焦距范围 mm R R Rm I4 J0 J1 J0 J2 J3 J4 J0 J 2 J2 J4 J1 J3 20 34 32 18 16 20 16 40 2o 18 40 32 36 28 60 40 2 10 36 22 10 6o 135 32 30 25 14 25 18 22 25 135 250 32 28 22 250 22 表4杂光系数 焦距范围/mm p/%(< J0 J 2 J3 J4 20 2.0 20 60 3.0 4.5 250 2.5 60 250 3.0 5.6 色贡献指数 色贡献指数及其极限偏差按GB/T9917.1一2002中5.6的规定
畸变 在画幅对角线方向0.5y'和0.9y'处的相对畸变9由表5给出
表5相对畸变 焦距范围/mm q/%( I4 J0 J 2 2o 5 3.0 3. 2.5 20 40 3.0 3.5 3.5 5.0 40 2.0 2.5 3.0 5.8定位截距 按GB/T9917.1一2002中5.9的规定
操作力矩和承力强度 操作力矩和承力强度由表6给出
表6操作力矩和承力强度 操作项目 操作力矩/(Nm) 承力强度/(N
m) 光圈、摄影距离调节 0.080.25 >1.0 镜头锁定 >3.0 5.10外观和感官要求 按GB/T9917.1一2002中5.11.15.11.4,5.11.5a)、,5.1l.65.11.8的规定
GB/T9917.2一2008 5.11可靠性 各调节机构的早期功能失效和耐久性按GB/T9917.1一2002中5.12(除“变焦机构”之外)的规定
5.12互换性 按GB/T9917.1一2002中5.13的规定
5.13环境适应性 按GB/T9917.1一2002中5.14的规定 试验方法 焦距误差 按JB/T8248.5进行试验,测定焦距误差
6.2F数误差 按JB/T8248.2进行试验,测定最大相对孔径和其他各挡的F数误差
像面照度均匀度 按JB/T8248.3进行试验,测定在摄影距离为50倍焦距时的像面照度均匀度 照相分辨率 按JB/T8248.6进行试验,测定照相分辨率
杂光系数 按JB/T8248.4进行试验,测定杂光系数
色贡献指数 按GB/T9917.1一2002中6.6进行试验,测定色贡献指数 6 畸变 按GB/T9917.1一2002中6.7进行试验,测定畸变
6.8定位截距 6.8.1试验装置 6.8.1.1配有平行光管,测量显微镜和夹持器的光具座
千分表及其表架
6.8.1. 2 6.8.2试验程序 6.8.2.1将被检镜头和分划板用夹持器置于光具座上,位于平行光管和测量显微镜之间;且使被检镜 头的光轴与平行光管和测量显微镜的光轴同轴,被检镜头与分划板的间距符合其规定的定位截距(误差 不得超过士0.005mm)
6.8.2.2将被检镜头的摄影距离调至无穷远
6.8.2.3调节测量显微镜,使分划板上分划线的像最清晰,并将与测量显微镜接触连接的千分表调至 零位
6. .8.2.4继续调节测量显微镜,使平行光管分划线的像最清晰,此时千分表的指示值即为被检镜头的 定位截距误差值
6 操作力矩和承力强度 按GB/T9917.1一2002中6.10(除“变焦调节”之外)进行试验,测定操作力矩和承力强度 6.10外观和感官要求 用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6.11早期功能失效 按GB/T9917.1一2002中6.12(除“变焦机构”之外)进行试验
6.12耐久性 按GB/T9917.1一2002中6.13(除“变焦机构”之外)进行试验
GB/T9917.2一2008 6.13互换性 按GB/T9917.1一2002中6.14进行试验 6.14环境适应性 按GB/T9917.1一2002中6.15进行试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检验项目与不合格分类 7.2.1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
检验项目与不合格分类由表7给出
表7检验项目与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序号 项目名称 章条号 章条号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A类 B类 焦距误差 5.1 6.1 F数误差 6.2 5.2 像面照度均匀度 5.3 6.3 照相分辨率 5,4 6.4 杂光系数 6.5 5.5 5,6 6 色贡献指数 6. 畸变 5.7 定位截距 5.8 6.8 操作力矩和承力强度 5.9 6.9 10 外观和感官要求 5.10 6.10 11 早期功能失效 5.11 6.11 耐久性 12 6.12 5.l1 13 5.12 6.13 互换性 5.13 6.14 l4 环境适应性 注1: ”表示应检验项目
注2 "表示所属不合格类别;“
"表示不合格类别升级
7.2.2当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为下列情况时,其不合格类别应由C类不合格升为B类不合格: a)焦距误差超过10%; D) 最大相对孔径误差超过10%,其他挡相对孔径误差超出F数极限偏差0.7E, e)照相分辨率按JB/T7473一1994规定的空间频率值降低2级 d)镜片有裂缝、霉斑和明显脱胶,零件有锈蚀、严重伤痕及漏装
7 3 出厂检验 按GB/T9917.1一2002中7.3的规定
型式检验 按GB/T9917.1一2002中7.4的规定
GB/T9917.2一2008 使用说明 按GB/T9917.1一2002中第8章的规定
包装、运输、贮存 按GB/T9917.1一2002中第9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