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510.1-2009采

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Lampcontrolgear-Part1:Generalandsafety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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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K7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9.1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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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国家标准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代替GB19510.12004 灯的控制装置 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Lampcntrolgear一 Part1:Generalandsafetyrequirements IEC61347-1:2007,IDT 2009-10-15发布 2010-1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 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 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l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195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应和相应的第2部分第14部分一起使用,第2部分第14部分的条款是对本部分中相 关条款的补充和修订,它们对各个类型的产品提供了相应的要求 本部分等同采用EC61347-1.:2007《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等同翻译IEC61347-l;2007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IEC61347-1”改为“本部分” b)修改了IEC61347-1l:2007的引言; 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 D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 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 本部分代替GB19510.1一2004《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19510.1一2004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在引言中增加了“不同类型的灯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由IEC60921:2004、IEC60923;2005、 IEC60925、IEC60927、GB/T15144、,IEC61047和IEC62384制定中)规定”、“当需要时,会 制定其他类型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独立标准”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标准等有所改动 -术语和定义条款中增加了术语“可控镇流器”“额定无负载输出电压”“控制接线端子”“控制 信号”及其定义 在一般要求中增加了对本身未装有外壳的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的要求,增加了“在灯的安全标 业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准中,针对灯的安全工作给出了“镇流器设计资料” 当测试镇流器时,应将该资料看作需符合 的规定” 在试验要求中增加了5.7 -在标志中增加r)项“当输出端无负载的电压大于额定电压时,额定无负载输出电压 ” 将14.4拆分为l4.4、l4.5 -18.2对印刷线路板的易燃性作了特别的规定 增加了第20章的具体要求 附录A中的序号有所改动 -在H.12中增加“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00%时测量灯控制装置的线圈温度后,将电源电 压升至额定电压的106%,达到热稳定后,灯控制装置部件的温度应符合第2部分的相应章条 的要求” -有关的信息“在灯的标准中涉及到的镇流器要求”在本部分转换成规范性要求“在镇流器标准 中” 在试验说明中将试验进度尽量加快见5.7和附录J. -增加了表G.1及一些参数 -增加了附录J、附录K 参考文献有所改动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和附录J均为规范 性附录,附录K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 公司、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生辉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中山 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俞安琪、李妹、杨小平,马国民、张和泉、区志杨沈锦祥,周明兴、殷金兴、付宝成 柯柏权、李维升 本部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引 言 本部分规定了大多数的灯的控制装置普遍适用的,并由GB19510.2~GB19510.14的各部分提出 的一般要求、安全要求和相关试验 因此,这一部分不应视为所有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技术规范,它 只适用于由GB19510.2~GB19510.14的各部分所确定的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 GB19510.2~GB19510.14中涉及到本部分任一条款的章条都规定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个 试验的实施顺序,还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 本部分中各条款的编排顺序没有任何特定意义,因为这些 条款的采用顺序是由GB19510.2~GB19510.14中各类型灯的控制装置的相应标准确定的 所有这 些标准都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互不参照 如果GB19510.2~GB19510.14的各部分的章条通过“按照GB19510.1一2009的某条要求”这 短语来引用GB19510.l一2009的某一条款要求,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按照该条款的全部要求,但其中 明显不适用于GB19510.2~GB19510.14所述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内容除外 如果符合本部分的灯的控制装置在接受检验和试验时被发现有其他特性会降低该产品标准所规定 的安全等级,则这种灯的控制装置不能视为符合本部分的安全要求 所用材料和结构形式均不同于本部分要求的灯的控制装置,可以按照本部分的意图接受检验和试 验,如果检验基本上等树于本部分.,则可以认定这种灯的控制装置符合本部分的安全要求 GB/T15144、GB/T19656、IEC62384、IEC60921、 不同类型的灯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由 1Ec60923、,IEc60927,IEC61o47规定 注l;安全要求能确保按照安全要求生产的电气设备在按预定方式被正确安装、维护和使用时不会对人,家畜或财 产的安全造成伤害 当需要时,会制定其他类型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独立标准 注2;灯的控制装置包括印刷电路,并可装有下述部件 控制器; 灯座 开关 电源接线端子 灯的控制装置应符合本部分 灯座、开关及电源接线端应符合其各自相关的标准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和/或50Hz或60H2的1000V以下交流电的灯的控制装 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还适用于尚未标准化的灯所使用的控制装置 本部分涉及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本部分不包括关于在生产期间对单个灯的控制装置的试验 要求 半灯具的要求在GB7000中给出见GB7000.1一2007中1.2.60) 除了本部分所给出的要求之外,附录B还给出了适用于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 要求 附录C给出了带过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内装式镇流器的补充要求在附录1中给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5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5169.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 验方法和导则(GB/T5169.52008IEC60695-11-5;2004,IDT) GB:/T5169.1o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 置和通用试验方法(GB/T5169.102006,IEC60695-2-10;2000,IDT) GB/T5465.2-2008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IEc60417DB;2007,IDT) GB7000.1一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60598-1;2003,IT) GB/T121132003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IEC60990:1999,IDT GB14536.4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电控制器管式荧光灯镇流器热保护器的特殊要求 GB14536.42008,IEC60730-2-3:2006,IDT GB/T1514!一2009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IEC60929.:2006.,IDT) GB/T16935.3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3部分;利用涂层、罐封和模压进行防污保护 (GB/T16935.32005,IEC60664-3;2003,lIDT GB19510.2~GB19510.14灯的控制装置第2部分第14部分;特殊要求(IEC61347-2所有 部分),IDT GB195l0.9灯的控制装置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19510.9一2009 IEC61347-2-8:2006,IDT GB19510.10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IEC61347-2-9:2003,IDT IEC60081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IEC60317-0-1:1997特殊类型绕组线材的技术规格第0部分一般要求第1节:漆包圆 铜线” EC60529:1989外壳的防护等级(IP编码)?1 IEC60691:2002热熔丝要求及使用方法 IEC60901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IEC60921:2004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IEC60923;2005灯用附件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IEcC61189-2电气材料、互连结构和组件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互连结构用材料的试验方法 IEC61249-2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用材料第2部分;包被和非包被增强基材 ISO4046-4;2002纸、纸板、纸浆及其术语词汇第4部分;纸和纸板的等级和加工产品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灯的控制装置lampcontrolgear 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灯之间用来变换电源电压、限制灯的电流至规定值,提供启动电压和预 热电流,防止冷启动,校正功率因数或降低无线电干扰的一个或若干个部件 3.1.1 内装式灯的控制装置builtinlampcontrolgear -般设计安装在灯具、接线盒、外壳或类似设备之内的灯的控制装置,在未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时, 这种装置不应安装在灯具之外 路灯杆基座内安装控制装置的隔间可视为是一外壳 3.1.2 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independentlampcontrolgear 由一个或若干个部件构成并能独立安装在灯具之外而不带任何辅助外壳,又具备符合其标志所示 保护功能的灯的控制装置 这种装置可以是一装有具备符合其标志所示全部必要的保护功能的适用外 壳的内装式灯的控制装置 3.1.3 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inegralampeotrolgean 成为灯具的不可替换部件,并且不能从灯具上取下单独进行试验的灯的控制装置 ballast 镇流器 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放电灯之间,利用电感、电容或电感与电容的组合将灯的电流限制在规 定值的一种装置 镇流器还可以包括电源电压的转换装置,以及有助于提供启动电压和预热电流的装置 3.2.1 .supplieleletrmtebalast 直流电子镇流器d.c. 使用装有稳定部件的半导体装置来向一支或若干支灯提供电源的直流/交流转换器 3.2. 2 基准镇流器referenceballast 设计用来为试验镇流器和挑选基准灯提供对比标准的特殊电感式镇流器 其主要特点是电压/电 1 包括1997第2版加1999修订1和2005修订2 2 包括1989第2版加1999修订1.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流比稳定,基本上不受电流、温度及磁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如IEC60921:2004的附录C和IEC60923. 2005的附录A所述 3.2.3 可控镇流器comtrollableballast 可以由经过电源的信号或特殊控制的输人信号改变和其配套工作的灯的工作性能的电子镇流器 3.3 基准灯 referencelamp 挑选出来用于试验镇流器的灯 基准灯在与基准镇流器连接燃点时,其电特性接近于相应灯的标 准中所规定的标称值 基准镇流器的校准电流ealibrationcurrentofarelereeeballast 作为校准和调整基准镇流器的依据的电流值 注,这种电流值最好约等于基准镇流器所适用的灯的标称工作电流 3.5 电源电压supplyvoltage 施加在灯和灯的控制装置的整个线路上的电压 3.6 工作电压wrkingolese 灯的控制装置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处于开路状态或正常工作期间,其任一绝缘体两端可能出现的最 高有效值电压,瞬变值可忽略不计 3.7 设计电压designvoltage 由制造商所宣布的与所有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性均有关的电压 该电压值不应小于额定电压范围的 最大值的85% 3.8 电压范围voltagerange 镇流器预定应采用的电源电压范围 3.9 otwe 额定无负载输出电压ratelno-loadoutput 当输出端无负载的灯的控制装置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工作时的输出电压 瞬变值和启动阶段 的值忽略不计 3.10 电源电流supplyeurent 供给灯和灯的控制装置的整个线路的电流 3.11 带电部件livepart 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引起电击的导电部件 中性导体也可视为带电部件 注附录A给出了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方法 3.12 型式试验typetest 为了检验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而在一个样品上进行的一项或一系列试验 3 13 型式试验样品type-testsample 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交用于型式试验的由一个或几个类似元件组成的样品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3.14 线路功率因数入 direuitpowerfactor 由灯的控制装置与其专用的一支或若干支灯所组成的系统的功率因数 3.15 factorballast 高功率因数镇流器highpower 线路功率因数至少为0.85(超前或滞后)的镇流器 注l:功率因数0.85已将电流波形的失真考虑在内 注2在北美,高功率因数至少为0.9. 3.16 额定最大温度ratedmaximumtemperature 在正常工作状态和处于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最大值时,在(控制装置)外表面上(如有标志, 在标志所指部位)可能产生的最大允许温度 3.17 灯的控制装置的绕组的额定最大工作温度 ratedmaximumoperatingtemperatureofalampcon- trolgearwinding 由制造商确定的能使50Hz/60Hz的灯的控制装置可以至少连续工作10年的最大绕组温度 3.18 整流效应reetifyingefrfeet 在灯的寿命终结时,即在灯的一个阴极已损坏或电子发射不足而导致电弧电流在连续半周期内给 终不平衡时可能发生的效应 3.19 耐久试验的持续时间testdurationofenduraneetest 根据温度条件所决定的耐久试验的任意期限 3. .20 镇流器绕组绝缘材料的退化系数degradationorinsulationofaballastwinding 用以确定镇流器绝缘材料的退化程度的系数 3.21 触发器ignitor 用以产生电压脉冲来启动放电灯,但不提供电极预热的装置 3.22 保护性接地proteetieearth ground) )见GB/T5465.2的5019) 连接在为了安全而接地的部件上的接线端子 3.23 功能性接地funetionalearthground 一 (见G;B/T5465.2的5017 连接在需要接地的(不是因安全缘故而接地的)部件上的接线端子 注1:在某些情况下,靠近灯一侧的启动装置要连接在电源一侧的输出接线端子上而不必接地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注2:在某些情况下,功能性接地必须有助于灯的启动或应急照明 3.24 底架接地framechassis T见cBTsa65.2的50oo 其电位被看作是基准值的接线端子 3.25 控制接线端子controlterminals 连接到镇流器的除电源接线端子外的连接件,该连接件用于和镇流器交换信息 3.26 控制信号controlsignal 可以是交流或直流电压类的信号,通过类似信号、数字信号或其他方式可以对该信号进行调制从而 和镇流器交换信息 -般要求 灯的控制装置的设计和结构应能使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对使用者或周围环境构成危险 合格性采用所规定的全部试验进行检验 此外,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还应按照GB7000.1一2007的要求,包括分类要求和标志要求,例如 IP分类,/标志等 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内装式镇流器还应符合附录I的要求 某些内装的灯的控制装置本身没有外壳,由印刷电路板和电子元件构成,如果要将其装人灯具,它 们应符合GB7000.1一2007灯具标准的要求 本身未装有外壳的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应视为是 GB7000.1一2007的第0.5章所定义的灯具的组成部件,并应将其装人灯具后再进行试验 注;建议灯具制造商在必要时与灯的控制装置的制造商讨论相应的试验要求 在灯的安全标;准中,针对灯的安全工作给出了“镇流器设计资料" 当测试镇流器时,应将该资料看 作应符合的规定 试验说明 本部分所述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注:本部分所提出的要求和公差均与对制造商提交的型式试验样品所进行的试验有关 某一制造商的型式试验样 品的合格并不能保证其全部产品符合本安全要求 制造商有责任保证产品的一致性,除了进行型式试验之外, 还可采取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措施 各项试验均要在10c 一30C的环境温度下进行,但另有规定时除外 5.2 5.3型式试验应在为此试验而提交的由一个或着干个元件组成的一个样品上进行,但另有规定时 除外 通常,全部试验要在每一种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上进行;如果试验时涉及到一系列类似的灯的控制 装置,则应与制造商取得一致意见 以该系列中每一种功率的产品或从该系列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产品 进行全部试验 用三个灯的控制装置的样品进行试验时,如果有一个以上的样品试验不合格,则该类型产品视为全 部不合格 如果有一个样品试验不合格,则该试验应在另外三个样品上重复进行,并且这三个样品都应 符合试验要求 试验应按照本部分所列顺序进行,但GB19510其他特殊要求的部分另有规定时除外 20mm 5.5在进行热试验时,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应安装在一试验角内,该试验角由三块厚15mm~ 涂有无光泽黑漆的三层纤维板构成,并装配成类似房屋的两面墙和天花板的样子 灯的控制装置要牢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固地安装在该天花板上,并尽量靠近墙面,天花板延伸至灯的控制装置其他侧面以外的长度至少为 250mm 5.6对于专门使用电池供电的直流镇流器,允许使用电池以外的直流电源,但这种电源的阻抗应等于 电池的阻抗 注:将具有适用的额定电压和容量至少为50F的无感电容器连接在受试装置的电源接线端子上,通常能获得一 与电池阻抗相仿的电源阻抗 5.7当按照本部分的要求测试灯的控制装置时,通过提交一个新的测试样品和以前的试验报告,较早 的试验报告可以按照本版本更新 产品通常不需要做全部的型式试验,并且以前的试验结果仅应根据规范性附录J;“更严格的要求 明细单”所列的标示“R”的修订条款来评判 分类 按照安装方法灯的控制装置分类如下 内装式 -独立式; 整体式 标志 7.1标志项目 对于下述标志内容,哪些应是强制性标志,哪些应标在灯的控制装置上,哪些注明在制造商的产品 目录或类似使用说明书中,GB19510的其他特殊要求的部分均有所规定 a)来源标志(商标、制造商的名称或销售商的名称》. 型号或制造商的类型符号 b 适用的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符号 灯的控制装置的可替换部件和可互换部件如包括保险丝,其相互关系应采用图例的方式明确 无误地标在灯的控制装置上;如不包括可替换或互换的保险丝,可注明在制造商的产品目 录中 额定电源电压(或若干电压值)电压范围,电源频率和电源电流;电源电流可在制造商的产品说 明书中标出 士该汁 接地符号 ,用来识别接地的接线端子,如果有,这些符号不应标在螺钉或其他易 于移动的部件上 绕组的额定最大工作温度符号.,其后标有温度值,以5C的幅度增加 g 关于灯的控制装置不需依靠灯具的外壳来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说明 表示接线端子所适用的导线的截面积的符号;在以mm为单位的数值后标上一小正方形 灯的控制装置所适用的灯的型号及额定功率或功率范围,或灯的控制装置的设计所要求的灯 的参数表给出的型号 如果灯的控制装置需要使用一支以上的灯,则应标出灯的数量及每支 灯的额定功率 注l:对于GB19510.3中所规定的灯的控制装置,可假定所标记的功率范围包括该范围内的全部额定值,但制造商 的文献中另有说明时除外 k)表明接线端子的位置和用途的线路图 如果灯的控制装置上没有接线端子,则线路图上应明 确给出用作连接线的符号的意义 只在特殊线路中工作的灯的控制装置应采用相应的标志或 线路图加以识别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值 如果该值涉及到灯的控制装置上的某一个部位,则制造商的产品目录对该部位应加以指明或 有所规定 热保护式控制装置的温度标志V见附录B) 三角形中的三个点应由额定最大外壳温度 m 值代替,单位是C,该值由制造商指定,以10C的幅度增加 n)灯的控制装置额外要求的热熔丝 o)异常状态下绕组的极限温度,当控制装置被安装在灯具中时应考虑到该温度,并将此温度作为 灯具设计的参考数据 迷2如果灯的控制装置用于不会产生异常状态的线路,或只和能使其免除GB7000.12007的附录c所述异常状 态的启动装置一起使用,则不必标出异常状态下的绕组温度 灯的控制装置的耐久试验的周期,耐久试验的周期应在30天以上,可以是60天,90天或120 p 天等,由制造商自选 标志方法是将字母D和代表天数的适用数字置于符号 后面的括弧 中,其中数字的单位是10天,例如:(D6)表示受试控制装置的试验期是60天 注3:耐久试验的标准周期是30天,不必标出 对于制造商所声明的常数s不同于4500的灯的控制装置,应标上符号s和以千为单位的透 g 用数值,例如S值为6000时,用“s6”表示 注4:S值最好是4500,5000,6000,8000,ll000和16000 当输出端无负载的电压大于额定电压时,额定无负载输出电压 标志的耐久性和清晰度 标志应牢固耐久,清晰易认 合格性采用目视法和下述方法检验 用 一块浸泡过水和一块浸泡过汽油的布分别轻轻擦拭标志,各持续15s,此后,标志仍应清晰 明了 注,所用汽油应由己烧溶剂和芳香剂构成,其中所含芳香剂的最大体积百分比为0.1%,溶液溶解值为29,初始沸 点约为65C,干点约为69c,密度约为0.68g/em 接线端子 螺纹式接线端子应按照GB7000.1一2007第14章的要求 无螺纹接线端子应按照GB7000.1一2007第15章的要求 保护接地装置 接地端子应按照第8章的要求 电气连接件应能充分锁定防止松动,并且在只用手不使用工具的 情况下不能将其松动 对于无螺纹接线端子其固定装置/电气连接件应不能随意被打开 灯的控制装置(不包括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可以固定在接地的金属件上来形成接地,但是,如果灯 的控制装置具备接地端子,则该接地端子只能用于灯的控制装置的接地 接地端子的所有部件应能将由于与接地导体或其他金属件相接而发生电解质腐蚀的危险降至最小 程度 接地端子的螺钉或其他部件应由黄铜或其他耐腐蚀的金属制成,或由有防锈表面的材料制成,并且 它们的接触面中应至少有一个是裸露的金属 合格性采用目视法、人工试验并按照第8章的要求进行检验 对于由印刷线路板的印刷线提供接地导线的灯的控制装置,应进行下述试验 在印刷线路板的印刷线所连接的接地端子或接地触头与每个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依次接通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25A的交流电流,并持续1 min 试验之后,该控制装置应符合GB7000.1一2007中7.2.1的规定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10 10.1不是依靠灯具的外壳作为防电击保护措施的灯的控制装置在按正常使用要求进行安装时应能充 分防止与带电部件发生意外接触(见附录A). 依靠灯具外壳作为防电击保护措施的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应按照其预定使用要求进行试验 按照本条要求,清漆和瓷袖被视为不具备充分的防电击性能和绝缘性 凡是能提供防电击保护措施的部件,应具有充分的机械强度,在正常工作中不应松动 在不使用工 具的情况下不能将其拆除 合格性采用目视法、人工试验和EC60529.1989中图1所示试验指进行检验 试验指上有一个电 指示器用来显示是否触及到带电部件 试验时将试验指施加在所有可能的部位,必要时,施加10 的力 建议用灯泡作为接触信号,电压不低于40V 10.2装有总容量超过0.了F的电容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其结构应能使其在额定电压下断开电源 1min后,接线端子的电压不超过50V 防潮与绝缘 灯的控制装置应耐潮湿,在接受下述试验之后,不应有任何明显的损坏迹象 将灯的控制装置以正常使用时最不利的方式放置在一潮湿箱里,箱内空气的相对湿度保持在 91%一95%之间,放置样品的各处的温度应保持在20C30C之间的任一适宜的温度值!,变化不超 过1C 在将样品放人潮湿箱之前,先使样品的温度达到和(t十4)C之间 样品应在潮湿箱内保留48h 注: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使样品达到1和(十4)C之间的规定温度,可在潮湿试验之前将其放置在具备此温度的 室内保持至少4h. 为了使潮湿箱达到规定的条件,应确保箱内空气始终流通,通常使用隔热的潮湿箱 在进行绝缘试验之前,如果样品上有肉眼可见的水珠,应用吸墨水纸擦干 在做完潮湿试验之后,立即给样品施加大约500V的直流电压,持续lmin,再测量绝缘电阻 具 有绝缘外壳或外罩的灯的控制装置应包裹上金属箔 基本绝缘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Q. 在下述各部件之间应具有充分的绝缘性 a)相互分开或可以分开的具有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b)带电部件和外部元件(包括定位螺钉)之间 带电部件和相应的控制端子之间 如果在灯的控制装置的输出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间装有连接件,在试验期间应将这种连接件去掉 12 介电强度 灯的控制装置应具有足够的介电强度 在绝缘电阻的测量完成之后,立即对灯的控制装置进行介电强度试验 试验电压施加在第11章所 规定的各部件之间,并持续1min 试验电压为50H&或60Ha正弦波电压,其值应与表1所示之值相符 最初施加的电压不应超过 规定值的1/2,然后,再将电压迅速提高至规定值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表1介电强度试验电压 实验电压 工作电压U 42V以下(含42V 500 2U十100o 基本绝缘 42V以上至1000V 2U十1750 补充绝缘 含1000V U十2750 双重或加强绝缘 在既采用加强绝缘又采用双重绝缘的情况下,应注意也不应使施加在加强绝缘的电压过度超过基本绝缘或补充 绝缘的负荷 试验期间不应产生飞孤或击穿现象 试验用高压变压器的设计应能确保当输出电压被调到适宜的试验电压而使输出端短路时,输出电 流至少达到200mA 当输出电流低于100mA时,过电流继电器不应跳闸 所施加的试验电压有效值应在士3%的误差范围内进行测量 第11章要求所涉及的金属箱的安放位置不应使绝缘体的边缘产生飞弧 不会造成电压降的辉光放电可忽略不计 镇流器绕组的耐热试验 13 镇流器的绕组应具有充分的耐热性 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 本试验的目的是检验标在镇流器上的额定最大工作温度(.)的有效性 本试验在尚未接受前述备 项试验的七个新镇流器上进行,它们将不再进行以后的试验 本试验也可施加在成为灯具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单独接受试验的镇流器上,据此,可在此类整体式镇 流器上标定t 值 在进行试验之前,每个镇流器通常应启动并燃点一支灯,然后在正常工作条件及额定电压下测量灯 的电弧电流 耐热试验的详细说明如下所述 耐热试验的实际周期应由制造商给出 如果制造商未作 说明,.试脸周朋应为0天 耐热试验在一适宜的烘箱内进行 镇流器在电气上应能以正常使用方式工作 对于不进行本试验的电容器、部件或其他辅助件应将 其断开,再将其连接在烘箱之外的线路上 其他不影响绕组的工作条件的部件可拆除不用 注l:如果试验时必须将电容器,部件或其他辅助件断开,建议由制造商提供已将此类部件拆除并从镇流器中拉出 辅助引线的镇流器 通常,为了达到正常工作状态,镇流器应与适宜的灯一起进行试验 如果镇流器的外壳是金属的,则应接地 灯始终要置于烘箱之外 对于某些单阻抗的电感式镇流器例如:开关启动式扼流圈镇流器),试验时不用灯或电阻器,但是 电流要调至其在额定电压下带灯工作时的电流值 将镇流器与电源连接,镇流器绕组和地线之间的电压应力(绝缘强度)与接灯时相似 将七个镇流器放置在烘箱内,并将额定电源电压施加在每个线路上 然后调节烘箱的恒温器,使箱内达到一特定温度值,此特定温度应使每只镇流器中最热的绕组的温 度约等于表2所给出的理论值 对于试验期在30天以上的镇流器,应根据本条款注3所述式(2)计算理论试验温度 4h后,用“电阻变化法”确定绕组的实际温度,为使其尽可能接近所期望的试验温度,必要时可重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新调节烘箱的恒温器 此后,每天记录下烘箱内的温度,以便确保恒温器保持在适当的温度值,误差在 士2C之内 24h之后,再测量绕组的温度,每个镇流器的最后的试验期由式(2)确定 图1l以图解形式对此加 以说明 任一受试镇流器的最热绕组的实际温度与理论温度值之间的允许误差应使最后试验时间至少 等于所规定的试验时间,但不应大于后者的二倍 300 250 tw120 200 t105 190 学 霜 180 复 t90 170 160 150 100 30 50 60 试怕时间/天 注:这些曲线仅供参考,并说明常数S为4500的公式(2)(见附录E 图1绕组温度与耐久试验时间之间的关系 表2耐热试验时间为30天的镇流器的理论试验温度 理论试验温度 常数sS S4.5 S5 S6 s8 S11 S16 53 128 17 =90 163 142 108 171 162 49 23 13 R 95 178 28 19 100 169 156 40 105 185 176 62 146 134 125 110 193 152 183 169 140 130 1H5 20 159 190 175 40 136 207 97 120 182 165 4l 152 157 25 1n7 s 189 m 22 130 152 177 196 163 219 13s 30 202 184 169 158 140 238 226 209 190 175 163 216 196 145 245 233 169 181 150 253 241 223 202 187 175 注:理论试验温度采用S4.5栏中的规定值,但镇流器上另有说明时除外 在采用不同于s4.5的常数时,应按 照附录E说明理由 10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注2:在用“电阻变化法”来测量绕组的温度时,采用式(1)计算 晨 234.5十1)-2345 式中 初始温度,C; -最终温度, C R 温度为时的电阻; R 温度为时的电阻 常数234.5用于铜线绕组;对铝线绕阻,该常数应为229 在24h之后测量完绕组温度,则不必再使绕组温度保持不变 只需通过控制恒温器使环境温度保 持稳定 每个镇流器的试验时间从其接通电源时开始算起 在某一镇流器试验结束时,将其与电源断开,但 是要在其他镇流器也完成试验时才可将其从烘箱中取出 注3:图1给出的理论试验温度与在额定最大工作温度 下连续工作10年的工作寿命有关 理论试验温度采用式(2)计算 lgl=lgL +s(- 式中: 耐热试验的实际时间(30天,60天,90天或120天); -3652天(10年) 理论试验温度(/十273),K 额定最大工作温度( 十273),K T 常数,依据镇流器的类型和绕组绝缘材料而定 试验之后,将镇流器恢复到室温,镇流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在额定电压下,镇流器应能启动上述同样的灯,灯的电弧电流应不超过试脸前所测得的该值 a 的115% 注4;本试验可确定安装镇流器时出现的不利变化 b在约500V直流电压下测得的绕组和镇流器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 如果七个镇流器中有六个符合这些要求,则试验结果可视为合格 如果有二个以上的镇流器试验 失败,则该试验视为不合格 在出现二个镇流器不合格的情况下,应再选七个镇流器重复该试验,并且,七个镇流器的试验不许 失败 14 故障状态 灯的控制装置在设计上应能保证其在故障状态下工作时,不会喷出火苗或熔化的材料,并不会产生 可燃气体 10.1所规定的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保护措施不应被损坏 在故障状态下工作是指对样品依次施加14.1一14.4规定的每一种故障状态,以及由此而必然产生 的其他故障状态,并且,每次只允许一个部件置于一种故障状态 -般通过检查受试样品及其线路图就可明确所应施加的故障状态,这些故障状态应以最适宜的顺 序依次施加 全封闭式灯的控制装置或元件不打开检查,也不施加内部故障状态 但是如有疑问,应检查其线路 图,将输出端短路,或与制造商协商由其提交一专门制作的供试验用的灯的控制装置 如果灯的控制装置或元件是密封在自凝固化合物中,而该化合物又与相应的表面紧密粘结,且没有 空隙,则认定其被完全封闭 凡是符合制造商的技术要求不会发生短路的元件,或能消除短路的元件,均不允许跨接 凡是按照 1l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制造商的技术说明不会产生开路的元件,不应被断开 制造商应提供证据表明,各个元件均能以预期的方式工作,例如,出示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合格证 对于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电容器、电阻器或电感器,应将其短路或断开,采用其中最不利的方式 对于标有标志的灯的控制装置,其外壳上任一部位的温度应不超过标志所示值 注:对于不具备这种符号的灯的控制装置及滤波线圈,要按照GB7000.1一2007和灯具一起进行试验 14.1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短路,如果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第16章所规定的值,要考虑到 14.ll4.4所允许的任何减少值 注l:带电部件和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允许小于第16章所规定的值 对于位于印刷线路板上并通过扼流圈或电容器等元件来防止来自电源的脉冲的导体,它们之间的 爬电距离要加以修改 印刷线路板应按照IEC61189-2撕裂拉伸强度要求 表3中的距离值根据式 (3)所计算出的值代替 V (3 lg=0.78Ig 300 最小值为0.5mm. 式中 爬电距离,mm; 电压的峰值,V 这些爬电距离可参照图2加以确定 注2在计算爬电距离时,印刷线路板上的漆涂层或类似涂层可忽略不计 如果印副线路板使用的涂层按照GB/T16935.3的规定,则其爬电距离可小于上述所规定的值 3 此要求也适用于带电部件与接在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上的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 按照GB/T16935 中相应条款进行试验以证明其合格性 0.6 0.5 0.4 0.3 0.2 0.1 789100 7891000 0 工作电压的峰值/v 图2不与电源连接的印刷线路板上导体之间的爬电距离 12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14.2将半导体装置短路或断开 每次应只将一个元件短路或断开 14.3将由漆层、瓷漆或纺织物构成的绝缘层短路 在确定表3所规定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时,这种绝缘层可忽略不计 但是,如果导线的绝缘层是 由瓷漆构成的,并能承受IEC60317-0-1:1997第13章所规定的电压试验,则此绝缘层可被视为相当于 nmm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本条款并不意味着需要将线圈各圈之间的绝缘层,绝缘套或绝缘管短路 14.4将电解电容短路 14.5合格性采用以下试验进行检验;将镇流器与灯连接,使其在额定电压的0.9倍1.1倍的任一电 压下工作,并使其外壳温度保持在.,然后,依次施加14.l14.4所述各项故障状态 试验要持续至达到稳定状态,然后测量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温度 在进行14.1一14.4所述试验 时,电阻器、电容器、半导体元件、保险丝等部件可能被损坏 为了继续试验,允许更换这些部件 试验之后,使灯的控制装置恢复到环境温度,再接通大约500V的直流电测量其绝缘电阻,所测得 的值不应小于1Mn. 为了检验零部件所邀出的气体是否可燃,可采用高频电火花发生器进行检验 为了检验易被触及的部件是否成为带电部件,可按照附录A进行试验 为了检验冒出的火苗或熔化的材料是否会对安全性造成危害,用1sO4046-4;2002中6.86规定的 薄棉纸包裹受试样品,受试样品不应起火 15 结构 15.1木材、棉织物、丝绸、纸和类似纤维材料 木材、棉织物、丝绸、纸和类似纤维材料不应用作绝缘材料,除非这类材料经过树脂浸溃 合格性采用目视进行检验 15.2印刷线路 印刷线路允许为内部连接式 合格性的检验参照本部分的第14章要求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3和表4给出的相应值,但第14章另有规定时除外 宽度不足1mm的槽口所相当的爬电距离不应大于槽宽 在计算总的电气间隙时,凡小于lmm的间隙应忽略不计 注1;爬电距离是指沿绝缘材料的外表面测量的空间距离 注2:由于镇流器的绕组采用耐热试验进行检验,这些绕组间的爬电距离不作测量 此要求也适用于抽头之间的爬 电距离 注3在开启铁芯式镇流器中,作为导线的绝缘层并能承受住IEC60317-0-1;1997中第13章的一级或二级电压试 验的瓷漆或类似材料,在按照本部分中表3和表4所示的值计算不同绕组的漆包线之间或漆包线与外壳、铁 芯之间的距离时,可视为相当于1mm距离 但只能在除瓷漆涂层以外,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小于2mm的情况下采用这种算法 金属外壳应装有符合GB7000.1一2007规定的绝缘内衬,以避免造成带电部件和外壳之间的爬电 距离和电气间隙会小于相应的表中所规定的值 对于其零部件被密封在自凝固化合物中而该化合物又与相应的表面粘结,不留任何空隙的灯的控 制装置,可不作检验 印刷线路板按照第14章要求进行检验,不受本条要求限制 13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表3交流50IHz/60Hz正弦电压下的最小距离 不超过以下各值的有效值工作电压 50 150 250 500 750 1000 最小间隙(mm): 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b)带电部件与永久性固定在灯的控制装置上的易被触 及的金属部件之间(后者包括固定外壳或将灯的控制 装置固定在支撑架上用的螺钉或装置) 爬电距离 绝缘体的PTI> 5.5 2600 0.6 1.4 1.7 1c 600 1.2 1.6 2.5 8 5.5 电气间隙 0.2 带电部件与支撑平面或可能松动的金属外壳之间(在 灯控制装置的结构不能确保其在最不利状态时保持上 述b)款所示的值的情况下). -电气间隙 3.2 3.6 4.8 注1PII为耐漏电起痕指数,参见IEC60112. 注2:对于不带电的部件或不可能产生漏电起痕而不必接地的部件的爬电距离,规定用于PT600的材料的值 也适用于所有材料(无论PTI的实际值如何) 对于所承受的工作电压的持续时间小于60s的爬电距离,规定用于PTI>600的材料的值也适用于所有的 材料 注3;对于不易受尘埃污染或不易受潮的爬电距离,规定用于PTI>600的材料的数值也适用于所有材料(与PT 的实际值无关》 注4,对于GB19510.2规定的灯的控制装置,其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应安装牢,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距离 注5:本条所规定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适用于那些GB19510,2规定的装置,这些装置应符合GB20550规 定的爬电距离要求,因此应采用该标准的要求 非正弦脉冲电压下的最小距离 表 额定脉冲电压峰值/AkV 2.02.53.04.05.06.08.o10 15 20 25 30 5060 80 100 最小间隙 5.5 11 14 25 170 18 75 33 40 60 90 130 mmmm 对于既承受正弦电压,又承受非正弦脉冲电压的距离,所要求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3或表4所示 最大值 爬电距离不应小于所要求的最小间隙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件 17 螺钉、载流部件及机械连接件的损坏会使灯的控制装置不安全,这些部件应能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 出现的机械应力 合格性通过目视及GB7000.1一2007中4.11和4.12所述试验进行检验 18 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将带电部件固定到位的绝缘材料部件或具备防电击保护功能的绝缘材料部件,应充分耐热 14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对于非陶瓷材料的部件,应对其实施GB7000.1一2007第13章所述球压试验来检验其合格与否 18.2具备防电击保护功能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将带电部件固定到位的绝缘材料部件均应充分 耐火、不易燃 对于非陶瓷材料,合格性采用18.3或18.4所述适用的试验进行检验 印刷线路板不作上述试验 但是要按照IEC61189-2中8.7和IEC61249-2中相关部分要求 移 走燃烧气体后,任何自持燃烧应在30s内熄灭,并且燃烧的滴落物不应点燃规定的薄纸 18.3具备防电击保护功能的绝缘材料外部部件应能承受GB/T5169.10所规定的灼热丝试验,并持 续30s,试验条件如下 试验样品数量应是一个; 试验样品应是一完整的灯的控制装置; -灼热丝末端的温度应为650C; -在将灼热丝撤走30s之内,样品的任何火苗或辉光均应熄灭,并且所散落下的燃烧物不应引 燃试验样品下方200mm士5mm处水平展开的一张薄纸,此薄纸应按照IsO4046-4:2002中 6.86的要求 用于将带电部件固定到位的绝缘材料部件应能承受住GBy/T5169.5规定的针焰试验,试验条件 18.4 如下所述 试验样品数量应是一 试验样品应是一完整的灯的控制装置,如果为了进行此试验必须将灯的控制装置的零部件拆 下,则应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没有明显的差别 试验火焰施加在受试表面的中心 施加火焰的持续时间为10s; 在将火焰撤走30s之内,样品上任何火苗均应熄灭,并且任何散落的燃烧物均不应引燃试验样 品下方200mm士5mm处水平展开的一张薄纸,此薄纸应按照Iso4046-4;2002中6.86的要 求 18.5安装在灯具中使用的灯的控制装置(而不是普通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以及其绝缘体易遭受峰值 高于1500V的启动电压的灯的控制装置应能耐漏电起痕 对于非陶瓷材料的部件,应对该部件实施GB7000.1一2007第13章所规定的漏电起痕试验 耐腐蚀 1 对于生锈后会危及灯的控制装置安全的铁质部件,应采取充分的防锈措施 合格性按照GB7000.12007中4.18.1所述试验进行检验 外表面涂漆被视为具有充分的保护作用 无负载输出电压 20 当输出端无负载的灯的控制装置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输出电压不应和无负载输出 电压的额定值相差超过10% 15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 A.1为了确定某一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应使灯的控制装置在额定电压和标称 电源频率下工作,并进行下述试验 A.2测量相关部件的电流,如果所测得的值大于0.7mA(峰值)或2mA直流电流,则该部件是带电部 件 对1kHz以上的频率,用以千赫为单位的频率数值乘以0.7m.A(峰值)的极限值,但是结果应不超 过70mA(峰值) 测量相关部件与接地端之间的电流 合格性按照GB/T12113一2003中图4和7.1要求进行检验 A.3测量相关部件与任一易被触及的部件之间的电压,测量线路要具有50kn的无感电阻 如果所 测得的电压超过34V(峰值),则该相关部件为带电部件 对于上述试验,试验电源的一个极应处于地电位 16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B.1引言 本附录包括两种类型的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 第一类是“P级”美式灯的控制装置,本部分称之 为“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其作用是在任何使用条件下防止灯的控制装置过热,包括防止灯具安装表面 由于寿终效应而产生过热现象 第二类是“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它能根据所标记的热保护工作温度和灯具的结构对安装 表面提供热保护,并能在灯的控制装置发生寿终效应时提供过热保护 注;第三类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已被认可,它是通过安装在其外部的热保护器为安装表面提供热保护的 相关 的要求见GB7000,1一2007 本附录所列条款是对本部分正文相应条款的补充,对本附录不具备的相关条款或分条款,应完全采 用标准正文中相应的条款或分条款 B.2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安装在灯具之中并装有热保护器的放电灯的控制装置 热保护器的作用是在灯的控 制装置的外壳温度超过规定极限值之前将控制装置与电源线路断开 B.3定义 B.3.1 “P级”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标志 “elassP”thermmallyprotectedlampcontrolgear" 其热保护器具有下述两种功能的灯的控制装置,即其热保护器在任何使用条件下均能防止控制装 置过热,并且在发生寿终效应时能防止灯具的安装表面过热 B.3.2 temmperaturedeclaredthermallyprotectedlampcontrolgear 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标志 其热保护器具有温度要求的灯的控制装置,即其热保护器在任何使用条件下均能防止灯的控制装 置外壳的温度超过规定值 注:三角形中的黑点要用灯的控制装置外壳表面上任一部位的额定最大外壳温度值单位C)来代替,此数值由制 造商依据B.9所述条件确定 标志值在130以下的灯的控制装置对由于寿终效应引起的过热所提供的保护功能应与灯具的标志 要求相符 见GB7000.1一2007 如果该值超过10,则册V标志的灯具应按照GB700.1一3o07中关于不带温度传感控制器的 灯具的要求额外进行试验 B.3.3 额定断开温度 ratedopeningtemperature 设计上所要求的能使热保护器断开的空载温度 B.4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 热保护器应是灯的控制装置的组成部分,其所在位置能使其免受机械损伤 如果装有可更换部件 17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应只有使用工具才可更换这些部件 如果热保护器的功能的发挥取决于极性,则对于其插头不分极性的软导线连接装置,两条引线均应 能使热保护器工作 合格性采用目视和GB14536.4或IEC60691:2002中适用的试验进行检验 B.5试验说明 应按照B.9要求为试验提交适当数量的特制样品 样品中只需要一个样品接受B.9.2所述最不利故障状态试验,并只需要一个样品接受B.9.3或 B.9.4所述状态下的试验 此外,对于“p”级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和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均 应至少提交一个经过特别处理能模拟显示B.9.2所述最不利故障状态的灯的控制装置 B.6分类 灯的控制装置按B.6.1或B.6.2要求进行分类 B.6.1按照保护等级分类 a)“P级”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符号为V 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符号为V b B.6.2按照保护类型分类 自动复位(循环)型 a b)手动复位循环)型; c)不可更新、非复位(保险丝)型; d)可更新,非复位(保险丝)型; 其他可提供等效热保护功能的类型 e B.7标志 B.7.1带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应按照保护等级作标志 “P级”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标志" 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标志为 ,,其中的数字以10的倍数增加 连接热保护器的接线端子应按这种标志进行识别 此外,对于可更新式热保护器,其标志还应包括所用热保护器的型号 注1:灯具制造商要用此标志来确保带标志的接线端子不会被连接在灯的控制装置上灯所在的一侧 注2:地方性接线法规可能要求将热保护器连接在线型导体上 在使用极化电源的级设备中,应这样连接热保 护器 B.7.2除上述标志外,灯的控制装置的制造商还应按照B.6要求标明热保护类型 B.8绕组的耐热性 带有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在其热保护器短路的情况下应达到绕组耐热试验的要求 注:对于型式试验,可要求制造商提供已将热保护器短路的样品 B.9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 B.g.1预选试验 在本条所述试验开始之前,将灯的控制装置(未通电)放置在一烘箱中至少保持12h,烘箱内的温 度要比热保护器的额定工作温度至少低5K 18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此外,在将带热熔丝的灯的控制装置从烘箱中取出之前,应使其温度冷却至比热保护器额定工作温 度至少低20K 在这一阶段结束时,对灯的控制装置施加一微弱电流,电流值不大于其标称电源电流的3%,以便 确定热保护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 其热保护器已开始工作的灯的控制装置不应进行以后的试验 B.9.2“P级”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试验 这种灯的控制装置的最大外壳温度限制在90,其绕组的额定最大温度(.)为105C,其电容器 的额定最大工作温度(t.)为70C 将这种灯的控制装置放置在附录D所示环境温度为40-'C的试验箱内,使其在正常条件下工作并 达到热平衡状态 在这些工作条件下,热保护器不应开启 然后引人下述最不利的故障状态,并在整个试验期间保持这种故障状态 为了获得这些故障状态,需使用经过特别处理的灯的控制装置 B.9.2.1对于变压器,(除了施加GB7000.12007附录C所规定的异常状态外)还应采用下述相应 的异常状态 对于GB19510.9所述灯的控制装置 a -初级绕组的外层圈数有10%被短路 任一次级功率绕组的外层圈数有10%被短路 任 --功率电容器被短路,但是这种故障状态不应使镇流器的初级绕组短路 对于GB19510.10一2009所述灯的控制装置 b) -初级绕组的外层圈数有20%被短路 任一次级绕组的外层圈数有20%被短路 任一功率电容器被短路,但是这种故障状态不应使镇流器的初级绕组短路 B.9.2.2对于扼流圈,(除了施加GB7000.1一2007附录C所规定的异常状态外)还应采用下述异常 状态 对于GB19510.9所述灯的控制装置 a -每个绕组的外层圈数有10%被短路; 适宜的串联电容器被短路 b 对于GB19510.10一2009所述灯的控制装置 -每个绕组的外层圈数有20%被短路 适宜的串联电容器被短路 为了进行此种测量,应施加三个加热和冷却周期 对于非复位型保护器,应对各个经过特殊处理的 灯的控制装置只施加一个加热和冷却周期 在热保护器开启之后,应连续测量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温度 当热保护器开启后外壳温度开始下 降,或外壳温度超过所规定的极限值时,可以中断试验,但在进行热保护器再闭合温度试验时除外 注:如果外壳的温度未超过110C并保持此温度状态,或者开始下降,则此项试验可在首次达到峰值温度后再工作 lh之后中断 在试验期间,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温度应不超过110C,当(复位型)热保护器重新闭合线路时,该 温度不超过85C;但是,在试验期间热保护器的任一工作周期内,外壳温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大于 110C,该条件就是外壳温度初次超过极限那一时刻与达到表B.1所示最高温度值那一时刻之间的时 间长度不超过该表所示相应的时间 作为这种灯的控制装置的组成部件的电容器的外壳温度应不大于90C,但是当灯的控制装置的外 壳温度超过110C时,该电容器的外壳温度可以大于90C 19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表B.1热保护工作状态 从110C开始达到最高温度所允许的最长时间 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的最高温度 min 15以上 145~15o 5.3 140l45 7.1 135~l4o 10 130~135 11 125~130 20 120~125 3 115~120 110~115 12o B.9.3GB19510.9所规定的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额定最高外壳温度为130c 将此种灯的控制装置放置在附录D所述试验箱中,使其在正常条件下工作并达到热平衡状态,箱 内的环境温度应能使绕组的温度达到t 十5 在这些条件下,热保护器不应开启 然后引人B.9.2所述最不利的故障状态,并在整个试验期间均保持这些故障状态 注:允许灯的控制装置在一能使绕组的温度达到B.9.2所述最不利故障状态时绕组温度的电流下工作 在试验期间,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温度应不超过135C,当热保护器(复位型)重新闭合线路时,该 外壳温度应不超过110 但是,在试验期间热保护器的任一工作周期内,外壳温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大于135C,此条件就是外壳温度初次超过极限值的那一时刻与达到表B.2所示最高温度的那一时刻 之间的时间长度不超过该表所示相应的时间 对于作为这种灯的控制装置的组成部件的电容器,当其带有或未带有额定最高工作温度()说明 时,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外壳温度应不大于50C或t.;其在异常工作状态下的外壳温度应不大于 60C或十10C 表B.2热保护工作状态 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的最大温度 从135C开始达到最高温度所允许的最长时间 min 180以上 175~180 15 20 170175 165170 0 160~l65 40 155l60 s0 150~155 60 145150 140145 90 135~l40 120 GB19510.9所规定的额定最大外壳温度超过130C的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 B.9.4 将灯的控制装置置于D.4所规定的条件下以及能使绕组温度达到十5C的短路电流下工作 并达到热平衡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热保护器不应开启 20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b 然后使灯的控制装置在一能使绕组达到B.9.2所述最不利故障状态时的绕组温度的电流下 工作 在试验期间,应测量灯的控制装置外壳的温度 必要时,应缓慢而连续地增加通过绕组的电流,直至使热保护器启动 时间间隔和电流增量应能使绕组温度和灯的控制装置表面温度之间尽可能达到热平衡 在试验期间,还应连续测量灯的控制装置表面的最高温度 对于装有自动复位型热保护器(见B.6.2a))或其他类型热保护器(见B.6.2e))的灯的控制装置 试验应持续到表面温度达到稳定时为l 应通过在给定条件下断断续续接通或关闭灯的控制装置的方式使自动复位型热保护器工作三次 对于装有手动复位型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试验应重复三次,每次间隔30min,在每次301 min 间隔的末尾,热保护器应当复位 对于装有不可更新非复位型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和装有可更新非复位型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 装置,只进行一次试验 如果灯的控制装置表面上任一部位的最高温度均未超过标志值,则试验合格 在热保护器开始工作15min之内,允许(控制装置的表面温度)不超过标志值的10%. 在此之后, 则不应超过标志值 B.9.5GB19510.10一2009所规定的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 将灯的控制装置置于H.12所规定的条件下以及能使绕组温度达到. 十5C的短路电流下工 作,并达到热平衡状态 在此种条件下,热保护器不应开启 然后,使灯的控制装置在一能使绕组达到B.9.2所述最不利故障状态时绕组温度的电流下 工作 试验期间,应测量灯的控制装置外壳的温度 应缓慢而稳定地增加通过绕组的电流使承受异常状态的线路开始工作,直至热保护器开启 时间间隔和电流增加量应能使绕组温度和灯的控制装置的表面温度之间的热平衡状态尽量切 实可行 试验期间应连续测量灯的控制装置表面上任一部位的最大温度 对于装有B.6.2a)所述自动复位热保护器或装有B.6.2e)所述其他类型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 装置,试验应持续到控制装置表面的温度达到稳定状态为止 应通过在给定条件下断断续续接通或关闭灯的控制装置的方式使自动复位热保护器工作 三次 对于装有手动复位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试验应重复进行三次,每次间隔30min,在每 30nmin间隔结束时,热保护器应当复位 对于装有不可更新非复位式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和装有可更新非复位式热保护器的镇流 器,只进行一次试验 对于全部使用上述几种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应对其能提供制造商所宣称的温度控制初 级保护功能的热保护器进行试验 如果灯的控制装置表面上任一部位的最高温度均不超过标志值,则试验合格 在热保护器开始工作15min之内,允许(控制装置表面的温度)不超过标志值的10% 在此 期间之后,则不应超过标志值 21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附 录c 规范性附录 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C.1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装有能在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温度超过规定极限值之前将其电源线路断开的热保护 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 C.2定义 C.2.1 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 temperaturedeclaredlthermalyprotectedlampcontrolgear 装有能防止灯的控制装置的外壳温度超过规定值的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 注;三角形内的三个点要用灯的控制装置外表面上任一处的额定最大外壳温度值(单位c)来代替,此数值由制造 商按照c.7要求确定 标志值在130以下的灯的控制装置对由于寿终效应引起的过热所提供的保护功能应与灯具的V 标志要求相符 见GB7000.1-2007 如果该数值超过130,则带V标志的灯具应按照GB7000.1一2007关于不带温度传感控制器的 灯具的要求,额外进行试验 c.3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 c.3.1热保护器应是灯的控制装置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所在位置应能防止其受到机械损伤 如果其 装有可更换部件,应只有使用工具才可更换这些部件 如果热保护器的功能的发挥取决于极性,那么对于其插头不分极性的软导线连接装置,其两条引线 应均能使热保护器工作 合格性通过目视及GB14536.4或IEC60691:2002中适用的试验进行检验 C.3.2热保护器线路的断开不应引起着火危险 合格性通过C.7所述试验进行检验 试验说明 应按照C.7要求提交适当数量的经过特别处理的样品 只需对一个样品进行c.7.2所规定的最严重故障状态试验 c.5分类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要按照热保护的类型分为下述几类 a)自动复位型; b 手动复位型, 不可更新非复位型; c D 可更新非复位型; 可提供等效热保护功能的其他类型 e 22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C.6标志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标志内容如下所述: C.6.1定温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采用符号作为标志,符号中的数值按10的倍数增加 C.6.2除了上述标志以外,灯的控制装置的制造商还应按照C.5要求说明热保护的类型,此说明可在 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的说明书中给出 C.7加热限制 C.7.1预选试验 在开始本条所述试验之前,应将灯的控制装置在一烘箱内(不通电)放置至少12h,烘箱内的温度 保持在比控制装置外壳温度 至少低5K 其热保护器已经工作过的灯的控制装置不应用于以后的试验 C.7.2热保护器的功能 将灯的控制装置放置在附录D所述试验箱中使其在正常条件下工作并达到热平衡状态,试验箱内 的环境温度应能使控制装置外壳的温度达到tgC 在这些条件下,热保护器不应开启 然后引人14.114.4所规定的最不利的故障状态,并在整个试验期间均采用这些故障状态 如果受试灯的控制装置装有类似用来抑制GB/T15144一2009中12.1所述谐波的滤波线圈的绕 组,并且这种绕组还与电源相连接,则应将这些绕组的输出引线短路,从而使灯的控制装置的其余部分 工作在正常条件之下 用于抑制无线电干扰的滤波线圈不进行此项试验 注:可使用经过特殊处理的试验样品来达到此要求 必要时,应缓慢而连续地增加通过绕组的电流,直至使热保护器启动 时间间隔和电流增量应能使 绕组温度和灯的控制装置表面的温度之间尽可能达到热平衡 在试验期间,应连续测量灯的控制装置 表面的最高温度 对于装有C.5a)所示其他类型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或装有C.5e)所示其他类型热保护器的 灯的控制装置,试验应持续到表面温度达到稳定状态时为止 应通过在给定条件下断断续续接通或关闭灯的控制装置的方式使自动复位热保护器工作三次 对于装有手动复位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试验重复进行六次,每次间隔30min 在每个 30min间隔结束时,热保护器应当复位 对于装有不可更新非复位式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装置和装有可更新非复位式热保护器的灯的控制 装置,只进行一次试验 如果灯的控制装置表面上任一部位的最高温度均不超过标志值,则试验合格 在热保护器开始工作之后的15min之内,允许(控制装置表面的温度)不超过标志值的10%,在此 期间之后,则不应超过标志值 23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D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 D.1试验箱 加热试验在环境温度保持在规定温度下的试验箱内进行见图D.1) 整个试验箱由厚度为25mm 的耐热材料制成 试验箱的内部尺寸为610mm×610mm×610mm,其试验隔板的尺寸为5601 mmX 560mm,隔板的四周可以留有25mm的空隙用于热空气的流通 在隔板的下方应为加热器留出 75nmm的空隙用于安装加热元件 试验箱有一面可以移动,但是其结构应能使其牢固地固定在箱体 上 试验箱的一个面上应有一个150mmm的正方形开口,其位置在箱体底部边缘的正中间 试验箱的 结构应使该开口成为唯一能流通空气的地方 该开口应采用图D.l所示铝罩加以覆盖 D.2试验箱的加热 如上所述试验箱所用的加热源由四个功率为300w的条形加热器构成,每个加热器的加热表面尺 寸约为40mm×300mm 这些加热元件应与电源并联连接 应安装在试验箱隔板和底面之间的 75mm加热舱的中间位置,并且它们应排列成一个正方形,每个加热器的外沿与临近的试验箱的内壁 这些加热器应由 要相距65mm 一个适宜的恒温器控制 D.3灯的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 试验期间,电源线路的频率应等于灯的控制装置的额定频率,电源线路的电压应等于灯的控制装置 的额定电源电压,试验箱内的温度在试验期间应保持在40C;在试验之前,应将灯的控制装置(不通 电)在试验箱中放置足够长的一段时间,使其所有的部件均达到箱内温度 如果试验结束时箱内的温度 与试验开始时的温度不一致,则在确定灯的控制装置的零部件的温升时应考虑到此温差 灯的控制装 置应满足其所专用的灯的规格和数量要求 灯应安装在试验箱的外面 D.4灯的控制装置在试验箱中的位置" 试验期间,用二块75mm的木块支撑灯的控制装置,使其距离试验隔板75mm,并处于正常工作位 置,灯的控制装置应位于试验箱的中心 电气连接线可通过图D.1所示150mm正方形开口从试验箱 中引出 试验期间,试验箱所处的位置应不会使其被屏蔽的开口受到快速气流的影响 D.5温度测量 试验箱内的平均环境温度是指在与最近的试验箱内壁相距不小于76mm,并与镇流器的中心处于 同一水平面的各部位上的温度 该温度通常使用玻璃温度计进行测量 其他可以采用的测温装置是热电偶或“热敏电阻”,它们均 附着在一个能屏蔽热辐射的金属片上 灯的控制装置外壳的温度通常用热电偶进行测量 当连续测量三次所得温度读数没有变化时,则 该温度被视为恒定不变,各次测量的间隔为已完成的试验时间的10%,但不应少于5min. 214
GB19510.1一2009/IEc61347-1;2007 单位为毫米 饺按门 半径为89mm的铝罩 150mm正方形开口 热电偶 品 期 没 装 耐热材料 镇流需支架 oo 加热器 图D.1热保护式镇流器加热试验箱 25

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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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的编号:GB19510.14-2009采。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共有26页,发布于2010-12-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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