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ranularactivatedcarbonfromcoal-Granularactivatedcarbonfromcoalforgasadsorption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编号:GB/T7701.1-2008。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共有8页,发布于2009-05-012009-05-01实施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D2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5.160.10
  • 实施日期2009-05-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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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国家标准 GB/T7701.1一2008 代替GB/T7701.1一1997,GB/T7701.2一1997,GB/T7701.5一1997,GB/T7701.6一1997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ranulaaetivatedlcarbonfromcoal一 Granularaetivatedcarbonfrommcoalforgasadsorption 2008-11-20发布 2009-05-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7701.1一2008 前 言 GB/T7701《煤质颗粒活性炭》分为 -第1部分: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第2部分;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第3部分:载体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本部分为GB/T7701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7701.1一1997《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GB/T7701.2一1997《回收溶剂用煤质 颗粒活性炭》,GB/T7701.5一1997《净化空气用煤质颗粒活性炭》,GB/T7701.6一1997《防护用煤质颗 粒活性炭》 与上述4个标准比较,主要差异如下 一取消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质量分级,取消穿透硫容量指标,饱和硫容量不做出厂检验,增加 水容量项目; -回收溶剂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装填密度指标不用于区分质量级别 -净化空气用煤质颗粒活性炭四氧化碳吸附率更改为不小于50%; 孔容积与比表面积不再规定具体技术指标 本部分由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旭、庞惠生、李怀珠、李维冰,迟广秀,吴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701.1一1987,GB/T7701.21987,GB/T7701.51987.、GB/T7701.61987; -GB/T7701.1一1997,GB/T7701.2一1997,GB/T7701.5一1997.,GB/T7701.6一1997
GB/7701.1一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包括脱硫硫化氢),溶剂回收、空气净化和防护等领域使用 的煤质颗粒活性炭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77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7702.1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 GB/7702.2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粒度的测定 GB/T7702.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强度的测定 3 GB/T7702.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装填密度的测定 GB/T7702.5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容量的测定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着火点的测定 GB/T7702.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苯蒸气氯乙婉蒸气防护时间的测定 1G GB 7702. GB/T7702.13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四氯化碳吸附率的测定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硫容量的测定 GB/T7702.14 GB:/T7702.16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 GB/T7702.19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四氯化碳脱附率的测定 GB/T7702.20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孔容积和比表面积的测定 要求 3.1外观 暗黑色炭素物质呈颗粒状 3.2技术指标 3.2.1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主要用于合成工业及其他工业生产中硫化氢的脱除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 表1的规定 3.2.2溶剂回收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溶剂回收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主要用于回收苯、甲苯、二甲苯、丙酮,醉、酯、醒汽油、三叙甲炕、四氯 化碳等有机溶剂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2.3空气净化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空气净化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主要用于脱除空气中的污染物以及气体的分离、提纯和净化 其技术 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GB/T7701.1一2008 表1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5.0 >90 强度/% 400~550 装填常度e几 pH值 8~10 水容量/% >62 饱和硫容量/(mg/g 800 <5 >5.60mm >79 2.50mm一5.60mm 粒度/% 1.00mm~2.50mm <15 1.00mm 表2溶剂回收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指 标 项顶 优级品 -级品 合格品 水分/% 5,0 马 强度! 90 >350 装填密度/g/L 8~10 pH值 着火点/C 350 四氯化碳脱附率/% 8o 四氯化碳吸附率/% >70 60~69 5459 <5 6.30mm 4.0mm 3.15mm~6.30mm >90 <5 3,15mm" 粒度/% >5.60mm <5 >9 2.50mm5.60mm 3.0mm 1.00mm~2.50mm " 1.00mm 表3空气净化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5,0 强度!八 1% 90 450600 装填常度EL pH值 8~lo 四氯化碳吸附率/% >50 <5 6.30mm 粒度/% 3.15mm6.30mm >90 3,15mm" 5
GB/7701.1一2008 3.2.4防护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防护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用于装填各类滤毒罐以及制造各类浸渎炭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的 规定 3.3孔容积和比表面积 需要时,供货方应提供分析报告,并说明测试方法 表4防护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标 指 项 优级品 -级品 合格品 <5.0 水分/% 强度八 1% 85 430530 装填密度/g/L) 610 pH值 45~49 4044 苯蒸气防护时间/min >50 氯乙炕蒸气防护时间/minm >30 27一29 2526 >2.50mm <2 l.25mm一2.50mm >87 粒度/% 1.00mm1.25mm <10 <1 1.00mm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4.2型式检验 4.2.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5 表5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外观 孔容积 比表面积 水分 强度 装填密度 pH值 粒度 水容量 10 饱和硫容量 1 着火点 12 四氯化碳脱附率
GB/T7701.1一2008 表5(续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四氯化碳吸附率 13 苯燕气防护时间 14 15 氯乙烧蒸气防护时间 注:“、/”为检验项目,“一”"为免检项目 4.2. 组批 4.2.2.1组批规则 在同一制造厂,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产品,组成批量 4.2.2.2批量 用户另有要求的除外,每批产品的质量为5t 4.2.3抽样 4.2.3.1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6 表6取样包装件数的确定 每批包装件数 抽取样品的包装件数 1一l4 全部 15~100 14 l01200 18 201一250 19 4.2.3.2抽样方法 用清洁无锈的取样针插人包装件的深度约四分之三处,抽取样品 4.2.3.3样品要求 每包装件所抽取的样品不少于200g,当抽取样品的包装件数少于五件时,可增加每包装件的取样 量,使抽取的总样品量大于1kg 将每包装件抽取的样品混合在一起,并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样 品,取500g装人清洁干燥的密闭容器中,进行检验,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型号、批号、 抽样日期 4.2.4判定规则 4.2.4.1检验结果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不符合本部分规定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4.2.4.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二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应按表6中的规定重新抽取样品, 进行不合格项目检验,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4.3出厂检验 质量保证 4.3.1 制造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产品应由制造厂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每一 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规定的质量合格证 4.3.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5 4.3.3组批 按4.2.2执行 4. .3.4抽样 4.3.4.1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见表7
GB/7701.1一2008 表7取样包装件数的确定 抽取样品的包装件数 每批包装件数 全部 5一40 4l一80 81120 121~16o 161200 10 201一24o 12 241280 281320 13 321360 361一400 16 401一500 4.3.4.2抽样方法 按4.2.3.2执行 4.3.4.3样品要求 每包装件所抽取的样品量不少于200g,当抽取样品的包装件数少于五件时,可增加每包装件的取 样量,使抽取的总样品量大于1kg 将每包装件抽取的样品混合在一起,并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样 品,取两份500g,各装人清洁干燥的密闭容器中,一份进行检验,另一份留存备检,样品的保存期限为 1年 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型号、批号,抽样日期 4.3.5判定规则 4.3.5.1除重新抽取的样品数量按表7外,其他内容按4.2.4执行 4.3.5.2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的判定有异议时,由仲裁方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4.3.5.1规则进 行仲裁检验和判定 检验方法 5.1外观检验 目视法 水分的测定 水分的测定按GB/T7702.1的规定 粒度的测定 粒度的测定按GB/T7702.2的规定 5 强度的测定 强度的测定按GB/T7702.3的规定 5 装填密度的测定 装填密度的测定按GB/T7702.4的规定 着火点的测定 着火点的测定按GB/T7702.9的规定 pH值的测定 pH值的测定按GB/T7702.16的规定 5.8水容量的测定 水容量的测定按GB/T7702.5的规定
GB/T7701.1一2008 5.9 四氧化碳脱附率的测定 四氯化碳脱附率的测定按GB/T7702.19的规定 5.10四氯化碳吸附率的测定 四氧化碳吸附率的测定按GB/T7702.13的规定 5.11饱和硫容量的测定 饱和硫容量的测定按GB/T7702.14的规定 5.12孔容积的测定 孔容积的测定按GB/T7702.20的规定 5.13比表面积的测定 比表面积的测定按GB/T7702.20的规定 苯蒸气防护时间的测定 苯蒸气防护时间的测定按GB/T7702.10的规定 5.15氧乙烧蒸气防护时间的测定 氯乙烧蒸气防护时间的测定按GB/T7702.10的规定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包装件外表面上应标明产品型号、名称、商标、净重、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 6.1.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产品,包装件外表面上应有采标标志 6 1.2 6.2 包装 用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集装袋、铁桶、木桶包装,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包装 每个包装件的净重系列 为;20kg,25kg,50kg,500kg、1000kg 包装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 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并加盖质检部的检验印章 6.3运输 运输中应严格防潮、防止包装袋(桶)破损、,严禁抛掷、严禁与其他化工产品特别是强氧化化工产品 混装 6.4贮存 6. 4.1仓库贮存期间,应单独存放,同一建筑物或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化工产品,包装件分批存放,应 下置垫板,库顶防漏 6.4.2室外临时存放,应下置垫板,防雨棚布覆盖,做到防潮防湿贮存

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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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颗粒活性炭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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