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084-2013采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Motorvehicles-Devicesforindirectvision-Requirementsofperformanceandinstal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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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26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40.60
  • 实施日期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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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国家标准 GB15084一2013 代替GB150842006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 Motorvehicles一Devicesforindirectision一RRequirementsof performanceandinstallation 2013-09-18发布 2014-07-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15084一2013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 视镜 ### -般要求 4.1.2特殊要求 除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 一般要求 用于间接视野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 4.2.2 其他间接视野装置 试验方法 安装要求 -般要求 6.1 1 视镜的数量要求 6.2 1 视镜的位置要求 视镜的调节要求 6.4 13 视镜的视野要求 13 6.5 6.6测定视野区域要求 6.7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 实施过渡期 18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46章条编号对照 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确定反射率的方法 20 附录c(规范性附录)测定视镜反射面曲率半径r的程序 24 附录D(规范性附录发现距离的计算 26
GB15084一2013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50842006《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与GB15084-2006相比,主要 技术变化如下 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间接视野装置要求和安装 增加了“间接视野装置”,“用于间接视野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摄像机”、“监视器”、“分辨 率”,“临界物体”,“临界视觉”,“发现距离”“临界视野”“观察基准点”“可见光谐”“其他间接 视野装置”“摄像机-监视器-记录装置”,“间接视野装置型式”,“平头式”名词定义(见3.1、 3.173.22、3.243.31 增加了“V”类前视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以及视野要求(本版的4.1.2.1.5、 4.1.2.2.2.3d)、表2、6.3.7、6.5.7 -增加了“W”类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视镜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 以及视野要求(见4.1.1.5、4.1.2.1.6、4.1.2.2.2.3e)、6.2.1.3、6.2.1.4、6.5.8、6.5.8.1、 6.5.8.2、图10); 修改了I类、类和V类视镜的曲率半径[本版的4.1.2.2.2.3b),4.1.2.2.2.3e),见2006 年版5.2.3.2、5.2.3.3; 增加了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的要求(本版的4.2); -修改了视镜的安装数量和视野要求(本版的表2,见2006年版的表2) 修改了试脸要求中内容,朋除了“愉补育后视镜(V类)外,所有后说镜均镇经受6.2和6.3中 所规定的试验 "增加了“从类到I类的视镜还包括用于L类车型的M类视镜(同川类镜 样的安装模式),应符合5.2中的试验描述,带支撑杆的W类视镜应该符合5.3中的试验描 述 ”见本版的5.1.1,2006年版6.1. 本标准参照了CER46/Rve.1/Add.45/Rev.3/2009(关于间接视野装置及安装间接视野装置车 辆认证的统一规定》起草 本标准与ECE-R46法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如下 6 修改了ECER46法规的5.2.2.6.b).1、6.2.2.6、6.3.6、 .6.6.46.6.6、表2中的 “2m”为“1800mm”,其原因是我国人体平均身高因素及单位的表述形式不同 删除了ECER46法规中的第3章申请批准、第4章标识,第5章审批,第7章间接视野装置的 改造和批准的推广,第8章生产一致性、第9章处罚非生产一致性、第10章停止生产,第11章 负责进行测试的技术服务名称和地址及进行批准的行政机关、第13章报批,第14章批准,第 -致性、第19 15章要求、第16章批准的车型和范围、第17章生产 章停止生产,第20章负责进行测试的技术服务名称和地址及进行批准的行政机关,第21章过 渡性条文,附录1关于间接视野装置型式认证的申报资料、附录2关于安装间接视野装置车辆 型式认证的申报资料,附录3通知书,附录4通知书,附录8汽车乘坐位置“H”点以及实际靠 背角的确定程序,附录8的附件1三维“H”点装置描述(3DH装置,附录8的附件2三维坐 标参照系、附录8的附件3关于乘坐位置的基准数据,其原因是采用我国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本 标准不涉及有关认证的内容 本标准与ECER46法规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A列出了本标准与ECER46法规章条编号对
GB15084一2013 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CER46法规时,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法规”改为“本标准”; -本标准中涉及到的单位“m”均改为“mm” -增加资料性附录A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l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武汉理工大学、上海干巷汽车镜(集团)有限公司、 鹰潭市科速达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桂林京达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再华,孔军、干毛第、潘宾,赵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0841994、GB150842006
GB15084一2013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M和N类以及少于四轮并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类机动车辆的间接视野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M和N类及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间接视野装置安装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 so15008;,2003道路车辆交通信息和控制系统环境学车内可视信号的一致性和技术要求 Roadvehicles一Traffieinformationandcontrolsystems,environmentalstudies-Vehiclevisualsignal consistencyandtechnicalrequirements controldevice EN12368:2006交通控制设备信号(Traffic signal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间接视野装置devieesforindireetvision 用来观察直接视野无法观察到的车辆邻近交通区域的装置 可包括传统的光学视镜、摄像机-监视 器或其他能够向驾驶员提供间接视野信息的装置 2 3. 视镜viewmirror 通过反射面在规定视野内看清车辆后方和侧面图像的间接视野装置,不包含潜望镜这类复杂光学 系统 3.3 内视镜interiorviewmirror 装在车辆乘员舱内部的视镜 3 外视镜exteriorviewmirror 装在车辆外部的视镜 3.5 监视镜surveillanceviewmirror 不同于3.2中定义的,且能安装在车辆的内部或外部,以提供不同于6.5中规定范围之外的视野
GB15084一2013 3.6 ofview 视镜的类别eass mmirror 具有不同功能的视镜,可分为以下几类 !类:内视镜(interiorviewmirors). ,在6.5.2中规定了其视野 I、川类:主外视镜mainexteriorviewmirror r),在6.5.3,6.5.4中规定了其视野 r N类:广角外视镜(wide ,在6.5.5中规定了其视野 -angleexteriorviewmirror V类:补盲外视镜(close-proximityexteriorviewmirror),在6.5.6中规定了其视野 类:前视镜(front r),在6.5.7中规定了其视野 tmirro1 类: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视镜 视镜型式 viewmirrortype 以下主要特性没有差别的视镜 视镜反射面的尺寸和曲率半径; 视镜的设计,形状及材料 3.8 radiusofeurvature 曲率半径 用附录C规定的方法在反射面上测得的曲率半径平均值 在反射面某一点的基本曲率半径 radiofcurvatureatonepointobtainedonthe principal refleetingsurfaee 用附录C规定的仪器,通过反射面中心,并平行于视镜b线段或垂直于该线段方向上测得的曲率 半径 3.10 在反射面某一点的曲率半径radiusofcuratureatonepontontherefleetingsurflace 基本曲率半径的算术平均值 见式(1 r十r 3.11 centreofthemirror 镜面中心 反射面可见区域的几何中心 oftheviewmmirror 视镜组成部件的曲率半径 radiusofcurvatureoftheeonstituentparts 形状最接近视镜组成部件某一部位曲线形状的圆弧的半径 与视镜相关的车辆型式type ofvehieleasregardsviewmirors 在下列基本特征方面相同的机动车辆 导致减小视野范围的车身特征; 驾驶员座椅的R点坐标 -强制安装和选装间接视野装置视镜(若已安装)的安装位置和类别
GB15084一2013 3.14 驾驶员眼点driver's0eularpoints 通过汽车制造厂设计确定的驾驶员乘坐位置中心,作一平行于汽车纵向基准面的平面 从该平面 内的驾驶员座椅R点向上635mm,作垂直于该平面的一条直线段 在直线段与该平面交点的两侧各 32.5mm 处(总距离65mm)作两个点 这两个点分别是驾驶员的左眼和右眼的中心点 3.15 双眼总视野ambinocularvisionm 左、右眼视野重合而获得的总视野(见图1. IE OD OE 说明 -内视镜 E OD,OE 驾驶员眼点; ID,IE 单眼虚像; -左右单眼总虚像 A 左眼视角; B 右眼视角; 双眼视角; -左右单眼总视角 图1双眼总视野 3.16 空载质量unadenkerbmass 车辆未载人员,货物,但包括驾驶员可行驰的质量,相当于汽车制造厂指定燃料箱容积90%燃料质 量和冷却液,润滑油、随车工具、备胎(若装备的话)的质量等 3.17 用于间接视野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 camer-monitordeviceforindireetvision 通过摄像机与监视器组成的系统,在规定视野内看清车辆后方和侧面图像的间接视野装置 3.18 摄像机 ammera 通过摄像头和感光电子器件将外部世界的影像转变为视频信号的装置 3.19 监视器monitor 将一种信号转变为可见光光谱的影像的装置 3.20 分辨率resolution 通过成像系统能够辨清物体的最小细节,即所能辨清的整体上的最小部分 注:人眼的分辨率称为“视觉灵敏度”
GB15084一2013 3.21 临界物体 eriticalobjeet 直径D为800 mm 的圆形物体 注:用间接视野系统来观测代表相关道路使用者的目标物 道路使用者的相关性由其所处的位置和(可能的)速度 界定 道路使用者的尺寸会随着其速度的提高而加大 就观察而言,规定处于40000mm距离的摩托车手 (D=800mm)相当于处于25000mm远的行人(D=500mm) 考虑到速度方面的原因,将摩托车手的尺寸确 定为观察目标物尺寸的标准;基于这一原因,确定直径为800mm的圆形物体为观察目标物的标准尺寸 3.22 临界视觉ertealpereptonm 人眼在各种条件下一般能达到的视觉水平 在交通条件下,临界视觉的限值为视角的8弧分 3.23 视野frieldofvision 借助间接视野装置,可以观察到三维空间的范围 它基于装置所提供的地面视图,并且可以在装置 适用最大发现距离的基础上予以限定 3.24 发现距离deteetondistanee 在地面上从观察基准点到刚好还能看到临界物体的最远点之间的测定距离(刚刚达到临界视觉的 限值 3.25 临界视野eriienlfiedofvision" 通过间接视野装置能观察到临界物体的区域,其由一个角度与一个或多个以上发现距离予以界定 3.26 观察基准点viewingrefereneepoint 车辆上所规定视野相关的点 该点是通过驾驶员眼点垂面与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面(车外20e cm 处)相交点于地面上的投射点 3.27 可见光谱 visualspectrum 波长位于人眼视觉限值范围内的光,即波长,380nm780nm 3.28 其他间接视野装置 otherdevicesforindirectvision 3.1所界定的,不是通过镜面或摄像机-监视器等间接视野装置获得视野的装置 3.29 监视摄像机-监视器-记录装置surveilaneecamera-monitor-reeordingdeviee 安装于车内或车外可用来提供6.5所规定视野范围以外的视野,或用来提供车内或车辆周边安全 系统所用之摄影机、监视器及屏幕和记录装置,其有别于3.17中定义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 3.30 间接视野装置型式ypefdevieetimdiretvisnm 在以下主要特征上没有差别的装置: -装置(如果相关,包括装置与车身的连接件)的设计; -对于镜面而言,类型、形状、尺寸以及反射面的曲率半径; -对于摄像机-监视器装置而言,发现距离和视野范围
GB15084一2013 3.31 平头式rnattype 发动机全长的50%以上位于风窗玻璃基座前端最远点的驾驶室内,并且转向盘毂也位于车辆总长 的前1/4内 技术要求 4.1视镜 -般要求 所有的视镜均能调节 4.1.1.1 4.1.1.2反射面的边缘应包于保护框架(如支架等)内,保护框周边上所有点的曲率半径e值在任何方 向上都应大于或等于2.5mm 如果反射面超出保护框架,则突出部分边缘上的曲率半径c不应小于 ,且突出部位在50N的作用力下,能回到框架内,该力应近似平行汽车纵向基准面,且水平施加 2.5mm 到反射面突出保持框架最高的点上 4.1.1.3视镜按5.2试验后,将视镜安放在水平面上,用直径为165mm的球型触及内视镜可接触到 的部位,用直径为100mm的球型触及外视镜可接触到的部位,这些所有可接触部位,包括与支撑框架 相连接零件的部位(不论其调节位置如何),其曲率半径c均不应小于2.5mm 4.1.1.4对于视镜上直径或最大对角线小于12mm的固定孔或凹座的边缘,若已经过圆滑处理,则不 必满足4.1.1.3曲率半径c的要求 4.1.1.5将视镜连接到车辆上的连接件应按下述方法设计,即以保证视镜顺着撞击方向偏移的转动轴 或旋转中心,或两者之一为轴线,作一半径为70mm的圆柱体(L类车辆为50mm),该圆柱体至少应切 到连接件所连接的表面部分 4.1.1.6对外视镜来说,若4.1.1.2和4.1.1.3涉及的零件是用不大于邵尔硬度为A60的材料制成、 则不必满足上述要求 4.1.1.7对内视镜来说,若视镜上的零件是用小于邵尔硬度A50的材料制成,并安装在刚性支持件 上 ,则4.1.1.2和4.1.1.3的试验只适用于该支持件 4.1.2特殊要求 4.1.2.1 尺寸 4.1.2.1.1内视镜(I类 能在其反射面上绘出一个矩形,该矩形的高度为401 nmm,底边长为a,a尺寸的计算方法如式(2). 150 mm 1000 4.1.2.1.2主外视镜I和皿类 反射面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能在反射面上绘出以a为底边,高为40mm的矩形 在反射面上还能绘出与矩形高平行的线段,其长度为b 表1中给出了a和的最小值
GB15084一2013 表1a和b的最小值 单位为毫米 主外视镜类别 170 T000 200 1十 130 川 000 70 4.1.2.1.3广角外视镜(类) 反射面的外廓应形状简单,其尺寸应满足6.5.5中所规定的视野要求 4.1.2.1.4补盲外视镜(V类) 反射面的外廓应形状简单,其尺寸应满足6.5.6中所规定的视野要求 4.1.2.1.5前视镜(类 反射面的轮廓应形状简单,其尺寸应满足6.5.7规定的视野要求 4.1.2.1.6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所适用的视镜类) 反射面的最小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 a)面积应不小于6900mm' 当视镜为圆形时,其直径应不小于94" b mm 一个直径为78mm的圆 当视镜不为圆形时,其反射面内应能容纳 c 反射面的最大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 任何圆形视镜的直径应不大于150n mm: mm×200mm b)任何非圆形视镜的反射面应该在1201 的矩形内 4.1.2.2反射面和反射率 4.1.2.2.1反射面要求 视镜的反射面应为平面或球状凸面 外视镜反射面可以附加与其非球面部分,只要主视镜能满足 间接视野的要求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的标态反射面的反射率数值不应低于40% 若视镜有两个工作位置(白 天和夜间),则处于白天位置时应能正确辨认道路交通的彩色信号,处于夜间位置时的反射面的反射率 数值不应低于4% 除视镜长期在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反射面应能满足以上规定的反射率 数值 4.1.2.2.2曲率半径要求 4.1.2.2.2.1曲率半径之差要求如下 曲率半轻,或凡值与,值之差不得大F0.1r a
GB15084一2013 任一点的r,(r、r和r)值与r值之差不得大于0.15r b 当后视镜反射面的值不小于3000mm时,a)和b)中所述的0.15可用0.25替换 4.1.2.2.2.2反射面附加非球面部分的要求如下 附加的非球面部分面应具备充分的尺寸和适当的形状,以便于向驾驶员提供有用的信息 a 般情况下,曲面的宽度至少应为30 mm 附加非球面部分的曲率半径r不应小于150mm. 4.1.2.2.2.3球面镜面r值不应小于下列要求: I类内视镜为1200mm; a I类和川类主外视镜为1200mm b 广角外视镜(N类)和补盲外视镜(V类)为30, C mm; D 前视镜类为200 mm; 类视镜应不小于1000mm,且不大于15001 mm 4.2除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 4.2.1一般要求 4.2.1.1如果需要用户进行调节,那么应在不使用工具的条件下即可以调整间接视野装置 4.2.1.2如果某一间接视野装置只能通过对视野进行扫描的方式来观察所规定的整个视野,那么进行 扫描、成像并返回至初始位置所需的总时间不得超过2s 4.2.2用于间接视野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 4.2.2.1一般要求 4.2.2.1.1当用于间接视野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安装在一个平面上,所有部件(不考虑装置的调整位 置;对于监视器的情况,这些部件有可能同直径为165mm的球体发生静态接触,对于摄像机的情况,可 能同直径为100mm的球体发生静态接触)的c值不得小于2.5 mm 4.2.2.1.2如果固定孔或凹孔的直径或最长对角线小于12mm,那么固定孔或凹孔边缘不要求遵守 2.2.1.1关于 值的要求,但应倒圆角 4, 4.2.2.1.3如果摄像机和监视器部件制作材料的邵氏硬度A低于60并且安装在一个硬质托架上,那 么4.2.2.1.1的要求仅适用于托架 4.2.2.2功能要求 4.2.2.2.1摄像机在光照较弱条件下应正常发挥功能 在光照较弱条件下,对于图像部分之外的、采 用光源重现的部分,摄像机应达到至少13的亮度对比度(条件见EN12368;2006中的8.4规定) 摄像机光源的照度应为40000lx 传感器平面法线与连接传感器中点和光源的线段之间的夹角 应为10" 4.2.2.2.2监视器应在各种光线条件下,达到国际标准IsO15008;2003所规定的最低对比度要求 4.2.2.2.3应能够通过手动或自动方式按照环境条件调整监视器的平均明亮度 4.2.2.2.4亮度对比度的测量应按照1sO15008;2003进行 4.2.3其他间接视野装置 其他间接视野装置应证明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该装置应能感测到可见光谱,并且在一般条件下不需要转换成可见光谱就可以成像
GB15084一2013 b在该系统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应能保证其正常发挥功能 根据实际使用的图像获得、展示技 术,应全部或部分适用4.2.2.2的要求 对于其他情况,可通过等同于4.2.2.2的系统敏感性 方式确定并证明其功能与所要求的大体相当,或超出要求,并且证明其功能发挥的保证效果等 同于或优于对于后视镜或摄像机-监视器类间接视野装置的要求 试验方法 5.1试验要求 5.1.1从I类到V类的视镜还包括用于L类车型的类视镜(同类镜一样的安装模式),应符合5.2 中的试验描述,带支撑杆的类视镜应该符合5.3中的试验描述 5.1.2对M和N类所有外视镜,如果当车辆满载处于最大技术允许质量状态时,且视镜上所有零部 件离地面高度均大于1800mm(不论其调节位置如何),则可免除5.2中所规定的试验 若视镜的连接件如连接板、支撑臂、旋转轴等不超过车辆投影宽度,且离地面高度小于 1800 mm,则测量应在视镜连接件底边的垂直横截面上进行,如果后面超过车宽较多,则以向前方向 横截面上的点为准 在这种情况下,应提供连接件在车辆上安装位置条件的说明 对不进行撞击试验的视镜,应在支架臂上标明1800mm标识,在试验报告中还应注明该结果 5.2撞击试验 5.2.1试验装置 . 2. .1.1撞击试验台由视镜固定架和可绕两个成直角的水平轴摆动的摆组成,其中之一在垂直释放轨 迹的平面内 摆的末端是一直径为165mm士1mm的刚性球型,其表面包有一层邵尔硬度为A50,厚 度为5mm的橡胶 以及用来测定释放平面内支承臂所处最大角度的指示器 按5.2.2.6中规定的撞 击要求,用于保持样品的支座应被牢固地固定在支撑摆的工作台上 图2给出了试验设备的尺寸和特 殊设计要求 单位为毫米 200 象 -800 50o 800 200 图2撞击试验设备示例
GB15084一2013 5.2.1.2摆的撞击中心与球型的中心重合 球头模型的中心距旋转轴线的距离为I,I=1000mm士 5mm 摆换算到撞击中心的质量为m.,m,=6.8kg士0.05kg,摆的质量中心到旋转轴轴线间的距离为 d,其关系如式(3)所示: 7n =m 5.2.2试验说明 5.2.2.1夹紧视镜的装置由视镜制造厂或汽车制造厂提供 5.2.2.2视镜试验时的定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视镜应按视镜制造厂或汽车制造厂所推荐的方法固定在试验台上,其水平和垂直位置的轴线 a 应与实际装车状态相同 若视镜能相对其基座可调,则它应位于视镜制造厂或汽车制造厂所规定的调节范围内,且撞击 时对转动最不利的位置 若视镜能相对其基座可调,则应将调节装置调到使保持件离其基座最近的位置 若反射面能在保护壳体内调节,则应将离车身最远的上角调至突出保护壳体最大的位置 5 除了视镜按5.2.2.6a)的规定进行试验2外,当摆处于垂直位置时,球型中心的水平面和纵 向铅垂平面应穿过3.11中定义的镜面中心,摆的纵向摆动方向应平行于汽车纵向基准面 按5.2.2.2a)和5.2.2.2b)的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节时,若视镜的零件限制了球型的返回,则 5.2.2. 应将撞击点沿垂直于转轴或旋转中心方向调节,但应确定这种调节对完成试验是必要的,且要满足下列 要求之 球型的外廓线至少应保证与4.1.1.5中所述圆柱体表面相切 a b球型的接触点至少距反射面的边缘10mm. 5.2.2.5试验时,使球型从相对于摆的铅垂线60°的角度处自由下落,当摆到铅垂位置时,球型打击 视镜 视镜应在下列不同条件下经受撞击 5.2.2.6 a 内视镜: 1试验1;撞击点应符合5.2.2.3的规定,球头模型应撞击在反射面上 试验2视镜反射面应与撞击点处球上该点原运动方向成45°角,撞击方向应对着反射面, 撞击点应过视镜反射面中心水平面的保护壳体边缘处 b)外视镜 试验1:撞击点应符合5.2.2.3或5.2.2.4的规定 应使球型撞击视镜的反射面 2) 试验2;撞击点应符合5.2.2.3或5.2.2.4的规定 应使球型撞击到视镜反射面的背面 3)如果I类或I类视镜与类视镜安装在同一支架上,则试验仅对下方的视镜 如果上方 的视镜距离地面小于1800mm,负责试验的技术部门可以决定是否重复一次与上部的视 镜一起进行试验 5.3安装在固定件上保护壳体的弯曲试验 55 3.1保护壳体水平地置于试验台上,并夹紧调节件 在保护壳体的最大尺寸方向且离调节件固定点 最近的一端,用15mm宽的固定挡块覆盖在该壳体的整个宽度上,使之不能转动 5.3.2在另一端,也在该壳体上放置一块与上述作用相同的挡块,以便按规定在上面施加试验载荷(见 图3).
GB15084一2013 挡块 挡块保持件 可调挡架 可调支架 载被质量为25kg 夹紧机构 图3视镜保护壳体弯曲试验设备示例 5.3.3可在施加载荷的另一端予以夹紧 55 .3.4施加试验载荷的质量为25kg,保持时间为1min 5.4试验结果 5.4.1当按5.2的规定进行撞击试验时,摆在撞击视镜后应能在摆臂的释放平面内继续摆动20"以上 角度测量的准确度应为士1" 本要求不适用于粘在风窗玻璃上的视镜,这类视镜在5.4.2中予以规定 对所有I类、N类,以及皿类和类共同安装的视镜,所要求的角度可从20"减少到10" 4.2对于粘在风窗玻璃上的视镜,按照5.2的规定进行试验时,视镜的支撑件若损坏,则其突出底座 5. 的残余部分不应大于10mm,外形仍应满足4.1.1.3的要求 当按5.2和5.3的规定试验时,视镜的反射面不应破碎,但下述两种情况可认为符合要求 5.4.3 a)玻璃碎片仍然粘在保护壳体上,或粘在与保护壳体牢固相连的物体上 允许玻璃局部脱离上 述部位,但破裂处任何一个边的边长不应超过2.5mm 在撞击点上,允许有小碎片脱离上述 部位 反射面用安全玻璃制成 安装要求 6.1 般要求 安装在车辆上的视镜应为已符合本标准的视镜 6. 1. .2 视镜的固定方式应使它不致移动而明显改变其视野区域,或因振动而使驾驶员对图像产生错觉 6.1.3当车辆以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的80%但不超过150km/h)的车速行驶时,视镜应符合6.1.2 的要求 6.2视镜的数量要求 强制安装视镜最少数量 6.2.1.1视野在6.5中规定,能满足该视野必装视镜的最少数量如表2所示 如果有选装视镜,那么 就不再强制要求安装其他间接视野装置 1o
GB15084一2013 表2视镜最少安装数量 外 视 镜 内视镜 车辆 主外视 镜 广角外视镜 补盲外视镜 前视镜 类型 类 类(大 N类 V类 业类(小 必装 必装 选装 选装 选装 阶非车辆在6.5.2 驾驶员和乘员 驾驶员一侧和乘员 驾驶员一侧1个 前视镜的安装位 M 规定的视野范围选装 -侧各1个 侧各1个(两个视镜 和/或乘员一侧 置至少应高于地面 内,安装了非玻璃 也可安装】类 的安装位置至少应高 1个 I1800mm) 材料的东西 视镜作为替代 于地面1800mm 选装 必装 选装 选装 选装 驾驶员一侧和乘员 驾驶员一侧和 前视镜的安装位 M 对于视野无要 不允许安装驾驶员一侧和乘侧各1个(两个视镜 置至少应高于地面 乘员 侧各 求 员一侧各1个 的安装位置至少应高 个 800mm 于地面1800mm 选装 必装 选装 选装 选装 驾驶员一侧和乘员- 驾驶员一侧和 前视镜的安装位 M 对于视野无要 不允许安装 |驾驶员一侧和/或侧各1个两个视镜 乘员一侧各 置至少应高于地面 求 乘员一侧各1个的安装位置至少应高 800mm 个 于地面1800mm) 必装 必装 选装 除非机动车按 驾驶员一侧和 选装 驾驶员一侧和乘员 选装 l6,2.1.2规定的视选装 前视镜的安装位 乘员一侧各 N 驾驶员一侧和/或侧各1个(两个视镜 个;也可安装 野范围内,安装了 |置至少应高于地面 乘员一侧各1个的安装位置至少均应 I类视镜作为 非玻璃材料之类 800mm) 高于地面1800mm 替代 的东西 必装: 如果V类补盲外 乘员一侧1个[见 视镜能够被安装, 选装 必装 l6.3.7和6.5.Ge)] 选装 则两侧都须安装; 前视镜,1个前视 选装 N; 驾驶员一侧和 l对于视野无要 不允许安装如果V类补盲外 镜的安装位置至少 500keE 乘员一侧各 驾驶员一侧1个 求) 视镜不能被安装, 应高于地面 如安装,两边应离地 则两侧可选装此 800mm 面至少1800mm) 类镜 公差为十100mm 必装: 见6.3.7和6.5.6e)必装 必装 I6..7和.苏.e 见 选装 必装 乘员一侧1个 N二 驾驶员一侧和 不允许安装 前视镜前视镜的 对于视野无要 驾驶员一侧和乘备选 乘员一侧备 500kg 求》 员一侧各1个 驾驶员一侧1个 (两个安装位置至少应高 个 视镜的安装位置至少于地面1800mm 应高于地面180mm) 必装; 见6.3.7和6.5.6e 必装 必装 乘员一侧1个 选装 必装 见6.3.7和6.5.6e 愕驶员一侧和 选装 对于视野无要 驾驶员一侧和剩 N 不允许安装 前视镜前视镜的 乘员一侧各 驾驶员一侧1个 员一侧各1个 安装位置至少应高 求 个 两个视镜的安装位 于地面1800mm 置至少应高于地面 800mm
GB15084一2013 6.2.1.2按照6.5.7前视镜(类)所描述的车辆前视镜及/或6.5.6所描述补盲外视镜(V类视野 能够被其他间接视野装置获得,如果符合4.2及第6章安装要求规定,则其他间接视野装置可用以替代 相关的视镜和组合镜 若使用摄影-监视装置,该装置应能完全独立地显示 当补盲外视镜被替代时,应显示6.5.日所规定的视野 a) 当车辆以10km/h以下速度向前行驶,车前视镜被替代时,应显示6.5.7所规定的视野,或 b 当补盲外视镜及车辆前视镜被同时替代,应能同时显示6.5.日及6.5.7所规定的视野 当车 C 辆以10km/h以上速度向前或倒车行驶,6.5.6所规定的视野为固定显示,监视装置可用做提 供其他的信息 6.2.1.3带封闭式车体L类视镜的数量要求如表3所示 表3带封闭式车体1类视镜的数量要求 单位为只 视镜类别 车辆的类别 内视镜(I类) 主外视镜稚类) 安装数量 安装数量 安装有全封闭或部分封闭驾驶员的 1如果有一个内视镜 车体的1类车辆 2(如果没有内视镜 "参照6,5.2所描述的视野条件不能满足的话,内视镜的安装不作要求,但两侧外视镜应按规定安装 单个主外视镜应该安装在左侧 6.2.1.4为L类车辆选装视镜 按照6.2.1.3的规定,车辆一侧强制安装了一个外视镜,另一侧可以选装一个外视镜,但应符合本 标准的要求 6.2.2监视镜安装要求 本条不适用于3.5定义的监视镜;如果安装该类装置后,在技术许可总重下该类装置至少距离地面 1800 mmm 视镜的位置要求 6.3.1视镜的位置应保证驾驶员在正常驾驶状态下,能看清汽车后方和两侧道路上的路况 外视镜应能从车辆侧窗或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刮刷到的区域中看到 但考虑到设计上的缘故,本 6.3.2 条规定不适用于 a)M,M类机动车辆驾驶员一侧的选装视镜及外视镜在乘员一侧; b 类前视镜 6.3.3对于二类底盘类型的车辆,在测定视野时,汽车制造商应提供车身最大和最小宽度尺寸 必要 时可以采用模拟前箱板进行 在试验期间.被考虑到的所有车辆和视镜布置均应在试验报告中予以 注明 6.3.4在确定车辆驾驶员一侧外视镜的位置时,应保证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与通过视镜中心和连接 驾驶员两眼点65mm线段中心的垂直平面之间的夹角不大于55 6.3.5视镜突出汽车车身外侧的程度不能超过满足6.5中关于视野要求所规定的程度 6.3.6当车辆处于最大设计满载质量状态下,且外视镜的最低边缘距地面高度小于180o mm时,其 单侧视镜外伸尺寸比未装视镜时车辆的最大宽度不应超出250mm 在将V类补盲外视镜和类前视镜安装在车辆上时,应保证,当车辆处于最大设计满载质量条 12
GB15084一2013 件下,这些镜面或其托架(不论其调整位置如何)的任何部分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00 mm 但是,对于驾驶舱高度无法符合这一要求的车辆,不应安装这两类镜面 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安 装其他间接视野装置 6.3.8依据6.3.5,6.3.6和6.3.7的要求,视镜可以超出车辆最大允许宽度 6.3.9所有类视镜在车辆正常的驾驶条件下,能够处在稳定的位置 6. 4 视镜的调节要求 内视镜应能允许驾驶员在其驾驶位置上调节 在驾驶员一侧的外视镜应能允许驾驶员在车门关闭,车窗开启时进行调节,而且能从车外锁紧位置 6.4.2 6. .4 上述6.4.2不适用于被撞击后无需调节又能恢复到原位置的视镜 3 视镜的视野要求 6.5.1后视野要求 按3.15中的定义确定驾驶员的眼点位置 下述后视野要求是在“双眼总视野”条件下的视野 当 测定汽车后视野时,所试车辆为3.16规定的空载质量加一个前排乘客的质量(75kg) 视野应透过车 窗玻璃进行测定,其可见光的垂直总透过率至少为70% 但当安装了两个外视镜时,后窗玻璃的透光 率可小于70% 6.5.2内视镜(I类) 视野应满足;驾驶员借助内视镜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宽度至少为20000mm的视野区域 其中心平面为汽车纵向基准面,并从驾驶员的眼点后60000mm处延伸至地平线(见图4) 驾驶员的眼点 地平面 员 60000mm 4 图 I类内视镜视野 6.5.3主外视镜类 驾驶员一侧的外视镜 6.5.3.1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5000mm宽、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且通过 驾驶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30000mm的水平路面部分 同时 驾驶员应能够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4000mm 的点开始,宽1000 ,由平行于车辆 mm, 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通过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限定的路面(见图5) 6.5.3.2乘员一侧的外视镜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5000mm宽,由乘员一侧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 并且通过乘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30000mm的水平路面部分 同时,驾驶员应能够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4000mm的点开始、宽1000mm,由平行于 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通过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限定的路面(见图5 13
GB15084一2013 驾驶员的眼点 地平面 400mm 30000mm 图5I类主外视镜的视野 6.5.4主外视镜皿类) 6.5.4.1驾驶员一侧的外视镜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4000mm宽、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且通过 驾驶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20000mm的水平路面部分(见图6). 同时,驾驶员应能够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4000mm的点开始、宽1000mnm、由平行于 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通过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限定的路面 6.5.4.2乘员一侧的外视镜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4000mm宽、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且通过 乘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2000mm的水平路面部分(见图6). 同时,驾驶员应能够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4000mm的点开始、宽1000mm、由平行于 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通过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限定的路面 驾驶员的眼点 4000m" 20000mm 皿类主外视镜的视野 图6 6.5.5广角外视镜(类 6.5.5.1驾驶员一侧广角外视镜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15000mm宽、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且通 过驾驶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至少10000mm一25000mm的水 平路面部分 同时,驾驶员应能够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1500mm的点开始,宽4500 mm、 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通过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限定的路面(见图7) 14
GB15084一2013 25000mm 15000mm 驾驶员眼点 10000mmm 图7类广角外视镜的视野 6.5.5.2乘员一侧广角外视镜(V类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借助外视镜能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宽至少为15000mm的区域. 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且通过乘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 方至少10000mm25000mm的水平路面部分 同时,驾驶员应能够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 面后方1500mm的点开始,宽4500mm,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通过车辆最远点的平面 所限定的路面(见图7 6.5.6补盲外视镜(V类) 视野应达到以下要求;驾驶员借助补盲外视镜(V类)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的路段,其界限由下列垂 直平面来确定(见图8) a)》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通过乘客一侧驾驶室最外端的平面 b) 横向,在a)所述的平面横向外2000mm处的一个平面; e)向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1750mm处作一平行平面; d)向前,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前方1000 nmm处作一平行平面 如果车辆保险杠前端的横 ,视野应限定到横向平面内 向垂面与驾驶员两眼点垂面之间的距离小于1000 mm 如果通过类广角外视镜以及类前视镜可以获得图8a)和图8b)所给出的视野,那么不强制 要求安装V类补盲外视镜 1750mm 1000mm 750mm 1000mmm 地平 地平而 驾驶员眼点 驾驶员眼点 b 图8V类补盲外视镜的视野 15
GB15084一2013 7 6.5 前视镜(M类 6.5.7.1驾驶员的视野范围借助前视镜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的路段,其视野范围由以下限定 a)过车身前部最外端前点的横向垂直平面, 上述a)平面前2000mm的横向垂直平面; b 过驾驶员一侧驾驶室最外端点平行于车辆纵向垂直中心平面的纵向垂直平面; d)过副驾驶员一侧驾驶室最外端点平行于车辆纵向垂直中心平面的纵向垂直平面,再向外2000 mm 的纵向垂直平面 在车身前和离副驾驶员一侧驾驶室最外端点2000mm处的视野区域,允许半径2000mm的 e) 圆角过渡(见图9); f 视野的定义区域见6.5.8.2 g此前视镜规定适用于平头式的车N,>7500kg及N车 h 如果这两类车上不能使用前视镜或监视装置来满足上述要求,就必须另外使用其他视野支持 系统,而这个视野支持系统所用的装置必须能够检测到在图9定义的视野区城内高50mm直 径300tmm的物体 他 0 ROIR 地平面 驾驶员服点 2000mm 图g类前视镜的视野 6.5.7.2但是,在将A柱的遮挡因素考虑在内的情况下,如果驾驶员能够看到车辆正前方300 mm 长、1200mm高,并由以下平面限定的视野范围,那么不强制要求安装类前视镜;平行于车辆垂直纵 向中间平面并通过驾驶员一侧车辆最外端的垂直纵向平面,以及平行于车辆纵向垂直中间平面,距离乘 客一侧车辆最外远端外部900 mm 垂直纵向垂直平面 6.5.7.3为满足6.5.7.1,6.5.7.2的要求,确定车辆前部时,不考虑永久固定在车辆上,且位于驾驶员 眼点前上面以及车辆前保险杠最前面的部件 6.5.7.4如果视镜同时有几个反射面,这些反射面的曲率半径互不相同或者反射面相互之间相互形成 不同夹角,那么至少一个反射面应提供这类视镜应满足的视野并且满足其尺寸要求(见4.1.2.1.2) 6.5.8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视镜(类) 6.5.8.1驾驶员一侧的外视镜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2500mm宽,由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并且通过 驾驶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10000 的水平路面部分 mm 见图10) 6.5.8.2乘员一侧的外视镜 视野应满足以下要求;驾驶员至少能看到4000mm宽、由乘员一侧平行于车辆垂直纵向中间平面 并且通过乘员一侧车辆最远点的平面所界定并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20000mm的水平路面部分 16
GB15084一2013 地平面 000mmm 2500mn 驾驶员眼点 图10类视镜视野 6.5.9障碍物 6.5.9.1内视镜(I类 视野有可能因部件影响而降低,如遮阳板、后刮雨刷、除雾部件,S3类制动灯,这些装置遮挡部分 投影在与车辆纵向中心面垂直的铅垂面上时,其总和不大于所规定视野的15%就可以 头枕、框架或 车身结构,如后面的对开门立柱、,后窗框应不计算在内,测量阻挡程度时应将遮阳板处于收回位置 6.5.9.2外视镜I类、皿类、类、V类、M类和V类 外视镜视野指定的视野区域内可能被像车体及其上的零件等障碍物遮挡,如其他驾驶室视镜、门把 手,示廓标志灯、转向信号灯,前后保险杠以及反射面清洗部件等,如遮挡不超过10%的规定视野,应该 不必考虑;如果在设计和结构上是针对特殊目的的车辆,由于特殊特征,不可能达到10%的要求,V类 前视镜视野内遮挡物由于特殊特征的原因允许大于10%,但不要超过特殊功能之外的要求 测定视野区域要求 测定视野区域时,应在驾驶员眼点处设置大功率光源,并检测在监视屏上的反射光束来确定 也可 以采用其他等效方法 6.7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 6.7.1任何间接视野装置应达到以下性能要求;在临界视野条件下,能够在所述规定的视野内观测发 现到临界物体 6.7.2应最大程度地降低间接视野装置安装对驾驶员直接视野造成的遮挡 6.7.3按附录D的方法确定摄像机-监视器类间接视野装置观察的距离 6.7.4监视器的安装要求 监视器的观察方向大致应同其中一个主视镜保持一致 6.7.5车辆可以加装其他间接视野装置 6.7.6本条不适用于3.29定义的监视摄像机-监视器-记录装置 外部摄像监视设备应该安装在车辆 最大技术允许质量状态时,离地面至少1800mm处,或者,当其下边缘离地,也就是设备最底边离地会 小于1800 mm时,突出未装此装置时车辆总宽不超过50mm,且其圆角半径不小于2.5mm. 17
GB15084一2013 实施过渡期 本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对于新定型的产品,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a b对于已定型的产品,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18
GB15084?2013 ?A ?? ?CER46? A.1??ECER46?? A.1?CER46? ? ECER46 212 6.13 15 ?1??5 ?A ?B ?6 ?c ?7 ?D ?10 3?5 7~11 1314 1621 ?8 ?8?1 ?8?2 ?8?3 ?9 19
GB15084一2013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确定反射率的方法 B.1定义解词 B.1.1CIE标准发光体A'见表B.1) 表B.1CIE标准发光体A 入/mm r(入 600 1.0622 620 0.8544 650 0.2835 B.1.2 eE标准光鄙N在相关色温T 一28.GK时的充气鹳丝灯 B.1.3cIE(1931)标准色度观测仪';是一种辐射感应器,其色度特性相当于光谱三色激励值r(A)、 y(A)、(a)(见表B.2) 表B.2cIE标准色度观测仪的光谱三色激励值 r(A y(A 入/mm y( 2(入 入/mm .工( 忠(入 380 590 0.0014 0.0000 0.0065 .0263 0.,7570 0.001 390 0.0042 0,0001 0.0201 600 1.0622 0.6310 0.0008 0.0679 400 0.0143 0.0004 610 1.0026 0.5030 0.0003 410 0.0679 2 620 0.0435 0.001 0.854 0.3810 0,0002 420 0.1344 0.0040 0.6456 630 0,6424 0.2650 0.0000 1750 0.2839 1.3856 640 430 0.01l6 0.4479 0.0000 0 440 0.3483 0,0230 1.747 650 .2835 1070 0.0000 0,3362 0.0380 1.7721 660 0,16!9 0.0610 450 0.0000 460 .6692 670 0.0874 0.2908 0.0600 0.0320 0.0000 470 0.1954 0,0910 1.287 68o 0,0468 0.0170 0.0000 0.0956 0.1390 480 0.8130 690 0.0227 0.0082 0.0000 490 0.0320 0.2080 0.4652 700 0.011 0.0041 0.0000 0,3230 0.2720 71o 0,0058 0.002! 500 0.0049 0.0000 510 0.0093 0.5030 0.1582 720 0.0029 0.0010 0.0000 520 0.0633 0.7100 0.0782 730 0.0014 0.0005 0.0000 0.1655 0.8620 530 0.0422 740 0.0007 0.0002" 0.0000 540 0.2904 0.9540 0.0203 750 0,0003 0.0001 0.0000 550o 0.433" 0.995o 0.008? 76o 0.0002 0.0001 0.0000 560 0.5945 0.9950 0.0039 770 0.0001 0.0000 0.0000 570 0.762 0,9520 0.002 78o 0.0000 0.0000 0.0000 0.9163 0.870o" 0.001?7" 580 1966年修改时,将3改为2 1 定义摘自CIE(国际照明委员会)出版物50(45)、国际电子词汇、45组:照明 2o0
GB15084一2013 B.1.4CIE光谱三色激励值';在CIE(r、y、)系统中,等能量光谱分量的三色激励值 B.1.5明视觉';正常眼睛适应了每平方米至少几坎德拉亮度时的视觉 B.2仪器 B.2.1概述 B.2.1.1试验仪器由光源、试镜支架、带有光检测器和指示仪表的接收单元,以及能消除外来光影响 的装置组成(见图B.1) 指示仪表 50 反射率 100A 零位调节饥 调节标定银 试镜支架 光源和平行光镜 直按标定时接收 器支承臂的位置 测定和间接标定时 光检测器的位置 图B.1两种标定方法所用反射率测定仪的几何关系 B.2.1.2接收单元可以包括一个光积分球体,以便测量非平面镜(凸镜)(见图B.2) 1 定义接自CIE(国际照明委员会)出版物50(45)、国际电子词汇、45组:照明 21
GB15084一2013 光鄙和平行光镜 指示仪表 50 反射率 100" 零位调节钮 调节标定钮 光检测器 屏蔽元件 试镜支架 图B.2在接收单元中加装光积分球体的反射率测定仪 B.2.2光源和光检测器的光谱特性 B.2.2.1光源由CIE标准光源A和能使光源发出的光成为平行光束的镜片所组成 为使仪器工作时 光源电压保持稳定,推荐使用稳压电源 B.2.2.2接收单元所带光检测器的光谱响应与cIE(1931)标准色度观测仪的适光亮度丽数成正比(见 表B.1) 也可以使用其他产生效果能完全等效于cIE标准发光体A和明视觉的发光体-滤光片-接收 器的组合方式 在接收单元中使用光积分球体时,球体的内表面应涂上一层无光泽的(漫反射的),对光 谱无选择性的白色涂料 B.2.3几何条件 B.2.3.1人射光束角(最好是与垂直于试验表面的垂线成0.44弧度士0.09弧度(25°土5°),并不得 超过角度上限(0.53弧度或30') 接收器轴线与该垂线所成角度(0)应等于人射光束角(见图B.1) 人 射光束在试验表面上的直径不得小于19mm反射光束覆盖在光检测器上的面积应小于其感光面积 但不得小于该感光面积的50%,并尽可能接近仪器标定时的覆盖面积 B.2.3.2当光积分球体用于接收单元时,球体直径不得小于127mm 在球体上,试镜和球壁人射光 束的孔径应使人射光束和反射光束全部通过 光检测器应置于不受人射和反射光束直射的位置 B.2.4光检测器- -指示仪表装置的电特性 在指示仪表上,光检测器输出的读数为感光区域上光亮度的线性丽数 为了便于调零和标定,可采 用光、电或光和电组合的方法,但该方法不得影响仪器线性度和光谱特性 接收器 指示系统的准确 度应在全刻度的士2%范围内,或在读数值的士10%范围内,以较小者为准 B.2.5试镜支架 试镜支架应便于试镜定位,使光源支承臂与接收器的轴线在反射面上相交 反射面可能位于镜片 的中间,或任何一面,视其为第一个面、第二个面,或是“转换”型棱镜而定 22
GB15084一2013 B.3方法 B.3.1直接标定法 B.3.1.1在直接标定法中,大气作为参考标准,该方法适用于其结构上允许将接收器调节到光源的光 路上,进行I0%割量标定的仪器《见图B.1. B.3.1.2在某些情况下(如测定低反射率表面),要求用该方法标定一个中间值(在刻度盘0%~100% 之间) 这时,将一个已知透光率的中性密度滤光片插人光路中,,然后调节标定钮,直至仪器该数为中性 密度滤光片的透光百分率为止 在测定试镜反射率之前,必须拿掉滤光片 B.3.2间接标定法 间接标定法适用于光源和接收器的几何位置为固定的仪器 该方法需要有经过严格标定和保持其 反射率不变的参考标样 该标样最好是与试镜反射率很接近的平面镜 B.3.3平面镜的测定 平面镜的反射率可以用直接或间接标定法测定 反射率的数值可直接从仪器的指示仪表上读出 B.3.4非平面镜凸面镜)的测定 用带光积分球体的仪器测定非平面镜(凸面镜)的反射率(见图B.3) 当用反射率为E%的参考标 样时,仪器的指示仪表指在nE刻度上,因而,一个未知反射率镜子的刻度为nx,则相应的反射率X%可 用式(B.1)计算 x一E" B,1 1p M 说明 C 接收器; D 光圈; E 人射窗口 F 测定窗口 ! 镜头; N 试镜窗口; s 光源 S) 积分球体 图B.3球面镜反射率测量装置 23
GB15084一2013 附 录c 规范性附录 测定视镜反射面曲率半径的程序 C.1测量 C.1.1设备 采用图C.1规定的球面计 单位为毫米 指示仪表 品 31.62士0.05 31.62士0.05 活动触头 M5 8H8 50 100 图C.1 球面计示意图 c.1.2测点 c.1.2.1基本点的曲率半径应在三个点上测得,其位置位于过镜面中心,并与b线段平行的线段上 24
GB15084一2013 距离约为全长的1/3、1/2和2/3处 如果垂直镜子6线段方向上的尺寸为最长,则测点应位于垂直于b 线段,且过镜子镜面中心的线段上 C.1.2.2若由于镜子尺寸的关系,不能按C.1.2.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则负责试验的技术人员可以 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并尽可能接近上述规定的点上进行测量 C.2曲率半径的计算 曲率半径r用mm表示,计算公式如式(C.1): re十re十r ( C.1 式中: 第一测点的曲率半径" 第二测点的曲率半径 ra -第三测点的曲率半径 rp3 25
GB15084一2013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发现距离的计算 摄像机-监视器类间接视野装置 D.1.1摄像机的分辨率阔值 摄像机的分辨率闵值由式(D.1)界定 w =60 D.1 N 式中: 摄像机的分辨率阀值(弧分); we 摄像机视角("); N 摄像机的视频线路数量#) 注制造商应提供A和N的值 D.1.2监视器临界观察距离的确定 对于具备一定尺寸和特征的监视器,可以计算出至该监视器的距离,在计算中发现距 离完全取决于摄像机的性能 其临界观察距离r.由式(D.2)界定 (D.2 广m, N×2t 7(2×601 'tanLweyw/ 式中: -临界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rm. H 监视器图像高度,单位为米(m); N 监视器视频线路数量(-) -观察器分辨率阀值,单位为狐分(狐分);u.=1; w, 6o -用来将弧分换算为度 注,制造商应提供H 和N 的值 D.1.3发现距离的确定 D.1.3.1最大发现距离小于临界观察距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安装方面的原因,监视器的发现距离 小于临界观察距离,可获得的最大发现距离由式(D.3)确定 D.3 rd 又N习 tan(f×w./60 式中: 发现距离,单位为米(m); 物体直径,单位为米(m); D 阔值增加系数; w,和N,的值见D.1.1; D,=0.8,单位为米(m); f=8 26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GB15084-2013介绍

一、定义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是指为了减少机动车辆后方视线盲区而设计的装置,通常由显示屏、摄像头、控制器等组成。

二、分类

根据安装位置的不同,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可分为以下几类:

  • 后视镜式:将摄像头安装在后视镜内或外侧,通过显示屏显示后方景象;
  • 后照镜式:将摄像头安装在车身后部,通过显示屏显示后方景象;
  • 导航屏式:将摄像头安装在车身后部,显示屏为车载导航屏幕。

三、性能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GB15084-2013《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的规定,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1. 摄像头的水平视角应不小于100度,垂直视角应不小于50度;
  2. 显示屏分辨率应不小于480行×234列(4:3比例),亮度应适中,以保证日间和夜间都有清晰的显示效果;
  3. 控制器应具备自检、故障报警等功能,并能够自动切换到反向挡时自动开启摄像头;
  4. 在车速低于20km/h时,显示屏应能够实时显示后方景象,且图像应具有稳定性,不能有明显的抖动现象。

四、安装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GB15084-2013的规定,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装:

  1. 摄像头应安装在车辆尾部位置合适的位置,高度一般为离地面0.5米至0.8米之间;
  2. 显示屏应安装在驾驶室内方便驾驶员观察的位置,以不影响驾驶视线为原则;
  3. 控制器应安装在车辆电路系统中,以保证正常运行;
  4. 安装前应对电路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各部分连接正确、牢固。

五、结论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车载设备,其可以大大缓解驾驶员后方盲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只有在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15084-2013的要求执行,才能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和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类似的标准

机动车辆制动液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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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编号:GB17578-2013采。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共有44页,发布于2014-07-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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