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852-2012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sforclimaticchambersforbiological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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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N6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9.040
  • 实施日期2013-02-15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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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T28852一2012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技术条件 Specifieationsforclimmatieehambersforbiologicealapplieations 2012-11-05发布 2013-02-15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8852一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使用条件 3.1环境条件 3.2供电条件 3.3供水条件 3.4负载条件 要求 4.1外观及结构 4.2技术性能 4.3安全和环境保护 试验方法 5.1主要试验仪器与设备 试验条件 -- 5.2 5.3各种测试点位置及数量的确定 5.4温度、湿度传感器的光辐照防护 5.5外观及结构试验 . 工作温度范围试验 6 ACC工作温度试验 5,8温度波动度试验 1G . 温度均匀度试验 5. 10最大加湿湿度和湿度波动度试验 ,.11光照度与光合有效福照强度试验 5.12制冷量试验 . .13降温时间试验 1 13 5.14升温时间试验 ;.15安全和环境保护试验 13 15 检验规则 15 6.1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 6.2 15 6.3出厂检验 16 6.4定型检验 16 6.5 16 周期检验 18 标志 -般要求
GB/T28852一2012 18 产品铭牌标志 7 7.3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18 7.4安全标志 18 7.5包装标志 18 包装、运输、贮存 19 8.1包装 15 1s 8. 运输 2 贮存 随行文件 技术文件 9.2其他文件 20
GB/T28852一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雪中炭恒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四达试验设备有眼公司、机械工业仪器 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无锡苏南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爱斯佩克环境设 备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衡阳衡仪电气有限公 司,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东方加热设备有限公司、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月明、陈云生、金丽辉、倪一明金美峰、冯华、邹苏阳、沈才忠,熊知明、 励雅琴,刘湘衡、徐秋玲,周修源,王晓峰、王家龙、廉振荣,周连琴何纲健、王华斌 m
GB/T28852一2012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装备了有源制冷装置和(或)加热装置,同时具有人工光源和(或)加湿装置等模拟人 工环境,以生物学试验为目的的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以下简称生物箱)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一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一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93.6200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 备的特殊要求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财 GB/T99692008 GB/T105862006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1020一2005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 GB/T17248.31999声学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 量 现场简易法 JB/T9512一1999气候环境试验设备与试验箱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使用条件 3.1环境条件 生物箱应在下列条件下使用: a)室内使用 b 温度为5C35C,无剧烈的环境温度变化 环境温度低于31C时最大相对湿度为80%,环境温度为35C时最大相对湿度线性降 到67%; d)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周围不应存在影响生物箱使用的振动、磁场(地磁场除外)以及其他冷热辐照, e 污染等级2级,周围无高浓度粉尘或腐蚀性气体 f 周围无强烈气流,当周围空气需强流动时,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生物箱制冷系统进风口和箱门 g 周围 3.2供电条件 为生物箱供电的电源应符合以下条件
GB/T28852一2012 额定电压;交流220V或380V,允许偏离额定值的范围为一15%十10%; a b)额定频率:50Hz,允许偏离额定值的范围为士2% 允许电网电源上出现典型的瞬态过电压 c) 3.3供水条件 作为制冷系统或加湿装置的水源应满足下列条件 进水温度;不应大于35c,无明显的水温剧烈变化 a b)进水压力:0.1MPa0.3MPa,无明显的水压剧烈变化; e)总硬度;不应大于4nmmol/L,应满足工业锅炉用水水质标准 3.4负载条件 生物箱的负载应符合以下条件: a)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负载的质量不应超过80kg; 负载的总体积不应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5; b c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负载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积的1/3,负载置 放时不可阻塞气流的流动 要求 4.1外观及结构 表面涂镀层应色泽均勺、平整光洁,不应有露底,起皱,起泡、斑痕、裂纹及显见的划痕 生物箱壳体悍接、棱角部位应按要求磨光、倒钝以后喷涂、抛光或镀层 整体结构应牢固 4.1.3拼接安装部位缝隙应均匀一致 4.1.4固定机脚应放置平稳,移动脚轮应转动灵活且无异常噪声产生 生物箱在灯箱或箱门开启或关 闭情况下向任意方向移动时,不应有倾倒倾向 4.1. 门的开启和关闭应转动灵活且无异常噪音产生,关闭时门与箱体之间应密封良好 .5 4.1.6箱门的密封条应不易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老化、发黏,变形,失去密封性能 生物箱的箱体内胆应密封良好,且光滑、平整、拼缝均匀,无明显的划痕 内胆底部、玻璃门、玻 璃窗,蒸发室、风机风道,加湿装置等部位的浇灌水、冷凝水、溢出水等应设置集中排放口,并防止堵塞或 泄漏 4.1.8生物箱应设置温度,光照,湿度等模拟气候条件变化的控制与指示装置 生物箱应具有箱内外空气交换的换气装置,换气量可调 4.1.10生物箱内应设置只有使用工具或参考说明书才能调节的空气速度调节装置 生物箱应具有方便更换的光源装置,确保光源或隔断玻璃表面的清洁,光亮与平整 4.1.12生物箱应具有方便维护的加湿装置或加湿接口装置,具有保持试验连续的自动补水功能和防 止补水失控的溢保护装置 4.2技术性能 生物箱技术性能项目及指标见表1
GB/T28852一2012 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5一45(关闭辐照 工作温度范围 0一45(开启辐照》 Acc工作温度"" 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士1(生物箱工作室高度<1500mm,或有效容积<1 m' 温度波动度 其他尺寸的生物箱,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3(生物箱工作室高度<1500mm,或有效容积<1 m 温度均匀度 其他尺寸的生物箱,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最大加湿湿度(相对湿度s % >90(在十28C工作温度,且关闭辐照 湿度波动度(相对湿度 % 士6 光照度" 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光合有效辐照强度'" 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4tmol/m”s w 制冷量" 应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的规定 降温时间" <60 10 min <60 升温时间 1l min 应注明20环境温度条件下进行的规定 Acc(ActiveCcoolingControl)表示有源冷却控制,允许有源冷却制冷装置稳定工作的最高工作温度 对具有湿度控制装置的生物箱进行的规定 对具有光辐照控制装置的生物箱进行的规定 对植物生长、种子发芽等专用生物箱进行的规定 4.3安全和环境保护 4.3.1 保护连接 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保护导体端子以及保护连接的阻抗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6.5 1的 规定 4.3.2介电强度 将受试生物箱的保护导体端子(或电源插头的保护导体端子)作为一端,所有电源输人端短接作为 另一端,在两端之间施加按表2确定的50H2交流正弦波试验电压,在5、内将试验电压升高到规定 值,使试验电压不出现明显跳变,然后保持5s以上,应无闪络、击穿或重复飞弧现象
GB/T28852一2012 m一500mm 受试设备相线中线电压(U) 电气间阶"基准试验电压试验地海拔高度1 海拔校正后试验电压 V50Hz) 时试验电压修正系数" V50Hz) mmm 1o0U150 0.5 840 1.12 950 150GB/T28852一2012 4.3.10噪声 4.3.10.1生物箱发射的噪声,在操作者(或观察者)位置和距离生物箱表面1m处的A计权发射声压 级L不应大于75dB(基准声压为20aPa) 如果超过,制造商应在其技术文件中规定使用设备的责任 部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4.3.10.2生物箱发射噪声的A计权声功率级Lw基准声功率为1pw)宜在制造商技术文件中 规定 试验方法 5.1主要试验仪器与设备 5.1.1数据测量系统 由传感器、变送器、数据采集记录仪组成的数据测量系统,其测量范围、分辨力和最大允许误 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单 测量范围 分辨力 最大允许误差 位 项 温度 -10~十100 士0,5 0.1 相对湿度 % 0~100 土5 0.l 光照度(余弦校正 0~19999 士5% lx 光合有效照强度余弦校正mol/m's) 01999 0.1 士10% 5.1.1.2由测量系统所引人的不确定度换算成温度值不应大于被测温度波动度和均匀度绝对值的 1/3 5.1.1.3温度测量装置的时间常数应满足GB/T10586一2006中6.1.2的要求,湿度测量装置的时间 常数不应大于60s 在需要测量温度或湿度绝对值的应用场合,应采用标准温度计或湿度计对显示温 度、湿度进行校正 5.1.2功率计 功率计的等级指数不应大于1.5 5.1.3接地电阻测试仪 能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试验电流 5.1.4介电强度测试仪 能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试验电压 5.1.5接触电流测试仪 应包含满足GB4793.1一2007中A.1规定的模拟人体网络和额定功率满足生物箱正常工作要求 的可调输出电压隔离变压器
GB/T28852一2012 5.2试验条件 5.2.1试验条件应符合3.13.3的有关规定 5.2.2除特别规定,测试在没有负载,最大空气速度和关闭光辐照的条件下进行 5.2.3除特别规定,数据测量系统的采样频率为每分钟两次 5.3各种测试点位置及数量的确定 5.3.1温度测试点位置及数量的确定 符合GB/T1586一2006中6.3关于温度测试点位置及数量的规定 5.3.2湿度测试点位置的确定 符合GB/T10586一2006中6.3的规定,取中间水平测试面的中心点位置(甲点位) 5.3.3光辐照测试点位置的确定 单位为毫米 右倒向中间 左侧向中间 150 150 150 w多400 150 150 150 感光面向上 图1水平辐照测试辐照传感器的布置 5.3.3.1测试点间距的确定 测试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生物箱工作室容积不大于2m',或者工作室高度不大于1500mm时,测试点间距和离开光源 表面的距离为150mm,见图1和图2; 生物箱工作室容积大于》m',小于10m,或着工作室高度大于1500mm时,渊试点间距和 离开光源表面的距离为300mm; 生物箱工作室容积不小于10m时,使用本标准的协议双方应根据前述原则,协商测试点的间 距和数量
GB/T28852一2012 上层 上层 中层 口 中层 下层 下层 o感光面向上 口感光面向侧面光源 图2垂直辐照测试辐照传感器的布置 5.3.3.2水平辐照测试点位置确定 对辐照光源的位置在生物箱样品架或工作面正上方的辐照方式执行的辐照测试称为水平辐照测 试,按5.3.3.la)实施的测量方法如下 在离开光源150mm位置确定传感器布置的水平测试面 当光源与传感器之间存在隔离或保护窗 时,测量距离以传感器顶表面到光源隔离层的底表面为原则,没有隔离窗时,按传感器顶表面到光源底 表面的最近端为原则 在水平测试面范围内按GB/T10586一2006中6.3.1相同的原则.以生物箱工作室的左右面为边 界,以150mm间距从左右侧向中间方向划分纵向栅格线,如果中间栅格的间距(aw)满足200nmm400mm,则继续从左右方向向中间划 两条栅格线;如果w<200mm,则不再继续分割(图1) 同样道理,以生物箱前后面为边界,划分横向 的栅格线 以删格的交叉点为中心,放置光辐照传感器 应将传感器的感光面正对光源,并且最大限度 确保传感器处于水平状态 5.3.3.3垂直辐照测试点位置确定 对辐照光源的位置在生物箱样品架或工作面侧面的辐照方式执行的辐照测试称为垂直辐照测试, 按5.3.3.la)实施的测量方法如下 按5.3.3.1规定的方法和GB/T105862006中6.3.1相同的原则,在离开生物箱工作室的底面 和顶面150mm位置,以及这两个位置的几何中心位置,分别划出上、中下3个测试平面 将3个测试 平面,按照5.3.3.2和图1水平辐照测试的方式划分删格和布置传感器,传感器的感光面应垂直向上 图2) 在垂直辐照光源范围的几何中心位置,在离开光源表面,如果存在隔离或保护窗时则在离开光源隔 离层的近表面150mm位置,将传感器的感光面正对光源布置传感器 测试结果中,应对垂直辐照和正 对光源的测试结果的平均值在括号中进行说明
GB/T28852一2012 4 55 温度、湿度传感器的光辐照防护 5.4.1光辐照防护温度、湿度测量装置 采用图3所示的光辐照防护测量装置,实施开启光辐照条件下的温度和湿度测量 应将温度传感 器,湿度传感器等受光辐照影响测量的传感器,固定在对光辐照反射良好的密闭防护罩上 传感器的固 定应确保密封和维护方便,传感器的敏感部位应位于装置风道的主通道上,传感器与轴流风扇之间的距 离应确保风扇产生的热量对传感器的测量影响最小 轴流风扇的风速不宜小于3m/s,用于将测量采 样点的空气通过波纹管采集并通过传感器的感应部位 光辐照防护盒和波纹管应涂黑或采用黑色材 料 为方便测量点的准确定位,波纹管的端部应具有方便固定的定位接头 为保护操作者安全,轴流风 扇靠近操作者的一面应采用防护罩防护 实施测量时,按5.3.1或5.3.2的点位要求,将波纹管端部的接口固定到测试点上,确保位置准确 和空气流动畅通 测量点 吸风速度:>3ms 说明: -测量取样波纹管直径>25mm); 传感器光辐照防护罩 轴流风扇; 3 -风扇防护网罩; 湿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 图3光辐照防护温度,湿度测量装置 5.4.2采用电阻加热负载模拟光辐照光源实施测量 将与辐照光源辐射能量接近的电加热器置于生物箱主风道中间 如果不能确定辐照光源的辐射 能,应通过以下试验进行确定 按5.13规定测试开启全部辐照光源的情况下生物箱的降温时间 将代替辐照光源的加热器,通过调压器接人电源,应确保加热器的功率大小与调压器的电源电压, 使调节以后的加热器功率基本接近辐照光源的辐射能 关闭全部辐照光源,接通调压器的工作电源,按 5.13相同的方法测试生物箱的降温时间 如果这样测试的降温时间与全部开启辐照的降温时间误差
GB/T28852一2012 超过士10%,应继续调节调压器的电源,重复降温时间的测试过程 当最终测试的降温时间误差限值为 士10%时结束试验,按5.13的规定测试并记录加热功率 实施开启辐照的温度或湿度测量时,应关闭全部辐照光源,投人与辐射能对应的加热功率 确认加 热器的位置布置和结构形式没有产生新的辐射干扰,否则应采取进一步的辐射防护措施 如果采用电阻加热负载代替辐照光源实施测量的结果与5.4.1的结果存在争议,执行定型检验或 周期检验,应以采用5.4.1方式的测试结果为准 5.5外观及结构试验 采用目视,耳闻,手摸,结合样品、照片,涂层测试仪等方法进行检查 除了4.1.7一4.1.12与结构 有关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应在丐.6一5.15规定的试验前和试验后各检查一次,结果应符合4.1的规定 5.6工作温度范围试验 5.6.1关闭光辐照的最低工作温度试验 关闭光辐照的最低工作温度试验应在20C士2C的环境条件和5.2规定的其他试验条件下进行 按5.3.1要求将一支温度传感器固定在中间水平测试面的中心位置,将生物箱温度设置为5.0C,开启 制冷装置和空气循环装置,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生物箱的降温曲线和恒温过程,保持恒温时间不应 少于2h,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6.2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低工作温度对比试验 允许制造商通过试验,测定相同生物箱在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低温度,然后按图4制作最低温 度一环境温度曲线 该曲线可以用于对设计完全相同的生物箱,在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批量测量最低 温度,推算出20C环境条件下的最低温度 试验方法如下 a)按5.6.1测试生物箱的最低温度,改变设置温度为1.0C,试验进行到降温速率低于每10min 小于0.1C时结束,试验应在相同条件下进行一次重复, b改变环境温度为2!C士2C,28C士2C和32C士2C,保持其他操作条件不变,分别测试 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低温度 取两次重复测试的平均值,按最小二乘法制作最低温度一环境温度曲线(图4),允许将曲线外 推到15C一35C环境温度范围 在实际环境温度下,测试生物箱的最低温度 将图4曲线在T方向上下平移到实际环境温度 和最低温度的交叉点,查阅20CT 时与曲线交叉点对应的T,即为该生物箱在20C环境条 件下的最低温度 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如果对通过对比试验方法测定的结果存在争议,执行定型检验或周 期检验,应以5.6.1规定的方法测试的结果为准
GB/T28852一2012 2.0 0.0 8.0 6.0 4.0 2.0 12 16 20 24 28 32 36 TC 说明 T 表示环境温度(C) 表示生物箱温度(C) -最低温度测量数据 注;实例中生物箱最低温度为十5" 图4最低温度一环境温度曲线 5.6.3关闭光辐照的最高工作温度试验 关闭光辐照的最高工作温度试验,应在20C士5C的环境条件,按5.6.1相同的试验方法进行 将生物箱温度设置到45C,启动空气循环装置 按制造商的规定,开启或关闭制冷装置 启动温度测 量系统,记录生物箱的升温曲线和恒温过程,保持恒温时间不应少于2h,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6.4开启光辐照的工作温度范围试验 按照5.4和5.6.1或5.6.2实施开启光辐照或模拟辐照条件的最低工作温度试验 按照5.4和5.6.3实施开启光辐照或模拟辐照条件的最高工作温度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7ACC工作温度试验 Acc工作温度试验应在20C士2的环境条件和第5.2规定的其他试验条件下进行 将生物箱 温度设置到由制造商规定的Acc工作温度,开启空气循环装置和制冷装置 在生物箱达到设定工作 温度稳定工作并保持2h以上,则结果为合格 5.8温度波动度试验 5.8.1生物箱温度波动度的测量应在生物箱最低工作温度和最高工作温度点,与5.6的试验同步进 行,试验时将生物箱的空气循环速度调整到最大 如果试验在非20C的环境温度条件下进行,应按 5.6.2的方法重新确定最低工作温度 温度波动度试验应使生物箱达到规定的试验温度并保持30min 以上 5.8.2按照5.6.1的试验方法,记录生物箱最低工作温度条件下的恒温曲线,保持连续记录30min以 上,然后取30min内的最高温度读数和最低温度读数之差值的二分之一,前面冠以“士”符号,作为温度 波动度,其计算见式(1. 1o
GB/T28852一2012 T=主工二T工 式中: 温度波动度,单位为摄氏度(C); AT 最高温度读数,单位为摄氏度(C); Tm 最低温度读数,单位为摄氏度(C) Tm 5.8.3按照5.6.3的试验方法和式(1).测试生物箱在最高工作温度条件下的温度波动度 5.8.4按照5.4的光辐射防护要求,测试生物箱在开启光辐照或模拟辐照条件下的温度波动度 5.8.5应对开启光辐照条件下的温度波动度进行附加说明 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温度均匀度试验 生物箱温度均匀度的测量应在20C的工作温度和5.2规定的其他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将生物 箱的空气循环速度调整到最大,应使生物箱达到规定的试验温度并保持30min以上 测量前,应对各通道温度测量系统的误差进行校正 将9支温度传感器的敏感部位集中固定在按 5.3.1确定的中间层水平测试面的几何中心位置,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连续测量15min,计算各温度传感 器的平均值,以及8支传感器与第9支传感器平均值的偏差AT,并将其作为起始误差 将8支传感器分配到按5.3.1确定的上、中、下3个水平测试面的其他8个测试点上,第9支传感 器保持在中间测试层的中心位置不变 启动温度测量系统,记录所有9个测量点的温度,保持连续记录15min以上,然后将15min内的 所有数据按测量点进行算术平均,将其中8支温度传感器进行AT修正,按式(2)计算温度均匀度 AT,一T-T,m 2 式中: AT -温度均匀度,单位为摄氏度(); T' 数据修正后值最大的测量点的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T -数据修正后值最小的测量点的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C) 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注:温度均匀度受生物箱内置人物品大小与多少以及空气循环速度的影响 5.10最大加湿湿度和湿度波动度试验 生物箱最大加湿湿度和波动度试验应在表1规定的最大加湿湿度对应的工作温度和5.2规定的条 件下进行 应根据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文件,确定试验是否在光辐照制冷、换气装置开启或关闭的条件下进行 如果制造商未对湿度试验的技术条件进行规定,试验应在开启光辐照、制冷和换气装置的最不利组合条 件下进行 按照5.3.2测量点位置,如果需要开启光辐照,按照5.4光辐照防护或模拟辐照的条件,将温度和 湿度传感器固定到测量位置上 按表1最大加湿湿度的规定设置生物箱的湿度和温度值,启动生物箱 的空气循环和加湿控制,记录温度、湿度变化曲线 等待生物箱温度达到设置的工作温度并稳定以后, 继续保持记录60min以上,然后取60min时间范围内的最高湿度读数和最低湿度读数的一半,前面冠 以“土”符号,作为湿度波动度,其计算见式(3) Hr-H Hr、=士 3 式中: -湿度波动度,%; Hrs 11
GB/T28852一2012 Hr -最高湿度读数,%; Hr -最低湿度读数,% 生物箱保持的温度值、湿度值和湿度波动度应符合4.2的规定 5.11光照度与光合有效辐照强度试验 应检查制造商提供的关于辐照光源及测量的有关规定,并在制造商规定的工作温度和环境条件下 实施测量 如果制造商没有提供有关辐照光源与辐照测试的技术要求,试验应在25C士1C工作温度和5.2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在接通光源电源的10min后实施测量 根据生物箱的大小和辐照光源的类型,以及5.3.3的要求确定测试点的位置 根据光照度或光合 有效辐照强度的测试要求,确定采用光照度传感器或光合有效辐照强度传感器(表3) 如果试验要求在指定的工作温度条件下进行,应首先使生物箱运行在指定温度条件下保持30minm 以上,开启全部光源并保持规定的时间或至少 10min 应将图1或图2的测试矩阵图按测试顺序进行 标记,然后严格按标记的顺序实施测量 将光照度传感器或光合有效辐照强度传感器与数据测量系统 连接,设置采样频率为每分钟10次,启动数据测量系统 按标记的图1或图2顺序改变传感器的位置, 每次改变位置应保持1min左右时间 应确保传感器位置准确,感应面方向正确以及传感器的水平状 态 测试结束后,按照传感器感应面方向的不同,分别计算所有测试点光照度或光合有效辐照强度的平 均值作为测试结果,其中应对正对光源的测试结果进行附加说明 生物箱光照度或光合有效辐照强度的计算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12制冷量试验 5.12.120c环境温度条件下的制冷量试验 生物箱制冷量尸的测量,应当在20C士2C的环境条件,20C工作温度和在5.2规定的其他试验 条件下进行 对于由水提供冷却或辅助冷却的生物箱,冷却水的温度T应当为20C士2C 测量应当 从开启制冷装置,并在制冷装置达到稳定状态以后进行 如果制造商没有对制冷装置达到稳定状态的 时间进行规定,或者无法通过试验判断,试验应从开启制冷装置30min以上开始 将空气电加热器通过一个可调电源放置到生物箱中央的主风道中进行加热,调节加热器的输人电 压使生物箱的温度恒定在20C士0.5下10min以上 采用5.1.2的功率计测量加热器的输人功率 即为生物箱在20工作温度下的制冷量 5.12.2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的制冷量对比试验电热功率法 允许制造商通过试验,测定相同生物箱在不同环境温度条件和特定工作温度下的制冷量,然后按图 5绘制制冷量一环境温度曲线 该曲线可以用于设计完全相同的生物箱,在非20的环境温度条件下 批量测量制冷量,推算出20C环境条件下的制冷量 试验方法如下 按5.12.1测试生物箱在规定工作温度下的制冷量,试验应在相同条件下进行一次重复; ? b 改变环境温度为24C士2C,28C士2C和32C士2C,保持其他操作条件不变,按照5.12.1 规定分别测试制冷量; 取两次重复测试的平均值,采用最小二乘法绘制制冷量一环境温度曲线(图5),允许将曲线外 推到15C35C环境温度范围; 在环境温度条件下,测试生物箱在规定工作温度下的制冷量 将图5曲线在P方向上下平移 到实际环境温度和规定工作温度下制冷量的交叉点,查阅20T 时与曲线交叉点对应的 P,即为该生物箱在20C环境条件下的制冷量 12
GB/T28852一2012 650 600o 550 500 450 400 350 12 16 20 24 28 32 36 T/c 说明: 表示环境温度(C) P 表示制冷量(W); 制冷量测量数据 注:实例中制造商规定的生物箱制冷量指标为480w@十20C 图5制冷量一环境温度曲线 试验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如果对通过对比试验方法测定的制冷量结果存在争议,执行定型检 验或周期检验,应以5.12.1规定方法测试的结果为准 注,图5的曲线只是一个实例,制冷量与环境温度之间的关系受制冷系统结构影响严重,曲线呈多样化的变化 规律 5.13降温时间试验 生物箱降温时间的测定,应在20笔士2C环境温度和开启全部辐照光源的条件下,按5.6.4的方 法试验,计算从20C士1C工作温度开始,制冷降温到生物箱温度第一次达到+10C所需要的时间 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14升温时间试验 生物箱的升温时间的测定,应在关闭全部辐照光源的条件下,按5.6.3的方法进行试验,计算从 20C士1工作温度开始,加热升温到生物箱温度第一次达到十40C所需要的时间,结果应符合4.2 的规定 5.15安全和环境保护试验 5.15.1 保护连接试验 按GB4793.1一2007中6.5.1的规定检查保护连接的完整性、保护导体端子以及保护连接的阻 抗,并判别其是否合格 5.15.2介电强度试验 本试验应在5.15.1的试验之后,在测试和检查合格的产品上进行 按表2确定试验电压,按GB4793.1一2007中6.8.4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时应将有关的外部开 13
GB/T28852一2012 关处于开启状态,如果电加热装置、制冷装置、循环通风装置等部件是通过自动控制电路才能接人测量 电路的,则应对这些部件单独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4.3.2的规定 5.15.3接触电流试验 试验时应将电源输人的保护接地断开,采用1.1倍的额定电源电压和制造商技术文件规定的最不 利组合操作条件,按GB4793.1一2007中图A.1的模拟人体网络电路及相应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 应符合4.3.3的规定 5.15.4过温保护试验 用目视方法检查生物箱或配套的电热加湿器的电气原理图和过温保护元器件的技术文件,确定制 造商采取的过温保护措施及元器件符合4.3.4的规定 如果经过目视检查不能确认,应通过试验施加过温保护的故障条件,一次施加一个,检查单一故障 条件下的过温保护是否合格 5.15.5辐照光源试验 用目视方法检查,如果不能确定,通过试验测量光源装置周围易触及壳体或隔离材料表面的温度、 隔离措施、隔离材料的技术文件和生物箱标识是否合格 5.15.6非金属材料内胆试验 通过检查有关材料的数据,或对相关零部件的3个样品进行GB/T11020-2005规定的V试验,检 验是否合格 样品可以是下列规定的任何一种 a)整个零部件 b 零部件的截取部分,含有壁厚最薄的和有任何通风孔的部分; c)符合GB/T110202005的样品 如果非金属材料内胆周围安装有加热装置或光源装置,将生物箱工作在最高工作温度并开启全部 光源,测量正常工作条件下加热器和光源周围非金属材料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其最高允许温度限值 使加热器或光源的控制短路,测量单一故障条件下加热器或光源周围非金属材料的表面温度,不应 超过其最高允许温度限值 5.15.7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试验 凝露或结霜试验,应在执行5.6.1的最低工作温度试验时进行,保持生物箱在最低工作温度工作不 少于2h,通过目视检查2h内生物箱的壳体表面没有凝露或结霜为合格 壳体发热表面的温度试验,应在执行5,6. 4开启全部光辐照的最高工作温度试验时进行,保持生物 箱在最高工作温度工作不少于2h,通过结构检查与表面温度计测量生物箱的易触及壳体表面温度没 有超过GB4793.1一2007中表15的限值规定 如果试验在3.1环境条件下进行,应通过测量并计算生 物箱在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温升与35C之和为表面温度 如果测量结果超过限值规定,通过目视检查生物箱壳体明显部位是否具有GB4793.1一2007中 表1规定的防止烫伤的符号13,检查制造商的技术文件是否具有针对防止烫伤符号的警告说明 5.15.8制冷剂试验 通过检查生物箱的铭牌标识,制造商技术文件中关于生物箱制冷剂的说明,以及检查生物箱的制冷 原理图和产品实际使用的压缩机型号,确定制造商采用的制冷剂是否为不含CFc氯氟姬)的环保制 冷剂 14
GB/T28852一2012 5.15.9噪声试验 5.15.9.1生物箱发射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按GB/T17248.3一1999规定的方法测量,其结果应符合 4.3.10.1的规定 5.15.9.2生物箱发射噪声的A计权声功率级按JB/T9512一1999规定的方法测量,其结果应符合 4.3.10.2的规定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生物箱的检验分为: a)出厂检验, b 定型检验; c)周期检验 6.2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定型检验和周期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4 表4 要求的 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定型检验 周期检验 条款号 的条款号 外观及结构 4.1 5.5 工作温度范围 4.2表1 5.6 ACc工作温度 4.2表l 5. 温度波动度 4.2表l 温度均匀度 4.2表1 5.9 5.10o 最大加湿湿度 4.2表1 湿度波动度 5 10 4.2表1 光照度 4.2表1 5.11 光合有效辐照强度 4.2表1 5.11 10 制冷量 4.2表1 5.12 5. 降温时间 4.2表1 13 升温时间 4.2表1 5.14 13 4.3.1 5.15.1 保护连按 介电强度 4.3 2 5.15.2 15 接触电流 4.3.3 5.15.3 16 过温保护 4.3.4 5.15.4 17 加湿器 4.3.5 5.15.4 18 辐照光源 4.3.6 5.15.5 15
GB/T28852一2012 表4(续 要求的 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定型检验 周期检验 条款号 的条款号 5.15.6 19 非金属材料内胆 4.3.7 8 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 4.3. 5.15.7 20 2 4.3.9 制冷剂 5.15.8 22 噪声 4.3.10 5.15.9 注:符号“ ”表示应检验的项目,符号"一”表示不必检验的项目 6.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3.1 6.3.2出厂检验项目分逐台检验和抽样检验,逐台检验项目为表4中序号1、2、4、7、13、14和15项,抽 样检验项目为表4中序号3.6.1.12,16和17项 6.3.3抽样检验项目采用随机抽样检验,成批生产的生物箱,20台以上的抽3台,不足20台的抽 2台 6.3.4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 抽检时,如有一台不合格,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第二次检验合格 时,仅将第一次抽样不合格的产品返修,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 如第二次抽检仍有一台不合格,则应对 该批产品逐台检验,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 6.4定型检验 6.4.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 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a b 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c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且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6.4.2生物箱定型检验的样本为3台,检验项目见表4,所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6.4.3定型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应出具定型检验报告 经定型检验合格的生物箱应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零部件,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6 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5周期检验 6.5.1通则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周期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检验; b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周期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注特殊订货或非批量生产的产品除外 16
GB/T28852一2012 6.5.2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6.5.2.1周期检验采用GB/T28292002中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 6.5.2.2周期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别水平(DL)及判定数组Ac,Re)见 表5 6.5.2.3周期检验按GB/T28292002的规定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断,其中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 不合格数表示 表5 检验项目及条款 抽样方案 不合格 不合格质量判别水平 序号 样本量 判定数组 分类 水平(RQL) (DL 项目 条款 (Ac,Re 工作温度范围 4.2表1 AcC工作温度 4.2表1 温度波动度 4.2表l 温度均匀度 4.2表 最大加湿湿度 4.2表 湿度波动度 4.2表 光照度 4.2表1 30 0,l 光合有效辐照强度 4.2表 保护连接 4.3. 介电强度 4.3.2 11 接触电流 4.3.3 12 过温保护 加湿器 4.3.5 13 14 辐照光源 4.3,6 15 外观及结构 4. 16 制冷量 4.2表 降温时间 4.2表1 升温时间 18 4.2表 65 12 19 非金属材料内胆 4.3.7 保温及表面温度限值 20 21 制冷剂 4.3.9 22 4.3.10 噪声 6.5.3样本抽取 周期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GB/T28852一2012 6.5.4周期检验后的处置 6.5.4.1周期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验 若再次周期检验不 合格,则应停产整顿,产品停止出厂检验,待解决问题,周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6.5.4.2 若周期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可以作为合格品出厂或人库 标志 7.1 -般要求 7.1.1生物箱应有醒目的耐久性标志,定位准确,指向无任何歧义 7.1.2 -2007中 当标志的内容过多,不利于在生物箱外表完整和清晰地表达时,应采用GB4793a.1 表1的符号14,并在随机技术文件中附加说明 7.2产品铭牌标志 产品铭牌应包含下列内容 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a b)产品名称,型号或能识别,追踪设备的其他方法,系列号; e)制造日期或制造批号; 电源的性质,电压、频率及输人电流或功率的额定值; d 制冷剂种类及充装量 7.3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生物箱宜包含下列与操作有关的标志 输人输出插头、插座、连接端子的标识(如加湿器、辐照光源等),包括电源性质及额定值 a b熔断器的标识、规格及容量; e操作按键,旋钮、开关,调节装置 指示装置 d 其他可能影响正常操作的内容 安全标志 有可能出现电击,机械损伤,过高温和火焰蔓延,声,光和超声辐射,以及气体,液体过高压和爆炸危 险的部位或部件应进行标识 安全标志应符合GB4793.12007中5.1关于标志的规定 7.5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b)执行产品标准号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中的规定 制造商应对生物箱的包装、储存和运 c 输是否允许倾斜,最大倾斜角度等进行附加说明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d 包装箱外型尺寸、重量及堆码等 e 18
GB/T28852一2012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生物箱的包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按产品大小和重量不同宜使用多层纸板箱、多层夹板或 OSB定向结构刨花板)等合成板包装箱,不宜使用原木包装箱 8.1.2产品应采用防雨、防潮气聚集的塑料薄膜包裹,顶部、底部及产品四角应按需衬垫泡沫层 88 1.3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和保修单等应进行密封防潮包装,固定在包装箱内部明显 的位置 8.1.4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专用工具,部分附件,突出的部件,活动盖板等应拆卸以后单独包装,然后 再牢固地固定和整体装箱,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碰伤、变形或划伤 8.1.5安装移动滑轮的生物箱,应采用撑高垫块,将产品的滑轮与包装箱的底板脱开,并采用合适的螺 杆将设备与包装箱底板固定 采用特殊方式包装时,应对包装箱进行合理的标识,并将技术文件中说明 拆卸的过程和需要再次包装时的要求复制两份,分别张贴在包装箱外部明显位置和开箱以后即可显见 的部位 8.2运输 生物箱的运输应符合包装箱上注明的条件,严禁日晒、雨淋,倾斜或强烈振动 运输方式按订货合 同上载明的要求执行 8.3贮存 包装后的生物箱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无凝露,无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化学药品,通风良 好的室内,贮存期不宜超过一年 随行文件 技术文件 为了操作和安全目的,应当随同设备提供含有下述内容的技术文件 9.1.1 a)生物箱的预定用途; 与安全有关的指引 b 包括工作温度范围、Acc工作温度,温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最大加湿湿度,湿度波动度、光 照度、光合有效辐照强度、制冷量、降温时间、升温时间电源额定值、加热器功率值、最大启动 电流等在内的技术指标; 详细的设备安装、操作与维护说明,必要的故障排除说明 dD 可获得技术支持的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e f 对标在设备上的警告符号做出明确解释 应给出叙述,说明在标有GB4793.1一2007中表1符号14的所有的情况下均需查阅文件.以便确 定潜在危险的性质以及必须采取的应对措施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y/T9969一2008的规定 有关加湿器的文件应注明. a 适用的加湿器种类 b包括雾化量在内的技术指标; 19
GB/T28852一2012 水质、流量及压力要求; c d维护说明 g.1.4有关辐照光源的文件应注明: a)辐照光源的类型; 推荐的光源型号甚至制造商品牌; b 推荐的实施辐照测量的生物箱工作温度或环境温度条件 d)如果适用,新光源对老化时间的要求,以及光源寿命与光照度,光合有效辐照强度之间的关系; 如果适用,开启光源与实施测量之间的等待时间 g.1.5有关空气循环的文件应注明: 循环类型的说明:水平循环、垂直向上或垂直向下循环 a b 循环速度对温度、湿度波动度的影响; 空气迷度调节方法; c d换气装置的调节与换气量的说明 9.2其他文件 应随同生物箱提供下述文件 a 合格证; 保修单 b 装箱单 c) 20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技术条件GB/T28852-2012解析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是一种专门用于模拟不同环境下生物体系的设备,它可以控制温度、湿度、光照、二氧化碳浓度等多个参数,以满足不同实验的需求。GB/T28852-2012国家标准规定了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性能要求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应具有良好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控制功能,在不同的操作模式下,其参数范围、波动范围等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此外,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还应具有良好的洁净度,以防止外界杂质对实验的干扰。

2. 结构要求

GB/T28852-2012国家标准规定了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各个部件的结构要求。例如,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应该具有独立的加湿系统、制冷系统、加热系统和光照系统,以确保各项参数的精准控制。此外,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还应配备可拆卸式的操作面板,方便用户进行清洁和维护。

3. 参数要求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参数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浓度等多个指标。其中,温度范围、波动范围、均匀性等是重要的指标。此外,光照强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也需要严格控制,以满足不同生物体系的需要。

4. 安全要求

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作为一种特殊设备,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GB/T28852-2012国家标准规定了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辐射安全等多个方面。此外,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还需要具有报警功能,以便及时提醒用户。

综上所述,GB/T28852-2012国家标准对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技术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有助于确保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的性能、结构、参数等方面的达到要求,并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和生物人工气候试验箱技术条件类似的标准

生化培养箱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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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温槽与恒温循环装置高温恒温循环装置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恒温槽与恒温循环装置高温恒温循环装置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恒温槽与恒温循环装置高温恒温循环装置的编号:GB/T28853-2012。恒温槽与恒温循环装置高温恒温循环装置共有18页,发布于2013-02-152012年第28号公告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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