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0319-2008

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pecificationsformarinepneumaticmeasurementandcontrolinstr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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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N1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5.040.40
  • 实施日期2009-02-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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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T10319一2008 代替GB/T10319一1988 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peeifieationsformarinepneumaticmeasurement andeontrolinstruments 2008-07-28发布 2009-0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0319一2008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要求 -般要求 设计和结构 材料 性能 气源、输人输出信号、耗气量 工作环境 抗运输碰撞 外壳防护 试验方法 豆.1试验条件 5 -般检查 2 5,3性能 5 !气源、耗气量 5 5 工作环境 5.6抗运输碰撞 5.7外壳防护 检验规则 10 6.1出厂检验 10 6. 2 型式检验 10 标志 10 包装 10
GB/10319g一2008 前 言 本标准修订并替代GB/T103191988《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03191988的主要差异如下: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用GB/T17214.2一2005“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第2部分:动力”代替 a GB4830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b)用GB/T15464一1995“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代替ZBY003; 用GB/T17212一1998“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术语和定义”代替ZBY247; e' d)用JB/T9253一1999"工业自动化仪表标度的一般规定”代替ZBY123; 用JB/T9329一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代替ZBY002 e 将原标准表7下的注1和注2列人本标准表7中作为表注,注3改列在本标准4.6.9条文下; 表8中,可见光的波长由原标准的0.40 0.78 m~0.76Am更正为0.40m Am; -般大气条件的相对湿度改为30%一90% 表9中,参照船级社GD012006,将一 -对盐雾试验方法的条款(5.5.4)做了重新编排,并参照GB/T2423.17和GB/T2423.18补充 了初始检测和预处理的规定; 修改了第6章检验规则的表述方式; 对全文做了编辑性修改,对试验方法一章中各条的表述做了适当修改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4/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明华,蔡闻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芦婷、肖红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319-1988
GB/10319g一2008 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通用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以下简称船用气动仪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及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及海洋工程使用的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本标准适用的船舶用气动仪表按其功能可分为: 检测仪表(检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机械量等变量用的仪表); a) 控制仪表(位式控制器,连续控制器等》; b 执行器(控制阀、执行机构等); c d 显示仪表(记录仪,指示仪等); 其他适用的仪表 对于各类不同产品所特有的要求,本标准未予规定的,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中,若要求免试某些项目,则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并征得船检部门同意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术语(GB/T2422一1995,eqvIEC60068-5-2:1990 GB/T2423. 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检验Fc:振动正弦 (GB/T2423.102008,IEC60068-2-6:1995,IDT GB/T2423.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和导则:长霉 GB/T2423.16一1999,idtIEC60068-2-10:1998) GB/T2423.2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 (GB/T2423.24一1995,idtIEC60068-2-5;1975)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208 GB42082008,IEC60529:2001,IDT GB/T8355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GB/T15464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212工业工程测量和控制术语和定义(GB/T17212一1998idtIEC60902;1987) GB/T17214.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第2部分;动力(GB/T17214.22005, IEC60654-2:l979,IDT JB/T9253工业自动化仪表标度的一般规定 JB/T932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达 术语和定义 GB/T2422,GB/T8355和GB/T1721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T10319一2008 船舶shipvessel 航行或停泊于水域的运载、作业工具,是各种船,艇以及水上浮动作业平台等的统称 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marinepneumatiemeasurementandcontrolinstrument 能适应船舶环境条件并满足船舶使用要求的,以洁净的压缩空气为动力的测量和控制用仪表 要求 -般要求 4.1.1操作 船用气动仪表的操作应方便、灵活 4.1.2可靠性 船用气动仪表应具有与其测量和控制的系统相适应的可靠性 4.1.3稳定性 船用气动仪表在测量和控制范围内应是稳定的 4.1.4重复性和精确度 船用气动仪表应具有与测量和控制系统要求相适应的重复性和精确度 4.2设计和结构 4.2.1船用气动仪表的设计和结构应便于安装调整和维修 .2.2船用气动仪表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且结构应简单,安装拆卸避免需要专用工具,紧 4. 固件连接应锁紧 4.2.3采用缓冲器或减振底座时,外壳和底座之间应具有足够的间隙,以允许充分自由移动 4.2.4船用气动仪表与气源及输出的连接,一般采用M10×X1的连接头和帕X1的紫铜管 4. 2. 5 船用气动仪表的标度应符合JB/T9253的规定 4.3材料 船用气动仪表一般应由耐潮、耐霉、耐盐雾和滞燃的材料制成 4.4性能 船用气动仪表的性能在预期寿命内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4.5气源、输入输出信号、耗气量 气源应符合GB/T17214.2的规定 4.5.1 45.2气源压力在表1规定的范围内变化时,船用气动仪表的性能应符合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表1气源压力 气源压力额定值 变化范围 士20% 按有关标准或制造厂规定 注:如船用气动仪表要求供气压力变化范围为士10%时,船用气动仪表和气源之间应插人稳压装置 4.5.3当气源压力升高至1.5倍额定值时,船用气动仪表应不损坏 4.5.4船用气动仪表的输人,输出气信号压力应为20kPa一100kPa 4.5.5船用气动仪表的耗气量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4.6工作环境 4.6.1高温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在表2规定的高温条件下工作,其性能应符合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10319一2008 表2高温 安装场所 环境温度/C 55 无保温措施的甲板舱室 敞开甲板 70 4.6.2低温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在表3规定的低温条件下工作,其性能应符合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表3低温 安装场所 环境温度/C 敞开甲板及无保温措施的甲板舱室 -25 -般舱室 l0 4.6.3湿热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在表4规定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表4湿热 环境温度/C 相对湿度/% 55 9095 4.6.4盐雾 4.6.4.1安装在室内的船用气动仪表需进行金属零部件的盐雾试验,经48h盐雾试验后,其外观应符 合表5的规定 表5金属零部件盐雾试验 镀层类别 底金属 合格要求 主要表面不出现白色或灰黑色腐蚀物 铜十镍十铬 钢 主要表面无棕锈 银 铜或铜合金 主要表而无铜绿 金 铜或铜合金 主要表面无铜绿 镍 铜或铜合金 主要表面无灰色或浅绿色腐蚀物 铜或铜合金 主娶表面无浅绿色腐蚀物 镍十铬 4.6.4.2安装在室外的船用气动仪表需进行整机的交变盐雾试验,整机经交变盐雾试验后应无明显的 腐蚀、质变现象 4.6.5霉菌 船用气动仪表应具有抗霉菌能力,其暴露于空气中的零部件和涂层材料经28d长霉试验后,长霉 程度应不超过表6的规定 表6长霉程度 霉菌生长等级 霉菌生长程度 放大50倍观察不到霉菌生长 肉眼难以看到霉菌生长,放大50倍观察则生霉十分明显 肉眼明显看到长霉,样品表面霉菌覆盖面积小于25% 4.6.6倾斜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在相对于规定的安装位置倾斜角度为22.5"的条件下工作,其性能应符合其产 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10319一2008 4.6.7摇摆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在相对于规定的安装位置摇摆角度为22.5",摇摆周期为l0s的条件下工作,其 性能应符合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4.6.8恒加速度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在垂直方向10m/”的线性恒加速度条件下工作,其性能应符合其产品标准或 技术条件的规定 4.6.9振动 船用气动仪表应能承受相对于规定的安装位置的三个方向(垂向、横向、纵向)的正弦振动,振动参 数按表7规定 仪表在试验时应无机械损坏和不出现误动作 其性能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的规定 注;产品结构设计应尽量使其固有振动频率不处在2Hz一100Hz范围内,若达不到这个要求,则应采取适当的减 振措施(例如采用减振器),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共振峰值,碱振器应与仪表一起进行振动试验 表7振动参数 试验2 振动参数 试验1 频率/Hz 213,2 13.2~l00 25 25~100 位移幅值/mmm 士l 士l.6 加速度幅值/m/ 士7 士40 注l:试验1适用于安装在一般舱室的船用气动仪表 注2:试验2适用于安装在往复机上及舵机舱内的船用气动仪表 4.6.10日光辐射 暴露于日光下的船用气动仪表应具有承受幅射强度为1.12kW/m',允许变化范围为士10%,其光 谱能量分布符合表8规定的日光辐射的热效应和光效应或劣化效应的能力,其性能应符合其产品标准 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表8光谱能量分布及允差 波长 辐射强度 允差 光谱名称 w/m(cal/cmmin) % Am 紫外线 士30 0,28~0,40 68(0.1) 可见光 0.400.78 560(0.8 士10 0,78~3.00 92(0.7 士20 红外线 抗运输碰撞 船用气动仪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应能承受下列条件的运输碰撞,碰撞后其性能仍应符合其产品标 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a)碰撞次数:(1000士10)次 b加速度:(100士10)m/s c)相应脉冲持续时间:(l1士2)ms; d)脉冲重复频率;1Hz1.7Hz即60次/min100次/min; e)脉冲波形:近似半正弦波 4.8外壳防护 船用气动仪表的外壳防护型式包括防水和防固体异物侵人,应按GB4208的规定采用相应的防护 等级
GB/T10319一2008 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 -般大气条件 除有专门规定外,一切试验均在表9规定的一般大气条件下进行 表9一般大气条件 温度/C 15~35 相对湿度/% 30一90 大气压力/kPa 86~106 在一般大气条件下进行某项试验的一系列测量期间,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保持稳定 5.1.2参比大气条件 参比大气条件按表10规定 表10参比大气条件 温度八" C 20士2 相对湿度/% 65士5 大气压力/kPa 86~106 5.1.3试验供气条件 供气压力允差为额定压力的士1% 一般检查 根据4.1、4.2和4.3的要求,对仪表的设计、结构和材料进行检查确定仪表是否符合其产品标准 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5.3性能 船用气动仪表在规定的安装位置通气进行各项性能试验,确定仪表的性能是否符合其产品标准或 技术条件的规定 5.4气源、耗气量 5.4.1气源变化 在仪表100%输出时,测量额定气源压力平稳变化士20%对仪表的影响,确定仪表的性能是否符合 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 5.4.2过压 气源压力升至额定压力的1.5倍,历时1min3min,确定仪表是否损坏 5.4.3耗气量 测量并记录仪表的耗气量,确定其是否符合4.5.5的规定 5.5工作环境 5.5.1高温 5.5.1.1将船用气动仪表放人试验箱(室)有效工作空间内,试验箱(室)中任何一点的温度应保持在规 定值的士2C范围内 试验箱(室)温度从初始环境温度升至(55士2)C,升温速率不超过1C/min (5min内的平均值,并维持16h,然后以相同速率升温至(70士2)C维持2h,升温期间检验试验箱 室)的相对湿度,要求在35C时不超过50%
GB/T10319一2008 5.5.1.2试验期间被试仪表通气工作,在各试验温度的最后1h进行功能试验 试验后自然冷却至常 温,恢复后进行性能试验 高温试验过程如图1所示 温度/c 功能试验 功能试验 7o (70土2)' (55土2)c 55 性能试验 16h" 2 时间/h 图1高温试验过程 5.5.2低温 5.5.2.1将被试仪表放人试验箱(室)有效工作空间内,试验箱(室)中任何一点的温度应保持在规定值 的士2C范围内 试验箱(室)温度从初始环境温度下降至规定试验温度士3C范围内,降温速率不超 过1C/min(5min以内的平均值),并维持16 5.5.2.2待试验箱(室)温度达到稳定后,仪表通气工作,在试验温度的最后1h进行功能试验,然后自 然恢复至常温,再进行性能试验,检查其性能是否符合4.6.2的规定 低温试验过程如图2所示
GB/T10319一2008 温度/C 功能试验 性能试验 时间/h -10土3)c 10 -25士3)c' 16h 图2低温试验过程 5.5.3湿热 5.5.3.1将被试仪表放人试验箱(室)有效工作空间内进行两个周期(24h24h)的交变湿热试验 试验箱(室)从初始环境温度起,在(3士0.5)h内升温至(55士2)C,相对湿度为90%一95%,在此条件 下保持(12士0.5)h,然后降温至(25士3)C,降温时间为3h至6h,降温期间试验箱(室)应呈水蒸气饱 和状态 至24h第一周期结束,然后开始第二周期的试验 试验过程如图3所示 相对湿度/% 温度/C 90-95 95 95 95 9095 95 功能试验 功能试验 2h 5 性能试验 (55土2)c 40 20 L3士0.5)h (25士3c 20.5b 6h 12 16 20 28 32 36 24 40 时间/h 图3交变湿热试验过程(两个周期
GB/T10319一2008 5.5.3.2在交变湿热试验的第一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开始2h及第二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最后 2h,通气进行功能试验 5.5.3.3在试验结束前的最后2h,将被试仪表从试验箱(室)取出,在一般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在恢 复期的最后1h进行性能试验,试验前允许拭去表面上的水溃,检查仪表是否符合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 件的规定 5.5.4盐雾 5.5.4.1金属零部件盐雾试验 5 5.4.1.1试验溶液 盐溶液用化学纯氯化钠(NaCI)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成,浓度为(5士0.1)%(质量百分比),试验 期间pH值应在6.5一7.2范围内[(35士2)C时打 5.5.4.1.2试验方法 试验前,对被试金属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试验样品表面必须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的保护层和 其他弊病 临试验前对被试金属零部件进行清洁,所用清洁方法应不影响盐雾对被试验仪表的作用,试验前应 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被试仪表表面 将被试仪表放置于(35士2C的盐雾箱内,以5.5.4.1.1规定的盐溶液连续喷雾48h,盐雾沉降率 为1mL/(h80enm')一2mL/(h80em) 喷雾不得直接喷向被试金属零部件,而应沉降至其表 面上 试验结束后,以室温清水轻轻冲洗被试金属零部件表面的盐沉积物,再放在蒸水中漂洗,然后在 -般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或按有关标准的恢复条件和恢复时间,最后对被试金属零部件进行 外观检查,确定其是否符合表5的规定 5.5.4.2整机交变盐雾试验 5.5.4.2.1试验溶液 盐溶液用氧化钠(NacCD)和燕僧水或去离子水配成,浓度为(5土0.1)%质量百分比),试验期间盐 溶液的pH值应在6.57.2(20C时)范围内 试验用盐应为高质量的氯化钠NaCl),干重中碘化钠的含量不超过0.1%,总杂质含量不超过 0.3%. 注;有关标准可以要求采用其他盐溶液,其成分与特性(浓度,pH值等)应在标准中清楚说明,如模拟海洋环境的特 殊效应 5.5.4.2.2试验方法 试验前,对被试仪表进行外观检查 被试仪表表面必须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的保护层和其他 弊病 临试验前对被试仪表进行清洁,所用清洁方法应不影响盐雾对被试仪表的作用,试验前应尽量避免 用手直接触摸被试仪表表面 将被试仪表按规定的安装位置置于15C35C的盐雾箱内,以5.5.4.2.1规定的盐溶液连续喷 雾2h,喷雾时,盐雾的沉降量为lmL/(h80cmf)2mL/h80cm'),喷雾不得直接喷向被试仪 表,而应使盐雾沉降至其表面 喷雾后,被试仪表仍按规定的安装位置移置于温度为(40士2C,相对 湿度为90%一95%的湿热箱内(转移时,应尽量避免被试仪表上盐溶液的损失),保持7d为一周期,循 环进行四周期为一次试验 后一周期结束后,将被试仪表从湿热箱取出(转移时,应尽量避免被试仪表上盐游液的损失),在 最后一 -般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 最后,用室温清水轻轻冲洗被试仪表,除去盐的沉积物,再放在蒸水中漂洗,然后将水甩干或吹
GB/T10319一2008 干,进行外观检查,观察有无明显的腐蚀、质变现象 5.5.5霉菌 5.5.5.1用按GB/T2423.16规定培养而得的混合袍子悬浮液进行试验,或按照用户与制造厂商定的 菌种进行试验 5.5.5.2试验设备和试验条件应符合GB/T2423.16的规定 5.5.5.3按GB/T2423.16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用孔径不大于0.5mm的喷嘴将混合抱子悬浮液(或 商定的菌种悬浮液),呈细雾状均匀喷射在被试仪表整个暴露表面,然后将被试的一组(3台、件)仪表放 置于试验箱(室)内28d,试验结束后,立即取出按表6的规定检查长霉程度 如需作性能试验,应以两 组仪表进行试验 5.5.6倾斜 将被试仪表相对于规定的安装位置的前、后、左、有各摇摆22.5",每个方向均应接通气源进行功能 试验各15 min ,确定其能否正常工作 5 .5.7摇摆 将被试仪表放置在摇摆试验台上,接通气源,绕前后,左右两水平轴向,各摇摆22.5",摇摆周期为 10s,持续时间为15min,进行功能试验,确定其能否正常工作 5.5.8恒加速度 将被试仪表安装在恒加速度试验机上,以10m/、的加速度在仪表正确安装位置的垂直方向进行 持续不少于10s的恒加速度试验,确定其能否正常工作 5.5.9振动 5 5.9.1船用气动仪表的振动试验应按GB/T2423.10规定的方法进行 5.5.9.2将被试仪表按规定的安装位置紧固在振动台上,不能直接安装的,可通过具有足够刚度的过 渡结构来安装,以保证振动参数的传递 若在船上安装随带减振装置,试验时应一并装上 5.5.9.3按表7规定频率和幅值,以不超过1倍频程/min的扫频速率,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向上(其 中一轴向应是与仪表的规定安装位置一致)进行扫频,检查有无共振现象 5.5.9.4扫频试验时,若在振动频率范围内发现有共振点,则 对表7试验1,应测量共振放大因子,若大于等于2,应予记录,大于等于5的共振不允许存在 a) b 对表7试验2,共振放大因子大于1.5的共振不允许存在,应调整或采取减振措施使之降低 5.5.9.5扫频后进行耐久振动试验 对表了试验1,共振放大因子大于等于2的各共振频率均应在出现共振的轴向上进行2h的 a 耐久振动试验 如无共振,则应在30Hz频率上进行2h加速度幅值为士6.9m/s的耐久振 动试验 对表7试验2,每次扫频完成后,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在30Hz频率上进行2h加速度 b 幅值为士40m/s的耐久振动试验 5.5.9.6试验时,被试仪表通气工作,观察其有无异常及损坏情况,性能是否符合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的规定 5.5.10日光辐射 船用气动仪表的日光辐射试验按GB/T2423.24的规定进行 5.6抗运输碰撞 船用气动仪表的抗运输碰撞试验应按JB/T9329的有关规定进行 外壳防护 船用气动仪表的外壳防护性能试验按GB4208规定的方法进行
GB/T10319一2008 6 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6.1 船用气动仅表出厂前须按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 能出 6. 2 型式检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定型鉴定 当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技术性能时 b 产品长期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或转产时; d正常生产的产品按技术条件规定需要定期进行试验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f 除另有规定外,船用气动仪表的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及各自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 标志 船用气动仪表外壳的适当位置上应设有标明其型号、名称、厂名、产品编号等的铭牌 铭牌上的字 母和编号应清晰、持久,并应留有打印船检标志的位置 包装 船用气动仪表的包装应符合GB/T15464的有关规定 10

点焊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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