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633-2000

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Marineengineroomcentralcontrolconsolegeneral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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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U6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7.020.60
  • 实施日期2000-12-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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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T116332000 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Marineengineroomcentralcontrol onsolegeneralspeeifieation 2000-06-07发布 2000-12-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木督局发布国家标准
GB/T11633一2000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T11633-1989《船舶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修订主要依据IEC60092-504.1994《船舶电气专用设备控制和测量仪表》,IEC60092-302 1997《船用电气设备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船级社《钢质海船人级与建造规范1996)和最 新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对原标准在结构型式、尺寸系列、环境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准结构等方 面均作大量的修改和充实 1取消了名词术语、结构型式及尺寸系列 2对温度,湿度,摇摆,振动电源电压、频率变化等环境条件,按现行标准及船规要求进行了修改; 3产品绝缘性能中增加了热态绝缘电阻要求,以提高产品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可靠性 4增加了高温、摇摆,振动,电磁兼容试验方法; 5将原标准规定三级公路的运输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改为按GB/T2423.39-1990(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e;弹跳试验方法》,用以模拟产品在公路车辆运输中所遇到的随机冲击和碰撞 环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1633一1989. 本标准由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航海仪器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天宝、肖蕴玉,李九林、唐金彬 本标准于1989年9月首次发布
国家标准 GB/116332000 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代替GB/Tl1633一1989 Marineengineroom centralcontrol consolegeneralspeeifiieation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机舱集中控制台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集控室内集中控制及监视主,辅机运行工况的集中控制台(以下简称集控 台)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一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2一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egIEC60068-2-2:197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2423.4一1993 (eqvIEC60068-2-30:l980 GB/T21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和导则振动(正 弦)(idtIEC60068-2-6:198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和导则:长霉 GB/T2423.161999 idtIC60068-2-10:198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T2423.171993 (eqvIEC60068-2-11:1981 GB/T2423.31一198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倾斜和摇摆试验方法 GB/T2423.39199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e;弹跳试验方法 GB4208一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 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9969.1一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02501988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neqIEc/TC181533:1977) GB/T13306一1991标牌 CB/T765一1997电器仪表和武备涂料涂覆技术条件 船级社钢质海船人级与建造规范(1996 要求 31环境适应世 2000-12-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6-07批准
GB/T11633-2000 3.1.1除另有规定外,集控台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3.1.1.1环境空气温度 a封闭处所内为045C; b自动化电子设备(包括含有电子元件的设备)见表1 表1自动化电子设备环境空气温度 安 位 温 度 装 置 -般封闭处所和有空调的封闭处所 十5~十55 有散热设备且无空调的封闭处所 十5十70 3.1.1.2相对湿度 a温度不高于45C时为95%士3%; b温度高于45时为70%士3% 3.1.1.3倾斜、摇摆 a倾斜22.5°; b摇摆22.5,周期10s 3.1.1.4振动 a频率2.0~13.2Hz,振幅士1 mm; b频率13.2~100Hz、加速度士7m/s 3.1.1.5盐雾、霉菌 a集控台的金属零、部件及绝缘部分经48h盐雾试验后,试样表面不应产生金属腐蚀物 b集控台的绝缘零、部件经28d长霉试验后,试样表面霉菌生长等级不超过GB/T2423.16中规 定的2级 3.1.1.6弹跳 集控台应能经受弹跳试验,试验后其外观、机械结构电气性能应无损坏 3.1.2电压和频率波动 集控台在表2所规定的电压和频率偏离额定值的波动情况下应能可靠工作 表2电压和频率波动 瞬态 稳 态 电气设备、仪表 参数 恢复时间 电压 10十6 士20 -般设备 频率 士1o 士5 25十3o 充电期间接于蓄电池 由蓄电池供 电压 电的设备 充电期间不接于蓄池 -25十20 3.2结构与安装 3.2.1结构 3.2.1.1集控台外壳的防护等级至少应为IP20,台面部分至少应为IP40 3.2.1.2集控台的骨架及整体结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经受船体振动及公路运输而不损伤 3.2.1.3集控台吊装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吊装时不致引起集控台的永久变形和损 坏 3.2.1.4集控台前面应装有坚固的绝缘扶手 3.2.1.5门.抽屉等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拆卸方便,并与配合平面相吻合,抽屉应有防止斜滑及拉出
GB/T11633-2000 的机构 3.2.1.6所有金属件,除其材料本身有较好的耐蚀性能外,均应有可靠的保护层 3.2.2集控台板面的布置 3.2.2.1集控台板面上的仪表、开关、按钮及各类指示灯的布置,均应保证操作方便、监视容易、防止造 成误操作 3.2.2.2为便于操作、监视和维修,板面器件应按主机、发电机、锅炉,辅机等分组配置 对主要设备的 仪表、指示灯以及有重要作用的器件,在各组别中应优先配置 3.2.2.3仪表,报警指示灯,运转指示灯、系统模拟图、显示器等应布置在倾斜或竖直立面上 手动控制 的手柄、转换开关、按钮和带灯按钮以及与其有关的操作和状态指示灯等应布置在台面上 蜂鸣器停止 按钮、报警按钮、应答按钮、功能试验按钮应布置在与其他按钮容易区别的位置 3.2.2.4操作同一用途的多台机器的控制和监视设备,在排列时应考虑对应于机器在机舱内的安装位 置 3.2.2.5主机转速表、增压器转速表、燃油负荷指示器等,应对应于主机遥控操纵手柄的位置布置 转 换式温度计、增压器转速表等的转换开关,应与仪表靠近布置 3.2.2.6紧急停止开关等安全操作设备,应布置在台面上,并使其操作简便,且不会引起误操作 3.2.2.7主机遥控装置(包括操纵手柄、主机传令钟,操纵位置转换开关,操纵位置指示灯,操纵装置报 警指示灯等,机舱人员呼叫开关,巡查呼叫开关等应布置在集控台台面的中央部位 电话应布置在主机 遥控装置操作位置的附近 3.2.2.8集控台上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及其意义见表3和表4 表3指示灯的颜色及意义 颜色 意 说 明 红 危险或报警 潜在危险的警告或要求立即进行处理的情况警告 条件变化或临近变化 注意 绿 安全 安全状况的指示或批准进行 可以指定蓝色表示红色、黄色、绿色所含意又以外任何 蓝 根据需要指定特定的意义 种特定的意义 任何意义 每当用红色、黄色、绿色存在疑向时,可用百 未指定特定意义(中性色 色 例如;可用白色表示确认 表4按钮的颜色及意义 意 颜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红 停止或断开 黄 应急保险 绿 起动或接通 红,黄、绿颜色不包含的任何意义 黑、灰、白 无规定意义 3.2.3设备、仪表及其安装 3.2.3.1集控台上设备及仪表的配置,应满足《钢质海船人级与建造规范》对不同自动化等级船舶的要 求 3.2.3.2集控台上的设备、仪表应符合规定功能和船用要求 检测和指示仪表在安装前应进行计量鉴 定.,并有鉴定合格标志
GB/T11633-2000 3.2.3.3电站自动化系统、主机安全系统和控制系统、机舱监测报警系统仪表等的安装,应符合相应 产品的安装要求,并应有标明其用途和操作位置的耐久滞燃标牌 设在集控台上的分电箱应有标明每个电路的用途、载流量、熔断器或过载保护装置额定值的耐久标 志 3.2.3.4工作电压超过50V的带电部分,应有防止偶然触及的防护措施 3.2.3.5设备、仪表的安装应考虑船舶振动条件,采取防松措施,设备之间应保持足够的维修距离 3.2.3.6设备中需更换备件和调整的部位,应考虑便于操作 3.2.4电气安装 3.2.4.1集控台中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5的规定 与元器件连接的 裸露带电导体和接线端子,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至少应符合这些元器件自身的要求 表5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 mm mm 额定电流<63A 额定电流>63A 额定电流<63A 额定电流>63A 60 60250 >250380 10 3.2.4.2集控台应采用滞燃型船用多股绞合导线.对于传输信息的导线,应采取必要的防干扰措施 导 线应敷设在走线槽内,或用夹线板固定 导线应可靠连接,并有防松措施 3.2.4.3导线两端应有与图样相符合的便于观察的耐久标志 连接外部的电缆、导线的接线端子排上 应有与图样相符合的耐久标志,且应留有适量的备用端子 3.2.4.4装有电气元件的活动面板与构架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过渡导线应有足够的可绕性 3.2.4.5工作电压超过50v,装有电气元件的活动面板、构架应可靠接地 3.2.4.6集控台构架上应设有不小于2mm×15mm的接地铜排,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3.2.4.7集控台内部应装有供检修用照明灯和电源插座 3.2.5电源 3.2.5.1集控台的电源应馈自主配电板或应急配电板(若设有时) 主电源失电时仍需供电的系统,如 电站自动化系统、主机安全系统和控制系统,机舱监测报警系统等,应能自动转接到独立的自动化系统 用备用蓄电池组,同时发出声,光报警,并对供电电源予以指示 3.2.5.2集控台内的线路保护,在设计上应使在每一组熔断器或开关断开时,不致引起误动作或使另 -线路、系统失效 3.2.6报警系统 3.2.6.1集控台的报警系统至少应包含下列功能 a所有报警应同时发出声光报警; b声报警应设有消声装置,但其动作不应使灯光报警器的指示灯熄灭,也不应妨碍随后出现的故 障报警; e)灯光报警至少应能表明如下特征: 1报警情况 2)报警应答 3)故障排除 d报警指示灯的故障不应影响声报警的动作; e)现有报警不应妨碍以后的故障报警;
GB/T11633-2000 报警系统应有自检功能,应能对报警系统的声,光报警功能进行试验 3.2.6.2报警系统的传感器应采用常闭回路系统.以防止因传感器回路断路,而无报警显示 3.2.6.3报警系统在主电源失电时,应能自动从蓄电池电源获得连续供电,同时发出声,光报警,并对 蓄电池供电予以指示 3.2.7管路 3.2.7.1集控台内的油,水管路应与电气设备分隔开,如不能分隔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油、水等 介质对电气设备的污染,影响正常工作 3.2.7.2集控台中的管路,应预先清洗污垢,安装牢固,防止松动 走向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3.2.7.3集控台与外部连接的管路接头应有与图样相符合的明显、耐久标志 3.2.7.4集控台中的油、水、气管路应保证密封,无渗漏现象 3.3绝缘性能 3.3.1绝缘电阻 集控台中各独立电气回路对机壳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 额定电压 兆欧表电压等级 MQ 冷态 热态 湿热试验后 60 250 >10 >2 >60 500 20 3.3.2耐电压 集控台的所有电气回路与机壳之间,各极(相)之间,按表7规定的试验电压进行耐电压试验,应无 击穿或闪络现象,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 表7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 试验电压 <60 500 1000加2倍额定电压,但不小于2000 60 3.4电磁兼容 集控台上的电站自动化系统、主机安全系统和控制系统.机舱监测报警系统等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T10250的有关规定 3.5外观 3.5.1集控台表面应平整,边缘及开孔应光滑,无毛刺、裂口 3.5.2所有焊接处应均匀、牢固,无明显变形或焊损缺陷 3.5.3各零,部件应配合正确,门,抽屉等活动件应工作灵活,紧固件,连接件应牢固无松动 3.5.4标牌应正确、清晰、易于识别、安装牢固 3.5.5内外表面涂覆应符合CB/T765的规定,外表面为【级,内表面为】级 涂层应牢固,色泽均匀、 表面平滑,不应有起翘和脱落现象 3.6材料 3.6.1集控台一般应采用耐久,滞燃和耐潮的材料制成 3.6.2外壳一般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优质冷轧薄钢板制成 3.6.3导电部件一般采用铜或铜合金 导线应采用最高允许温度不低于75C的滞燃型船用多股绞合 导线 绝缘材料应能耐潮、耐油雾和防霉菌,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3.6.4
GB/T11633-2000 3.6.5集控台的管路材料应采用紫铜管 3.7备品和工具 3.7.1集控台的易损件应有足够的备品和备件,其数量按用户要求,在订货合同中规定 集控台所需要的专用工具种类和数量,在订货合同中规定 3.7.2 试验方法 4.1外观检查 用目测法对集控台的外观进行检查 结果应符合3.5的规定 4.2结构及安装质量检查 目测集控台的结构、外型尺寸,板面布置,设备,仪表,电器、管路,绝缘层、紧固件、布线、标志、标牌 以及接地铜排等 结果应符合3.2.1一3.2.4;3.2.7的规定 4.3功能试验 4.3.1集控台按正常安装方式放置,在室温下通以额定参数的电源或气源,使各设备、仪表工作,检查 其功能 结果应符合3.2.3.2的规定 43.2用切断电路的方法,检查失电转换功能 结果应符合3.2.5.1的规定 4.3.3断开集控台的每一路熔断器或开关,检查集控台的线路保护功能 结果应符合3.2.5.2的规定 4.3.4报警装置可用输人模拟信号的方法检查其报警功能 结果应符合3.2.6的规定 4.4管路密封试验 对集控台管路施以1.25倍工作压力的工作介质或相应压缩空气,持续10min 结果应符合 3.2.7.4的规定 4.5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按GB4208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3.2.1.1的规定 4.6绝缘性能检查 4.6.1绝缘电阻测定 功能试验开始前、后和湿热试验结束后,将电子器件的回路断开,用兆欧表测量各电气回路不同极 相)之间,以及各电气回路与机壳之间的冷态、热态和湿热态绝缘电阻 结果应符合3.3.1的规定 4.6.2耐电压试验 4.6.2.1试验应在所有电气回路与机壳之间,以及各极(相)之间进行 4.6.2.2试验时应将半导体器件拆除,并允许分断仪表、电容器,指示灯等辅助器具 4.6.2.3耐电压测试仪应有足够的容量,频率在25100Hz之间 4.6.2.4试验电压按表7规定,历时1min 结果应符合3.3.2的规定 4.7环境试验 4.7.1高温试验 按GB/T2423.2的有关规定进行 结果应符合3.1.1.1的规定 4.7.2湿热试验 按GB/T2423.4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湿度按3.1.1.1,3.1.1.2;试验周期为2d 试验结束, 按4.1规定检查外观,4.6规定检查绝缘性能 结果应符合3.5和3.3的规定 4.7.3倾斜试验 按GB/T2423.31的有关规定进行 在集控台的安装方向作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的倾斜试验,每 个方向各持续15nmin 结果应符合3.l.l.3a)的规定 4.7.4摇摆试验 按GBT22a.的有关规定进行,持续时间为0mm,结果应符合all.ab)的规定 4.7.5振动试验
GB/T11633-2000 按GB/T2423.10的有关规定进行 结果应符合3.1.l.4;3.2.l的规定 4.7.6盐雾试验 集控台的金属零,部件及绝缘部分,应按GB/T2423.17的有关规定进行48h的盐雾试验 结果应 符合3.1.l.5a)的规定 注:如制造厂具备金属零,部件及绝缘材料的盐雾试验合格报告,在有效期内可免做该项试验 4.7.7长霉试验 集控台的绝缘零、部件应按GB/T2423.16的有关规定进行28d的长霉试验 结果应符合 3.1.1.5b)的规定 注:如制造厂具备绝缘材料或涂料的长霉试验合格报告,在有效期内可免做该项试验 4.7.8电源变化试验 4.7.8.1电源稳态变化试验 n)集控台在电源频率为额定值时,分别使其电压按表2的规定偏离至极限值,各运行15min.检查 电路的工作情况 应符合3.1.2的规定 集控台在电源电压为额定值时,分别使其频率按表2的规定偏离至极限值,各运行15min检查 b 电路的工作情况 结果应符合3.1.2的规定 4.7.8.2电源瞬态变化试验 集控台在电源频率为额定值时,分别使其电压按表2的规定偏离至极限值,各变化3次 检查电 a 路的工作情况 结果应符合a.l.2的规定 ))集控台在电源电压为额定值时,分别使其频率按表2的规定偏离至极限值,各变化3次 检查电 路的工作情况 结果应符合3.1.2的规定 4.7.8.3蓄电池电源变化试验 集控台分别在蓄电池电压按表2的规定偏离至极限值的情况下.各运行15min 检查电路的工作 情况 结果应符合3.1.2的规定 4.7.9弹跳试验 包装状态下的集控台,应按GB/T2423.39中方法A的规定,进行15nmin的弹跳试验结果应符合 3.1.1.6的规定 4.7.10电磁兼容试验 集控台中的自动化系统、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应按GB/T10250有关规定进行电磁兼容试验 结果 应符合3.4的规定 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集控台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2型式检验 5.2.1集控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时;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e)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2.2集控台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按表8规定 集控台型式检验的样品为一 盐雾和长霉试验的试样为三件 5.2.3 一台 型式检狼项目经检狼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集控台合格 若其中任一项目检验不符合要求,应采取 改进措施,然后重新进行该项目及与之有关项目的检验 若复验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定集控台
GB/T11633-2000 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8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外观 3.5 4l 结构与安装质量 3.2.13.2.4;3.2.7 4.2 功能 3.2.3.2;3.2.5;3.2.6 4.3 管路密封 3.2.7.4 4.4 外壳防护等级 3.2.1.l 4.5 绝缘电阻 3.3. 4.6.l 耐电压E 3.3.2 4.6.2 4.7.1 高温 3.1.l.l 湿热 3.1.1.l;3.1.1.2;3.3;3.5 4.7.2 10 倾斜 3.1.1.3.a 4.7.3 11 摇摆 3.1.1.3.b 4.7.4 振动 12 3.l.1.4;3.2.1 4.7.5 盐雾 13 3.1.l.5.a) 4.7.6 长霉 14 3.1,1.5.b 4.7 7 15 4.7.8 电源变化 3.1.2 16 4.7.9 弹跳 3.1.1.6 17 电磁兼容 4.7.1o 3.4 5.3出厂检验 5.3.1集控台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按表8规定 5.3.2集控台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 集控台所有出厂检验的项目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产品 标志、使用说明书 6.1标志 6.1.1产品标志 6.1.1.1集控台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符合GB/T13306规定的铭牌 6.1.1.2铭牌应耐久、滞燃、清晰、牢固 6.1.1.3铭牌的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产品编号; d商标; e 重量; f 船检标志; g 产品标准编号 h制造日期 6.1.2包装标志
GB/T11633-2000 6.1.2.1集控台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应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重量(毛重,净重). b 编号,箱号 c出 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d e 出厂日期 制造厂名称、,地址; f g)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6.1.2.2包装箱外部应标明GB191中规定的储运图示标志,其内容应包括“向上”、“小心轻放”、“怕 湿”等注意字样及符号 使用说明书 集控台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 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包装 7.1.1集控台包装箱应牢固,并采取必要的防潮措庖,集控台及其备件均应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并 能适合水陆运输及装卸的要求 7.1.2集控台的随机文件应包括 a板面布置及外形图 b电路图及外部接线图; 使用说明书(含主要设备随机提供的说明书) d 备件清单; e)产品合格证; fD 装箱清单 7.3运输和贮存 集控台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受雨水浸袭,产品应无腐蚀性气体,通风干燥的仓库中

海上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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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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