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000.219-2008采

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Luminaires-Part2-19:Particularrequirements-Air-handlingluminaire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的编号:GB7000.219-2008采。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共有10页,发布于2010-02-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K7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3.080.30;29.140.40
  • 实施日期2010-0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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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国家标准 GB7000.219一2008/IE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代替GB7000.142000 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 Luminaires一Part2-19Partieularreqirements一Airhandlng luminaires IEC60598-2-19;1981十Al:1987十A2:l997,IDT 2008-12-31发布 2010-0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7000.219一2008/IEc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范围 -般试验要求 定义 灯具分类 标记 结构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接地规定 接线端子 10 外部和内部线路 11防触电保护 1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13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14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关于通风式灯具! 解释
GB7000.219一2008/IE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为GB7000(灯具)的第2-19部分,GB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 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12007 灯具第2部分;特殊婴求应急照明灯具 2 GB7000. -2008 GB7000. -2007 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 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22008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6 GB7000. GB7000. 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2008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 7000. GB7000. 2003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8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7000. 19 2005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GB7000.20 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人式灯具 GB7000.202 2008 灯具第24 GB7000.204 2008 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 灯具第2-7部分;特殊要求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GB7000.207 2009 灯具第2-8部分特殊要求手提灯 GB7000.2082008 GB7000.21l 2008 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 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电鄙插座安装的夜灯 GB7000.2122008 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散人式灯具 GB7000.2132008 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 GB7000.217一2008 用灯具 GB7000.218一2008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7000.219一2008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GB7000.225一2009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598-2-19;l981《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19章 通 风式灯具》,1987年第1号修改件和1997年第2号修改件 本部分代替GB7000.14一2000. 本部分与GB7000.l4一2000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7000.1一1996改为GB7000.l;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标准号由GB7000.14改为 GB7000.219;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制造厂”改为“制造商”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GB7000.219一2008/IEc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 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飞利浦灯具(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桑高元、於立成,刘跃占 本部分的第1版于2001年7月发布,本版是第1次修订
GB7000.219一2008/IE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IEC前言 1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 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 已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承担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或地 区的标准 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间的任何区别都应在后者中尽可能明确的指出 IEC60598-2-19的1987年第1号修订件由I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和相关产品技术委员会的 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 1987年第1号修订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6月法 表决报告 34D(CO)1ll 34D(CO)128 关于本修订件表决的详情,可见上表中的表决报告 IEC60598-2-19的1997年第2号修订件由1EC第34技术委员会,灯泡和相关产品技术委员会的 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 1997年第2号修订件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表决报告 FDIS 34D/471/FDIs 34/481/RVD 关于本修订件表决的详情,可见上表中的表决报告 业
GB7000.219一2008/IE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 范围 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通风管道或用于通风空间的强制通风)通风式灯具的安全要求 灯具以管形荧光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本部分应与GB7000.1一起使用 应注意的是,本部分只规定了通风式灯具安全方面的要求,没有规定性能方面的要求 注1:本部分中的“通风”和“通风的”是指强制通风 注2:本部分没有对使用鸽丝灯和除管形荧光灯以外的气体放电灯灯具提出要求 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第0章的规定 GB7000.1中规定的试验按本部分规定的试验顺序进行试验 定义 应用GB7000.1第1章的定义和下列定义 3.1 通风式灯具airhandlimgluminaires 为与空气调节系统结合使用而专门设计的 一种灯具 注;空气可能经过光源腔或单独的通风道 静态工作 staticoperation 灯具的一种工作状态,既不强制通风也不排风,但允许空气对流 灯具分类 应用GB7000.1第2章的规定,但通风式灯具应分类为I类,类和类 标记 应用GB7000.1第3章与下列5.15.4的规定 不标叉标记的嵌人型通风式灯具应在所附的标签上或随灯具提供的制造商的说明书上含有表明 5.1 下述内容的警告,即在凹槽内任何灯具的外表面部件都不能安装在离普通可燃材料表面25mm以内的 地方 标有灭标记的通风式灯具,应指明灯具的结构类型,此信息应标志在灯具上,或在制造商的说明 5.2 书中给出,内容应是下列两条或其中一条: “用于与通风管道连接” “在通风空间内使用” 为使有通风孔隙的灯具适于与通风管道内配用而在灯具上增加附件时,应在附件上标明 "用于与通风管道连接” 5.3GB7000.1中3.3.6提及的“特殊条件”应包含下述内容 不标有叉标记的灯具,灯体与建筑结构的普通可燃部件间允许的最小距离; a
GB7000.219一2008/IEc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D)适用的类型,例如,“在通风空间内使用” 5 用于通风式灯具符号的解释(见附录A). 6 结构 应用GB7000.1第4章和下列6.16.3的规定 对嵌人的部件,GB7000.1中4.13试验规定的冲击能量和弹簧压缩量应根据下列表1的规定 表1冲击能量和弹簧压缩量 被试部件 冲击能量/Nm 压缩量/mm 提供防触电保护部件(陶瓷件除外 0.35 灯具的陶瓷件和所有其他部件 0.20 13 6.2如果为避免着火危险,保证灯具与某些建筑结构部件之间的最小距离,在灯具上装有隔离物或类 似装置的,这些装置的固定方法应使这些装置不能被拆除,除非造成永久性损坏或使其无法正确安装 这个规定不适用于无碍安全仅因结构需要而设置的隔离物 注:着火危险位置;在一些国家,把通风系统视为着火危险位置,而且在这些情况下,建议采用下述规定: 通风式灯具的壳体应采用金属或其他非可燃材料,而且在进行本部分第12章的试验时,灯体温度不应超 过100C 灯体上可以开孔但孔的总面积不能超过灯体表面积的10% b 面向上的孔的水平宽度应不大于6mm,其他孔的宽度不能超过10mm 另外,对于其他平面内面向上的 孔,其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的宽度不能超过6mm 带有短管与通风管道连接的灯具,孔的宽度没有限制 通风式灯具的镇流器、连接装置和通过式布线等元件要用一个不可燃材料壳体保护,以防止尘埃的侵蚀 此壳体可以是元件的一部分 当额定电流不超过2A时,该要求不适用于灯座、启动器座及其连接装置和 短的连接导线 对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即标有回标记的灯具,GB7000.1中4.16.1的规定不适于用 6.3 作强制通风的孔 对带套管(空气连接装置)的通风式灯具,该套管表面应作为灯具的表面做试验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用GB7000.1第11章的规定 接地规定 应用GB7000.1第7章的规定 接线端子 应用GB7000.1第14章和第15章的规定 10外部和内部线路 应用GB7000.1第5章与下述10.1的规定 10.1当软缆或软线作为与电源连接的方法并由制造商提供时,应符合GB5023.15023.7《额定电压 450/750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和GB5013.15013.7《额定电压450/750及以下橡胶绝缘电缆》 所规定的机械和电气性能要求,并能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受到的最高温度而不损坏 合格性由本部分第12章的试验检验 注嵌人的通风式灯具上的软缆和软线应适宜下列情况 a)软缆和软线不易触及且在凹槽内部碰不到软缆和软线 b) 灯具应易于装人凹槽; 可调的嵌人的通风式灯具易于调节
GB7000.219一2008/IE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11 防触电保护 应用GB7000.1第8章的规定 1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应用GB7000.1第12章和下述12.112.3的要求 12.1热试验(正常工作) 12.1.1试验在静态工作条件下进行 试验凹槽的一般结构的详细说明,例如,壁的厚度应符合GB7000.1附录D的规定和下述规定 对装有与通风管道连接套管的通风式灯具进行试验时,该套管应能与试验箱的侧面或顶部连接 对有空气流动孔的通风式灯具进行试验时,4.5mm厚的硬质纤维板顶盖与试验箱的各个侧面可 靠的密封起来,整个顶盖平面上设有中心距25" ,孔径4.5mm的多个小孔 mm, 试验时,标有灭符号嵌人的通风式灯具在凹槽内安装时,离试验凹槽内顶面的距离可以是0mm 见图1)或25mm(见图2),但对于不标有叉符号的灯具,安装时应使其坚实的平顶面距离试验凹槽内 顶面25mm(见图1)或60mm(见图2) 最小100mm 距房 50mm 试验凹槽 灯具 75mm -防风罩 最小10Omm 距离“X”/mm 标记的灯具 25 没有标记的灯具 图 带有与通风管道连接用套管的通风式灯具在试验凹槽内的安装方法 最小I00mm 飞vvv5 50 试验凹槽 灯具 75mm -防风罩 最小100mm 距离“X”/mm 标记的灯具 25 没有灭标记的灯具 60 图2用于设有通风孔隙空间内的通风式灯具在试验凹槽内的安装方法
GB7000.219一2008/IEc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12.1.2试验时,除管形荧光灯管玻璃表面的温度不能超过150C以外,在主要空气通道范围内面朝上 的表面的温度不能超过100C. 离开灯具的交换气体的温度不能超过100C 试验凹槽内所有部位的温度均不能超过90C 12.2通过灯具或者会接触灯具与电源连接的接线不应达到不安全的温度 合格性由12.2.1的试验 和12.2.2的规定来检验 12.2.1灯具与电源连接时,应该用灯具提供的软缆或灯具上标志规定的电缆,如没有标记,应使用说 明书上规定的电缆 否则应使用GB5023上规定的聚氯乙烯电缆 沿着正常工作时电缆可能接触的位置寻找最热部件沿着内部线路或灯具的外表面),电缆与该部 件轻微接触,按GB7000.1附录K所述的方法测量此接触点绝缘层的温度 12.2.2电缆的工作温度不能超过表2的限值 12.3热试验(异常工作 12.3.1静态工作条件下进行试验 灯具按12.1.1的规定安装 12.3.2试验期间,除管形荧光灯管玻璃表面的温度不能超过150以外,在空气通道范围内面朝上的 表面的温度不能超过130C 试验凹槽内所有部位的温度均不能超过130 C IP等级大于IP20的灯具应根据本部分第13章的规定,在GB7000.1中规定的9.2试验后,9.3试 验前进行GB7000.1中12.4、12.5和12.6的试验 表2电缆工作温度 指定的电缆 工作极限温度 电缆包括护套)随灯具提供 GB7000.1中表12.2规定的最高温度 灯具不提供电线 灯具标记电缆温度 标记的温度 灯具不标记电缆温度 GB7000.1中表12.2规定的普通PV.C的最高温度,不 受机械压力影响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13 应用GB7000.1第9章 对IP等级大于IP20的灯具,GB7000.1第9章规定的试验顺序应按本部分第12章的规定 14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用GB7000.1第10章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1 应用GB7000.1第13章
GB7000.219一2008/IEc60598-2-19:1981十A1;1987十A2:1997 附 录 资料性附录 关于通风式灯具,,解释 在GB7000.1的1.2.25中定义了“额定最大环境温度”(符号;t,),且定义中含有短语“在正常情况 下” 对于通风式灯具,“正常情况”由与灯具同时使用的空调系统的类型来定,因此需要规定一套测量 的状态,并且应关注这些状态与实际上可能出现的那些状态之间的关系 本部分中规定的状态是静态工作状态,即灯具不强制通风也不排风,但允许空气正常流动,灯具上 标出的 是灯具在此条件下工作的最高环境温度 当灯具作为空调系统部件安装时,灯具附近的环境温度由该系统的类型和性能决定,而这些只能由 用户评估 就评估而言,应在灯具安装空间的凹槽的中点测量温度,用一个模型或静态灯具在其位来模拟灯具 对自由流动空气产生的限制作用. 为了模拟强制通风时可能出现的最恶劣的情况,在室温下送冷风或排风时,应关闭空气循环系统来 测量温度,而送人高于室温的空气时,可开启空气循环系统测量温度 选择用于这种位置的灯具,其 应至少等于所测得的温度

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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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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