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233-2020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Measurementmethodsoffuelconsumptionforlight-duty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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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4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20
  • 实施日期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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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 GB/T19233一2020 代替GB/T192332008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Measurementmethodlsoffuelconsumptionforlight-duty vehicles 2020-06-02发布 2021-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9233一2020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中 .中 -般要求 试验条件 CO.、CO和HC排放量测量 + 计算燃料消耗量 生产一致性 认证扩展 o试验系族 附录A资料性附录)低温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附录B(资料性附录)开启空调制冷状态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高海拔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l6 附录D(资料性附录)其他燃料类型车辆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18 附录E(规范性附录)型式试验结果报告
GB/T19233一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233一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与GB/T192332008相比,除 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由“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 迷大于或等于0km/h的M类,.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e的MM类车辆"修 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 50km/h的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M类车辆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 过3500kg的M类车辆可参照执行";由“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燃用汽油或柴油的车辆”修改 为“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的车辆,不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其他燃料类型车 辆可参照执行”(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试验循环 将试验循环由NEDC循环修改为WLTC循环及汽车行驶工况(见4.3、 6.l,2008年版的4.4,6.1l) 修改了试验室环境、试验车辆、试验燃料、测试设备的要求(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道路载荷测量与测功机设定、预处理和浸车、试验规程和排放量计算的要求(见6.2 6.5,2008年版的6.26.3) 增加了变速器使用要求,增加手动挡变速器车辆可按换挡提醒装置指示挡位进行操作的规定 见6.4.2) 修改了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7.2,2008年版的7.2) 修改了M 和N类型式认证值的确定方法,偏差要求由6%调整为4%见7.5,2008年版的 7.3 增加了型式认证值采用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综合值后各速度段燃料消耗量结果的调整方法 见7.5 修改了固定渐变系数,由0.92修改为0.95(见8.1.3.4,2008年版的8.1.2.3) 删除了N类车辆系族的型式认证规定(见2008年版的第10章) -增加了试验系族相关规定(见第10章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低温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开启空调制冷状态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C“高海拔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其他燃料类型车辆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修改了规范性附录型式试验结果报告的附录编号见附录E,2008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参考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R101-03《关于就二氧化碳排放和燃料消耗量的测量 方面、和/或就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的测量方面批准仅装用内燃机的乘用车或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和就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的测量方面批准仅装用电驱动的M和N类车辆的统一规定》和联合国全 球技术法规GTR15《世界协调的轻型汽车测试程序(wLTP)》及其修订版本的部分技术内容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l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
GB/T19233一2020 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东风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欧洲汽车工业协会北 京代表处、宝马()服务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兆,郑天雷、保翔、李孟良、钱国刚刘刚,刘乐、贾雨,刘显、范佳甲、邹晓敏、 高海洋、高岳、张硕、蒋平、代永黎、徐月云、刘志超、邓阳庆、王琪,何润、龙金世、马其贞、闫祯、白卓伟、 沈铁军、宫宝利,陶侃、李立飞、石为利、骆伟,宋轶男、陈晓露,朱文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233一2003,GB/T19233一2008. IN
GB/T19233一2020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测定汽车二氧化碳(cO)、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用碳平衡 法计算燃料消耗量的试验、计算方法以及生产一致性的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N 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M类车辆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类车辆 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的车辆,不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其他燃料类型车辆可参照 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4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18352.6一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六阶段) GB/T38146.1一2019 汽车行驶工况第1部分:轻型汽车 术语和定义 GB/T150892001,GB18352.6-2016和GB/T38146.1一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换挡提醒装置gearshittindieator;GSI 装配于手动挡车辆的可实时、直观地提醒驾驶员调整挡位的装置 一般要求 4.1在进行燃料消耗量型式试验前,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应申报被试车型综合燃料消耗量值 4.2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应将一辆代表被试车型的车辆提交给负责型式试验的检验机构 在试验期间,检验机构应确认车辆的排放状况符合该车型相应排放标准的I型试验限值要求 4.3按照GB18352.62016中附件CA所述的全球统一轻型车测试循环(wILTC)或GB/T38146.1 2019中附录A规定的汽车行驶工况(CLTC-P和CITCC,其中CLTCP适用于M类车辆 CLTCC适用于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的M类车辆),测量车辆的cO.、co和HC 排放量 注:当按照汽车行驶工况进行测量时,本标准所引用GB18352.62016相关条款中的试验循环相应调整为中 国汽车行驶工况
GB/T19233一2020 4.4cO.,CO和HC的排放测试结果用克每千米(g/km)表示,cO值圆整四舍五人)至小数点后 两位 4.5按照第7章的计算方法,利用测得的cCO.,cO和HC排放量,以碳平衡法计算燃料消耗量 计算 结果用升每100千米(L/100km)表示,圆整(四舍五人)至小数点后两位 4.6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可根据需要参照附录A、附录B,附录C测量车辆在低温环境、开启 空调制冷状态和高海拔环境下的燃料消耗量 5 试验条件 5.1环境要求和参数 试验室环境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C.1.2.2的要求 5.2试验车辆 5.2.1试验车辆的所有零部件应满足批量生产要求 如果试验车辆与批量生产状态不同,需要提供详 细的说明 5.2.2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应将一辆代表被试车型的车辆提交给负责型式试验的检验机构 若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选择采用插值系族,应选取在插值系族中具有代表性的车辆,宜采用同 一试验车辆通过不同道路载荷设定代表车辆H和车辆L 5.2.3试验车辆可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需求进行磨合,并保证机械状况良好,磨合里程 不超过15000km 5.2.4应使用汽车生产企业规定的润滑剂,并在试验结果报告中注明 5.2.5其他按照GB18352.62016中C.1.2.4.2C.1.2.4.5和C.1.2.4.7要求进行试验车辆设置 5.3试验燃料 5.3.1型式试验时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推荐的最低标号,采用符合GB18352.6一2016中附录K要求 的基准燃料,燃料中不准许额外添加含氧物 采用GB18352.62016中附录K中未规定的燃料种类 时,应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市售车用燃料 5.3.2进行4.5所述计算时,燃料参数取值如下 密度:按照GB/T1884的方法测得试验燃料的密度; a b) 氢-碳比;采用固定值,汽油为1.85,柴油为1.86, 5.4测试设备 测试设备技术特性应符合GB18352.62016中附件CD的规定" 6 cO..c0和HC排放量测量 6.1试验循环 试验循环如GB18352.62016中附件CA所述,包括低速段(Iow)、中速段(Medium)、高速段 High)和超高速段(ExtraHigh)四部分;或如GB/T38146.1一2019中附录A所述,包括低速(1部 1) GB18352.6一2016相关引用条款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标准中相应指代“汽车燃料消耗量主管部门”; “cO排放”相应指代"燃料消耗量”
GB/T19233一2020 中速(2部)和高速(3部)三部分 此附件中所有运行规定均适用于cO.,Co和HC排放量的测量 6.2道路载荷测量与测功机设定 按GB18352.62016中附件CC进行道路载荷测量与测功机设定 如行驶阻力曲线由汽车生产 企业提供,需要提供试验报告、计算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并由检验机构确认 仲裁试验时,应按GB18352.6一2016中CC.4.3规定确定车辆的行驶阻力 6.3预试验循环、预处理和浸车 按照GB18352.6一2016中C.1.2.5~C.1.2.7的规定进行预试验循环,试验车辆预处理和浸车 6.4试验规程 一般要求 6.4.1 按照GB18352.6一2016中C.1.2.8~c.1.2.14的规定进行试验 6.4.2变速器的使用 变速器应根据GB18352.62016中C.1.2.6.5的规定进行操作 其中,对于没有主模式的自 6.4.2.1 动变速器车辆,车辆应在最差的换挡模式下进行试验 最差模式为燃料消耗量最高的模式,应根据所有 模式中燃料消耗量情况进行确定 6.4.2.2对于装配有换挡提醒装置的手动挡变速器车辆,在生产企业申请时,可按照生产企业要求按照 换挡提醒装置所指示的挡位进行换挡操作,同时排放测试结果也应符合该车型相应排放标准的I型试 验限值要求 对于仅有升挡提示的换挡提醒装置,减速过程中按照GB18352.6一2016中C.1.2.6.5的 规定进行操作 生产企业应在试验前提供换挡提醒装置指示方式、功能,使用方法、控制策略的说明 资料,同时保证所生产车辆与被试车辆换挡提醒装置控制策略相一致 6.5排放量计算 按照GB18352.62016中附件CE的规定计算CO,CO和HC排放量 计算燃料消耗量 7.1用第6章方法得到的HC,CO和CO排放量,分别计算各速度段和综合燃料消耗量 7.2采用式(1)和式(2)计算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对于装备汽油机的车辆: a 0.l155 [(O.868×HHC)十(o.429xco)+(0.273xco.)] FC= b)对于装备柴油机的车辆 0.l156 FC (2 [(0.865×HC)十(0.429×CO)十(0.273×CO] 式中 FC 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Hc -碳氢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CO -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CO. 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D -288K(15C)下试验燃料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GB/T19233一2020 7.3除汽、柴油车辆外,其他燃料类型车辆可参照附录D计算燃料消耗量 7.4对于非型式试验或非生产一致性试验且没有使用基准燃料时燃料消耗量计算值的修正: 如果所使用的汽、柴油氢-碳比不是固定值,允许进行修正 a b) 如果使用了乙醇汽油E10或添加了10%以上甲基叔丁基酥(MTBE)的汽油,且试验计算中已 考虑了氧对燃料中碳比例的影响和燃料密度的变化,计算得到的燃料消耗量可以分别乘以 97%或98%作为计算值 7.5型式认证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如检验机构测量计算的燃料消耗量综合值与汽车生产企业申报的综合值之差符合式(3)的规 a 定,则将申报综合值作为型式认证值 一FC FCc <十4% 3 FC 式中 FC 检验机构测量计算的燃料消耗量综合值,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 km; CMc FC 汽车生产企业申报的燃料消耗量综合值,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b)如果上式的结果>十4%,则在该车辆上进行另一次试验 两次试验后,如果两次测量计算的燃料消耗量综合平均值与汽车生产企业申报的综合值之差符合 式(4)的规定,则将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综合值作为型式认证值 FC FC cn0 -IDC <十4% FCx 式中: FCme 两次测量计算的燃料消耗量综合平均值,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Cae 如果按两次测量计算的综合平均值得到的结果仍>十4%,则在该车辆上进行一次最终试验 c 将三次试验的测量计算结果的综合平均值作为型式认证值 d 第一次或第二次试验后,如燃料消耗量结果不能满足要求,但汽车生产企业要求并经燃料消 耗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采用实测的较高值作为型式认证值 多次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对发动机或车辆作任何改动或调整 如果与燃料消耗量试验同时进行的排放型式试验需要进行一次以上,只要已经能确定了燃料 消耗量的型式认证值,则不再考虑随后排放试验所得到的燃料消耗量 如果型式认证值采用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综合值,测试得到的各速度段的燃料消耗量结 果(L/100km)的算术平均值应乘以调节因子FC_AF,见式(5) FC Ce FC_AF= -- 5 FC 式中 FC -测量计算各区间综合值,按照式(6)计算,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FC×D FC wec 土气比x1os 计算获得,允许将实测氢-碳比 2) 式(1)和式(2)中的系数0.1155和0.1156是由公式( 12.,01ll×10 代人此式求得新系数,按新系数进行燃料消耗量计算 由于HC排放量仅为co排放量的1%一2%,在计算 燃料消耗量中影响甚微,可以忽略因为氢-碳比的变化引起的HC中碳量变化对计算结果的影响
GB/T19233一2020 式中 试验循环速度段的数量,wLTc循环为4,汽车行驶工况为3; FC 第i速度段燃料消耗量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D 第速度段的理论行驶距离,单位为千米(km) h)如果型式认证值没有采用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综合值,各速度段的燃料消耗量的型式认 证值根据相应速度段的燃料消耗量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7.6型式试验结果报告的格式见附录E 生产一致性 8.1车辆生产一致性试验及要求 8.1.1 -般要求 8.1.1.1 作为一般性规则,应以附录E试验结果报告中的内容及型式认证值为基础,对车辆在燃料消 耗量方面的生产一致性的保证措施进行审查 8.1.1.2如果某一车型有若干个扩展车型或插值系族车型,生产一致性试验应在首次型式试验的申报 材料中所述的基础车型上进行 如果首次型式试验的基础车型已经停产,生产一致性试验应在扩展车 型或插值系族车型上进行 8.1.2生产一致性试验 8.1.2.1生产一致性试验时所采用的基准燃料标号应与型式试验时相同 8.1.2.2从一批产品中任意选取三辆车,并按照第4章一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 8.1.2.3当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标准偏差满意时,试验和判定按8.2进行 当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生 产标准偏差明显不满意或不可获得时,试验和判定按8.3进行 8.1.2.4以三辆样车的试验为基础,根据相应表格提供的判定准则进行判定,一旦按试验统计量判定了 合格或不合格,则此批产品为合格或不合格 如果既不能判定合格,又不能判定不合格,则追加抽取另一辆车进行试验(见图1 试验三辆车 计算试验统计量 根据表1或表2,试验统计量 此批产品不合格 是否符合此批产品不合格判定" 根据表1或表2,试验统计量 此批产品合格 是否符合此批产品合格判定? 追加一辆车进行试验 图1生产一致性检查流程图
GB/T19233一2020 8.1.3磨合 8.1.3.1试验可以在没有行驶任何里程的车辆上进行 8.1.3.2在汽车生产企业要求下,试验可以在行驶了不到15000km的车辆上进行:在此情况下,磨合 规程由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但不得对这些车辆进行任何调整 8.1.3.3如果汽车生产企业要求车辆磨合“r”千米(.r<15000km),可按下列规程进行 测量第一辆试验车(可为型式试验车)零千米”和“”千米的燃料消耗量 a D)计算零千米和“x”千米之间燃料消耗量的渐变系数(EEC) FC. km" EC FCkm 式中 EC -渐变系数,此系数可以小于1 “r”千米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FCkm FC -零千米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nm m -okm 随后的车辆不必进行磨合,但其零千米燃料消耗量需乘以渐变系数EC 这时,所取值为 第一辆车为“"千米燃料消耗量; -随后的车辆为零千米燃料消耗量乘以渐变系数 8.1.3.4作为此规程的替代办法,汽车生产企业可以采用一个固定的渐变系数0.95,所有在"零千米测得 的燃料消耗量均乘以此系数 8.2当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统计数据满意时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8.2.1在最少样车数量为3时,采样规程规定如下;当一批产品的40%带有生产缺陷,其通过试验的概 率为0.s5(生产者的风险一5%);当一批产品的65%带有生产缺陷,其被接受的概率为0.1(客户的风险 =10%). 8.2.2将型式认证值的标准偏差的总和进行量化,用式(8)计算出样车的试验统计量 (8 式中 测量值取自然对数后生产标准偏差的估计值; 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的自然对数; -样车中第i辆车测量值的自然对数; 当前样车数量 8.2.3判定方法如下 如果试验统计量大于表1中样车数量对应的合格判定数,则判定为合格 a 如果试验统计量小于表1中样车数量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为不合格; b 否则,加抽一辆车进行第6章规定的试验,并按多一辆样车数重新进行计算 3) 指车辆下线后,除必要的运输接驳和本试验相关辅助性工作所需的行驶外,无其他任何行驶
GB/T19233一2020 表1生产一致性判定表(A) 样车数 样车数 合格判定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试验车辆累计数 试验车辆累计数 3.327 4.724 2.337 -5.713 I 19 3.261 -4.790 2.271 -5.779 0 -4.856 2.205 -5.845 3.195 2.139 3.129 4.922 3 -5.911 2 4.988 -5.977 3.063 2.073 2 2.997 -5.054 2.007 -6,043 2.931 -5.120 l.94 -6.109 221 5 10 2,865 -5,185 1.875 -6,175 8 -5.251 .809 2.799 -6.241 7 12 -5.317 -6.307 2.733 1.743 2.667 5.383 -6.373 .677 8 9 14 2.601 -5.449 1.611 -6,439 l5 2.535 -5.515 30 1.545 -6.505 31 2,469 -5.581 1.479 -6,571 17 2.403 -5.647 32 -2.l12 -2.112 8.3当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统计数据不满意或不能获得时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在最少样车数量为3时,采样规程规定如下;当一批产品的40%带有生产缺陷,其通过试验的概 8.3.1 率为0.95(生产者的风险=5%);当一批产品的65%带有生产缺陷,其被接受的概率为0.1(客户的风险 =10%) 8.3.2考虑到燃料消耗量的计算值呈正态分布,首先取其自然对数进行变换 设m 和m分别代表样 车的最小数和最大数(m =3和m=32),并设n代表当前样车数 8.3.3如此批产品中测量值的自然对数分别为工1,r,r,而L是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的自然 对数,计算见式(9)式(ll): 9 d,=.r 乙 =- 10 对 -,Yd,- 8.3.4表2所示为当前样车数与合格判定数(A,)和不合格判定数(B,)的关系 试验统计值是比值 乙,/,应用下列方法来判定这批产品是否合格 对于mB.,这批产品不合格; 如.A.GB/T19233一2020 表2生产一致性判定表(B) 样车数 样车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试验车辆累计数) 试验车辆累计数) -0.80381 l6.64743 18 -0.38266 0.4592 -0.76339 7.68627 -0.35570 0.40788 19 220 0.72982 4.67136 -0.32840 0.36203 n -0.69962 3.25573 -0.30072 0.32078 -0.67129 0.283 2.454 31 -0.27263 43 0.64406 .94369 -0.24410 0.249 43 l.59105 -0.21509 31 -0.61750 0,.218 l.33295 -0.18557 70 10 0.189 -0.59135 26 l1 -0.56542 1.13566 -0.15550 0.16328 227 12 -0.53960 0.97970 -0.12483 0.13880 13 28 -0.51379 0.85307 -0.09354 0.11603 29 -0.48791 0.74801 -0,06159 0,09480 s0 -0.46191 0.65928 -0,02892 0,07493 15 -0.43573 0.583 0.00449 0.05629 16 21 sn 17 0.51718 32 0.03876 0.03876 -0.40933 8.3.5式(12)和式(13)可用于计算试验统计量值 石=(1-)>了 + (12 a,一d,) 吃-(-)x说 (13 "=3,7=d;u=0) 认证扩展 9 如果在附录E所列车辆特性中仅下列各项有差别,只要检验机构测量计算得到的燃料消耗量超过 原车型式认证值的部分不大于4%,对车辆的燃料消耗量的认证可以扩展至同一型式的车辆,也可以扩 展至不同型式的其他车辆: 整车整备质量 a b) 最大设计总质量 车身型式,如 e -M和M;普通式、后开门式,旅行式,双开门式、敞蓬式,多用途式; N;平板式,厢式,罐式 总速比" d 发动机的装备和辅件 1C 试验系族 0.1 -般要求 GB18352.62016中C.1.2.3.1中界定的试验系族适用于本标准 4)总速比指发动机转速1000r/min下的道路车速,单位为km/h,按轮胎受车辆测试质量负载下的滚动周长计算
GB/T19233一2020 0.2试验系族内车辆燃料消耗量的确定 10.2.1若车辆满足GB18352.62016中C.1.2.3.1.1的要求,可构成同一插值系族 根据汽车生产 企业要求采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试验系族内车辆燃料消耗量 按第4章一第6章及GB18352.62016中CE.3.2.1测试和计算的车辆H的燃料消耗量适用 于插值系族内所有车型; b 按第4章第6章测试车辆H和车辆L 的燃料消耗量,并根据GB18352.6一2016中 CE.3.2.3.2.1CE.3.2.3.2.4方法计算插值系族内所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 其中,如试验车 辆L.和车辆H的燃料消耗量差异在规定范围内,方可使用插值法 该规定范围下限为0.2L 100km;上限为车辆H实际燃料消耗量的20%加0.2L/100km,最小取0.6L/100km,最大 取1.2L/100km 插值线最多可以外推到比车辆H的燃料消耗量大0.12L/100km,或比车 辆L的燃料消耗量小0.12L/100km的范围,扩展只有在上述绝对界限内才是有效的 10.2.2若车辆满足GB18352.62016中C.1.2.3.1.3要求,可构成同一道路载荷矩阵系族 根据汽 车生产企业要求按第4章第6章及GB18352.6一2016中CE.3.2.3.2.3~CE.3.2.3.2.4计算道路载荷 矩阵系族内所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 10.3试验系族内车辆道路载荷的确定 10.3.1若车辆满足GB18352.62016中C.1.2.3.1.2的要求,可构成同一道路载荷系族' 根据汽车 生产企业要求采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试验系族内车辆的道路载荷: 按6.2及GB18352.62016中CC.4.2.1.l测试和计算的车辆H的道路载荷适用于道路载荷 a 系族内所有车型” b)按6.2测试车辆H和车辆L的道路载荷,并根据GB18352.6一2016中CC.4.2.1.2、CC.4.2.1.3 方法计算道路载荷系族内所有车型的道路载荷" 根据 0.32若车辆满足cB18382.6一20a中c.1.2.3.13的要求,可构成同一道路载荷矩阵系族" 汽车生产企业要求采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试验系族内车辆的道路载荷 -26中cc4.2Ll测试和计算的车辆H的道路载街适用于道路载荷 按6.2及GB18352.6 a 矩阵系族内所有车型" 按6.2测试车辆日和车辆L的道路载荷,并根据GB18352.G一2016中cC.4.2.1.2.,cc.4.2.1.4 b 方法计算道路载荷矩阵系族内所有车型的道路载荷!")
GB/T19233一202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低温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A.1一般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低温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按照A.2、A.3的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试验车辆 参数和试验数据 参照A.4要求计算试验结果,计算结果以升每百千米(L/100km)表示,圆整四舍五 人)至小数点后两位 A.2试验条件 A.2.1试验室和试验设备 A.2.1.1低温环境模拟测试系统 底盘测功机、排气稀释和取样系统,分析设备及其标定应符合GB18352.62016中附件CD的规 定 气体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附件CD3中相关部分的规定" A.2.1.2附加设备 测量容积,温度和压力的设备,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附件CD的规定" A.2.1.3其他 其他未规定试验设备和试验室要求参照GB18352.6一2016相关条款执行" A.2.2环境条件 A.2.2.1环境平均温度应为(一7士3)C A.2.2.2试验期间应监控试验室温度,该温度应在冷却风扇出风口处测量 报告中的环境温度应是以 不大于1min的固定间隔测得的试验室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A.2.3车辆准备 按照5.2的要求进行车辆准备 A.2.4暖风装置和除霜装置设定 A.2.4.1一般要求 试验过程中,运行车辆的内部气候调节系统,打开暖风为前窗除霜 关闭制冷空调 试验期间不应 使用任何补充性辅助热 对于具有单独的驾驶员和乘客控制或者单独的前部、后部控制的车辆,后部控 制关闭(不需要设置为对前窗除霜). A.2.4.2手动控制系统 手动控制系统的暖风装置和除霜装置设置如下 10
GB/T19233一2020 第一次操作;如车辆气候控制系统允许,在第一次加速前(CLTCP循环下1=14s.,cLTccC 循环下/=18s,wLTC循环下1=12s)或启动车辆前将暖风装置控制系统设置到最大发热 量 对于以手动模式运行的自动控制系统,将暖风装置控制系统设置为22C或更高 设置风 量档位为全关,如全关位置不存在则设置为最低可行速度 设置气流方向为引导气流到前窗 为车窗除霜) 气源如果可独立控制,则设置为外循环式 第二次操作;在测试开始后出现测试循环的第3次怠速时(CLTCP循环下/=256s一274s CITcC循环下1=101s157s,wL.TC循环下1=386s一391s),设置风量档位为最大 保 持温度和气源设定值不变 第三次操作在CLTCP循环第669s减速到0km/小出现第8次怠速、在CLTCC循环下第 24诚迷到0kmh出现第10次怠迷.或在wLT循环下第90"诚迷到0km小出理第?" 次息速时,设置风量档位为保持气流的最低设定值 对于各测试箭环,应在该息速段里完成切 测试的剩余部分可使用不同的排气口和风量档位设定值 保持温度和气源设定值不变 换 A.2.4.3自动控制系统 对于具有以自动模式运行的自动控制系统的车辆,在整个测试过程中,设置温度为22C,设置气流 控制为前窗除霜 A.3试验规程 A.3.1试验循环 按照GB/T38146.1一2019中附录A规定的CLTC-P和CLTC-C循环(其中CLTC-P适用于M 类车辆,CLTc-C适用于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类车),或GB18352.6-2016 中附件CA所述的wWITC循环进行测试 A.3.2预处理 A.3.2.1按GB18352.6一2016中C.1.2.2的要求设定环境温度 A.3.2.2按6,2的要求进行底盘测功机设定 其中,应对底盘测功机的阻力设定进行调整以模拟 一7C下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状况 该调整可基于一7下确定的道路行驶阻力的变化;也可将按照 6.2确定的行驶阻力的滑行时间减少10%后得到的阻力,作为设定用替代的道路行驶阻力 A.3.2.3油箱中加注GB18352.62016中附录K中规定的其适用的K.2.2或K.2.3试验燃料 采用 GB18352.62016中附录K中未规定的燃料种类时,应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市售车用燃料 如果油箱中已有的燃料不符合规格要求,加注前应放掉原有的燃料 试验燃料温度不得高于16C 在 进行上述操作时,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既不能异常脱附又不得异常吸附 A.3.2.4将车辆移进试验室,放置在底盘测功机上 连接排气系统等测试设备,确认燃油管路无泄漏 并充分排气 采用A.3.1规定的试验循环进行预处理 在生产企业的要求下,可以追加运行该循环一次或 A.3.2.5 多次 这种附加的预处理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A.3.2.6预处理期间,试验室温度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高于30C A.3.2.7预处理完成后的10min内关闭发动机 A.3.3浸车 A.3.3.1采用GB18352.62016中附录H中规定两种浸车方法之一进行浸车,方法由生产企业 11
GB/T19233一2020 选定” A.3.3.2在预处理完成后10min 内,将车辆移至浸车间 期间若途经其他温度区,时长不应超过 10min A.3.3.3如果浸车区与正式试验环境仓不是同一设施,浸车结束后车辆应尽快移至正式试验环境仓 期间若途经其他温度区,时长不应超过10min 进人环境仓时刻起20min内开始试验 A.3.4低温环境下车辆燃料消耗量测定 A.3.4.1按照A.2.2.1的要求设定环境温度 A.3.4.2按照A.3.2.2进行底盘测功机设定 A.3.4.3按照6.4的要求进行试验,并按照A.2.4进行暖风装置及除霜装置设定 A.4试验结果 按照7.2方法计算试验结果 12
GB/T19233一202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开启空调制冷状态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B.1一般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开启空调制冷状态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按照B.2,B.3的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试 验用车辆参数和试验数据 参照B.4的要求计算试验结果,计算结果以升每100千米(L/100km)表 示,圆整四舍五人)至小数点后两位 B.2试验条件 B.2.1试验室和试验设备 B.2.1.1阳光模拟系统技术要求如下 光谐类型应为全光谐 辐射区域尺寸不应低于6m×2.5m 最大辐射强度不应小于900w/m -辐射强度偏差不应超过土45w/m- 辐射均匀性不应超过10% B.2.1.2冷却风机技术要求如下 风机喷口尺寸不应小于进气格栅面积 风机最大风速不应低于120km/h 风机喷口距车辆最前沿距离不应大于1m. B.2.1.3其他技术要求如下 环境温度偏差不应超过士2.0C 环境相对湿度偏差不应超过士5% -其他未规定试验设备和试验室要求按照GB18352.62016相关条款执行 B.2.2环境条件 B.2.2.1环境温度应为(30士2)C B.2.2.2环境相对湿度应为(50士5)% B.2.2.3车辆浸车和开启空调制冷状态下燃料消耗量试验过程中太阳辐射强度为(850士45)w/m,其 他试验过程无太阳辐射 太阳辐射强度以车体最高点平面位置为基准设定 B.2.3车辆准备 B.2.3.1按照5.2的要求进行车辆准备 B.2.3.2乘员舱温度测量点 在前排座椅每个乘员座布置温度测量点 对于纵向可调节的座椅,应使 其位于行程的中间位置或最接近于中间位置的向后位置锁止 对于高度可以单独调节的座椅,应调整 至生产企业设计位置或最低位置 座椅靠背角应调整至生产企业设计角度或从铅垂面向后倾斜25"角 的位置 温度测量点位置如图B.1所示 13
GB/T19233一2020 单位为毫米 100+50100+50 .4 昌 说明 测温点 图B.1温度测量点位置 B.2.3.3对于具有怠速起停系统的车辆,关闭怠速起停系统或通过适当方式使其失效 B.2.4空调设定 B.2.4.1对于自动控制式空调,设定为“自动”模式,温度设定为不超过25C,空气循环开关置于内循环 在“自动”模式下无法切换内/外循环的除外)及吹面模式位置 对于手动控制式空调,将温度条件开关置于最大冷却模式位置;风量调节开关置于中间位置 B.2.4.2 向高档位取整)或按车辆生产企业要求设定;空气循环开关置于内循环位置及吹面模式 B.2.4.3如车辆无法满足B.3.3.5的要求,自动控制式空调应降低温度设定,手动控制式空调应提高风 量档位并重新进行试验,以此类推直至达到最强制冷设定 B.2.44对于具有中排、后排出风口的车辆,关闭中排和后排出风口及控制开关(如有) 前排出风口 开度置于最大,出风口方向按车辆生产企业要求设定 B.2.5试验燃料 试验燃料应符合5.3的要求 B.3试验规程 B.3.1试验准备 B.3.1.1按B.2.2.1和B.2.2.2的要求设定环境温度、湿度 B,3.1.2放置车辆并连接排气取样系统等测试设备,确认燃油管路无泄漏并充分排气 B.3.1.3按6.2的要求进行底盘测功机设定 B.3.2试验循环 -2019中附录A规定的CLTC-P和CLTcC循环(其中CLTCP适用于M 按照GB/T38146.1一 类车辆.CLTcC适用于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M类车),或GB18352.G -2016 中附件CA所述的wLTC循环进行测试 14
GB/T19233一2020 B.3.3开启空调条件下车辆燃料消耗量(FC)测定 B.3.3.1打开全部车窗,汽车空调空气循环开关置于外循环位置,风量调节开关置于中间位置(向高档 位取整),此过程中压缩机应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B.3.3.2车辆以(90士2)km/h等速行驶20min B.3.3.3关闭发动机和全部车窗 按B.2.2.3设定太阳辐射强度后,车辆静置30min. B.3.3.4按B.2.4的要求开启并设定车辆空调后,立即按照第6章的要求进行试验,并按照7.2方法计 算试验结果 B.3.3.5试验过程中,以不小于1Hz的采集频率实时连续记录B.2.3.2的要求温度测量点的温度变化 当试验进行到10min(wLTC循环)或15min(CLTCP和CL.TCC循环)时,所有温度测量点平均温度 应不大于23C,否则中止试验,按照B.2.4重新设定后重新按照B.3.lB.3.5顺序进行试验 当试验 进行到10min(wLTC循环)或15min(CLTc-P和cLTCC循环)后至试验结束,所有温度测量点平均 温度超过23C的累计时长不应超过10s,否则试验无效,按照B.2.生重新设定后重新按照B.3.1一B.3.5 顺序进行试验 B.3.4关闭空调条件下车辆燃料消耗量(FCor)测定 B.3.4.1关闭太阳辐射 按照B3.3.1、B.3.3.2进行操作 B.3.4.2关闭车辆空调和全部车窗后,立即按照第6章的要求进行试验,并按照7.2计算试验结果 B.3.5重复性检验 B.3.5.1以B.3.3,B.3.4为一组试验,共测试3组 按B.3.5.2分别对开启空调和关闭空调试验结果进 行重复性检验 开启空调试验结果如能通过重复性检验,则计算3次试验的平均燃料消耗量作为FC;没有 a 通过重复性检验,则应采用燃料消耗量较高的2次试验的平均燃料消耗量作为FC b 关闭空调试验结果如能通过重复性检验,则计算3次试验的平均燃料消耗量作为FCoF;没有 通过重复性检验,则应采用燃料消耗量较低的2次试验的平均燃料消耗量作为FC FF B.3.5.2按式(B.1)计算3次试验结果的第95百分位分布的标准差a,并将3次测量结果中最大燃料消 耗量与最小燃料消耗量之差(4Q)与a值进行比较: a 如AQm不大于a,则视为通过重复性检验; b)如Q,大于口,则视为没有通过重复性检验 =0.063Q B.1) ( 式中: 第95百分位分布的标准差,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3次试验所测得燃料消耗量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B.4试验结果 按照式(B.2)计算该车型空调的燃料消耗量 FCoF) B.2 FC,c=(FCoN 式中: FCRC 汽车空调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FCoNN 车辆开启空调条件下的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t m; FCor -车辆关闭空调条件下的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 15
GB/T19233一2020 C 附 录 资料性附录) 高海拔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C.1 -般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高海拔环境下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按照C.2,C.3的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试验用车 辆参数和试验数据 参照C.4的要求计算试验结果,计算结果以升每100千米(L/100km)表示,圆整 四舍五人)至小数点后两位 试验条件 C.2 试验室和试验设备 C.2. c.2.1.1测试系统 高海拔环境模拟测试系统技术要求如下 底盘测功机、排气稀释和取样系统、分析设备及其标定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附件CD 的规定 气体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附件CD.3中相关部分的规定 -若采用海拔模拟装置,应能同时模拟海拔和温度,海拔范围至少0m2500m,精度不小于 101 m 若采用高海拔实地试验室,海拔应在(1900士50)m 温度、湿度的测量精度应符合 GB18352.6一2016中C.1.2.2.1的要求 C.2.1.2附加设备 测量容积,温度和压力的设备,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附件CD的规定" C.2.1.3其他 其他未规定试验设备和试验室要求参照GB18352.6一2016相关条款执行 C.2.2环境条件 c.2.2.1浸车区域应符合GB18352.62016中c.1.2.2.2.2的要求 c.2.2.2正式测试区域要求如下 环境平均温度应为(14士3)C 海拔为(1900士50)mm C.2.3车辆准备 按照5.2的要求进行车辆准备 C.3 试验规程 C.3.1 试验循环 按照GB/T38146.l一2019中附录A规定的CILTC-P和CLTC-C循环(其中CLTC-P适用于M 16
GB/T19233一2020 类车辆,CLTC-C适用于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类车),或GB18352.6一2016 中附件CA所述的wL.Tc循环进行测试 C.3.2预处理 C.3.2.1按GB18352.6一2016中附录C.1.2.2的要求设定环境温度 C3.2.2按6.2的要求进行底盘测功机设定 在低海拔环境下行驶阻力数据的基础上,对底盘测功机 的阻力设定进行调整,以模拟高海拔环境下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状况 该调整可基于(1900士100)m 海拔下确定的道路行驶阻力的变化;也可按照GB18352.5一2013中附件CB确定的0m海拔和20 条件下滑行数据拟合出的行驶阻力二次项b,及常数项系数d,按照式(C.1)和式(C.2)计算得到1900m 海拔和14C条件下行驶阻力的二次项6'及常数项系数a'作为设定用替代的道路行驶阻力 二次项 及常数项系数a'应记录在报告中 a'=[1- -8.6×10-了×14一20)1×a. C.2 '=0.81×(b -1.9×10Xa)+1.9×10了Xa C.3.2.3油箱中加注GB18352.6一2016中附录K中规定的其适用的K.2.l或K.2.3试验燃料 采用 GB18352.62016中附录K中未规定的燃料种类时,应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市售车用燃料 如果油箱中已有的燃料不符合规格要求,加注前应放掉原有的燃料 试验燃料温度不得高于16C 在 进行上述操作时,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既不能异常脱附又不得异常吸附 C.3.2.4将车辆移进试验室,放置在底盘测功机上 连接排气系统等测试设备,确认燃油管路无泄漏 并充分排气 C.3.2.5预处理期间,试验室温度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高于30C 预处理完成后的10min内关闭发动机 C.3.2.6 C.3.3浸车 c.3.3.1按GB18352.6-2016中c.1.2.2的规定设定环境温度,开始浸车 浸车时长9h36h C.3.3.2在预处理完成后10nmin内,将车辆移至浸车间 期间若途经其他温度区,时长不应超过 10min c.3.3.3如果浸车区与正式试验环境仓不是同一设施,浸车结束后车辆应尽快移至正式试验环境仓 期间若途经其他温度区,时长不应超过10min 进人环境仓时刻起20min内开始测试 c.3.4高海拔环境下车辆燃料消耗量测定 C.3.4.1按照c.2.2.2的要求设定环境温度和海拔 C.3.4.2按照c.3.2.2进行底盘测功机设定 C.3.4.3按照6.4的要求进行试验 C.4试验结果 按照7.2方法计算试验结果 17
GB/T19233一2020 D 附 录 资料性附录) 其他燃料类型车辆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燃料消耗量通用计算公式 D.1 燃料消耗量通用计算公式见式(D,.1): Mw +×Mwi+又Mw FC= o MW又P× Mw. Mw MIw ×HC十 -×cO十 ×CO w Mw D.1 w+g Mw ×Mw 式中 FC 燃料消耗量,单位为升每100千米(L/100km)[或天然气为立方米每100千米(m'/100 km ,氢气为千克每100千米(kg/100km)]; 特定燃料CH,O的氢碳比; 特定燃料CH,O的氧碳比; Mwe 碳的摩尔质量(12.011g/mol); Mnwn 氢的摩尔质量(1.008g/mol); Mw 氧的摩尔质量(15.999g/mol) 试验燃料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升(kg/L);对于气体燃料,为15C下燃料密度; piel iHC -测得的碳氢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cG 测得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co. -测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D.2乙醇汽油5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乙醇汽油E5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2): /0.l18 ×[(0.848×HC)十0.429×cO)十(0.273×cO.] FC= (D.2 Pl D.3乙醉汽油E10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乙醇汽油E0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3) 0.1206 FC= (D.3 )×[(0.829×HC)+(0.429×CO)十(0.273×cO.] piee D.4乙醇汽油85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乙醉汽油E85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4): 18
GB/T19233一2020 /0.1743 FC雪 )×[(0.574×HC)十(o.429xcO)十(0.,273×cO. (D.4 phe D.5液化石油气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液化石油气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5) /0.1212 FC ×[(0.825×HC)十(0.429×cO)十(0.273xcO.)](D.5 nora 0.538 如果试验用燃料组分与计算用标准组分不同,在生产企业要求下可采用校正系数Cf,见式(D.6 和式(D.7): 2 0.121 FC )×Cf×[(0.825×HC)十(0.429×cO)十(0.273×cO.刀 norm 0.538 ## D.6 D.7 Cf=0.825十0.0693×n.ena1 式中: 使用燃料的实际碳氢比 natll D.6天然气/生物质甲炕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天然气/生物质甲婉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8). /0,1336 FC ×[(0.749×HC)十(0.429×CO)十(0.273×cO.]D.8 0.654 D.7生物柴油B5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生物柴油B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9) /0.1163 FC一 ×[(0.860×HC)十(0.429×co)十(0.273×cO.] .( D,9 phuel D.8生物柴油B7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生物柴油B7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10) /0.1165 FC n )×[(0.858×HC)十(0.429×cO)十(0.273×cO.刀 D.10 o D.9氢气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 氢气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见式(D.11): FC=0.024×- D.11 子层又朵-去*会 式中: 试验循环前燃料箱气体压力,单位为帕(Pa)7 试验循环后燃料箱气体压力,单位为帕(Pa); p3 T 试验循环前燃料箱气体温度,单位为开(K); 19
GB/T19233一2020 T -试验循环后燃料箱气体温度,单位为开(K); 2 气体燃料在和T条件下的压缩系数 气体燃料在和T条件下的压缩系数; 2 气体燃料箱内部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采用试验循环的理论距离,单位为千米(k Km 压缩系数乙如表D.1所示 如表中未列出所需的p和丁输人值,压缩系数应通过表所示的压缩系 数之间进行线性插值获得,选择最接近所寻求值的压缩系数 表D.1压缩系数Z T/K /bar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33 0.859 1.051 1.885 2.648 3,.365 4.051 4.712 5.352 5.973 6.576 0,.965 0.922 1.416 1.891 2.765 3.174 4.329 53 2.338 3.57 3.954 73 0,.989 0.991 1.278 1.604 1.923 2.229 2.525 2.81o 3.088 3.358 93 0.997 1.042 1.233 1.470 1.711 1.947 2.177 2.400 2.617 2.829 13 1.000 l.066 1.213 1.395 1.586 1.776 1.963 2.l46 2.324 2.498 133 l.002 l.076 1.199 1.347 1.504 1.662 1.819 1.973 2.124 2.271 1.079 1.187 1.312 .445 .580 1.715 1.848 1.979 2.107 53 1.003 173 .003 1.079 1.176 1.285 1.401 1.518 1.636 1.753 1.868 1.981 193 1.003 1.07? 1.165 1.263 1.365 1.469 1.574 1.678 1.781 1.882 213 1.003 1.071 1,147 1.228 1.311 1.396 1.482 1.567 1.652 1.735 233 1.004 1.071 1.l48 1.228 1.312 1.397 1,482 1.568 1.652 1.736 248 1,003 1.069 1.l41 1.217 1.296 1.375 1,455 1.535 1.614 1.693 l.066 1.506 1.655 263 l.003 1.136 1.207 1.281 1.356 l.431 1.581 278 1.198 1.409 1.551 1.003 1.064 1.130 1.268 1.339 1.480 1.621 293 1.003 1.062 1.125 1.190 1.256 1.323 1.390 1.457 1.524 1.590 308 1.003 1.060 1.120 1.182 1.245 1.308 l.372 1.436 1.499 1.562 323 1.057 1.417 1.537 l.003 1.1l6 1.175 1.235 1.295 1.356 1.477 338 1.003 1.055 1.111 1.168 1.225 1.283 l.34 1.399 1.457 1.514 353 l.003 1.054 1.107 1.162 1.217 1.272 1.327 1.383 1.438 1.493 注:1bar=0.1MPa 对于气态或液态氢气燃料,可参照式(D.12)相应计算燃料消耗量 FC=0.1×(0.1119×H.O十H. D.12 式中: H,O 测得的水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H -测得的氢气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 20
GB/T19233一2020 录 附 E 规范性附录 型式试验结果报告 B.1车辆及制造厂基本信息 E.1.1车辆的商品名称或厂牌 E.1.2车辆型式: 1.3车辆类别” E.1.4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E.1.5制造厂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如适用): E.2车辆说明 E.2.1 整车参数 E.2.1.1整车整备质量 kg E.2.1.2最大设计总质量: kg E.2.1.3额定载客数: E.2.1.4 车身型式 E.2.1.5驱动轮;前、后、4×4 E.2.2发动机 E.2.2.1发动机型式 E.2.2.2发动机型号 E.2.2.3发动机排量 E.2.2.4燃料喷射系统型式;高压共轨/机械泵/VE泵/单体泵/泵喷嘴/其他" E.2.2.5生产企业推荐的燃料 E.2.2.6最大功率; lkw r/min E.2.2.7增压装置;有/无"" E.2.2.8点火系统;压燃/传统点火或电子点火? E.2.3变速器 E.2.3.1变速器型式手动/非手动" E.2.3.2挡位数: E.2.3.3总速比(包括轮胎受载下滚动周长);[道路车速(km/h)/(1000r/mnin)] -挡 aa 二挡 b 三挡 5)按GB/T150892001的定义 6 删掉不适用者 21
GB/T19233一2020 四挡 d e 五挡 六挡 g E.2.3.4主传动速比 E.2.3.5换挡提醒装置: 是否具有:是/否? a b 指示方式;视觉/听觉/其他 位置 c d 试验中是否按照换挡提醒装置所指示的挡位进行换挡操作;是/否 E.2.4轮胎 型号 充气压力 尺寸: kPa 受载下滚动周长 E.2.5润滑剂 E.2.5.1 R.2.5.2型号 E.3结构特征 E.3.1装有非手动挡变速器,是/否) E.3.2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是/否? E.3.3符合GB/T15089一2001中3.5.1规定条件的MG类汽车,是/否 如是MG类汽车,填写以 下内容 单车计算爬坡度 a b 接近角( 离去角('): 纵向通过角(").: d 前轴离地间隙: e mm; 后轴离地间隙: f mm; 前后轴间的离地间隙: 日 mm E.4行驶阻力 E.4.1行驶阻力的确定方法:道路滑行法/扭矩仪法/计算法/风洞法/其他° E.4.,2试验报告、计算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E.5试验循环 循环工况:wI.Tc/CL.TC-P/CITc-C E.6燃料消耗量及co排放量申报值 g/km. E.6.1cO排放量(综合) 22
GB/T19233一2020 E.6.2燃料消耗量(综合): L/100km E.7燃料消耗量及co排放量测试值 E.7.1 co排放量 E.7.1.1cO排放量低速段): /km & E.7.1.2cO排放量(中速段): g/km .7.1.3cO排放量(高速段) g/km E.7.1.4co 排放量(超高速段): g/km E.7.1.5co排放量(综合): g/km E.7.2燃料消耗量 E.7.2.1燃料消耗量(低速段) L/100km E.7.2.2燃料消耗量(中速段). L/100km E.7.2.3燃料消耗量(高速段): L/100km E.7.2.4燃料消耗量超高速段) L/100kmm的 E.7.2.5燃料消耗量(综合) L/100km E.8燃料消耗量及co排放量型式认证值 E.8.1co排放量 E.8.1.1cO,排放量(低速段) g/km 排放量(中迷段) E.8.1.2CO g/km 排放量(高迷段): E.8.1.3CO g/km E.8.1.4CO排放量(超高速段): g/km g/km E.8.1.5cO排放量(综合 g E.8.2燃料消耗量 E.8.2.1燃料消耗量低速段): L/100km. E.8.2.2燃料消耗量(中速段): L/100km E.8.2.3燃料消耗量(高速段) L/100kn m L/100kmn E.8.2.4燃料消耗量超高速段): L/100km E.8.2.5燃料消耗量(综合): E.8.3限值 L/100km E.8.3.1此车型对应的限值: E.8.3.2此车型的型式认证值<或限值" E.9检验机构信息 E.9.1车辆提交认证日期: E.9.2负责进行试验的检验机构 23
GB/T19233一2020 E.9.3试验报告编号 E.9.4地点: E.9.5日期: E.9.6签名 24
GB/T19233一2020 考文献 参 [1]GB18352.5一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五阶段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9233-2020介绍

现如今,在全球变暖等环保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的测试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测试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发布了一项新的标准:GB/T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轻型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及轻型客货两用车。它涉及到的测试项目主要有行驶阻力测量、转速-功率特性曲线、轮边荷载测量等。这些测试项目可以反映出轻型汽车在不同工况下的燃料消耗量,从而为轻型汽车的设计、研发和生产提供有力的支撑。

GB/T19233-2020标准对测试设备和测试步骤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车辆的准备、测试环境的要求以及测试数据的处理等。这些规定能够保证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精确度,并使得不同实验室之间的测试结果具有可比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测试时必须严格遵守GB/T19233-2020标准的各项规定。同时,由于该标准还属于新发布的标准,相关测试设备在市场上可能还不太普及,因此在测试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设备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问题。

总之,GB/T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标准的出台,对于推进我国轻型汽车工业的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我们相信,随着这一标准的逐步普及和实施,中国轻型汽车的燃料消耗量问题将会得到更加有效地解决。

滑道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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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垫片材料分类体系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非金属垫片材料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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