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6972-201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Lithium-ionbatteryforelectricbicycle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编号: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共有17页,发布于2019-07-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1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140
  • 实施日期2019-07-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7页
  • 文件大小1.15M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国家标准 GB/T36972一201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Lithium-ionbatteryforeleetriebieyecle 2018-12-28发布 2019-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币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6972一2018 次 目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型号编制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8 13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GB/36972一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 信迪生电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万好万家动力电 池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登富朗特新 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 公司大连中比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汇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奥比电动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深 铃车业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耀、,黄晓东、王正伟,周膛,股立军,秦兴才、孙延先、于申军、施利勇,陈小被 袁春刚、韩光鑫、王寅、魏东、杨成云、孙木楚、程凯苏金然、李福林、柯克
GB/36972一201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5169.16201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 试验方法 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36945-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 GB/T36943一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 QB/T442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术语和定义 GB/T36945一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36945一2018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额定容量ratedcapaeity 在规定条件下测得,并由制造商标称的电池容量值 [[GB/T369452018,定义4.6] 3.2 保护装置proteetivedeviee 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组出现温度、电压、电流等异常情况时,保障其安全的辅助装置 符号和型号编制 4.1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GB/T36972一2018 Ca:2小时率额定容量(Ah); C.;初始容量,其数值等于3次1.(A)放电试验结果的平均值(Ah); I,;2小时率放电电流,其数值等于0.5C,(A) 4.2型号编制 电池组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B/T369432018的要求 5 要求 5.1总则 电池组的电性能应满足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要求,电池组的安全性能应确保使用者在骑行、充电和 储存时的安全 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和充放电接口应符合QB/T4428的要求 5.2电性能要求 5.2.11,(A)放电 按6.2.1规定的方法进行1.A)放电测试,电池组放电容量应在第三次或之前达到额定容量 5.2.22!;(A)放电 按6.2.2规定的方法进行2I.(A)放电测试后,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 5.2.3低温放电 按6.2.3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温放电测试后,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 5.2.4高温放电 按6.2.4规定的方法进行高温放电测试后,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5.2.5荷电保持能力及荷电恢复能力 按6.2.5规定的方法进行荷电保持能力及荷电恢复能力测试后,电池组荷电保持能力应不低于初 始容量的80%,荷电恢复能力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5.2.6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 按6.2.6规定的方法进行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测试后,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 的85% 5.2.7循环寿命 按6.2.7规定的方法进行循环寿命测试,电池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600次 5.2.8 内阻 按6.2.8规定的方法进行内阻测试,电池组内阻值应不大于制造商的规定 5.3安全要求 5.3.1总则 电池组的安全要求模拟了其电气在保护装置失效,出现过充电、过放电和外部短路情况时电池组的
GB/36972一2018 安全可靠性要求;模拟了其在发生机械性意外情况时电池组的安全可靠性要求 5.3.2过充电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过充电测试时,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 5.3.3强制放电 按6.3.3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制放电测试时,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 5.3.4外部短路 按6.3.4规定的方法进行外部短路测试时,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 5.3.5挤压 按6.3.5规定的方法进行挤压测试时,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 5.3.6机械冲击 按6.3.6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冲击测试时,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泄漏 5.3.7振动 按6.3.7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测试时,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 量的95% 5.3.8 自由跌落 按6.3.8规定的方法进行自由跌落测试后,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 5.3.9低气压 按6,.3,9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气压测试时,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 5.3.10高低温冲击 按6.3.10规定的方法进行高低温冲击测试时,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 5.3.11浸水 按6.3.11规定的方法进行浸水测试后,电池组应不泄漏、不破裂、不起火,不爆炸 5.4保护能力要求 5.4.1 总则 电池组应有异常工作或异常使用情况下的保护能力 5.4.2过充电保护 按6.4.2规定的方法进行过充电保护测试时时,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工作正常 5.4.3过放电保护 按6.4.3规定的方法进行过放电保护测试,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工作正常
GB/T36972一2018 5.4.4短路保护 按6.4.4规定的方法进行短路保护测试时,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工作正常;瞬时充电 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5.4.5放电过流保护 按6.4.5规定的方法进行放电过流保护测试时,电池组应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恢复后,电池组 应正常工作 5.4.6静电放电 按6.4.6规定的方法进行静电放电测试后,电池组工作应正常 5.5组合外壳安全要求 5.5.1模制壳体应力 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模制壳体应力测试后,电池组外壳应无发生内部组成暴露的物理形变 5.5.2壳体承受压力 按6.5.2规定的方法进行壳体承受压力测试后,电池组应不破裂、不起火、不爆炸 5.5.3壳体阻燃性 按6.5.3规定的方法进行壳体阻燃性测试后,非金属材料的电池组壳体应符合V-0等级的要求 5.6其他要求 5.6.1外形尺寸 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应符合QB/T4428的要求 5.6.2充放电接口 电池组的充电和放电接口应符合QB/T4428的要求 5.6.3外观 电池组的外观应清洁、无锈蚀、无划痕、无变形、无机械损伤,蓄电池组应无漏液 5.6.4极性标志 产品标志应完整、准确、清晰、牢固 6 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环境要求 除另有特别规定外,测试应在以下环境进行 温度:20C士5笔;
GB/36972一2018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2测量仪器和设备要求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精度符合如下要求: 测量电压,电流、温度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士0.5%. a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士0.1% b) 称量重量的衡器精度应不低于士0.5%; c 测量外形尺寸的量具,其分度值不应大于1nmm d 恒流源的电流可调在恒流充电或放电过程中,电流变化在士0.5%范围内 e 恒压源的电压可调,在恒压充电过程中,电压变化在士0.5%范围内 6.2电性能测试 6.2.11a(A)放电 6.2.1.1 充电 若企业未提供充电方法,电池组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充电 充电前,电池组以I.(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在温度为23C士2笔的环境中,以0.41(A)充电, 当电池组的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4!.(A),最长时 间不大于8h,停止充电 6.2.1.2放电 在温度为23C土2C的环境中,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搁置0.5h1h以I(A 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上述测试重复3次;计算3次测试结果的平 均值为初始容量C 6.2.22I,(A)放电 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搁置0.5h1h,以 21.(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6.2.3低温放电 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人温度为一20C 士2的低温箱中恒温搁置16h,之后在此温度环境中以21.(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 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6.2.4高温放电 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人温度为55" 士2C的高温箱中恒温搁置5h.之后在此温度环境中以2I.(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 间,计算放电容量 6.2.5荷电保持能力及荷电恢复能力 6.2.5.1荷电保持能力 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开路放置在温度为
GB/T36972一2018 20C士5C的环境中28天,之后在温度为23C士2C环境中,以1.(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 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6.2.5.2荷电恢复能力 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做完荷电保持测试的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充电结束 后放置0.5h1h,之后在此温度环境中以I.(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上述电池组放电容量测试可重复进行3次,当其中有一次放电容量符合5.2.5要求时,即可终止该 项目测试 6.2.6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 选取生产日期在90天内的电池组,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 束后,放置0.5h~1h,之后以I.(A)电流恒流放电1h,然后在温度为20C士5C的环境中贮存90天 贮存期满后取出电池组,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充电结束后搁置 1h之后以l(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上述电池组放电容量测试可重复进行4次,当其中有一次放电容量符合5.,2.6要求时,即可终止该 项目测试 6.2.7循环寿命 在温度为23C士2的环境中,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搁置0.5h,之后以1.(A 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电池组一个充放电循环测试结束后搁置0.5h,再进行下一个充放电循环,直至连续两次放电容量 低于初始容量的60%C.,即可终止该项目测试 6.2.8内阻 电池组的内阻一般用交流法进行测试 测试前,在温度为23C士2C的环境中,电池组应以!,(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电池组按 6.2.1.1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在温度为20C士5C的环境中搁置1h一4h.之后对电池组施加电流 有效值为I.、频率为1.0kHHz士0.1kHz的交流电,用交流表测量交流电压有效值U,,测量时间1s~ 5s 所有电压在电池组的端子进行测量,不包括承载电流的接触点 电池组的交流内阻值R按式(1y 计算 R=U./I 式中 R 交流内阻值,单位为欧姆(Q); 交流电压有效值,单位为伏特(V):; U. 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安培(A). 注;宜选择峰值电压低于20mV的交流电 6.3安全测试 6.3.1试验要求 安全测试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及防爆措施的环境下进行 在进行6.3.2,6.3.3,6.3.4测试时,电池 组应拆除保护装置 安全测试前所有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充电后搁置0.5h~1h 在24h以内进行测试
GB/36972一2018 6.3.2过充电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电池组用恒流稳压源以IA)恒流、限压n×5V(n为电池组内单体 电池或单体电池并联块的串联级数)充电90min,之后搁置6h目检蓄电池组外观 当电池组在充电 中出现爆炸、起火时停止充电,测试结束 6.3.3强制放电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中的任何一个单体电池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其余单体电池 均为充满电状态,之后对电池组以2IA)恒流放电60min,目检电池组外观 6.3.4外部短路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的正负极用电阻80mQ士20mQ的外线路进行短路,直至电 池组电压小于0.2V,目检电池组外观 6.3.5挤压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放置在一侧是平板,一侧是异形板的中间,异形板的压头垂 直于电池组中单体排列方向(图1所示) 异形板的半圆柱形挤压头的半径为75mm,半圆柱体的长度 大于被挤压电池的尺寸,但不超过1m. 挤压速度为(5士1)mm/s,当挤压至电池组原尺寸的70%,或挤压力达到30kN时保持5min,之后 下载挤压力,观察其外观1h 每个电池组只接受一次挤压 5 异形板 a 电池 -异形板 b) 挤压侧视 异形板 -异形板 电池 电池 挤压俯视 图1异形板和挤压示意图
GB/T36972一2018 6.3.6机械冲击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用刚性固定的方法(该方法能固定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的所有表面)将 电池组固定在测试设备上 在电池组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承受三次等值的冲击,至少要保证一个 方向与水平面垂直 每次冲击在最初的3ms内,最小平均加速度为75g,峰值加速度在125片和175只之间 目检电池组外观 6.3.7振动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电池组直接安装或通过夹具安装在振动测试机的台面上,按表1规定 的步骤进行简谐振动测试 电池组振动测试的振幅为0.76mm,最大行程为1.52mm,振动频率在10Hz55H2之间,以 lHz/min的速率变化 振动测试分别在电池组的X,Y,Z方向上进行,每个方向在频率10Hz55H2 之间扫频循环的测试时间为90min士5min 测试结束后搁置1h,目检电池组外观,并以I.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 容量 表1振动试验步骤 搁置时间 振动时间 步骤 min 目检外观 轴方向振动 90士5 Y 90士5 轴方向振动 Y轴方向振动 90十5 目检外观,放电 6.3.8自由跌落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放置在高度(最低点高度)为1000mm的位置,以X,Y,Z 三个方向自由跌落到水泥板面上各一次 测试结束后目检电池组外观 6.3.9低气压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放置在真空箱中,逐渐减小其内部气压至不大于ll.6kPa(模 拟15420m高度)并保持6h,目检电池组外观 6.3.10高低温冲击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放置在温度为72C土2C的环境中4h,然后在30min内降 温至20C士2C并恒温2h,再在30min内降温至一20C士2C并恒温4h,最后在30min内升温至 20C士2笔并恒温2h,连续重复以上步骤4次 电池组在5次高低温冲击循环后,将其放置在温度为 20C士5C的环境中7天,目检其观察 6.3.11浸水 按6.3.1规定的方法准备后,将电池组浸没在温度为20C土5C的水槽中(以水淹没电池组最上端 为准)24h,之后取出电池组放置在符合6.1规定的环境中4h,目检电池组外观
GB/36972一2018 6.4安全保护能力测试 6.4.1测试要求 安全保护能力测试人员应在有安全保护施的条件下进行操作,电池组应配有安全保护装置 6.4.2过充电保护 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后,将其连接在直流电源上进行充电 测试电压设定为被测 电池组标称电压的1.5倍,电流设定为2I,(A),持续充电24h,目检电池组外观 6.4.3过放电保护 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后,将其以I.(A)放电至终止电压,之后再继续以0.2I.A 恒流放电24h,目检电池组外观 6.4.4短路保护 电池组按6.2.l.l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后,用80mQ士20mQ外线路分别对其充电端和放电端的正 负极短路0,5h,目检电池组外观 然后将外线路断开,在保护装置恢复工作后,测量并记录电池组充电 端和放电端的电压 6.4.5放电过流保护 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后,按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值的1.5倍放电1h,目检 电池组外观 6.4.6静电放电 电池组按GB/T17626.2一2006电子放电要求进行测试 在4kV中对电池组进行接触放电测试 在8kV中对电池组进行空气放电测试 静电放电结束后,检查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注,本试验是测试电池组在静电放电下的承受能力 6.5组合外壳安全测试 6.5.1模制壳体应力 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后,将其放置在70C士2C的恒温箱中7h,之后取出电池 组并将其恢复至室温,目检电池组的外观 6.5.2壳体承受压力 电池组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后,将直径为30mm圆柱体的一个端面分别放置在电池组 外壳的顶部、底部、侧面上,在圆柱体的另一个端面上施加一个250N的力,保持60s,目检电池组的 外观 6.5.3壳体阻燃性 非金属材料的电池组外壳按照GB/T5169.162017进行测试 6.6其他要求 6.6.1外形尺寸 用长度尺和游标卡尺对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进行测量
GB/T36972一2018 6.6.2充放电接口 目检电池组充电与放电接口是否符合QB/T4428规定的接口 6.6.3外观 目检电池组是否有漏液,外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6.4极性标志 目检电池组的标志是否完整、准确、清晰、牢固 检验规则 7.1总则 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才可出厂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7.2.1检验依据 出厂检验按照GB/T2828.12012的规定,在出厂连续系列批的成品中抽取样本进行逐批检验 7.2.2 单位产品 批中的单位产品:组 7.2.3批质量 提交检验批的质量水平,以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 7.2.4抽样方案 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检验开始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检脸项日.检脸水平(L),不合格分类,接收质 量限(AQL)见表2 表2检验项目、检验水平(IL),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AQL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水平 不合格分类 AQl1 1.(A)放电 5.2.1 6.2. 内阻 5.2.8 6.2.8 4.0 外形尺寸 5.6.1 6.6. S3 充放电接口 5.6.2 6.6.2 外观 5.6.3 6.6.3 6.5 极性标志 6.6.4 5.6.4 7.2.5其他 检验批用于供需双方交货验收时,可以在合同中对8.2规定的要求另作约定 10
GB/36972一2018 7.3周期检验 7.3.1检验依据 周期检验按照GB/T2829一2002的规定,从逐批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样本进行 检验 7.3.2检验周期 检验周期:试验1组为6个月,试验组2组为12个月,试验3组为24个月;也可在订货合同中针对 不同试验组规定不同的检验周期 7.3.3单位产品 批中的单位产品:组 7.3.4批质量 提交检验批的质量水平,以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 7.3.5抽样方案 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判别水平(DL),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样本量(n入、 判定数组等具体内容见表3 表3周期检验抽样方案 本标准条款 判定 序号 试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DL RQL 数组 试验方法 要求 2(A)放电 5.2.2 6.2.2 65 2 低温放电 5.2.3 6.2.3 B [0,1] 川 高温放电 5.2.4 6.2.4 过充电保护 5.4.2 6,4.2 5.4.3 6.,4. 过放电保护 短路保护 5.4.4 6,4. B 8o [0,1 1=1 放电过流保护 5.4.5 6.4.5 静电放电 5.4.6 6.4.6 荷电保持能力及荷电恢复能力 5.2.5 6.2.5 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 5.2.6 6.2.6 过充电 5.3,2 6,3.2 5.3.3 强制放电 6.3.3 80 B [0,1] 外部短路 5.3.4 6.3.4 挤压 5.3.5 6,3.5 机械冲击 5.3.6 6.3.6 振动 5.3.7" 6.3." 1
GB/T36972一2018 表3续) 本标准条款 判定 序号 试验项目 D1 不合格分类 RQL 数组 要求 试验方法 5.3.8 自由跌落 6.3.8 5.3.9 6.3.9 低气压 高低温冲击 5.3.10 6.3.10 浸水 5.3.1 6.3.1l B 8G [O,1 模制壳体应力 5,5.l 6.5.1 壳体承受压力 5,5.2 6.5.2 壳体阻燃性 5,5.3 6,5,3 循环寿命 5.2.7 6.2.7 80 0,1 可使用与壳体材料一致的测试片 7.4型式试验 7.4.1检验规定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鉴定或产品的改型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后的生产定型检验时; -产品停止生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候批量生产检验时 合同环境下用户提出要求时 试验使用的电池组的制造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型式试验的样品应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 7.4.2检验样本和检验程序 在无特殊要求时,进行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周期检验所需的样本数量随 机抽取 型式试验检验项目、程序按表4规定;样品数量为16组,样品编号为1组~16组 表4型式试验检验项目、程序 组号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样品编号 外形尺寸 6.6.1 5.61 充放电接口 5.6.2 6.6.2 外观 5.6.3 6.6.3 1组l6组 极性标志 5.6,4 6.6.4 5.2. !.(A)放电 6.2.l 内阻 5.2.8 6.2.8 1组10组 21.A)放电 5.2.2 6.2.2 !组、2组 低温放电 5.2.3 6.2.3 3组、4组 高温放电 5,2.4 6.2.4 5组、6组 12
GB/36972一2018 表4续) 组号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样品编号 荷电保持能力及荷电恢复能力 5,2.5 6.2.5 7组 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 5,2.6 6,2.6 8组 循环寿命 5.2.7 6,2.7 9组、10组 过充电 5,3,2 6,3.2 11组 强制放电 12组 5,3.3 6.3.3 5.3.4 外部短路 6.3.4 13组 挤压 5.3.5 6.3.5 组 机械冲击 5.3.6 6.3.6 3组 安全性能 6.3.7 振动 5.3.7 2组 自由跌落 5.3.8 6.3.8 5组 低气压 5,3.9 6,3.,.9 6组 高低温冲击 5.3.10 6.3.10 14组 5.3,11 6.3.1 浸水 4组 6,4.2 过充电保护 5,4.2 过放电保护 5,4.3 6.4.3 安全保护性能 短路保护 5.4.4 6.4.4 15组 放电过流保护 5,4.5 6,4.5 静电放电 5,4.6 6.4.6 5.5.1 6.5.1 模制壳体应力 组合外壳 5.5.2 6.5.2 壳体承受压力 16组 安全性能 壳体阻燃性 5.5.3 6.5,3 可使用与壳体材料一致的测试片 7.4.3检验判别 产品的型式检验应全部合格 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不合格项目 进行复检 如仍不合格,则本次产品型式检验判为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 8.1标志 8.1.1电池组标志 在产品的醒目部位应清晰和永久性地标上可溯源的特征符号标志,电池组应有下列标志 制造厂名或商标; a b 产品名称与型号; 标称电压与额定容量; c 13
GB/T36972一2018 正负极性标志 d 制造日期或批号; e D 环保标志(回收标志); 必要的安全警示说明; 8 h)最大工作电流 8.1.2外包装标志 产品外包装应有以下标志 制造厂名与厂址; a b 产品名称; c 型号规格; d 标准编号、名称(也可标在产品或说明书上); 箱体尺寸(长×宽×高)及体积 数量 每箱净重与毛重; g “小心轻放”“怕湿”等储运图示标志 h 出厂日期; 邮编与联系电话 i 合同环境下可按需方要求标志 8.1.3 8.2包装 8.2.1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说明资料 8.2.2每只产品都应采用单个小包装,外用纸箱或其他箱包装,捆扎牢固 特殊情况,可根据需方(合 同)要求确定 8.3运输 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应按照GB/T191规定的进行装卸和运输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抛掷 在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或挤压,不应日晒,雨淋,严禁与易燃物品和活性化学品混装运输 8.4贮存 8.4.1产品应贮存环境温度为一5C35C,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清洁、干燥、通风的,并能防雨、 雪的室内,不应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起尘物品存放在一起 不应受阳光直射,离火源和热源暖气设 备等)不得少于2m 8.4.2装有产品的箱体应放妥垫起,距地面不应小于100mm,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m 8.4.3产品的贮存期通常为2年 14

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GB/T36972-2018标准解析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和发展,锂离子蓄电池作为其最核心的部件,受到了广泛关注。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安全、环保、高效地运行,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下面,我们将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一、标准背景

为推进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生产和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6月4日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标准,即GB/T36972-2018。

二、适用范围

GB/T36972-2018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生产和使用,包括单体电池、模块电池和整车电池。同时,本标准还适用于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材料、制品、组件等的测试与评价。

三、术语和定义

为方便理解和实施,GB/T36972-2018对其中涉及的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说明。如下表所示:

术语 定义
额定电压 在放电状态时,单体电池或整车电池的标称电压。
额定容量 在标准充电条件下,单体电池或整车电池可供放出的电量。
循环寿命 电池循环充放电后达到其额定容量的循环次数。
过充 电池在充电时,其电压超过其额定电压值的状态。
过放 电池在放电时,其电压低于其额定电压值的状态。
自放电 电池在储存状态下,由于电化学反应而自行放电的速率。

四、技术要求

GB/T36972-2018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电池的外观和尺寸;
  2. 额定电压、额定容量、标称能量和质量;
  3. 充电性能、放电性能以及循环寿命;
  4. 过充和过放保护;
  5. 自放电率和存储特性;
  6. 安全性能要求,如短路、过充、过放等安全性能测试;
  7. 环境适应性测试,如高温、低温等环境试验。
  8. 此外,GB/T36972-2018还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包装、标识、运输和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五、结论

    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生产和使用进入了规范化的阶段。只有严格遵守这一标准的要求,才能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环保和高效运行。

    因此,作为电动自行车用户或从事电动自行车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购买或生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时,要认真了解和遵守GB/T36972-2018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安全可靠。

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类似的标准

电动自行车轮辋系列

电动自行车轮胎系列

电动自行车内胎

电动自行车轮胎

消费品使用说明洗涤用品标签
上一篇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洗涤用品标签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消费品使用说明洗涤用品标签的编号:GB/T36970-2018。消费品使用说明洗涤用品标签共有7页,发布于2019-07-01
土方机械轮胎式叉装机技术条件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土方机械轮胎式叉装机技术条件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土方机械轮胎式叉装机技术条件的编号:GB/T36974-2018。土方机械轮胎式叉装机技术条件共有10页,发布于2019-07-01 下一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