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897.5-2013采

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Primarybatteries-Part5:Safetyofbatterieswithaqueouselectrol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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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K8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9.220.10
  • 实施日期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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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国家标准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代替GB8897.52006 原电池第5部分: 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Primary batteries一Part5Safetyofbatterieswithaqueouselectrolyte IEC60086-5:201l,IDT 2013-10-10发布 2015-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目 次 前言 IEC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安全要求 设计 .2质量计划 抽样 5.1总则 . .2 型式鉴定抽样 检验和要求 6.1总则 6.2指定使用 可以预见到的误用 6. .3 安全信息 7.1使用电池安全注意事项 7.2包装 12 7.3箱装电池的装卸 12 陈列和贮存 12 7.5运输 12 处理 使用说明 3 标志 3 -般规则 9.1 小电池的标志 9.2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关于7.4的附加信息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池舱设计指南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安全警示图形标志 参考文献 图1型式鉴定检验抽样及所需样品数 图2温度循环步骤 " 图3不正确的安装(4个电池串联)电路图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图4外部短路电路图 lC 图5过放电电路图 l0 图6自由跌落的XY乙轴向 2 图7吸人量规(内尺寸) *#* 表1检验项目 表2指定使用的检验项目及要求 表了冲击脉冲 表4 检验步骤 *+ 表了检验步骤 表6可预见误用的检验和要求 表7标志要求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T(GB)8897《原电池》标准分为5个部分 GB/T8897.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 GB8897.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 GB/T8897.3(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 GB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8897.5《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GB/T)8897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897.5一20a原电池第万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086-5.201《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8897.5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电池术语和定义; -等同采用1Ec60086-5;2011,圆柱形锌-二氧化锰电池须进行试验D项目 增加了对矩形单体电池的检验要求(表1); 电池各项安全检验均增加了“不着火”的要求; 修改了对电池标志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c(资料性附录安全警示图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8897.1一2013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IEC60086-1:2011,MOD GB/T8897.2一2013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IEC60086-2;2011,MOD)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国家化学电源产品质量 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乎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四川 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达立电池有限公司,嘉善宇河电池有限公司宁 波豪生电池有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佩云、邱仕洲、张清顺、谢红卫、陈水标、王胜兵、黄伟杰,童武勃、律永成、 徐雅敏,王建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 -GB8897.5一2006 m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EC引言 安全的概念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密切相关 IEC60086-5规定的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的 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是依据ISO/IEC导则并参考了所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制定的 本部分还包含了关于包装、使用仓储和运输方面的信息以及供电器具设计人员参考的关于电池舱设计 的指南 安全是避免伤害风险和要求产品性能满足其他要求之间的一种平衡 不可能有绝对的安全,即使 是安全度最高的产品,也只能是相对的安全 因此,要在风险性评估和安全判断的基础上来确定产品的 安全性 由于安全会引起不同的问题,因此不可能提出一整套适用于各种情况的严密防范措施和建议 但 是,当明智地以“适合时采用”为基点时,本部分将是一个合理适用的安全标准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原电池第5部分: 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的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以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在可以预见到的误用情况下安全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60086-1l;201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Primarybatteries一Partl;Gerneral IEC60086-2:2011 batteriesPart2:;Phys 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Primary icalandelectrical ifications specr Part2-6: IEC60068-2-6环境试验第2-6部分;试验Fe振动(正弦[Env nvironmentaltesting Vibr TestsTest tFe s(sinusoda7 brations IEC60068-2-27环境试验第2-27部分;试验Ea冲击Environmentaltesting一Part2-27 Tests一TetEaandguidaneesShock) IEC60068-2-31环境试验第2-31部分;试验Ec粗暴装卸冲击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 (IEC60068-2-31,Environmentaltesting一Part2-31:TestsTestEc:Roughhandlingshocksprimarilyfor equipment-typespecimens) 术语和定义 IEC60086-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池 battery 装配有使用所必需的装置(如外壳、极端、标志及保护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2 扣式电池buttonbattery 小型的圆形电池,其总高度尺寸小于直径尺寸;电池外型符合IEC60086-2;2011的图3和图4 3.3 [单体]电池eeI 直接把化学能转变成电能的一种电源,是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 功能单元 圆柱形电池eylindriealeellorbatery) 总高度等于或大于直径的圆柱形状的电池或单体电池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3.5 电池爆炸batteryexplosion 从电池的任何部位瞬间喷射出固体物质距离电池25cm之外 3 6 伤害harm 对人体健康的损伤 3.7 危险hazard 伤害的潜在源 3.8 指定使用 intendeduse 按供方提供的信息使用产品、过程和服务 3. g 泄漏leakage 电解质、气体或其他物质从电池内意外逸出 3.10 标称电压 noinalvoltage V.(符号) 用以标识某种电池或电化学体系的适当的电压的近似值 3.11 原电池primarycellrbatey 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 3.12 矩形电池prismatie cellorbattery 各面成直角的平行六面体形状的单体电池或电池 3.13 保护装置proteetivedevice 诸如保险丝、二极管或其他电气或电子的限流器,用来阻断电路中的电流 3.14 可以预见到的误用reialytoeseabemisuse 可以预见到的,人们因行为习惯而不按供方的要求使用产品、过程和服务 3.15 风险risk 发生伤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3.16 圆形电池roundcelorbattery 横截面为圆形的电池或单体电池 3.17 安全safety 没有不可接受的风险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3.18 未放电的undischarged 原电池放电深度为0%时的荷电状态 19 3. 泄放venting 设计的有意释放电池内部过大压力的- 一种方式,以防止发生爆炸 安全要求 4.1设计 4.1.1 总则 电池应设计成在正常(指定)的条件下使用时安全无危险性 4.1.2泄放 所有的电池都应安装释放压力的功能部件,或者其结构应设计成当电池内部压力超过防爆值时能 释放过大的压力 如果必须将多个单体电池封装在一个外壳内,则所使用的密封剂和密封方法应不会 导致电池在正常工作时发生过热或影响压力释放部件的工作 应选择适当的电池外壳材料和/或最终的装配设计,使得当有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发生泄放时,电 池外壳本身不会发生危险 4.1.3绝缘电阻 在500V600V电压下,电池上外露的金属表面之间(不包括电接触面和任一个极端)的绝缘电 阻应不小于5MQ. 质量计划 4.2 生产厂应制定质量计划,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对材料、零配件、单体电池和成品电池的检验程序,并在 生产电池的整个过程中加以实施 抽样 5.1 总则 按经认可的统计方法在产品批中抽取样品 5.2型式鉴定抽样 型式鉴定抽样数按图1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开路电压n=70 寸(n=70 指定使用 可以预见到的误用 B-2 B-l 部分使用 运输-冲击 运输-探动 气候 (月=5 月=5 (月=5 部分放电 n=5 G 不正确的安装 外部短路 过放电 自由跌落 见注1 n=5 见注2 n=5 月=20 =20 注1:4个电池串联,其中一个反向连接(共5组 注2;4个电池串联,其中一个是放过电的(共5组) 图1型式鉴定检验抽样及所需样品数 检验和要求 总则 适用的安全检验项目 适用的安全检验项目见表1 表2和表6中的检验项目模拟电池在指定使用和可以预见到的误用时可能遇到的情形 表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单体电池 体系 负极 电解质 正极 的标称电压外形 B1 字母代号 D B2 R B NR 锌 二氧化锅 1.5 氧化铵,氧化锋 Zn) MnO P? M NR NR B NR 锌 氧气 叙化铵、氯化锌 1.4 (Zn O. Pr M NR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表1(续 检验项目 单体电池 体系 负极 电解质 正极 的标称电压外形 B1 字母代号 D B2 R B NR NR 锌 二氧化锅 1.5 碱金属氢氧化物 Zn) MnO P? M NR NR R NR B NR NR NR 锌 氧气 碱金属氢氧化物 1.4 (Zn O. Pr M NR R NR NR B NR NR 氧化银 解 1.55 碱金属氢氧化物 Zn) AgO Pr M NR 检验项目代号 其他代号说明: A部分使用(部分放电)后存放 ;圆柱形电池(见3.4 V;要求做检验 R 4 Bl:运输-冲击 B;扣式电池(见3.2 NR;不要求做检验 B2;运输-振动 Pr:矩形单体电池(见3.12 C, 气候-温度循环 M含多个单体电池的电池 D;不正确安装 E,外部短路 F;过放电 自由跌落 G 注:容量低于250mAh的L体系和S体系的扣式单体电池或电池以及容量低于700mAh的P体系扣式单 体电池或电池免做任何检验 6.1. 安全警示 2 警示 在检验过程中如果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则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在拟定这些检验方法时,是假定检验已采取了适当的防护措施,由有经验,有资格的技术人员来 进行的 6.1.3环境温度 除非另有规定,检验应在(20士5)C下进行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指定使用 6.2.1指定使用的检验项目及要求 指定使用的检验项目及要求见表2 表2指定使用的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验项目 所模拟的指定使用 要求 不泄漏 电性能检验 电池部分使用部分放电)后贮存 不着火 不爆炸 不泄漏 B1 运输-冲击 不着火 不爆炸 环境检验 不泄漏 B2 运输-振动 不着火 不爆炸 不着火 气候-温度环境 气候-温度循环 不爆炸 6.2.2指定使用检验方法 6.2.2.1检验A:电池部分使用部分放电)后贮存 目的 a 该项检验模拟已装人电器具的电池在关掉电器具后已部分放电的情形 这些电池可能会长时间地 放在电器具内或者从电器具中取出后长时间的存放 b检验方法 将未经放电的电池样品按IEC60086-2:2011中规定的该型号电池负载电阻最小的放电方式放电, 放电时间为最小平均放电时间(MAD)的50%,放电后再在45C士5C下贮存30d c)要求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 6.2.2.2检验B-1;运输-冲击 目的 a) 该检验模拟装有电池的电器具不小心被跌落的情形 检验条件在IEc60068-2-27作了一般性 规定 b检验方法 未放电电池进行如下检验 按表3规定的条件和表4规定的步骤进行检验 冲击脉冲:施加于电池的冲击脉冲要求如下 第1步记录电池的开路电压 第2步第4步按表3规定和表4的步骤进行冲击检验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第5步电池搁置1h. 第6步记录检验结果 要求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 表3冲击脉冲 加速度 波形 最初3ms最小平均加速度 最大加速度 半正弦 36 75g ~175gn 注, =9.80665m/s g 表4检验步骤 搁置时间 冲击次数 目视检验时段 步骤 电池取向 检验前 见注 次 次 见注 见注 次 1h 检验后 注:在电池互相垂直的3个方向上各冲击一次 6.2.2.3检验B-2运输-振动 目的 a 该检验模拟运输中的振动.检验条件在IEc60068-2-6中作了一般性规定 b)检验方法 未放电电池进行如下检验 按下列条件及表5中的步骤进行检验 -对电池施加振幅为0.8mm.最大总振幅为1.Gmm的简谐运动 频率变化1Hz/min,频 振动 率范围10Hz一55Hz 电池分别承受相互垂直的3个方向的振动,每个方向往(10Hz一55Hz)、返 55Hz10Hz)振动90士5)min. 表5检验步骤 步骤 搁置时间 电池取向 振动时间 目视检验时段 检验前 2 见注 每次90士5)min 见注 每次(90士 5)min 见注 每次90士5)min 1h 检验后 注:在电池互相垂直的3个方向上各振动一次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第1步记录电池的开路电压 第2步第4步按表5的步骤和6.2.2.3的规定进行振动检验 第5步电池搁置1h. 第6步记录检验结果 要求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 6.2.2.4检验C气候-温度循环 目的 该检验用束评估经过温度循环后有可能被削弱的电池的整体密封性能 b)检验方法 未放电电池按以下方法进行检验 温度循环步骤(见下1)至7)和/或图2) 1 置电池于检验舱内,在30min()内将检验舱温度升至70C士5C; 保持在此温度下4h(G); 2 3) 在30min()内将检验舱温度降至20C士5C,并保持在此温度下2h(6)5 在30nmin(t)内将检验舱温度降至一20C士5C,并保持在此温度下4h(t); 4 在30min(4)内将检验舱温度升至20C士5C 5 重复以上步骤继续进行另9个循环; 6 经上述10个循环后,再存放7d后进行检验 70c 20c -20c ;30min ;4h ;2h 图2温度循环步骤 c)要求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着火,不爆炸 6.3可以预见到的误用 6.3.1可预见误用的检验和要求(见表6 表6可预见误用的检验和要求 检验项目 所模拟的误用 要求 不着火 电性能检验 不正确的安装 D 不爆炸"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表6(续 检验项目 所模拟的误用 要求 不着火 E 外部短路 不爆炸 电性能检验 不着火 过放电 不爆炸 不着火 环境检验 白由跌落 不爆炸 见6.3.2.1b)的注2 6.3.2可预见误用的检验方法 6.3.2.1检验D:不正确的安装 目的 a) 该检验模拟一组(4个电池串联)电池中有一个电池反向连接的情形 b检验方法 如图3所示,4个相同商标,型号和来源的未放电电池串联连接,其中一个电池(B1)反向连接,接通 该回路24h或至电池外壳温度降至环境温度 电路中相互连接的电阻应不大于0.1Q. B 图3不正确的安装(4个电池串联)电路图 注1图3的回路模拟一种典型的误用情况. 注2:原电池不可被充电,然而当3个或多个串联的电池中有一个电池反向安装时,这个反向的电池就处于被充电 的状况 虽然圆柱形电池已设计成能释放内部过高的压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爆炸 所以应该 清晰明了地提醒使用者要根据电池的极性(十和一)正确装人电池,以避免造成伤害(见9.l) 要求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着火、不爆炸(见6.3.2.1b)的注2). 6.3.2.2检验E;外部短路 目的 a 该检验模拟电池在日常使用时可能发生的外部短路 b)检验方法 未放电电池按图4连接 接通该回路24h或至电池外壳温度降至环境温度 电路中的连接电阻应不大于0.1Q.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图4外部短路电路图 要求 c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着火、不爆炸 6.3.2.3检验F;过放电 目的 a 该检验模拟1个已放电的电池与另外3个未放电电池串联的情形 b检验方法 -个未放电电池(C1)按IEC60086-2:2011规定的(以时间单位表示的)MAD值最高的那项应用检 验或放电量检验的条件放电,直至负荷电压降至n×0.6V(n为该电池中的单体电池数),然后将该放 过电的电池(cI)和3个相同商标、型号和来源的未放电电池按图5所示串联连接 接通回路直至总的 负荷电压降至4×(n×0.6V R1的电阻值应约为IEC60086-2;2011中规定的该电池电阻负载检验中的最小电阻阻值的4倍 并最终确定为最接近于IEC60086-1;2011中6.4的某个阻值 图5过放电电路图 要求 c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着火、不爆炸 6.3.2.4检验G:自由跌落 目的 a 该检验模拟电池突然跌落的情形,检验条件依据IEC60086-2-31 b)检验步骤 未放电电池从1m高度跌落在混凝土表面上,每个被测电池应跌落6次,矩形电池的6个面上各1 次,圆形电池如图6所示在3个轴向上各两次,然后将被测电池放置1h 图6自由跌落的XYZ轴向 10o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要求 e 电池在检验过程中应不着火、不爆炸 安全信息 7.1使用电池安全注意事项 当正确使用时,水溶液电解质电池是一种安全可靠的电源 但是如果误用或滥用电池,则可能导致 泄漏,在极端情况下还有可能爆炸和/或着火 a)应按电池及电器具上标明的极性标志(十和一)正确地装人电池 不正确装人电器具的电池有 可能被短路或充电,使电池温度迅速升高,导致泄放,泄漏,爆炸和人身伤害 b)不要使电池短路 当电池的正极(十)和负极(一)直接连接时,电池就被短路了 例如,把电池 和钥匙或硬币一起放在衣袋或手提包里,电池就可能被短路,从而有可能导致泄放、泄漏、爆炸 和人身伤害 不要对电池充电 试图对不可充电的原电池充电会使电池内部产生气体和/或热量,导致泄 放、泄漏、爆炸和人身伤害 不要强制电池放电 当电池被外电源强制放电时,电池的电压将被迫降至设计值以下并使电 池内部产生气体,有可能导致泄放、泄漏、爆炸和人身伤害 不要将新旧电池或不同类型或牌号的电池混用 更换电池时,要用相同牌号、相同类型的新电 池同时换掉所有的电池 当不同牌号或种类的电池一起使用,或新旧电池一起使用时,由于电 池的电压或容量的不同,会使一些电 电池过放电而导致泄放,泄漏和爆炸,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应及时从电器具中取出电量已耗尽的电池并妥善处理 放过电的电池长时间留在电器具中有 可能发生电解液泄漏而造成电器具损坏和/或人身伤害 不要加热电池 电池被加热后有可能发生泄放、泄漏和爆炸并导致人身伤害 g 不要直接焊接电池 当直接焊接电池时,电池有可能因受热而损坏,导致内部短路并引起泄 h 放、泄漏和爆炸,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拆卸电池时与电池内的部件接触是有害的,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或着火 iD 不要拆卸电池 D 不要破坏电池 不要对电池挤压、打孔或进行其他形式的破坏,如此滥用可导致泄放、泄漏、爆 炸及人身伤害 k 不要用火处理电池 用火处理电池时,所产生的热量可导致电池爆炸和人身伤害 不要焚烧 电池,除非被允许在可以控制的炉子里进行处理 电池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易被儿童吞下的电池一定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尤其是 尺寸在吸人量规(见图7)限度范围以内的小电池 万一误吞电池应立即就医 m无成人监督时不要让儿童更换电池 n)不要密封和/或改装电池 对电池进行密封或其他改装,可能导致电池的安全泄放装置被堵塞 而引起爆炸和人身伤害,如果必须要对电池进行改装时应征求电池生产厂的意见 将不用的电池放在原包装内,远离易引起短路的金属物体 如果包装已经拆掉,不要把电池乱 混在一起 去掉包装的电池可能会和金属物体混在一起,造成电池短路,从而引发泄放、泄漏、 爆炸和人身伤害 避免发生短路的最好的方法之一是将不用的电池存放在原包装内 从预计将长时间不用的电器具中(紧急用途的电器具除外)取出电池 及时从已不能正常工作 p 或估计较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具(如照相机、照相闪光灯等等)中取出电池是有益的 虽然现 在市场上的大部分电池都带有保护性外套或采用其他容纳泄漏物的方式,但已部分放过电或 电能已耗尽的电池比未用过的电池更易泄漏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单位为毫米 2 57.1" 0. 25.4 +0. 31.7 图7吸入量规(内尺寸) 7.2包装 应采用适当的包装,以避免电池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损坏,应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结 构,防止电池意外导电、极端腐蚀,并有适当保护以免受环境影响 7.3箱装电池的装卸 粗暴装卸箱装电池会使电池受损,电性能下降,可能导致泄漏、爆炸或着火 陈列和贮存 电池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处 高温或高湿可能会损害电池性能或造成电池表面腐蚀 a b)电池箱不应层层堆叠(或不应超过规定的高度) 如果过多的电池箱堆叠着,最底层箱中的电 池有可能发生变形并导致泄漏 贮存在仓库或陈列在零售店中的电池不应当长时间暴露在阳光直射处或置于雨淋之处 电池 受潮后其绝缘电阻减小,有可能发生自放电及锈蚀 不要将去掉包装的电池混堆在一起,以避免电池机械损伤或相互短路 当电池混堆在一起时, 有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或由于外部短路引起过热,从而发生泄漏和/或爆炸 为避免发生危险 电池在使用前应保留在其包装内 其他信息详见附录A 7.5运输 在运输装载电池时,电池包装箱应稳妥叠放以防跌落 包装箱不能叠得太高,否则会压坏最底层的 电池箱 要有抵御恶劣天气的防护措施 7.6处理 不要拆卸电池 a b除使用可控制的炉子外,不要用火处理电池; 12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在不违背当地法规的情况下,原电池可作为公共垃圾处理; d)对废电池有回收规定的地方,要考虑下列几点 将收集的废电池存放在非导电的容器中 将收集的废电池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因为有些用过的电池还有残余的电量,这些电 池有可能被短路、,充电或被强制放电并释放出氢气 如果收集电池的容器和存放处通风 不良,氢气将会聚集,遇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起,因为有些用过的电池还有残余电量,这些 不要将收集的电池与其他物质或材料放在一 电池有可能被短路、充电或被强制放电,由此产生的热量有可能引燃易燃的废物如油布、 纸张或木头并引起火灾 要注意保护废电池的极端,尤其是电压高的电池,以防止短路、充电和强制放电,例如可用 绝缘带将电池的极端包起来 不遵循这些建议有可能导致电池泄漏、着火和/或爆炸 使用说明 a)要始终正确地选择最合适的电池(尺寸和型号)用于某种指定的用途 随电器具提供的、可帮 助人们正确选用电池的资料应妥善保存以供参考; b同时更换一组电池中的所有电池 电池装人电器具前应清洁电池和电器具的电接触件; d)确保按极性(十和一)正确装人电池; 长时间不使用电器具时应取出电池 e 及时从电器具中取出电量已耗尽的电池 标志 9.1 般规则 除小电池(见9.2)外,每个电池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a)型号 b)生产时间(年和月)和保质期,或建议的使用期的截止期限 正极极端的极性(十) d)标称电压 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商标; 执行标准编号 g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说明); 含汞量(“低汞”或“无汞”)(适用时) 标志的位置见表7 注:应标我国电池型号即IEC型号) 如需加标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俗称,可参见IEC60086-2;2011的附录D. 9.2小电池的标志 小电池主要是IEC60086-2;2011中的第三类和第四类电池 小电池的表面太小,无法标上 a 9.1的所有内容,对于这类电池,9.1a)型号和9.1e)极性应标在电池上;9.1中的其他标志可 标在电池的直接包装销售包装)上而不标在电池上 13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b对于P体系电池,9.1a)型号可标在电池、密封条或包装上;9.1e)极性可标在电池的密封条 上和/或电池上,9.1中的其他标志可标在电池的直接包装(销售包装)上而不标在电池上 应有防止误吞小电池的注意事项(见7.1中l) 表7标志要求 小电池 电池 标志 除小电池外 P体系电池 型号 生产时间(年和月)和保质期,或建议的使用期的 截止期限 正极端的极性(十) 标称电压 d 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商标 执行标准编号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说明 含汞量(“低汞"或“无汞”)(适用时 A;应标在电池上 B;可标在电池的直接包装销售包装上而不标在电池上; C:可 叮标在电池、密封条或直接包装(销售包装)上; D,可标在电池的密封条上和/或电池上 应有防止误吞小电池的注意事项(见7.1中) 14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关于7.4的附加信息 本附录的目的是概述一些好的实践经验,更确切地说,是根据经验告诉人们避免一些有害的做法 它以建议的形式告知电池生产厂,批发商,使用者以及电器具的设计者 贮存及库存周转 正常的贮存温度应在10C一25C之间,不应当超过30C 应避免长时间处于极端湿度(相 a 对湿度高于95%或低于40%)下,因为这样的湿度对电池和包装都有害 因此电池不应存放 在散热器或锅炉等热源旁,也不应置于阳光直射处 尽管在室温下贮存的电池其寿命较长,但在采取了特殊预防措施后存放在较低的温度下,电池 的贮存寿命会得以提高 电池应密封在专门的保护性包装中(如密封塑料袋之类),在电池温 度回升至环境温度的过程中仍应保留此包装,以保护电池免受冷凝水的影响 快速升温是有 害的 冷藏后恢复至室温的电池应尽快使用 如果电池生产厂认为合适的话,电池可以装在电器具或其包装内贮存 电池可堆放的高度取决于包装箱的强度 一般规定纸箱堆放高度不超过1.5m,木箱不超过 3m 上述建议也适用于电池在长途运输中的存放条件,因此电池应存放在远离船舶发动机的地方; 夏季不应当长时间地滞留在金属棚车(集装箱)内 生产出的电池应立即发送,通过配送中心周转到用户 可实行存货按次序周转(先进的货先发 出),贮存区和陈列品应作适当的安排,并在包装上作适当的标记 15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附 录B 资料性附录 电池舱设计指南 B.1背景 B.1.1概述 以电池作电源的电器具技术的日益发展,促使原电池在化学和结构两方面趋于成熟,电池容量和放 电能力得以提高 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以及人们对电池安全性和最佳性能两方面需求的认识,使 之对所报导的电池故障大多数是由于消费者偶然误用导致电池滥用所造成的说法得以确认 下列内容可以帮助以电池作电源的电器具设计者们大大减少或消除电池故障 B.1.2电池舱设计不佳导致电池故障 电池舱设计不良可导致电池反向装人或使电池短路 B.1.3由于电池反向引起的潜在危险 在由3个或更多的电池串联组成的电路中(见图B.1),如果有一个电池反向,就存在下列潜在的 危险: 该反向电池被充电 a 注:充电电流受外电路/负载的限制 b)该反向电池内部产生气体; 该反向电池发生泄放 c d)该反向电池的电解质泄漏 注电池的电解质对人体组织是有害的 反向电池 图B.1示例串联连接时有一个电池反向 B.1.4由短路引起的潜在危险 a)大电流通过导致热量产生; b)产生气体 发生泄放; c 16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d)电解质泄漏; e)产生的热量损坏绝缘的外包装(如造成外包装收缩) 注电池的电解质对人体组织有害,产生的热量有可能导致灼伤 B.2电器具设计指南 B.2.1首先考虑的关键因素 该指南主要针对尺寸范围从R1到R20的圆柱形电池,所涉及到的电池体系一般是碱性锌-二氧化 猛体系和碳锌体系 虽然这两个体系是可以互换的,但是这两个体系的电池决不能放在一起使用 在电池舱设计的初期阶段,就应当注意到这两个体系下述的外形差异和允许的设计特征 a)碱性锌-二氧化电池的正极极端与电池外壳相连 b)碳锌电池的正极极端与电池外壳绝缘 这两种类型的电池都有绝缘的外包装,可以是纸、塑料或其他非导电的材料 外包装偶尔也可 能是金属的(导电性的),但此时它是与电池的基本单元相绝缘的 在设计构成电器具的负极接触件时,应当注意到有些电池的负极端可能是凹进去的解释参见 IEC60086-1;2011中4.1.3) 因此为了确保能形成良好的电接触,电器具应避免采用完全扁 平的接触件 无论在什么环境下,电池的连接件或电器具电路上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和电池的外包装相接触 如果电池舱的设计允许发生上述情况,则要冒发生短路的风险 注,例如,当装人电池时,用作负极连接件的螺旋状的(非圆柱形的)弹簧应当被均匀地压下而不是架在电池的外壳 上 不建议电器具与电池正极的接触采用弹簧连接件 B.2.2其他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a)建议生产以电池作电源的电器具公司与电池行业保持密切的联系 在电器具设计之初就应考 虑现有的各种电池的性能 只要有可能,就应选择IEC60086-2中已有的电池类型 b)电池舱应设计成使电池易于装人而不易掉出 电池舱应设计成能防止幼儿易于接触到电池 d 尺寸不应当局限于某一电池厂的电池,否则当要更换装人不同来源的电池时就会有麻烦 在 设计电池舱时应考虑到IEC60086-2所规定的电池尺寸和公差; 清晰地标明所用电池的类型、极性(十和一)的正确排列及电池装人的方向 虽然电池的耐泄漏性能已得到极大改善,但偶尔仍会发生泄漏 如果电池舱无法与电器具完 全隔开时,应将其置于适当的位置,使电器具因电池泄漏而损坏的可能性降至最小 电器具的电路应设计成当每个电池的电压降至0.7V时,即串联电池的总电压降至0.7×n儿 时(n,为串联连接的电池数)电器具就不能工作 低于此电压的电池继续放电会使电池内发 生不利的化学反应而导致泄漏 B.3防止电池反向安装的措施 B.3.1概述 为了解决由于电池反向安装而带来的问题,在电池舱的设计阶段就应当考虑要确保电池不会装错 或者即使装错也无法形成电接触 17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B.3.2正极接触件的设计 对于R03,R1,R6,R14,R20这些尺寸的电池,建议按图B.2和图B.3所示设计电池舱,同时还要 采取措施防止电池在电池舱中不必要的移动 注;电池的接触件应加以防护以防止发生短路 绝纳缘的凸橡挡柱负极,使其不能 与按触件接触 电池正确装入 b 电池错误装入 图B.2正极接触件隐藏在凸橡之间 负极极端只能与周边绝缘区接触 电池正确装入 电池错误装入 b 图B.3正极接触件凹隐在周围的绝缘体中 B.3.3负极接触件的设计 为R03,R1,R6,R14和R20尺寸的电池设计电池舱的建议见图B.4 电池的正极极端只能与绝缘的中心处接 触,而不能与U型的负极按触件按触 电池错误装入 电池正确装入 图B.4U型的负极接触件使得电池的正极不能与之形成接触 B.3.4设计时应考虑电池的朝向 为了避免反向装人电池,建议所有的电池应朝向一致,图B.5n)和图B.5b)为两个示例 图B.5a)展示的是电池在电器具中安置的首选方式,而图B.5b)是一个可选方式 18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说明:正极接触保护应如图B,2或图B.3所示 首选的电池朝向 可选的电池朝向 b 洼1;正极接触保护应如图B.2或图B3所示,负极接触保护应如图B4所示 注2:图B.5b)的排列方式只能实际用于R14和R20尺寸的电池,因为其他尺寸电池的负极区相应规范中的尺寸 c)较小 图B.5电器具内电池排列的首选方式 B.3.5尺寸 表B.1列出了有关电池极端尺寸的临界值和电器具正极接触件尺寸的推荐值 参照图B.6并依 据表B.1所示的尺寸所设计的正极接触件,当电池反向装人、电池的负极极端遭遇电器具的正极接触 件时,就会出现“安全断开”的情形,即不会形成电接触 表B.1电池极端尺寸及图B.6所示的电器具正极接触件的推荐尺寸 单位为毫米 电池负极 图B.6所示的 电池正极极端的尺寸 极端的尺寸 电器具正极接触件的推荐尺寸 相关电池 ds dl h3"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小值 R20,lR20 18.0 9.5 1.5 9.6~l1.0 0.5一1. R14,LR14 13.o 7.5 1.5 7,6~9,0 0,51." R6,LR6 7.0 5.5 1.0 5.6一6.8 0.40.9 19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表B.1(续 单位为毫米 电池负极 图B.6所示的 电池正极极端的尺寸 极端的尺寸 电器具正极接触件的推荐尺寸 相关电池 d d h"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R03,LR03 4.3 3.8 0.8 3.9一4.2 0.4一0.7 R1,lLR1 5.0 4.0 0.5 4.1一4.9 0.1一0,4 参见IEC60086-2;2011 绝缘体 绝缘体 电器具的正极 按触区 电器具的负极 接触区 错误装入电池 正确装入电池 a b 注:电器具的正极接触件凹隐在周围的绝缘体中 图B.6电器具正极接触件设计示例 该凹孔的直径应大于电池正极极端的直径(F)但应小于电池负极极端的直径(C) 图B.6a)中电 池的安装是正确的 在图B.6b)中电池是反向安装的,在这种情况下,电池的负极极端只能与四周的绝 缘体相接触,从而避免形成电接触 图B.6中的字母符号的说明见下 de;电池负极极端接触面的最小外径 d.;电池突起的正极极端的最大直径 h.;电池正极极端突起面的最小高度 X;电器具正极接触件的凹孔的直径,XY应大于d但小于d. 心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Y:电器具正极接触件的凹孔的深度,Y应当小于h B.4防止电池短路的方法 B.4.1防止因电池外包装套损坏而短路的方法 就碱性锌-二氧化征电池而言,包着绝缘外套(见B.2.1e))的钢壳具有和正极相同的电压 如果该层 绝缘外套被电器具中导电线路的任何一处割裂或刺破的话,就可能发生如图B.7所示的短路(应当注意的 是,如果电器具遭受物理性滥用,如受到非正常的振动、跌落等,上述的损伤则有可能进一步加重) 注1:由短路造成的各种潜在的危险见B.1.3中的说明 短路 图B.7短路示例:开关刺穿绝缘外套 注2;虽然图B7所举的例子一般指碱性锌-二氧化镶电池体系,但在该附录中提到电池都是可以互换的见B2.1). 预防措施;如图B.8所示放置绝缘材料可以防止开关损坏电池外包装套 绝缘体 图B.8用绝缘方式防止短路的典型示例 为避免短路,电器具电路中的任何部分(包括用来固定电池接触件的可导电的铆钉和螺丝等)都不 能和电池的外壳接触 B.4.2当采用弹簧卷作为接触件连接电池时防止电池外部短路的方法 如图B.9所示放置电池时(先放人正极端),有可能使负极(一)弹簧接触件扭曲变形,继而在电池 完全装人时如图B.10所示)割破或刺穿电池的绝缘外包装套 图B.9逆着弹簧安装应避免发生这种情况 21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弹簧滑到外套之下并接触到金属外壳 b)外套被刺穿 图B.10弹簧扭曲变形的示例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发生如图B.10所示的情形,建议电池舱的设计应使得当电池正确装人(负极 先进)时能如图B.l1所示的那样均匀地压住弹簧卷 图B.11中负极连接件上方的绝缘导板起到了能 确保如此实施的作用 图B.11装入电池时的保护措施示例 弹簧卷的顶端(即最终与电池极端接触的部位)应当弯向弹簧卷的中心,使其尖锐的边缘不会碰到 电池的外包装套 弹簧线的直径应足够大,应符合表B.2的规定 弹簧接触件的压力应足够大,使电池能始终形成 并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但是弹簧接触件的压力也不能太大,否则会使电池难以装人或取出 压力过大 有可能割破或刺穿绝缘外包装套或损坏接触件导致短路和/或泄漏 表B.2为弹簧线的推荐直径 弹簧卷式接触件只能与圆柱形电池的负极极端相接触 表B.2弹簧线的最小直径 弹簧线最小直径 电池类型 mmm R20 LR20 0,8 LR14 R14 0.8 R6 LR6 0.4 R03 LR03 0.4 R1 LR1 0.4 B.5关于凹进型负极接触件的注意事项 IEc60086-2规定了电池负极极端从外包装套量起的最大凹进值 许多R20_LR20_R14和LR14 电池的负极端是凹进去的 为了防止反向安装的电池形成电接触,有的电池在负极极端上涂了起保护 作用的绝缘树脂 注:上述的电池负极极端在形状和尺寸方面的特点应当在电器具负极接触件的设计之初就要予以考虑 三类常用 接触件的相关注意事项见下 当采用弹簧卷作为电器具的负极接触件时,与电池接触的弹簧卷的直径应小于电池负极端接 a 22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触面的外径d 当用金属片加工成形构成负极接触件时(见图B.12),应当注意并参照表B.3所规定的尺寸h 和d, 如图B.12所示,负极接触件上应当有一个突起或尖顶 该突起或尖顶要足够高,以适 应电池极端上的任何一种凹进(尺寸h) 无视此建议则可能会发生电池接触失败 当采用扁平的金属板作为电器具的负极接触件时,接触件上有一个或多个尖顶或突起是必要 的,这样可以确保与电池形成接触 该突起应足够高,以适应电池负极极端上的任何一种凹进 尺寸h),该突起应位于电池极端接触区(尺寸d)内 b) 弹簧卷 平板式弹簧 a 图B.12负极接触件示例 表B.3电池负极极端的尺寸 单位为毫米 电池类型 电池负极极端的最大凹进值h 电池负极极端接触面外径d 4 R20、LR20 18.0 l.0 0.9 13,0 R14、LR14 R6、LR6 0.5 7.0 R03、LR03 0.5 4.3 R1、LR1 0.2 5.0 参见lIEC60086-2 必须强调的是,电池舱的尺寸不应当局限于某一电池厂的尺寸和公差,否则当更换装人不同来源的 电池时就会有麻烦 电池尺寸,尤其是正极极端和负极极端的尺寸,详见IEC60086-2:2011中图la)和图1b)及 IEC60086-2:2011中相关电池的规定 B.6防水的和不透气的电器具 使电池产生的氢气通过复合反应被消除或被允许逸出是很重要的,否则一个火星就有可能点燃残 留的氢气/空气混合气体使电器具发生爆炸 在此类电器具的设计阶段就应当征询电池生产厂的意见 B.7在设计上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a)只有电池的极端才能与电路形成物理接触 电池舱与电路之间应当是电绝缘的并且要妥善安 排电池舱所处的位置,把由于电池泄漏可能造成的损坏和/或伤害的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23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b许多电器具设计成可使用转换电源的(如电网电源加上电池电源),在原电池存储器上的应用 上尤其是这样 在这种情况下,电器具的电路应设计成 能防止对原电池充电,或 2)应加上保护原电池的元件,如二极管 这样,通过保护元件流经原电池的反向充电电流就 不会超过电池生产厂的建议值 应根据原电池的类型及电化学体系来选择合适的并且不易发生元件故障保护电路 建议电器 具的设计者在设计原电池存储器保护电路时,听取电池生产厂的意见 不采取上述的预防保护措施会导致电池寿命缩短、泄漏或爆炸 正极(十)和负极(一)接触件在外形上应明显不同,以免装人电池时混淆 c d极端接触件应选用电阻最小并且能与电池的接触件相匹配的材料制成 电池舱应当是非导电的、耐热,不易燃和易散热的,在电池装人后不会变形 e 采用A体系或P体系锌-空气(氧)电池作电源的设备应能让足够的空气进人 对于A体系的 f 电池,在正常工作时最好处于直立状态 不提倡电池并联连接,因为如果有一个电池装错,即使电器具的开关没有合上时也会导致多个 电池连续放电 为了克服上述因反向装人电池而引起的问题并为终端用户着想,可考虑按 图B.5a)和图B.5b)来安排电池 警告;在某些电池并联的电路中,其放电电流可能与一个电池短路时的情况相类似 由并联电路中反向安装电池引起的潜在危险见B.1.3 注;在极端情况下电池有可能发生爆炸 h)不推荐采用如图B.13所示的具有多种输出电压的电池串联连接的方式,因为已放电的那个 部分有可能引起电压反向 示例:在图B.13中,两个电池通过电阻RI放电,如果在它们放电之后开关转向R3电路,就有可能使这两个电池被 强制放电 5 1 R3 图B.13具有分压性质的电池串联方式示例 强制放电导致电压反向的潜在危险 1) 被强制放电的电池内部产生气体; 2 发生泄放 3) 电解质泄漏 注:电池的电解质对人体组织是有害的 24
GB8897.5一2013/IEc60086-5:2011 附 录c 资料性附录 安全警示图形标志 C.1概述 本部分一直以来要求以文字形式声明电池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说明),近年来,以图形形式作 为产品安全信息的补充形式或可选形式成为了一种趋势 本附录的目的是: 1依据已长期使用的安全警示的文字内容建立并推荐统一的安全警示图形标志; 2) 使安全警示图形设计数量最小化; 3 为使用安全警示图形标志替代文字传达产品安全警示声明打下基础 C.2安全图形 推荐的安全警示图形和警示说明见表C.1 表c.1安全警示图形 序号 安全警示图形 警示说明 不可充电 不可破坏电池 不可用火处理电池 不可错误方向装人电池 不可让儿童接触电池 25

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2013

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由于其高性价比和广泛适用性而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其化学性质特殊,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2013》标准,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标准概述

GB8897.5-2013标准旨在规定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池的设计、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物理、电化学和环境要求,力求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电池的设计要求

按照GB8897.5-2013标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应该满足以下设计要求:

  • 电池应该具备防漏电功能,确保不会因为泄露而导致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
  • 电池的外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
  • 电池的正负极要明确标识,并应该配备过载保护装置,以避免过充、过放等情况的发生。
  • 电池应该具有一定的温度范围,以确保在不同环境下都能正常工作。
  • 电池的外观应该没有明显的缺陷和损伤,以确保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

电池的生产和运输要求

按照GB8897.5-2013标准,生产和运输水溶液电解质电池时应该注意以下要求:

  • 电池的制造过程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认证。
  • 在电池运输过程中,应该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措施,以避免电池损坏或泄漏。
  • 对于大型电池或批量运输的电池,应该进行特殊的安全控制,以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电池的使用要求

按照GB8897.5-2013标准,使用水溶液电解质电池时应该注意以下要求:

  • 使用电池时,务必按照电池的正负极连接,避免反接导致电池损坏。
  • 不要将电池放在明火附近或高温环境下,以免发生爆炸。
  • 电池不要长时间暴露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也不要将电池放入水中或浸泡在液体中。
  • 当电池出现异常情况时,例如发热、漏液等,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理电池。

废弃电池的处理要求

按照GB8897.5-2013标准,废弃水溶液电解质电池应该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

  • 废弃电池应该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回收和处置。
  • 对于可以回收的废弃电池,应该进行合理的回收和重复利用。
  • 对于不可回收的废弃电池,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结论

GB8897.5-2013标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是保障其在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的基础。在使用水溶液电解质电池时,应该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在废弃处理过程中,应该采取合适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的相关资料

和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类似的标准

通信钢管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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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基于射频的移动支付第1部分:射频接口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基于射频的移动支付第1部分:射频接口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信息技术基于射频的移动支付第1部分:射频接口的编号:GB/T30001.1-2013。信息技术基于射频的移动支付第1部分:射频接口共有58页,发布于2014-05-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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