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623-2007

钛及钛合金丝

Titaniumandtitaniumalloywire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丝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钛及钛合金丝的编号:GB/T3623-2007。钛及钛合金丝共有8页,发布于2007-11-012007-11-01实施,代替GB/T3623-1998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H6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7.150.50
  • 实施日期2007-11-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8页
  • 文件大小341.26KB

钛及钛合金丝


国家标准 GB/T36232007 代替GB/T3623一1998 丝 钛及钛 合 金 Titaniumandtitaniumalloywire 2007-04-30发布 2007-1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赏会国家标准
GB/T3623一2007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3623一1998《钛及钛合金丝》. 本标准与GB/T3623一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纯钛结构件丝力学性能指标参照AsTMB348和ASTMB863调整,其中TA2、TA3、TA4的 强度指标比Gr.2Gr.3,Gr.4更高; 原TA4牌号变为TA28 -增加了TAl-1、TC2和TC4ELI三种牌号; 一调整了纯钛焊丝的化学成分,其中间隙(ELI)纯钛焊丝的化学成分,与AwSA5.16-2004基本 -致; -加宽了TC4钛合金丝材的供货直径范围,并对直径1" mm一2mm结构丝材的力学性能指标进 行了调整; -增加了直段丝、复绕供货方式,并规定了碱酸洗和磨光的表面处理方式; -增加了检验结果的判定方法 本标准中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梅、黄永光、王建斌、王韦琪薛虎明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悄况为 YB764一1970;GB/T3623一1983、GB/T36231998
GB/T3623一2007 钛及钛 金丝 合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丝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订货单(或合 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结构件、紧固件、电极材料和焊接材料等用途的圆形丝材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620.1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3620.2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4698所有部分)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5168两相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8180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要求 3.1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两类; 结构件丝 主要用作结构件和紧固件的丝材 主要用作电极材料和焊接材料的丝材 焊 丝 牌号,状态和规格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牌号 直径/mm 状态 TA1、TAIELI、TA2 TA2EL1、TA3、TA3ELI、 热加工态R 0.17.0 TA4、TA4ELI、TA28、TA7、 冷加工态Y TA9,TA10,Tc1,Tc2.,Tc3 退火态M TAl-l、TC4、TC4ELI l.0一7.0 注;丝材的用途和供应状态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加工态(Y或R)媒丝供应 材料 用于制造丝材的铸锭应采用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熔炼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4 3. 化学成分 3.4.1结构件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620.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焊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 规定
GB/T3623一2007 3.4.2需方从产品上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时,其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620.2的规定 表2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主要成分 杂质元素,不大于 T Ni F Al Mn Sn Pd Mo C H TA1-1 0.150.120.050.030.0030.080.20 0.150.120.050.03lo.012 TAl 基 TA1以LI 基 0.080.100.030.012l0.005 TA2 基 0.200,180.050.030.012 TA2EL1 基 0.12 0.030.0150.008 基 TA3 0.250,250.050.050.012 TA3EL 基 0.160.20 0.030.020.008 TA4 0.300.350.050.05lo.012 基 TA4Ll 基 0,250.320,03o,025l0.008 2.0 TA28 0.300.15 基 0,050,.040,012 3.0 2.0 4.0" TA7 基 0.450.150.050.05lo.012 6.0 3.0 0.12 TA9 基 0.200.180.050.030.012 0,25 0.2lo.6 基 TA10 0.250.200.050.030.012 0.4 0.9 1.0 0.7 TCn 0,3o0,15 0.10o.05lo.012 基 2.5 2.0 3.5一 0.8 基 TC2 0.300.150.100.050.012 5.0 2.0 !.5 3.5 基 TC3 0.250.150,050.050.012 6.0 4.5 5.5" 3.5 Tc4 基 0,250.180.050.050,012 6.75 4.5 5.5一 3.5一 ,03" 基 TC4ELl 0.030.012l0.005 0.20 0.11 6.5 4.5 注;产品出厂时不检验其他元素,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予以检验 其余杂质元素及其含量应符合GB/T3620.1相应牌号的规定;低间隙纯钛牌号中的杂质元素A.V,Sn,其单 -含量不大于0.05%.总和不大于0.2% 3.5尺寸、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3.5.1丝材一般散卷供货,当需方要求且在合同中注明时,直径小于3.5mm的焊丝可焊接复绕盘).
GB/T3623一2007 丝材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2直径大于1.0mm的丝材,需方要求且在合同中注明时也可供直段丝 直段丝直径允许偏差应 符合表3的规定 3.5.3加工态直丝的不定尺长度为700mm3000mm;退火态直丝的不定尺长度;直径大于2.0nmm 时,为500mmm一2000nmm;直径在1.0mm一2.0nmm时,为500mm1000mm 定尺的长度应在不 定尺长度范围内,定尺的长度允许偏差为十6mm 3.5.4散卷丝材不允许有“”字形 3.5.5直丝的弯曲度不得大于5mm/m. 表3 单位为毫米 直径 0.20.5 0.51.0 .02.0 2.04.0 4.07.0 0.1~0.2 -0.025 允许偏差 -0.04 一0.06 -0.08 -0.10 -0.14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规格或允许偏差的丝材 3.6力学性能 经热处理后,结构件丝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以外其他牌号结构件丝的性能报 实测值 丝材热处理制度按附录A进行 表4 室温力学性能 牌号 直径/mm 抗拉强度 断后伸长率 A/% Rm/MPa TA >240 >24 TA2 >400 2o 4.0~7.0 TA3 多500 >18 TA4 58o >15 TAl >240o >l5 TA2 400 >12 0.1<4.o TA3 >500 >10 TAt >580 TAl-1 1.07.0 295~470 >30 TC4ELI 1.07.o 86o >10r 1.02.0 >925 >8 Tc4 >2.07.0 >895 >1o 注:直径小于2.0的丝材的延伸率不满足要求时可按实测值报出 低倍检验 直径3mm以上的丝材应进行低倍检验,横向低倍上应无缩尾、气孔、分层、裂缝、金属或非金属 夹杂 3.8外观质量 3.8. 丝材的表面一般为碱酸洗表面 不小于2.0mm 的直丝,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供应磨 光表面 3.8.2丝材表面应清洁,无氧化色,不应有裂纹、起皮、起刺、斑痕和夹杂等
GB/T3623一2007 3.8.3丝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不超过丝材直径允许偏差的局部的划伤、擦伤、斑点和凹坑等 检验方法 4.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产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4698的规定进行 尺寸检验方法 产品的尺寸应使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丝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228进行 试样尺寸规定为 之4mm时,L =50mm;4mm时,L =4dl 低倍检验方法 丝材的低倍检验按GB/T5168进行 4.5外观质量的检验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丝材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 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属于表面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 提出,属于其他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需仲裁,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丝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炉号、同一生产方法、同一热处理炉批、同一状 态和同一规格的丝材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低倍检验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结构丝还应进行力学性能 检验 5.4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取样规定 试验方法的章节号 检验项目 要求的章节号 氢含量在成晶上测试,每批一个,其他元素含 化学成分 3.4 4.1 量以原铸锭的分析结果报出 尺寸偏差 逐卷(盘、根 3,5 4.2 力学性能 每批任取两卷盘、根),各取 3,6 4.3 每批任取两卷(根),在两端各取一横向试样 3,7 低倍检验 4.4 或每批任取两盘,各取一个横向试样 外观质量 3.8 逐卷(盘、根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整批不合格 5.5.2产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允许供方对该卷盘、根)切去一定长度后重新检验,直至
GB/T3623一2007 合格 5.5.3当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应从该批产品包括原受检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 进行重复试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 若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产品还可以由供方逐件检验,合格者交货 5.5.4低倍检验结果的判定 5.5.4.1因裂纹或缩尾不合格时,允许对不合格的该卷(盘、根)切去一定长度后重复检验,直至合格 其余产品逐卷盘,根)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交货 5.5.4.2低倍上有裂纹、非金属夹杂物时,判该批报废 但允许供方逐卷盘、根)检查,合格者交货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产品标志 在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贴标签或挂标牌,其上注明如下标记: a)生产厂名称、商标; bb) 牌号和熔炼炉号 供应状态; c d)产品规格 包装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产品的包装,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8180的规定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a 产品名称 b 牌号、熔炼炉号、批号; c 供应状态 d 产品规格; e 产品净重、件数; 检验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的印记; g hh 本标准编号 包装日期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 aa bb 牌号; 供应状态、用途、形式(需焊接复绕时) ce d) 表面处理要求 产品规格; e f 重量、件数; 其他要求; g hb 本标准编号
GB/T3623一2007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钛及钛合金丝材的热处理制度 钛及钛合金丝材的热处理制度 A.1 钛及钛合金丝材的热处理制度见表A.1 表A.1 牌号 加热温度/C 保温时间/h TAl-1 600~700 TAl 600700 TAlELI 600700 TA2 600700 TA2ELl 600~700 TA3 600~700 TA3ELI 600700 TA4 600700 TA4ELI 600700 600750 TA28 700850 TA7 TA9 600700 TA10 600~700 TC1 650800 650800 TC2 TC3 650~800 Tc4,Tc4EL 700~850

钛及钛合金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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