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4532-2017

办公家具木制柜、架

Officefurniture—Woodencabinetsandsh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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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8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7.140
  • 实施日期2018-07-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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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木制柜、架


国家标准 GB/T14532一2017 代替GB/T145322008 办公家具木制柜,架 Officefurniture一woodencabinetsandshelves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14532一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532-2008《办公家具木制柜,架》 本标准与GB/T14532一2008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办公家具的定义(见2008年版的3.1); 删除了产品命名(见2008年版的4.2). 修改了材料要求 修改了玻璃要求,删除了人造板材要求,将“木材材质要求”改为“木制件外 观”并将内容调整到外观中(见5.1,2008年版的5.1); -修改了外观要求 修改了木制件外观中虫蛀要求,修改了玻璃件外观见5.2,2008年版的 5.2); 修改了主要尺寸及其偏差要求 增加了资料柜(架)净深和层间净高、书柜(架)净深及期刊柜 架)净深要求(见5.3,2008年版的5.3); 修改了形状和位置公差 朋除了圆度要求(见5.4,208年版的5.4), 删除了使用功能要求见2008年版的5.5); 像改了产品表面涂饰层理化性能 增加了饰面层抗冲击和色牢度爱求及检验方法,增加了表 面涂层抗冲击要求及检验方法,删除了饰面层表面耐干热、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涂层耐干热、 耐湿热、耐冷热温差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5和6.5,2008年版的5.6和6.6); 增加了封边条表面胶合强度要求及检验方法(见5.5和6.5.3) 删除了电镀层理化性能中粗糙度要求及检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5.6.2和6.6.2.1); 修改了力学性能 增加了架类稳定性要求及检验方法见5.6和6.6.3,2008年版的5.7和 6.7); 增加了结构安全性要求及检验方法(见5.7和6.7); 增加了电器安全性要求及检验方法(见5.7和6.8); 修改了检验规则中的检验项目分类(见第7章,2008年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o)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家 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麦高家具有限公司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常州高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明珠 家具股份公司、深圳市仁豪家具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励致洋行办公家私有限公司,湖州浙桑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艾兰仕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洪连、顾强、,邓超、张泓、许俊、许军、杨义林,俞海燕、王建兵、尤国忠、王小杰、 叶其明、詹先旭、陈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532一1993,GB/T14532一2008; GB/T14533一1993
GB/14532一2017 办公家具木制柜、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柜,架类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 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图书馆、档案馆及阅览室等办公场所使用的木制柜、,架类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31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4893.1一2005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4893.4一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第4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4893.8一2013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第8部分;耐磨性测定法 GB/T4893.9-2013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第9部分;抗冲击测定法 GB/T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1 GB/T10357.4一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GB/T10357.5一201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17657一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GB28008一2011玻璃家具安全技术要求 QB/T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4156一2010办公家具电脑桌 术语和定义 GB/T33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分类 4.1按结构型式 按结构型式分为; 柜类 aa 架类; b 柜架组合类 c
GB/T14532一2017 4.2按用途 按用途分为 书柜(架); a b) 资料柜(架); 期刊柜(架); c dd 图纸柜 报架 S 要求 5.1材料 材料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材料要求 项目分类 序号 要求 检验项目 基本 -般 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 木材含水率 水率十1%) 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按GB/T3324规定 门玻璃宜用钢化玻璃 安全性能尺寸应符合GB280082011中5.1.3的规定 门玻璃 5.2外观 外观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中“米”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项以上(含2项)检验内容,若有一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 按一个缺陷计数 若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 表2外观要求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虫蛙 不应有虫蛙现象 贯通裂缝 应无贯通裂缝 外表及机构连接处不应使用腐朽材,其他部位腐朽材面积应不超 腐朽材 过零件面积的15%,深度应不超过材厚的20% 木 树脂囊 外表和存放物品部位用材应无树脂囊 mm 特殊设 外表节子宽度不应超过材宽的1/3,直径不超过12; 节子 外 计要求除外 观 死节、孔洞、夹皮应进行修补加工最大单个长度或直径小于5mm的缺陷不计), 和树脂道、树胶道修补后缺陷数外表不超过4个,内表不超过6个(设计要求除外 其他轻微材质 如裂缝(贯通裂缝除外)、钝棱等,应进行修补加工 缺陷
GB/T14532一2017 表2(续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 木工要求 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透钉,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 外) 10 樵,塞角、零部件等结合处不应断裂 雕刻的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凹凸和大 1r 挖、过桥、棱角,圆弧处应无缺角,铲底应平整,各部位不应有锤印 T 或毛刺 每项缺陷数不超过4处 求 车木的线形应一致,凹凸台阶应匀称,对称部位应对称,车削线条 12 应清晰,加工表面不应有崩茬、刀痕、砂痕 每项缺陷数不超过 4处 13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无开裂或松动 14 板件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 15 外表应无干花、湿花 16 内表干花,湿花面积不超过板面的5% 17 表应无鼓泡龟裂,分层,污斑,局部缺损,崩边 人造板件外观 人造板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18 19 封边处不应脱胶、鼓泡或开裂 20 外表应无划痕、压痕、明显色差 21 贴面应严密、平整,无明显透胶 应无脱色、掉色现象 22 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 23 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 木制件涂层 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 25 涂层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 26 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 每项缺陷数不超过4处 27 外露周边应磨边处理,安装牢固 玻璃件外观 28 玻璃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和麻点等缺陷 29 塑料件应无破损 塑料件外观 塑料件表面应光洁,应无裂纹、皱帮、污遗等缺陷 30 应无锈蚀、毛刺,锐校 37 五金配件及连接件 32 表面应无气泡,泛黄、花斑,烧焦,露底,裂纹,划痕等缺陷 5.3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特殊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定,并在合同中明示
GB/T14532一2017 表3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净深 >245 书柜(架 层间净高 >240 净深 >245 资料柜(架》 层间净高 >330 主要尺寸 净深 >245 期刊柜(架 层间净高 320 >900 图纸柜 净宽 报架 >62o 净宽 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允许偏差为士5,配套或组合产品的极限偏差 外形尺寸偏差 应同取正值或负值 5.4形状和位置公差 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对角线长度>l400 <3.0 面板、正视面 翘曲度 700<对角线长度<1400 2.0 板件 对角线长度<700 1.0 平整度 面板正视面板件 0.20 二3 对角线长度>1000 对角线长度<1000 2 邻边垂直度 面板,框架 对边长度>1000 二3 对边长度<1000 门与框架、门与门,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两 2.0 位差度 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15 分缝 所有分缝(非设计要求时 底脚平稳性 底脚与水平面的差值 2.0 20 抽屉下垂度 抽屉摆动度 s15
GB/14532一2017 5.5理化性能 产品理化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理化性能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加载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或表面装饰花 耐划痕 纹无破坏现象 耐污染性能 应不低于3级 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 图案 表面 饰面层 耐磨性 素色 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 抗冲击 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 耐光色牢度 >4级 灰色样卡 0%碳酸钠溶液,24h;10%乙酸溶液,24h 应不低于 耐液性 3级 附着力 涂层交叉切割法 应不低于3级 表面涂层 耐磨性 转,应不低于3级 l000 抗冲击 冲击高度50 应不低于3级 mm 1c 表面胶合强度 应不小于0.40MPa 封边条 经盐雾试验18h,直径1.5mm以下的锈点20点/dm, 1 金属电镀层 耐盐雾 其中直径>1.0mm的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 2mm以内的不计 5.6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强度和耐久性按GB/T10357.52011中3级试验水平进行测定 表6力学性能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所有部件,连接件应无断裂损坏;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3 用手撤压证实,紧固件应无松动; 五金连接件应无松动 柜(架)类强度和耐久性 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搁板弯曲挠度变化值0.5% 顶板、底板挠度<0.5% 柜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现象
GB/T14532一2017 表6(续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搁板稳定性应无倾翻现象 架类稳定性 空载稳定性应无倾翻现象 5.7安全性 安全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安全性 项目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基本 -般 垂直运行 在高于闭合点50mm的任意位置,不应自行下落 结构 的部件 安全性 其他 抽屉等推拉构件应有防脱落装置 灯具应符合GB7000.201中类或类要求 灯具的导电部件不应与家具部件直接接触 电器安全性 电源线应采用导线管(槽)固定安装 电源线通过家具尖锐部位应有防止电源线绝缘层被刺割) 破的绝缘衬套 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和可迁移元素限量应符合GB18584的 有害物质限量 规定 试验方法 6 6.1材料测定 6.1.1木材含水率测定 采用误差不大于士1%的木材含水率测定仪进行测定 选择距离部件离地高度100mm以上的任 意3个部位测定,计算3个部件的含水率平均值,作为试件的木材含水率 仲裁检验按GB/T1931的 规定进行测定 6.1.2门玻璃测定 按GB280082011中6.1测定 6.2外观测定 6.2.1脱色、掉色 在产品外表或内部涂饰部位分别检验3个位置,徒手使用湿润的脱脂白纱布适当用力在每处来回
GB/T14532一2017 mm300 揩擦3次,揩擦的往复距离为200 mm 观察纱布上是否带有涂饰部位上的颜色 6.2.2其他外观 应在自然光下或光照度为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 700mm~1000mm内,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 6.3主要尺寸与外形尺寸偏差测定 试件应放置在平板或平整地面上,采用精确度不低于1mm 的钢直尺或卷尺进行测定 外形尺寸 偏差为产品标识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差值 6.4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 6.4.1翘曲度测定 应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1mm的翘曲度测定器具 选择翘曲度最严重的板件,将器具放置在板件 的对角线上进行测量,以其中最大距离为翘曲度测定值 6.4.2平整度测定 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01 n的平整度测定器具 选择不平整程度最严重的3个板件,测量其表面 mm 上0150mm长度内与基准直线间的距离,以其中最大距离为平整度测定值 6.4.3邻边垂直度测定 采用精确度不低于1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定矩形板件或框架的两对角线、对边长度,其差值即 为邻边垂直度测定值 6.4.4位差度测定 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1mm的位差度测定器具 应选择相邻表面间距离最大部位测定任选一表 面为测量基准表面,将器具的基面安放在测量基面上测量(并沿着该相邻表面再测量一 -个或以上部位), 当测定值同为正(或负)值时,以最大绝对值为计;当测定值为正负时,以最大的绝对值之和为计,并以最 大测定值为评定值 6.4.5分缝测定 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01mm的塞尺测定 测定前应先将抽屉或门来回启闭3次,使抽屉或门处于 关闭位置,然后测量分缝两端内侧5mm处的分缝值,取其最大值作为分缝的评定值 6.4.6底脚平稳性测定 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01mm的塞尺测量底脚或底面与平板间 的距离,记录最大值为测量值 6.4.7抽屉下垂度、抽屉摆动度测定 采用精确度不小于1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定 将钢尺放置在与试件测量部位相邻的水平面和侧 面上,将试件伸出总长的2/3处,测量试件水平边的自由下垂和试件侧面左右摆动的值 以测得的最大 值作为抽屉下垂度和抽屉摆动度的测定值
GB/T14532一2017 6.5理化性能测定 6.5.1饰面层理化性能测定 6.5.1.1 耐划痕测定 按GB/T17657一2013中4.39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1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6.5.1.2耐污染性能测定 按GB/T17657一2013中4.40的规定进行测定,选用第2组,第3组、第4组中带有“”标记的污 染物作为常规试验污染物 每种污染物各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6.5.1.3耐磨性测定 按GB/T17657一2013中4.44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3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6.5.1.4抗冲击测定 按GB/T4893.9g一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1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6.5.1.5耐光色牢度测定 试件的长宽尺寸应按设备试件夹的形状和尺寸而定,按GB/T17657一2013中4.3的规定进行测 定试件数量为1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6.5.2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测定 6.5.2.1漆膜耐液性测定 按GB/T4893.l一2005的规定进行测定,耐酸性和耐碱性各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6.5.2.2漆膜附着力测定 按GB/T4893.4一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6.5.2.3漆膜耐磨性测定 按GB/T4893.8一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3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6.5.2.4 漆膜抗冲击测定 按G;B/T4893.9一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1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6.5.3封边条表面胶合强度测定 按QB/T4156一2010中5.5.2表4的规定进行测定 6.5.4金属电镀层耐盐雾 按QB/T3826的规定进行 6.6力学性能测定 6.6.1柜(架)类强度和耐久性 按GB/T10357.5一2011的规定进行测定
GB/14532一2017 6.6.2柜类稳定性 按GB/T10357.4一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 6.6.3架类稳定性 6.6.3.1搁板稳定性 按GB/T10357.4一2013中4.3的规定进行测定 6.6.3.2空载稳定性 按GB/T10357.4一2013中4.4.1的规定进行测定 安全性测定 6.7.1结构安全性 测定垂直运行的部件结构安全性时,将垂直运行的部件置于高于闭合位置50mm处以上,检查部 件是否自行滑落 其他结构安全性的检测,通过观察、触摸等方法进行 6.7.2电器安全性 灯具按GB7000.201的规定进行测定 其余项目通过目测验证 6.7.3有害物质限量 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和可迁移元素的测定按GB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组批规则 材料、结构、工艺相同的同一交货批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7.3出厂检验 7.3.1出厂检验项目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材料要求(见5.1); aa b 外观要求(见5.2);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见5.3); c d 形状和位置公差见5.4); 结构安全性(见表7). 7.3.2抽样和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 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方法依
GB/T14532一2017 据GB/T2828.1一2012中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l,质量接受限(AQL)为 6.5,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8进行 表8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件(套) 本批次产品总数 样本量 接收数(Ae' 拒收数(Re 2650 51一90 13 91一150 20 15128o 32 281500 50 501~1200 80 1c 1 14 12013200 125 15 注:26件(套)以下为全数检验 7.3.3出厂检验结果的评定 7.3.3.1单件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中,基本项目应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3项,则该产品为出厂 合格品 7.3.3.2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出厂不合格品 7.3.3.3批产品的评定,按表8规定抽取样品量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e),应评定该批产 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应评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7.4型式检验 7.4.1型式检验时机 型式检验应包括除合同要求,客户要求除外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产品材料,结构、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明显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 b》 产品停产半年或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c d 正常生产中每年进行一次 7.4.2型式检验抽样规则 厂检验合格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1件送检,件封存 型式检验时在出 7.4.3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7.4.4型式检验程序 型式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 7.4.5型式检验的判定 基本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4项,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 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 10
GB/14532一2017 不合格品 7.4.6型式检验的复验 产品经型式检验为不合格的,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 对不合格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 目进行检验,按7.4.5的规定进行评定,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 产品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8.1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a b 产品执行标准号; 产品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 d 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 e 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 检验合格标志 8.2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的编写应按GB/T5296.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编号; a 产品主要尺寸,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 b 有害物质限量值; c 产品安装和调整方法; d 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e 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维护保养方法 f 8.3包装 8.3.1产品应有包装,包装应能防止磕碰、划伤和无损 8.3.2以散件形式包装时,件与件间应有衬垫隔开以防护表面涂覆层 8.3.3包装箱内应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 8.4运输 包装状态的产品可采用常规工具和运输方式,但应有防暴晒、防雨雪侵袭、防火,防污染措施,不应 有重物堆压和不规范装卸 8.5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按品种,规格、结构件种类分别平整堆叠,防止变形,堆的 高度以不损坏包装盒提取方便为宜

了解办公家具木制柜、架GB/T14532-2017

什么是GB/T14532-2017标准?

GB/T14532-2017是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办公家具的分类、术语和定义、尺寸、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该标准适用于生产商、设计师、采购人员、经销商和使用单位。

木制柜

木制柜主要用于存储文件、资料等物品。根据GB/T14532-2017标准,木制柜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 材料应选用优质无损伤的木材;
  • 所有部件的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加工精度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 木制柜应经过干燥、防虫、涂漆等处理,以保证其使用寿命和美观度;
  • 木制柜的开启力矩应符合标准规定,以便操作方便。

木制架

木制架主要用于存放文件、杂志、书籍等物品。根据GB/T14532-2017标准,木制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 所有部件的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加工精度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 木质表面应有平整度,不得有变形、裂纹、明显疵点;
  • 木制架应经过干燥、防虫、涂漆等处理,以保证其使用寿命和美观度;
  • 木制架的结构应稳定牢固,能够承受预计的荷载。

结语

GB/T14532-2017标准下的木制柜、架是办公家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符合标准的办公家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也可以提高生产力。我们应该在购买时注重是否符合标准,以确保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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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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