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7476.6-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

Safetyintestinglaboratories—Part6:Ionisingradiationsasp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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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C78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100
  • 实施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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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实验室安全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


国家标准 GB/27476.6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6部分:电离辑射因素 laboratories一Part6:lonisingradiationsaspects Safetyintestng 2020-11-19发布 2021-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警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7476.6一2020 目 次 前言 引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 普# 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 2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导出辐射防护标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众辐射照射的控制 33 附录C资料性附录不同类型辐射源的防护方法 37 附录D资料性附录射线装置分类 39 41 附录E资料性附录电离辐射测量 参考文献 45
GB;/T27476.6一2020 前 言 GB/T27476《检测实验室安全》分为以下6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电气因素; 第3部分:机械因素;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第5部分:化学因素; 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 本部分为GB/T27476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辐射环 境监测站、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威凯认证检测有 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岩,张鹏杰,宋起柱、张柴锁、韩京城,刘国柴、王秀芳、吴国平、王文俭、叶颂平、 曹实
GB/T27476.6一2020 引 言 检测实验室安全运行可能涉及电气、机械、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化学和微生物等危险因素, GB/T27476是针对这些危险因素而制定的检测实验室安全系列标准,旨在提升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 理能力和安全技术能力,降低检测实验室运行的安全风险 GB/T27476是适用于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系列标准,与现已颁布的专业领域实验室安全标准共同 组成检测实验室安全标准体系 本部分旨在防止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使用电离辐射源时非必要暴露于辐射和其他人员可能被意外或 预期的电离辐射伤害的事故 同时,描述了放射性物质和辐照装置的重要特性,有害性和其他基本辐射 防护信息 IN
GB;/T27476.6一2020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 范围 GB/T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电离辐射因素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固定场所内开展以下活动的实验室 1) 使用、处置或储存放射性物质; 2)使用辐照装置 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考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动植物检疫、医学、法医、兽医等其他实验室 如参照本部分,可能需要附加专业领域的安全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14500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GB/T27476.12014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 E380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18871一2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18871一2002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电离)辐射ionmizimg)radiation 在辐射防护领域,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GB188712002,定义J1.1] 3.2 辐射)源radiation)souree 可以通过发生电离辐射或释放放射性物质而引起辐射照射的一切物质或实体 注:例如,发射氧的物质是存在于环境中的源,丫辐照消毒装置是食品辐照保鲜实践中的源,X射线机可以是放射诊 断实践中的源,核电厂是核动力发电实践中的源 [[GB188712002,定义J1.2] 3.3 irradiationinstallations 辐照装置 安装有粒子加速器、X射线机或大型放射源并能产生高强度辐射场的一种构筑物或设施
GB/T27476.6一2020 注:正确设计的构筑物提供屏蔽和其他防护,并设有用以防止误人高强度辐射区的安全装置(如联锁装置) 辐照 装置包括外射束辐射治疗用装置,商品消毒或保鲜用装置,以及某些工业射线照相装置等, [GB188712002,定义J2.1门 3.4 密封源sealelsoure 密封在包壳里的或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并呈固体形态的放射性物质 注密封源的包壳或覆盖层具有足够的强度,使源在设计使用条件和磨损条件下,以及在预计的事件条件下,均能 保持密封性能,不会有放射性物质泄漏出来 [GB18871一2002,定义J2.8] 3.5 戈瑞Gray Giy 吸收辐射量的国际单位 1Gy=1Jkg" 3.6 吸收剂量absorbeldose 是一个基本的剂量学量D,定义为 de D一 dn 式中 电离辐射授予某一体积元中的物质的平均能量; de 在这个体积元中的物质的质量 dm1 能量可以对任何确定的体积加以平均,平均能量等于授予该体积的总能量除以该体积的质量而得 的商 单位;焦耳每干克J ke')或戈霜(Gy) [[GB188712002,定义J4.5 3.7 希沃特Sievert Sv 当量剂量和有效剂量的国际单位 注1:1Sv=1Jkg" -0.osw,还有微希沃特(As),lpsw=0.00lnsv 比如在目常工作中不 注2;通常使用毫希沃特(msv),lnmSw- 接触电离辐射的人,每年的正常因环境本底辐射(主要是空气中的氧)摄取量是每年1 mSv2mSv 3.8 约束constraint 年均辐射量或辐射量水平,适合时,无论上升或潜在上升,对于实际中电离辐射的单一辐射源,设定 低于职业或公众限量 3.9 辐射防护负责人radiationproteetionofficer 技术上胜任某一给定类型实践的辐射防护业务,受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聘任对防护与安全法规 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 [GB18871一2002,定义J7.15
GB;/T27476.6一2020 3.10 指定辐射区域designatedradiationarea;DRA 人员暴露于辐射或辐射物质中的,受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监督的工作区域 注,此包括了国际防辐射委员会,国际原子能代表处中使用的“被控制的”和“受监督的”区域 3.11 外部辐射extermalradiation 人体从外部来源接收到的辐射 3.12 半衰期half-life 与放射性物质的衰减相关,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减少至其最初值的一半所需的时间 3.13 内部辐射intermalradiationm 身体从皮肤或伤口注射、摄取、吸人或吸收的电离辐射的辐射物质 3.14 核素nuelide 核的原子组成部分 注:例如核子内中子和质子的数量 3.15 prutetveosing 防护间 具有X射线管,加速或封闭源的房间 注:预期用于在某一层度上减少辐射泄漏 3.16 放射性物质 radi0activeSubstance 含有放射性核素且其活度浓度和放射性总活度浓度都超过审管部门规定值的物质 注,根据规定,审管部门制定受控放射能的最低限值 3.17 放射线危害radiologiealhazardl 因暴露于电离辐射而引起对健康的潜在危险 注:可能是由于外部辐射或身体内部放射性物质而引起 3.18 放射性核素radioelide 放射性物质衰减时的原子核 3.19 辐射毒性radiotosicity 毒性归结为放射性核素(和其衰减产物)产生的电离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注辐射毒性不仅与放射性核素的性质,而且与其物理和化学状态,及放射性元素在人体或人体器官的新陈代谢 有关 3.20 年摄入量限值annuallimitonintake;ALI 参考人在一年时间内经吸人,食人或通过皮肤所摄人的某种给定放射性核素的量,其所产生的待积 剂量等于相应的剂量限值 AlI用活度的单位表示 [GB18871一2002,定义J5.21]
GB/T27476.6一2020 3.21 derivelairconcentration;DAc 导出空气浓度 放射性核素在空气中的浓度限值,由年摄人量限值ALI推导出来的一个量 3.22 导出工作限值dlerivedworkinglimit;DwL 引人环境模型后得出的与实测辐射量具有可比性的辐射量修正限值 注:有时被称为导出工作水平(DwI),或者导出水平(DL).常用的导出工作限值(DwI)是针对表面辐射污染的 3.23 radiationincident 辐射事件 导致反常情况出现的预期之外的正常条件偏离事件 注:反常情况可能引起辐射损伤、人员的污染或由一个独立事件产生的工作环境污染 3.24 辐射事故radiationaceident 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3.25 职业照射oeeupationalexp0sure 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 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GB18871一2002,定义J5.10 3.26 工作人员worker 受聘用于全日、兼职或临时从事辐射工作并已了解与职业辐射防护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任何人员 自聘用人员被认为同时具有法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GB188712002,定义J7.13 安全管理要求 4.1组织结构和职责 4.1.1GB/T27476.12014中4.1.1的内容适用 4.1.2GB/T27476.12014中4.1.2的内容适用 4.1.3GB/T27476.1一2014中4.1.3的内容适用 增加下述内容: 实验室应有文件化的程序或政策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职责,并满足辐射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 化、个人剂量当量限值(剂量控制)的辐射防护三原则以及电离辐射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4.1.4GB/T27476.12014中4.1.4的内容适用 增加下述内容 最高管理者应采取技术等措施以符合电离辐射的防护和安全要求 最高管理者可以指定其他管理 人员实施该职责涉及的活动,但仍要对该职责承担责任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包括高标准的辐射保护和建立并遵守适当的安全措施规范; a b 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遵守审管部门的指导; c d) 所有从事电离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人员都应经过适当的上岗前辐射防护培训,并在适当的工
GB;/T27476.6一2020 作周期中进行再培训; 有适当数量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以保证其安全和有效的运作 ee fD 有足够和适当的辐射/污染监测仪器,并进行适当的维护和校准 从事电离辐射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并记录和保存他们的辐射照射 8 剂量记录; h)所有的放射性监测仪器和辐射源应定期核查和维护; 保存记录以供审管部门需要时查阅 指定适当的人员担任辐射防护负责人 4.1.5G;B/T27476.1一2014中4.1.5的内容适用 增加下述内容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或辐射防护负责人(RPO),负责监督辐射安全活动并确保辐射安全 辐射防护 负责人RPO)有权实施程序和干预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背安全要求的情况 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的职责 确保在指定辐射区域(DRA)内辐射防护质量,使个人受辐射剂量最小化 a b 根据作业指导书和规程对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必要时,与相关审管部门联络和商议 c 确保所有必要的许可和注册事务可执行; d 确保制定和实施适当的辐射安全管理计划; 联络因工作而暴露于辐射中的工作人员及其主管,确保制定了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以及电离 辐射设备管理计划; 必要和有要求时,对指定的辐射区域、设备和运行安排检查和监控 g 需要时,确保具有适当的人员和监测设备,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h 安排个人测量时,有效剂量的记录保存应满足相应的法定时间 必需时,提供医疗服务,医疗记录的保存应满足相应的法定时间; i 检查使用或预期使用电离辐射的区域和装置,对辐射安全的管理给出报告和建议 k 调查和记录非安全实践或事故,并向管理层和相关机构报告; m确保放射性物质和电离辐射仪器存放地点的记录在其处理后至少保存两年或者按照法规的 要求; n)安排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理, o)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提供与所处环境相匹配的辐射安全建议和指导 4.1.6GB/T27476.1一2014中4.1.6的内容适用 4.1.7GB/T27476.1一2014中4.1.7的内容适用 4.1.8实验室应为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但这并不免除工作人员的责任 实验室应提供安全的工作 场所,要求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遵守辐射安全要求和使用所提供的安全设备 实验室应避免所有从事 电离辐射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受到非工作需要的更大程度的辐射,应确保其受辐射剂量不超过5.3. 建议的限值或者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 工作人员的职责: 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能正确处理辐射事件和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aa b 符合辐射防护负责人的要求; 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与其所处环境相适应 c d 熟悉辐射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所用辐射源或放射性物质的主要物理和化学特性,以及生物性质 e 将工作场所的辐射危害降到最低;
GB/T27476.6一2020 维护作业指导文件,以满足电离辐射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8 h)及时向辐射防护负责人和指定人员报告任何已知的或可预见的非安全实践,其他危险情况或 其他意外事故 使用分发的个人监测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4.2安全管理体系 GB/T27476.1一2014中4.2的内容适用 4.3文件控制 GB/T27476.1一2014中4.3的内容适用 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GB/T27476.l一2014中4.4的内容适用 4.5分包 GB/T27476.1 -04中45的内容适用 4.6采购 GB/T27476.1一2014中4.6的内容适用 4.7 服务客户 GB/T27476.1一2014中4.7的内容适用 4.8投诉 GB/T27476.12014中4.8的内容适用 4.9安全检查和不符合的控制 4.9.1安全检查 GB/T27476.12014中4.9.1的内容适用 4.9.2不符合的控制 GB/T27476.1l一2014中4.9.2的内容适用 4.10应急准备和响应 4.10.1应急程序 GB/T27476.1一2014中4.10.1的内容适用 4.10.2应急演练 GB/T27476.1一2014中4.10.2的内容适用 4.10.3应急响应 GB/T27476.1一2014中4.10.3的内容适用
GB;/T27476.6一2020 4.10.4辐射事故、事件和应急处置 4.10.4.1辐射事故的分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10.4.2辐射事件或事故应报告给审管部门 下列事件中的任何一项构成一个辐射事件 a 未计划、短期照射、疑似或确认人员受到外部辐射超过表1中相关年剂量限值的1/5; b 人员或其衣物上的放射性污染物超过导出工作限值(DwL)(参见附录A); 放射性物质的摄人量参见附录A,超过相应年摄人量限值(ALI)的1/5,这可能通过吸人、摄取 或开放性伤口(最严格的ALI)等途径发生; d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溢出量参见附录A,超过ALI(摄人量); 着火,爆炸或洪水破坏了使用或存放放射性物质的房间(或房间的存放物遭到损坏); f 遗失或损坏密封源或其容器,或遗失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参见附录A,超过AII摄人量). 最高管理者和辐射防护负责人应确保: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处理可预见辐射事件和应急程序的指导 b 实验室应有合适的人员防护设备,辐射监测仪器和应急工具箱; 实验室出口应有应急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c 当法规有要求时,每个辐射事件或应急均应调查和记录,并报告给相关的审管部门 d 旦人员受到任何严重的伤害,均应立即处理,以便尽量减小污染物的扩散 4.10.4.3 对严重或威胁到生命的事件的应急处理应优先于污染的处理 4.10.4.4实验室用于辐射事件安全控制的应急设备应容易获得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应急工具箱集中放置在实验室合适的位置 应急工具箱应包括如下设备 防护服,例如;可用的眼罩,面罩,处置手套或者呼吸保护装置; aa b)人员和区域的去污染设备和清理药剂 废物容器,如塑料袋、专用放射性废物桶; c 屏蔽材料,如有机塑料板、铅板、铅块, d 直读式个人剂量计,表面污染监测仪和便携式辐射剂量监测仪 e 应急工具箱应定期检查(至少每年)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换,用于处置辐射事件的处理物品应及时更 换 专用应急设备及配件,如没有得到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的授权,严禁移作他用 4.10.4.5每个辐射事故或事件均应立即上报给辐射防护负责人(RPO) 同时需立即按当地政府辐射 事故应急预案向审管部门汇报,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 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公众的 信息通报工作 必要时,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应征求审管部门关于处理该事故或事件的意见 如果异常情况并未引起实际的辐射伤害或污染,但有潜在发生的可能,应立即将其报告给辐射防护 负责人(RPO),以便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4.10.4.6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消除正 少受照射人员的意外照射危害 威就少 外部辐射;怀疑已经受到意外外部辐射剂量的人员应立即撤出受辐射源影响的区域 必要时 a 应在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的帮助下,立即开展所受辐射量的评估 应对受照射人员进行心 理干预,必要时,应实施医学观察和处理 b 表面污染;受污染的人应尽快去污 根据被污染的身体部位,按如下步骤进行洗消处理 用流动的水清洗污染的伤口并尽可能排挤出少许的血液; lD 2 注;如果存在污染物通过破损或破裂的皮肤进人血液的风险,不要继续洗消 33 用柔和的洗手液和温水洗手,如果还不能去除污染,再重新使用洗手液 不要使用酒精类 产品或者刺激性清洁剂,其可能降低皮肤的天然防护功能 用清洁吸水纸巾擦干皮肤上 的水溃 4 注:如果上述措施不能去掉手部的污染,戴上棉质手套,再戴上紧身的橡胶手套,维持几个
GB/T27476.6一2020 小时促使手排汗,帮助去掉污染物 5 除手外,清洁其他受污染部位的皮肤按涂抹清洁剂、清洗、吸水纸擦干等步骤进行 6 立即用水或者生理盐水(0.9%kg/L溶液)冲洗眼部、鼻孔、耳朵或者嘴部的污染 注:为避免进一步污染眼睛、鼻孔、耳朵和嘴部,在去污染时,头部,包括头发,需要特殊处理 直至表明污染已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或者去污染过程可能引起皮肤损伤时,去污染措施才能 停止 放射性物质的摄人量:对怀疑摄人放射性物质的人,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应进行生物监测 d 例如:器官影像测量,采取血样和排泄物进行监测等 必要时,咨询相关具有放射医学资格的 专业人员 4.10.4.7放射性物质的溢出可能在处置,运输或者源容器破损时发生 更大范围的污染可能由实验室 或者储存室的水灾导致,例如;来自雨水或者有缺陷的水暖 应按如下方法处理放射性溢出物,以尽量 减小其对人员的危害 对于少量溢出少于放射性核素的豁免水平)参见表A.3,处理程序如下: a 戴上橡胶或塑料手套,袍子或者围裙.如果溢出发生在地面.穿上专用鞋套 1) 2 监测放射性物质溢出区域以确定污染程度,限制不必进人该区域的其他人; 3 用吸收剂从外至内清理溢出的液体,用湿纸巾或湿布将干燥物质上的溢出物擦干净; 监测受影响的区域,检查去污过程,继续进行必要的洗消以将污染减小到最低水平,最好 ! 是低于1导出工作限值(DwIL): 去污过程中用过的所有物品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5 6 监测因溢出事件受污染和去污操作涉及的所有人员 将被污染的衣物放人塑料袋并进行密封 7 对于大量泄漏(高于放射性核素的豁免水平),参见表A.3,处理程序如下 b 如有污染扩散或者严重的放射性事件危害到人群,应立即撒离相关区域; 1 立即请求专家帮助[如辐射防护负责人(RPO)],溢出区域的去污应在辐射防护负责人 2 RPO)或者其他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减小溢出污染的扩散; 3 在允许再进人受污染区域前,应制定一个有计划进人和去污的程序; 44 确保实施去污人员防护适当 5 监控该区域以确保剩余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最好少于一个导出工作限值(DwL); 6 去污过程中用过的所有物品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8 监测溢出或去污操作涉及的所有人员; 9 清除被污染的衣物,放在塑料袋里并密封 4.10.4.8当发生放射性物质损失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如果源离开了指定位置或不是由预期的供方交付,操作者要立即要求安全地将源返给操作者 a 或者供方 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破坏,并且调查辐射泄漏和表面污染 b) 要监测排人污水管的放射性液体或者排人大气的放射性气体,确保符合监管的排放限值 异 常高排放要立即进行调查并采取补教措施 任何计划外的超限值的排放均要向审管部门 报告 4.10.4.9当放射性物品存放和使用区域发生着火和爆炸时,该放射性物品的数量、所在区域、特性和辐 射危害应事先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并且应通知其特别注意有辐射危害警告标志的区域 着火和爆炸也可能引起放射性污染物扩散 严重伤害的救生和救火要优先进行污染控制,但应采 取合理措施来减小污染的扩散,特别是在清理阶段 灭火之后,应在出事地点对消防队员进行表面污染监测,确保低于限值
GB;/T27476.6一2020 4.11改进、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GB/T27476.1一2014中4.11的内容适用 4.12记录的控制 GB/T27476.1一2014中4.12的内容适用 4.13内部审核 GB/T27476.1一2014中4.13的内容适用 4.14管理评审 GB/T27476.1一2014中4.14的内容适用 5 安全技术要求 5.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5.1.1 总则 GB/T27476.1一2014中5.1.1的内容适用 5.1.2危险源识别 GB/T27476.1一2014中5.1.2的内容适用 增加下述内容: 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应建立实验室使用或保存的放射性物质和辐照装置清单,明确保存地点 5.1.3风险评价 GB/T27476.1一2014中5.1.3的内容适用 5.1.4控制措施 GB/T27476.1一2014中5.1.4的内容适用 5.1.5电离辐射危害及其控制 电离辐射造成的危害会引起生物效应,参见附录A 辐射的防护,一般分为两类,外照射危害和内 照射危害 当评定总危害时,应当将它们一起考虑: 外部危害:外部危害来自于身体外的电离辐射源,它们辐射身体的部分或者全部,有足够的能 a 量影响皮肤或者皮下组织 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有: 限制暴露于辐射的时间; 1 22 最大化辐射源和人之间的距离; 33 采用适当的屏蔽措施 b 内部危害:内部危害的起因是放射性物质以吸人、注射、摄取或吸收等方式,经由皮肤或伤口进 人身体 吸人的放射性物质有可能很快从身体中消除,也可能一部分吸人的放射性物质与特 殊的器官结合在一起,以较慢的速度从身体中消除 当放射性原子随着辐射而衰变时,其周围 的组织将受到电离辐射 控制污染的原则如下
GB/T27476.6一2020 1 抑制;例如,使用防尘柜、手套式操作箱或安全运转技术,限定可能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实 验室区域; 22 清洁;高质量的内务管理必不可少; 33 完成任务时使用放射性毒性最小,放射性活性最低的物质 注:参见附录A给出的更进一步的信息 5.2人员 5.2.1安全意识、能力和资格 GB/T27476.1一2014中5.2.1的内容适用 5.2.2培训和指导 GB/T27476.1一2014中5,2.2的内容适用 增加下述内容: 在任何人开始从事电离辐射相关工作之前,他们都应接受适当的关于所从事工作特性的培训 对暴露在辐射中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最高管理者应安排辐射 防护负责人(RPO)或健康专家对新员工进行如下方面的指导 与员工工作相关的辐射危害性 a 安全工作方法和技巧 b) 预防措施及采取预防措施的原因; c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d) 同样,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规则制定者不放宽标准,确保员工对新的设备或科研仪器对人身安全方面 的要求需十分熟悉 最高管理者应与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制定安全工作程序规则来处理实验室中的潜在危害 这 些规则应在显著的位置展示出来,让实验室所有人员都知道 关于特殊危害的规则要尤其重视 5.2.3人员分类和监测 5.2.3.1工作人员 应审管部门要求,最高管理者有责任建立和维护相应的辐射监测程序 建立辐射监测程序是为了 确保对所有暴露的辐射源采取相应措施,使其 能够评定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受到的电离辐射量(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公众人员所受到的电离辐 a 射量); 能够对可能导致过度辐射的辐射设备相关参数变化进行周期性测量 b) 对辐射监测程序,应该结合实践经验,定期对其进行修订和复核工作 辐射监测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周边环境因素和辐射等级 当实际测量值低于限值,才能满足整体 或某区域的监测方案要求 当审管部门有要求时,需要针对个体进行监测 当个体辐射量大到一定的程度(如限值的50%). 个体监测应被考虑在内 组织或器官的年度总辐射量应包括每年所接收的来自外界辐射源和来自内部的有效剂量 对于成 年人,这种影响的综合持续时期为50年 非工作原因暴露于辐射源,如来自自然界的电离辐射、从医学 治疗中接受的辐射等,不属于此范围 辐射防护员应确保为所有因工作暴露于辐射源的工作人员记录所有的相关数据,并且至少每年进 行一次数据复核 对于超过每年限值25%的个体辐射量,辐射防护员同样应进行复核 10
GB;/T27476.6一2020 5.2.3.2公众 最高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公众(除工作人员之外的人)所受到的电离辐射不超过公众辐射限定值 ! 具 体限值见表1 防护程序应加以优化使公众所受到的辐射在最低水平 注:公众的辐射照射控制参见附录B. 5.3设施和环境 5.3.1实验室结构和布局 GB/T27476.1一2014中5.3.1的内容适用 检测实验室的辐射防护设计要求按E380等标准执行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辐照装置的实验室应申请领取许可证,申请条件见相关部门文件 5.3.2职业接触限值 GB/T27476.1一2014中5.3.2的内容适用 5.3.3火灾监测和防爆 GB/T27476.1一2014中5.3.3的内容适用 5.3.4紧急报警系统 GB/T27476.12014中5.3.4的内容适用 5.3.5通风 GB/T27476.1一2014中5.3.5的内容适用 5.3.6电气安装 GB/T27476.1一2014中5.3.6的内容适用 5.3.7防雷 GB/T27476.1一2014中5.3.7的内容适用 5.3.8安防 GB/T27476.1一2014中5.3.8的内容适用 5.3.9安装标志 GB/T27476.1l一2014中5.3.9的内容适用 5.3.10隔离状态下工作 GB/T27476.1一2014中5.3.10的内容适用 5.3.11 内务管理 GB/T27476.1一2014中5.3.11的内容适用 11
GB/T27476.6一2020 5.3.12辐射防护体系 5.3.12.1建议持续使用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Commissionon RadiologicalProtection ICRP)推荐的辐射保护体系,该体系基于下列一般原则 暴露在辐射中的行为不应被采用,除非这种行为对该个体或者社会具有足够的利益,能够弥 a 补/抵消辐射所引起的损害(正当行为) b) 在一个特定的辐射源中,辐射的量级,暴露人群的数量,发生这种辐射暴露的可能性(辐射暴 露不一定被接收),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因素的基础上,应最大限度降低电离辐射对人体的损 害 应采取措施来限制过程中个体所承受的剂量,或者是在有潜在暴露危险情况下的个体所 承受的风险,对于个体接收辐射量的过程,或者是有潜在暴露危险的过程,都应加以约束,限制 由于固有的经济或社会条件所可能导致的不公正,实现最优保护 个体在所有相关活动中所接收的剂量之和应符合剂量的限值要求,或者对于有潜在暴露危险 的情况,应符合风险控制的要求 保证任何个体都不会暴露于在正常环境中工作所不准许的 辐射危险之中 并不是所有的辐射源本身都能够被控制,在选择辐射量限值之前列出相应的 辐射源是必要的 5.3.12.2保护体系中的干预;放射性保护体系中的有关干预的部分基于下列一般原则 提出的干预应利大于弊 例如;通过减少辐射量来减少危害,应充分地证明干预的代价,包括 a 社会代价,是足以抵消其危害的 b干预的方式、范围,以及持续时间应最优化以使得剂量减少的净利益能够最大 剂量的限值不适用于干预或者突发状况 任何一个保护体系都应包括一个其在实际运用中的有效性全面评估,这个评估应以已获得的剂量 及类别,以及对限制潜在暴露可能性采取的所有措施为基础,并将整个体系作为一个联贯的整体来看 待,任何一个部分都不应孤立地考虑 对成年人来说,限值是针对于在一定周期内由于外部暴露而接收的剂量,以及同样周期内的50年 所接收的剂量 5.3.13辐射量的限值 5.3.13.1推荐限值 5.3.13.1.1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一年中接受到外部辐射和内部辐射的有效辐射量之和便是这一年中所有器官或组织所承 受的辐射量 对成年人来说,辐射量的累计有效周期是50年 非工作原因的辐射例如,自然环境中的 电离辐射,在医学或牙科检查中身体所接收的辐射)并不包括在年辐射量的评估中 对成年工作人员来说,工作过程中暴露在电离辐射中所接收的剂量限值应如下所示 确定性影响的预防 -对于四肢(手和脚)或皮肤(平均作用于1cenm')限值是每年500nmSv,对 a 于眼晶状体则为150mSw: 随机性事件的影响限制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对于5年以上的时间,平均每年的有效剂量 b 限值为20mSv 任何一年内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 对于随机影响的限值,周年接收的有效剂量应满足下列关系 w.D<20msv 习w习 式中 W 组织权重因数; 12
GB;/T27476.6一2020 辐射权重因数; 辐射R使得器官或组织丁平均吸收的剂量 辐射量和组织权重因数分别在附录B给出 对于内在的暴露,ALI基于20nmSv的有效辐射限值 对于职业暴露在辐射环境中的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假设辐射量的接收速率是接近平缓的,且不大可 能怀孕超过两个月还不被知道的前提下,则不必特别考虑其剂量的限值 怀孕一旦被确认,在剩余的怀 孕时间内,建议腹部表面所接收的辐射量不超过2mSv,同时摄人的放射性核量不超过ALI值的1/20 通过孕妇的组织吸收外部的剂量以及核素的有限转移,从而减少胚胎和胎儿所承受的辐射,使得其低于 公众的有效辐射限值1mSv 工作人员的有效辐射限值见表1,不包括自然环境中的辐射以及由于医学目的而造成的辐射 表1工作人员辐射限值和公众辐射限值 辐射限值 应用 公众 工作人员 20mSv/每年,连续超过5年周期内 有效辐射 1mSv 平均每年的限值要求 每年相当的辐射量 眼晶状体 150mSv 15mSv 500nmsv 50mSu 四肢(手和脚)或皮肤 注限值是针对于在一定周期内由于外部暴露而接收的辐射量,以及同样周期内的50年所接收的辐射量之和 对于工作人员,应采取进一步的预防,使得任一年内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 而且,如果女性员 工声明已经怀孕,则对其胚胎和胎儿应提供与公众同样水平的保护 在特殊条件下,适当的权威机构证 明剂量限值要求需要进行暂时改变,则应遵循下列条件之一 如果证明需要做暂时的改变,则对于不超过5年的周期,平均每年的有效剂量限值不应超过 50mSv; b)对于不超过连续10年的周期,则平均每年的限值为20msv,且任何一年内的有限剂量不应超 过50mSv. 对于公众,在特定的条件下,只要超过5年时间内平均每年的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年内允许 更高的剂量 对于皮肤,不管暴露的总面积是多少,对于任何一个平均面积超过1em皮肤区域,都应采用相同 表1的限值 5.3.13.1.2公众 对于公众暴露于辐射的情况,一般采用控制辐射源的方法多过采用控制环境的方法 控制是通过 最优化过程和使用约束限值来实现的 一年内公众所接收的有效辐射量限值为1msv 在特定的条件 下,只要超过5年时间内平均每年的辐射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年内允许更高的有效剂量 对于眼晶 状体周年限值为15msv,而不管暴露的总面积是多少,对于任何一个平均面积超过1cm皮肤区域 值都是50mSv 公众有效辐射限值见表1.不包括自然环境中的辐射以及由于医学目的而造成的辐射 5.3.13.2特殊情况下辐射量的限制/约束 由良好控制的操作引起的实际辐射值将低于表1的限值 对于特别类型的操作或职业情况,作为 13
GB/T27476.6一2020 减少辐射量的一个处理部分,监管机构可以指定一个剂量的限制 还应考虑来自其他辐射源和实践中 的辐射 5.3.13.3紧急情况中的辐射暴露 紧急情况下的接收的剂量应和工作原因的辐射暴露区别对待 一旦紧急情况得以控制,则在后来 的补救工作中员工所接收的剂量应被限制到正常工作时的限值 突发事故中引发了商辑射,或者人员 受到放射性物质的严重污染,在紧急援救和医学救助后,应尽快考虑适当的审管部门提出的对其医疗护 理建议 无论是否接收了大量的辐射,都应该提供辅导服务 5.3.14电离辐射的防护 通用要求 5.3.14.1 本条适用于对来自任何辐射源的电离辐射危险的人员防护,例如,来自辐射发生设备的电离辐射或 者来自密封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电离辐射 暴露于电离辐射的控制基于一定的程序体系,它包括以下内容: 在适用的情况下避免暴露于任何电离辐射; a b) 辐射源的隔离和工程控制的准备,包括屏蔽、包壳、远程控制技术以及局部排气孔 c 采用安全的工作方式,包括适当地利用时间、距离、屏蔽和包壳来减少暴露于电离辐射的机会 d)在以上方法都不适用的情况下,采用安全保护设备来进行保护 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因素,使人暴露于电离辐射的可能性尽可能低 公众在易接近的区域内所接收到的累积剂量不应超过1nmsv/每年 在适用的情况下,限值条件可 以应用表A.5中的占用率因子来放宽 基于设计目的,工作人员以及公众所接收到的有效剂量应限制在表1中给出的有效剂量限值的一 半以内 在设计过程中,适用表A.5给出的占有率因子,设计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 进行一个安全评估;以及 a b)确保公众场合允许剂量率不超过表A.5中推荐的限值 永久安装在任何设施上的电离辐射防护应优先用于工作人员防护 保护性设备和器具应便于使 用,且应定期或在发生任何改变后,由辐射防护负责人(RPO)进行核查后再投人使用 所有有效的电离辐射束都应限制在最小的实用截面积内并且使其远离任何附近的未屏蔽区域 为特定目的而选用的未密封放射性物质应具有对于从事工作来说最低的放射毒性和最小的放射 性 它们应被控制并且按照其进人人体的可能性最小的方式来使用 所有可能具有电离辐射危险的区域应按照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的决定用适当的设备定期进行 监测,并且记录结果 当辐射剂量对于人体来说可能达到或者超过相关限值时,应有另外一个人单独地作为观察者在场 来确保所有相关的安全预防猎施都被采用,以避免人员或设备的损失 5.3.14.2指定辐射区域(DRA DRA以及在其内进行的活动应每年或者在每次改变发生时由辐射防护负责人RPO)进行检查 还应当由适当的人员进行更加频繁地检查 只有获得授权人员才能够被允许进人此类区域 这些区域 是永久地,或者临时地容纳了放射性物质的区域或者是在其中有放射性设备工作的区域 在每个DRA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从事该工作的位置应当告知辐射防护负责人(RPO) 辐射防护 负责人(RPO)应保存DRA内放射性物质的接收、存放、使用和处置记录 14
GB;/T27476.6一2020 5.3.14.3辐射警告标志 在每个DRA的人口处应加贴电离辐射标志,标志应按GB18871一2002中附录F的要求 这些警 告标志可以与实验室通用危险标志整合在一起 5.3.14.4屏蔽 屏蔽的目的是确保任何人接受到的辐射剂量低于5.3.2的剂量限值,并且保证辐射剂量达到在合 理情况下能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 参照附录C给出的针对不同类型辐射源,屏蔽材料的选择建议 5.3.14.5人员单独工作 应避免单独工作 当单独工作不可避免时,应采用一切可行的方法来减少人员单独工作的危险 当单独工作时从事的所有任务应经过安全评估 这个评估应考虑拟做工作所涉及人员的经验和培 训经历 在单独工作被批准之前还应由监督人进行额外的说明和培训 当安全评估表明可能会有重大危险时,这些工作不应由人员单独进行 一个人员的身体条什导致在单独工作时可能引起危险或者生命威胁时,应通知辐射防护负责人 当 RPO)或者最高管理者 当人员必须在日常工作时间后单独工作时,或者在一个隔离的或危险的区域工作时,应提供他们求 救的方法 另外,应要求单独工作人员应答指定人员的定期监控电话 或者最高管理者有责任安排这 些定期监控电话 注参照附录c给出的不同类型辐射源的防护方法 5.4设备 5.4.1安全设备 GB/T27476.12014中5.4.1的内容适用 5.4.2个体防护装备 GB/T27476.1一2014中5.4.2的内容适用 5.4.3设备的安全 5.4.3.1设备的采购 GB/T27476.1一2014中5.4.3.1的内容适用 5.4.3.2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 GB/T27476.1一2014中5.4.3.2的内容适用 5.4.3.3设备的安全操作 GB/T27476.1-2014中5.4.3.3的内容适用 5.4.3.4设备的维护 GB/T27476.1一2014中5.4.3.4的内容适用 15
GB/T27476.6一2020 5.4.3.5密封辐射源和辐照装置的防护 5.4.3.5.1总则 本条适用于防止人员遭受密封放射源,如用于利用物质中的放射性诱导变化来教学的密封放射源, 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比如X射线发生器和粒子加速器,以及附带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如电子显微 镜、阴极射线管和高压电子整流器,这些放射源或设备可以用于有限空间或开放空间的安装 注:在实验室中任何利用5kV 1子的设备被认为可能在无意中产生X射线 以上的电压来加速电 当可行时,应利用特殊的建筑空间,例如隔间或房间,来覆盖电离辐射源和辐照装置以使得处于该 建筑空间以外的人员得到适当的防护,以避免有用的电离辐射束泄漏和散射电离辐射的伤害 个辐射源或辐照装置可能引起外部电离辐射危险的区域应是一个DRA,应按GB18871一2002 中附录F的规定,在适当的位置标识出的电离辐射标志和警告标志,添加电离辐射安全说明、健康危 害、应急处理文件 在建筑空间的内部和外部以及安装场所的附近应使用可见或/和可听见的信号在辐 射发生以前和发生期间来提供警告 5.4.3.5.2固定场所 对于任何电离辐射源及其被照射的物质来说一个有界的安装场所是一个设计的永久的建筑空间 以使得 在辐射发生期间任何人都不被允许进人该空间; a 辐射发生期间任何人都应能通过提供联锁装置来被阻止进人该空间 b 对于大型建筑空间,在辐射开始前应有至少持绒20s的警报自动响起; c d 任何被意外地困在大型建筑空间的人员应可以在最短时间由合适的出口离开或者可以进人一 个适当屏蔽的躲避处; 当辐射在一个大型建筑空间中发生时,该辐射应可以被停止或者从该空间内迅速地中断;该操 作方式应不能从该空间外部复原 fD 在所有实际的操作条件下,建筑空间外部的人员应获得适当的保护; 在工作过程中,任何大型建筑空间外部的任何可触及表面允许剂量率不应超过200Sv/h,或 8 者,如果非工作人员可以接近该外部表面时,参照表A.5推荐的公众场合允许剂量率; h 当未使用时,密封辐射源应可以由遥控控制以使其被收藏在建筑空间内部的适当屏蔽内; 所有的联锁和控制系统都应是具有自动保险装置的,并且,如果由电动控制,则一旦失去电力 i 供应时应当由失效状态进人到安全状态 5.4.3.5.3开放场所 对于因为操作的要求,例如手持式设备的使用,在一个开放的安装场所时,电离辐射源及其辐射照 射物质应尽可能地被限制在与其他区域隔离的区域并且由适当的障碍物和警告标志描绘出该区域,以 使得 a 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进人该区域 该区域外的所有人员在实际的操作条件下应被保护并满足5.4.3.5的要求; b c 授权人员应仅在该区域停留的时间应是实际调整该设备所必须的最短时间;并且 d 该设备应可以进行远程操作 5.4.3.5.4密封辐射源 对于密封辐射源 为了减少操作人员的辐射量,密封辐射源应仅使用远程方式操纵,例如慑子、长 16
GB;/T27476.6一2020 钳子、驱动带或类似设备 屏蔽应设置得尽可能地接近辐射源 应采取预防措施来保护工作人员和附近区域的人员以避免遭 受直接或者散射的电离辐射 未屏蔽的辐射源应进行远程控制并且操作时间尽可能短 对于高放射性 辐射源的任何新的或者不熟悉的操作应先使用非放射性的模拟辐射源进行一次实际操作 每个密封辐射源或它的容器应清晰地贴上标签来标明辐射源的放射性和特性,用连续的数字编号 或者贴上标识符以此来辨识每一个辐射源 辐射防护负责人应保留每个密封辐射源的记录并且至少在每年或记录修订时对这些记录重新进行 审查 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每个辐射源的序列号或者其他识别符号 b 辐射源的化学成分、放射性核、接收日期以及接收时的放射性; c 辐射源的每次移动; d)辐射源离开组织的日期及其处理方式 每个辐射源的记录应保存到其处理后两年 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应通过定期地核查来确保每 个密封辐射源均被记录,该核查结果应有文件记录 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应安排检查每个密封辐射源及其遮蔽物是否受到污染以及其密封的完整 性,例如,每年用擦拭和涂抹的方法测试每个辐射源或者其遮蔽物 每10年以及觉察到有泄漏发生时 进行一次泄漏测试 这些检查的细节也应该登录到记录文件中 如果一个密封辐射源被腐蚀或破坏,或因为某种原因它被发现正在引起放射性污染,则辐射源应被 密封在一个防漏的容器中并且在策 时间内通知审管部门 如果一个密封辐射源被确信遗失或者放错位置,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辐射防护负责人(RPO) 如 果辐射源的损失已经被证实,则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审管部门 当不被使用时,密封辐射源应被储存在可靠的并充分屏蔽的容器内,该容器上应按GB18871 2002中附录F的规定带有电离辐射标志 储存设备应满足5.6的要求 如果一个辐射源有释放放射性气体的可能性,则该储存地点应提供一个有效的机械方法,以使得在 该储存空间打开前放射性气体可以流通到外部大气 辐射防护负责人(RPO)应决定是否有必要对空 气进行监测 高放射性中子辐射源可以激活它们的直接遮蔽物并因此而产生额外的辐射或者/和污染危险 处理不再必需的失去效能的辐射源的可选择方式见5.6 5.4.3.5.5x射线装置 对于利用X射线管产生的电离辐射的设备 典型地,使用的x射线束都拥有非常小的横截面并且 释放出非常高的剂量率,接近射线管窗口位置每秒几十戈瑞,即使不考虑光的能量,在如此高的剂量辐 射下暴露一秒钟就能产生严重的和疼痛性的灼伤或皮肤和皮下组织的坏死 对于这些分析性和研究性 的设备,应提供特殊的额外预防措施;特别是,应采用有效方法来减少眼睛、脸和手指暴露于有用辐射束 的几率 X射线管应安装在一个由不易变形的材料制成的保护性且防电击的屏蔽物内 X射线管屏蔽物上的开孔应用遮帘遮闭或者用一个完全屏蔽的外壳覆盖 应提供一个有效的射线 束阻挡物,使得有用的x射线束通过样品和分析中的部件后可以被该阻挡物所吸收 在下列情况发生 时,应提供一个联锁设备,优先选择一个机械结构并且具有防失效功能的设备,来防止X射线的产生: 当外壳上的遮帘或光圈打开但正在分析中的部件和射线束阻挡物没有在位时 a b X射线管的屏蔽物被移除或者X射线管移出到屏蔽物外面时; 外壳与屏蔽物分离时;或 c d 射线束阻挡物被移除时 17
GB/T27476.6一2020 屏蔽物,遮帘,屏蔽外壳和射线束阻挡物的构造应使得在X射线管的任何实际工作条件下,离射线 管表面5cm处的整体辐射量不超过100Sv/h. 应提供“防失效”警告灯或/和发光标志并且联锁控制来清晰表示 a 当一个X射线管工作时;和 b)任何遮帘或光圈打开时 在设备上的这些发光警告应能被容易地分辨,并在必要的位置重复使用 对每个X射线分析仪器应进行周期性的辐射调查 当x射线产生过程中应移除部分屏蔽物进行调节工作时,在一个人员进行调节工作的同时第二个 有经验的人员应该在场 这个第二人员应: 警告正在进行移动调节的人员,该操作可能导致身体的某部分暴露在辐射下; a 在调节的过程中进行任何必需的电离辐射监测;和 b c 当调节完成时进行一个详细地监测调查 X射线产生过程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借助肉眼来调节瞄准仪 在辐射发生过程中,X射线管应被完全包裹并且装配上联锁装置 常见射线装置的分配参照附录D. 5.4.3.5.6粒子加速器 对于高能粒子加速器的安全设计和操作的精确的规则,不能采用简单的方式进行编制 由它们产 生的各种电离辐射要求不同的保护程序 应从辐射防护负责人RPO)或者其他专家那里寻求关于高能粒子设备的特殊危险的建议 当设 计一种非标准的机器或设计一种非标准的操作的时候,在概念形成阶段就应该寻求专家的建议 通常,一个粒子加速器应是一个封闭式装置 对加速器进行操作、维修和检查的过程中对X射线 靶和潜在的活性部件进行处理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外部辐射、放射性污染和放射性气体的产生 5.5检测方法 5.5.1GBy/T27476.1一2014中5.5.1的内容适用 5.5.2GB/27476.1一2014中5.5.2的内容适用 5.5.3GB/T27476.1一2014中5.5.3的内容适用 5.5.4电离辐射监控 5.5.4.1总则 电离辐射监控包括对以下数据的测量: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所受的辐射量,来自于外部的剂量率,实 验室表面和物体的放射性污染的数量,空气和污水中放射性污染的数量 监控的频率由辐射防护负责 人(RPO)决定 没有哪一种仪器可以单独完成上述所有的监控检测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不止一台仪器来完成全部 的评估 此外,从既定的测试仪器中读取数据的时机也是不准确的,会产生误差 对于监测方法和可能 出现的问题参见附录E 在有放射性物质或电离放射源的实验室,员工应配备有辐射防护负责人(RPO)指定的辐射监测设 备 在每一个使用非密封放射源的实验室,都应至少配备一台适当的放射性污染检测设备 如果放射 源(非密封的)异常活跃,或者辐照装置能够引起外部的辐射危险,则需要一台剂量率监控设备 5.5.4.2 监测设备的校准 所有监测设备需要在第一次使用时进行校准,此后每年校准和维护或者保养一次 校准应依照权 18
GB;/T27476.6一2020 威机构提供的方法进行,校准记录应包括校准时间和所有校准项目的结果,并且校准记录自校准之日起 保存两年 监测设备的校准应遵从国家对电离辐射的相关要求 5.5.4.3个人监测 个人监测的首要目标是证明个人辐射量低于本部分规定的剂量 对于每年可能受到的辐射量达到标准剂量的50%或者更多的员工,应采取连续的监控措施 外部照射剂量的个人监测可以采用视频,热致发光剂量计,辐射光致发光计,电离或电子剂量计进 行测量,或者这几种仪器的综合使用 如果未密封的放射性物质有裸露的可能,则检测将包括对外部放 射性污染物的估测,以及在需要的地方估测吸人量,例如,通过对员工吸人气体的样本进行测试,对工作 中与放射性碘接触的员工甲状腺进行测试以及对工作中接触可溶性物理放射核的员工的尿样进行分 析 除了对全身所受辐射量进行测试外,外部辐射量对身体特定部位,例如手指的辐射量也需要测量 这些暴露在外的部位将对个人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 5.5.4.4辐射量的记录 工作人员辐射量的记录按要求应让个人了解,个人辐射量记录应保存50年,或审管部门要求的其 他期限 对于X射线分析设备,应储存仪器商提供的初始辐射剂量率检测结果,定期用辐射测量仪检测分 布点并记录,厂家提供的辐射剂量率检测结果参见附录E 5.5.4.5区域监控 5.5.4.5.1外部辑射 辐射监控的目的是找出存在可评估剂量率或辐射产生变化的区域,以便使减少员工受到辐射的合 理措施,如提供庇护或限制工作时间等,得以实施 5.5.4.5.2表面核污染 使用未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地方,需要正规的核污染监控 密封的放射性源应参见附录E,按照5.4 中的方法进行检测 对于重粒子加速器或者高活性中子源的靶组件或者靠近靶的其他零件,在操作之前需先测量其辐 射诱导程度 5.5.4.5.3散布在空气中的污染 实验室里会发生空气核污染 参见附录E,如果涉及放射源的操作,可能会造成呼吸区中空气的辐 射污染,则工作应在烟雾处理柜或者手套箱中进行 如果上述是不可实现的,建议辐射防护负责人 RPO)设置某种空气监控设备 5.6物料 5.6.1物料信息 5.6.1.1总则 GB/T27476.1一2014中5.6.1.1的内容适用 19
GB/T27476.6一2020 5.6.1.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物品清单 GB/T27476.1一2014中5.6.1.2的内容适用 5.6.1.3标识和标签 GB/T27476.1一2014中5.6.1.3的内容适用 5.6.2物料的贮存和使用 5.6.2.1总体要求 实验室内物料的贮存、处理和使用应符合GB15603和GB/T27476.1-2014中5.6.2的要求 在利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的过程中,除了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外部辐射,还需要采取预防措施 防止放射性物质由呼吸、摄人或通过皮肤和伤口的吸收进人人体 在实验室单次操作时能合理地安全处理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数量取决于多种因素 其中最重爱 的因索是由于特殊放射性同位素导致的危险,它的挥发性,外部辐射水平、工作的性质以及实验室的设 计 外部辐射照射量可以由屏蔽物时间和距离进行控制 污染物的控制通常是依赖于建立适当的工 作方法以及适当地关注实验室的设计,通风系统、内部装置和表面涂层 实验室的门上应按GB18871一2002中附录F的要求加贴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适 当的文字 未获得授权的人员不得进人任何此类实验室 应保存放射性物质所有库存的记录 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每种物质的性质和放射性; a b) 接收的日期 贮存和使用的地点;以及 c 处置的日期和方式 d 从该放射性物质最后一次进人或处置的日期起,这些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注:对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要求进行特殊的安排 5.6.2.2贮存 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贮存应避免对邻近人员构成危险,确保不被盗窃或非授权下的挪用 但并非 所有放射性物质都需要每天晚上都放在仓库内 示例;把剧毒的阿尔法发射器放在仓库里要比放在带外套的盒子内正常工作危险的多 放射性物质与非放射性物质隔离存放 放射性物质应放于如下所述的上锁的仓库内: a 仓库应处于水灾及其他自然或人为灾害的最小风险下 如果有可能遭受水灾害,如水管爆裂 或屋顶漏水,仓库应具备能将放射性物质置于较高位置处,以便于排水的防护措施 b 仓库由耐久防火物质制成 仓库的内壁应是不易被污染的材料 仓库应有可靠的屏蔽以确保仓库外部的放射性水平保持在 d 对工作人员来说,不超过2004Sv/h: 22 对公众一周平均值不超过20ASv/h 仓库的人口处应放置放射性警告标志 fD 仓库内应设置溢出盘来放置液体放射性物质 每个盘要有足够的容量来容纳盘内所有容器内 的液体放射性物质,以保证材料复原 20
GB;/T27476.6一2020 仓库需具备排气系统,以防仓库里贮存的材料释放出放射性气体或蒸汽 抽取系统应在任何 g 人员进人仓库以前就启动 若仓库中存放有,针,铀的混合物,则空气应抽取至最低水平 空气抽取系统排放口的设置应远离任何被占用的区域,并满足国家对有害排放的要求 h)除了运送放射性物质出人之外,仓库应保持上锁 所有装有放射性物质(包括废物)的容器应进行标记,可参考以下格式 放射性物质 部门/实验室 放射性核素 放射性 内容描述 日期 示踪量级的非密封放射性残留物应存放在带相应的聚乙烯或橡胶瓶塞的玻璃容器内 电离辐射会引起水分解,因此可用通风式容器来存放放射性溶液 放射性溶液在处理前需要考虑 中和废弃物的酸碱度 注,含大约200Mx的阿尔法放射性或2Gx的贝塔放射性的放射性溶液,在标准温度和压力下通常产生大约 1ml/月的气体 5.6.2.3使用 以下附加要求适用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使用 所有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有关的工作应与其他工作隔离,如果可能的话,此类工作应在一个为 a 此目的单独预备的防护间中进行 当要使用的多种物质的放射性和放射性毒性水平相差较大 时,优先选择单独的防护间进行试验 进食、喝水、抽烟和化妆品的使用等活动均不应在实验室中进行 食物、饮料、厨房器具或者餐 b 具均不准许放置在实验室中 应有标志可以明示以上要求 由于良好工作程序的重要性,在进行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有关的工作之前,应充分学习、思考 和理解相关技术 应使用非放射性物质进行练习以此来确保当使用放射性物质的时候,可以保证操作的准确性 匆忙的操作会导致事故,拖延的操作可能导致更多的辐射照射 制定工作程序和应急程序,这些程序应在实验室内显著展示 实验室内应保持高度清洁 应具备一个检测放射污染的程序,规定测量方法和测量周期 8 h 在实验室中应始终穿着专为放射性工作预备的保护性服装,即使在放射性等级很低的时候 从事所有与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有关的工作时,应戴着适当的手套,并且在穿戴和脱下手套时 应特别小心以避免污染手和手套的内表面 出于个人目的而在实验室中使用的纸毛巾和棉纸应是一次性使用的 j kk 实验室中使用的所有保护性服装都应在离开之前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或放在紧靠着实验室的 外面;外面用于放置服装的地方应被认为是放射性区域,例如,拥有一种潜在的污染危险 被 污染的保护性服装不应与未污染的物品一起洗涤 在实验室中不应进行嘴部动作,吸液管应是注射器或球状物,或者是带有一次性头的自动活塞 I 型器皿 注推荐使用柔软的聚乙烯耐洗瓶 21
GB/T27476.6一2020 在“放射性”区域内使用的所有试剂、工具和仪器应清晰地贴上标签,例如,使用油漆,并通常要 m 保持在“放射性”区域内 当任何物品需要离开“放射性”区域时,应对其进行监测,如果有需要 的话还要排除污染并贴上标签 这个标签应带有实验室的辨识信息、日期并带有保证该物品 无污染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和签名 用于操作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的所有工作试验台,以及液体废弃物的所有冲洗槽应带有一个 n 放射性符号 所有放射性配制品都应清晰地标记上辐射性符号和化学成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日期以及 负责人的姓名 p 所有与非密封液体放射源有关的工作应在一个双层容器或一个大的盘子内进行,例如,由不锈 钢或塑料制成,这个盘子应使用吸水纸作为边界来限制溅洒的液体散布出来 会产生蒸汽、喷雾、粉尘或放射性气体的操作应在一个通风橱或手套式操作箱中进行 Q 在实验室中应提供用于盛装固体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适当容器,例如,滤纸、手套、绵纸、抛弃 型的吸液管头,空的抛弃型分析试管以及类似材料 盛满的废弃物容器应密封并贴上符合要求的标签 应根据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的建议为 特殊的高放射性液体废弃物提供容器,并且该容器要做上适当的标记,必要时,该容器还应 屏蔽 当离开指定的放射性区域时,所有工作人员应彻底地洗手 应监测手、衣物和鞋来确保污染导 出工作限值(DwL)没有被超过 工作结束后离开指定的放射性区域之前都应严格地遵守这 些程序 实验室的清洁工作应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来进行 为了减少空气传播的污染危险发生的可 能性,建议使用湿清洁法 应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准备仅用于该实验室的单独清洁设备 不推荐在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中使用真空吸尘器 如果要使用,则真空吸尘器应配备有高效 的排气过滤装置 为减少辐射剂量的最简单方法是远离辐射源,并且遥控设备的必要性应当由辐射防护负责人 RPO)来考虑,例如;镀子 为了实验室的运作应在实验室中使用电加热 利用红外灯所带来的蒸发作用来减少飞溅、喷 t 射和微滴污染 维护工作,例如:接收槽、废弃物管道、排气管道的维修,应在辐射防护负责人(RPO)评估完任 X 何潜在的辐射危险并为维护人员提供了适当的信息和指导后才进行,以确保维护人员采取了 适当的预防措施来防止任何潜在危险的发生 除了以上各条,应观察以下的预防措施 应使用带有可移除型聚乙烯垃圾桶或袋的废弃物箱 应当根据工作的性质来改变废弃物容器 a 周围的屏蔽物的大小和要求,并应寻求辐射防护负责人(RPO)的指导 注参见附录c b)当对高放射性非密封源进行操作时,可能要求使用特殊的遥控工具 为了更好的从事工作,计算设备通常应在一个独立的肪护间内 除了准备好的样品外,任何放 c 射性物质都不能进人该房间 在样品准备过程中用过的手套应在进人电脑间前脱下 5.6.2.4运输 放射性材料的运输应按GB11806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适用法规的要求 5.6.3放射性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 放射性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GB14500的要求 22
GB;/T27476.6一202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导出辐射防护标准 A.1范围 本附录提供了电离辐射防护导出标准的信息 电离辐射危险 暴露于电离辐射对生物的影响是复杂的,它受照射量、照射率、照射范围、照射部位、电离辐射的类 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电离辐射的生物效应可以总结如下 身体上 影响负责维持人体功能的活体细胞的正常运行; a 遗传上 影响负责保持遗传特性的生殖细胞的正常运行 b) 人的全身在短时间内接受大约3Sv或更大的有效剂量,可以导致辐射疾病 反过来说,长时间暴露 于低剂量的电离辐射中,可以增加癌症等疾病的发生率 通常,当电离辐射的剂量减少时,电离辐射对活体物质的有害影响也会相应地减小 有明显证据表 明,大剂量的电离辐射是有害的 然而,人类和其他物种已经进化到可感知自然界发生的电离辐射的程 度 辐射保护的实践表明,在职业暴露的范围内,辐射的剂量和导致的反应是呈线形的.对于光子和电 子来说,单位剂量产生的危险性大约是高剂量和高剂量比率情况下的一半 A.3修正因数 考虑到不同类型的辐射和组织辐射敏感度所对应的不同的生物有效性,修正因数应应用于吸收剂 量的值(以Gy为单位)以获得能够与5.3.2给出的限值进行比较的剂量值 辐射权重因数的值在 表A.1中给出,组织权重因数在表A.2中给出 表A.1辐射权重因数 辐射的类型及能量范围 辐射权重因数oR 光子,所有能量 电子及介子,所有能量 中子,能量<10keV >10keV,<100keV l eV, 20 <2Mv >100ke >2MeV,<20MeV >20MeV 质子(不包括反冲质子),能量>2Mey 20 "粒子,裂变碎片,重核 23
GB/T27476.6一2020 表A.2组织权重因数 组织或器官 组织权重因数wr 组织或器官 组织权重因数r 0.05 性腺 0,20 肝 0.12 0.05 (红)骨随 食道 0.12 0.,05 结肠 甲状腺 肺 0.12 皮肤 0.01 胃 0.12 骨表面 0.01 膀胱 0,05 其余组织或器官 0,05 乳腺 0,05 A.4放射性同位素危险规定值 放射性同位素危险规定值,显示在表A.3里用辐射毒性群体来分类,根据具体活动的组合,由于该 活动而吸人或咽下的放射性物质的数量,以及最需限制吸人的ALI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危险程度,它们被分别列人了四个小组 组1包含的放射性同位素具有非常 高的危险性;组2包含的放射性同位素有较高的危险;组3包含的放射性同位素具有中等危险性,其中 子群3b的危险性比子群3a低一些;组4包含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危险性较低 表A.3中没有被包括的放射性同位素,必要时,将由管理当局分配到一个放射性同位素的危险小 组中 由管理当局发布的关于放射性同位素的分类情况会在表A.3所示内容的基础上有所变化 A.5导出安全标准 放射性物质倾向于富集在特定的组织器官中 ICRP发布了大量关于放射性元素的有效剂量因子 的数据,基于这些数据计算出了放射性物质的年摄人限量(ALID)以及导出空气浓度(DAC) 表A.3列出了绝大多数相关职业的ALI以及DAC限值和常用放射性核素的其他性质,这些数据 仅仅作为辐射防护的指引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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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实验室安全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GB/T27476.6-2020解读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检测实验室已经成为各领域研究和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然而,在检测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电离辐射等安全问题。因此,电离辐射因素在检测实验室安全保障中显得尤为重要。而检测实验室安全第6部分:电离辐射因素GB/T27476.6-2020,则是这方面的重要参考标准。

该规范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检测实验室电离辐射的管理和控制,保证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该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以及相关机构,涵盖了电离辐射防护的基本理论和技术要求、场所设计、设备选型、防护措施、操作规程等多个方面。

该规范对于专业人士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它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电离辐射防护的标准化流程和技术要求,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其次,该规范还可以作为企业进行电离辐射防护的重要参考标准,保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规范具有非常高的指导性和约束力,但并不能完全消除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的危害。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还需遵循规范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信息安全技术代码安全审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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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的编号:GB/T23797-2020。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共有23页,发布于2021-06-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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