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9049-2020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sfortheconservationandrestorationofhistoricalandculturalvill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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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0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1
  • 实施日期2020-09-29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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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国家标准 GB/T39049一2020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Techniealguidelinesfor theconservationandrestorationof historiealandeulturalvillages 2020-09-29发布 2020-09-29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警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39049一2020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保护与修复流程 5.1概述 5.2保护与发展规划 5.3保护与修复实施 5.4日常管理与维护 保护与修复需考虑的技术因素 6l 自然与人文环境 6.2建筑物 6.3历史环境要素 6.4传统文化 6.5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 6.6环境整治 6.7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GB/39049一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国家 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 标准化协会、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洁、云振宇、高宜生、张杰、黄春华、许东明、马金剑、吕楚、马晓蕾、侯月丽、 应珊婷、张卫国、韩爱华、赵中涛、张燕琴,郑恒祥、周踪
GB/39049一2020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流程,给出了自然与人文环境、建筑物、历史环境要素、传统 文化、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的保护与修复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修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000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GB/T50445村庄整治技术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历史文化名村 historiealandeultural hilhugss 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存文物和历史建筑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 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落 3.2 核心保护范围 corescopeofproteetion 历史文化名村中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完整,保 存状况较好的区域 3.3 建设控制地带 constrctioncontrolzone 为协调传统风貌,在核心保护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限定建(构)筑物的性质,形式、体量、高度及色 彩等的区域 3.4 环境协调区 c00rdinationarean 在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划定的以协调传统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关系密切的自然地 形地貌与生产,生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区域 3.5 历史环境要素 historiealenvironmentalelements 除文物古迹、传统建筑之外,构成历史文化名村传统风貌的生产生活设施与古树名木等景物及生态 地理景观 注改写GB/T50357一2018,定义2.0.12
GB/T39049一2020 3.6 文物建筑historiealandcuturalrelies 被公布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古建筑、纪念建筑及优秀近 代建筑 3.7 历史建筑historiebuilaings 经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 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注:改写GB/T503572018,定义2.0.10 3.8 传统风貌建筑(物traditiomalcharacteristiestylebuilding 除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以外具有一定建成历史、能够反映传统风貌与地方特色的建筑(物). 3.9 ancientandfamoustree 古树名木 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树以及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 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 基本原则 4.1科学保护、兼顾发展 4.2以人为本、生态宜居 4.3政府引导、公众参与 保护与修复流程 5.1概述 延承历史文化名村固有特色,注重真实性、完整性与安全性对于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修复是至关 重要的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流程主要包括保护与发展规划、保护与修复实施、日常管理与维 护等内容,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相关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是至关重要的 5.2保护与发展规划 5.2.1调查研究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历史沿革:建制沿革,聚落变迁、重大历史事件等; b 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与历史形态紧密关联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田园植被,空间格局,街巷、 重要公共建筑及公共空间的布局等情况 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风貌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其他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当代 新建不协调建筑等的详细信息 历史环境要素;反映历史风貌的桥涵、古塔、古井、牌坊、戏台、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 木等; 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方言、民间文学和传说、表演艺术,建造制作)技艺、体育游艺、节 庆礼仪等传统民俗文化;
GB/39049一2020 村落基本信息:人口、耕地、产业、就业、用地性质等信息; f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灾害防控现状与防 g 控需求; h)保护与发展利用工作现状;管理机构、规章制度、保护与利用实施、保护资金使用等情况 保护与发展利用价值;历史,文化、科学、社会价值等 5.2.2规划编制 需考虑以下因素: a 评估历史文化名村价值、特色和现状问题; b 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提出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提出总体保护与利用策略和要求; c d 制定与村落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田园植被等乡土生态景观保护利用措施 划定保护区划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结合发展利用,提出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保护,整治、利用要求 提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内容和措施 g h 制定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策略与规划方案; 提出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j 制定规划实随保障指施 编制规划投资估算 k 5.2.3规划实施 规划实施前,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是至关重要的 实施方案包括环境整、保护修 缮、设施完善提升,灾害防控、文化传承以及发展利用等内容 5.2.4定期评估与规划修编 需定期组织规划实施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规划内容与实施情况有较大差异时,宜对规划进行 修编 5.3保护与修复实施 5.3.1保护与修复设计 5.3.1.1勘察测绘 需考虑以下因素 历史信息;原建和历次改建年代及变化情况,包括设计建造工匠,所有者与使用者,功能与空间 a 变化及相关历史事件等图文、影像信息 b 现状信息;建(构)筑物的形制与地域特征、材料、结构构造、工艺做法、细部装饰;现状残损、毁 坏状况,周围环境状况,现状使用状况等图文、影像信息 5.3.1.2专项评估 依据勘察测绘内容与信息,进行专项评估,具体如下 价值;根据历史,文化、艺术,技术等价值内容,确定保护修复中核心价值要素,明确主要保护 a 内容; b 安全;分析保护对象的结构承载力和变形情况,评估安全性与预期寿命;分析其材料构成和状
GB/T39049一2020 况,确定其破坏机制;分析其室内物理环境和厨卫等生活设施,确定其生活舒适度和便利性; 应用;分析其历史功能及利用现状,结合区域发展与需求,明确保护,利用,提升、管理相关内容 与要求 5.3.1.3制定措施 根据专项评估、现状问题与后续管理、使用要求,制定针对性工程措施,具体如下 保护措施:本体修缮,加固补强、局部维修、日常管理与维护 a b)利用措施:空间利用性能提升、整体或局部改造与可持续利用 c 提升措施:整体与局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更新与完善、设备更新与完善 5.3.1.4编制设计文件 设计成果包括现状勘察报告、历史与现状照片、现状测绘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计预算等基本 内容 设计过程中,注重现场跟踪设计,注重与后续管理、使用的结合是至关必要的 5.3.2保护与修复施工 5.3.2.1按照设计方案制定施工方案后予以实施 施工过程中,注重当地村民、传统匠师参与,注重传统工艺的价值与作用以及同当代施工技术 5.3.2.2 的结合是至关重要的 5.3.2.3宜保留施工和修复变更过程中的实录影像及图文资料,建立修复全过程档案 5.3.3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 5.3.3.1工程竣工后,需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 及说明等资料,报相关部门验收审批 5.3.3.2竣工验收需按工序分段进行,工程验收中发现问题,需及时组织整改 5.3.3.3宜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需立卷存档并归人保护记录档案 5.4日常管理与维护 5.4.1鼓励当地村民广泛参与,加强灾害防控、监测监控等预防性保护举措 5.4.2宜制定日常检修与维护措施要求,采用多样化方式由产权人或村集体及时检修与维护 保护与修复需考虑的技术因素 6.1自然与人文环境 6.1.1山体 6.1.1.1根据实际情况宜划定禁建或限建区域,加强植被复育,禁建或限建控制边界需明确可辨 6.1.1.2保护具有文化意义的山体轮廓线、制高点,保护山体之间、山与村落之间的视线通廊是至关重 要的 6.1.1.3在保持山体原始状态的自然区域,如确需建设人工开发区域的,需编制环评报告,控制功能,规 模与强度,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6.1.1.4对已毁山体山脉需采取山体修补,梯级过渡等方式强化绿化种植,恢复其原有山形山势和林木 景观是至关重要的
GB/39049一2020 6.1.2水体 6.1.2.1宜在山沟、河道两侧划定生态保护区并加强管理,引导水系与两岸的农田、林地、园地形成一体 化系统 6.1.2.2保护河道的自然状态,避免因工程建设而侵占,改变原有河道是至关重要的 6.1.2.3推进水污染治理,改善水质是至关重要的 6.1.3生物资源 6.1.3.1调研并保护当地传统植被类型,在生态修复中优先推广当地优势植被种群是十分必要的 6.1.3.2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村域内农业、林业及野生动物等资源 6.1.4历史风貌与格局 历史风貌的保护重点包括历史风貌特色的界定、保护措施的制定以及长效监控机制的建立等 6.1.4.1 6.1.4.2村落传统格局包括村落轮廓、街巷格局、重要建筑、环境要素的相对位置等,保护措施如下 重点保护街巷结构,走势,宽度及形成街巷的建筑尺度,维护街巷、,院落空间的历史风貌与形态 a 特色; b 建(构)筑物的体量、高度、形制、材料、色彩等需与传统风貌相协调,重要天际线完整、景观视线 通畅是至关重要的;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宜新建、扩建、改建原有街巷,对原有街巷进行整治时,维护原有路网格局、 比例尺度、路面材质,色彩肌理等特征是至关重要的 6.1.5农业环境 6.1.5.1保护农作物、林木,果树,畜禽和鱼类等赖以生存,发育、繁殖的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6.1.5.2宜遵循农业耕作规律,加强耕地保护,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避免景观处理手法的过度运用 6.2建筑物 6.2.1文物建筑 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物保护规划要求实施保护措施 6.2.2历史建筑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需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档案内容宜包括以下 6.2.2.1 因素 建造年代、历史特征,艺术特征及稀有程度; aa 权属变化和使用现状等情况: b c 渊绘信息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 修绪,装饰工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6.2.2.2根据历史建筑保存现状,宜采取维护、修缮,加固等措施 a 维护;作为基础性保护措施,保持历史建筑原有的形制、高度、体量色彩等外观及有历史价值 的构件特征,及时消除隐患,保持外貌整洁; b 修缮;对存在残损或失稳状态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具体包括规整歪闪、坍塌、错乱和修补残损 部分,恢复失稳状态,清除不当添加物等;传统木构建筑的修缮,宜保存各时期有价值的结构、 构件和痕迹,不宜使用全部解体的修复方法;修复需有充分依据并尊重传统形制,宜采用传统
GB/T39049一2020 材料与工艺; 加固:对于历史建筑结构或构成部分褪变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支撑、补强,恢复其 安全性 加固措施宜根据评估,消除结构存在的隐患,并确保不损害历史建筑本体 必要的建设工程选址,宜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宜实施原址保护;因公共利益 6.2.2.3 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审批后实施 6.2.2.4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及改变其结构或使用性质,需审批后实施 6.2.3传统风貌建筑 传统风貌建筑宜采取修复、修、加固,维护、整治等措施,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特征, 并在此前提下,结合居住需求,改造内容空间,敷设设备设施,提升,完善当代社会栖居品质与功能 6.2.4其他建筑 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建筑,可根据对历史环境风貌影响情况,分为风貌协调建筑和风貌不协调建筑 风貌协调建筑宜予以保留,相关建设活动需符合保护与发展利用提出的相关管控要求; a b)风貌不协调建筑需进行整治或改造,使其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与历史风貌严重冲突且无法改造 的,需予以拆除 6.3历史环境要素 6.3.1概述 历史环境要素具体包括构筑物、古树名木、景观小品等,其中景观小品包括古井、石磨石碾、碑刻题 记等,分类保护十分必要的 此外,需注意保护与其相关的周边环境,保持风貌的协调性 6.3.2城(寨)墙等构筑物 基础稳固、相对完整的构筑物,监测其稳定性,布置防雷设施,防止自然和人为损害;基础不稳、大部 分崩塌的构筑物,聘请专业单位进行结构加固设计和施工,避免推倒重建 6.3.3古树名木 保护措施宜包括 建立普查档案,划定保护范围,树立保护标志; a b规范养护和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c 对于村落内遗存的古树名木不得随意砍伐、移植; d 清除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治理树木的病害、虫害等 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 e 6.3.4景观小品 保护措施宜包括 a) 登记建档并挂牌保护; b) 建立具有警醒意义的保护标志 对需要修复的,宜建立保护规划及修复建设公示栏 c 6.4传统文化 6.4.1概述 6.4.1.1 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总体方针,并在科学保护前提下合理利用
GB/39049一2020 6.4.1.2保护传统文化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宜加强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建立可持续传承机制,营 造适宜传习的场地环境,支持传习活动 6.4.1.3宜建立传统文化数据库,搭建展示平台,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传统文化 表现形式、技艺、技能和知识等,保存代表相关作品 6.4.2分类保护 6.4.2.1宜进行分类保护,包括但不限于 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aa b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ce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d 传统体育和游艺 e 6.4.2.2可通过建立档案、整理汇编、表演展示、影视开发、教育宣传等方式,保护与传承当地的传统 文化 区别对待不同发展程度的传统文化,对已采取措施抢救,发展稳定的项目,进行扶持性保护;对 6.4.2.3 不可再生的或面临传承人年事已高或技艺濒临消失状态的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6.4.3文化展示 6.4.3.1收藏、保护,展示反映村落生活生产世代延续,文化传承、节庆习俗及社会变迁的物证以及展 现村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经验智慧的实物、图片和影像资料等,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交通运输工具、 文娱用品、民间艺术品、文献档案,证书徽章,契约文书、票据凭证、乡规民约影像资料、农产品等物质文 化资源和传统技艺、民间音乐、口头文学等传统文化资源 6.4.3.2可通过“民俗馆”“乡情展”“传习授艺”等多种形式,采用展板、沙盘,新媒体等多种方法进行村 落文化展示,文化展示尊重历史是十分必要的,不可对历史进行臆造、拼贴、乔装 6.4.3.3村落展示利用需因地制宜 结合各村具体情况,可利用整个村落或部分特色空间进行原生态 展示,也可利用既有建筑如学校、祠堂,祖屋、故居、书院、寺庙、教堂等进行展示 对于确无既有条件的 村落,可新建展示空间,需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 6.5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 6.5.1概述 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整改需满足保护要求并符合村庄整治相关法规和上位规划,卫生、便利、安 全及兼顾生态友好与风貌协调是十分重要的 6.5.2道路交通 6.5.2.1道路的改善性整治、必要的停车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需考虑传统街巷格局与风貌特征. 穿越.转换交通设施及停车场需设置在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可根据保护和实际需要划定非机动 6.5.2.2 车与步行交通线路,提出机动车限行措施 6.5.2.3传统街巷宜保留和延续其历史上的原有名称,并宜设立道路标志,标志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6.5.3给排水 6.5.3.1宜修缮村落原有的地面、边沟、暗渠和天然沟渠,并人现有的给排水系统 6.5.3.2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宜采用雨污分流
GB/T39049一2020 6.5.3.3其他符合GB/T50445的相关要求 6.5.4电力电信 6.5.4.1保护范围内电力电信设施建设与改造按GB/T32000的相关要求执行 6.5.4.2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宜设置通信、广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不宜新建枢纽变电站,已有 枢纽变电站需搬迁或进行美化改造 6.5.4.3外露的电力电信设施宜适当隐蔽,其色彩,造型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有条件的村落可将现有 架空线缆改为地下敷设或沿墙明敷 6.5.5环卫设施 环卫设施建设与改造按GB/T50445的相关要求执行 6.5.6公共服务设施 6.5.6.1在村落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按GB/T50445进行完善 鼓励利用现有传统风貌建筑,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需考虑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6.5.6.2 6.5.6.3合理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的类型、数量、规模及位置,满足游客“食、住、行、游、购、娱”的要求,避 免过度开发 6.6环境整治 6.6.1概述 环境整治包括保护村落传统风貌安全,改善村落的景观、绿化环境等,具体措施需与自然条件和生 产方式结合,继承和发扬其整体空间格局和村落形态特色 6.6.2景观 6.6.2.1采用与当地风貌相协调的景观设计手法,设施的材料色彩等需具备可识别性及环境协调性 强化本土特色,避免景观城市化,园林化 6.6.2.2宜结合现有的河网水系进行景观整治,保护河岸环境及公共滨水空间 6.6.2.3丰富道路景观.植物配置和种植设计需与传统风貌相协调.营造有序和富有特色的绿色生态 景观 6.6.2.4宜充分利用村内各区域进行公共绿地景观整治建设,丰富公共绿地类型 6.6.2.5整治和清理村落内杂物,宜综合考虑堆放场地和堆放形式 6.6.2.6 统 -设置村落宣传栏、广告牌等标识,样式,色彩等需具有本土特色 6.6.2.7村落其他设施需符合村民生活习惯和风俗民情,与村落特色统一协调 6.6.3绿化 6.6.3.1兼顾生态,经济和景观效果,宜采用本地植被品种且与地形地貌相协调 6.6.3.2充分利用空间结构,宜进行立体绿化和美化,适度发展庭院经济 6.6.3.3林草覆盖率山区宜不小于80%,丘陵宜不小于50%,平原宜不小于20% 6.7公共安全 按GB/T32000,GB/T50445的相关要求执行
GB/39049一2020 参 考文献 [1]GB/T50357一201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GB/T39049-2020

1. 背景介绍

历史文化名村是我国传统村落建筑的代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历史文化名村面临着破坏和衰败的风险。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2. 技术指南的制定

GB/T39049-2020标准是我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指南。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 名村保护与修复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要求;
  • 名村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

该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提高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水平,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3. 名村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指南

GB/T39049-2020标准提出了以下名村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指南:

  • 规划和设计:必须根据具体的地理环境、文化背景和建筑特点进行规划和设计,充分考虑村落整体性、历史性和文化性;
  • 村落环境的保护:必须保护好村落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使之与村落相得益彰;
  • 建筑物的保护:必须对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和修复,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点;
  •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对村落内的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使之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

4. 总结

历史文化名村是我国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建筑,必须得到妥善保护和修复。GB/T39049-2020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名村保护与修复工作、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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