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ciplesofmanagementofhairdamageinducedbycosmetic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编号:GB/T17149.4-1997。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共有4页,发布于1998-12-011998-12-01实施根据2017年第7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3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C6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1.020
  • 实施日期1998-1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4页
  • 文件大小155.06KB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国家标准 G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ciplesfmanagementof hairdamageinducedbycOsmetics 1998-12-01实施 1997-12-15发布201年3且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为GB/T17149.41997 发布 早默隔 i卫生部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GB1714g.4- 野)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前 言 为配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仅涉及化妆品引起的毛发损害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大连医学院第二附 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兆庄、蔡瑞康、刘玮、赵辨、黄吹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国家标准 GB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ciplesofmmanagementof hairdamageinducedbycosmeties 化妆品毛发损害是指应用化妆品后引起的毛发损伤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毛发损害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引起的毛发损害 诊断原则 有明确的毛发化妆品接触史,使用化妆品后发生毛发损害,停用化妆品后可以逐渐恢复正常 应除 外其他毛发病变,必要时对所用化妆品进行鉴定分析 诊断标准 3.1化牧品毛发颧害必须有发用化妆品接触史,如洗发护发剂.发扎.发胶,染发剂,生发本,描眉笔 眉胶、睫毛油等 3.2在使用上述化妆品后出现毛发脱色,变跑,分叉,断裂、脱落,失去光泽,变形等病变 3.4应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毛发损害,如头瓣,发结节纵裂、管状发、斑秃、男型秃发等 3.5停止使用毛发化妆品后可逐渐恢复正常 3.6必要时对毛发化妆品及损害之毛发进行分析检查以协助确定病因 处理原则 4.1停用原来使用的毛发化妆品 4.2清洁毛发,除去残留化妆品 4.3可做一般的护发处理,不需特别治疗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2-15批准 1998-12-01实施
GB17149.4一1997 附 录 提示的附录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A1 化妆品毛发损害与化妆品中所含成分(如染料、去污剂、表面活性剂、化学烫发剂以及其他添加剂 等)有关 A2非化妆品引起的毛发损害如头槲,发结节纵裂、管状发、斑秃、男型秃发等,应注意与化妆品毛发损 害区别 A3 取发样做显微镜下戒察,分辨毛发损害的状态,必要时做化妆品分析有利于确诊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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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编号:GB/T17149.5-1997。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共有4页,发布于1998-12-011998-12-01实施根据2017年第7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3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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