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045-2003

船用防爆灯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ofmarineexplosion-prooflight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船用防爆灯技术条件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船用防爆灯技术条件的编号:GB/T12045-2003。船用防爆灯技术条件共有11页,发布于2004-05-012004-05-01实施,代替GB12045-1989根据2017年第7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3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U63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7.020.60
  • 实施日期2004-05-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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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防爆灯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120452003 代替GB12045一1989 船用防爆 Speeifieationofmarineexplosion-prooflight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为GB/T12045-2003. 2003-09-24发布 2004-05-01实施 华人民 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瞥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
GB12045一2003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分类 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8 标志 包装和贮存
根据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GB12045一2003 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前 言 本标准的4.7和4.8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2045一1989. 本标准与GB12045一1989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1一2000进行修改; 1) 2 增加环境要求; 3 额定绝缘电压改为24V,1l0V及220V 金属保护网孔面积改为小于50mm×50mm; 55 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限制 增加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的检验 6 增加整流效应和透光率检验; 8 增加包装防护和包装箱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技委船舶电气设备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巩志祥 本标准于1989年12月首次发布,2003年9月第一次修订
GB12045一2003 船用防爆灯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防爆灯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装设在可能产生或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处所中的,额定电压250V以下,以白炽 灯、,荧光灯、,气体放电灯高压汞灯)为光源的隔爆型和增安型防爆灯具(以下简称防爆灯)的设计,生产 和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44防爆灯具专用螺口式灯座 GB/T2423.1一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A;低温(idtIEC60068-2-1: 1990y GB/T2423.2一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B;高温(idtIEC60068-2-2: 1974 GB/T2423.4一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试验方法(eqIEC60068 2-30;1980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和导则:振动(正 弦)(idtIEC60068-2-6:l982 GB/T2423.16-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和导则:长霉(idtIEC 60068-2-10:1988 GB/T2423.17一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eqIEC 60068-2-1l:1981 GB/T2423.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倾斜摇摆试验方法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IBc60790,1l989y GB3836.l一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狸"reqIBc607小110) GB3836.22000 GB3836.3一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IEc60079-7;1990) 工业无线电干扰基本测量方法 GB/T3907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433日用玻璃透过率测定方法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48.1一200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eqvIEC60947-1:1999 CB/T3246一1994船舶专用电器基本技术条件 QB/T3742灯具包装木箱技术条件 分类 3.1型式 3.1.1防爆灯按其防爆型式分为隔爆型和增安型
GB12045一2003 3.1.2防爆灯按其光源可分为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永灯等 3.1.3防爆灯按其安装型式可分为固定式和手提式 3.2型号和标记 3.2.1防爆灯的型号表示为: 功率:单位为瓦(w 电压:单位为伏(V -安装型式代号;G;固定式 S 手提式 -光源代号;F一白炽灯 YE一荧光灯 GF一高压汞灯 -防爆型式代号: d 隔爆型 增安型 3.2.2标记示例: 额定电压为l10V,功率为60w的隔爆型白炽灯防爆灯标记为 防爆灯GB12045-dF1l0-60o 额定电压为220V,功率为30w的增安型双管荧光灯防爆灯标记为 防爆灯GB12045-eYE220-2×30 要求 4.1环境适应性 高低温 防爆灯在环境温度一20C50C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不得出现涂层龟裂、脱落或零件变形等缺 陷,热态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绝缘电阻 额定电压/V 冷态绝缘电阻/MQ 热态绝缘电阻/MQ 湿热态绝缘电阻/MQ 24 >10 ll0,220 >100 >10 4.1.2湿热 防爆灯在相对湿度45%一75%和常温(25士3)C,高温(40士2)C,相对湿度不小于95%的环境条 件下应能正常工作,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要求 4.1.3倾斜和摇摆 防爆灯在横倾22.5",纵倾10";横摇士45°,周期10s;纵摇士10",周期7s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4.1.4振动 防爆灯在频率1Hz150Hz,最大加速度为20m/、的三向振动环境条件应能正常工作,无机械 损伤、接触不良和紧固件松动等现象 4.1.5冲击 防爆灯的塑料外壳部件、轻合金外壳、铸铁外壳、保护网和透明罩应能承受GB3836.1一2000中
GB12045一2003 23.4.3.1规定的冲击,而不产生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或损伤 4.1.6跌落 可携式防爆灯的机械性能应能承受GB3836.1一2000中23.4.3.2规定的跌落,而不产生影响防 爆性能的变形或损伤 4.1.7盐雾 防爆灯的涂、镀零件的防盐雾能力应能承受GB/T2423.17中规定的盐雾条件下及48h,而无明显 锈蚀和镀层脱落等现象(室外防爆灯整灯进行) 4.1.8霉菌 防爆灯的绝缘零部件和油漆件防霉能力在GB/T2423.16一1999中规定的方法2和28d的条件下 应不低于2级要求 4.2电源变化 防爆灯在电源变化为额定电压的十6%~-10%和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士5%的条件下应能正常 工作 4.3绝缘电阻 防爆灯导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规定 介电强度 防爆灯导电零部件之间及与外壳间的介电强度应能承受表2规定的电压值,历时1min而无击穿 或闪络现象 表2介电强度 额定电压/V 试验电压/V 试验频率/Hz 24 1000 S 2000 l10,220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防爆灯不同电位的导电零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一2000中4.3和4.4 条的规定 4.6电磁干扰 荧光灯防爆灯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其他电器设备的电磁干扰 4.7结构 4.7.1防爆灯的灯泡与透明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白炽灯泡与透明罩的间距应符合表3的规定; a b荧光灯管与透明罩的间距最小为3 mm; 汞灯泡与透明罩的间距最小为5mm. 表3透明罩和灯泡的距离 灯泡功率/w 间距/mm l00 >100~200 10 >200500 20 >50o 30 mm×50 4.7.2防爆灯应有金属保护网,应可靠固定在灯具外壳上,网孔面积应小于50o mm 可携式 1×45" 防爆灯的网孔面积应小于45mm mma 4.7.3防爆灯金属保护网与透明罩的间距应符合表4的规定
GB12045一2003 表4金属保护网和透明罩的距离 灯的种类 间距/mm 白炽灯 荧光灯" >l0 自整流高压求灯 可携式灯 4.7.4防爆灯电缆和电线的引人装置,增安型防爆灯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16章的规定,隔 爆型防爆灯除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16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3836,2一2000中附录D的规 定 连接件和接线端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连接可靠,不应因温度、振动等影响发生接触不良 等现象 接线盒中接线端子的温升不应高于40C 4.7.5隔爆型大型防爆灯的电缆和导线的引人应采用间接引人方式,但冷起动的荧光灯具可采用直接 引人方式 并应符合GB3836.2一2000中第12章的规定 4.7.6增安型防爆灯电缆或导线的引人和连接应符合GB3836.3一2000中4.1和4.2的规定 4.7.7防爆灯的进线腔与光源腔之间,须用反光罩或其他隔热措施隔开 4.7.8防爆灯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5.1.2对I类电气设备的规定 4.7.9增安型防爆灯灯泡的最高表面温度如果比灯具使用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在灯具内部进 行引燃所测得的引燃温度低50C,则灯具内部灯泡的温度可以超过GB3836.1一2000中第5章的 规定 4.7.10增安型防爆灯灯头边缘和灯泡焊接部位的温度应不超过195C,且应符合表面温度的规定 4.7.11增安型防爆灯荧光灯的镇流器应能承受灯管老化后产生的整流效应,其温度不允许超过绝缘 允许的极限温度 4.7.12固定式防爆灯接地连接件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15章的规定 4.7.13防爆灯应有断开电源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 当采用螺栓紧固时,须在开盖处设有“断 电源后开盖”的红色警告牌 4.7.14防爆灯的灯头与灯座的配合应安全可靠,并应符合GB1444的规定 与灯座口金属连通的连 接件应标志符号“0” 增安型防爆灯灯座可以用金属或非金属制造 灯座与灯头的配合部分应装人单独的隔爆脸 内,隔爆腔应符合4.7.10规定 螺旋灯泡在灯座中应防止自动松脱,灯头应能在旋人转矩1Nm~ 3Nm旋人灯座内,最小旋出转矩应大于0.3Nm~1Nm 由馈电网络供电的灯座和灯头应符合 GB3836.3一2000中附录A的要求 4.7.16隔爆型防爆灯的外壳分为主壳体和接线盒两个空腔 其外壳强度应符合GB3836.2-2000 中第11章的规定而不出现影响隔爆性能的变形或损坏 4.7.17隔爆型防爆灯的接线盒与主空腔之间的连接,结合面应符合GB3836.2-2000中第5章的 规定 4.7.18隔爆型防爆灯接合面的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低于6.3m 4.7.19隔爆型防爆灯接合面应有防锈措施,但不得涂涂料 4.7.20隔爆型防爆灯的透明罩与外壳的连接不应采用螺纹结构.可直接与外壳胶封连接 胶封要求 应符合GB3836.2一2000中5.5的规定 4.7.21隔爆型防爆灯的紧固应符合GB3836.2一2000中第10章的规定 4.7.22由馈电网络供电的增安型防爆灯应符合GB3836.3一2000中5.2的要求 4.8材料要求 4.8.1防爆灯的外壳和其他零部件应采用对化学、机械等作用具有充分抵抗能力的材料制成 对于可
GB12045一2003 携式防爆灯的外壳和保护网应采用不因受冲击或跌落而产生危险火花的金属材料制成,或用安全性材 料包覆 外壳材料可采用轻合金或塑料 轻合金外壳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8章规定;塑料外 壳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7章的规定 4.8.2防爆灯采用的绝缘材料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级别按GB3836.3一2000附录F中I级规定 4.8.3防爆灯弹性密封件经热老化后的硬度IRHD变化量不应超过20% 4.8.4防爆灯的透明罩应采用高膨化、抗机械、热和化学作用而不影响其光学性能的材料制造 并能 承受冲击、跌落和热剧变后而不损坏 透光率不低于80% 4.9防护等级 防爆灯的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为IP56. 4.10外观 防爆灯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构件及零件应无变形,电镀件应无锈蚀 b)表面涂膜应均匀,无脱落、划伤,无凝结和气泡,颜色均匀和色调一致; 紧固件无松动和锈蚀现象; c d)玻璃应清晰、透明,不应有划痕和污物 检验方法 5.1 -般检查 目测检查防爆灯外观、标记、铭牌和警告标志等 结果应符合4.l0和第7章的要求 5.2结构检验 目测检查防爆灯的防爆结构 结果应符合4.7.5一4.7.7、4.7.124.7.14、4.7.174.7.22的 规定 5.3高低温 按GB/T2423.1200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一20C的低温试验;按GB/T2423.22001中规定的 方法进行50C的高温试验 结果应符合4.1.1的要求 5.4湿热 按GB2423.4一1993中交变试验方法进行试验2周期 试验后检查防爆灯的性能,并测量绝缘电 阻 结果应符合4.1.2的要求 5.5倾斜与摇摆 按GB2423,3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1.3条的要求 5.6振动 按GB2423.10一199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结果应符合4.1.4的要求 5.7冲击 防爆灯的塑料外壳和外壳部件、轻合金外壳、铸铁外壳、保护网和透明罩,按GB3836.1一20001 中 23,4.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1.5的要求 5.8跌落 可携式防爆灯按GB3836.1一2000中23.4.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1.6的要求 5.9盐雾 按GB/T2423.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室外防爆灯对防爆灯整灯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1.7条 的要求 5. .10防霉 防爆灯的绝缘零部件和油漆件应按GB/T2423.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1.8的 要求
GB12045一2003 5.11电源变化 防爆灯按电源变化为额定电压十6%一10%,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士5%范围改变,每次运行 5min,检查防爆灯的工作情况 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5.12绝缘电阻 24V用250V、1.5级兆欧表,1l10V、220V用500V、1.5级兆欧表测量防爆灯带电零部件之间、 带电零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 测量热态绝缘电阻时,防爆灯输人额定电压运行2h,然后断电 并在5min内测量完毕 结果应符合4.3的要求 5.13介电强度 按CB/T3246一1994中5.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4的要求 5.1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T14048.1一2000中附录G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5的要求 5.15电磁干扰 荧光灯防爆灯对其他电器设备的电磁干扰按G;B/T390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6 的要求 5.16灯泡与透明罩间距及保护网 用直尺测量灯泡与透明翠同距及保护网各相关尺寸 结果应符合1.7.1一4了.3的要求 5.17电缆和导线引入装置结构试验 -2000中附录D3的规定进行电缆导线的夹紧试验;按GB3836.2 按GB3836.1 2000中附录D2 的规定进行密封性能和机械强度试验 结果应符合4.7.4的要求 5.18表面温度 固定式防爆灯按正常工作状态;可携式防爆灯按向上、向下,水平,向上倾斜45"等状态放置到50c 的恒温箱中,按GB3836.1一2000中23.4.6.1规定的方法,检查防爆灯各部位的温度,测得的最高表 面温度 结果应符合4.7.84.7.10的要求 5. 19整流效应 按GB3836.32000中6.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7.l1的要求 螺旋式灯座机械试验 按GB3836.32000中6.3.1规定的方法进行 结果应符合4.7.15的要求 外壳强度 按GB3836.2一2000中15.1规定的方法进行 结果应符合4.7.16的要求 5.22外壳材料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按GB3836.1一2000中23.4.7规定的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4.8.1条的要求 5. .23弹性密封材料硬度和老化试验 按GB3836.1一2000中附录D3.3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8.3的要求 5.24热剧变 防爆灯玻璃透明罩按GB38361一2000中23.4.6.2的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8.4的 要求 .25透光率 5. 防爆灯玻璃透明罩按GB/T543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8.4的要求 5.26外壳防护 按GB420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4.9的要求
GB12045一2003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防爆灯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2型式检验 6.2.1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表5规定 表5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序号 要求章条号 检验方法章条号 型式检验 -般检查 4.10、7 5.1 4.7.54.7.7 4.7.12一4.7.14 结构检验 5.2 4.7.174.7.22 高低温 4.1.1 5." 湿热 4.1.2 5,4 倾斜与摇摆 4.1.3 5.5 振动 4.1.4 5.6 冲击 4.1.5 5,7 跌落 5.8 4.1.7 5.9 盐雾 防霉 5.10 10 电源变化 4.2 5.11 12 绝缘电阻 4.3 5.12 13 介电强度 4,4 5.13 14 电气间隙和配电距离 4,5 5.14 电磁干扰 15 15 4,6 5 16 4.7.14.7.3 5,16 灯泡与透明罩间距及保护网 17 电缆和导线引人装置 4.7.4 5,17 18 表面温度 4.7.8~4.7.10 5.18 19 整流效应 4.7.1l 5.19 20 螺旋式灯座机械试验 4.7.15 5.20 21 外壳强度 4.7.l16 5.21 外壳材料 5. 22 22 4.8.1 23 5,23 弹性密封件热老化 4.8.3 2!4 热剧变 4.8,4 5 ..24 25 透光率 4.8.4 5,25 26 外壳防护 4.9 5.26 注:电源变化,出厂检验时不作频率变化试验
GB120452003 6.2.2检验顺序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表5规定的顺序进行检验 6.2.3检验样品 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件 6.2.4判定规则 除另有规定外,全部项目应在同一样品上进行检验,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时, 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一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允许排除故障后进行复验,复验符合要求,仍判为合 格 检验中如果发生不可修复的损伤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型式检验 不合格 6.3出厂检验 6.3.1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见表5规定 6.3.2检验样品 防爆灯应全数进行检验 6.3.3判定规则 在检验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采取纠正措施后,进行复验 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则 判该防爆灯不合格 标志 防爆灯标志应标明防爆型式,类别和级别,温度组别等标志 标志方法应符合GB.3836.1-20o0 中第27章的要求 7.2防爆灯外壳明显处应放置清晰、永久性的红色凸、凹纹标记“Ex”和防爆标志 .了铭牌应标明以下内容 a 右上方标记“Ex”; bb 防爆标志; 灯具名称,型号,电压,功率、,产品编号、合格证编号、环境温度、出厂日期、生产厂名称 c d)船检标志 铭牌、警告牌应用黄铜或不锈钢制成,其厚度应不小于0.5mmm. 包装和贮存 包装 防爆灯的防护包装和装箱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包装木箱应符合QB/T3742的规定 8.2贮存 防爆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并定期(不超过6个月)检查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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