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6791-2011

玻璃比色皿

Glassce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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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N6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1.040.20
  • 实施日期2011-1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7页
  • 文件大小308.74KB

玻璃比色皿


国家标准 GB/T26791一2011 玻璃比 色 皿 Glasscells 2011-07-29发布 2011-1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6791一2011 前 言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宜兴市品科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天美科学仪 器有限公司、北京瑞利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建潮、李征、李坚、虞雄华、,李杰琳
GB/T26791一2011 皿 玻璃 比 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透光面是平面且平行的玻璃比色皿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光谱分析仪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时放置溶液的玻璃比色m(以下简称比色)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一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97,MoD)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Is(2859-1:1999,IDT) 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分类 比色皿按光谱透过范围分为3类,如表1所示 表1 分类代号 名 特 称 征 在可见光谱范围内透明,在360nm~1100nm波长范围内透射 可见光学玻璃比色m 比>80% 在紫外和可见光谱范围内透明,在200nm~1100nm波长范围 紫外光学石英玻璃比色皿 Q或S 内透射比80% 在可见和红外光谱范围内透明,在360nm一2800nm波长范围 红外光学石英玻璃比色m 内透射比80% 要求 4.1正常工作条件 比色皿的正常工作条件为: a)环境温度;5C一35C; b)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 c)室内应无腐蚀性气体 透光面平行度 比色皿的透光面平行度偏差,光路长度不应大于0.08mm,透光面外径不应大于0.18mm 4.3尺寸公差 比色皿的尺寸公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GB/26791一2011 表2 单位为毫米 值 公差 外 内 径 差 径 差 公 光路长度 矩形 圆形 矩形 圆形 透光面外径 光路长度 高 高 宽 直径 宽 直径 20 士0." 士0.2 士0.3 士0.3 士0.08 士0.2 士0.3 士0.3 >20 士0.25 士0.2 士0.3 士0.3 士0.l 士0.2 士0.3 士0.3 透射比 比色皿的透射比(在空比色皿状态下)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波长 透射比 名 际 % nm 可见光学玻璃比色皿 360 >80 紫外光学石英玻璃比色m 200 >80 红外光学石英玻璃比色叫 86 2730 4.5配套一致性 在配套使用的比色皿中,相同光路长度的一组比色皿之间透射比的差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波长 称 测试介质 配套一致性 nm 可见光学玻璃比色皿 440 蒸馏水 相同光路长度的一组比色皿 紫外光学石英玻璃比色m" 220 蒸僧水 透射比的差值不应大于0.5% 2730 空气 红外光学石英玻璃比色m 4.6表面粗糙度 比色皿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单位为微米 表面名称 表面粗糙度Ra s0.025 比色皿透光面玻璃 比色皿非透光面玻璃内侧 C0.1 比色皿非透光面玻璃外侧 <3.2 4.7表面疵病 4.7.1比色m光通区范围的表面疵病应符合以下要求 mm0.3mm a)直径在0.1 n的麻点不应超过2个; b) 麻点不得密集; e宽度在0.02mm~0.03mm的擦痕总长度不应大于10mm,并且每条长度不应大于4mm 4.7.2比色皿非光通区内表面疵病应符合以下要求 麻点不能形成雾状 a 不能有明显的擦痕 b 4.8外观 4.8.1比色皿的几何形状应完整,不得有直径大于0.5mm的破边
GB/T26791一2011 4.8.2比色皿粘接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a)粘接牢固,存放液体后不渗漏; b气孔、斑点不得密集、不得与内壁相通 4.9耐酸碱及有机溶剂的浸蚀 比色m应能经受体积比为1:1的盐酸,240g/几的氢氧化钠、四氯化碳3种介质,各浸泡24h后不 应有脱胶、渗漏现象 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和测量仪器的误差 1.1 5 本试验方法均应在4.1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1.2计量性能为级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5 1. .3 计量性能为B类的红外分光光度计 5 示值误差士10%的表面粗糙度测量仪 1 分辨率0.001mm的测量投影仪 5 5. .1.6所用计量器具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5.2透光面平行度 5.2.1用内测千分尺或游标卡尺对比色光路长度进行测量,必要时,用测量投影仪进行测量 所测 任意2个数值的差为平行度偏差 5.2.2用外径千分尺或游标卡尺对比色皿透光面外径进行测量,所测任意2个数值的差为平行度 偏差 5.3尺寸公差 5.3.1用外径千分尺或游标卡尺对比色皿的外径进行测量 5.3.2用内测千分尺或游标卡尺、深度卡尺对比色皿的内径进行测量,必要时,用测量投影仪进行 测量 5.4透射比 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或红外分光光度计进行检测 按表3规定的波长,参考路为空气(无比色 皿),把参考路透射比调至零,调至100%后,将比色皿送人光路中进行检测 55 5 配套一致性 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或红外分光光度计进行检测 用表4规定的波长和测试介质,将一个比色 皿的透射比调至100%后,测量同一组光路长度的其他比色皿透射比,比较任意两个比色皿透射比的 差值 5.6表面粗糙度 比色皿的表面粗糙度用目测进行检查,必要时,用表面粗糙度测量仪检测 5.7表面疵病 5.7.1比色皿的表面疵病用目测进行检查 5.7.2检查时应以黑色屏幕为背景,光源为60w100w的普通白炽灯或亮度相同的节能灯,在透射 光或反射光下进行观察 5.8外观 比色皿的外观用目测进行检查 耐酸碱及有机溶剂的浸蚀 将比色眼分别浸泡在体积比为11的盐酸,210g/儿的复氧化纳、四氧化碳3种介质中,各浸泡 24h后,清洗干净,注满水,观察10min,检查有无脱胶、渗漏现象
GB/26791一2011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的检验分为 a)出厂检验 b 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a)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4.2~4.8的要求对每个比色皿进行检验; b比色皿应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3型式检验 6.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4.24.9的要求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e)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 6.3.2组批规则是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日产量为一批,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 随机抽取 6.3.3型式检验应按GB/T2828.1一2003的规定进行,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比色皿的检验 项目、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检验项目及章条 序号 -般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项目 要求章条 试验方法章条 透射比 0,65 耐酸碱及有机溶剂的浸蚀 4.9 5.9 透光面平行度 4.2 5.2" 尺寸公差 4.3 5.3 2.50 配套一致性 4.5 5.5 表面粗糙度 4.6 5.6 表面疵病 4." 5." 6,50 外观 5.8 4.8 型式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作为合格品可以出厂 6.3. 6.3. 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若再次型式检验不合 5 格,则应停产整顿,比色皿停止出厂,待问题解决,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比色皿上的标志 7.1.1.1在比色皿一个透光面的右上角有产品分类代号标志,有产品分类代号标志的透光面作为进光 方向;或者在比色皿一个非透光面的上部有箭头标志,箭头所指方向为出光方向 7.1.1.2比色皿上的标志应清晰易见和具有耐久性,并且不在光通区内
GB/T26791一2011 7.1.2包装盒上的标志 在比色皿的包装盒上应标示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商标; c) d 制造日期、产品批号 采用标准号 e 7.1.3外包装箱的标志 在比色皿的外包装箱上应标示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e)采用标准号; d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易碎物品”“怕雨”等应符合GB/T191一2008规定 7.2包装 比色m在包装盒中不应发生相互摩擦和碰摧 7.2.2外包装用纸箱应符合GB/T6543一2008有关要求 7.3运输 比色皿在运输包装状态下,可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按贮运标志的要求进行运输作 业,防止雨淋、曝晒及剧烈冲击 7.4贮存 包装后的比色皿应在室内贮存,贮存的相对湿度不大于85%,不能与强酸、强碱、氟化物接触

玻璃比色皿GB/T26791-2011介绍

定义

玻璃比色皿是实验室常用的一种量杯,主要用于测量和混合化学试剂、制药原料等物质。

分类

根据形状,玻璃比色皿可分为圆底比色皿、扁底比色皿、U型比色皿等多种类型。

规格

按照GB/T26791-2011标准规定,常用规格有50ml、100ml、250ml、500ml、1000ml等。

性能要求

玻璃比色皿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 玻璃比色皿必须使用无色透明的硼硅玻璃或钠钙玻璃材质制成;
  • 表面平整光滑,无气泡、裂纹等缺陷;
  • 刻度线清晰,且刻度不脱落;
  • 重量准确,误差应小于等于±0.5%;
  • 耐酸碱腐蚀、耐热、不易受冲击等。

以上是GB/T26791-2011标准对玻璃比色皿的性能要求。

注意事项

在使用玻璃比色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使用前必须仔细清洗,排除表面杂质;
  • 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强酸、强碱等化学试剂中;
  • 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或摔落;
  • 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并妥善保管。

玻璃比色皿是实验室中常用的一种装置,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和重要作用。在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安全操作,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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