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904.1-2006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第1部分:检查方法
Checkingofrollingstockclearanceforstandardgaugerailways-Part1:Methodsforinspe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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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S0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实施日期2007-05-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4页
- 文件大小248.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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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第1部分:检查方法
国家标准 GB/T16904.1一2006 代替GB:/TI6904.1-1997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第1部分检查方法 Checkingofrollingstockclearanceforstandardgaugerailways Part1Methodsforinspectimg 2007-05-01实施 2006-12-14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 国国家标准化管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6904.1一2006 前 言 GB/Tl6904《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检查方法 第2部分限界规
本部分为GB/T169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6904.1一1997《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规 -般规定及机车车辆限界检 查方法》
本部分与GB/T16904.1一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T16904.1一1997中有关眼界规的内容调整到GB/T16904.2一2006中去(1997版的 GB/T16904.1中:“3限界规的一般规定”,本版的GB/T16904.2一2006中“3限界规的一般 规定"”) 将GBT16904.1一1997《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规 -般规定及机车车辆限界检查方 法》名称修改为现名称 将表4内容改为文字叙述[1997年版的表4,本版的3.2.3e)3.2.3小]; 删除了附录c(1997年版的附录C)
本部分由铁道部提出
本部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成森、瞿建平 本部分于199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16904.1一2006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第1部分检查方法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的环境条件、限界检查的操作和记录
本部分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的限界检查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9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146.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机车车辆限界检查条件 环境条件 不应在有影响检查的风、雨,雪和强烈振动环境条件下进行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3.2对被检机车车辆的要求 被检机车车辆(以下简称被检车)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146.1的各项有关要求
3.2.1 对被检车需要调整的机树(如机车的排障器、,撒砂管,受电弓等)进行调整 3.2.2 3.2.3被检车应在以下状态下分别进行检查 被检内燃机车及蒸汽机车空车及全整备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 a b)被检电力机车的空车及全整备状态应符合表2的规定 被检车辆在自重或全整备加载重状态 c d 被检动车组在自重或全整备加载重状态
表1内燃机车及蒸汽机车空车及全整备状态 状 态 装载情况 整 空 全 备 燃料(柴油或煤) 满 砂 空 满 正常位 水(工质水或冷却水 空 柴油机用机油 正常位 正常位 液力传动或变速箱机油 正常位 正常位 其他润滑油脂 正常位 正常位 随车工具 全套工具 全套工具 无 乘务员 定员
GB/T16904.1一2006 表2电力机车空车及全整备状态 状 装载情况 空 全 整 空 满 砂 水 空 正常位 变压器冷却油 正常位 正常位 各种润滑油剂 正常位 正常位 随车工具 全套工具 全套工具 无 定员 乘务员 3.2.4做型式试验的被检车,其上部限界检查应在空车状态下进行,下部限界检查应在重车或全整备 状态下进行,侧向限界间隙检查应在空车、重车(或全整备)两种状态下进行
重车检查时应计人零部件 垂直方向的磨耗限值 做例行试验的被检车,其上部限界检查应在空车状态下进行,其下部限界检查和侧向间隙检查 3.2.5 可做简化检查,即在空车状态下进行下部限界检查,但应计人重车状态下车辆的弹簧压缩量,车体因载 重引起的变形量以及零部件垂直方向的磨耗限值 限界检查的操作 符合3.2规定的被检车,以小于5km/A速度通过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规(以下简称限界 规)检查区段
4.2被检车以下列方式通过 本机驶过 a b)其他机车,牵引车牵引或推进 卷扬机牵引
C 被检车被牵引部位应是车钩,不允许斜拉
限界检查结果,可直接观察或通过显示屏观察
限界检查记录 限界检查记录应包括 检查日期; a b)被检车的车型车号; 限界规编号及有效截止日期; c d)检查结果; 有关部门盖章,有关人员签字
e 5.2检查结果由检查单位存档备案并记录在机车车辆的履历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