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555-2009

200m氦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Requiermentsforhelioxsaturationdivingoperationto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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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R53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3.220.40
  • 实施日期2010-03-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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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氦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国家标准 GB/T24555一2009 200m氨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Requirementsforhelioxsaturationdivingoperationto200 m 2009-10-30发布 2010-03-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4555一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上海打捞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杰、叶似虹、刘秀华、李家颂、金伟、吉宏伟、赵鹤鸣、鲍德胜、陶宝龙、金锋、 徐军林、盛景晖、王卿庆、孙伟 业
GB/T24555一2009 200m氨氧饱和潜水作业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氧饱和潜水作业前的准备,潜水作业设备和装具、复氧饱和潜水,巡回潜水及饱和 潜水减压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200m及以浅的氨氧饱和潜水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T/T741饱和潜水作业人员要求 JT/T742200m氨氧饱和潜水气体配置要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平衡周期stabilisationperiod 饱和潜水巡回潜水程序规定的在巡回潜水前,以及减压程序规定的减压前潜水员在所处居住深度 停留的一段时间 3.2 富氧混合气richmix 饱和潜水加压时使用的氧浓度大于16%的复氧混合气 贫氧混合气wenkmix 饱和潜水加压时使用的氧浓度等于或小于2%的氨氧混合气 最终减压finaldecopression 饱和潜水员从居住深度减压至常压的过程 回家气瓶bailoutbottle 饱和潜水巡回潜水时,潜水员携带的应急气瓶 3.6 海底混合气bottommix 饱和潜水巡回潜水时,潜水员呼吸的氨氧混合气 饱和潜水作业前的准备 4.1饱和潜水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编制 饱和潜水作业前应编制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应由潜水总监或潜水监督编写 4.1.2作业计划内容 饱和潜水作业计划的内容包括作业公司的标准规定和程序、饱和潜水应急程序,以及对本次饱和潜
GB/T24555一2009 水作业任务和地点风险评估所制定的特殊程序 饱和潜水作业计划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任务描述,包括作业地点、水深,水文气象条件(潮汐,流速、能见度、水温、风力,风向浪高,底 a 质等、邻近船舶或水上和水下设施以及饱和潜水作业内容等 b)作业不同阶段的饱和潜水工作深度和居住深度; 预计工期,包括预计饱和(高压暴露)天数、潜水钟潜放次数和潜水员出潜时间,作业中途涉及 更换饱和潜水员时,需要减压也应说明; d) 饱和潜水作业队人员组成,包括各类人员的数量、资格和证书要求,换班计划; 饱和潜水作业所需要的气体配置方案,以及配制或购置要求(时间和储存方式) o 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其他消耗材料的品种和数量,包括最低储备量; g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设备,包括饱和潜水系统、潜水员和水面应急潜水员的挤带长度、潜水装 具等,以及各类设备的证书将保养要求 h 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特殊水下工具和安全操作规定; iD 饱和潜水作业支持船,包括定位方式、饱和潜水系统和水面应急潜水安排位置和安装、需要支 持船提供的支持; 后勤基地,包括交通,供应、医疗和维修能力等; k)人员和设备往返调遣方案; 潜水作业地点的特殊危险,包括水文气象、抽水和排水、铺缆、动力定位船和水下定位设施,水 下垃圾和障碍物、过往船舶.邻近施工、无人遥控潜水器作业等,以及相应的应急方案和计划" m)与潜水员、潜水队各岗位,以及对潜水作业有影响的人员《包括潜水作业支持船船长,动力定位 操作员、项目经理、甲板船员、无人遥控潜水器监督),岸上应急医疗人员的通信联系; n)需要客户或支持船方同意的控制和管理 作业计划的实施 4.1.3.1应报潜水作业单位批准 4.1.3.2复印件应发给本次饱和潜水作业的所有潜水监督 4.1.3.3内容应传达给潜水队的每个成员 4.1.3.4应报给客户(业主)代表、项目负责人,潜水支持船船长等,并协调贯彻 4.2饱和潜水作业队 4.2.1人员配置 4.2.1.1人员配置原则 应按照作业支持船类型、饱和潜水系统、作业内容、每天作业时间,以及国家法规等因素的规定和需 要配置饱和潜水作业队人员(通常还应包括甲板人员和技术人员),应以保证作业的安全和效率为原则 4.2.1.2人员最低配备 应满足JT/T741人员最低配备的规定 4.2.2人员资格要求 应符合JT/T741人员资格要求的规定 4.2.3人员总体职责要求 4.2.3.1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4.2.3.2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书 4.2. 3. 应符合法律要求 3 2.3. 应遵守作业公司支持船及工程的安全和作业程序 4.2.3 按标准要求进行工作 4.2.3.6执行收到的指示,履行已培训过的任务 4.2.3. 保护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
GB/T24555一2009 4.2.3.8收集和了解安全信息 4.2.3.9将潜在危险和事故报告潜水监督 4.2.4人员的岗位职责 按照JT/T741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 4.3饱和潜水作业其他有关方面的职责 4.3.1潜水作业单位 4.3.1.1组建潜水队、指定潜水总监、潜水监督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书面的管理结构,包括潜水作业 各阶段,潜水监督责任交接的安排 4.3.1.2潜水公司应保证 饱和潜水作业符合相关的法律和规范; a) b 已做过风险评估 c 应保证潜水作业的地点安全和适宜 D 潜水队人员应符合资格要求,并胜任工作 提供适宜的设备 有适宜的潜水作业计划,包括应急计划 潜水队人员进行了熟悉潜水作业地点和掌握特殊安全要求的培训 g h保存包括潜水作业资料在内的项目相关记录; 安排应急救助和医疗; i j 有书面的报告制度和责任划分; k 书面任命潜水总监、潜水监督等人员,并用文件明确他们的管理范围 4.3.2其他方面 4.3.2.1包括客户、总承包商,项目负责人,支持船船长等 4.3.2.2客户(业主)或主承包商指定的现场代表应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 4.3.2.3在应急情况下对潜水监督提供设备等支持,并明确列人项目计划 4.3.2.4应提供足够的时间和设备供潜水作业队熟悉潜水场所和进行培训 4.3.2.5应防止水面或水下设备对潜水作业造成危险,如吸水和排水,设备的启动 应将相关情况告 知潜水公司或潜水队,并在风险评估时给予考虑 4.3.2.6应保证邻近的其他活动不会影响潜水作业安全,如需要,应暂停放艇、补给,卸货等 43.2.7应在潜水队,项目负责人和支持船船长间建立工作的信息控制系统 4.3.2.8应向潜水公司或潜水队提供潜水作业时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的资料,如海底的装置,并在风 险评估中给予考虑 4.3.2.9将可影响潜水作业的因素,如船舶移动、气象恶化等通知潜水监督 4.3.2.10应监督潜水公司提供的设备、人员、作业程序满足国家和相关规范要求 4.3.2.11在动力定位船上进行潜水作业时,定位能力的变化应通知潜水监督 饱和潜水作业文件 现场文件 4.1.1饱和潜水作业计划、饱和潜水作业程序,包括公司标准程序,对作业现场和任务的风险评估及 制定的特殊程序和应急程序 4.4.1 作业内容,人员和设备清单,调遣计划质量保证概要和后勤计划 2 4.4.1.3饱和潜水作业时,现场还应有下列文件 公司作业手册 a b安全管理体系; 现场设备的技术手册和备件清单; c
GB/T24555一2009 系统设备维修计划 d) e)维修保养记录 报告和记录簿; D) g 饱和潜水检查表 4.4.1.4作业地法规、相关的指导性通知、公告,包括 a) 国家指导性文件和通知; b通用的国际操作法规 4.4.2个人携带文件 4.4.2.1 个人携带文件包括: 护照或海员证 a b)记录簿和工作记录 c) 作业公司的任命书; d)培训或资格证书; e)健康证或体检合格证; f 其他专业培训证书 4.4.2.2个人携带文件要求 潜水监督,潜水员、生命支持员,潜水照料员应携带记录簿 a 记录簿应记录,并由个人和相关潜水监督签名 b 4.4.2.3潜水记录簿记录的内容 a)潜水公司的名称; b) 记录的日期 工程名称和地点、潜水支持船或潜水作业场所名称 c d)潜水监督姓名; 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和对接时刻 巡回潜水深度 f 离钟出潜时刻返回潜钟时刻,巡潜时间 g h潜水装具和呼吸气体; 潜水作业情况和使用的工具设备; 不良主诉、罹患潜水疾病或伤情; k) 其他与潜水员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因素 潜水作业时发生的应急情况或事故 l 4.4 饱和潜水报告 3 4. .4.3.1作业日报 由潜水总监负责编写,并向潜水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客户递交 报告涵盖的时间段为00;00~ 24:00,报告内容包括: 气象海况 a D) 现场人员和人员变动; c)处于饱和状态的潜水员; d)进行的工作,包括潜水次数和时间 消耗品存量; 气体存量和使用 g设备情况 h)险情和事故;
GB/T24555一2009 未来24h工作计划; i 客户的意见 4.4.3.2作业进度表 由潜水监督负责填写,并向潜水作业单位、客户代表、项目负责人递交 进度表的内容是每天潜水 作业的主要结果 4.4.3.3巡回潜水记录簿 由值班潜水监督负责记录,内容是潜水钟运转和巡回潜水的情况和结果,包括 日期和时间 a) b)潜水作业地点 潜水支持船的名字; 潜水监督、进行巡回潜水的潜水员操作潜水设备人员的姓名; 潜水前检查情况 水面应急潜水和应急支持的安排; g》潜水作业任务,并对潜水员进行讲解和交代: h采用的海底混合气,并确认已进行气体分析; 潜水员肪带长度,以及与螺旋桨等危险区域的距离 i 当动力定位船黄灯时,潜水员水下的安全位置; k 采用的潜水装具 采用的潜水程序; m潜水钟运转情况,包括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和对接时间、每小时记录潜水钟内氧和二氧化 碳分压 n)潜水员离钟出潜时间,返回钟的时间,巡回潜水达到的深度,潜水钟的深度 o)潜水员潜水作业的情况,潜水员出潜时间超过6h,潜水钟潜放超过8h应予注明 p)气体回收系统更换钠石灰情况 潜水作业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不良主诉、罹患潜水疾病或伤情; 涉及到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其他因素 发现的设备缺陷 u)潜水监督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内容和签名 4 3 舱室环境控制参数记录表 4. 由值班生命支持员每小时记录一次,内容为各舱室(包括潜水钟)环境参数,包括深度、氧分压、二氧 化碳分压、温度和相对湿度 4. .4.3.5舱室(甲板居住舱)控制室记录簿 由值班生命支持员负责记录,内容为对潜水员和甲板居住舱有影响的事项,包括 a)值班生命支持员姓名; b值班潜水监督姓名 饱和舱内潜水员姓名; 气体分析仪校正; 值班开始时,舱室和潜水钟深度,以及在值班期间的变动; 每次巡回潜水前的讲解和交代,包括讲解人,时间讲解的工作计划和程序 舱室操作(递物筒、厕所使用和排舱底水)等常规工作; h 值班开始时,与舱室和潜水控制面板连接的气体,以及值班期间的变动 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及对接的时间、巡回潜水深度;
GB/T24555一2009 钠石灰更换 j k 床单等物品更换 送人舱内的药品及治疗情况; m舱室进行清洁 n) 舱内潜水员的感觉和状况; o)舱内潜水员的意见和要求; p)舱室开始加压或减压及结束加压或减压的时间 接受加压或减压的潜水员姓名 4.4.3.6气体储存表格 由值班生命支持员负责每12h记录一次,内容为现场各种气体储存动态,包括 日期和时间; a b 气瓶(气瓶组)瓶号; c) 注水容积 气体名称; d 气体成分 e f 压力; 储气量 g h 用途; 配制日期 4.4.3.7事故报告 由潜水总监或潜水监督负责编写,应 a报告发生事故、险情,违章等情况; b) 按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证据; e)向潜水作业单位、支持船船长,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等递交 4.4.3.8减压病治疗手册 应是完整的饱和潜水减压病治疗手册,包括饱和潜水减压病的症状,分类,诊断、治疗程序和治疗方 法 应附有饱和潜水减压病治疗记录表,记录发病过程、治疗过程和治疗结果 4.4.3.9减压表 应包括减压开始前在居住深度平衡周期的规定,减压方式和减压速度的规定、减压过程中舱室氧分 压(氧浓度)和舱室环境参数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4. .4.3.10巡回潜水表 应包括允许的巡回潜水方式(包括组合方式)、巡回潜水距离(到达深度)、在巡回潜水深度停留时 间,海底混合气的氧分压、巡回潜水上升和下潜速度、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以及改变居住 深度后进行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 4.5饱和潜水作业风险评估 4.5.1风险评估方法 4.5.1.1应在饱和潜水作业前进行 4.5.1.2应由潜水作业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潜水总监、潜水监督参加评估 4.5.1.3风险评估的基础是任务分析 将作业过程分解成各个阶段,随后分析识别各阶段的风险,划 分风险等级,提出减小或消除风险的程序和办法 评估的结果应记录 根据风险评估所制定的应急程序应包括在饱和潜水作业计划中 4.5 2 风险评估内容 4.5.2.1应对采用的作业手册中包含的常规的作业程序进行评估 2 4.5.2. 应对潜水作业地和潜水作业任务的特殊风险进行评估
GB/T24555一2009 4.5.3风险等级 4.5.3.1对人身伤亡的风险等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划分 4.5.3.2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可以划分为: a)A级:极少发生; b) B级:很少发生; C级可能发生; d)D级:很可能发生; E级:极可能发生 e 4.5.3.3 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用简单的方法划分 a 1等;轻伤 伤着可在现场治疗,且不会缺席工作 】等;轻伤 伤病造成缺席工作 b 川等;重伤 c N等;重大伤 多人重伤 d V等;一人或多人死亡 e) 4.5.3.4以事故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为基础,形成一个风险等级划分表(见表1) 表1风险等级划分表 发生概率 严重程度 低 低 低 低 x 中 中 低 低 皿 低 中 中 中 高 低 中 中 N 高 高 中 高 低 高 4.6 饱和潜水作业限制规定 4.6.1高压暴露时间 4.6.1.1每名潜水员一次饱和潜水高压暴露时间不得超过28d,超过该时间应报潜水作业单位批准 4.6.1.2每名潜水员二次饱和潜水之间的水面间隔不少于前一次饱和潜水高压暴露时间 4.6.1.3每名潜水员,每12个月累计饱和潜水高压暴露时间不得超过182d. 4.6.2工作时间 4.6.2.1饱和潜水期间,每24h每名潜水员应有12h休息 4.6.2.2潜水钟潜放时间计算从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至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完成对接 每次潜 水钟潜放时间不得超过8h,超过该时间应报潜水作业单位批准 4.6.2.3每24h每名潜水员在潜水钟内工作不得超过8h 4.6.2.4潜水员一次巡回潜水的时间不得超过6h,包括期间返回潜水钟作短暂休息 4.6.2.5水面人员每24h工作12h,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每24h休息不少于8h 4.6.3中间减压的限制 -次饱和潜水中,甲板居住舱累计减压距离不得超过本次饱和潜水最大居住深度的1.5倍 如最 大居住深度是150m,累计减压距离不得超过225m. 4.6.4转变中性气体的限制 在饱和潜水过程中不得转换中性气体 4.6.5最终减压后的有关规定 4.6.5.1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潜水员应舱旁观察24h 4.6.5.2作业需要可在最终减压12h后,潜水员转移到其他具备再加压治疗条件的地方完成观察
GB/T24555一2009 4.6.5.3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48h内,潜水员不得从事常规潜水;24h内,不得进行较重的体力活动 4.6.5.4饱和潜水最终减压48h后,潜水员方可乘坐飞机 4.6.6潜水员和钟人膀带长度限制 4.6.6.1脐带长度应比脐带固定点至最近危险的距离短5m. 4.6.6.2回家气瓶的气体容量应满足每10m脐带长度供气1 min 4.6.6.3潜水员挤带长度应至少有3m留在潜水钟内作备用 4.6.6.4脐带应是连续长度,不得中间连接 挤带要按潜水作业单位规定设长度标记 4.6.6.5钟人脐带应比潜水员脐带长2m5 m 4.6.7环境条件限制 每次饱和潜水作业要根据作业海区、潜水作业场所,采用的潜水支持船和饱和潜水系统、潜水作业 任务规定作业环境条件限制,包括风速、浪高流速、水温、能见度等 4.7饱和潜水气体配置 饱和潜水的气体配置应符合JT/T742的规定 4.8饱和潜水作业消耗材料配置 4.8.1钠石灰 配置应按舱内每名潜水员6ke/d,潜水钟每潜放一次更换一次钠石灰计算,另加安全储备30% 4.8.1.1 4.8.1.2饱和潜水作业时,钠石灰的最低储备量为14d用量 4.8.2活性碳 配置按每名潜水员1kg/d计算,另加安全储备30% 4.8.3硅胶 配置按一次更换量的2倍计算 饱和潜水作业气体管理和操作规定 4.9.1气体供给管理规定 4.9.1.1由生命支持监督负责管理 4.9. 1. .2 气体到达作业现场时,应测试气体的氧浓度,压力,测试结果和气体数量应在气体记录簿上记 录 气体的成分应清楚的标记在储气瓶或储气瓶组上,空的气瓶或气瓶组也应标明 4.9.1.3每个气瓶或气瓶组的气体成分、压力、数量以及所在的位置应显示在控制室气体储存和连接 显示板上,每个值班周期应更新一次 4.g.1.4所有气体的接收、供给消耗、转移和混合应在气体记录簿上记录 气体的数量应通过每日报 告报潜水作业单位或基地 4.9.1.5未经潜水监督或生命支持监督的同意,不得打开或关闭气体供给阀,连接或解除气体供给管路 4.9.1.6未经分析,储气瓶的气体不得连接到管路上 未经分析,到达供气面板上的气体不得输送到 甲板居住舱、潜水钟或潜水员的供气管路上 潜水员呼吸气体供给应有氧浓度持续监测和高低报警 4.9.1.7作业过程中,各种气体储备量不得低于该气体规定的最低储备量,即使有气体回收系统也同 样要求,否则就中止潜水,开始最终减压 4.9.1.8作业过程中,应保证各种气体的供气压力大于该气体使用深度压力与供气余压之和 4.9.1.9作业现场不得使用纯氨,采用氧浓度2%的氨氧混合气代替纯氨 需求或购置氨氧混合气,应正确写明气体的名称和氧气、氨气的浓度百分比 4.9. 常规的气体安全操作规定 操作现场不得有明火或不得抽烟 9 在手臂长度距离缓慢打开阀 4 9 2 管路连接前,应检查气管,连接接头和滤器,不合格的应更换,垃圾和铁锈应清除 4.9.2. 使用氧气配制混合气时,应在低压力下灌注
GB/T24555一2009 4.g.2.5阀不应完全开足留半圈),使用完毕随手关紧 4.9.2.6在管路连接处的保险绳应连接在牢靠的地方 气管路径应安全气体管路应固定牢固,有标识,氧气管路应特别标明 4.9.2.7 4.9.2.8应控制气瓶充气速度,防止温度过高 4.9.3纯氧管理和操作 除遵守常规的气体管理和安全操作要求外,纯氧的管理和操作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对氧浓度超过25%的混合气,管理和操作要求视同纯氧; b纯氧储气瓶组应存放在远离饱和潜水系统的开放空间 纯氧应采用中压输送,输送压力不大于4.0MPa5.0MPa,压力调节器(减压器)应刚性的直 接安装在纯氧储气瓶组上,压力调至4.0MPa一5.0MPa d)作业现场应禁止泵氧 纯氧管路上软管长度尽可能短,不得使用不锈钢的硬管和过滤器 e fD 在纯氧储气瓶组和潜水系统间,应安装一个储气压力为4.0MIPa一5.0MPa的缓冲储气罐; 在缓冲储气罐和潜水控制面板间安装一个能快速关闭的球阀,在火灾时能迅速切断氧气 在 控制面板上的氧气阀应使用针阀; h 氧气系统所有的管路、阀和过滤器应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清洁工作应记录,清洁液不应残留在 管路中 4 4.9. 气体储存管理规定 所有气瓶应按规定检验具备有效证书标明安全使用压力(工作压力). 4.9. 气体储存压力不得大于气瓶工作压力 .2 4.9.4. 4.9.4.3所有气瓶应正确标识 气瓶除颜色标记外,还应使用一个标识系统,正确的显示气瓶内气体 的品种,成分、特别是氧浓度 气瓶虽有颜色标记和标签,但在使用前仍应经过分析 4.9.4.4气瓶颜色标识(见表2)是国际通用的颜色标识系统 潜水监督应遵照执行 4.9.4.5气瓶组内不同气瓶如储存不同的气体,每个气瓶应有颜色标识和标签 4.9.4.6空气和混合气气瓶组应分开存放,以防错误连接 4.9.4.7气瓶组可存放在甲板下的舱内或甲板上 存放处应防火和防物体掉落,不得吸烟 氧气瓶组 不得存放在狭窄密闭区域 表2气瓶颜色标识表 气体 符号 气瓶/气瓶组 国标气瓶(字体 气瓶/气瓶组肩部或头部 He 棕色 银灰色(深绿色) 棕色 谈 包保包 潜水氧气 黑色 白色 O. 氮氧 He/O. 棕/白四等分间隔 棕色 N 氮 灰色 黑色(浅黄色 黑色 He/N 氧/复/氮混合 棕色 黑/白/棕(三等分间隔 气 银灰色(深绿色 深蓝 深蓝 饭 A1 空气(呼吸 Air 灰色 黑色(白色 黑/白(四等分间隔 CO. 二氧化碳 黑色 铝白色(黑色 灰色 校正 按合适的 粉红 粉红 正气 4.9.4.8气瓶组的瓶头阀和组阀应有防护装置 4.9.4.9作业现场的气瓶和气瓶组都应绑扎固定 4.9.4.10在气体存放舱安装氧分析仪,并设定氧浓度高低声,光报警 4.10饱和潜水作业设备管理规定 4.10.1入级和规范要求 4.10.1.1 饱和潜水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申请人级船级社规范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GB/T24555一2009 4.10.1.2饱和潜水系统及主要的设备,特别是压力容器(潜水钟、甲板居住舱、高压救生舱等)和吊放 系统应取得相关船级社的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 4.10.1.3饱和潜水系统和设备的正本证书保存在潜水作业单位,作业现场应有证书副本 4.10.2饱和潜水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的总体要求 4.10.2.1应建立对设备项目维护保养管理体系 4.10.2.2应依据时间、运转小时、制造厂商的建议和以往的经验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计划应 规定维护保养的时间间隔、维护保养的要求和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资格要求 4.10.2.3维护保养人员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包括设备进行过的维护保养项目,非计划性的修 人员的姓名等(书面或电子版 理、维护保养的日期、维护保养人员的 4.10.2.4现场应有设备的清单、检查和试验证书复印件、设计极限和使用限制的资料 4.10.2.5饱和潜水系统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船级社规定,制定检查和检验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各 种定期的检查、试验和认证,并保存检查记录和检验证书 包括由有资质的检查人员: 对设备进行观察,确定设备是否有缺陷、锈蚀和磨损,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a b对设备进行功能测试(试验),确定设备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c 对设备进行专门的试验,如1.1信的最大工作压力或1.5倍最大安全负荷试验,检查人员应按 相关法规、船级社规定确定试验要求 4.10.2.6饱和潜水设备应有检查表,准备检查表应包括在潜水作业计划内 检查方法应包括 a)在接通电源前的目视检查和触摸检查; 对设备存在的裂缝和凹陷、松动部分,不牢固的绳索,管路、油痕迹、污染变色、肮脏的摄像镜头 b 等进行系统检查 每个分总成的功能检查,即使是1个阀门,如检查表规定检查,应进行操作,并回到正确位置 c) d 松动的螺栓、连接装置应紧固或更换; 所有机械部分应保持清洁和润滑; e) 隐蔽的锈蚀部位应被检查,并可采取除锈和防腐措施 O 主要的机械应进行轴线和磨损检查; g h)检查吊放系统结构是否受损 电线和连接检查 液压系统应检查泄漏,磨损以及液位; k 所有的刹车和锁定装置应进行功能试验 进行设备检查的人员应在完成检查后的检查表上签字 饱和潜水作业设备和装具的要求 潜水钟 5. 1.1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船级社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 应有有效检验证书(包括仪表) 5. 1. 2 1. 应规定允许容纳的潜水员数量,二人钟的容积不小于3.0m,三人钟的容积不小于4.5m 55 .3 1.4外部应有制造资料,压力舱鉴定码标牌和所属单位名称,有隔热材料防护层 5.1.5潜水钟的门底门和侧门)应由内外门组成,应能分别向内、向外打开,从内、从外进行密封和压 力平衡,内、外门在打开位置应都能固定 .1.6穿舱件和阀都应标明功能 管路穿舱件内外应安装壳体阀或其他保护装置,不使用的应在壳体 内外堵塞,管路出口应安装“T”型部件或防护装置 应有观察窗 下部观察窗内外应要有防护罩,上部观察窗外面应有防护罩 5.1.8水面和潜水钟应急气瓶应都能对潜水钟提供加压气体 10
GB/T24555一2009 1.9水面和潜水钟内应都能对潜水钟进行加压、减压 5. 55 .1.10水面和潜水钟内应都能监测潜水钟内外深度(压力 5.1.11水面和潜水钟应急气瓶应都能向潜水员和钟人潜水面罩(头盔)及钟内应急呼吸面罩供呼吸 气,并能自动转换 钟内应急呼吸面罩应满足潜水员数量 5.1.12在一名潜水员脐带断裂(或切断)时,其他潜水员的脐带供气应不受影响 5.1.13水面和潜水钟内应都能监测潜水钟内氧和二氧化碳浓度 潜水钟应有钟内定量补氧和二氧化 碳清除装置 5.1.14潜水钟潜水员与水面应能进行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并有备用和应急无线通信 5.1.15水面应能对潜水钟和潜水员进行视频监控 5.1.16应能使用水面热水进行钟内加热、潜水员呼吸气加热和向潜水员供给热水 应有内外照明 应能使用水面电源向潜水钟照明、通信、加热和二氧化碳吸收装置以及潜水员脐带供电 5.1.19应有潜水员应急回收系统 5.1.20应有潜水钟应急定位系统 5.1.21应有潜水钟二级应急压重释放系统或防止潜水钟陷人海底的装置 5. .1.22应能调节钟内水位 5 1.23钟外应有与应急脐带连接的国际通用管汇 1.24在不依赖水面的情况下,应能维持遇险潜水员生存24h 包括 5 应急电源,并能向钟内应急照明,应急通信和二氧化碳吸收装置供电 a) b) 保暖袋或保暖救生衣 e)带二氧化碳吸收装置的呼吸面罩, d 医疗急救箱; 工具箱 e) 应急气瓶和氧气瓶 f 5.1.25潜水员跻带(包括潜水员胳带和钟人挤带)应符合4.6.6规定,强度应满足能拉回潜水员 挤 带储存应符合胱带弯曲半径要求 5.2潜水控制室 5 .2.1应为独立的控制室 5. .2.2应能保护室内工作人员免受气候和其他因素(如物体坠落)的影响或伤害,通风良好 5 .2. 3 照明充分,并有应急照明 .2.4仪表易读,并在规定时间内经过校验 5. 55 2. 5 所有阀功能标识清楚,并配置潜水钟内外阀照片 55 .2.6应有消防设备和消防应急呼吸面罩 5 2.7应有测量控制室内氧浓度的氧分析仪,并有氧浓度高低声,光报警 5 2.8潜水钟控制面板应能 与储气系统连接,应有三组独立气源对潜水钟供气,并能切换使用 潜水钟气源应与甲板居住 a 舱气源分开 b)向潜水钟提供加压气,并能对潜水钟进行加减压; e)监测潜水钟内外深度(压力),并有独立的管路和深度(压力)表; d)监测潜水员深度,并有独立的深度表和监测管路; 向潜水钟提供潜水呼吸气,并能持续监测潜水员呼吸气的氧浓度,并有高低声,光报警 e 5.2. g 应能对潜水钟内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并持续监测潜水钟内氧和二氧化碳浓度 5.2.10应能持续监测潜水员热水温度,并有高低声,光报警 1l
GB/T24555一2009 5.2.11应能与潜水钟和潜水员进行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应有备用及应急无线通信,并有氨语音矫正装置 5.2.12应能与甲板居住舱控制室、潜水钟吊放系统、支持船驾驶室,无人遥控潜水器控制室、应急潜水 员、甲板机械区域进行双向语音有线通信 5.2.13应能对潜水钟,潜水员、甲板居住舱、潜水钟吊放系统进行视频监控 5.2.14应有船舶动力定位报警和船舶报警信号系统 5.2.15应能向潜水钟供电,并有警示标志 甲板居住舱 5.3.1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船级社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 5.3.2应有有效检验证书(包括仪表) 5.3.3应有明确的舱容,规定允许容纳的潜水员数量 内径应不小于2.1m,外面应有隔热材料防护层 5.3.5应能和其他舱连接 5.3.6 应有递物筒 递物筒应有压力连锁装置 5.3.7应有观察窗,并有观察窗防护装置 5.3.8应有生活舱和过渡舱(湿舱),可供潜水员进出和转移 生活舱供潜水员居住,过渡舱用于淋浴、 厕所以及与潜水钟对接 5.3.9穿舱件和阀应标明功能,管路穿舱件的壳体内外侧应安装壳体阀,不使用的穿舱件应在壳体内 外侧堵塞,管路出口应安装“T”型部件或防护装置 5.3.10阀的位置应不影响功能 气体分析取样阀应处于能反映舱室气体成分的适宜位置,减压阀不 能邻近加压阀,消音器应处于不易堵塞的位置 5.3.11 与控制室连接的气体管路直径应满足规定的加减压速度和呼吸气体供给要求,甲板居住舱内 进气管路应有气体扩散通道 与环控系统连接的水管路直径应满足舱室环控冷热水流量要求 5.3.12舱室的门应能在两侧开启在打开位置应能固定,应有压力平衡阀,每个门应有编号 5.3.13外部(周围)应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探火系统,内部应有满足载人高压容器要求的消防设施 5.3.14内外应有照明 外照明应避免损害观察窗,内照明应满足阅读和阀操作要求 5.3.15每个舱室都应有独立的深度(压力)控制系统 包括: a)不少于两套加压和减压管路; 舱内深度(压力)表; b) e) 至控制室的深度(压力)传递管路 5.3.16每个舱室应有舱内面罩呼吸系统 包括 a)呼吸气供给管路 b 呼吸气舱外排出装置; a 至控制室的舱室深度(压力)反馈管路 d 呼吸面罩,生活舱的呼吸面翠数量应满足甲板居住舱内潜水员数量,并有一个备用 5.3. 17 每个舱室应有气体成分控制系统 包括 a)舱内氧分析仪和二氧化碳分析设备; D) 至控制室的气体取样分析管路; c)补氧管路; d) 二氧化碳吸收装置 5.3.18每个舱室应有温湿度控制系统 包括: 温湿度传感器 a b 空调风机 冷热水进出管路 c 12
GB/T24555一2009 d 温湿度表 5.3.19每个舱室应有通信系统 包括: a)与控制室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并有备用; D 呼叫按钮 5.3.20每个舱室应有视频监控摄像装置 5.3.21每个舱室应有舱底水排出管路 5.3.22过渡舱应有卫生水供应,以及脸盆淋浴,厕所等生活设施 厕所排污应有安全连锁装置和系列阀 5.3.23生活舱应有床铺,数量应满足甲板居住舱内潜水员人数,长度应不少于1.8m 床上用品应由 阻燃材料制成 5.3.24应有安全系统 包括: 安全阀; a) D) 过压报警; 电源切断按钮; d 医疗急救箱 5.4甲板居住舱控制室 5 4.1控制室应为独立的控制室 应符合5.2.2~5.2.7的规定 5 控制面板应能与储气系统连接 甲板居住舱气源应与潜水钟气源分开 4.2 5.4.3控制面板应能对甲板居住舱加诚压,对每个舱室应有两套加压管路,并有两个独立的加压气源 5 控制面板应能监测甲板居住舱的深度(压力),每个舱室有独立的深度(压力)监测管路和仪表 控制面板应能对甲板居住舱各舱室供呼吸气,并自动保持供气余压 4.6应能监控甲板居住舱各舱室的气体成分 包括 5 舱室气体取样分析管路; a b) 氧和二氧化碳分析仪,并有浓度(或分压)的声、光报警,气体分析仪应有备用; e)补氧管路,并有流量控制 5. 4.7应能监控甲板居住舱各舱室的温湿度 包括 a)各舱室温湿度显示 b) 各舱室温湿度设定 5 .4.8应有通信系统 包括 a)有与甲板居住舱各舱室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并有备用和氨语音矫正装置; b) 有与潜水控制室,递物简(水面侧),高压救生舱释放操作位置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 应有对甲板居住舱各舱室和递物筒(水面侧)的视频监控 5. 4 .9 5 .4.10应能向甲板居住舱各舱室供电,并操控舱室电器设备 应有警示标志 5 .4.11应能接收船舶报警和储气舱室氧浓度声,光报警 5. 5 潜水钟吊放系统 5 .5.1设计和制造应满足船级社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 .5.2应有有效证书 5 5 .5. 3 应能满足完成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潜放到工作深度,并正确定位在工作深度的要求 5.5.4应能满足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并与甲板居住舱连接的要求 55 5. 5 安全工作负荷应大于或等于潜水员满员加上空气中潜水钟重量 5.5.6在主电源、主液压泵站、潜水钟主绞车故障时,应仍能回收潜水钟 应急操作程序应张贴在绞车 操作员可目视的位置 5.5.7液压泵站应有主电源和应急电源,能切换使用,并有备用泵站 5.5.8潜水钟绞车应符合载人绞车规范,应有备用或替代 提升钢缆长度应满足将潜水钟潜放至最大 13
GB/T24555一2009 工作深度,应为不旋转钢缆,破断强度应不小于使用负荷的8倍,与潜水钟有合适的连接和备用连接点 有排缆和钢缆释放长度显示装置 5.5.9潜水钟导索绞车应具备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的能力,导索应为不旋转钢缆 对不具有压重应急 释放能力的潜水钟,导索压重的结构应能防止潜水钟陷人海底 5.5.10潜水钟脉带绞车应有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的能力,并能避免在脐带受力的情况下释放脐带 导向滑轮和绞车的直径尺度应不致损坏挤带 “A”型架的安全工作负荷应大于或等于满员加上空气中潜水钟重量,伸缩跨距应满足潜水钟 5.5.11 潜放,以及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和连援的要求 5.5.12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连接锁紧卡环应有压力连锁装置,以及机械与手动两种操作方式 5.5.13操作面板应有两路电源,并能切换使用 应有与潜水控制室的双向语音有线通信,以及备有消 防呼吸面罩 5.6潜水钟腑带 5.6.1设计和制造应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5.6.2有有效证书 5.6.3长度应满足潜水钟潜放到最大工作深度要求 5.6.4强度应满足将潜水钟提升到水面的要求 5.6.5与潜水钟的连接应避免受力受损 5.6.6气体管路、水管路、电缆应分别满足潜水钟和潜水员加减压,提供呼吸气、深度(压力)监测、气体 取样分析、供热水、供电、通信和视频传输的要求 潜水钟气体取样分析管路可与潜水钟内深度(压力 监测管路合用一根脐带管路 5.6.7应有应急挤带 5.7潜水员气体回收系统 5. .7.1应有包括补氧和二氧化碳清除装置的气体净化系统 补氧系统应有流量控制和电力中断时自 动关闭装置 氧和二氧化碳分析仪应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并将信号传输到潜水控制室 5.7.3应采用适用于氮氧混合气的气体压缩机,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并将信号传输到潜水控制室 5.7.4应有回收气体储存气瓶 5.7.5应采用专用的带呼吸气体回收功能的潜水面罩或头盔 5.8潜水员热水系统 5.8.1压力容器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5.8.2燃油锅炉型潜水员热水装置应安置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影响潜水系统的位置 5.8.3在潜水员端热水供给的参考温度 39 150m氮氧潜水,37 a C b)200m氮氧潜水,38C40 当潜水员感到温度不适时,应首先调节热水流量 5.8.4潜水控制室应有热水温度显示和高低报警 5.8. 5 潜水员热水系统的电加热及水泵的用电应有应急电源 5.8.6潜水员热水系统所在地应有消防设施 5.8.7应有一套完全独立的备用潜水员热水系统 5.9潜水员呼吸气体加热系统 潜水深度超过150m,潜水员呼吸气应加热 加热潜水员呼吸气的热交换器应设在潜水钟内或潜水员潜水面罩(头盔)内 14
GB/T24555一2009 10甲板居住舱环境控制系统 5. 55 ..10.1所有管路和仪表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5.10.2外循环型的压力容器应有有效检验证书,甲板居住舱进气口应有止回阀,出气口应有防止爆炸 性失压装置 5. .10.3应能控制补氧流量 5.10.4二氧化碳清除装置应能满足甲板居住舱满员的要求 5 10.5在24C32C度范围内,温度控制应满足设定要求 5.10.6在40%70%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应满足设定要求 5.10.7甲板居住舱加压气体供给应有两个独立气源,应与潜水钟气源分开 5.10.8甲板居住舱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装置应有备用 5.10.9应有应急电源 卫生水系统 压力容器、管路,仪表应有有效证书 5.11.1 应有水位、压力和温度显示,以及温度设置 5.11.3能自动跟踪甲板居住舱压力,加压管路装有止回阀 5 12电力系统 5 应能满足饱和潜水系统最大工况用电需求 12.1 5 2.2应符合饱和潜水系统电制式 12.3应有独立应急电源 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应能切换使用 5 12 应有配电板 5 5. .13储气系统 5. .13.1储气瓶(组)、管路、压力调节器、压力表应有有效证书 13.2应满足饱和潜水作业对各种气体的储备量要求 .13. 管理、操作、储存按4.9.1.2一4.9.1.4规定 5. 3 高压救生舱 14 5.14.1设计和建造应符合船级社规范、国际海事组织和相关法规要求 14.2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55 14. .3 工作压力应与饱和潜水系统工作压力相同 14.4应能容纳饱和潜水系统内所有潜水员 5.14.5在潜水员满员的情况下,应有足够的正浮力 应有防护装置、保护舱和舱外设备 6 14.7应能和饱和潜水系统的甲板居住舱高压连接,并有潜水员能进出的连接通道 14.8热平衡应符合通用国际规范 14.9应具备被拖带的装置和被回收的吊点 .14.10应有方便教助的定位装置,包括雷达反射器,闪光灯,无线电遇险信标 14.11 应具备独立动力源的释放系统,释放系统的安全负荷应满足高压救生舱满载人员的要求,并 满足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舶倾斜情况下的释放要求 5 14.12应备有移动式的控制室和应急脐带,应能向舱内供气、供水、供电和进行通信 5 14 13 穿舱件和阀应标明功能,管路穿舱件应安装内外壳体阀,高压救生舱的所有外阀在开或关的 位置应能进行保险固定 5 14.14应有观察窗和递物简 5.14.15应能满足舱内潜水员生存24h 包括: 有应急电源,容量应满足高压救生舱二氧化碳吸收装置、照明和应急通信24的用电需要 a 15
GB/T24555一2009 b)有应急气瓶,包括应急气体和氧气瓶 应急气体的数量应满足弥补递物筒使用和高压救生舱 泄漏的要求 氧气应满足高压救生舱内潜水员24呼吸需要 舱内应有加减压系统,并有内外深度(压力)表 d舱内应有定量补氧系统 e 舱内应有二氧化碳吸收装置,应满足全员条件下的清除要求 舱内应有氧和二氧化碳分析仪 舱内应有应急呼吸面罩,数量应满足潜水员人数,并有备用 面罩应具备呼吸气体舱外排出性能 舱内应有温湿度表 舱内应有保暖救生服和应急呼吸面罩(带钠石灰),应满足潜水员数量 舱内应有食物容器,应水密,食物储存量应满足所有潜水员每人10000k的要求 k舱内应有饮用水容器,应水密,应用水储存量应满足所有潜水员每人3I的要求 5.14.16应有两种方式的对外通信 5.14.17 舱内应有照明,应能满足阀门和设备操作照明要求 5.14.18舱内应有座位,应满足潜水员数量,并有保险带 5 舱内应有厕所,可采用冲洗式或化学厕所 14.19 14.20应有安全设备 包括 5 保护性头盔,数量应满足潜水员数量 a b) 潜水员提升装置,提升钩长度应能到达高压救生舱地板 消防设备应与甲板居住舱内消防设备相同,应能满足高压状态下灭火要求; c) d 医疗急救箱应按规定配置药品器材 5.14.21高压救生舱释放点与甲板居住舱控制室应有有线语音通信 5.14.22在未释放状态,应能通过甲板居住舱控制室对高压救生舱加减压、供气、供电,进行环境控制 和通信 所有甲板居住舱控制室与高压救生舱的管路,电缆的连接应是快速方式, 5.15潜水员个人装具 . .15.1潜水面罩或头盔应检查和功能试验合格,并有记录 5.15.2潜水面罩或头盔应有应用系列号永久标识,应适合要进行的潜水类型 5.15.3潜水面罩或头盔应满足潜水员呼吸,通信、照明、视频监控的要求 5.15.4回家气瓶应有有效证书 储气量应满足潜水员返回潜水钟耗气需要,应有正确的颜色和气体 成分标识 应与潜水面罩或头盔有正确连接,保证需要时供气 饱和潜水要求 6.1饱和潜水加压前的准备 6. .1.1负责人员 加压前的准备工作由潜水监督和生命支持监督负责 6. 1.2加压前准备工作 .1.2.1舱室应清洁和消毒,如果潜水钟和舱室一同加压,潜水钟也应完成清洁 清洁和消毒应在加 6 压前24h内完成 6.1.2.2所有舱室、饱和潜水系统设备和辅助设备应按本系统甲板居住舱检查表进行检查和试验 如 果潜水钟和舱室一同加压,潜水钟也应完成检查 舱室检查应在开始加压前8h内进行(尽可能接近加 压开始时间),检查由生命支持监督或由他指定的生命支持员负责,检查结果应记录和保存 6.1.2.3饱和潜水需要的各种气体的数量应满足JT/T742的要求,成分和连接正确 储气瓶的气体 在连接到控制面板前后都应经过分析 6.1.2.4钠石灰、活性碳、硅胶等消耗品应检查,数量应满足作业和最低储备量的要求 6
GB/T24555一2009 6.1.2.5应将需要放人舱内的物品,包括;被服、毛巾、肥皂、手纸、清洁和消毒材料、杯子、适量的饮料、 医疗急救箱等放人舱内 物品应做好防压措施(去除盖子、穿洞等),违禁物品不得进舱 d. 1.2.6潜水员进舱前24h内应进行体检 每名潜水员应携带标有姓名和左右耳的滴耳液 6.1.2.7潜水员进舱前,应检查自己的口袋和行李,防止违禁物品带人舱内 6.1.2.8舱室的空调风机、二氧化碳吸收装置风机应处于运转状态,舱室温湿度应调控至适宜数值,钠 石灰、活性碳已更换,分析仪已校正 6.1.2.9相关文件,包括饱和潜水程序、应急程序,加压方案、舱室和控制室检查表、气体储存表、舱室 记录表、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管路连接方案等应在控制室就位 o .1.2.10潜水监督、生命支持监督,生命支持员应到达控制室 6.1.3制定加压方案 6 1.3.1加压方案应包括氧分压的配置,加压速度,加压停留站、加压各深度阶段的应急呼吸气和加压 注意事项 加压方案应由潜水监督或生命支持监督负责制定 6.1.3.2氧分压配置应 允许加压到达居住深度时舱室氧分压超过40kPa,但应控制在依靠舱内潜水员经12h呼吸能 a 降到40kPa的范围内 b 饱和潜水加压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富氧氢氧混合气加压,第二阶段采用贫氧氮氧 混合气(可采用氧浓度为2%的氨氧混合气)加压 第一阶段加压采用的富氧氨氧混合气加压深度可按潜水作业单位规定,也可通过计算获得,但 应不少于1.5m,第一阶段加压深度计算公式见式(I): P一21一10D.F D= 10(F一F 式中: D. -富氧氮氧混合气加压深度,单位为米(m); 饱和居住深度氧分压,单位为千帕(kPa)5 -加压用贫氧氮氧混合气氧浓度,单位为百分比(%); 加压用富氧氮氧混合气氧浓度,单位为百分比(%); D 饱和居住深度,单位为米(m) D 如为了控制加压到居住深度时的舱室氧分压,采用氧浓度低于2%的氨氧混合气进行第二阶 段加压,应经潜水作业单位批准并有安全措施 6.1.3.3加压速度和加压停留应 采用富氧氨氧混合气完成第一阶段加压,加压速度不大于1 a m/min b)完成第一阶段加压后,停留检查舱室密封情况、呼吸面罩供气状况,如有异常,应将舱室减至常压 c 如无异常,采用贫氧氮氧混合气将舱室加压到居住深度 居住深度小于150m时,加压速度不 大于1 m/min 居住深度150m一200m时,应设立加压停留站(在100m深度停留2h),自 0~100m,加压速度不大于1m/min;自100m一200m,加压速度不大于0.33 m/min D 到达居住深度后应有休息停留时间,然后开始巡回潜水 加压过程中应急呼吸气的配置应满足在使用深度的氧分压为20kPa~250kPa,适宜的氧分 压为40kPa100kPa 加压过程注意事项 加压过程潜水员不可躺在上铺,应坐在下铺视频能监控的位置 生命支持人员应观察潜水员 情况 发生缺氧情况时,应停止加压,潜水员通过呼吸面罩呼吸富氧混合气,不可采用补氧 b)加压过程中,舱室空调风机、二氧化碳吸收装置风机可开强风档,可通过潜水员挥动毛巾、床单 帮助气体混合 由于气体混合不匀,氧分析仪显示的读数可能与舱室氧浓度不符 17
GB/T24555一2009 按规定的加压速度加压,不得超速 d) 加压过程中,应急呼吸气体应始终保持连接和供给,并应按照使用深度更换 e)加压过程中,应注意舱室温度,避免温度过高 f 如果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一同加压,当潜水钟内氧分压到达40kPa以上时潜水员方可进人 单独一名潜水员不得进行加压 g h 如果第二阶段加压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泄漏、气体污染)应中止加压,按照加压已到达的深 度和经历的时间,选择氢分压和时间相当的常规潜水减压表将潜水员减压到常压 如果采用氧浓度小于16%的氨氧混合气进行第一阶段加压,则在加压过程中,潜水员应通过 呼吸面罩呼吸应急呼吸气,直到完成停留检查并确认舱室无泄漏 不得采用回收气体进行加压 饱和潜水加压 6.2 6.2.1应按照6.1.2完成饱和潜水加压前各项准备,并经潜水监督批准才能开始加压 6.2.2按照制定的加压方案进行加压 6.3居住深度停留阶段舱室环境参数 6.3.1深度 设定居住深度士0.5m. 6.3.2氧分压 40kPa士2kPa 6.3. .3 二氧化碳分压 不大于0.6kPa. 6.3.4氮分压 不大于100kPa 6.3.5温度 应以潜水员感觉舒适为度,适宜温度范围参照表3, 表3氮氧饱和潜水不同居住深度的舱室温度范围表 深度/m 温度/C 深度/m 温度/C 05o 100150 22一27 2730 50100 25~29 150~200 28~31 6.3.6相对湿度 根据居住深度的不同,相对湿度分别为 a)居住深度小于180m,相对湿度40%~60%; b) 居住深度大于180m,相对湿度40%一50% 饱和潜水居住深度停留阶段舱室气体 6. 舱室应急加压气体 舱室应与两路独立的应急加压气体连接 应急加压气在居住深度的氧分压为20kPa~100kPa 应急呼吸气 舱室呼吸面罩应与应急呼吸气连接 应急呼吸气在居住深度的氧分压为20kPa250kPa,适宜氧分压为40kPa100kPa, 氧气 6. 4.3 舱室应与氧气连接 6 2 4.3. 补氧应受控 补氧方式有受舱室氧分压(或氧浓度)控制的自动补氧,或通过流量计控制的手 18
GB/T24555一2009 动补氧 6.4.4治疗气 6.4.4.1应配备好治疗气,需要时与控制面板连接,并供给舱室 6.4.4.2治疗气应满足在各自的治疗深度的氧分压为160kPa一260kPa,或按采用的治疗表的规定 6.5舱室管理 6.5.1值班生命支持员负责舱室管理 舱室管理内容 维持舱室环境参数 除氮分压外,舱室(包括潜水钟)参数每小时要测定1次,并记录 6.5.2.2记录对潜水员的观察情况、潜水员主诉,递物简使用(包括进出舱室物品)、厕所使用,排舱底 水,更换钠石灰、更换硅胶,更换活性碳、阀门位置改变,舱室风机转速改变、气体分析仪校正、应急加压 气和应急呼吸气的种类及变更、潜水钟对接与分离 6.5.2.3每12h校正一次气体分析仪 6.5.2.4 每12h记录气体储存情况,包括日期、,瓶号注水容积气体名称、成分,压力.储气量,用途等 管理和照料潜水员生话 潜水员洗澡、使用厕所,递物筒、排舱底水、变动舱室阀门应经生命 6.5.2.5 支持员同意,潜水员有不适时应报告生命支持员 6.6舱室操作 应由生命支持员进行舱室操作 6.6.1不同居住深度的舱室操作 6.6.1.1在进行舱室隔离前,应检查可能导致事故性平衡的危险 6.6.1.2对有公共的专用对接舱的饱和潜水系统,应采用连接通道减压到水面的方式完成舱室间的隔离 6.6.1.3对利用一套甲板居住舱的过渡舱来完成与潜水钟对接的饱和潜水系统,应通过关闭相应的生 活舱与过渡舱间的门来实现舱室间的隔离 6.6.1.4舱室与对接舱平衡开门前,应检测对接舱的氧浓度,并予以校正 6.6.1.5如涉及生活舱深度变化,包括中间加压或碱压,应按变换居住深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应符合 采用的减压表和巡回潜水表对在居住深度平衡周期的规定 6.6.2递物筒操作 6.6.2.1无控制室同意,舱内或舱外均不可操作递物简 6.6.2.2控制室同意操作递物筒前,应检查舱内外情况 在操作递物简时,生命支持人员应监督舱的压力 6.6.2.3不了解要传递的物品时,舱内或舱外都不得使用递物筒 对加压或减压时会损坏的物品应有 防护措施 6.6.2.4操作递物筒阀,应与递物筒保持手臂长度距离 6. 6. .2.5水面侧在打开递物简前,应确认没有气体再从排气阀排出,压力表归零 如果打开递物筒存 在不正常的困难,可认为递物筒内还存在压力 应将递物筒门关好和锁紧,随后加压,并检查压力表,排 气阀或平衡阀是否被堵塞 6. .6.2.6递物筒不应装满 应检查排气阀,防止堵塞 6.6.2.7在递物筒加压时,水面侧操作人员应待在旁边 发生泄漏时应通知控制室和舱内 6.6. 2. .8 舱内加压递物简时应缓慢 6.6.2.9递物筒的门应处在完全打开,或完全关闭锁紧的状态 6.6.2.10操作递物筒的人员应待递物筒压力恢复到常压后再离开 6.6.3厕所操作 6.6.3.1 坐垫和马桶间应有空隙,厕所冲洗时应关闭马桶盖 6.6.3.2冲洗厕所和排空污水罐时,舱内潜水员和舱外人员应配合,按规定程序操作 厕所正在使用 时,不得冲洗和排污 19
GB/T24555一2009 6.6.3.3在操作厕所前,污水罐应先排空 6.6.4排舱底水操作 6.6.4.1过渡舱应在洗澡后排舱底水,生活舱应定期检查和排舱底水 6.6.4.2排舱底水的吸口应比管腔狭窄 舱内外的排水阀(壳体阀平时应关闭,仅在排水时打开 排水时,舱内外应配合,按规定程序 操作 应提醒潜水员防止发生脚或手指被吸和舱室泄压 6.7舱室卫生规定 6 .7.1向舱内传递食物和物品的水面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6.7.2递物简应保持清洁 6 7.3舱外应保持清洁和整齐 6.7.4 使用后的毛巾和潜水服、换下的衣服、吃剩的食品及垃圾应送到舱外 6.7.5潜水员不得合用毛巾、衣服、牙刷,杯子、剃须刀等生活用品,以及潜水装具和耳机,不得交换床铺 7.6床上用品应不超过3d更换一次 如果舱内发生感染,每天更换 6. 6.7.7潜水员发生皮肤损伤应予治疗,潜水后用预防性滴耳液滴耳 6 ..7.8潜水员不应使用强力型肥皂,洗澡应控制每天一次 6.7.9舱内物品在专用洗衣机高温洗涤 6. 7.10厕所使用后,应喷洒消毒剂 .7.11舱室应每天使用消毒剂清洁 6.7.12舱底应保持干燥,舱底水(包括冷凝水)应排出 6 .7.13舱室使用回收气体时,气体回收袋应按规定清洁 6.8改变居住深度 6.8.1加大居住深度 加大居住深度操作方法是采用贫氧氨氧混合气将甲板居住舱加压至新的居住深度 加压速 度和注意事项按6.1.3.3和6.1.3.5规定 加压到新的居住深度后,甲板居住舱偏高的氧分压依靠潜水员呼吸耗氧降低 6.8.1.3开始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停留时间按6.1.3.3规定 8.2减少居住深度 6. 减少居住深度的操作方法是将甲板居住舱减压至新的居住深度 减压操作程序、减压方式、 速度和注意事项与饱和潜水最终减压相同 6.8.2.2减压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应按照采用的减压表的规定 6.8.2. 到达新的居住深度后,甲板居住舱内偏高的氧分压依靠潜水员呼吸耗氧降低 3 减压到新的居住深度后,开始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应按照采用的巡回潜水表的 规定执行 巡回潜水要求 巡回潜水表 采用在规定的巡回潜水深度允许无限时间停留的巡回潜水表 7.1. .2 相应居住深度允许的巡回潜水方式按照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7.1.3相应居住深度允许的巡回潜水距离(到达深度)按照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入.1.4巡回潜水允许的组合方式按照采用的巡回惜水表规定执行 7.1.5巡回潜水上升和下潜的速度按照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7.1.6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按照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7.2制定巡回潜水方案 7 .2.1指导原则 7.2.1.1拟控制巡回潜水距离在采用的巡回潜水表允许的巡回潜水最大距离一半范围内,不宜采用最 20
GB/T24555一2009 大距离巡回潜水 7.2.1.2宜采用向下巡回潜水,不宜采用向上巡回潜水 7.2.1.3采用巡回潜水表允许的巡回潜水组合方式 7.2.1.4采用组合巡回潜水,宜先进行向上巡回潜水,后进行向下巡回潜水 7.2.1.5巡回潜水距离(深度)应在巡回潜水表规定的范围内 居住深度宜接近工作深度,减少巡回潜 水距离 7.2.1.6宜采用不需要平衡周期的巡回潜水类型和组合方式 7.2.2制定巡回潜水方案的方法 7.2.2.1潜水监督负责制定巡回潜水方案 7.2.2.2应按照本次巡回潜水的工作深度和目前的居住深度,对照巡回潜水表确定采用的巡回潜水类 型和组合方式 7.2.2.3确定巡回潜水类型和组合方式后,应再次确定 巡回潜水距离(深度)应在巡回潜水表允许的范围内; a) b 采用的巡回潜水组合方式应是巡回潜水表允许的组合方式 c)潜水钟潜放深度应在巡回潜水表允许的深度范围内 小》同一次巡同潜水(同一钟)交替进行巡同潜水的潜水员的巡回谱水深度,应在巡回潜水表允许 的范围内 完成规定的居住译度平衡周期 e f 满足选定巡回潜水方案的其他指导原则 巡回潜水方案的内容 7.2.3.1潜水员姓名 7.2.3.2出发时的居住深度 7.2.3.3巡回潜水前的在居住深度平衡周期时间 7.2.3.4巡回潜水工作深度范围 7.2.3.5巡回潜水允许到达的深度范围 7.2.3.6巡回潜水组合方式 7.2.3.7潜水钟预定潜放深度 7.2.3.8第一名潜水员工作深度范围 7.2.3.9第二名潜水员(如果需要)工作深度范围 7.3巡回潜水的实施 7.3.1巡回潜水前的准备和检查 7.3.1.1巡回潜水前的准备包括: a)潜水监督负责巡回潜水前的准备; b) 饱和潜水作业队人员应明了巡回潜水的任务、风险、应急程序及各自的责任; c 明确巡回潜水时,水面人员、船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的支持 d)相关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的回顾; 工具的准备; 无人遥控潜水器协助 使用吊机和绞车的计划 g h水面预备潜水员和潜水照料员; 潜水员应明了将进行的潜水任务和相关的风险,潜水计划、工作内容、作业程序、图纸已交给潜 水员,潜水监督应确认潜水员已明了潜水任务,并在记录簿记录; 潜水设备证书有效,已按规定经过试验;
GB/T24555一2009 气体数量满足JT/T742的要求,成分合格,管汇连接正确,管汇连接前后气体成分已经过分析 k D 相关文件已准备齐全 7.3.1.2巡回潜水前的检查包括; a)潜水监督负责巡回潜水前的检查; 潜水监督或由他指定的人员进行巡回潜水前检查,并按照本系统潜水钟检查表进行潜水钟外 b) 部检查,完成检查后的检查表作为潜水记录的一部分给予保存; 不符合的项目应记录,并按程序处理,缺陷应予纠正; D 巡回潜水方案应已制定; 潜水员应已按巡回潜水表规定完成平衡周期停留" e 应已获得潜水作业的许可; g)潜水作业期间应保持气象条件适宜 潜水支持船应悬挂正确的旗、信号和灯 w 7.3.2巡回潜水程序 7.3.2.1巡回潜水前检查合格后,由潜水监督发布巡回潜水命令 7.3.2.2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程序包括 当潜水员进人潜水钟后应关闭潜水钟至连接通道的门底门或内侧门),甲板居住舱内潜水员 a 应关闭过渡舱顶门或连接端门,并应返回生活舱,关闭生活舱通向过渡舱的门,完成后即报告 潜水监督,或通过生命支持员报告; b潜水监督与潜水钟内潜水员按照本系统潜水钟检查表完成潜水钟内部检查 c 按照潜水监督的命令,对潜水钟加压密封、连接通道减压和打开连接通道锁紧装置,完成潜水 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 d)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分离后,甲板居住舱生活舱通往过渡舱的门可打开,甲板居住舱内潜水员 可进人过渡舱 7.3.2.3潜水钟潜放至预定潜放深度的步骤 a)关闭潜水钟外底门和侧外门侧接式潜水钟); b 潜水监督通知驾驶台,开始潜放潜水钟 c)潜放潜水钟至预定潜放深度 7.3.2.4巡回潜水的程序为 a)打开潜水钟内外底门; b) 潜水员完成出潜准备,钟人完成对钟人潜水装具的检查; o 潜水员出潜,钟人向潜水监督报告“潜水员出潜”; D 钟人检查回收潜水员装置; e 潜水监督对潜水员测深,检查巡潜是否保持在规定深度范围内; 巡回潜水过程中,潜水员应向潜水监督报告环境情况和工作进度,钟人应配合潜水员胳带收 放、观察潜水员呼吸气压力、钟人呼吸气压力、潜水钟应急气压力、接收潜水监督指令、做好出 潜救授准备 潜水作业完成,潜水员返回潜水钟前,应确保设备和工具都可方便的由水面回收(无纠缠),或 已放置在工作位置供下一班潜水员使用 h潜水员返回潜水钟; 潜水员进人潜水钟后,钟人应向潜水监督报告“潜水员返回潜水钟” i 潜水员收放好潜水装具和挤带 7.3.2.5潜水钟内环境参数控制要求如下 a 水面应持续监测潜水钟内氧分压和二氧化碳分压; b)潜水钟内氧分压应通过补氧来维持; 22
GB/T24555一2009 如潜水钟内二氧化碳分压偏高,可采用海底混合气对潜水钟通风 d)潜水钟内的温度应调节到潜水员舒适为度 7.3.2.6出潜潜水员参数为: a海底混合气氧分压为50kPa一80kPa.氧分压适宜值为60kPa 潜水员呼吸气体二氧化碳分压不得超过1kPa b) 采用回收的呼吸气体时,氮分压不得超过160kPa d)巡回潜水深度超过120m,可采用潜水员呼吸气体加热;深度超过150m,应采用潜水员呼吸气 体加热 7.3.2.7提升潜水钟回水面程序为 a)降低潜水钟内水位.关闭内底门和外底门 b) 按照潜水监督命令,潜水钟加压密封,提升潜水钟到水面,出水前关闭外照明; 潜水钟上甲板,锁定,打开外底门或外侧门如果是侧接式); c d)潜水监督通知驾驶台及有关方面,潜水钟已经回收 7.3.2.8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对接程序如下 a)按照潜水监督指令,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对接,并锁紧连接通道锁紧装置; b) 关闭甲板居住舱生活舱通往过渡舱的门潜水员在生活舱内待命 按照潜水监督命令,连接通道加压; d)打开甲板居住舱顶门或端门,以及潜水钟内底门或内侧门,潜水钟内潜水员进人甲板居住舱; e)关闭甲板居住舱顶门或端门 7.3.2.9潜水钟与甲板居住舱对接与分离注意事项如下 在打开连接通道锁紧装置前,潜水监督和生命支持员应进行各方面检查,检查时间应记录在潜 a 水记录簿上 D 对连接通道锁紧装置不熟悉时,在潜水前应让所有人员熟悉锁紧装置; c 甲板居住舱与连接通道平衡压力前,应确定连接通道的压力是稳定的; d)使用海底混合气加压连接通道; 在检查和确定连接通道没有泄漏前,不得将通道加压至居住深度; f 进行甲板居住舱与潜水钟对接时,潜水监督不得离开控制面板; g有疑问时应予检查,检查前不得操作; h)在连接通道加压或减压时,不得让潜水员待在甲板居住舱过渡舱内 iD 无潜水监督的命令,不得操作连接通道锁紧装置 7.3.2.10更换潜水员程序如下: D前一组潜水员返回甲板居住舱内,可更换下一组潜水员进行巡回潜水 b) 潜水员在二次巡回潜水之间的居住深度平衡周期按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7.3.2.11巡回潜水后变换居住深度要求如下 a加大居住深度(中间加压)前,潜水员在居住深度无需平衡周期; b)减少居住深度(中间减压)前,潜水员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按照采用的减压表执行 c)加大居住深度后,潜水员开始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停留时间按6.1.3.3规定执行 d)减少居住深度后,潜水员开始巡回潜水前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按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饱和潜水最终减压要求 8.1减压前的准备 8. 1.1潜水监督和生命支持监督负责最终减压准备工作 8 1.2最终减压开始前,潜水员应返回巡回潜水出发时的居住深度 8.1.3按照采用的减压表的规定,潜水员完成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 23
GB/T24555一2009 8.1.4应制定最终减压方案 最终减压方案以表格的形式规定最终减压各深度阶段的时间、减压速 度、减压方式、甲板居住舱氧分压、氧浓度、二氧化碳分压、温度、相对湿度,并规定在最终减压各深度阶 段甲板居住舱连接的应急加压气和应急呼吸气、采用的治疗气 8.1.5最终减压开始前,按照采用的减压表的规定,提高甲板居住舱氧分压 8.1.6应急气体 .1.6.1甲板居住舱应连接二路独立的应急加压气 从居住深度至15m深度,应急加压气在使用深 度的氧分压控制在20kPa100kPa 从15m深度至水面,甲板居住舱应急加压气的氧浓度控制在 20%23% 甲板居住舱应连接应急呼吸气 应急呼吸气在使用深度的氧分压控制在20kPa一220kPa" 8.1.6.2 以40kPa100kPa为宜 1.6.3应按采用的治疗表的规定,备妥相应的治疗气 应校正氧分析仪和二氧化碳分析仪 8.1.8应准备最终减压阶段的相关文件,包括;最终减压方案(记录表),甲板居住舱控制室值班记录、 舱室环境参数记录表、气体储存记录表、减压病治疗表、本次饱和潜水实施程序、应急程序 8.1.9潜水监督、生命支持监督、生命支持员应到达甲板居住舱控制室 8. .1.10潜水监督和生命支持监督应询问潜水员身体情况,确认潜水员情况良好 8.2减压程序 在完成最终减压准备后,应由潜水监督确认开始最终减压 8 2 按照采用的减压表规定,采用持续减压或阶段减压方式进行减压 8.2.3减压速度按采用的氮氧饱和潜水减压表规定执行 8.2.4最终减压过程中,舱室环境参数按照采用的减压表的规定执行 8.3注意事项 8.3.1最终减压阶段,甲板居住舱应始终连接应急加压和应急呼吸气体,准备好治疗气体 随甲板居 住舱深度的变化,应更换适宜的应急加压气,应急呼吸气和治疗气 8.3.2最终减压过程中,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减压进度落后于原减压计划(方案),不可采用加快减 压速度来满足原计划,应按规定速度进行减压 如果减压进度快于原减压计划,则应停止减压,直至回 到原计划进度,再开始减压 8.3.3舱室和潜水员生活管理要求如下 a)最终减压阶段舱室和潜水员生活管理仍按在居住深度停留期间的要求执行 最终减压过程 中,潜水员不可进行剧烈活动,不应长时间的处于膝关节和肘关节受压位置 b 生命支持员应关注潜水员的情况 潜水员有不适时应报告生命支持员 8.3.4最终减压过程中应注意防火: 氧浓度不得超过23%,以防失火危险; a)最终减压过程中 b) 最终减压至15m前,应将甲板居住舱内易燃物品(书、报纸等)取出 8.3.5最终减压过程中,为保证安全,潜水钟和连接通道深度应比甲板居住舱浅5m10m 8 3. .6 最终减压过程中,潜水员如出现减压病症状和体征,应停止减压,按采用的治疗表的规定进行治疗 8.3.7其他规定如下 a)最终减压至10m以浅,甲板居住舱不得排舱底水; D 最终减压至6m以浅,甲板居住舱不得使用递物筒; 最终减压至3m以浅,甲板居住舱不得使用厕所 e) 饱和潜水应急减压 8 8 .41在饱和潜水支持船存在沉没危险时,饱和潜水应急减压可作为一种选择 8.4 采取应急减压应具备下列条件 2 备有饱和潜水应急减压表; a 214
GB/T24555一2009 饱和潜水所处深度较浅; D c旁边有一艘带饱和潜水系统的潜水支持船,或附近有高压舱 d 气象条件允许潜水员转移 8.5最终减压过程中恢复饱和潜水 8.5.1进行巡回潜水 最终减压过程中不可进行巡回潜水 如果在最终减压过程中进行巡回潜水,应中止最终减压,恢复 饱和潜水 8.5.2恢复饱和潜水 8.5.2.1拟恢复的饱和潜水居住深度大于最终减压已到达深度 a)拟恢复饱和潜水的居住深度大于最终减压已到达的深度较多时,不宜恢复饱和潜水,应先完成 最终碱压 随后更换潜水员,从新开始饱和潜水 b) 如恢复饱和潜水后,本次饱和潜水的减压距离不超过最大居住深度的1.5倍,可按增加居住深 度(中间加压)的操作程序,将甲板居住舱加压到拟恢复饱和潜水的居住深度 加压方法和有 关事项按6.8.1规定 8.5.2.2恢复的饱和潜水居住深度小于最终减压已到达深度 a)恢复饱和潜水后,潜水员暴露在氧分压相当或超过60kPa环境下的时间应少于6d D 继续本次饱和潜水最终减压,直至到达要求恢复饱和潜水的居住深度 c到达恢复饱和潜水的居住深度后,甲板居住舱内偏高的氧分压依靠潜水员呼吸耗氧降低 到 达居住深度后,开始巡回潜水前潜水员在居住深度的平衡周期按采用的巡回潜水表规定执行 8.6最终减压后的有关规定 8 6.1最终减压至常压后,潜水员可出舱 8.6.2完成最终减压后,应对舱室气体分析,并确认无缺氧危险后,方能进人甲板居住舱或潜水钟 8.6.3潜水员出舱后 a)应按4.6.5.1规定在舱旁观察; D) 体力活动和进行常规潜水应按4.6.5.3规定执行; c 24h内不可桑拿浴,洗澡可用温水 d 乘坐普通飞机按4.6.5.4规定执行 e)24h后可乘坐直升飞机,飞行高度不得超过600m 8.6.4潜水员完成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进行下一次饱和潜水的水面间隔时间应相当于上次饱和潜水 高压暴露时间 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系统外部应用淡水冲洗,舱室(包括潜水钟)内部应请洁和干燥床上用 8.6.5 品、气体分析仪、钠石灰、潜水装具等物品应取出舱外 8.6.6设备检查和维修 8.6.6.1完成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潜水监督和生命支持监督应组织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8.6.6.2舱室应关闭,定期通风 8.6.6. 系统应由专人管理 应按照维护保养计划对各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记录 3 8.6.7完成饱和潜水最终减压后,作业报告和记录应集中交潜水作业单位保存

200m氦氧饱和潜水作业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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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安全开航技术要求 第1部分: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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