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363-2012

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

Waterchillerwiththevaporcompressioncyclefornuclearpower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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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J73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7.200
  • 实施日期20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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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


国家标准 GB/T29363一2012 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 Waterchillerwiththevaporcompressioneyclefor”nuelearpowerplant 2012-12-31发布 2013-10-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监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9363一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合肥天鹅制冷科技 有限公司、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国祥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江森自控楼宇设 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广东青荣空调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特灵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专风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亚飞、邓立力、史敏、金从卓,张风阁、郭建辉、章立标,胡祥华、陈镇凯、刘一民、 朱建军、张维加、陈军,齐方成,方胜良
GB/T29363一2012 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应用于核电厂的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 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使用的核级机组和抗震机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件 GB:/T2423.1o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正弦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0870一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系)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2727核电厂安全系统电气设备质量鉴定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625 核电厂安全系统电气设备抗震鉴定 GB/T15474一2010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分类 GB/T167021996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设计规范 GB/T175691998压水堆核电厂物项分级 GB/T17758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18430.1一2007及第1号修改单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 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22577一2008核电站用1E级电缆通用要求 GB25131燕气压缩循环冷水(热系)机组安全要求 JB/T7249制冷设备术语 NB/T47012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F-J0053核设备抗震鉴定试验指南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质量鉴定试验方法与环境条件 J/T1197一2007 术语和定义 JB/T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waterehillerwiththe fornucear 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 Vaporcompressioncycle powerplant 用于核电厂有核级要求或抗震要求的由电动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的冷水机组
GB/T29363一2012 3.2 核级机组 ncleargradewaterchiler “核级”为“核安全级”的简称,“核级机组”为“核安全级冷水机组”的简称 各工况下都需要运行的,向涉及核安全的重要的通风系统提供冷源的、对核安 核级机组是指核电厂 全有重要作用的冷水机组 机械设备核安全等级、抗震类别和规范等级的划分参见GB/T175691998,电气、仪控设备的安 全等级的划分参见GB/T15474一2010,电气设备质量鉴定程序的划分参见E/T1197一2007 根据以上划分要求,本标准定义的“核级机组”的机械设备核安全等级为3级,整机抗震类别为 1类,燕发器,冷凝器的规范等级为3级,启动柜安全等级为1E级,控制柜安全等级为NC,电气设备的 质量鉴定等级为K3类 3.3 抗震机组antiseismicunits 在核电厂所有与安全有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包括安全1,2,3,LS级的机械设备和1E级的电气设 备都被定为抗震1类的设备 抗震1类的设备和部件按其要求不同,可分为以下3类 a 在安全停堆地震(SSE)引起的荷载作用下,应保持其完整性和密封性的设备属于11类; 专用安全设施及其支持系统中的非能动设备,当受到ssE荷载作用时需保持其功能的设备属 b 于1F类(例如冷水机组中的冷凝器、蒸发器、油分离器等). 在安全停堆地震sSE)引起的荷载作用下,仍要求能运转且保持其安全功能的能动设备属于 1A类(例如;冷水机组中的压缩机,电机、油泵和能动阀门等) 没有核安全级的要求,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仍按上述3类(1I、1F、1A 进行划分 本标准所定义的“抗震机组”是指无核安全级要求,但有抗震要求的冷水机组 3.4 安全停堆地震safeshutdownearthquake(sSE) 按GB13625的定义,SSE是指采用历史上可能出现的最大地震加上安全裕度而定出的假想地震 3.5 运行基准地震operatingbasis erthqwkeoBE) 按GB13625的定义,OBE是指在该地震等级下,反应堆仍能继续运行 3.6 L0CA失水事故lossofcoolantaceident(L0CA 是指核反应堆中的冷却剂丧失的事故 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4.1.1按制冷压缩机型式分类: -开启式 半封闭式 全封闭式 4.1.2按制冷压缩机类型分类 离心式 螺杆式
GB/T29363一2012 活塞式 -涡旋式 4.1.3按制冷运行放热侧热交换方式分类: -水冷式; -风冷式 4.1.4按核电厂的要求分类 核级机组; 抗震机组 4.2型号 机组型号的编制方法,可由制造商自行编制,但型号中应体现本标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冷量 4.3基本参数 4.3.1机组的型式及功能 机组的型式及功能见表1 表1机组的型式及功能 型 式 功 能 水冷单冷式 水冷式 风冷式 风冷单冷式 4.3.2工况 名义工况 4.3.2.1 机组的名义工况见表2 表2名义工况时的温度/水流量 使用侧 热源侧或放热侧 冷水 水冷式 风冷式 水流量 出口水温 进口水温 水流量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m'/(hkw m=/(hkw 35 35 0.143 0.136 4.3.2.2名义工况的其他规定 名义工况的其他规定如下 机组名义工况时的蒸发器和冷凝器水侧污垢系数为0.086m' C/kw,新机组燕发器和冷 a 凝器水侧被认为是清洁的,测试时污垢系数应考虑为0mC/Aw,性能测试时应按 GB/T18430.1一2007附录C的方法模拟污垢系数 b大气压力为101kPa
GB/T29363一2012 4.3.3设计使用工况 机组设计使用工况见表3 表3机组设计温度/水流量 使用侧 热源侧(或放热侧 冷水 水冷式 风冷式 目 项 水流量 出口水温 进口水温 水流量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m'/(hkw n'/(hkw L0cA(最大负荷)工况 45 43 0.143 0.136 15 低温工况 注:低温工况时热源侧水流量允许调整 4.3.4 性能系数 机组名义工况时的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4的数值 表4性能系数 单位千瓦每千瓦 机组类型 性能系数cOP 风冷式 不低于GB19577的限定值 水冷式 3.5 要求 5.1总则 机组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对于能动即通过 机械运动实现其安全功能)的机械设备和1E级电气设备,在原型样机第一次进行抗震鉴定时,宜采用 试验方法 并应在样机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机组正式生产 5.2安全功能 机组应能在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运行期间保持功能,应能经受核电厂安全停堆地震(ssE)的干 扰,机组设计应符合可运行准则 5.3设计寿命 机组设计寿命不低于40年,主体零部件的设计寿命按用户规格书要求执行,其中消耗件易损件、 非金属部件等在设计寿命期内可以更换 5.4结构设计 机组应能满足其所处的使用环境要求,其材料应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 5.4.2机组应满足外部管口荷载的要求 冷凝器和蒸发器及接口法兰在设计、计算和制造时要考虑正
GB/T29363一2012 常管口荷载、异常管口荷载、事故管口荷载的因素 5 .4.3机组应满足整机荷载要求 机组的整体设计,计算和制造要考虑该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所允 许的应力准则 机组整机应按抗震1类进行设计 5.4.4 5.5材料 机组所选材料应符合所输送的介质特性要求并需经用户认可 5.5. 机组应采用经认可的钢材牌号,并应有所选材料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必要时对每批购进的 2 材料均应进行材质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 焊条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母材的性能 .5. 在辐照区范围内选择的非金属材料应为耐辐射产品 5 .3 5 .5.4机组本体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其他部分的原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 5.5.5风冷机组使用的材料要考虑室外100%相对湿度可能造成凝露的情况以及置于室外海边的空 气中含有盐雾的因素 电缆、导线应采用GBy/T2257一2008规定的1E级K3类,其附件应是低烟无卤阻燃材料 5.5.6 5.5.7换热管采用强化换热管,壁厚应充分考虑机组寿命的要求 5.6零部件 5.6.1冷水机组两器(冷凝器和蒸发器)的制造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所有要求 对于有核级要求的冷 水机组,制造单位应对每台换热器的材料、制造、检验和试验全面负责,并提供相应报告 两器所用的本 体材料及焊接材料必须有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制造单位对所购进的材料应按批复验,并填写材料复验质 量证明书 有核级要求的两器,其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应按GB/T16702一1996中D3000,D4000 和D5000的规定执行 5.6.2GB/T16702一1996中规范等级为3级的零部件及焊缝为3级的容器,焊接过程中和焊后无损 检验项目以及验收标准应符合该标准中D4000的规定 5.6.3核级机组支承件的原材料、制造、验收应符合GB/T16702一1996中H2000或D2200的规定 5.6.4换热器应设有泄水口和排气口 5.6.5开启式机组联轴器和电机驱动轴应带有可拆卸的保护装置 5.6.6机组应有保护性涂层和外表面涂漆 保护性涂层和外表面涂漆按用户技术要求执行 5.6.7核级机组电机和启劝柜的安全等级为1E,鉴定等级为K3 电机、启动柜,控制柜的防护等级和 排户规格书的要求 电机的绝缘等级应符合用 55 .6.8电控柜门应配有导电门封垫条,箱内的控制线与动力线采用实体隔离的方式,满足电磁兼容性 的相关要求 电控柜应安装有供外部电缆接人的电缆密封头,电缆密封头应安装在可拆卸的活动板上 电控柜内安装带温控接点的防冷凝电加热器,对于需要散热的电气装置应提供排气风扇 5.7气密性、真空试验和压力试验 气密性、真空试验和压力试验应符合GBy/T18430.1 2007中5.2的规定 5.8运转 机组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机组应无异常 5 性能 5.9.1名义工况性能 机组在名义工况下进行试验时,机组应满足
GB/T29363一2012 a)制冷量不小于名义规定值; b 消耗总电功率不大于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 c 性能系数cOP符合表4的要求,并不低于机组的明示值(当机组明示值的92%高于表4规定 的值时)的92%; d)冷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机组名义规定值 抗震试验前后名义制冷量偏差不大于5% e 5.9.2L0CA最大负荷)工况 按表3中LOCA(最大负荷)工况运行时,机组应符合功能要求和可运行准则 5.9.3低温工况 按表3低温工况运行时,机组应能正常工作 5.9.4变工况性能 机组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如表5所示 表5变工况性能温度范围 单位为摄氏度 使用侧 热源侧(或放热侧》 冷水 水冷式 风冷式 进口水温 出口水温 进口水温 出口水温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515 1545 543 5.10耐久性能 经耐久性能试验,机组应无异常 5.11噪声和振动 5.11.1机组实测噪声值(声压级)应不大于明示值 5.11.2机组实测振动值应不大于明示值 5.12电气安全 电压变化性能 机组在表2规定的名义工况下运行,在额定电压90%110%范围内运行时,安全保护机构不动 作 机组无异常现象并能连续运行 注电动机电器元件及安全保护机构等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供报告则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5.12.2电动机绕组温度 机组在表2规定的名义工况下运行时,电动机绕组温度应符合GB25131的规定 5.12.3绝缘电阻 机组带电部位和可能接地的非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GB/T18430.1的规定
GB/T29363一2012 5.12.4耐电压 机组的耐电压性能应符合GB/T18430.1的规定 5.12.5启动性能 机组的启动性能应符合GB/T18430.1的规定 5.12.6耐湿性能 机组的耐湿性能应符合GBy/T18430.1的规定 5.12.7 淋水绝缘性能 机组的淋水绝缘性能应符合GB/T1830.1的规定 5.12.8接地电阻 机组的接地电阻应满足GB/T18430.1的要求 5.13电气设备长时间运行老化 5.13.1按GB/T12727规定的正常使用限值和寿期内预计的循环次数对电气设备进行周期性的功能 试验,试验后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5.13.2核级机组应按GB/T12727的规定,对于电动机、电磁阀、断路器、继电器等包含运动部件的电 气设备进行长时间运行老化试验,以模拟随时可能出现的机械磨损(锁定、结合处泄漏等)或电气故障 触电腐蚀、氧化等) 已经通过1E,K3鉴定的电仪设备不用做此试验 5.14仪控设备机械振动 核级机组的仪控设备按GB/T12727的规定进行机械振动试验 在进行振动试验前和试验后,应 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振动试验结束后样品外形应完好无损,功能特性应符合基准试验 的要求 5.15机组鉴定 5.15.1核级机组样机,包括安全级机械设备和1E级仪控设备,具体鉴定次序按如下原则 a)基准试验鉴定试验前的功能试验); b 仪控元器件的老化试验(含运行老化和振动老化鉴定试验); e)机组抗震前性能试验; d)机组抗震鉴定试验; 机组抗震后性能试验(含耐久试验) e 鉴定试验后的功能试验,以便与基准试验比较 5. 15. 2 抗震机组样机,具体鉴定次序按如下原则 基准试验(鉴定试验前的功能试验); a b)机组抗震前性能试验; 机组抗震鉴定试验, D 机组抗震后性能试验(含耐久试验); e 抗震鉴定试验后的功能试验,以便与基准试验比较 试验件的选择;应尽量选择工程原型件进行试验
GB/T29363一2012 15.4抗震鉴定要求如下: 5. 5.15.4.1核电厂中所有抗震1类设备均应进行抗震鉴定 抗震1类设备包括所有安全1、2,3级流体 承压系统机械设备,安全级的不承压机械设备,lE级电气设备以及少数虽定为非安全级但在地震时要 履行某些安全功能的设备 抗震1类设备,应能承受OBE和sSE载荷,并保证在地震发生时或(和)地 震后均能履行其安全功能 5.15.4.2机组的抗震鉴定可采用分析方法、试验方法、分析与试验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经验反饿进行 推理论证的方法等 当分析不足以合理又可信地证实抗震1类设备的完整性和可运行性时,必须用试 验法进行鉴定 5.15.4.3抗震鉴定试验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a)动态特性探查试验; b 抗震性能试验(试验中包括功能试验). c)极限试验根据需要) d)最终检验 5.15.4.4在试验中和试验前后应对机组的功能特性和可运行能力进行测量,对其承压边界的结构完 整性进行监测 5.15.4.5抗震性能试验的试件应是经过老化试验的试件 抗震鉴定大纲应根据机组安装处的楼板响 应谱进行编制,并符合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 抗震鉴定试验应完成5次oBE(运行基准地 震)的模拟震动试验和1次sSE(安全停堆地震)的模拟震动试验 机组在抗震试验期间应处于运转 状态 5.15.4.6抗震性能试验后,应对机组的外形、结构和功能进行测试和检查,并与试验前的基准数据相 比,以证明机组在地震后的完整性、功能性和可运行性 必要时可拆卸检查,重大的损伤及修改应记录 在鉴定试验报告中,并进行评价 15.4.7抗震鉴定试验的合格标准一般考虑以下因素;发生结构完整性的故障(例如;裂纹,泄漏等); 5 典型部位应力,应变位移变形超过允许值;产生了阻止和防碍执行其安全功能的功能性和可运行性故 障等 5.16外观 机组外表面应清洁,涂漆表面应光滑 充装制冷剂前,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 洁净、干燥 各类电线、电缆应沿线槽敷设 5.17质量保证 5.17.1机组质量保证应符合HAF003的规定 5.17.2机组的制造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应各自建立质量保证程序 5.17.3机组应按合同要求向用户提交每台机组的最终制造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上述文件在核 电厂寿期内均应保存 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图样、计算书、机组及主要部件性能测试报告、制造记录,原 材料质量证明,机组及主要部件抗震分析报告或抗震试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等 试验方法 6. 1 仪表仪器和测量方法 6. 1.1测量用仪表、仪器及准确度按GB/T10870一2001中附录A的规定,并经校验或校准合格 6.1. 2 测量方法按以下规定进行 测量仪表的安装和使用按GB/T10870的规定; a
GB/I29363一2012 b)机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采用取样法测量,取样器按GB/T18430.1一2007中附录A的 要求 测试条件和安装方法 6.2.1测试时,应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机组的水温及空气干,湿球温度偏差按表6的规定; a b)被试机组应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下运行,其频率偏差值不应大于0.5Hz,电压偏差不应大于 士5% 6.2.2被试机组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的构造改装 风冷式机组 的测试环境应充分宽敞,机组附近的风速应减小到充分低的值,以免影响机组的性能 6.2.3机组测试时,温度和流量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 使用侧 热源侧(或放热侧) 冷水 水冷式 风冷式 目 项 出口水温 进口水温 湿球温度 水流量 水流量 干球温度 m'/(hkw m/(hkw) 名义工况 士0,3 士0.3 l0CA(最大负荷工况 士5% 士5% 士1 士0,5 士0,5 低温工况 6.3试验方法 6.3.1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压力试验 6.3.1.1抗震机组的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压力试验方法按GB/T18430.1的规定执行 6. 3.1.2核级机组的气密性、真空试验方法按GB/T18430.1的规定执行 6.3.1.3核级机组压力试验;水侧在1.5倍设计压力(液压)或在1.25倍设计压力(气压)下,按 NB/T47012中压力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3.2运转试验 机组进行运转试验时,检查机组运行是否正常 6.3.3名义工况性能试验 6.3.3.1制冷量和消耗总电功率试验 将机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冷量位置,在表2规定的名义工况下,按以下规定进行试验 测定和计算制冷量与消耗总电功率,并应符合5.9.la)和5.9.1b)的规定 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 因数 a 水冷式机组:制冷量按GB/T10870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 算,校核试验采用机组热平衡法 消耗总电功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和操作控制电 路等的输人总电功率; b)风冷式机组:制冷量按GB/T10870的规定,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 放热侧
GB/T29363一2012 采用GB/T17758的空气嫦差法中的室内空调装置使其达到放热侧环境温度条件,消耗总电 功率除6.3.3.la)中包括项目外,还应包括放热侧冷却风机消耗的电功率 6.3.3.2名义工况性能系数 机组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按式(1)计算,计算结果应符合表4和5.9.le)的规定 coP- 式中 名义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Q 名义制冷量时消耗总电功率,单位为千瓦(kw N 6.3.3.3水侧压力损失 在进行上述试验时,按GB/T18430.1一2007中附录B的方法测量冷水和冷却水的压力损失,应符 合5.9.ld)的规定 6.3.4机组设计和使用范围试验 6.3.4.1L.0CA(最大负荷)工况试验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表3规定的L0CA(最大负荷)工况下运行,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运行 2h,应符合5.9.2的规定 6.3.4.2 低温试验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表3规定的低温工况下运行6h应符合5.9.3的规定 6.3.4.3 变工况试验 机组在表5中某一条件改变时,其他条件按名义工况时的流量和温度条件 该试验应包括表5中 相应的工况温度条件点 将试验结果绘制成曲线图或编制成表格,每条曲线或每个表格应不少于4个 测量点的值 6.3.5耐久试验 6.3.5.1在额定转速下进行耐久性试验,时间至少为200h 6.3.5.2启停试验;试验次数为50次循环的启动/停机 噪声和振动 机组噪声和振动按GB/T18430.1的规定进行测试 6.3.7电气安全试验 6.3.7.1 电压变化试验 机组在表2规定的名义工况下,使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值士10%的范围内变化运行1h,应符合 5.12.1的规定 6.3.7.2电动机绕组温度试验 机组电动机绕组温度按GB/T18430.1的规定进行测试 10
GB/T29363一2012 6.3.7.3绝缘电阻试验 机组绝缘电阻按GB/T18430.1的规定进行测试 6.3.7.4耐电压试验 机组的耐电压性能按GB/T18430.1的规定进行测试 6.3.7.5启动试验 机组按GB/T18430.1规定的方法进行启动试验 6.3.7.6耐湿试验 机组按GB/T18430.1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湿试验 淋水绝缘试验 6.3.7.7 机组按GB4208一2008中IPX5级进行淋水绝缘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6.3.7.3绝缘电阻试验和 6.3.7.4耐电压试验,测试结果应分别符合5.12.3和5.12.4的规定 6.3.7.8接地电阻值测试 机组接地电阻值按GB/T18430.1的规定进行测试 6.3.8电气设备长时间运行老化试验 6.3.8.1运行老化试验条件;按实际工作条件确定试验电压,试验电流、试验次数、操作频率等参数,在 室温条件下进行老化试验,应符合GB/T12727的规定 6.3.8.2运行老化试验后性能测试:手动操作(若有)应能可靠分合,在实际的工作状态下动作正常,基 本电气性能(例如绝缘电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6.3.8.3各元器件的长时间运行试验记录以第三方出具的测试报告为准 6.3.9仪控设备机械振动试验 仪控设备机械振动试验按GB/T2423.10的规定实施,通过确定频率范围、振动幅值,耐久试验的 持续时间等参数,将已通过基准性能试验的试验样机安装在专门的振动台上,在不通电状态下进行试 验 试验期间允许对被试设备进行紧固等维修,试验过程允许中断 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样机进行外 观检查并测试基准性能,确认其仍能正常工作 6.3.10抗震鉴定方法 6.3.10.1分析法 机组抗震鉴定分析法参见GB13625. 6.3.10.2试验法 6.3.10.2.1试件安装 抗震试验前对机组样机进行性能试验,设备各项性能试验合格后运到试验现场 检查设备整体结 构有无变形和破裂,各个连接件有无松动或脱落,结构完整的情况下将其安装于地震模拟台上,机组安 装好后在设备接管处施加模拟管口载荷,并将机组与水箱连接形成回路 对机组进行运行试验,以验证 1
GB/T29363一2012 设备在抗震鉴定试验前的可运行性 6.3.10.2.2动态特性探查试验 在机组样机的3个正交轴向输人加速度幅值不大于0.2的白噪声进行激振,测量设备的固有频率 和阻尼比 振动应有足够的持续时间,保证固有频率的测量精度 试验中机组样机应充满制冷剂冷冻 水和冷却水 6.3.10.2.3抗震鉴定试验 试验采用多频波法在机组的3个正交轴向同时进行激振 采用地震台台面的加速度信号作为控制 信号完成OBE和sSE地震试验 抗震鉴定具体方法参见HAF-J0053 6.3.11外观 呆用目测方式检测机组外观,应符合5.18的规定 6.3.12试验报告 6.3.12.1按6.3.1~6.3.10各项试验内容,记录测试参数和结果,并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计算 6.3.12.2试验操作人员,审核人员签字 检验规则 检验项目 机组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每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7的规定 表7检验项目 目 序号 项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 试验方法 气密性,真空试验,压力试骑 5.7 6.3.1 绝缘电阻 5.12.3 6.3.7.3 5.12.4 耐电压 6.3.7.4 外观 5.16 6.3.11 运转 5.8 6.3.2 制冷量,消耗电功率 5,9.1 6.3.3.1 名义工 性能系数 和5,.9.1 6.3.3.2" 4.3.4 况性能 水侧压力损失 5.9,1 6.3.3.3 L.ocA(最大负荷)工况 5.9.2 6.3.4.l 低温工况 5.9.3 6.3.4.2 变工况 5.9.4 6.3.4.3 12
GB/T29363一2012 表7(续 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试验方法 序号 项 要求 噪声和振动 10 5,l1 6.3.6 1 电压变化 5.12.1 6.3.7. 12 5.12.2" 6.3.7.2" 电动机绕组温度 13 启动 5.12.5 6.3.7.5 耐湿 5.12.6 14 6.3.7.6 15 淋水绝缘性能 5.12.7" 6.3.7.7 16 接地电阻 5.12.8 6.3.7.8 耐久试验" l7 6.3.5 5.10 18 5.13 电气设备长时间运行老化 6.3.8 19 仪控设备机械振动 5.14 6.3.9 抗震鉴定 20 5,15,4 6.3.10 对于同一系列的机组,应在工厂选取其中一台进行试验 注;“、”表示“需要”;“人”表示“根据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表示“不需要” 7.3型式检验 7.3.1新产品或定型产品作重大改进对性能有影响时,第一台产品应做型式检验和抗震试验 7.3.2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7的规定 7.3.3型式检验时间不应少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时间,其中名义工况运行不少于24h,允许中途停 车,以检查机组运行情况 运行时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后应重新进行试验,前面进行的试验无效 7.4检验判定原则 7.4.1按表7规定的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型式检验不合格的机组,不能投产 出厂检验不合格的机组不允许出厂 7.4.2其中抗震试验为破坏性试验,经过抗震试验的样机不允许再销售使用 标志,包装和贮存 8.1标志 8.1.1每台机组应在明显而平整的部位固定有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铭牌应 采用不锈钢材质,铭牌内容见表8. 8.1.2机组相关部位上应设有工作情况标志(例如;转向、水流方向、液位,油位标记) 应在相应的地方(如铭牌,产品说明书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8.1.3 13
GB/T29363一2012 表8铭牌内容 选 标记内容 项顺 型号 名称 设备编码 抗震等级 安全等级 制冷量/kw 额定电压/V;相数;频率/Hz 最大运行电流 消耗总电功率/kW coP 水侧压力损失/kPa 噪声(声压级 制冷剂名称及充注量/ke 机组外形尺寸/mm 机组总质量/kg 公司名称和商标 制造年月及产品编号 注1;“、”表示“需要”;“"表示“选项” 注2;一般机组的制冷量、功率.cOP等以名义工况性能进行标定,当机组技术规格书中对使用工况下的性能有 要求时,可以用使用工况性能参数进行标定,但使用工况应同时予以说明 包装 8.2 8.2.1设备或部件在清洁后应立即进行包装,并根据清洁度等级在相应工作区内进行包装 8.2.2通常使用的材料 用于包装设备、,部件的材料和包装箱衬里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防潮湿、防水 b 符合防火要求(阻燃); e)能够热封合 ) 抗撕裂、抗穿孔等 8.2.3不应使用的材料 非金属材料中应限制含有卤素,呻,钳、来,碗及它们的化合物 8.2.3.1 8.2.3.2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应使用接触性防腐蚀剂、挥发性缓蚀剂及类似产品 如果采购方同意使 用,那么所使用防腐剂的名称,清除方法和要求必须标注在外包装和相关文件上 8.2.3.3不应使用含铅,汞和低熔点合金的材料 8.2.3.4不应使用布料堵塞或盖住开孔 8.2.3.5不应使用涂漆的或用透明材料制作的封盖和端塞(湿度指示器观察窗除外) 8.2.4包装方法 8 .2.4.1选用的包装方法应确保设备免受污染、腐蚀和其他破坏 供货商采取的包装方法应符合相关 规定并得到采购方认可 8.2.4.2机组的包装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1
GB/T29363一2012 8.2.5随机文件 8.2.5.1每台机组出厂时应在包装时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等 8.2.5.2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 -型号和名称; -产品编号; 公司名称和商标; 检验结论; 检验员、检验负责人签章及日期 8.2.5.3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包括 工作原理、特点及用途; 主要技术参数; 结构示意图,水侧压力损失、电气线路等 安装说明、使用要求、维护保养及注意事项; 机组主要部件名称、数量 8.3 8.3.1机组的防锈处理应适应核电厂的使用要求,机组外露的不涂漆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螺纹 接头用螺塞堵住,法兰孔用盲板封盖等 8.3.2机组出厂前应充人或保持规定的制冷剂量,或充人0.02MPa一0.03MPa(表压)的干燥氮气 8.3.3机组应存放在能抵御大气环境的封闭空间内,应防止整台机组和自控、电气系统的受潮 8.3.4包装和保养的设备应保持原状态直到贮存期的结束,备品备件和独立包装的附件应单独存放和 标识

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

随着我国核电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核电站开始采用高效节能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该设备具有良好的性能和可靠性,能够满足核电站对于工艺水冷却的需求。

一、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的原理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是一种利用压缩机增压后的蒸汽来驱动制冷剂循环流动的设备。它采用闭式回路系统,通过不断循环制冷剂实现水冷却工艺过程中的热交换。

该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和节流阀等,其中压缩机是整个系统的核心部件。当它将低温低压蒸汽压缩后,制冷剂就能够在高温高压状态下循环流动,从而实现了水的冷却。

二、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的特点

相比于传统的水冷却设备,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具有以下优点:

  • 高效节能:该设备采用先进的压缩循环技术,具有较高的能量利用率和制冷效率,可以有效降低核电站的能耗。
  • 可靠性高: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采用了高品质的制冷剂和组件,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可以满足核电站长期稳定运行的需求。
  • 维护方便:该设备结构简单,易于维护和保养。同时,它还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便捷等特点,可以有效提高核电站的管理效率。

三、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的应用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广泛应用于核电站的工艺水冷却中。它可以对冷却水进行快速、准确的温度控制,保证核反应堆的正常运行。同时,该设备还可以应用于其他领域的低温制冷和空调系统中。

四、结语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是一种具有高效节能、可靠性高和维护方便等特点的先进设备。随着核电行业的不断发展,相信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GB/T29363-2012在未来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和核电厂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类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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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国家标准水电解氢氧发生器技术要求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水电解氢氧发生器技术要求的编号:GB/T29411-2012。水电解氢氧发生器技术要求共有14页,发布于2013-10-012012年第42号公告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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