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524.3-2015

陈设艺术瓷器第3部分:文化用瓷

Standardofartisticporcelain—Part3:Cultural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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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88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81.060.20
  • 实施日期2016-0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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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设艺术瓷器第3部分:文化用瓷


国家标准 GB/T13524.3一2015 代替GB/T13524.31993 陈设艺术瓷器 第3部分:文化用瓷 Standardofartisticporcelain一Part3:Culturalware 2015-07-03发布 2016-02-01实施 中毕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 国国家标准化管厘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3524.3一2015 前 言 GB/T13524《陈设艺术瓷器》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雕塑瓷; 第2部分;器皿瓷; 第3部分;文化用瓷 本部分为GB/T13524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3524.3一1993《陈设艺术瓷器文化用瓷》 与GB/T13524.3一1993相比,主 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文化用瓷的定义(见3.1,1993年版的3.1); -修改了最大尺寸误差(见5.2,1993年版的5.6); -修改了袖面的要求(见5.3.1,1993年版的5.2); 修改了裂纹的技术要求(见表3,l993年版的表2);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1993年版的第7章)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福建省德化县佳美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德化县质量计量检测所,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化金东宝瓷业有限公司、德化县 万盛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化县华达陶瓷有限公司、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国典、苏尧棠、杨剑民苏献忠、赖礼同林秀珍、郑智奥、王培景、,陈瑞文 赖颖秦,李甲栈、陈宏昆、蔡廷祥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524.31993
GB/T13524.3一2015 陈设艺术瓷器 第3部分;文化用瓷 范围 GB/T13524的本部分规定了文化用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文化用瓷产品,不适用于特种工艺文化用瓷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3299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GB/T3300日用陶瓷器变形检验方法 GB/T3301日用陶瓷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T3302 日用陶瓷器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GB/T3303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GB/T5000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GB/T5001 1985日用陶瓷分类 GB/T10812玲珑日用瓷器 术语和定义 GB/T3303、GB/T5000和GB/T108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化用瓷cuturalware 与书法,美术,宗教、体育文化生活有关的瓷器 如印盒、笔筒、水孟、笔架;调色盘、盆、盒;香炉熏 炉;围棋罐;化妆饰品盒等文化用瓷 3.2 特种工艺文化用瓷 specialtechniealculturalware 在制造工艺和装饰方法上,精雕细刻(堆花、盘龙、镂空、捏雕等)综合装饰的文化用瓷 3.3 隐藏面 hiddensurface 非显见面目测不到的部位
GB/T13524.3一2015 3.4 花面惊纹 crackleondecoratilepattern 花面颜料上出现软惊 3.5 袖下缩料 peelingunderglazedecoration 袖下色料卷缩露出胎体 3.6 釉下散料点 staiscatterunderglazepigment 制品袖下呈现不应有的料色点 产品分类 4.1按产品的用途分为文具画具类,祭具类,其他类 4.2按产品的规格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表 单位为毫米 型式 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型 <8o 80<140 140220 >220 文具画具类 祭具类 <150 50<350 350550 >550 其他类 视其外形相似情况.分别按上述各类定型 注;按产品外形最大尺寸定型 4.3按产品的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技术要求 5.1吸水率 吸水率应符合GB/T5001一1985中2.2的规定 5.2最大尺寸误差 最大尺寸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位为毫米 最大尺寸 类别 l00 100一200 350 200一350 士1.5 允许误差/% 士2.0 士l.2 士l.0 5.3外观质量 5.3.1袖面光润(无光袖、无袖产品等除外),颜色纯正
GB/T13524.3一2015 5.3.2成套产品的袖色,画面色泽应基本一致 5.3.3产品放在平面上基本平稳,有盖产品的盖与主体结合处应基本吻合 5.3.4产品不允许有裂穿,磕碰、渗漏,炸袖缺陷 5.3.5产品各等级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3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b) 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表 缺陷 测定量 产品 序号 等品 优等品 合格品 名称 和单位 规格 小型 不大于1 不大于2 不大于3 口径或高 不大于1.5 不大于8 不大于5 中型 变形 度、长度 大型 不大于2.5 不大于4 不大于6 mm 特型 不大于5 不大于9 不大于4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小型 不大于l,限2个 不大于2.5,限2个 面不大于1,限2个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中型 不大于1.5,限3个 不大于2.5,限4个 面不大于1.5,限3个 直径 斑点" mm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大型 不大于2,限4个 不大于4,限6个 面不大于2,限4个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特型 不大于2.5,限5个 不大于4.5,限8个 面不大于2.5,限5个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小型 面不大于2 面不大于6 面不大于15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中型 面不大于3 面不大于8 面不大于25 阴 裂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大型 面不大于4 面不大于10 面不大于30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特型 面不大于5 面不大于12 面不大于40 裂 长度 纹 mm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小型 不允许 面不大于3 面不大于6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坯 中型 不允许 面不大于6 面不大于12 种 皆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大型 不允许 裂 面不大于9 面不大于18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 特型 不允许 面不大于14 面不大于28
GB/T13524.3一2015 表3(续 缺陷 测定量 产品 序号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名称 和单位 规格 小型 不大于1,限2个 不大于2,限2个 不大于3,限4个 坯泡疙 不大于2,限2个 中型 不大于3,限2个 不大于4,限4个 直径 瘩、泥渣、 mm 大型 不大于2,限3个 不大于4,限4个 不大于5,限6个 石膏脏 特型 不大于3,限3个 不大于5,限5个 不大于6,限6个 小型 不允许 不大于1,长不大于6不大于1,长不大于15 直径与 中型 不大于1,长不大于8 不大于0.5,长不大于3 不大于1,长不大于25 水泡边、 长度 刺边 大型 不大于1,长不大于4 不大于1,长不大于14不大于1.5,长不大于35 mm 特型 不大于1,长不大于5 不大于1,长不大于20不大于1.5,长不大于45 小型 不大于1,限1个 不大于l.5,限2个 不大于2.5,限4个 中型 不大于1,限2个 不大于2,限3个 不大于2.5,限6个 直径 熔洞" 大型 不大于1.5,限3个 不大于3.5,限4个 不大于4.5,限8个 mm 不大于小展5个 特型 不大于2,限4个 不大于5.5,限10个 不大于0.5,限5个 不太严重 小型 不大于0.5,限10个 中型 不大于0.5,限10个 不大于1,限20个 不太严重 直径 毛孔 mm 大型 不大于1,限20个 不大于1,限30个 不太严重 特型 不大于l,限30个 不大于1,限40个 不太严重 不大于周长1/4,深度 不大于周长1/10,深度 小型 不明显 不大于1.5,其他粘疤限 不大于0s 12mm 不大于周长1/4,深度 不大于周长1/10,深度 中型 不明显 不大于1.5,其他粘疤限 长度 不大于0.5 12mm mm 粘疤" 与面积 不大于周长1/4,深度 不大于周长1/10,深度 mm 大型 不明显 不大于2.5,其他粘疤限 不大于1 12mm 不大于周长1/4,深度 不大于周长1/10,深度 不明显 不大于2.5,其他粘疤限 特型 不大于1 12mm 小型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1,限4个 不大于2,限4个 中型 不大于1,限3个 不大于1.5,限5个 不大于3,限5个 直径 袖泡" mm 大型 不大于1,限4个 不大于2,限5个 不大于4,限6个 特型 不大于1,限5个 不大于2,限6个 不大于5,限8个
GB/T13524.3一2015 表3(续 缺陷 测定量 产品 等品 序号 优等品 合格品 名称 和单位 规格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大于10,非显 小型 面不大于4 面不大于6 见面不限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显见面不大于4,非显显见面不大于14,非显 中型 面不大于6 见面不大于8 见面不限 长度 10 压柚" mm 显见面不大于3,非显 显见面不大于5,非显 显见面不大于16,非显 大型 见面不大于12 见面不限 见面不大于8 显见面不大于5,非显 显见面不大于6,非显 显见面不大于20,非显 特型 见面不大于15 见面不限 见面不大于10 小型 不大于16 不大于36 不大于26 底 中型 不大于18 不大于28 不大于38 缺 足 长度 " 缩 mmm 大型 不大于24 不大于36 不大于56 和 特型 不大于30 不大于38 不大于58 11 小型 不允许 不大于5,限1处 不大于10,限1处 其 中型 不允许 不大于7,限1处 不大于20,限1处 面积 缺 他 袖 缺 mm 大型 不允许 不大于8,限2处 不大于30,限3处 袖 特型 不允许 不大于9,限2处 不大于40,限3处 小型 不大于4 不大于6 不大于30 不大于6 不大于8 不大于60 中型 面积 12 缺泥 mm" 大型 不大于8 不大于10 不大于80 特型 不大于10 不大于 12 不大于 100 桔袖 13 各型 不允许 不明显 不严重 袖薄 泥袖缕、 14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足 色 耳把歪、 15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太严重 袖面擦份 尺 个 小型 不大于0.5,限1 不大于1,限2个 不大于2,限4 中型 不大于0.5,限2个 不大于2,限2个 不大于3,限4个 直径 16 落渣 mm 大型 不大于1.5,限2个 不大于2.5,限3个 不大于3.5,限5个 特型 不大于2,限3个 不大于3.5,限4个 不大于4.5,限5个 底沿 长度 外沿不大于周长1/1o外沿不大于周长1/8. 各型 应磨钝 粘渣 内沿不大于周长1/8 内沿不大于周长1/6 mmm 18 火刺 各型 不允许 不允许 不严重 烟熏"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太明显 19 各型 不严重 阴黄 不允许 20 各型 不明显
GB/T13524.3一2015 表3(续 缺陷 测定量 产品 序号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名称 和单位 规格 袖下毛料、 21 料刺、料 各型 不明显 不太明显 不严重 致 色不 小型 不允许 不大于2,限2处 不大于6,限4处 中型 不允许 不大于2,限2处 不大于6,限4处 袖下 直径 22 缩料 mmm 大型 不允许 不大于3,限2处 不大于12,限4处 特型 不允许 不大于3,限2处 不大于12,限4处 型 不大于1,限2个 不大于2,限4个 不大于2.5,限15个 小 中型 不大于1,限2个 不大于2,限4个 不大于2.5限15个 袖下 直径 23 散料点 个 mm 大型 不大于2,限3个 不大于3,限6个 不大于4.5,限20 特型 不大于2,限3个 不大于3,限6个 不大于4.5,限20个 不大于3,限2处;或不不大于4,限3处;或不不大于10,限4处;或 小型 处 大于5,限1处 大于10,限1处 不大于20,限1 不大于4,限2处;或不不大于5,限4处;或不不大于14,限4处;或 中型 处 大于7,限1处 大于12,限1处 不大于26,限1 画线 长度 24 缺陷 mm 不大于5,限3处;或不不大于7,限5处;或不 不大于16,限6处;或 大型 大于14,限1处 处 大于9,限1处 不大于28,限1 不大于6,限3处;或不不大于8,限6处;或不不大于20,限7处;或 特型 大于11,限1处 大于16,限1处 处 不大于30,限1 小型 不大于8,限4处 不大于12,限4处 不大于40,限8处 中型 不大于15,限4处 不大于20,限4处 不大于60,限8处 面积 画面 25 缺陷" mm" 大型 不大于20,限4处 不大于25,限4处 不大于80,限8处 特型 不大于25,限4处 不大于30,限4处 不大于100,限8处 26 花面惊纹 各型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太明显 27 彩色不正 不明显 不太明显 各型 不太严重 小型 不大于10,限2处 不大于20,限2处 不大于50,限3处 中型 不大于20,限2处 不大于30,限2处 不大于90,限3处 面积 色 28 mm" 不大于40,限3处 不大于50,限3处 大型 不大于130,限4处 特型 不大于50,限3处 不大于70,限3处 不大于160,限4处 玲珑眼 各型 不大于眼总数20% 不大于眼总数25% 不大于眼总数40% 29 影线
GB/T13524.3一2015 表3(续 缺陷 产 测定量 品 序号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和单位 格 备 规 称 玲珑眼 30 各型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大于眼总数25% 惊袖 表中缺陷折算规定 a 各级产品每件上的缺陷不得密集,若密集时,则在原等级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点状缺陷(毛孔,水泡边除 外)相距5mm内为密集 b 除已明确规定者外,表3规定的缺陷均指显见面,非显见面缺陷均可按显见面规定的尺寸增加50%;毛孔尺 寸按规定不变,数量两个折算一个 凡遇直径、面积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略多时,可以两个折算一个,但所增加的绝对个 ,如果原规定总数为单数时,可将总数加1变成双数再折半 数不得超过原规定总数的509 6 d 凡未规定处数者,均可按尺寸相加计算 e ,可根据其形状按相似缺陷处理 凡表3未包括的缺陷, f 凡遇下列情况,可不作缺陷计算 小、中型直径不大于0.,3mm;大、特型不大于0.5tmm 2 面积小于1mm 3 底足外沿宽小于0.5mm,内沿宽小于1.0mm的缩; 4 隐藏面的缺陷; 颜色清淡的微小缺陷 100mm的变形按规定幅度减半 为装饰风格的除外 起时应分开计算,但总长度不得超过阴裂规定幅度;优等品、一等品口部阴裂不允许; 纹片袖装饰不计算裂纹缺陷;堆花,捏雕装饰上坯触皆裂,一等品显见面按非显见面规定幅度减半 下的熔洞,深度不大于0.5mm按毛孔处理;优等品口部不允许有熔洞 等品其他粘疤不允许 -等品、合格品显见面不允许 把,耳,出压粕按非显见面规定幅度减少50% 1mm,合格品宽不大于2mm -等品、合格品按规定幅度减半 口部缺泥优等品不允许, 落渣应铲除尖端 颜色袖装饰的产品一等品不明显 优等品每条箍线上断口不得超过2处,但小于规定幅度50%的可二处折算一处 画面小于产品面积80%的处数减半;人物、动物头部.四肢残缺不允许,正面花头和人物、动物其他部位幅度 减半;底款字迹与图案应清晰,优等品、一等品端正,合格品基本端正 试验方法 吸水率测定 按GB/T3299执行(大、特型产品可以取同品种的试片进行测定) 6.2变形测定 扁平制品空心制品的变形试验方法按GBT3300执行;其他制品的变形,测量偏离中轴线的最大部位
GB/T13524.3一2015 6.3最大尺寸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 按GB/T33o1执行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 7.2出厂检验 7.2.1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为5.3.1、5.3.2、5.3.3,5.3.4、5.3.5规定的内容 7.2.3出厂检验按GB/T2828.1一2012的各项规定执行 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检 验水平及抽样方案见表4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及判定按表5进行 表4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接收质量限(AQL 检验水平(L 抽样方案 5.3.4 2.5 5.3.1 -次抽样(从正常检 验 5,3.2 -般检验水平1 -次抽样开始,按转 4.0 移规则进行) 5.3.3 5.3.5 表5 般检验水平I 批量范围 AQL.为2.5 AQL.为4.0 样本量 样本量 S Ac Re Re 28 9~15 16一25 2650 5190 91150 13 151一28o 2o 13 281一500 20 20 501~120o 32 32 50 12013200 50
GB/T13524.3一2015 表5(续 -般检验水平I 批量范围 AQL.为2.5 AQL为4.0 样本量 样本量 s Ae Re Re 3201~10000 8O 8o 125 125 1000135000 10 11 14 15 35001150000 200 10 200 315 15 22 !4 15001一500000 315 21 21 22 >500001 500 22 315 21 7.2.4产品批的形成;受检产品可按同级别的单件、套具、花面装饰方法分别形成批,必要时还可细分 7.2.5样本的抽取按以下要求进行 a)单件产品按表4的规定随机抽取样本量 成箱(包括成套或成捆,下同)配套产品先按产品数量对照表4的要求查出相应的样本量,用样 b 本量除以每箱内的产品数,其商若是整数则以此数值为抽取的箱数;其商若含小数,则去除小 数,在整数位加1为抽取的箱数 从产品中随机抽取确定箱数的成箱配套产品,然后从抽取的 箱中随机抽取该批产品的样本量(每箱中抽出的样本数应大致相等 e)当产品批小于或等于样本量时,则全部抽取 7.2.6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该批产品重新 分等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每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 式检验 产品原料改变时; a) 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c)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 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 e)有合同要求时 7.3.2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过批检查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个批中抽取,抽取样本的 方法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技术水平 7.3.3型式检验按GB/T2829一2002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 平及抽样方案见表6 有合同要求时,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GB/T13524.3一2015 表6 判别水平(DL 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样本量 AcRe 5.3.4 5.0 5.3.l 5.3.2 32 I -次 5.3.3 15 5.3.5 5.2 =3 川1 40 5.l 二次 =3 7I2 7.3.4检验的各个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周期型式检验不合格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按GB/T3302规定执行 8.1 8.2成套产品包装时要求配套无差错 l0

陈设艺术瓷器第3部分:文化用瓷GB/T13524.3-2015

文化用瓷是指具有一定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的瓷器。根据《陈设艺术瓷器第3部分:文化用瓷GB/T13524.3-2015》的规定,文化用瓷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宫廷御用瓷

宫廷御用瓷是指专供皇室使用的瓷器。这些瓷器制作精美,器形端庄,釉色绚丽,往往带有浓郁的宫廷气息。在历史上,宫廷御用瓷被视为一种权力象征,其制作工艺也达到了巅峰。

2.民间工艺瓷

民间工艺瓷是指在民间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瓷器。这些瓷器往往是手工制作,造型独特,釉色自然,具有浓郁的地方风情和人文特色。

3.纪念收藏瓷

纪念收藏瓷是指为纪念某个事件或者纪念某位名人而制作的瓷器。这些瓷器往往有着特定的意义和象征意义,在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上都有很高的地位。

除了上述分类外,文化用瓷还可以按照功能进行划分。根据《陈设艺术瓷器第3部分:文化用瓷GB/T13524.3-2015》的规定,文化用瓷的功能包括饰品、礼品、纪念品、装饰品、实用品等。

总的来说,文化用瓷充满着历史和文化的熏陶,其制作工艺和艺术表现形式也非常丰富多样。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珍贵的历史价值,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

和陈设艺术瓷器第3部分:文化用瓷类似的标准

陈设艺术瓷器第1部分:雕塑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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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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