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7683-2019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技术条件

Largegearandgirthgearforgings—Technical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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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J3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7.140.85
  • 实施日期2019-06-04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1页
  • 文件大小612.32KB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T37683一2019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技术条件 L.argegearandgirthgearforgings一Ieehnicalspeeifieationm 2019-06-04发布 2019-06-04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37683一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卫、蒋新亮,陶凤云,刘继全
GB/37683一2019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齿轮(包括齿轮轴、齿圈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 方法,验收和质量证明书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齿轮(包括齿轮轴)、齿圈锻件的订货、制造和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230.1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 尺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4340.1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10561一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37400.15-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探伤 订货要求 3.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中规定锻件的名称、执行的标准和材料牌号、供货数量和交货状态、供需双方明 确的相应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 3.2需方应提供锻件订货图样 制造工艺 4.1冶炼 锻件用钢应采用电炉或转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 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保证质量的其他冶炼方法 4.2锻造 4.2.1钢锭的水口和冒口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成品锻件无缩孔、疏松、严重的偏析及其他有害 缺陷 4.2.2锻件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造设备上锻造成形,以确保锻件整个截面锻透和组织均匀 4.3热处理 4.3.1锻件锻造后供方应进行正火加高温回火处理
GB/T37683一2019 4.3.2渗碳钢锻件的正火温度应高于渗碳温度 4.3.3供方可根据锻件的材料牌号及订货技术要求进行性能热处理或渗碳热处理 4.4机械加工 4.4.1锻件应在调质或渗碳热处理之前进行粗加工或半精加工 4.4.2锻件的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需方订货图样的规定 4.5补焊 对于有缺陷的锻件,在征得需方认可后,方可通过补焊进行修复 5 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供方应对每炉钢液进行熔炼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规定 5.1.1 5.1.2当需方有成品分析要求时,供方应对锻件进行成品分析,成品分析的结果应符合表1规定,但允 许有表2规定的偏差 若着要求检验锻件中的氢,氧、氮含量时,应在订货合同中写明 锻件中的氢、氧,氮含量(质量分 5.1.3 数)的要求为氢含量不大于2xI0-,氧含量不大于25X10-",氮含量不大于100x10-"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表1 Si P 材料牌号 Mn Ni Mo Ti Cu Cr 0.80一 0.37一 0.17一 0,50一 40Cr C0.0250.025 二0,.25 0.44 0.37 0.80 .10 0.40~ 0.80 0.32" 0.17一 0.15一 35CrMo 0.025<0.025 s0.25 0.40 0.37 0,70 .10 0.25 0.17 0.50 0.90 0.38~ 0.15 42CrMo 0.025s0.025 s0.25 0,45 0.37 0.80o 11.20 0.25 0.30- 0.17 0.40- 1.40 1.40 0.l5 34CrNilMo 0.0250.025 S0.25 0.38 0.37 0.70o 1.70 1.70 0.30 0.30~ 0.17 0.50~ 0.70 2.75~ 0.25~ 34CrNi3Mo 0.0250.025 S0.25 0,40 0.37 0.80 .10 3.25 0.40 0.33 0,60~ 1.60~ 0.40~ 0,05 37SiMn2MoV 0.0250.025 S0.25 0.39 0.90 1.90 0.50 0.12 0.37 0.17 0.90~ 0.20 0.90一 40CrMnMo S0.0250.025 S0.25 1.20 0.30 0,45 0.37 .20 0.60 1.25 0.37一 0.17一 0,50~ 0.15~ 40CrNiMo C0.025<0.025 s0.25 0.90 0.25 0.44 0.37 0.80 l.65 0.26~ 0.17一 0.30~ 1.80 1.80 0.30 30Cr2Ni2Mo 0.0250.025 s0.25 0.34 0.37 0.6o 2.20 2.20 0.50 0.22 0.17一 0.30~ l.50~ 3.30~ 0.40~ 0.05~ 24Cr2Ni4Moy 0.025 0.025 0.25 0.28 0.37 0.6o 1.8o 3.8o 0.55 0.15 0.10~ 0.17 0.30~ 0.60~ 2.75 12CrNi3 0.0250.025 S0.25 0.17 0.37 3.15 0.60 0.90
GB/37683一2019 表1(续》 C 材料牌号 Si Mn Ni Mo T Cu 0.17~ 0.17~ 0.80 1.10~ 0.04 20CrMnT 0,0250,025 0.25 0.37 0.23 1.10 1.30 0.10 0.17 0,17~ 0,90 1.10~ 0.20 20CrMnMo 0,0250,025 S0.25 0.37 0.23 1.20 0.30 1.40 0.13~ 0.15~ 0.80 1.40 2.80 0.40~ 15Cr2Ni3Mo S0.025<0.025 S0.25 0,20 0.35 1.20 l.,80 3,20 0,60 0.17 1.50 0.25 0.l4 0.40 1.40" 17Cr2Ni2Mo C0,025<0.025 S0.25 0.19 0.35 0.60 1.80 1.70 0.35 0.30一 0.12 0.15一 0.70 4.00~0.l5~ 15CrNi4Mo C0.025<0.025 S0.25 0.18 0.35 0.60 1.10 4.50 0.35 0.40 l.60 0.l7一 0.15一 0,40" 0.15一 20CrNi2Mo C0.0250.025 0.25 0,23 0,35 0.70 0.65 2.00 0.30 表2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截面面积/enm" 规定化学成 元素 <650 >6501300>1300260o>2600520o520010400>10400 分上限值/% 超过规定值上限或下限的允许偏差值/% 0.30 士0,01 -0.03 士0.05 士 士0.05 士0.03 士0.04 >0.30~0.55 士0.02 士0.04 士0.04 士0.05 士0.06 士0.06 士0.05 0.37 士0.02 士0.03 士0,04 士0,04 士0,06 S >0.37~1,40 士0.04 土0.06 士0.06 士0.07 土0.07 土0.09 <1.00 士0.03 士0.04 士0.05 士0,06 士0.07 士0.08 Mn >1.001l.90 士0.04 士0.06 士0.07 士0.08 士0.08 士0.09 C0.025 十0,005 +0.005 十0.007 十0.007 十0.01o 十0.01o s0,025 十0,005 十0.005 十0.005 十0.005 十0,006 十0,006 0.90 士0.03 士0.04 士0.04 士0.05 士0.05 士0.06 C >0.902.20 士0,06 士0.0s 士0.06 士0.07 士0.07 士0.08 1.00 士0.03 土0.03 士0.03 士0.03 士0.03 士0.03 Ni >1.002.00 士0.,05 士0.05 士0.05 士0.05 士0.0s 士0.05 士0.07 >2.00一4.50 士0.07 士0.07 士0.07 士0.07 士0.07 0.30 士0.01 士0.02 士0.02 士0.02 士0.03 士0.03 Mo 士0.,02 士0.03 士00s 土0.04 土0.04 0.30一0.60 士0.03 +0.01 +0.01 0.10 +0.01 +0.01 +0.01 +0.01 >0.10~0,20 士0,03 士0,03 士0,03 士0.03 士0.03 士0.03 T 0.10 十0,02 十0.,02 +0.03 +0.03 十0.04 +0.04 5.2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GB/T37683一2019 名 感 区 监 类 燃 烧 易 天只发 只 贾 员 只 贾 房 只只只 员 天 贾 " 只天只只只只只天天只装天只只天天天天" G 贵 富 一 客 八 食 景 员 员 十 S 7 入 入
GB/37683一2019 8 冷 品 八 " " N 只 " " 只员 只员员员 天天只只天员员天员没只 大 图 舞 员员员 员员 不 八 八 m 删 " R 风 昌 昌 多 多 八 穴 员 员 书 人 道 十 誉 预 回
GB/T37683一2019 5.3硬度 锻件只要求按硬度验收时,同一锻件的硬度偏差不超过40HBw 但当锻件同时要求力学性能时 其硬度绝对值不作为验收依据 5.4无损检测 5.4.1一般要求 锻件应无白点、裂纹、折叠、缩孔、严重的偏析等影响使用性能和表面质量的缺陷 5.4.2超声检测 锻件应在粗加工及热处理后开齿前进行超声检测 齿部及齿根以下20mm或1.5m.当模数 m.>12时)的范围内的检测结果应满足GB/T37400.15一2019表1中质量等级】级的要求,其余部位 的检测结果应满足级的要求 5.4.3磁粉检测 当订货技术协议或订货合同有磁粉检测要求时,应由需方进行磁粉检测,检测方法和验收标准应满 足订货合同或订货技术协议的要求 5.5金相组织 5.5.1晶粒度 当要求检验晶粒度时,应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渗碳钢的本质晶粒度不应粗于5.0级 5.5.2非金属夹杂物 当要求检验非金属夹杂物时应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锻件的A,B.c,D四种类型非金属夹杂物均 不应超过2.5级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 6.1化学成分分析 化学成分分析应按GB/T223规定的方法或经需方认可能保证分析质量的其他方法进行 6.1.1 6.1.2钢液应在浇注时取样测定化学成分 当无法进行熔炼分析时,允许用成品分析代替熔炼分析 其分析结果应符合熔炼分析要求 6.1.3成品分析试样可取自锻件本体或其延长部分,也可取自力学性能试样 对于圆盘或其他实心锻 件,应取自离外圆表面1/3半径处;对于空心或环形锻件,应取自1/2壁厚处 6.2力学性能试验 6.2.1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6.2.1.1应按照表4的锻件级别、检验项目和抽样规定进行检验 当锻件只要求检验硬度时,则应按 5.3的要求执行
GB/37683一2019 表4检验项目及抽样规定 抽样规定 锻件 检验项目 组批条件 级别 力学性能 硬 度 每批锻件检验5%,但不少 同熔炼炉号,同热处理炉次 I 硬度 外形尺寸相同或近似的锻件 于5件 硬度 单件 逐件试验 同熔炼炉号,同热处理炉次,每批锻件检验2%,但不少于 N 拉伸,冲击,硬度 逐件试验 外形尺寸相同或近似的锻件2件,同一锻件取一组试样 拉伸、冲击,硬度 单件 取一组试样,逐件试验 逐件试验 注:取样数量按百分比计算时,不足一件的余数算为整一件 6.2.1.2锻件要求进行拉伸和冲击试验时,每组试样的数量为一个拉伸试样和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 或为一个拉伸试样和三个V型缺口冲击试样 6.2.2取样位置和取样方向 当订货图样没有规定取样位置时,可按下列要求进行取样 6.2.2.1 实心轴类锻件的试样应在锻件的轴端延长部位,距表面1/3半径处取样 a b) 空心类锻件的试样应取自锻件的延长部分,1/2壁厚处取样 圆盘类锻件的试样应取自锻件延长部分的端部 直径小于或等于350mm时在外缘取样;直 c 径大于350mm时从距外圆表面大于或等于20mm处向里取样 6.2.2.2取样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轴类锻件和以拔长变形为主的锻件,其拉伸、冲击试样方向应取轴向(纵向) 当若订货技术协 a 议或订货图样规定取切向或横向试样时,其力学性能的试验结果应比表3(纵向)的规定值降 低表5规定的百分数 环类锻件、盘类锻件和以墩粗变形为主的锻件,其拉伸、冲击试样方向应取主变形方向,即切向 b 圆周方向). 6.2.3试验方法 6.2.3.1拉伸试验应按GB/T228.1的规定进行 6.2.3.2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进行 6.3硬度检验 6.3.1锻件的硬度检验应按GB/T231.1的规定进行;淖火试样的硬度检验应按GB/T230.1的规定进 行;维氏硬度检验应按GB/T4340.1的规定进行 6.3.2在齿圈锻件的端面距外表面约1/4直径处应至少测定两处,两处相距180° 如果锻件直径大 于3000mm,则应至少测定四处,每处应相距90° 齿轮或齿轮轴锻件应在将要开齿的外表面测定四 处硬度,每处应相距90"
GB/T37683一2019 表5切向、横向力学性能指标降低量 力学性能指标降低量/% 力学性能 试样方向 锻造比5 锻造比>5 切向 横向 切向 Ra (Rl 横向 9 切向 25 横向 25 切向 20 40 40 横向 20 25 切向 40 KU/KV 横向 25 6.4无损检测 6.4.1超声检测 超声检测按GB/T37400.15一2019的规定进行 6.4.2磁粉检测 磁粉检测按订货合同或订货技术协议的规定进行 6.5金相检验 6.5.1晶粒度测定 晶粒度的测定按GB/T6394的规定进行 6.5.2非金属夹杂物检验 非金属夹杂物检验按GB/T105612005规定的A法进行 6.6复试 6.6.1拉伸试验中某一试验结果不合格,可在原试样相邻部位取两个试样进行复试,两个试样的复试 结果应全部满足规定要求 6.6.2冲击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进行V型缺口冲击试验时,若一组冲击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规定值,其中一个值不低 a 于规定值的70%可不进行复试;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可在原试样相邻部位再取一组三个冲 击试样进行复试,前后两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不应低于规定要求,且单个值低于规定值的个数 不应多于两个,只能有一个单个值低于规定值的70%; b 当进行U型缺口冲击试验时,若某一试验结果不合格,可在原试样相邻部位取双倍试样进行 复试,两个试样的复试结果均应符合规定
GB/37683一2019 6.6.3力学性能检验如因试样有白点和裂纹原因不合格者,不得复试 6.7 重新热处理 当锻件的任一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可进行重新热处理,并重新取样试验,重新热处理的 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回火次数不限 验收及质量证明书 7.1验收 7.1.1供方应向需方验收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便需方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工作 需方检验人员 不应对供方的生产造成妨碍 需方有权选择锻件的某些试验项目进行验收,在验收检验中或以后的加工或检验中,发现锻件 7.1.2 不符合本标准和订货合同中规定的补充技术要求时,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7.2质量证明书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号 a b)锻件图号 执行的标准和材料牌号; c 熔炼炉号、冶炼方法和锻件标识号 d 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当要求时结果; e 钢锭的主要尺寸和锻件的实际锻造比; 热处理状态; g 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h 超声检测报告; 其他检验和需方要求补充检验的报告; j 交货锻件的实际尺寸和重量 k 8 标志和包装 8.1供方应在每个锻件一侧端面打上合同号、图号、熔炼炉号、锻件标识号(或锭节号)和供方标识,并 用白漆圈上 8.2供方应对每个锻件的外表面进行适当保护,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损坏或腐蚀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技术条件GB/T37683-2019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大型齿轮、齿圈锻件在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中的应用日益广泛。而这类锻件的生产过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材料的选择、加热温度、锻造力度等,因此规范其生产过程和技术条件显得尤为必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型齿轮、齿圈锻件的质量和稳定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发布了《大型齿轮、齿圈锻件技术条件》标准(GB/T37683-2019)。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大型齿轮、齿圈锻件的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硬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检验要求。

此外,GB/T37683-2019标准还对大型齿轮、齿圈锻件的制造工艺进行了规范。例如,标准中规定了锻件应采用多次锤击和冷却的锻造工艺,同时明确了加热温度、保温时间、锻造力度等重要参数。

遵循GB/T37683-2019标准可以帮助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降低缺陷率和不合格率。对于用户而言,则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符合标准的大型齿轮、齿圈锻件,从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GB/T37683-2019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大型齿轮、齿圈锻件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密切关注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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