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135-2015
区域旱情等级
Classificationofregionaldroughtseve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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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47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07.060
- 实施日期2016-05-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2页
- 文件大小319.7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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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旱情等级
GB/T32135一2015 9.2.2对于农业区,区域综合旱情等级按区域农业旱情与因旱饮水困难两者之间的等级高者确定
9.2.3对于牧业区,区域综合旱情等级按区域牧业旱情与因旱饮水困难两者之间的等级高者确定
9.2.4对于农牧混合区,区域综合旱情等级按区域农牧业综合旱情与因旱饮水困难两者之间的等级高 者确定
国家标准 GB/T32135一2015 区域旱情等级 Classifieationofregionaldroughtseverity 2015-10-13发布 2016-05-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2135一2015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等级划分 农业早情指标与等级 5.1农业旱情评估内容与步骤 5.2单站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区域农业早情指标与等级 5.3 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6.1牧业早情评估内容与步骤 6.2单站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6.3区域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 7.1因旱饮水困难评估内容与步骤 7.2因旱饮水困难判别指标 7.3区域因早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 城市早情指标与等级 区域综合旱情指标与等级 9.1区域农牧业综合旱情指标与等级 9.2区域综合早旱情等级 ., 附录A资料性附录旱情评估所需资料表格式样
GB/T32135一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水利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彤、成福云、吕娟、吴玉成、苏志诚、屈艳萍,刘宝军、刘洪、孙远斌、马涛、 高辉、孙洪泉、张海滨、马苗苗、吕厚垄、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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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135一2015 区域旱情等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农业,区域牧业,区域因旱饮水困难,城市以及区域综合早情评估步骤、,评估指标 与等级划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区)四级行政区域的旱情评估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481一2006气象干早等级 GB/T32136一2015农业干旱等级 sL4242008早情等级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干旱 drought 天然降水或河川径流异常引起的水分短缺现象
3.2 droughtseverity 旱情 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受旱程度等
3.3 农业旱情agrieulturaldroughseverity 耕地或农作物受早情况,即土壤水分供给不能满足农作物发芽或正常生长要求,导致农作物生长受 到抑制甚至干枯的现象
3.4 单站农业旱情agrieulturaldroughtseverityofsinglestatiom 单个监测站点所能代表的较小范围内耕地或农作物受旱情况
3.5 区域农业旱情resiomalagriceturaldrwughtseerily 县(区)级及以上区域内耕地或农作物受旱总体情况
3.6 牧业旱情 pasturedroughtseverity 牧草受旱情况,即土壤水分供给不能满足牧草返青或正常生长要求,导致牧草生长受到抑制甚至干 枯的现象
GB/T32135一2015 ofsi 单站牧业旱情 pasturedroughtseverity singlestation 单个监测站点所能代表的较小范围内牧草受旱情况
3.8 区域牧业旱情regionalpasturedroughtseverity 县(区)级及以上区域内牧草受旱总体情况
3.9 连续无有效降水天数 conseeutivedayswithoutefleetive edays 牧草生长季内降水量小于有效降水临界值的持续天数,其中春季(35月、秋季(9l1月)和冬季 12月次年2月)的有效降水临界值为3mm/d,夏季(68月的有效降水临界值为5mm/d
3.10 因旱饮水困难drnkimg waterdirfieullyeauselydrought 由于干旱造成城乡居民临时性的饮用水困难,属于长期饮水困难的不列人此范围 3.11 区域因旱饮水困难reeialdrnking waterdificultycausedbydrought 县(区)级及以上区域内城乡居民因旱饮水困难的总体情况 3.12 城市旱情 urbandroughtseverity 因早造成城市供水不足,导致城市居民生活和工商企业生产供水短缺的情况,包括供水短缺历时及 程度等
3.13 区域综合旱情 regionalcomprehensivedroughtseverity 县(区)级及以上区域内农牧业旱情和城乡居民因旱饮水困难的综合情况
3.14 作物灌溉缺水率 irrigatiowaterdeficieneyratio 因干旱导致农作物需水得不到满足,某一时段内农作物实际需水量与可用或实际提供的灌溉水量 之差占同期农作物实际需水量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3.15 城市干旱缺水率 waterdeficiencyratiocausedbyurbandrought 因干旱导致城市供水不足,其日缺水量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3.16 城市正常日供水量 normaldailywatersupplyofcity 正常年份下城市同期平均日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和其他用水等,可采用最近 3 个正常年份同期日用水量平均值
等级划分 根据不同的受旱程度,农业、牧业、城市、区域综合旱情均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 大干早4个等级';区域因旱饮水困难划分为轻度困难,中度困难、严重困难和特别困难4个等级 1 轻度干早、中度干旱、严重干早和特大干早旱,又分别简称为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早
GB/T32135一2015 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5.1农业旱情评估内容与步骤 5.1.1农业旱情评估包括单站农业旱情评估和区域农业旱情评估,相应的评估指标是单站农业旱情指 标和区域农业旱情指标
农业早情评估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进行单站农业旱情评估,第二步是进行区域农业旱情 5.1.2 评估
单站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5.2 5.2.1在进行单站农业旱情评估时,各地可根据情况选用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作物灌溉缺水率,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等指标
各种指标适用区域见表!
表1单站农业旱情指标适用区域 指标 适用区域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气象、水文要素监测齐备的灌溉农业区或雨养农业区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梢情监测基础较好的灌溉农业区或雨养农业区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摘情监测基础较差,但雨量监测基础较好的雨养农业区 作物灌溉缺水率 水文监测基础较好的灌溉农业区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 缺乏各种监测条件的灌溉农业区或雨养农业区 采用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评估单站农业旱情时,评估方法和等级划分分别按照 5.2.2 GB/T321362015中6.1和5.1执行
采用土壤相对湿度指数评估单站农业旱情时,评估方法和等级划分分别按照GBy/32138- 5.2.3 2015中6,2和5.2执行
5.2.4采用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评估单站农业早情时,评估方法和等级划分按照GB/T201481一2006中 3.1执行
5.2.5采用作物灌溉缺水率评估单站农业旱情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作物灌溉缺水率应按式(1)计算: w,一w ×100% D
= w,>W) W 式中 D 作物灌慨缺水率 w 计算期内作物实际需水量,单位为立方米(nm); w 计算期内可用或实际提供的灌溉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b基于作物灌溉缺水率的单站农业旱情等级划分见表2
表2基于作物灌溉缺水率的单站农业旱情等级 干早 轻度干早 特大干旱 早情等级 中度干早 严重干 5
GB/T32135一2015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旱情评估所需资料表格式样 旱情评估所需资料表格式样见表A.1一表A.3 表A.1 省(市、县)农业旱情评估所需资料 耕地受旱面积/万亩 日期 耕地总面积 其中 序号 受旱面积 年-月-日 万亩" 合计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早 特大干早 2014-08-15 2014-09-15 1亩=666,67m
表A.2 省(市、县)牧业旱情评估所需资料 草场受旱面积/万亩 日期 草场总面积 其中 序号 受早旱面积 年-月-日 万亩 合计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早 特大干旱 2014-08-15 2014-09-15 表A.3 省(市、县)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所需资料 日期 人口总数 因旱饮水困难人口 序号 备注 年-月-日 万人 万人 2014-8-15 2014-9-15
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解读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干旱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问题。为了更好地防范和缓解干旱灾害的影响,我国在2015年制定并实施了国家标准《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
该标准主要针对我国干旱区域,依据气象干旱、地下水位、土壤湿度等因素,采用定量化的方法对不同地区的干旱程度进行评估和划分。其中,气象干旱是指由于降雨偏少或蒸发增多而导致的干旱,主要通过计算降水量、蒸发量等指标来进行评估;地下水位则是通过监测不同区域的地下水位变化来反映该区域的干旱程度。同时,该标准还引入了干旱指数这一概念,通过对多个干旱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对干旱程度进行更为精准的判断。
根据《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的规定,我国将全国分为五个干旱等级,即轻旱、中旱、重旱、特旱和特大旱,各级别干旱区域的划分依据不同的干旱指标和评估方法而异。在实际应用中,可结合当地气象、地质、水文等数据,进行灵活调整和判断。
总体来说,《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是我国针对干旱问题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其评估方法科学、系统,可以为干旱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只是对干旱现状的评估,并不能直接解决干旱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应对干旱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