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349-2008

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Sheathingplywoodfortimberstruc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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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B70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9.060.10
  • 实施日期20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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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国家标准 GB/T22349一2008 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Sheathingplywoodfortimberstretures 2008-09-02发布 2009-03-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2349一2008 前 言 本标准静曲强度、弹性模量性能指标参考日本农林标准(JAS)《胶合板》中有关结构用胶合板的要 求(2003年2月27日农林水产省告示第233号);结构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参考美国PSl-95《建筑结构 和工业用胶合板》和PS2-04《木基结构用人造板材性能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林产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东北林业大学,湖北东森木业有限公司、湖北福汉木业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利民、王戈、王春明、耿绍辉,井学伟、闫超、柳青,徐忠义
GB/T22349一2008 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 包装以及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木结构房屋建筑中作覆板的胶合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33木材密度测定方法(GB/T1933一1991.eq1so3131,1975) 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Is02859-l:1999,IT) GB/T9846.7一2004胶合板第7部分;试件的锯制 GB/T17657一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8259一2000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T19367.1一2003人造板板的厚度,宽度及长度的测定 GB/T19367.2一2003人造板板的垂直度和边缘直度的测定 GB50005一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292002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术语和定义 GB/T182592000和GB50005-20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覆板sheathingplank 衬板 在木结构房屋建筑中覆盖于梁、柱,支撑和搁栅等上,起部分承重作用的板材 3.2 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sheathingplywodfortimberstruetures 木结构房屋建筑中作覆板的胶合板 3.3 轻型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sheathingplywodforlightwolframecnstructiom 轻型木结构建筑中,在墙体、楼板和屋盖中作覆板的胶合板 注:分别简称墙面板,楼面板和屋面板 3 轻型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结构性能 fsheathimgplywdoflight 00dfira1e structuralpropertiesof cOnstrction 轻型木结构建筑中的覆板所具有的力学性能
GB/T22349一2008 3.5 侧压握钉力nail-holdingperformanceoflateralpressure 用装置固定垂直钉人板的钉,对钉施加平行板面方向的载荷,确定板材的握钉性能 分类 4.1按用途分 楼面板 a D) 屋面板; e)墙面板 按暴露条件分 4.2 a)室内; b) 偶尔暴露在室外:; 长期在室外 c 4.3按工程结构分 a)轻型木结构用 工程结构用 b 要求 51覆板用胶合板结构及材料要求 5.1.1结构要求 5.1.1.1通常相邻两层单板的木纹应互相垂直 5.1.1.2中心层两侧对称层的单板应为同一厚度、同一树种或物理性能相似的树种、同一生产方法即 都是旋切或刨切的),而且木纹配置方向也应相同 木纹方向平行的两层单板允许合为一层 测试胶合 强度时,该两层单板看作一层 5. .1.1. .3 表板应紧面朝外 5.1.1.4组坯时表板和与表板纤维方向相同的各层单板厚度总和应不小于板坯厚度的40%,不大 于70% 5.1.2材料要求 51.2.1在正常的干燥条件下,单板厚度应>1.5mm,且<5.5mm 5.1.2.2用作板芯的单板,质量应达到表4中背板的要求 5.1.2.3胶合板中不得有影响板面平整和胶合质量等影响使用的夹杂物 5.2规格尺寸 宽度和长度 5.2.1 5.2.1.1宽度和长度见表1 表1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宽度和长度 单位为毫米 长度 宽度 1500 1600(1640) 1800(1830) 2000 2400(2440) 1000 1500 1830(1830 2000 830(1830 1220 1640(1640 2400(2440) 注:括号内数据为胶合板实际尺寸,特殊尺寸由供需双方协议
GB/T22349一2008 5.2.1.2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的长度和宽度偏差为:正偏差为0mm,负偏差为一3mm. 5.2.2厚度 5.2.2.1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厚度应>5mm,其中轻型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最小厚度见表2 表2轻型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厚度 单位为毫米 最小厚度 标准跨距 墙面板 屋面板 楼面板 400 15 500 15 600 注,跨距大于600的胶合板,最小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 5.2.2.2厚度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厚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基本厚度" 每张板内厚度允差 厚度偏差 十0.5 7.5 0.5 -0,3 >7.512 0.6 +(0,4十0,03 >1217 0.8 -(0.2十0.03n >17 1.0 注;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议 5.2.3垂直度 相邻边垂直度不超过1.0mm/m. 5.2.4边缘直度 板的四边边缘直度不超过1.0mm/m. 5.2.5翘曲度 基本厚度自5mm 至9mm,翘曲度不得超过1.5%;基本厚度>9mm时,翘曲度不得超过1.0% 5.3外观质量 5.3.1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的允许缺陷见表4 表4面板和背板允许的材质与加工缺陷 检量缺陷名称 单位 序 号 检量项目 面板 背板 活节,死节,孔洞、裂缝、横裂、 在板面缺陷最集中处,沿板长 补片、补条、虫孔、排钉孔等在板方向,在宽300nmm的区域,将这 小于板宽 小于板宽 宽方向的直径,宽度或长度的些缺陷在板宽方向的直径,宽度 的1/15 的1/5 合计 或长度相加 9 活节、,死节 板宽方向的最大单个直径 mmmm 板宽方向的最大单个直径 孔洞 mmm 板宽方向的最大单个直径 100 补片、补条 mm 腐朽 不允许
GB/T22349一2008 表4(续 序号 检量缺陷名称 检量项目 单位 背板 面板 最大单个宽度 mm 裂缝 % 30 4o 最大单个长度占板长的百分比 每米板宽内条数 不限 最大单个宽度 mm % 表板拼接离缝 最大单个长度占板长的百分比 30 50 不限 每米板宽内条数 最大单个宽度 mm 10 表板叠层 不允许 % 最大单个长度占板长的百分比 不限 10 紧贴表板的最大单个宽度 mm 芯板叠层 芯板叠离 每米板长内条数 不限 10 其他各层叠离的最大宽度 mmm 10 长中板叠离 最大单个宽度 10 mmm 鼓泡、分层 不允许 400 最大单个面积 mmm 不限 凹陷、压痕、鼓包 每平方米板面上个数 12 凹凸高度 不超过 mm 13 板边缺损 基本幅面尺寸内的长度不超过 不允许 1o mm l4 其他缺陷 按最类似缺陷考虑 3. 5 2 芯板带有的缺陷反映到表板上,应按表板上的缺陷允许限度检量 5.3.3脱落节孔、严重腐朽节按孔洞计 物理力学性能 5 含水率、胶合强度 5.4.1 55 .4.1.1含水率和胶合强度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含水率和胶合强度指标要求 检验项目 单位 指标值 % 含水率 6.0l4.0 MPa >0,70 橡胶木,柳安奥克榄、异翅香,海棠木 MPa >0.8o 水曲柳,荷木,枫香,械木,愉木、柞木,阿必东、克隆 胶合强度 桦木 MPa >1.00 马尾松、云南松、落叶松、云杉、辐射松 MPa >0.80 5.4.1.2对不同树种搭配制成的胶合板的胶合强度指标值,应取各树种中要求最小的指标值 5.4.1.3其他国产阔叶树材或针叶树材制成的胶合板,其胶合强度指标值可根据其密度分别比照表5 所规定的锻木、水曲柳或马尾松的指标值;其他热带阔叶树材制成的胶合板,其胶合强度指标值可根据 树种的密度比照表5的规定,密度自0.60g/em以下的采用柳安的指标值,超过的则采用阿必东的指 标值 供需双方对树种的密度有争议时,按GB/1933的规定测定 .4.1.4如测定胶合强度试件的平均木材破坏率超过80%时,则其胶合强度指标值可比表5所规定 的值低0.20MPa
GB/T22349一2008 5.4.2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 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指标应大于等于表6的规定 表6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指标要求 基本厚度/mm 检验项目单位 5~6 >67.5 >7.59 >9~12 >12~15 >l521 >21 38.0 36.0 32.0 28.0 24.0 22.0 24.0 静曲顺纹NMPa 强度横纹MPa 8.0 14.0 12.0 16.0 20.0 20.0 18.0 8500 7000 6500 5500 弹性顺纹MP 8000 5000 5500 模量横纹MP- 500 000 2000 2500 3500 4000 3500 5.5结构性能 5.5.1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 5.5.1.1在标准跨距下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性能指标应达到表7规定值 表7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指标要求 最小极限载荷/kN 标准跨距 890N集中静 冲击载荷" 用途最大允许跨距) 试验条件 载作用下的 冲击后 Nm) 集中静载 最大挠度/mm mm 集中静载 400(410) 102 1.78 1.78 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 楼面板 500(500 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 02 1.78 1.78 5,6 1 600610 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 02 1.78 .78 6.4 400(410 干态及湿态 102 1.78 1.33 1. 屋面板 102 500(500 干态及湿态 1.78 1.33 11.9 1.78 干态及湿态 600610 102 1.33 12. 注;指标为单个试验指标 在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试验条件下的楼面板,考虑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后集中静载的挠度" 5.5.1.2 干态试验条件下的屋面板,只考虑集中静载的挠度;湿态试验条件下的屋面板,不考虑挠度指标 5.5.2均布载荷 5.5.2.1在标准跨距下均布载荷性能指标应达到表8规定值 5.5.2. 2 测试最大挠度时,楼面板所受均布载荷为4.79kPa,屋面板所受均布载荷为1.68kPa 表8均布载荷指标要求 性能指标 标准跨距 用途 最大允许跨距 试验条件 最小极限载荷 最大挠度 mm kPa mmm 400(410) 15,8 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 l.1 500(500 15.8 1.3 楼面板 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 600(610 干态及湿态重新干燥 15.8 1.7 400(410 干态 7.2 1.7 7.2 屋面板 500500 干态 2.0 600(610 干态 7.2 2.5
GB/T22349一2008 表8(续 性能指标 标准跨距 用途 最大允许跨距 试验条件 最小极限载荷 最大挠度 mm kPa mmm 400(410) 干态 3.6 墙面板 600610) 干态 3.6 注指标为单个试验指标 5.5.3握钉力 握钉力分为侧压握钉力和拔出握钉力,应达到表9规定值 表9握钉力指标要求 握钉力最小值 用途 厚度/mm 钉子长度/mm 试验条件 拔出握钉力/N 侧压握钉力/N 干态 934 89 12.7 51 楼面板 12.7 6 6G7 湿态重新干燥 712 干态 534 89 12.7 51 屋面板 >12.7 64 67 湿态重新干燥 400 <12.7 干态 534 墙面板 64 >12.7 湿态重新干燥 400 注,使用普通型圆钉 5.5.4热耐久性测试 试件烧焦胶层不应有分离现象,测试点遇到外观质量规定中允许的缺陷时除外 5.6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物理力学性能和结构性能检验项目 各类木结构覆板用散合板应检验物理力学性能和结构性能的项目见表10 表10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物理力学性能和结构性能检验项目表 分类 检验项目 轻型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含水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集中静载、冲击载荷、均布载荷、热耐久性、握钉力 其他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含水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弹性模量 注,当轻型木结构房屋用胶合板的跨距和载荷超出GB.50005一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时,应按其他木结构 覆板用胶合板的检验项目进行检测 5 防腐防虫性能 凡需要防腐和防虫处理的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应按GB50206一2002中的第7章规定进行 试验方法 规格尺寸检验 1.1量具 6. 6.1.1.1钢卷尺,精度为1nmm 6.1.1.2钢板尺,长度为300mm,精度为0.5mm. 6.1.1.3细钢丝或线绳
GB/T22349一2008 6.1.2检验方法和结果表示 6.1.2.1 宽度和长度检验 19367.1一2003执行 按GB/T 6.1.2.2厚度检验 按GB/T19367.12003执行 6.1.2.3垂直度检验 按GB/T19367.22003执行 6.1.2.4边缘直度检验 按GB/T19367.2一2003执行 6.1.2.5翘曲度检验 将板凹面向上并在无任何外力作用下放置在水平台面上,分别沿两对角线方向绷紧细钢丝或线绳 于板面,用钢板尺量板面与细钢丝或线绳间最大弦高,精确至0.5mm;同时用钢卷尺量取对角线,精确 至1mm,最大弦高与其对应对角线长度之比即为翘曲度,用百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精确至0.01% 分别计算两对角线方向的翘曲度,取其中最大者为该板的翘曲度 > w ,×100% 式中 w 翘曲度,% B 最大弦高,单位为毫米(mm). -对角线长度,单位为毫米(n mm 外观质量检验 -般通过目测和量具检量胶合板上的允许缺陷来判定 6.3物理力学性能的测定 6.3.1试样制取 试样在样板中的分布如图1所示 当样板长宽较小,不能按图制取时,应在2张板中按相应位置制 取试样 当样板基本厚度大于20mm时,应按静曲强度试件长度作为试样的长度和宽度 单位为毫米 样板长 500 500 品 250 试样4 试样 试样2 试样5 500 试样3 8 50 50 500 500 图1试样在样板中的截取位置示意图
GB/T22349一2008 6.3.2试件的制取 6.3.2.1试件的制取如图2所示,试件应在试样1、2,3中制取;当厚度(h)>14mm时,顺纹静曲强度 试件在试样4中取,横纹静曲强度试件在试样5中取 单位为毫米 500顺纹方 20h土50 2 房 5O5O100 -板材厚度,单位为毫米(mm) 图2试件锯割示意图 6.3.2.2试件的尺寸和数量按表11要求进行,胶合强度试件锯制按GB/T9846.7一2004第4章进 行,胶合强度试件剪断面的长度和宽度锯割误差不得超过士0.5mm,其他试件锯割误差不得超过 士1mm 表11物理力学性能试件表 检验项目 试件尺寸/mm 试件数量/个 制取位置 备注 100×100 含水率 在试样任一位置制取且 按GB/T9846.7一2004 胶合强度 100×25 纵边与表板纤维方向 表1规定的数量 平行 静曲强度和 50×24h十50 横、顺纹各6 h为基本厚度 弹性模量 6.3.3 含水率测定 按GB/T17657一1999中的4.3进行 6.3.4胶合强度测定 按GB/T17657一1999中4.15的I类胶合板进行 6.3.5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测定 按GB/T17657一1999中的4.9进行,支座跨距为试件基本厚度的24倍
GB/T22349一2008 6.4结构性能测定 6.4.1结构性能检测数量 按表12要求进行,应在5张或5张以上板材中制取试件,每张板材中制取的试件个数应相同或 相近 表12结构性能检测数量 单位为个 试件数量 检验项目 干态 湿态或湿态重新干燥 集中静载 10 10 10 冲击载荷 10 10 均布载荷 10 20 侧压握钉力 20 握钉力 拨出握钉力 20 20 热耐久性测试 10 板材的湿度调节 在试验前后模拟板材可能发生的实际使用条件调节板材的含水率,主要有以下三种状态 在温度为(20土1)C和相对湿度为(6士5)%的条件下,将板材调节至少?周使其达到 干态 恒重 湿态 -将板材用水喷淋其上表面,连续3天处于湿态,要避免板材表面局部积水或任一部分没人 水中 喷淋后的板材表面可用聚乙烯膜覆盖保湿 湿态重新干燥 -将板材处于湿态3天后重新调节到干态 6.4.3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 6.4.3.1基本原理 模拟屋面板、墙面板或楼面板实际受力情况 将板材试件平置在3根等距的支承构件上,形成双跨 连续板,根据板材两端边缘的支承情况分为3种受力态,施加载荷于最不利位置,检测板材的挠度和极 限载荷 6.4.3.2试件尺寸 试件长度:垂直支承构件跨越两个试验跨度, 试件宽度;试件宽度至少5951 mm 6.4.3.3仪器设备 6.4.3.3.1集中静载 加载装置 a 可采用不同方式(用机械、液压或其他方法)加压至极限载荷,精确度应在士1%以内,通过球座 平稳加载 b)加载盘 加载盘应为钢盘,直径分别为76mm和25mm,厚度至少13mm,加载盘与试件接触的边缘应 制成半径不超过1.5mm的圆形 测挠度装置 百分表安装在固定于支承构件的刚性三脚架上(见图3),精确至0.02mm 支承构件应为铁 制品或钢制品 支承构件的宽度应为(40士2)mm
GB/T22349一2008 -载荷方向 矩形载荷架 百分表; 三角架; -螺杆调整高度用) -加载盘能自动调平); 试件 图3集中静载试验装置 6.4.3.3.2冲击载荷 a)冲击袋 制作方法见附录A 冲击袋的质量为13.6kg b 标杆 冲击袋的降落高度用标杆确定,标杆上滑动格高度为152mm 6.4.3.4试件的安装及检测位置 在湿度调节之前,按所要求的尺寸切割板材试件 根据板材四边支承状态,将调节好的板材按图4所示安置在组装好的支承构件上,板材端部应被夹 持,以防试验时转动或垂直移动 集中静载相冲击载荷施加位置如图4所示 未知板材边缘支承状态时按边缘无支承检剥 [图4e)] 检测集中静载时,检测边距M为65mm,检测冲击载荷时,检测边距M为l52mm. 10
GB/T22349一2008 单位为毫米 S/2 s/2 边缘线不完金支承的试验版材 b 边缘相互企口连接 n)四周支承的试验材 边缘无支承的试验板材 c 支承构件; 无支承边缘; -不完全支承边缘; 板材最大允许跨距 板材宽度; 二倍的最大允许跨距 M 检测边距 图4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试验装置及位置 6.4.3.5试验步骤 6.4.3.5.1 集中静载 测定挠度 a mm/min的位移 测量加载点处相对于支座的板材挠度 使用直径为76mm的加载盘,以2.5 加载速度连续加载至890N,并记录挠度计的读数,然后卸荷 b)测定极限强度 测定单层楼面板时,用25mm的加载盘 测定屋面板和底层承重楼面板时,用76mm的加载 盘,用5 mm/min的位移加载速度连续加载,直至达到最小极限载荷 6.4.3.5.2冲击载荷 在冲击载荷试验前,用直径为76mm的加载盘在冲击载荷加载点(图4)施加集中静载890N,并测 1l
GB/T22349一2008 量相对于支座的板材挠度 卸去集中静载试验装置,降落冲击袋施加冲击载荷 冲击载荷试验时应核 实冲击袋质量 冲击袋应落在板材上表面的加载点 降落高度为冲击袋底面到板材上表面的距离,起始的降 落高度为152mm,每次按152mm递增 在每次落袋之后,应用直径为76mm的加载盘,以2.5mm/min的位移加载速度,施加890N 的集中载荷在冲击载荷试验的加载点上,并测量挠度; 测得板材在890N的集中静载作用下的挠度后按了mm/min的位移加载迷度.在冲击载荷试 验的加载点上,增加集中静载,直至达到冲击后集中静载值,然后卸载 仍按上述程序[从a)e)]继续冲击载荷试验,直至达到规定的降落高度或板材已不能再承受 规定的集中静载,即为极限冲击载荷时的降落高度 冲击载荷按式(2)计算,精确至0.1N nm 冲击力为冲击袋的总重量 S=h×力 式中 冲击载荷,单位为牛顿米(Nm); S -降落高度,单位为米(m) 冲击力,单位为牛顿(N). 4.4均布载荷性能 6 6.4.4.1基本原理 模拟屋面板、墙面板或楼面板实际受力情况,将板材试件平置在3根等距的支承构件上形成双跨连 接板,用真空舱内的负压使板材均布受压,检测板材的挠度和极限载荷 6.4.4.2试件尺寸 试件长度;垂直支承构件跨越两个试验跨度 试件宽度:试件宽度至少595mm 6.4.4.3仪器设备 均布载荷所需仪器设备如下 支承支座 a) 支承构件平置在真空舱的底槽上,并与其固定,防止在试验时转动或垂直移动(见图5) b) 真空舱 由一个有足够强度的底槽,以板材试件作盖,用厚度为0.15mm的聚乙烯膜覆盖后,周边用胶 带封闭形成牢固的密封舱 真空泵 用来在试件下面形成负压 真空表 用来测定试件的载荷 测挠度装置 百分表安装在刚性的三脚架上,三脚架固定于真空舱上,三脚架应不与试验板材接触,可参照 图3 百分表精确至0.02 mm 12
GB/T22349一2008 -接真空表 -支承支座; 试验板材 接真空泵; -聚乙烯薄膜; -真空舱 图5均布载荷试验装置 6.4.4.4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将挠度计安置在均布载荷双跨连续板最大挠度的位置,即从侧边支承构件的中心线至跨中 a 0.4215s与板材试件宽度中心线的交点处(见图6) 挠度计的测量精确度应达到0.02mm:; b)启动真空泵施加均匀载荷,以2.4kPa/mm的加荷速度加载; 按1.2kPa的增量记录挠度值,直到极限载荷或最小极限载荷 支承支座; -两支承构件中心线的距离; -测量点到边部支承构件中心线的距离,L=0.4215S: 挠度测量点; 聚乙烯薄膜" -板材宽度 图6均布载荷示意图 13
GB/T22349一2008 6.4.4.5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按如下程序计算 应有足够数量的挠度测量数据来确定载荷-挠度曲线的直线段,不可少于6个数据; b)为确定指定载荷下的挠度,应先将载荷-挠度曲线的斜线平移至通过原点,然后校正各组曲线 c)根据校正后曲线,计算挠度值,精确至0.1mm 6.4.5握钉力性能 6.4.51基本原理 模拟钉人板材中的钉所受侧压和拔出力的情况,检测板材握钉的能力 6.4.5.2试件制取 侧压握钉力试件尺寸为150mm×150mm,拔出握钉力试件尺寸应为150mm×75mm,误差 士1.0mm .4.5.3试验方法 6. 6.4.5.3.1 侧压握钉力 侧压握钉力按下列步骤进行检测: 钉子应垂直钉人试件表面,钉子钉人后钉帽应与试件表面平齐 钉子位置如图7所示; a 钉子钉好后,应立刻进行侧压握钉力试验 试验装置如图8所示; b 试件应与试验架的滚轮靠紧,试件背面钉子伸出部分要放人试验支座上的槽中并夹紧,试验压 头要与试验板的上端对准,位移加载速度为5mm/min; 加载至试件破坏,记录最大载荷值,精确至1N 单位为毫米 g -钉子位置 图7侧压握钉力钉子位置示意图 14
GB/T22349一2008 支座; 火紧装置(金属制品) -加载装置; 金属滚轮; 试件 图8侧压握钉力试验装置 .4.5.3.2拔出握钉力 6 拔出握钉力按下列步骤进行检测 钉子应垂直钉人试件表面,钉帽高出试件表面12mm 钉子位置如图9所示; a 钉子钉好后,应立刻进行拨出试验,拔出卡具和试件接触的表面与试验机拉伸中心线垂直,钉 b 子与试验机拉伸中心线对中,试验机的位移加载速度为5nmm/min 拔出卡具可利用 GB/T17657一1999中4.10.2.2的专用卡具 加载至钉子拔出,记录最大载荷值,精确至1N. 单位为毫米 150 -钉子位置 图9拔出握钉力钉子位置示意图 15
GB/T22349一2008 6.4.6热耐久性测试 6.4.6.1测试装置如图10. 单位为毫米 另 目 80 I00 100 I2030 302 355 200 -加热装置; 胶合板样品" -支架(铁制品)4.8mm×20mm 图10热耐久性测试装置 6.4.6.2试件尺寸为140mm×205nmm 6 .4.6.3试验方法: 将试件置于支架上,用本生灯,在火焰温度为800C一900C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火焰离试件表面 的距离为25mm,火焰高为38mm,火焰距试件底边50mm. 测试10min,或烧至试件背面出现褐色焦印,当达到以上任意一种条件时,试验完成 然后用锋利 的刀凿等器具刮剥烧焦面,观察胶层的分离情况 6.5防腐和防虫性能检测 按GB503292002中附录E的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交付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出厂检验,交付检验 包括以下项目 规格尺寸; a) b)外观质量; c)物理力学性能 7.1.2型式检验 7.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时; a 16
GB/T22349一2008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D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1.2.2轻型木结构用覆板胶合板的型式检验包括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含水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 量和结构性能的全部项目;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的型式检验包括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和物理力学性能的 全部项目 7.2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7.2.1外观质量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采用GB/T2828.1一2003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l,接收质量限为4.0,见 表13 表13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13 第 13 150 13 第二 26 第- 20 20 151一28o 40 20 第二 第一 32 281一500 第二 64 50 第一 5011200 第二 50 100 10 80 第一 80 12013200 8O0 160o 12 13 第二 7.2.1.2判定规则 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抽样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 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 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 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 收的 规格尺寸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7.2.2.1采用GB/T2828.1一2003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I,接收质量限为4.0,见 表14 表14规格尺寸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5 第一 150 第 二 10 第一 151280 16 第二 17
GB/T22349一2008 表14(续 单位为张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第 13 13 281一500 3 26 第二 20 第一 20 5011200 第二 40 第 32 32 12013200 第二 64 32 7.2.2.2判定规则 按7.2.1.2判定 7.2.3物理力学性能的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抽样时应在7.2.2规格尺寸检验中的样板中任意抽取 7.2.3.1抽样方案见表15 表15物理力学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板数量 初检抽样张数 复检抽样张数 1000以下 10002000 12 20013000 16 以上 3000 10 20 7.2.3.2物理力学性能判定规则 符合含水率指标值规定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90%时,该批胶合板的含水率判为合 a 格 小于70%时,则判为不合格 如符合含水率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 70%,但小于90%时,应进行复检,其结果符合含水率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 数的90%时,判其为合格;小于90%时,则判其为不合格; 符合胶合强度指标值规定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有效试件总数的80%时,该批胶合板的胶合强 b 度判为合格 小于60%时,则判为不合格 如符合胶合强度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 有效试件总数的60%,但小于80%时,应进行复检,其结果符合该项性能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 等于或大于有效试件总数的80%时,判其为合格;小于80%时,则判其为不合格; 横纹和顺纹静曲强度应分别判定 符合静曲强度指标值规定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 90%时,该批胶合板的静曲强度判为合格 小于70%时,则判为不合格 如符合静曲强度指 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70%,但小于90%时,应进行复检,其结果符合该项 性能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90%时,判其为合格;小于90%时,则判其为 不合格 横纹和顺纹弹性模量应分别判定 符合弹性模量指标值规定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 d 的90%时,该批胶合板的弹性模量判为合格 小于70%时,则判为不合格 如符合弹性模量 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70%,但小于90%时,应进行复检,其结果符合该 项性能指标值要求的试件数等于或大于试件总数的90%时,判其为合格;小于90%时,则判其 为不合格; 当含水率,胶合强度、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判为合格,否 则判定为不合格 8
GB/T22349一2008 7.2.4结构性能的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7.2.4.1抽样方法;初检抽样数量见表12,复检抽样数量与初检抽样数量相同 7.2.4.2结构性能判定规则: 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的挠度值判定:当9个试件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如有8个试件符合要 a 求时,应进行复检,其结果有9个试件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b)集中静载和冲击载荷的极限载荷判定:全部试件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当9个试件符合要求 时,应进行复检,复检试件全部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均布载荷的挠度判定:平均挠度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当平均挠度不符合要求,但不超过 20%时,应进行复检初检和复检的平均挠度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均布载荷的极限载荷判定;全部试件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当9个试件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 检,复检试件全部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握钉力判定:当大于等于95%的试件达到指标值时,判为合格;当大于等于75%,但小于90% 的试件达到指标值时,应进行复检,复检大于等于95%的试件达到指标值时,判为合格;否则 判为不合格; 热耐久性判定:当9个试件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如8个试件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检,其结 果有9个试件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当均布载荷,握钉力集中静载.冲击载荷,热耐久性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结构性能判为合格 否则结构性能为不合格 供需双方协议的抽样方法及判定原则 7.2.5 经供需双方协议,物理力学性能和结构性能可采用其他的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7.3综合判定 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物理力学性能和结构性能都应符合相应要求,否则为不合格品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a)产品的名称、等级、检验依据的标准、检验类别等; b) 结果及结论 e)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以及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应在产品的背面明显牢固标记出产品的认证情况和名称、商标、甲醛释放量级别规格、生产厂名、 生产日期等 轻型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还应标记出用途,最大允许跨距,材质等,用途可以是覆板、楼面板、墙面 板和屋面板四种 8.2标签 每包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应有标签,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用途、规格、张数、产品标准号、生 产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等 3 包装 8 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规格、批号分别包装 包装要做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 8 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受潮、淋雨和曝晒 贮存时应按规格、用途、生产时间分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 19
GB/T22349一2008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冲击载荷专用皮袋制作方法 A.1冲击载荷专用皮袋(简称冲击袋)的结构 见图A.1 -40mm 事 吊环皮带加强,75mmX75 5mm,皮革厚度3.2" mm 皮袋金属吊环,直径()50mm; 皮吊带侧视图,皮革厚度3.2mm,宽度16mm,长度610mm; 皮袋侧壁加强套筒,皮革厚度4.8mm 皮袋侧壁,皮革厚度 3.2mm: 皮袋缝合处加强条,皮革厚度3.2 mm; 皮袋底,直径()230nmm一265mm,皮革厚度4.8mm 冲击载荷专用皮袋制作示意图 图A.1 A.2制作材料 A.2.1皮袋所使用的皮革应当是较硬的牛皮或马皮,可用相同质感的再生皮 应选择具有规定厚度 且足够面积的皮革 A.2.2缝制冲击袋应采用四股或四股以上的麻线,能长期使用 20
GB/T22349一2008 A.3制作方法 A.3.1冲击袋高710mm,带毛边高735mm 袋体应当采用厚3.2m的皮革 袋简壁的垂直缝口 应当以皮革里面(光面)向外进行缝制,缝口处应当另以3.2mm皮革每边重叠9mm进行加强缝制 然后,将袋筒毛面翻向外侧,并与底面皮革缝制在一起 底面采用厚4.8mm的皮革,直径为230 mm" 265mm 袋筒壁与底面的缝制处应当距底面边缘6 袋简壁垂直缝口及其与底面的缝口应当采用 mm 双道线缝制 A.3.2连接冲击袋袋筒的皮吊带应当采用厚3.2mm,宽161 和长610mm的皮革制成 吊带穿过 mm 距离袋简上沿40mm处的孔洞,该孔洞需用厚3.2mm,面积76mm'的皮革进行加强处理 皮吊带应 两次穿过直径为50mm的吊环,吊带接头处可用缝制、铆钉或带扣的方式连接 A.3.3为了防止冲击袋过分地拉伸造成袋简垂直缝口的破坏,在其外面需附加一个与底面材料相同 的厚4.8mm皮革制成的套简,该套筒应与冲击袋下部紧密配合,高度为250mm mm3,5 A.3.4冲击袋里应当以直径1 nmm的钢球填充,两层厚70mm的池沫橡胶或类似物质覆盖 其上,防止试验时钢球散落蹦出 冲击袋的总重量 冲击袋的总重量为皮袋加钢球重量,误差为士0.5% 21

4号紫胶虫种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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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的编号:GB/T2233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共有16页,发布于2008-12-012008-12-01实施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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