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196.1-2008采

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

Incandescentlamps-Safetyspecifications-Part1:Tungstenfilamentlampsfordomesticandsimilargenerallightingpurp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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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K7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9.140.20
  • 实施日期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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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


国家标准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代替GB14196.12002 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庭和 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 eandesemtlamps一Safetyspeifeations一Part1.Iumgstenilamemtlamps fordomesticandsimilargenerallightingpurp0ses IEC60432-1:2005,IDT 2008-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目 次 前言 概述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要求 2.!概述 2.2标志 2.3对意外接触螺口灯座的防护 灯头温升(. 2" 2.5 耐扭矩性 2.装有15d.B22d.E26/50×39及E27/51X39灯头和带有绝缘裙边灯头的灯的绝缘电阻 么. 意外带电部件 2.8装有B15d和B22d灯头的灯的爬电距离 2 9 寿终安全性 2.10 互换性 2 11灯具设计要求 评定 3 概述 1 依据制造商的记录对全部产品进行评定 3. 2 3 对制造商特定试验项目记录的评定 .3 3.4批量拒收条件 3.5用于全部产品试验的抽样程序 10 3.6用于批量产品试验的抽样程序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种试验程序 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包装标志符号 1 附录c规范性附录耐扭力性的试验程序 附录D(规范性附录)诱导故障试验 附录E(规范性附录寿终试验 20 附录F规范性附录)各种样品数量和AQL的接收数 2 附录G(规范性附录)合格判据 -测量结果为连续变化量 25 附录H(规范性附录诱导故障试验的归并、抽样和合格判定方法 26 附录J规范性附录电源阻抗的测量方法 28 29 附录K资料性附录灯具设计要求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4196《白炽灯安全要求》现有3个部分: 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鸽丝灯; 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第3部分;卤鸽灯(非机动车辆用. 本部分为G;B14196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432-l;2005《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 灯第2.1版,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EC60432-1.;2005.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c) 删除IEC60432-1:1999的前言;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 d 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 直接引用(见1.2) 本部分代替GB/T14196.1一2002《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鸽丝灯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T14196.1一2002相比有如下区别 依据IEC60432-1;2005进行修改,其中包括:表2,2.8,表5,3.4.2、附录K中表K.1和K.6 修正了上一版本中的错误,包括理解和用词的错误,并将所用术语与GB/T14196.32008统 -起来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附 录K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欧司朗()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俊斌、江姗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14196一1993,GB14196.1一2002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庭和 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 概述 范围 GB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普通照明用白炽钨丝灯的安全和相关的互换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 于具有以下特征的灯泡 -额定功率为200w以下(包括200w); 额定电压处于50V一250V之间包括50V,250V); 玻壳形状为A,B.C,G,M,P,PS,PAR,R,或者具有相同用途的其他形状的玻壳 经过表面处理的各种玻壳; -灯头为;:B15d,I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39,E27或E27/51×39 在合理应用的限度内,本部分也适用于用途相同的、采用其他形状玻壳和灯头的灯泡 本部分规定了制造商为表明其产品符合本部分所应采用的方法,此方法以对全部产品的评定为基 础并与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有关 本方法也可用于认证 本部分还规定了对批量产品作有限评定的检验 程序细则 本部分中只规定了产品的安全要求,而未涵盖其性能要求如:光通量、寿命,功率消耗等 对于普通 照明用钨丝灯中常见型号在这些方面的要求,读者应参照IEC60064标准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419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1406.1灯头的型式和尺寸第1部分;螺口式灯头(GB1406.1 -2008,IEC60061-l:2005 MOD) 灯头的型式和尺寸第了部分.卡口式灯头(G81on.5- GB1406.5 2008,IEC60061-l:2005, MOD) GB/T1483.1灯头、灯座检验量规第1部分;螺口式灯头、灯座的量规(GB/T1483.1一2008 IEC60061-3;:2004,MOD -2008, ceB;/T1483.5灯头、灯座检验量规第万部分卡口式灯头、灯座的量规(cGB;/T1483. IEC60061-3:2004,MOD) 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一2007,IEC60598-1:2003,IDT GB14196.2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GBl4196." 2008,IEC60432-2:2005,IDT GB/T21098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 GB/T210982007,IEC60061-4:2004,IDT IEC60064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鸽丝灯性能要求 IEC60360灯头温升的测量方法 IEC60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IEC60887电光源玻壳型号的命名方法 ISO3951不合格品率计量抽样检查程序和抽样表 1.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3. 1 种类eategory 制造商生产的一般结构玻壳形状、外形尺寸,灯头型号、灯丝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及玻壳表 面处理都相同的灯泡 在本部分中是指 a)透明、磨砂和具有磨砂效果的涂层灯泡属于同一种类; b) 各种彩泡与涂白灯泡不属于同一种类 注;根据IEc60064定义,不同灯头的灯泡不属于同一种类,但属于同一型号 1.3.2 型号type 指与灯头型号无关,有着相同的光电参数的灯泡 1.3.3 规格cass 制造商生产的一般结构(玻壳形状,外形尺寸、灯头型号、灯丝型号,额定功率和玻壳表面处理相 同,额定电压在同一电压范围例如:100V150V,200V250V)但值不同的所有灯泡 1.3.4 额定电压ratedvoltage 相关的标准中规定的或由制造商或经销商规定的电压或电压范围(如果灯泡标注的是电压范围,那 它将适用于该电压范围内的任一电源电压 1.3.5 试验电压testvoltage 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为额定电压 如果灯泡标注的是电压范围,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电压为该范围 的平均值 1.3.6 额定功率ratedwattage 相关的标准中规定的或由制造商或经销商规定的功率 1.3.7 寿终endoflite 接通电源的灯泡停止发光的瞬间 1.3.8 captemperaturerise 灯头温升 Ar. 按照IEC60360测量时,装在灯泡灯头上的标准试验灯座高于环境温度的表面温升 1.3.9 型式试验designt test 为检验某一种类、规格或一组种类灯泡是否符合相关条款要求而对样品进行的试验 1.3.10 例行试验peridietest 为检验产品在某些方面没有偏离给定的设计要求而每隔一段时间重复进行的试验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1.3.11 交收试验 runningtest 为评定提供数据而经常重复进行的试验 1.3.12 批量 batch -次提交验收的同一种类的全部灯泡 1.3.13 全部产品whole roduction prG 制造商在12个月期间生产并指定列人清单的属于本部分范围的所有型号的灯产品,认证证书中包 括该清单 1.3.14 碗形镜面灯泡bowlmirrrlamp 灯泡的玻壳部分涂有反射型材料以反射灯头方向大部分光的灯泡 1.3.15 灯头的最高温度 maximmumcaptemperature 灯泡的灯头区域部件在灯泡寿命期间所承受的最高设计温度 1.3.16 neckreferencediameter 灯泡颈部的基准直径lar ammp 对于防意外接触有影响的灯泡颈部直径 该直径应在距灯头焊片一定距离之处测量 对装有E14灯头的灯,该距离为30n mm 要求 概述 灯泡的结构和设计应使其在正常使用中不致对人和周围环境造成危险 灯泡应符合本章的要求 2.2标志 2.2.1强制性标志 灯上应标有下述内容,并且在按照Al程序试验之后仍应清晰而耐久 来源标志(可以是商标,制造商名称或经销商名称); a) b)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用“V”或“伏”表示; 额定功率,用“w”或“瓦”表示 对玻壳直径在40mm以上而实际功率在14w包含14w)以下的灯泡无需标明功率 对于采用英国电源电压的灯,所标出的额定电压可以是“240vots"或“240V” 注:电源电压统一为230V欧洲协调过程),在英国的实施方式允许英国的电源电压维持在240V不变 2.2.2带介质膜反射型(冷光束)灯泡和碗形镜面灯泡 灯的最小包装(盒)上应标有附录B规定的相关标志 2.2.3限制燃点位置的灯 对于需要限制其燃点位置的灯,例如装有E27或B22d灯头的60w烛形和球形灯,只有灯头不朝 上燃点时,才能达到灯头温升的要求 所以灯的最小包装(盒)上应标注相应的标志,附录B中列有 范例 注;2.2.2和2.2.3的要求的用意是让最终用户了解相关的信息 对意外接触螺口灯座的防护 带螺口灯头的灯泡的尺寸应确保符合GB1406.1的要求,具有防意外接触性能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灯泡应符合GB/T1483.1给出的相应的量规,并满足表1的要求 表1检验灯泡防意外接触性能的量规 量规活页号 灯头 量规活页号 灯头 E26d GB/T1483.1-29A E12 El4 见2.3.l E27/25,E27/27 GB/T1483.1-51A GB/T1483.1-51 E17 E27/51X39 E26/24 E26/25 E26/50×39 注:表中“一”标志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检验量规 2.3.1装有E14灯头的灯 装有E14灯头的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a)烛形灯泡应配用E14/25×17灯头并用防意外接触规进行检验; b)球形灯泡小型灯泡、管形灯泡以及反射型灯泡等其颈部基准直径在21mm及以上的灯泡应 配用E14/25×17灯头并用防意外接触规进行检验 2 球形灯泡、小型灯泡、管形灯泡和反射型灯泡等其颈部基准直径在16 nmm之间的灯 mm 泡应配用E14/23×15灯头或E14/20灯头 球形灯泡,小型灯泡、管形灯泡和反射型灯泡等其颈部基准直径在14 n16mm之间的灯 d mm 泡应配用El4/20灯头 对e)和d)不需用量规进行检验,因为灯头的选择已保证了具有同a),b)相同的安全性 2.4灯头温升(A. 4.1灯头的平均温升 2 12个月内生产的每个规格灯泡的灯头温升平均值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表2中规定的相应值,或者 D) 在依据2.5.4D)采用较低的最大灯头温升的情况下,必须比表2中的相关数值低45K以上 但是,配有E12,E17和E26灯头的专用灯泡,允许有较高的灯头温升,前提是每只灯都应附有相应 的警示标志 注在北美灯座和光源的设计主要依据一般磨砂,透明和白色灯的灯头温升特性 因此如玻壳表面处理或其他特 性会导致更高的灯头温升的灯,要求有特殊的警戒标志 2.4.2合格性 根据IEC60360规定的程序,通过对灯头温升测量检验同一规格灯泡的合格性 如果灯泡标注的是电压范围,且电压范围上下限与平均电压的差值不超过平均电压的2.5%,测量 灯头温升时应使用电压范围的平均值 如果电压范围更宽,测量时应采用所标注的最高值 注;表2列出了按照灯泡的功率,玻壳和灯头分类的各种灯头温升平均值的上限 实际上一些设计特性如光中心 高度、灯丝支架形式和玻壳表面处理都会影响灯头的温升,但这些因素已经考虑在内了 2.4.3批量检验 当取20只灯泡测试时,平均值应不超过2.4.1中的相应值加9K 2.5耐扭矩性 2.5.1灯头 灯头及玻壳的连接应保证二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处于固着状态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2各种规格和功率灯的灯头最大允许温升(A.),12个月内产品测试的平均值 A,最大值/K 组号 功率"/w 玻壳形状 E26/ E27 22aE12EI4EI7 E26/25 B15d /24 25/30 95 65 40 95 85 A,Ps,M和用于相同灯 60 125 120 95 120 具中的其他形状玻壳 100 135 120 l10 130 150/200 135 120 100 130 40 1404l 135 140 140 130 140 B.G(直径<45mm),P" 60 和用于相同灯具中的其 145 25" 165d 140 165山" 120" 他形状玻壳 15 90" 90 120 25 C、F和用于相同灯具中 120 110" l10 的其他形状玻壳 40 130 140 130" 140" 60 165 130" 165d 130 25/40 11o 110 G(直径>45mm 60/100 11o 25 11o 110 P和G直径<45mm)带 135 135 40 135 ll0 135 碗形镜面 60 135 135 110 60 130 1l0 130 A和Ps,带碗形镜面 135 11o 00 135 150/200 135 135 25 85 40 R和用于相同灯具中的 120 120 12095 l45 95 120 其他形状玻壳 60 130 05 145 105 130 135 145's 11o 100,150或200 135 75 PAR形灯泡 145'" 85 150 145" 100 150 l00 125 150 150 145n" 带介质膜反射杯的PAR 150 175 150 175 形灯泡 对于功率处于两档中间的灯泡,采用较高一档功率的要求 b可能需要限制燃点位置 装有带裙边灯头的灯泡:E26/50×39,E27/51×39等 某些规格的灯泡,制造商可能规定其燃点位置为灯头在下或灯头在下至水平 某些规格的灯泡,制造商可能规定其燃点位置为灯头在下 某些规格的灯泡,制造商可能规定其用于高温灯座中,因为低温灯座可能损坏 昌某些规格的灯泡,制造商可能规定其配合高温灯座使用时,灯头最高温度为260C h这些类别中的一些灯可能因为不符合最新的能源法规而不允许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 待定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2.5.2未用过的灯 对于没有使用过的灯,当按照C.1的试验程序施加表3中规定的相应的扭力矩时,灯头和玻壳之 间不应松动 当采用焊泥和粘结剂之外的连接方式时,玻壳和灯头之间允许产生相对位移但不应超 过10" 表3初始扭矩值 灯头型号 扭矩值/Nm B15dl 1.15 B22d 3.0 E12 0.8 El4 1.15 E17 l.5 E26,E26d,E27、E26/50×39及E27/51x39 3.0 2.5.3灯的抗热性 灯头和灯泥或其他连接方式应确保能承受此规格灯的最高灯头温度值 当在2.5.4中相应温度下进行C.2中规定的加热试验之后,灯头与玻壳间应能承受表4中给定的 扭矩而不应产生相对位移 当采用焊泥和粘结剂之外的连接方式时,灯头和玻壳之间允许产生相对位 移但不应超过10 表4灯泡加热后的扭矩值 灯头型号 扭矩值/Nm B15d 0.3 B22d 0,75 E12 0.5 El4 1.0 E17 1.0 E26、E26d、E27、E26/50×39及E27/51×39 2.5 2.5.4加热试验温度 加热试验的温度设定按下列的其中一种 D表K.1中按灯头种类规定的最大灯头温度,或者 表K.l中规定为210C的某规格的灯,如果灯泡功奉为15w及以下,且非反射型或碗形镜面 b 反射灯泡,则制造商可以把灯泡设计成能承受的最大灯头温度为165C,那么加热试验温度 也为165 注:在北美对于特殊应用,最大灯头温升比表K.1所示温度低时,最大灯头温升可由生产商给出 当确定了一个更 低温度的灯头类型时,生产商被鼓励去 -为本部分提出特别限值; -提醒灯具生产商 2.6装有B15d、B22d,E26/50×39及E27/51×39灯头和带有绝缘裙边灯头的灯的绝缘电阻 当按照A.3的程序测量时,卡口灯泡的灯头电触点和灯头壳体之间或带绝缘裙边螺口灯头的绝缘 裙边和灯头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Q. 2.7意外带电部件 2.7.1应与带电部件绝缘的金属部件 应与带电部件绝缘的金属部件不应带电 在按照A.4规定的方法检验之前,将任何可移动的导电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体在不使用工具的条件下放置在最不利的位置上 2.7.2卡口灯头 应与带电部件绝缘的金属部件与灯头接触片上的任何凸出物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1 mm 2.7.3螺口灯头 对于螺口灯头,灯头壳体任何凸出物的高度不应超出灯头表面3mm以上 见图1 3mmm 图1螺口灯头 2.8装有B15d和B22灯头的灯的爬电距离 灯头壳体的金属部分和电触点之间的爬电距离应符合GB/T21098,数据页7007-6的规定 2 寿终安全性 在规定的条件下试验,灯泡失效时不应伴随出现玻壳破裂或掉头现象 对于卡口灯头灯泡在试验 之后还不应出现对灯头壳体的内部短路 试验条件如下 -根据附录D进行诱导故障试验或者根据GB14196.22008中附录A进行诱导故障的替代 试验; 根据附录E进行寿终试验 注1,当有争议时,则附录D和附录E为基准试验方法 注2:额定电压低于10oV的灯泡不适用于诱导故障试验但适用于诱导故障的替代试验 注3,如果灯泡没有通过诱导故障试验,则不必再进行寿终试验 注4:在符合H.3规定的条件下,可用寿终试验代替诱导故障试验 表5互换性量规和灯头尺寸 灯头 量规所检验的灯头尺 GB/T1483.1量规 GB/T1483.5量规 GB/T1483.5-10 5d Amx、Dm、Nn GB/T1483.5-11 B22d 卡销的径向位置 GB/T1483.5-4A GB/T1483.5-4B 灯头在灯座中保持固定的尺寸 螺纹最大尺寸 GB/Tl483.1-27H E12 GB/T1483.1-27 附加通规检验的螺纹尺寸 灯头螺纹的最小外径 GB/T1483.1-28C GB/T1483.1-27F 螺纹最大尺寸 El4 灯头螺纹的最小外径 GB/T1483.1-28H S尺寸 GB/T1483.1-27G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5(续 灯头 量规所检验的灯头尺寸 GB/T1483.1量规 GB/T1483.5量规 GB/Tl483.1-27K 螺纹最大尺寸 E17 灯头纹的最小外径 GB/T1483.1-28F E26,E26d 螺纹最大尺寸 GB/T1483.1-27D GB/T1483.! 1-29L 灯头螺纹的最小外径 E26/50X39 1-27B G8TIss.上 螺纹最大尺寸 E27 灯头纹的最小外径 GB/T1483.1-27A E27/51×39 GB/T1483.1-27c s尺寸 2.10互换性 灯头应符合GB1406.1和GB1406.5中规定的互换性要求 采用表5中给出的量规检验成品灯上的灯头的互换性,表中给出的量规参见GB/T1483.1 和GB/T1483.5 2.11灯具设计要求 参见附录K 评定 3.1概述 本章规定了制造商为表明其产品符合本部分所应采用的方法,这方法以对全部产品的评定为基础 并与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有关 本方法也可用于认证 3.2、3.3及3.5给出了借助制造商的记录进行评 定的详细说明 3.4和3.6给出了能对批量产品做出有限评定的批量试验程序的详细说明 该试验程序包括批量 试验要求,从而使批量评定适用于含有安全性能不合格产品的批次 由于某些安全要求不能用批量试 验进行检验,而且未必可能预先了解制造商产品的质量,所以,批量试验不能用于产品认证,也不能用于 对批量产品的鉴定 如果某一批量产品试验合格,检验机构只能得出如下结论:没有理由以安全原因拒 收该批产品 3.2依据制造商的记录对全部产品进行评定 3.2.1制造商应提供证据表明他的产品确实符合3.3的特定要求 为此,制造商应提供与本部分要求 有关的全部试验结果 3.2.2试验结果可从工作记录中提取,因此,这些记录可能并不是以已整理好的方式呈交的 3.2.3通常,评定工作应以达到3.3的验收标准的单个工厂为基础 但是,如果若干工厂处在同一质 一起 就认证而言,可发放一张证书以涵盖一组指定的工厂,但认证机 量管理下,可将这些工厂组合在 构有权视察每个工厂,检验该厂有关的记录和质量控制程序 3.2.4为了认证,制造商应抛交一份清单,清单内应有来源标志和本部分范围内的和指定工厂生产的 相应灯的种类和规格 证书应包括生产厂请单中列出的和制造的全部灯的产品 补充和制除通知书可 以随时发出 3.2.5在提交试验结果时,制造商可根据表6第4栏的要求对不同型号灯泡的试验结果进行归并 对全部产品的评定,要求制造商的质量控制程序符合已被认可的最终检验的质量体系要求 在以 过程检验和试验为基础的质量保证体系框架中,制造商可以通过过程检验代替成品试验来证明其产品 符合本部分的某些要求 3.2.6制造商应提供与表6第5栏每一条款相关的足够的试验记录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3.2.7制造商记录中不合格品的数量不应超过附录F所示的与表6第6栏合格质量水平(AQL)相对 应的限值 3.2.8评定所要评审的时期不必局限于预定的一个年份,而可以是评审日期之前连续的12个月 3.2.9曾经符合而现在不再符合特定判据的制造商,只要能提供下述证据,就有申请符合本部分的 资格 一旦根据其试验记录证实有不符合标准的趋势,就采取了补救措施; a b)在下述的时间内恢复了规定的验收合格质量水平; 4.1、2.5.3和2.9为6个月; 2 其他条款为1个月 在按照a)和b)采取补救措施之后进行合格性评定时,应将不合格的那些类别的灯的试验记录按照 其不合格的时间从12个月的试验结果总和中剔除 与补救期相关的试验结果应保留在该记录中 3.2.10如果制造商不符合某一条款的要求,而这个条款是允许按照3.2.5对试验结果进行归并的,如 果他能通过补充试验证明问题只存在于某些规格的灯,则不应取消其此归并中全部规格的灯申请合格 的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或者按照3.2.9处理这些不合格规格的灯,或者将它们从制造商宣称符合本部 分的灯规格的清单中删除 3.2.11对于根据3.2.10已从合格清单(见3.2.4)中删除的种类或规格的灯,如果再用一些灯进行出 现不合格的条款所要求的试验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且受试灯的数量与表6所规定的每年最小样品 数相等,则可将它们重新列人该清单 这种受试样品可以在短期内收集 3.2.12对于新产品,它们可能与现行规格的灯有着相同的特性 如果这种新产品从一开始生产就被 列人抽样计划,则这些特性可视为合格 对于不同的特性,应在生产开始之前对其进行试验 3.3对制造商特定试验项目记录的评定 3.3.1表6规定了试验的类型和不同条款的合格性评定方法所适用的其他资料 对于一些特定的试 验,下面有更详细的信息 只有当相关产品的物理或机械结构、材料或生产工艺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才需要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并且只要求对受到这些变化的影响的那些特性进行试验 3. .3.2有关2.53加热要求之后的耐扭力性试验,制造商可选择两种试验方法,即附录C所规定的 方法 注,如果采用方法C.1.4b)得到的数据分布近似于高斯分布,则可以用正态分布的统计技术来评定产品的合格性 而且与方法C.1.a)比较,用较少的样品就可以达到相同的置信度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附录G的方 法来评定 3.3.3有关2.4灯头温升要求,制造商应出示以下其中一种的试验记录 -型式试验记录;样本量为五个,其中每个灯泡的灯头温升都比表2中数值至少低5K;或 -例行试验记录:其平均值不超过表2的规定值,评定周期少于完整的12个月时,评定时须假定 有5%的变异系数 3.3.4爬电距离应按照型式试验要求来评定 如果五个样品灯都达到2.8的要求,则通过试验 如果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灯泡未达到要求,则要作为不符合记录下来 如果只有一个灯泡未达标,则需另取五 个样品做进一步的试验,如果这五个灯泡全达到要求,则通过试验 3.4批量拒收条件 3.4.1除3.4.2灯头温升试验外,不需要考虑已测试样品数量,只要达到表7所示任一不合格数,则拒 收的条件已成立 当达到某一特定试验的不合格数时,则该批产品拒收 3 .4.2对于灯泡灯头温升的批次试验,应先取五个灯泡进行测试,如果五个灯泡的灯头温升都比表2 规定的值至少低5K,则不需对灯头温升做进一步的测试 如果五个灯泡中有一个或更多个在测试中 灯头温升值未达到至少比表2中规定值低5K的要求,则需对总共20个灯泡进行测试,且平均温度不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应超过2.4.3规定的要求 3.5用于全部产品试验的抽样程序 3.5.1采用表6中规定的要求 3.5.2每个生产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部产品的交收试验 这些试验可在过程检验和试验中进行 只要符合表6的要求,各种试验进行的频率可以不一样 3.5.3对全部产品的试验应在随机抽取的样品上进行,样品数不低于表6第5栏的规定 被抽取用于 某一试验的灯泡不再用于其他试验 3.5.4对全部产品试验中意外带电部件的要求(见2.7),制造商应提供连续进行的100%检验的记录 3.5.5对寿终安全试验要求(见2.9),制造商应有一个抽样计划,该计划不应有意排除其合格产品清 单中的任何规格 表6批量样品数及拒收数 各个归并总体中最小年 样品数 不同规格灯泡测试 条款 试验 试验类型 AQL"/% 记录的归并原则 常年生产不经常生 的灯泡 产的灯泡 标志方法相同的所有规格灯泡 标志的清晰度 交收试验 200 2.5 2.2.1 标志的耐久性 交收试验 标志方法相同的所有规格灯泡 200 2.5 2.2. 2 32 2.5 交收试验 标志方法相同的所有规格灯泡 符号的完备性 2.3 意外接触防护 200 32 1.5 交收试验 用适当的灯头量规测试 灯头温升 型式试验 2.4 在设计改变时为5 或例行试按灯泡规格 20 验 2.5.2耐扭力性 未用过的灯 根据c.1.4a)定 a 80 交收试验 具有相同灯泥和相同灯头的所 200 0,65 性测量 有灯泡 根据c.1.4b)定交收试验 具有相同灯泥和相同灯头的所 b 75 25 0.65 量测量 有灯泡 2.5.3加热试验后 例行试验" 根据c.2.3a)进 具有相同灯泥和相同灯头的所 125 80 0.65 行试验 有灯泡 b根据C.2.3b)进 例行试验" 50 20 0.65 行试验 2.6 绝缘电阻 交收试验 装有B15d,B22d,E26/50×39和 315 0.4 E27/51X39灯头所有规格灯泡 2.7 意外带电部件 00%检验 B15d灯头的所有灯泡 当设计改变时5或10个 a 2.8 爬电距离 型式试验 bB22d灯头的所有灯泡 当设计改变时5或10个 10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6(续 各个归并总体中最小年 不同规格灯泡测试 样品数 条款 试验 试验类型 记录的归并原则 AQL"/% 常年生产 不经常生 的灯泡 产的灯泡 2.9 诱导故障试验 型式试验 见H.1 H.2 H.4 寿终试验 例行试验 所有规格的所有灯泡 315 0.25 例行试验 具有同种灯头的所有灯泡 32 2.10 互换性 “这个术语和表F.1的用法,参见IEC60410,该标准给出了抽检特性曲线 b对于不用灯泥固定灯头的灯,此为型式试验 “按附录G评定 d见3.3.4 见3.3.3 表7批量样品数及拒收数 条款序号 试验 样品数量 拒收数 11 2.2.l 标志的清晰度 200 2.2.1 标志的耐久性 200 1m 符号的完备性 2.2.2 200 1l1 2.3 意外接触防护(螺口灯头) 200 2.4 灯头温升 见3.4.2 125 初始扭力矩 2.5.2 2.5.3 加热后扭力矩 125 2.6 绝缘电阻 500 意外带电部件 2.7 500 2.8 B15d和B22d灯头的爬电距离 见3.3,4 2.9 寿终要求 200 2.10 互换性要求 200 3.6用于批量产品试验的抽样程序 3.6.1试验样品应按照协商一致的方法抽取,以确保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样品应从该批量的包装箱总 数的三分之一中随机抽取,抽样的包装箱的总数不少于10箱 3.6.2为了防止灯意外破损,除规定的试验样品之外,还应选取一定数量的灯备用 这些灯只在需要 补足所需求的受试灯数量时用于代替受试灯 如果意外破损的灯更换与否不会影响试验结果,那么,只要能达到随后的试验所要求的灯的数量 则不必更换 如要更换这种破损的灯,则在计算试验结果时应不计人破损灯泡的结果 经过运输后从包装盒中取出玻壳即已破损的灯泡不应用于试验 3.6.3批量样品灯数量 至少500只灯泡(见表7) 3.6.4试验顺序 按照最方便的顺序完成表7所列条款的全部测试 1l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各种试验程序 A.1标志 A.1.1标志的清晰度和完备性用目测法检验 A.1.2标志的耐久性按照以下方法对未使用的灯泡进行检验 标志的耐久性用一块质地平滑的湿布在灯泡的标志部分轻轻擦拭15s A.1.3灯泡的最小包装盒)上应有的标志用目测法检验 2 灯头量规的使用 A. 见GB/T1483.1和GB/T1483.5中的有关规定 绝缘电阻 .3 A. A.3.1绝缘电阻用500V直流兆欧表测量 A.3.2试验在成品灯上进行 如果必要的话,灯应在额定电压下老炼1h 外露的金属部件 对于超出2.7规定限值的外露金属部件应该用目测法或自动化的仪器进行检验 此外,应该每天 对自动化的仪器进行检查或对目测法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12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B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包装标志符号 下图所示图形符号的高度不应小于5mm,包装上的字体不应小于2mm B.1带介质膜的反射型冷光束灯泡和碗形镜面灯泡的包装标志 此类标志旨在防止将下述灯泡用于可能产生过高温度的不适当的灯具装置内,该类灯具上也应有 相应的标志 见GB7000.1 带介质膜反射杯的冷光束灯泡 冷光束 碗形镜面灯泡 注:此标志中的灯头可根据实际情况画成卡口或螺口灯头 玻壳的形状可依照灯泡的实际形状而改变 B.2限制燃点位置的灯 这些标志表明灯泡仅允许灯头在下至水平位置燃点,否则可能过热 标志的旁边应用文字说明以防阅读方向颠倒 以下所列为烛形玻壳和球形玻壳灯泡的燃点位置限制标志 烛形灯泡 球形灯泡: 13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c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耐扭力性的试验程序 C.1初始扭力矩 C.1.1B15和B22灯头用扭力试验灯座尺寸见图C.1,E12、E14、,E17、E26、E26d和E227灯头用扭力 试验灯座尺寸见图C.2 C.1.2检验前应检查螺口灯头的试验灯座以确保试验灯座洁净并且没有油脂和润滑剂 C.1.3被测灯泡的灯头装人相应的灯座中,将灯头或者玻壳用机械方法固定紧 C.1.4扭力矩应该平稳缓慢地施加到灯泡的部件上,不应突然施力 施加扭力矩时应遵循下述任- 方案: a)根据表3的规定,施加所要求的扭力矩 b施加高于相应规定值的扭力矩以获得一个失效扭力矩 这样就需要试验用扭力仪有合适的 装置,能在较宽范围内测定失效扭力矩 C.2加热后的扭力矩 c.2.1把灯泡放于烘箱中 C.2.1.1在放置灯泡的整个工作区域内,温度应始终保持在2.5.4规定的温度 c.2.1.2烘箱的温度应维持在公差_gC的范围内. C.2.1.3连续加热受试灯,加热时间为制造商宣称灯泡寿命的1.5倍 C.2.2在规定时间结束后,使灯泡冷却至室温 C.2.3扭力矩的测量 遵循以上C.1.1~C.1.4的程序并作如下更改 当使用C.1.4的a),应按照表4规定施加扭力矩; a b)当根据C.1.4的b)方案试验时,必须将卡口灯头灯泡的灯头壳体夹牢以防止灯头卡销断裂 14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这些槽相对于 中心线是对称的 剂面 X一X 单位为毫米 尺寸符号 B15 B22 误差 15.27 22.27 十0.03 B 19.0 19,0 最小值 最小值 21.0 28,0 D 9.5 最小值 E 十0.17 3.0 G 18.3 24.6 士0.3 H 最小值 90 12.15 K 12.7 12." 士0.3 1.5 1.5 近似值 注:如果在测试过程中产生疑问,只需检验上图所示的灯座的主要尺寸 图C.1卡口灯头灯泡扭力试验用灯座 15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妮故放大圈 pm最小值(见注 螺纹表面光洁度为Ra=0.4 注:表面过于光滑将导致灯头机械力超载,见附录c中的c.1.2 单位为毫米 尺寸 E12 E14 E17 E26和E26d E27 误差 15.27 20,0 20.0 32.0 32.0 最小值 K 0,0 9.0 l1,5 10.0 11.0 13.5 -0.3 十0.1 O 9,5 12.0 4.0 23.0 23.0 -0.1 7.o 2.0 12.0 最小值 4.0 8.0 十0.1 1l.89 13.89 16.64 26.492 26.45 0.0 十0." 10.62 15.27 24.816 24.26 12.29 0.0 2.540 2.822 2.822 3.629 3.629 0.792 0,822 0.897 1.191 1.025 注:如果在测试过程中产生疑间,只需检验上图所示的灯座主要尺寸 图C.2螺口灯泡的扭力试验用灯座 16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附录 规范性附录 诱导故障试验 D.1试验线路和设备 D.1.1试验线路图应由下列部件组成(见图D.1) a)50Hz或60Hz的电源,其电压与灯泡的额定电压相比允差在一2%的范围内 如灯泡标注的 是电压范围,其试验电压应取该电压范围的平均值 开关s; b 电感L,能使电感总值达到D.1.4的规定; c) 电阻R,能使电阻总值达到D.1.4的规定 d 灯座H,用于B15或B22灯头时,应带一个接地壳体 e 熔丝F,对于220V一250V的灯泡,其额定值不超过25A;对于100V150V灯泡,其额定值 为15A(待定) D.1.2应备有安全罩以覆盖在试验位置上的灯泡 D.1.3脉冲发生器的特性应符合以下规定(在受试灯泡两端测定,见图D.2和图D.3) 蜂值(kV);额定功率100w以下(包括100w)的灯泡为2.9一3.1 额定功率100w以上的灯泡为;2.4一3.1 宽度(峰值的40%时的)(s)额定功率100w以下(包括100w)的灯泡为;8~20; 额定功率100w以上的灯泡为;10(最大值); 上升时间4(4).1l(最大值); -计时(电角度);p=70"士10'. 注;峰值以零电压为基准进行测定(见图D3). D.1.4整个线路中的电感和电阻,包括D.1.1中的各种组件以及熔丝及电线,都应符合下述要求 对于额定电压在200V一250V之间的灯泡 a 电阻(Q);0.4~0.45 电感(mH):0.60.65 b) 对于额定电压在100V150V之间的灯泡 电阻(Q);:0.3~0.35 电感(mH):0.6~0.65 D.2试验程序 D.2.1将待测灯泡插人灯座内,并使安全罩就位 D.2.2开灯时只施加线电压,过5s后施加一个高压脉冲,如果灯泡保持发光,则重复施加脉冲5次 D.2.3如果灯泡仍然保持发光,则可用过电压进行调节性燃点,燃点时间相当于额定寿命的60%见 H.2.3),然后再按D.2.2对灯泡施加高压脉冲 等效寿命可用下式进行计算 山=(尚 式中; L 表示额定电压下的寿命; 17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示试验电压下的寿命; U 额定电压; U 测试电压; -真空灯泡为13,充气灯泡为l4 D.3调节性燃点程序 D.3.1检测机构的调节性试验 由检测机构进行的调节性试验允许施加10%的过电压 在燃点过程中烧毁的灯泡,均应计人最后 的评定数之内,前提是符合阻抗限值的要求 D.3.2制造商的调节性试验 由制造商进行的调节性试验允许施加30%的过电压 如过电压超过了额定电压的10%或者点灯 架不符合要求,则燃点期间烧毁的灯泡不应计人最后的评定数之内. 注:检测机构调节性燃点的要求不同于制造商的调节性燃点要求,其目的在于确保检测机构不致造成在燃点期间 无意中对灯泡施加不切实际的过电压 另一方面,允许制造商利用其对产品耐过电压性能的了解以节省试验 费用和时间 D.4检验和评定 试验后检验每只灯泡,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认为未能通过试验并计人不合格品: 玻壳有破损,或者; a b)玻壳与灯头相脱离,或者; 对于卡口灯头,触点和壳体之间出现短路 c 如果灯泡经过D.2.3规定的试验程序后仍保持发光,则认为试验合格 电源 脉冲发生器 图D.1 v/% 100 90 40 10. 图D.2 18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阜值电压 瞬时电压 图D.3 19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寿 终 试 验 试验将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E.1试验持缓至灯泡寿终 除非灯标让电压范围,试脸应在额定电压的十,"%的条件下进行 如果标 注的是电压范围,并且电压范围超过其平均值的2.5%,那么试验应在所标注的电压范围上限的+"% 上进行 E.2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燃点位置应为灯头在上 点灯架上的灯座轴线相对于所规定的燃点位置 的偏离不应超过5" E.3试验设备应符合下述要求 -点灯架上的灯座应结构坚实,其设计应确保充分的电接触并可防止出现过热情况 在电源线上测量点和灯头触点之间的电压降不应超过试验电压的0.1%; -对于卡口灯座,灯头壳体的电位应与灯头的其中一个触点相同,此触点不与带熔丝的电源火线 相连; -灯头与玻壳结合部分的工作温度不应超过表K.1规定的极限值; -灯泡不应在过热的环境温度下工作,灯泡彼此间不应相互产生不适当的加热; -灯泡燃点时不应受到明显的振动,无论在燃点期间或开关灯泡时,当触摸灯座时均不应感受到 震动或冲击; -灯泡每24h关灯两次,每次不少于15min 在北美,灯泡每24h关灯一次,且持续不少于 30 min 注:建议不要用弹簧柱塞型卡口灯座做长时间的试验 E.4对于额定电压为100V一250V的灯泡,点灯架的线路在用附录」所规定的方法测量时应具备 表E.1所规定的值 表E.1点灯架线路特性 100V150V 200V250V -电阻() 见注3 0.5士0.1 电感(mH 见注3 1见注1 0.5士0.1 单个点灯架的外部熔丝最小额定值(A 见注3 10(慢反应式 浪涌电压限制( 见注2 见注2 注1;制造商自行试验时可提高电感水平,只要总阻抗不超过0.7n即可 在60Ha电鄙上,电感应按比侧降低 数值待定) 注2为符合IEC60064要求,可以安装有浪涌电压限制器 注3:待定 E.5对于200V250V灯泡的测试点灯架线路,同时接通的最大灯电流负载为16A 20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各种样品数量和AQL的接收数 表F.1属性试验的合格判定数 各种AQL值的接收数在制造商记录中允许的不合格数 样品数 AQL.=0.65% AQL=0.25% AQL=0.4% AQL=l.5% AQL=2.5% 32 50 80 125 2 10 200 315 1o 14 500 14 221 21 10 800 14 250 10 *=*+ 表F.2AQL=0.25%的接收数 第1部分 第2部分 允收极限,表达为记录中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接收数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灯数量的百分比" 马 315 2001 0,485 316500 2200 0.48 2600 501~635 0.46 636一800 0.44 3300 8011040 4200 0.42 10411250 5 400 0.40 1251~1500 7200 0.38 1501~1750 10000 0.36 10 17512000 21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F.3AQL=0.4%的接收数 第1部分 第2部分 允收极限,表达为记录中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接收数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灯数量的百分比/9% 315 2001l 0.73 316400 2150 0.72 2 400 0.70 401一500 501650 2 0.68 750 651800 3250 0.66 3750 80l950 0.64 0.62 9511100 4500 10 1101~1250 5 400 0.60 6700 0.58 12511400 0.56 12 1401l600 8500 6o118o0 11000 l 0. 5 14 .52 15 0. 18012000 000 22000 0.50 0.48 33500 60o00 0.46 130000 0.44 540000 0.42 0,41 1000000 表F.4AoL=0.65"%的接收数 第1部分 第2部分 允收极限,表达为记录中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接收数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灯数量的百分比" /9 2001 1.03 80 81~125 1 .02 2100 126200 2400 1 .00 201260 2 750 0.98 261315 3150 0.96 316400 3550 0.94 401500 4100 0.92 4800 501一600 0.90 5700 60170o 0.88 701一80o 0. .86 10 6800 0.84 1l 8 801920 200 0.82 9211040 12 l0000 10411140 13 13000 0.8O 儿78 14 1141~125o 17500 1251~136o 24500 1 0.76 13611 39000 46o l 0.74 1461~1570 0.72 69000 17 1571~1680 18 145000 0.70 1681~1780 19 305000 0.68 20 1781~1890 1000000 0.67 1891一2000 21 22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F.5AQL=1.5%的合格判定数 第1部分 第2部分 允收极限,表达为记录中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接收数 灯数量的百分比/% 32 99 40 2. 3350 1150 2. .35 518o 1300 2.30 1450o 81~l10 2.25 .20 ll125 700 2.15 126~165 2000 166一20o 2400 2 .10 201一240 .05 2900 2.00 241285 3500 4350 286一315 1.别 10 1l 5 316360 400 s 361410 12 8000 I1~46o 1 9400 .80 14 461~500 13500 501545 15 21000 546~585 38000 .65 l 1.Oo 586~630 86000 631一670 18 310000 1.55 1.53 G71一71o 19 1000000 2 71l755 756800 2 8o185o 23 851一915 24 916990 表F.6AQL=2.5"%的合格判定数 第1部分 第2部分 允收极限,表达为记录中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接收数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灯数量的百分比/% 32 1001 3.65 1075 _50 33 .6o0 3 51~65 1150 3.55 668o 1250 3 .50 81~100 1350o 3.45 3. 101~125 1525 .40 26~145 1700 3.35 146170 1925 3.30 17120o 2200 3.25 10 201225 1l 2525 3.20 12 226255 2950 3.15 23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表F.6(续 第1部分 第2部分 允收极限,表达为记录中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接收数 制造商记录中灯数量 灯数量的百分比/% 256一285 13 3600 3.1o 286315 4250o 3.05 15 5 316335 250 3,00 33636o 16 6400 2.95 17 361~390 8 200 2.90 2.85 391420 18 l1000 421445 19 15500 2.80 20 446~475 22000 2.75 47650o 34000 2. .70 2 2 501535 60000 2.65 23 536560 110000 2.60 561一590 500000 2.55 2 591一620 25 1000000 2.54 26 621650 651~68o 27 68171o 2 29 71l~745 746775 30 31 776~805 32 806一845 846~88o 33 34 881915 35 916955 9561000 36 当测试数量大于相关的表格中给出的最大值时,相应的接收数根据下式计算 AN AN 十2.33 Q 100 100 式中 N 记录中灯泡的数量; 对应的百分比 接收数 Q. 如果结果是一个小数,那么就四舍五人成整数 214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测量结果为连续变化量 合格判据- 本附录旨在确定按照附录C进行的灯泡的扭力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扭力值是按连续变化量记录下 来的,并取AQL值为0.65% 合格性的判定 合格性判据是基于制造商记录中灯泡测量值相对于规定限值的位置和变化特性,即平均值和标准 偏差来估算的 对于质量水平正好等于AQL的批量,其被判定为合格品的几率,随样品数量的增大而增大,它所 遵循的斜率和用于计算按属性进行试验的接收数的斜率相似但不相同 Q.是一个质量参数,它能指示出样品中测量结果的分布是否反映出批量产品不合格 用下式 计算 Q. = 式中 制造商记录中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规定的下限值; 根据制造商的记录计算出的标准偏差,S用下式计算 X一X) 式中: 单个样品的测量值; 被测灯泡的数量 如果Q.>k,则试验合格 如果Q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附录 规范性附录 诱导故障试验的归并、抽样和合格判定方法 本试验为型式试验,仅在设计改变时进行 H.1归并 除以下情况外,灯泡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分别进行试验: 如果各个规格仅仅是灯头不同,则按照以下方式归并 a B15和B22 El4和E27 E12,E17和E26 b)如果是对具有额外涂层(透明或磨砂型除外)的各种规格的灯进行试验时,仅仅是(玻壳)表面 处理不同的各种规格,例如白色、彩色、镜面反射等可以归并成一组 在同时存在带内外涂层 的灯泡时,应首先选择带内涂层的灯泡进行试验 H.2抽样 H.2.1在仅有一个规格(或按照H.1归并成一组的几种规格)需要试验时,抽样数量为125只;根据试 验结果,可能需要另外再取125只样品(见H.4.2) H.2.2如果需要同时对几种规格(或组)进行试验,则每一规格的样品数量可减少至50只(但不应少 于50只),而且各种样品数的总和不少于1000只,每种规格的首批样品数量应大致相等 H.2.3遇到灯泡在诱导故障试验中不是全部烧毁的情形,只要受试的每个规格中有不少于25只灯泡 烧毁,就算取得了明确的结果 如果烧毁的灯泡不足25只,就应该采取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 试验 H.2.3.1增加被测灯泡的数量,直至被烧毁数量达到25只 如果这样做仍然达不到所需烧毁灯泡的 数量,则将其数量足以补足到烧毁25只的灯泡进行附录D中的D.3和D.4规定的试验 如果每种规 格被测灯泡中有不少于25只灯泡通过诱导故障试验,就算取得明确的结果 H.2.3.2另一种方法,是将一批数量足以补足H.2.3中规定的最小数量的灯泡进行附录D中的D.3 和D.4规定的试验 如果每种规格被测灯泡中有不少于25只灯泡通过诱导故障试验,就算取得明确 的结果 H.3试验数据的替代 H.3.1在已达到H.1、H.2.1和H.2.2的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对于强制性型式测试程序采用附录E 中的试验而不需进行附录D的试验 H.3.2在不改变设计的前提下,在附录E规定的条件下取得的任何一段时间内累积的关于寿终试验的 数据,都可以全部地或部分地用于替代H2.1和H2.2中对样品数量的部分要求,替代的原则是 一对一 H.4合格判定条件 H.4.1在仅对一种规格的灯泡进行试验时(见H.2.1)按照以下条件来评定首批125只灯泡的测试 结果 不合格数为0,试验合格 -不合格数为2及2以上),试验不合格; -不合格数为1,则再取125只灯泡进行试验,如果没出现不合格品就算通过试验 对于第二次抽取的样品单独按照H.2.3的要求进行试验 注:不合格的定义见D.4 26
GB14196.1一2008/IEc60432-1;2005 H.4.2在样品数量按照H.2.2规定减少后,应将所有规格灯泡一并检验,但是如果任一规格(或组 灯泡出现以下情况,则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不合格品在两只或两只以上 a 就算作提交检验的所有规格的灯泡都没有通过试验; b 不合格品为一只: 则再提交一批该规格样品进行试验,当该规格灯泡样品总数达到250只时,如没有再出现不合 格品,则该规格就算通过了试验 在各个规格灯泡分别经过试验之后,应将所有规格灯泡的总数加在一起,并参照表6进行判定 如 不合格品的数量没有超过相对应的接收数或允收极限百分比,则认为所有规格的灯泡都通过了试验 在被检验规格较少时,样品数量不应减少,应按照H.4.1的规定,分别对每个规格进行试验 H.5诱导故障试验抽样举例 H.5.1制造商要求检验以下规格的灯泡 V一250V40w单螺旋磨砂灯泡 -200 -200V250V40W 双螺旋内涂白灯泡 200V250V40w双螺旋红、蓝、绿和黄袖面)灯泡; -200V250V60w双螺旋磨砂灯泡; -200V250V60w双螺旋碗形镜面反射型灯泡; 制造商抽取的样品如下 40w单螺旋磨砂灯泡;125只; 40w双螺旋内涂白灯泡;125只 -60w双螺旋碗形镜面反射型灯泡;125只 如果每个规格出现一个不合格品,则再抽取125只样品进行试验) H.5.2如果制造商希望检验11种规格,那么他应该在每个规格里抽取91只灯泡总样品数为 1001只. 如果制造商希望检验25个规格,那么从每个规格里首次抽取50只灯泡总样品数为 H.5.3 1250只. H.5.4在对H.5.2实例中的灯泡进行试验时,就其中某一种规格灯泡而言,如果91只灯泡中仅有 27只灯泡烧毁,但没有出现如D.4所述的玻壳损坏现象 由于被测的91只灯泡中烧毁的灯泡数量超 过了25只,而且没有不合格品,则该种规格通过了试验 H.5.5再就H.5.2实例中的另一规格来说,其中只有13只灯泡烧毁,此时应再取一批样品以使烧毁 的灯泡总数达到25只,为此可以另外再检验85只灯泡,也可以按照H.2.3.2和D.4的规定检验12只 灯泡以获得该批规格灯泡的试验结果 H.5.6在H.5.2的实例中有91只灯泡进行了试验,结果有39只灯泡烧毁,并有1只灯泡出现了如 D.4所述的情况 此时应再取159只样品灯泡 这时候如有70只灯泡烧毁但没有1只灯泡出现如D.4 所述情况 这样该批灯泡前后一共有250只灯泡进行了试验,其中有109只灯泡烧毁,有一只灯泡出现 了如D.4所述的玻壳损坏现象,达到对单个规格的要求 那么我们最终应将11种规格的试验结果累 加在一起,并按照表6来判定该批灯泡合格与否 H.5.7在H.5.1的实例中,对125只40w内涂白灯泡进行了试验,其中有103只灯泡烧毁,并有一 只不合格 此后在追加试验的125只灯泡中,有87只烧毁并又有一只灯泡不合格 试验结果应根据 250只受试样品中有两只灯泡不合格的情况而定 因此,生产厂家的所有200V一250V、40w双螺旋 灯泡,包括内涂白和彩色灯泡在内,均被认为不合格 H.5.8在H.5.1的实例中,对125只60w反射型灯泡进行了诱导故障试验,有7只灯泡烧毁,没有 出理不合格品,再着I只打泡进行有命试脸,其中有一只出现如D所速的精况 此时应再追加 125只灯泡进行试验,在追加的诱导故障试验中有11只灯泡烧毁但没有不合格品 然后再取14只灯 泡按照H.2.3.2和D.4的规定进行试验,在寿命终了时没有一只出现如D.4所述的现象 那么在前后250只灯泡中只有1只灯泡不合格,因此,认定该批灯泡通过了试验 心

浙江中白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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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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