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5643-1995

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pecificationfornon-broadcastvideotaperecorders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的编号:GB/T15643-1995。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共有14页,发布于1996-03-011996-03-01实施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M7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3.160.40
  • 实施日期199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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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GB/T156431995 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pecificationfornon-broadceast videotaperecorders 1995-07-24发布 1996-03-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国家标准
目 次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术语、图形符号 3.1 术语 图形符号 3.2 技术要求 般要求 4.1 系统参数和互换性要求 性能要求 4.4安全要求 4.5电磁兼容性要求 4.5.1干扰特性要求 4.5.2抗扰度特性要求 4.6环境要求 可靠性要求 试验方法 5.1外观和功能的检查方法 5.2系统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测量方法 5.3安全试验方法 电磁兼容特性的测量方法 5.5环境试验方法 5.6可靠性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定型检验 6.1 6.2交收检验 6.3例行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11 7.1 包装 7.2 11 运输 7.3 12 贮存 7.4 12
国家标准 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15643一1995 ceneralspeiteationtorn-broadeast yideo recorders tape"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广插磁带录像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非广播微带录像机(下称录像机),是产品设计,制造和检验时应遵守的规则,也是制 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引用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4013录音录像术语 GB4892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5465.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2 GB6543瓦楞纸箱 GB/T7397非广播磁带录像机测量方法 GB7398U型19nm螺旋扫描盒式磁带录像系统 GB7399VHS型12.65mm螺旋扫描盒式磁带录像系统 GB8166缓冲包装设计方法 GB8898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GB938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传导抗扰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2199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3837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干扰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T13838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辐射抗扰度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T13839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内部抗扰度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T15524非广播磁带录像机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术语、图形符号 3.1术语 3.1.1非广播录像机non-broadcastvideotaperecorder 指采用降频彩色处理的家用录像机和专业用录像机,如VHS型和U型录像机 3.1.2未定义术语均按GB4013规定 3.2图形符号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4批准 1996-03-01实施
GB/T15643一1995 图形符号应符合GB5465.2的规定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4.1 4.1.1使用条件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测试条件 仲裁测试条件: -般测试条件 温度;15~35c 温度;20士1C 相对湿度:(50土2)% 相对湿度;45%一75% 大气压86~106kPa 大气压.86~106kPa 电源电压;220士5.5v 电源电压;220土5.5V 电源频率;50士0.50H2 电源频率50土0.50Hz 测量前应在上述环境条件下,将被测录像机放置至少3h,并不应对任何部位进行调整 4.1.3外观要求 录像机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痕、镀涂层剥落、塑料件起泡、开裂,霉斑等现象 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滥注物不应外溢,说明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清晰端正 4.1.4功能要求 由产品标准规定 4.2系统参数和互换性要求 U 型、VHS型等磁带录像系统的参数和互换性要求应分别符合GB7398,GB7399等的规定 4.3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U型(低带) 号 目 位 序 性能项 VFHS型 视频输出电平 v(峰-蜂值 .00士0.20 .00士0.20 1. 亮度信嗓比 dB >43 >46 幅度调制AM 习 dB >38 245 色度信嗓比 dB >32 相位调制PM >35 黑白 线 >230 >330 水平清晰度 彩色 线 >230 >250 色度对亮度的时间偏移 士0.1 s 由产品标准规定 亮度与色度的串找 待定 dB 待定 % 微分增益XG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微分相位DP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2
GB/T15643一1995 续表1 U型《低带 单 位 VHS型 性 能 项 号 彩色:0 黑白.0 dB 0.5MHz 1MHz dB 0士0.5 0士0.5 0士1, 5 2MHz B -3士3 0士1.5 亮度幅频响应 -2士2.5 2.5MH d 3MHz dB -18 -1士1.5 -3士2 3.5MH dB F dB 由产品标准规定 10 色度幅频响应 F土士F” dB dB 月士3K 由产品标准规定 S10 亮度信号非线性 1l 行数 12 亮度失落补偿 检测电平 dB -15士5 一15士5 13 <0.25 s0.20 视频抖动 4S 由产品标准规定 音频输出电平 dBm -8土3 14 0士6 50Hz dB 70Hz dB 一4士5 100Hz dB -1士4 0士3 15 音频幅频响应 】Hz dB 8kHz dB -2士4 10kHz dB 0士3 -5士6 15kHz dB 0士6 16 音频信噪比 dB >43 >48 音频谐波失真度 4 小 17 <3 dB >55 18 消音效果 由产品标准规定 1s 通道隔离度 dB >4.5 20 带速误差 mm/s 23.39士0.11 95.3土0.2 抖晃率(计权峰值 21 % 30.30 0.25 2 快进,倒带时间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min 23 电源消耗功率 w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注,1)F.为色度基带频率,按GB/T7397规定
cB/T15643一1995 4.4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按GB8898的规定 4.5电磁兼容性要求 4.5.1干扰特性要求 干扰特性限额值应符合GB13837的规定 4.5.2抗扰度特性要求 4.5.2.1传导抗扰度特性 传导抗扰度限额值应符合GB9383的规定 4.5.2.2辐射抗扰度特性 辐射抗扰度限额值应符合GB/T13838的规定 4.5.2.3内部抗扰度特性 内部抗扰度特性应符合GB/T13839的规定 4.6环境要求 环境要求按GB12199的规定 4.7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要求GB/T15524的规定 试验方法 5 5.1外观和功能的检查方法 外观用视查法进行检查(视查距离一般不大于1m),功能用操作法进行检验 5.2系统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测量方法 按GB/T7397规定 5.3安全试验方法 按GB8898的规定 5.4电磁兼容特性的测量方法 5.4.1干扰特性测量方法 按GB13837的规定 5.4.2抗扰度特性测量方法 .4.2.1传导抗扰度特性的测量方法按GB9383的规定 5. 5. .4.2.2辐射抗扰度特性的测量方法按GB/T13838的规定 5. .4.2.3内部抗扰度特性的测量方法按GB/T13839的规定 5.5环境试验方法 按GB12199的规定 5.6可靠性试验方法 按GB/T15524的规定 检验规则 6 产品检验包括定型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6.1定型检验 录像机在设计定型稠生产定型时,或在其他需要时,应进行定型检验 6.1.1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见表2
GB/T15643一1995 表2 序 号 项 要求和检 验 方 法 外观,功能 本标准4.1和5.1条 性能要求 本标准4.3和5.2条 安全 本标准4.4和5.3条 电磁兼容 本标准4.5和5.4条 环境 本标准4.6和5.5条 可靠性 本标准4.7和5.6条 6.1.2样本的抽取 定型检验的样本,应从定型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各试验组的样本数见表3 设计定型时的批量产品,家用录像机应不少于20台,专业用录像机应不少于10台 生产定型及设 计、生产一次性定型时,家用录像机批量产品应不少于500台,专业用录像机应不少于100台 表3 组 别 项 目 本 数 外观,功能和性能要求 安全要求 电磁兼容试验 环境试验 可靠性试验 注:*根据试验方案确定 6.1.3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见图1. 外观、功能和性能要求 合格 安全试验 定型批量产 品中随机抽 电磁兼容试验 格 取样本 环境试验 合格 可靠性试验 图1 6.1.4检验结果处理
GB/T15643一1995 对于定型检验中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重新进行该项目及相关项目的 试验,直至合格 6.2交收检验 生产定型产品稳定生产后及由车间按工艺要求进行全数检验的连续生产批产品,应进行交收检验 以确定产品能否出厂 6.2.1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6.2.1.1开箱检查 a 检验内容;包装质量,齐套性,外观和功能,见表4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5.1条规定 b. 表4 不 合格分类 序 号 目 不 合 内 容 项 格 B 纸箱与整机型号不符 O 纸箱严重破损不能起保护作用 纸箱上标志不全 O 泡沫衬垫严重破损 包装 合格证、说明书缺少或放错 O 进入异物或脏物 泡沫衬垫或附件缺少 倒装 严重开裂 O 明显损伤或严重脱漆 机壳接缝有明显不合或高低不平 机壳 -般划伤、变形,脱漆、有毛刺 O 装饰件缺少,铭牌商标装反或脱落 铭牌商标缺少 机壳装配出现松动,缺少固定蝶钉 O 按钮、按键、旋钮、开关、控制门、接入/输出端子失灵 C 定时器不能调整或不能定时记录 调谐器失灵 RF变换器无输出 功能检查 遥控接收失灵 按钮、控制门松动、阻力大或有变形,但尚未失灵 指示灯不亮,显示屏不显示或显示错乱 保护功能失灵 旋钮松动或调节打滑
15643-1995 GB/T 续表4 不合格分类 序 号 项 目 不 合 卒 内 容 重放无图像 重放质量明显劣化,如无彩色或彩色不稳,有嗓声带, 不同步 图像质量 敲击时,重放图像、彩色、伴音时有时无 静画时图像明显不正常 不能记录或记录后重放的图像,伴音质量明显变差 重放无伴音 伴音质量 记录无伴音 不能进出带 机芯 发生绞带、抛带,划伤磁带等 自停失灵、误动作 遥控器工作失灵 附件检查 射频线不通,或时通时断 6.2.1.2安全检验 检验内容见表5; a.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5.3条的规定 b. 表5 不 分 格 类 目 项 不 格 容 交流3000v(有效值)50HH,lnmin击穿或飞弧(开关 “通"位,判定电流10mA 直流500V绝缘层电阻小于4MQ 电源线绝缘层破损探露金属或带电部分可触及 开机着火 5 机内有长度大于5mm的金属异物 6.2.1.3常温性能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视频输出电平,亮度信嗓比,水平清渐度,视颜抖动,音频输出电平,音频信噪比,音 频失真度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5.2条的规定 b 6.2.2检验程序 按图2
GB/T15643-1995 交检产品 开箱校查 常温性能 接收 抽样 安全检查 检查 拒收 图2 6.2.3抽样方案 按GB2828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6.2.3.1检查水平 开箱和安全检查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 a, bh.常温性能检查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2 6.2.3.2合格质量水平(AQL)的规定 产品进行安全检查时,不规定AQL,当出现A类不合格时,即判该批为不合格批 a 开箱检查B类不合格品的AQL值为1.5,C类不合格品的AQL值为4.0; b 常温性能检查的AQL值为4.0. c 6.2.3.3抽样方案严格性的一般规定 开始一般使用正常检查方案, a b. 除需要按转移规则改变抽样的严格性外,下一次检查继绩使用和前一次检查严格性相同的抽 样方案; 进行严格性调整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 d.各类不合格品可分别进行严格性调整 6.2.4样本的抽取方法 样本应从提交检查批中随机抽取 抽取样本的时间,可以在批的形成过程中,也可以在批形成以后 6.2.5不合格的分类与判定 6.2.5.1不合格的分类 按GB2828分为A,B,c三类不合格 6.2.5.2不合格判据 开箱检查不合格的判据见表4录像桃不具有表中列出的功能,不作缺陷判据) a b 安全检查不合格判据见表5 c 常温性能检查项目低于本标椎4.3条要求的,判为B类不合格 6.2.6不合格品的判定 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晶按GB2828分为A,B.c三类 有-个或- 6.2.7检查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根据样本检验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本标准6.2.3条规定相对应的合 格判定数走,则判断该批是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R,则 判断该批是不合格批 6.2.8检查结果的处理 6.2.8.1合格批 对于检查合格的批,收方对该批产品应子按收. 6.2.8.2不合格批 对检查不合格批,收方可以拒收;交方在全数返工后或对不合格批进行10%检查的基础上,将不 合格品剔除或修理好后,可再提交检查
GB/T15643一1995 对由于A类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批,进行再提交检查时,应进行100%检查;如还出现A类不合 格,则暂停生产;在采取了有效质量改进槽施后,方可重新生产 对由于其他不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批,进行再提交检查时,按正常逐批检验规定进行 6.2.8.3对样本的处理 经逐批检验的样本,凡合格的样本单位,重新包装后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收方;凡不合格的样本单 位,必须在修复后交检验员进得复检,复检合格的,重新包装后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收方 6.3例行检验 录像机稳定生产后,为核实生产过程是否继续保持规定稳定性的检验 当产品主要设计、工艺及原 材料改变时,也应进行本条所规定的检验 例行检验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或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进行 6.3.1检验项目及方法 例行检验项目和方法见表6 表6 序 项 要求和检验方法 外观、功能 本标准4.1和5.1条 常温性能要求 本标准4.3和5.2条 本标准4.4和5.3条 安全 电磁兼容 本标准4.5和5.4条 本标准4.6和5.5条 环境 周期的划分 对于连续生产的录像机,其试验周期为一年,可靠性试验周期由产品标准规定 录像机连续生产过程中,若中断时间大于六个月,恢复生产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6.3.2.2 6.3.3分组和检验程序 例行检验分四组进行;第一组常温性能测试,第二组安全试验,第三组电磁兼容试验,第四组环境试 验 例行检验程序见图3 常温性能参数测试 合格 安全试验 合格 本周期生 产的产品 合格 中随机抽 取样本 电磁兼容试验 合格 环境试验 合格 图3 6.3.4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按GB2829规定的例行检验中判别水平I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其抽样数、不合格质量 水平RQL及对应的判定数组见表7
GB/T15643-1995 表7 类 不 合 格样品 不 格 样本大小 B类 合 品 判定数组 RQL 判定数组 RQI n;=3 n,=3 8G 40 6.3.5样本的抽取 例行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生产的并经交收检验合格的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 二次抽样方案的 样本要同时取足,在进行例行检验前,应对所有样本单位摆个按交收松验中开箱检在项目进行检查;者 发现不合格品,则以随机抽取合格单位产品代替 6.3.6不合格的分类与判定 6.3.6.1不合格的分类 按GB2829分为A,B.c三类不合格,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 6.3.6.2不合格判据 常温性能的测量结果低于本标准4.3条规定的,均判为B类不合格 b 环境试验的不合格判据见表8; 电磁兼容测试结果低于本标准4.5条规定的,均判为B类不合格 安全试验结果出现本标表5所列的不合格内容;,均判为A类不合格 可幕性试验的失效判据和失效数的计算按本标准4.7条的规定 表8 不 合 格分类 格 序号 项 合 内 B 性能参数 按GB12199所列项目测试,其结果任一项低于指标者 机壳、装饰件严重开裂或变形,机壳严重凹陷,歪曲变形 外观 机壳表面漆层绉裂部分面积达该面面积1/3 涂层脱落面积达该面面积的1/10 O 壳体表面漆层有少数明显变色、变形,明显裂纹 印制板、调谐器、,RF变换器、电源变压器、预放器脱落,按 元器件、整件、结构件 钮,开关失控,紧固件,屏蔽盒盖脱落 不影响录放的小元件脱落或开焊,断脚,导线折断,接插 件松动 机芯结构件等金属表面严重锈蚀 表面处理 机芯结构件等金属表面一般锈蚀 不能重放,记录、快进、倒带,进出带 功能检查 无彩色、不同步,无声音 遥控失灵、不能定时录像 6.3.7试验组试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6.3.7.1当在检查中发现一个A类不合格品时,即判定该试验组不合格 10
GB/T15643一1995 6.3.7.2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试验组合格 若在 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品判定数,则判定该试验组不合格 6.3.7.3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对 第二样本进行检查;若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 判定该试验组合格;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 该组不合格 6.3.8例行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当本周期内所有试验组的检验均合格,则本例行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3.9例行检验后的处理 6.3.g.1合格批的处理 倒行检验合格后,该例行检验所代表的合格批产品可整批交付 6.3.g.2不合格批的处理 若因试验设备出教障或操作上的错误造成例行检验不合格,则允许重新进行例行检验;若造成例行 检验不合格的原因能马上纠正,则允许用纠正不合格原因后制造的产品进行例行检验;若造成例行检验 不合格的产品能通过蹄选的方法剔除或可以惨复,则允许用经过缩选或修复后的产品进行例行检验 如果例行检验不合格不属于上述情况,那么它所代表的产品应暂时停止交收检验,并将经交收检验 合格入库的产品停止交付订货方,已交付订货方的产品原则上全部退回供货方或双方协商解决 同时暂 时停止该例行检验所代表的产品的正常批量生产,只有在上级主管质量部门的监督下,使用采取纠正措 施后制造的产品,经例行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正常批量生产和交收检验 在本周期内已经生产出的产 品,必须经过返修或筛选,并经例行检验合格后,方认为该批产品合格 6.3.9.3例行检验后试验样本的处理 经例行检验后的试验样本,一律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录像机机壳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型号,电视制式、系统名称,出厂序号 7.1.2录像机电源引出线附近,应标有电源性质、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电识频率等 7.1.3录像机上所有的控制按钮,开关旋钮,连接端子均应有标志符号 7.1.4录像机包装箱面上应有下列标志 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及厂址; 少 b 录像机的型号和名称及电视制式,系统名称; c 出厂年、月 d 重量和体积; 印有小心轻放,向上,防潮、,堆码层数等标志,标志的图示应符合GB191的规定 7.2 包装 7.2.1包装与防护 7.2.1.1包装件应具有防尘条件,用塑料薄膜或塑料复合纸等防尘袋对录像机进行整体防尘,防尘袋 应封口 7.2.1.2防潮 包装件应具备一般防潮条件,以防止流通过程中临时降雨或大气中湿气对录像机的影响;必要时, 应对包装箱进行防潮处理 7.2.1.3缓冲 包装应有是够的缓冲能力,以保证录像机在流通过程中受到冲击,振动等外力时,免受机械损伤及 11
GB/T15643-1995 电性能下降,缓冲设计应按GB8166的规定进行 7.2.1.4包装箱 除另有规定,包装箱一般采用瓦愣纸箱,并应符合GB4882和GB6543的规定 7.22装箱 7.2.2.1装箱时,应清除包装箱内异物和尘土 7.2.2.2不得将录像机倒置装入箱内 7.22.3装入箱内的录像机、,附件、衬垫、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等必须齐全,并置于规定的位置 7.2.3封口和捆扎 用U型钉或胶带将包装箱下箱口封合.当确认7.2.2条后,用U型钉或胶带将包装的上箱口封合 7.3运输 包装后的录像机可用正常的海、陆,空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直接淋袭或烈日暴晒, 不允许受到强烈的冲击和振动 7.4贮存 包装好的录像机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15C45C,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没有酸性或其他 有害气体的库房中,贮存期不超过- 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录制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电子部第三研究所和成都锦江电机厂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维样,周珊、何勤、张建民、李坤、,吴杨 12

调音台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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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S录像机运带机构总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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