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15-2008采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andsimilarelectrical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appliancesforskinorhaircare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的编号:GB4706.15-2008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共有16页,发布于2009-01-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Y64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7.170
  • 实施日期2009-01-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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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国家标准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代替GB4706.15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amdsimlareetrealapplianes一Safety一 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appliancesforskinorhaircare IEC60335-2-23:2003,IDT 2008-04-11发布 2009-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的系列标准,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安全要求,等同采用IEC60335-2-23: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代替并废止GB4706.l5一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 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I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是通过增补或修改GB47n一25形成的 cB47n.l中具体条放未在本部分中提及 的,表示GB4706.1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2005 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 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 GB4706.1一 -20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a) 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b 在技术内容上,本部分与GB4706.15一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配合使用,而GB4706.15一2003与GB4706.11998配合 使用 本部分的7.6增加了IEC60417-1规定的5582符号“适合于在洗澡或淋浴时使用” 本部分删除了对装有电源软线长度不超过2m的手持式干发器,其导线的标称横截面积可以 相应减小的要求 本部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和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松下电工万宝电器(广州)有限公司、飞利浦电子香港有 限公司、超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电器有限公司、吉列亚洲技术中心,美康雅远东有限公司、广州日 用电器检测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文秀、别正业、彭咏添、陈子良,金天鸿,董升、孙建平、黄德辉、凌宏浩 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86年,第一次修订于1996年,第二次修订于2003年 业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IEC前言 1 IEC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 IEC的宗旨是促进在与电工和电子领域标准化有关问题上的国际合作 为此目的,IEC除了开展其他 活动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委托各技术委员会来完成的 IEC的成员各国家委员 会,只要对制定的标准感兴趣,均可参加其制定工作 与IEC联络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亦可参加 标准制定工作 IE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遵照双方协议规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 IEC对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因为所有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有代表参与 3)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具有推荐给国际上使用的形式,以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 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应明确地、最大限度地将IEC国际标准转化为国 4 家或地区性标准 IEC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性标准之间如有任何差异应在国家标准或地区性标准 中清楚地注明 5)IEC并未制定任何认可标志的程序,当某一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 负任何责任 要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成分可能是专利权的对象 IEC应没有责任确认任何或所有这样的 6 专利权 IEC60335的本部分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第五版废止并替代1996年出版的第四版及2000年的修正件1 它构成一次技术修订 IEC60335的本部分标准的正文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最后的国际标准草案 表决报告 61/2205/FDIS 61/2288/RVD 有关本标准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第二部分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正件一起使用 本标准是在IEC60335-1第四版 2001)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注1:本标准中提到的“第一部分”是指IEC60335-1 本标准对IEC60335-1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将其转化成IEC标准;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 的安全要求 凡第一部分中的条款没有在本标准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 本标准写明“增加”、“修 改”或“替代”时,第一部分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 注2采用下述编号系统 从101开始编号的条款、表格和图是对第一部分增加的 除在新条款中的注或第一部分涉及的注外,注都从101开始编号,包括被替代章或条款中的注 -增加的附录以字母AA.BB等编码 注3:采用下列字体 要求正文;罗马字体 试验技术规范:;斜体字; 注释;小罗马字体 正文中用黑体印刷的词在第3章中给出定义 当一个定义涉及一个形容词时,则该形容词和相关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的名词也是黑体字 委员会已经决定本出版物的内容在2004年前保持不变,到2004年时,本出版物将被 重新确认 废止; 被修订版替代,或 被修正 在下述国家存在着下列差异 3.1.9正常工作不同(美国 -6.l;装配有电源软线的器具可以是0类或01类(日本和美国. 6.2:增加部分不适用(美国 第7章:需要附加的标志和说明(美国 l1.7;不允许有停歇时间(美国. 01:;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19.2.采用不同的方法限制散热(美国). 19.101:温升限值不同(美国. 21.l0l:试验不同(美国 要求手持式干发器装有一个保护装置以符合浸人试验(美国). 第22章 22.36;该要求不适用(日本和美国). 22.102;该要求不适用美国). 1.3:工作周期数目不同美国) 25.7;使用PvC护套软线不受外壳表面温度的限制澳大利亚). 25.7;增加部分不适用(日本) -25.7;如果PvC护套软线能够接触到超过121C的表面,则不允许使用该软线(美国) -25.8;增加部分不适用(日本) 25.14;该试验不同(美国). -25.101;该试验不同(美国) 本出版物的双语版本将随后出版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引 言 在起草本部分时已经假设,本部分内容的实施是委托有适当资格及有经验的人来执行 本部分承认国际上认可的对器具在考虑到制造商的使用说明的条件下正常使用工作时所带来的诸 如电气、机械、热、着火及辐射等危险的防护水平 本部分还覆盖了在实际中可预期的非正常情况 本部分尽可能地考虑了GB16895的要求,以便在器具与电源连接时符合布线规则 但是,各国的 布线规则可能是不同的 如果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还含有GB4706系列的另一个标准所覆盖的功能,则该相关的第2部分 标准只要合理应分别适用于每个功能 如果适用,一个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也应考虑 本部分是一个涉及器具安全的产品族标准,并在覆盖相同主题的同一水平和类别的标准中处于优 先地位 符合本部分正文的器具在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如果发现其具有的其他特性会损害这些要求所覆盖 的安全水平时,则未必认为其符合本部分的安全原则 使用不同于本部分要求规定的材料或结构形式的器具,可以按照这些要求的意图来检查和试验,如 果发现实质上是等效的,则可以认为其符合本要求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范围 GB4706.1一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器具的安全 注101;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的例子 卷发梳; 卷发棒; 带独立加热器的卷发锯; 面部桑那器" 干发器 干手器 带可拆卸卷发夹的加热器; 毛发定型器 注102;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可以装有蒸汽发生装置或喷雾发生装置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 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03;理发店使用的器具属于这类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 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4: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于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注105: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剃须刀电推剪和类似器具(GB4706.9(idIEC60335-2-8));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GB4 4706.85(IEc6035227.,Dr) 桑那浴加热器具(GB4706.31(idtIEC60335-2-53)); 医用器具(IEC606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ISO3864安全颜色和安全符号 定义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3.1.9 代替 正常工作noraloperationm 是指器具在下述条件下的工作: 头盔式干发器工作时要使头罩的轴线与水平线成60"角,如果达不到60"则是其结构允许的最大角 度 将一个直径为200mmm的涂有无光黑漆的木质球放人头罩内,使其中心与头罩的轴线重合,并且球 面与头罩出气口栅格之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 带有柔性头罩附件的干发器,工作时将头罩附件放在图101所示的丝网框架上面,而该框架置于木 球上方 注101:用头部支撑的头盔式干发器,其工作条件与带柔性头罩附件的千发器相同 手持式干发器工作时,使不受限制的气流直接向下吹 毛发定型器按照正常使用时的位置工作,卷发辐自由垂悬 可拆卸卷发夹用的加热器连同卷发夹一起按照正常使用时的位置工作 卷发棒、卷发梳和类似装置工作时其主轴处于水平 带有蒸汽发生装置或喷雾发生装置的器具,工作时其容器空着或注水,两者中选较不利的条件 但 是,如果器具上有标记说明使用时容器应注水,则容器注水工作 必要时,可加水补偿其蒸发 干手器按照正常使用时的位置工作,且其气流不受限制 面部桑那器按照正常使用时的位置工作并注水 必要时,可加水维持蒸汽输出 3.101 头盔式干发器hemet-ypehairdryer 带有在正常使用中置于头部上方的刚性头罩的干发器 注:头罩可由支架支撑或者可以带有连接装置将其固定到一个支撑物上 3.102 可拆卸卷发夹用的加热器heaterfordetaehableeurlers 用于给蓄热的卷发棒或卷发夹加热的器具 3.103 旋转连接swivelconnection 电源软线的连接方法,可使器具在连续旋转时不会使电源软线发生缠绕 一般要求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5.2增加 注101;25,14对手持式器具增加的试验在一个单独的器具上进行 6 分类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代替 6.1 在防触电保护方面器具应为下述类别之 -干发器,卷发棒、卷发梳、面部桑那器及其他蒸汽发生器具或喷雾发生器具应为I类或皿类 但是,打算永久连接到固定线路上的固定式干发器、理发店用的头盔式干发器和理发店用的蒸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汽发生器具或喷雾发生器具可以是I类; 其他器具应为I类、类或类 是否符合,通过视检和相关试验检查 增加 干手器应至少为IPX1 毛发定型器具的卷发轭应至少为IPX4 标志和说明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便携式干发器、卷发棒和类似器具应标有IEC60417-1规定的5582符号与1sO3864禁止标识的 组合符号(不包括规定的颜色),或标有下述警告内容 警告不要在水附近使用本器具 注101:本符号可以是标签,但该标签应永久附着在器具上 7.6增加: IEC60417-1规定的5582符号 适合于在洗澡或淋浴时使用 7.12增加: 便携式干发器的使用说明书应包含下述内容 -干发器在浴室内使用时,使用后拔下插头,因为即使干发器开关断开后,接近水仍存在危险 -为了增加保护,建议在浴室供电的电气回路中安装一个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 余电流装置(RCD) 向RCD安装商咨询 面部桑那器的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器具使用后应清洁以避免油脂及其他残余物的积聚 如果使用了IEC60417-1规定的5582符号与IsO3864禁止标识的组合符号,则应在使用说明书 中说明其含义 且还应包含下述内容 警告;,不要在盛水的浴缸.淋浴、.洗脸盆或其他器皿附近使用本器具 7.12.1增加 打算用在浴室的固定式干发器的安装说明书应包含下述内容 本干发器必须安装固定在洗澡或淋浴的人触及不到的地方 如果干发器的手持部分装有电气元件,那么说明书应指出,器具的安装固定必须保证手持部分全拉 直时,洗澡或淋浴的人仍无法触及 7.14增加 IEC60417-1规定的5582符号的外接圆直径应至少为10mm 是否符合,通过测量检查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不适用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4706.1一2005的该章不适用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发热 1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1增加 对于装有旋转连接的器具,是否符合,还要通过11.101的试验检查 11.2增加 打算在支架上使用或固连到基座上的器具,其放置位置要给出最不利的结果 11.4增加 如果在装有电机、变压器或电子线路的器具内,温升超过限值,并且输人功率小于额定输人功率,那 么器具要在1.06倍的额定电压下重复试验 11.6代替 联合型器具按照电热器具进行工作 11.7代替 没有定时器的器具工作 对于手持式器具,30min; -对于由手的感应进行自动控制的干手器,按照30s开和5s关的周期循环工作,直到稳定状态 建立; -对于其他器具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装有定时器的器具按照周期循环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每个周期包括定时器的最大工作时间 加上随后5s的停歇时间 11.8增加: 当器具在1.15倍额定功率下工作时,电机、变压器和电子线路部件(包括直接受这些部件影响的部 件)的温升可以超过限值 由装有定时器的可拆卸卷发夹用加热器加热的卷发棒的手柄温升,在第一个周期结束时确定 11.101装有旋转连接的器具,其放置要使其主轴处于水平,并使电源软线垂直悬挂 将1N的拉力施 加到电源软线上 给器具供以额定电压,电流是1.25倍额定电流 注1:通过用一个被连接的电阻替换发热元件的方法获得这种条件 器具绕其主轴旋转,转速约为50r/min,每20转改变一次转动方向 试验持续到1500转 滑动接头的温升不应超过65K 注2可以通过熔化颗粒或变色指示剂来确定温升 1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14 瞬态过电压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1 耐潮湿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18 耐久性 GB4706.1一2005的该章不适用 1g 非正常工作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干发器还要经受19.101和19.102的试验 19.2增加 按以下方式获得限制散热条件 -断开电机; 手持式干发器被置于试验角的底板上,并处于可能出现的任何稳定位置 -打算注水使用的器具,不注水工作 装有柔性头罩附件的干发器还要在电机工作的条件下试验,并且限制通过软管的气流,以得到最不 利的结果 将可拆卸卷发夹用的加热器放在一块低密度玻璃纤维绝缘板上,该板的隔热系数约为 2.5m'K/w 19.7增加 试验进行5min,以下器具除外 手持式器具; 使用中必须用手保持开关接通的器具; 装有定时器的器具 注101:干手器只有在转子堵转转矩小于满载转矩时才要经受本试验 19.9不适用 19.10增加 进行该试验时要断开发热元件或切断开关 19.101干发器按第11章的规定工作,不同点是,单独给电机供以工作电压 注,可能需要补偿单独给电机供电对发热元件产生的影响 当稳定状态建立时,减小作用于电机上的电压,直到电机的运转速度刚好维持热断路器不动作,而 作用于发热元件上的电压保持在11.4试验所用的数值 按照如下方式来确定作用于电机上的被减小的)电压 电压减小5%,且电机在该条件下工作 5 nmin 重复这个步骤直到热断路器动作 然后再将电压升高5%,这就是该试验所用的被减小的 电压 在这些条件下,干发器再进行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干发器不应喷出火焰或熔融金属,温升不应超过表9所规定的数值,并且19.13所述的其他判别要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求不适用 19.102便携式干发器以1.15倍的额定输人功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 将一块约200mmX200mm.厚50m的聚乙烯薄片贴着进气口放置,并向各个方向移动该薄片 来减少空气流量,以便获得最不利的条件 试验进行30min. 使气流指向水平,重复本试验 注:通常是通过调整聚乙烯薄片的位置,但不使热断路器动作来获得最不利条件的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21机械强度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手持式器具还要经受21.101的试验 21.101器具被置于刚性支撑的硬木板上方700mm的水平表面上 器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通过拉电源线使器具离开表面并自由下落,试验进行五次 每次器具都被置于水平表面上可能出 现的不同位置 器具不应拟坏到不符合本标准的醒度 尤其应满足第章和第章的要求 22结构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24增加 即使发热元件断裂也不应接触到皮肤或毛发 22.32增加: I类卷发棒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应耐老化 是否符合,通过下述试验检查 将具有表3未列出的绝缘的试样悬挂在一个加热箱中,使试样与试样间及试样与加热箱的底板和 顶板间的距离至少为10mm 试样与加热箱壁板的距离至少应为50mm 这些试样的体积不应超过 加热箱容积的1/10 利用自然对流给加热箱通风,每小时至少换气三次 加热箱的温度保持在30K士1K加上第19章 试验过程中所确定的部件温升,或者70C士2C,两者取较大值 试样在加热箱中放置240h,然后置于环境温度下至少16h 试样不应出现裂纹,并应承受16.3附加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 注101表3列出的绝缘被认为是耐老化的 22.36增加 对于除干手器和干脸器外的I类器具,在正常使用中可能触及到皮肤或毛发的金属部件,应用双重 绝缘或加强绝缘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并且不应接地 22.40增加 开关处于断开状态时应断开电子线路的电源,除非满足第19章的要求不依赖于自复位热断路器的 动作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22.101装有燕汽发生装置或喷雾发生装置的器具,其结构应保证不会溅出造成危害的水滴或喷出可 能造成危害的意外的蒸汽或水 在第11章的试验期间检查是否符合 2.102在毛发定型器具中,与发热元件做成一体的卷发锯,其供电电压应为不超过24V的安全特低 电压 是否符合,通过视检及相关试验检查 23 内部布线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3.3增加 对于只有在器具被保存时才被弯曲的导线,弯曲次数为5000次 24 元件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3增加 干手器所带的开关经受50000次工作循环 24.2修改: 头盔式干发器和毛发定型器可以在柔性软线上装有开关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5增加: Z型连接允许用于: 手持式器具; -带柔性头罩附件的干发器 -具有不超过10个卷发夹的可拆卸卷发夹用的加热器 25.7修改: 允许使用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与器具质量无关 只要在器具断电的5min内温升降到75K,那么温升限值可以为130K 25.14增加: 对于装有旋转连接的电源软线,施加的作用力是 -20N,标称横截面积超过0.75 的软线; mm -10N,其他软线 手持式器具还要安装在与图8相似的设备上试验,试验时电源软线垂悬并施加10N的拉力 试验 设备的摆动件以180"角的幅度摆动,并回到原位 弯曲次数为4000次,弯曲速率为6次/min 注101:器具在试验设备上的安装应保证,电源软线弯曲的方向与器具存放时电源软线在器具上最可能的缠绕方向 -致 注102装有旋转连接的器具不进行本试验 25.15增加: 试验过程中不要锁住旋转连接 25.101旋转连接应足够承受器具的正常使用 是否符合,通过下述试验检查 器具在11.l01规定的条件下工作,但旋转次数增加到20000次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试验后,旋转连接和电源软线应能继续使用 带电部件不应变成易触及且器具应能承受16.3的电 气强度试验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6.10增加: 螺钉夹紧端子及无螺纹端子不应用于装有旋转连接的器具的X型连接中 27接地措施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28螺钉和连接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9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9.3增加 对于卷发棒,如果穿通基本绝缘的距离不小于1mm,则由附加绝缘隔离的金属部件间穿通绝缘的 距离可以减少到0.6mm 耐热和耐燃 30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1增加 对于干手器和干发器,第19章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温升不予考虑 30.2增加 对于可拆卸卷发夹用的加热器,30.2.3适用 对于其他器具,30.2.2适用 30.101头盔式干发器应耐燃 是否符合,通过视检和向以下部件施加附录E的针焰试验检查: 包围发热元件和其他电气元件的非金属材料部件; -外壳内的非金属部件 如果试样的厚度小于相关的部件,则在按照GB/T5169.16(idtIEC60695-11-10)分类为V-0或 V-1的材料上不进行针焰试验 防锈 31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适用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目 由32个等距丝线(. )组成的框架 5mmm士0.5mm B -木球位置 图101丝网框架
GB4706.15一2008/IEc60335-2-23;2003 附 录 GB4706.12005的附录适用 参 考 献 文 GB4706.1一2005的参考文献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GB4706.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桑那浴加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8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的特殊要求 10

进出境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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