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627-2021

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

Criteriaforaccidentmonitoringinstrumentationfornuclearpowerpl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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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F8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7.120.20
  • 实施日期2022-07-01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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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


国家标准 GB/T13627一2021 代替GB/T13627一2010 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 Criteriaforaceidentmonitoringinstrumentationfornuelearpowerplants 2021-12-31发布 2022-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涯花警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3627一2021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选择准则 性能准则 设计准则 鉴定准则 显示准则 13 质量保证 参考文献 图1显示通道示意图 图2监测通道显示类型 12 表1变量选择准则及其支持性文件 表2变量鉴定准则 10
GB/T13627一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627一2010(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与GB/T13627一2010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关于范围的描述(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0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术语“事故管理人员”“设计基准事故”“设计扩展工况”“安全停堆”“安全功能”“安全系 统”“严重事故”(见3.2,3.8,3.9,3.13,3.14,3.15,3.16) 显示单元”“响应时间”“安全相关功能”“检 删除了术语“偶然操作”“重要安全功能” 测单元"及其定义(见30年版的36.3" 修改了术语“事故分析执照基准”“准确度”“辅助支持设施”“设计基准事件”“许可证基准文档” 的定义见3.1、3.3、3.5、3." ,3.2、3.4、3.9、3.12); -增加了用于严重事故的监测变量的设计准则见4.7、4.8、5.1、5,4、6.3、7,2、8.2、8.7第9章); -更新了监测通道显示类型示例见图2,2010年版的图2)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尚雪莲、于蕾、范遂、郭林、顾燕春、陈日罡、王彦君、冯嘉、马仪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2年首次发布的GB/T13627.1一1992; 1992年首次发布的GB/T13627.2一1992; 2010年第一次修订整合为GB/T13627一2010;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13627一2021 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对预计运行事件,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的监测变量的选择以及对事故监 测仪表的设计、性能、鉴定和显示准则,同时为便携式仪表的使用提供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核电厂的设计以及在役核电厂的设计改造 本文件适用于进行下列操作期间所 使用的事故监测仪表的功能和设计 -按要求为事故缓解进行的计划操作 评估电厂工况和安全系统性能,以及为电厂响应异常事件所做的决策; -事故达到和保持安全停堆的操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仅用于历史记录或维护目的的事故监测仪表; 在事故工况下可能使用的其他仪表; 不属于严重事故的其他设计扩展工况监测仪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7163核电厂安全系统的可靠性分析要求 GB/T9225核电厂安全系统可靠性分析一般原则 GB/T12727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鉴定 GB 12788核电厂安全级电力系统准则 GB 13284.1核电厂安全系统第1部分;设计准则 GB 13286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电路独立性准则 GB/T13625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抗震鉴定 GB/T13626单一故障准则应用于核电厂安全系统 GB/T13629核电厂安全系统中数字计算机的适用准则 NB/T20054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执行A类功能的计算机软件 NB/T20061人因工程在核电厂系统、设备和设施中的应用 NB/T20072核电厂安全系统仪表触发整定值的确定和保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事故分析许可基准accident tanalysislieenstingbasts 许可证申请文件的一部分,描述了预计运行事件以及设计基准事故中,核电厂的热工水力响应以及
GB/T13627一2021 安全系统的后续响应 3.2 事故管理人员accident managementpersonel 经授权在事故期间发布命令和控制决策的人员 3.3 准确度accuraey 仪器仪表的测量值与被测量(约定)真值的一致程度 [来源:NB/T200632012,7.2.15] 3.4 预计运行事件anticipatedoperationaloccurrence 在核电厂运行寿期内预计至少发生一次的偏离正常运行的各种运行过程;由于设计中已采取相应 措施,这类事件不至于引起安全重要物项的严重损坏,也不至于导致事故工况 来源:HIAF1022016 3.5 ansiliary 辅助支持设施 portingfeatures supp 为安全系统完成其安全功能提供服务(如冷却润滑和动力)的系统或设备 来源:NB/T200632012,3,1.7 3.6 共因故障commoncausefailure 由特定的单一事件或起因导致两个或多个构筑物,系统或部件失效的故障 [来源,HAF1022016] 3.7 设计基准事件designbasisevent 在设计中应用的假想事件,以便确定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可接受的性能要求 [来源;NB/T20063一2012,2.6] 3.8 设计基准事故dlesignbasisaceident 导致核电厂事故工况的假设事故,这些事故的放射性物质释放在可接受限值以内,该核电厂是按确 定的设计准则和保守的方法来设计的 [[来源;HAF102一2016] 3.9 设计扩展工况dlesignextensionconditions 不在设计基准事故考虑范围的事故工况,在设计过程中按最佳估算方法加以考虑,并且该事故工况 的放射性物质释放在可接受限值以内 注:设计扩展工况包括没有造成堆芯明显损伤的工况和堆芯熔化(严重事故)工况 [C来源;HAF102-2016] 3.10 显示通道displaychannel 由电气和/或机械的部件或模块所构成的从过程变量测量到显示装置的配置,以检测、处理和显示 核电厂工况(见图1)
GB/T13627一2021 检测单元 处理单元 显示单元 图像显示 单元 信号处理 信号确认 电子部件 指示仪 隔肉 过程检测 运行人员 传感器 借号显示 图1显示通道示意图 3.11 许可证基准文档licensingbasisdoeumentation -个特定核电厂的一系列监管要求,和许可证申请者对需遵照和适用的监管要求范围内运 适用于一 行的书面承诺,以及有效的文档化的电厂特定许可证基准(包括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所有修改和附加的 承诺). 注许可证基准文档可能包括 -最新版的安全分析报告; 国家核安全主管部门对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申请的评价报告; 运行许可证; 监管部门和许可证申请者之间的函件,函件包括许可证获取需求,或者核电厂的设计或运行中的承诺,或 者标准核电厂设计 3.12 精密度preeision 在规定条件下获得的各个独立测量值之间的一致程度,即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再现性 3.13 安全停堆safeshutdownm 将核电厂带到许可证基准文档中规定的可控稳定的停堆工况 3.14 安全功能safetyfunetion 为了保证设施或活动能够预防和缓解核电厂正常运行、预计运行瞬态和事故工况下的放射性后果 保证安全而必须达到的特定目的 [来源:HAF1022016] 3.15 安全系统safetysystem 安全上重要的系统,用于保证反应堆安全停堆、从堆芯排出余热或限制预计运行事件和设计基准事 故的后果 [来源:HIAF1022016] 3.16 严重事故severeaccident 严重性超过设计基准事故并造成堆芯明显恶化的事故工况 [来源:HAF1022016
GB/T13627一2021 选择准则 4.1总体说明 本章给出了确定核电厂事故监测变量的具体准则 4.2~4.7中分别给出了A,B,c,D,E,F六类变 量选择准则,并在表1中进行了总结和汇总 若某个变量符合多个类型的选择准则,那么其应满足所有 选定变量类型的要求 4.2A类变量 A类变量为运行人员提供基本信息,以便 运行人员在无自动控制的情况下能够采取在事故分析许可基准中假定为使安全系统能够完成 a 安全功能所需的特定的计划手动控制操作 运行人员在无自动控制的情况下,为缓解事故分析许可证基准中假定的预计运行事件的后果, b 所采取的特定的计划手动控制操作 A类变量为设计基准事件期间需要手动操作直接完成的特定安全功能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信息 这些变量是实施电厂特定的事故处理导则、电厂特定的事故处理规程或电厂异常运行规程所必需的 部分 4.3B类变量 B类变量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了评定电厂安全功能的基本信息 这些变量用于完成或维持下述 功能 反应性控制 堆芯冷却,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完整性; 安全壳完整性(包括放射性流出物控制. 除上述安全功能外,在事故处理导则和事故处理规程中规定的所有电厂安全功能也应包括在内 B类变量是为执行电厂功能恢复的事故处理导则电厂特定的事故处理规程和电厂关键安全功能 状态树所必需的 4.4C类变量 C类变量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显示裂变产物三重屏障(如;燃料包壳、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 和安全壳压力边界)可能破损或实际发生的破损的基本信息 C类变量最直接地指示裂变产物三重屏障完整性,并具有超正常运行范围监测能力的最小变量集 4.5D类变量 4.5.1D类变量是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基本信息,并在规程和许可证基准文档中规定用于执行下述功 能的变量 指示为缓解设计基准事件所需的安全系统及辅助支持设施的性能 a b 指示为实现并保持安全停堆状态所需的其他系统及辅助支持设施的性能 验证安全系统状态 c 4.5.2D类变量应基于电厂事故分析许可基准,并为完成下列规程(当适用于电厂设计时)而设置 特定事件的事故处理导则或电厂特定的事故处理规程: a b)电厂功能恢复的事故处理导则或电厂特定的事故处理规程;
GB/T13627一2021 电厂异常运行规程 4.6E类变量 E类变量是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基本信息的变量,用于确定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并对此类释放量 进行连续评估 E类变量的选择应包括但不限于 监测通过确定的路径(如二次侧安全阀)释放的放射性物质水平 a b 监测环境条件如风速、风向和大气温度),以确定通过该路径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 影响; 监测电厂周边辐射和放射性水平; c d 监测控制室和选定的电厂恢复时可能需要进人的区域的辐射和放射性水平 4.7F类变量 F类变量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基本信息,用于指示燃料破损,以及燃料破损的影响 一组最小变量集,它提供了执行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所需的最直接指示的变量,和/或缓 F类变量是一 解电厂严重事故分析中假设的事故所需的变量 4.8选择准则文档 应建立与电厂运行许可证基准文档保持一致的事故监测变量的选择基准文档,并对其进行维护 更新 表1变量选择准则及其支持性文件 变量选择原则 章条号 支持性文件 A类变量 事故分析许可基准中的事故分析 用于实现无自动控制的安全功能而进行的有计划 电厂事故处理导则或事故处理规程; 4.2 的手动控制操作 电厂异常运行规程 -用于在无自动控制的情况下能够采取为缓解预计 运行事件所需的特定的计划手动控制操作 B类变量 电厂功能恢复的事故处理导则 4.3 用于评估实现或保持电厂安全功能的过程 电厂的事故处理规程; 电厂关键安全功能状态树 C类变量 -事故分析许可基准中的事故分析 用于指示裂变产物屏障可能的破损 裂变产物屏障的设计基准文件; 4,4 用于指示已发生的裂变产物屏障的破损 电厂事故处理导则或电厂事故处理规程 D类变量 -事故分析许可基准中的事故分析; 用于指示安全系统的性能; 特定事件的事故处理导则或电厂特定的事 用于指示所需的辅助支持设施的性能 故处理规程 4.5 -用于指示为实现和保持安全停堆工况所需其他系 -电厂功能恢复的事故处理导则或电厂特定 统的性能" 的事故处理规程; -用于验证安全系统的状态 电厂异常运行规程
GB/T13627一2021 表1变量选择准则及其支持性文件(续 章条号 变量选择原则 支持性文件 E类变量 确定通过电厂特定路径释放的放射性的 规程; -用于监测通过特定路径释放的放射性物质数量; 用于监测环境条件以判定通过电厂识别的路径释 -确定放射性物质释放影响的规程 4.6 放的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影响; -确定电厂可居留性的规程; 监测电厂周边辐射和放射性水平; -确定电厂环境放射性浓度的规程 -监测控制室和选定的电厂恢复时可达区域的辐射 和放射性水平 F类变量 电厂严重事故管理导则 -用于指示燃料破损 电厂严重事故分析 4." -监测燃料破损的直接影响如易燃气体浓度,放射 性,压力或温度) 性能准则 S 5.1测量范围 应确定监测通道的测量范围,以确保能覆盖电厂运行许可证基准文档中所定义的事故工况 c类变量的量程范围应包络显示裂变产物屏障破损的限值 这些变量应具有扩展范围,并说明考 虑燃料破损的源项 F类变量的量程范围应包络由燃料破损所造成的限值 这些变量应具有扩展范围,并说明考虑燃 料破损的源项 5.2准确度 应根据事故监测仪表通道所承担的功能来确定其通道的准确度 5.3响应时间 事故监测仪表应被设计为能提供实时和及时信息 由于传感器安装位置、热传导时间延迟、信号处 理周期、环境条件的严酷程度以及其他一些潜在因素对仪表响应时间的影响都会使显示的信息滞后于 实际工况 但一般而言,与为反应堆保护系统自动动作或专设安全设施系统提供信号的仪表相比上述仪表的 响应时间不是核心因素 某些变量显示还需附加一个滞后时间,该滞后时间取决于显示的刷新频率 显示的刷新频率应足 够快,以在满足人因工程要求的基础上,避免对信息接收者了解电厂工况造成误导 5.4仪表的可用时间 每个变量的可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类变量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按电厂运行许可证基准文档对测量变量的要求确定; B类变量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至少应与设计基准事件中对变量要求的最长时间相当; C类变量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至少为100d或者按电厂运行许可证基准文档对测量变量的要 求确定; -D类变量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按电厂运行许可证基准文档对测量变量的要求确定;
GB/T13627一2021 -E类变量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按电厂运行许可证基准文档对测量变量的要求确定; 一F类变量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应满足执行严重事故缓解导则的需要,该时间应基于严重事故 分析的最长持续时间,同时还应包括可能在严重事故之前发生的任何设计基准事件的时间 考虑事故和事故后恢复期间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可达性,如果设备更换或维修能在一个可接受的退 出运行时间内完成,则可以接受更短的可用时间 5.5可靠性 对于建立了可靠性目标的系统,应做设计分析以确定这些目标能够实现 可靠性分析应符合 GB/T9225中的原则规定,并满足GB/T7163中的要求 5.6性能评价文档 应对每项性能准则进行评价,以确认设计的性能符合或超过性能准则的要求 评价结果应形成文 件,并应注意下达内容 校准不确定度的允差,测量回路误差以及漂移(方法按NB/T20072执行); 在假设事件中和事件后,因环境条件和/或地震引起事故监测仪表误差的数值和方向 设计准则 6.1单一故障 A类,B类和C类变量的事故监测仪表通道应满足GB/T13626中的单一故障准则的要求 在事故期间并出现下列故障的同时,事故监测仪表应能向事故管理人员提供将电厂带人并保持在 安全停堆工况所需的信息: 事故监测仪表中发生的任何单一可探测故障,同时发生可识别但不可探测到的故障 单一故障引起的相关故障; 由所监测事故导致的或导致了所监测事故的故障和系统误动作 为事故监测仪表执行功能提供服务的任何系统或部件(如冷却、照明和动力源供应)应包含在它们 所支持的事故监测仪表的单一 -故障准则的应用应按照GB/T13826执行 -故障分析中,单一 当试验的持续时间满足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的相关要求时,满足本条单一故障准则的系统在进行 通道维护,试验或校准期间可不要求满足单一故障准则 例如,一个试验、校准或维护操作的时间只要 足够短以致对事故监测仪表系统的整体可用性无明显影响 6.2共因故障 A类、,B类和C类变量仪表的设计应注意应对GB/T13626和GB/T13284.1中描述的与电厂许可 证基准文档中一致的共因故障 对于使用数字化装置的仪表,共因故障的应对应满足GB/T13629中 的相关准则要求 6.3独立性和实体隔离 A类,B类和C类变量的事故监测仪表通道应依据下列准则实现独立性和实体隔离 事故监测仪表应与非安全级系统的设备和回路进行实体隔离,以确保非安全级系统的设备和 回路的故障或虚假动作不会妨碍事故监测仪表满足本文件的要求 冗余单元之间应独立并进行实体隔离,其程度应能保证在发生任何设计基准事件期间和之后 具有完成事故监测功能的能力 该要求同样适用于GB/T13629中描述的数据通信的独 立性 用于监测特定设计基准事件的事故监测设备与该设计基准事件的影响之间宜独立并进行实体
GB/T13627一202 隔离,以保证其具有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能力 -独立性和实体隔离应满足GB/T13286中的要求 F类变量的事故监测仪表通道与严重事故的影响之间宜独立并进行实体隔离.以保证其具有满足 本文件要求的能力 如果设置冗余或者多样性通道,这些通道之间应进行相互的电气隔离和实体隔离, 其程度应能保证通道功能的执行 若事故监测仪表通道与安全系统通道之间的关联,不会降低安全系统通道满足相应安全系统要求 的能力,也不会降低事故监测仪表通道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能力,则上述要求不排除该种关联 独立性和实体分隔需要满足电磁兼容的相应导则 6.4电气隔离 对于A类,B类、C类和F类变量,事故监测仪表与其他不能满足相应变量类型最低设计要求的系 统之间的信号传输应通过隔离装置完成 这些隔离装置应属于事故监测仪表的一部分,并满足本文件 的要求 不应有任何外部可信故障通过隔离装置传输以妨碍事故监测通道满足性能要求 对隔离设备 故障的评价应采用与事故监测仪表的其他设备相同的评价方式进行 隔离装置应满足GB/T13286的 要求 6.5信息的不确定性 对于A、BC类变量,事故监测仪表通道的故障不应造成信息的不确定性,并导致事故管理人员错 误执行或不能完成所要求的安全功能(例如因冗余通道显示不一致,致使事故管理人员不能迅速地推断 出哪个通道故障) 如分析显示由可信的故障会导致信息的不确定性,则应提供解决该不确定性的措 施 如果解决不确定性的措施不能自动完成,则应提供额外信息供事故管理人员判断实际状态,以便正 确地完成操作 举例说明如下 具有对测量变量施加扰动的槽施,以便观察确定哪个仪表通道出现故障; 与一个监测不同变量的独立通道交叉比较,这个变量与本仪表通道测量变量具有已知的关系; -增设另外一个独立的仪表通道 6.6电源 事故监测仪表的电源属于辅助支持设施 A类,B类和C类变量监测仪表应由安全级电气系统供 电 每个仪表通道的供电都应设计成在电厂事故期间连续可用,除非在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中对短时 间的电源中断进行了评价且被认为是可接受的 如果不准许供电电源中断,则D类、E类和F类变量监测仪表的供电应使用不间断电源 对于F 类变量,应使用不受共因事件影响的单独的独立电源 这种电源应来自设计基准电源以外的供电系统、 并与设计基准电源相互独立 如果仪表的供电是从变压器、电流互感器或两线制仪表回路得到的,则这类仪表可不遵循上述 要求 为事故监测仪表通道供电的电源应能够确保提供所需的电压,频率及持续时间,以保证事故监测通 道能按所要求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完成其功能 电源应设计成防止可能对于监测通道执行其要求的功能 或监测通道的准确度产生不利影响的瞬态 当采用安全级供电时应满足GB/T12788中的相关要求 6.7校准 每个事故监测仪表通道都应具有按要求的校准间隔时间在电厂正常功率运行和/或停堆操作期间 进行校准的能力 应提供事故期间确认仪表校准状态的手段 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再校准;
GB/T13627一2021 选择一个校准周期以确保事故期间处于设备校准有效期内; 选择不需要进行定期校准的设备; 与其他和本信息显示通道有确定关系的通道进行交叉比较 6.8试验能力 事故监测仪表通道应具有试验能力,以便在电厂正常运行期间定期验证其符合许可证基准文档中 对可用性的要求 定期试验应按预先确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形成文件 每个事故监测仪表通道应具有在电厂功率运行期间和事故状态时试验其可用性的能力 实现的方 法举例说明如下 观察对监测变量施加扰动后产生的影响 适当地引人并改变一个替代的与测量变量具有相同特性的传感器输人信号,观察其影响 与具有确定关系的通道进行交叉比较; -通过自动在线诊断测试通道的可用性 6.9直接测量 宜选择一个直接变量用来监测相关的功能 如果通过分析证明可行,可以用间接的变量替代最直 接的变量 该分析中应能对使用间接的变量造成误解的可能,以及使用可靠的仪表测量直接变量的可 能性进行说明 6.10可达性控制 事故监测仪表通道应设计成易于对下述操作的可达性进行控制,此类操作包括仪表通道的校准调 整、,测试点,以及将事故监测通道退出运行的操作 可达性控制由行政手段进行维持 6.11维护和修理 事故监测仪表应设计成易于维护,修理和调整 在进行设备选择和布置时应注意在事故期间存在 的潜在不可达性 6.12测量最少化 事故监测的变量和显示应与电厂正常运行时相同,以便事故管理人员在事故工况下使用最熟悉的 变量和显示 6.13辅助支持设施 为事故监测仪表执行功能提供服务的系统或部件应满足该事故监测仪表所有适用要求 事故监测 仪表的辅助支持设施是相关显示通道的一部分,并应满足适用的准则 例如,为了将机柜内安装的信号处理模件保持在设计温度范围内,所需的机柜冷却风扇是一种辅助 支持设施 对于另外一些部件、设备或系统,因其与事故监测仪表连接(未进行隔离)而成为事故监测仪表的一 部分但其功能不是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事故监测仪表信息所必需的,其设计应确保不因这些部件、设 备和系统而降低事故监测仪表执行功能的能力 6.14便携式仪表 事故管理需要时,便携式仪表可用于数据的获取 在这种情况下,仪表、仪表向接受方传输数据的 措施和分析数据以获取信息的措施,或者三者中的任何部分应作为事故监测通道的一部分进行考虑,并 应符合相应类型测量变量的适用准则
GB/T13627一2021 6.15设计准则文档 对事故监测变量的设计准则应建立文档并保持更新 鉴定准则 7.1 般准则 事故监测仪表的鉴定要求(抗震和环境鉴定)应与相应的测量变量在事故中或事故后的功能要求相 -致 便携式仪表不需进行抗震鉴定 便携式仪表存贮和使用的行政管理措施应满足仪表的设计性能要 求 存贮位置应提供防护措施,以避免其受到要求使用的事件的影响 7.2鉴定准则要求 表2中给出了A、B、C,DE,F六类变量的具体鉴定准则 表2变量鉴定准则 变量分类 抗震鉴定 环境鉴定/型式试验 为终止或减轻事故进行规定的运行人员手动控 对因地震事件直接或间接地需要运行人员 进行规定的手动控制所需的仪表通道 制所需的仪表通道:应依照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及 -应满足抗震要求" 12727的要求,按照所在安装位置在假设事故 GB/T A类变量 抗震鉴定应按照GB/T13625相关方法 下的环境条件进行环境鉴定 和要求执行 仪表通道 仪表通道 -应满足抗震要求; -应依照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及GB/T12727 的要求,按照所在安装位置的最恶劣的假想 -抗震鉴定应按照GB/T13625相关方法 B类变量 和要求执行 事故环境条件进行环境鉴定; -环境鉴定应包括在最严重假设事故环境条 件下的工艺过程极端工况的性能试验 仪表通道 仪表通道 -应依照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及GB:/T12727 -应满足抗震要求; 的要求,按照所在安装位置的最恶劣的假想 抗震鉴定应按照GB/T13625相关方法 C类变量 事故环境条件进行环境鉴定 和要求执行 -环境鉴定应包括在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中 最严酷环境条件下全量程范围的性能试验 监测预期在地震事件后能继续运行的系统 仪表通道;应依照电厂许可证基准文档及GBT12727 的仪表通道 的相关要求,按照所在安装位置在特定事故的预计环境条 类变量 -应满足抗震要求 件进行环境鉴定 -抗震鉴定应按照GB/T13625相关方法 和要求执行 E类变量 仪表通道;无抗震要求 仪表通道;不需进行环境鉴定" 10
GB/T13627一2021 表2变量鉴定准则(续 变量分类 抗震鉴定 环境鉴定/型式试验 仪表通道 -应针对可预见的严重事故环境条件进行型 式试验,型式试验可按序进行; -如果试验期间,由于试验设备的限制,所需 F类变量 的试验条件不能达到,并且被试设备测试期 间未发生故障,那么可针对可预见的严重事 故条件对被试设备进行可用性分析 可用 性分析应能给出仪表输出数据可用的限制 条件,并将这些条件提交给最终用户 如果用来确定放射性物质释放程度的仪表通道符合A类,B类、C类或D类变量的选择准则,则应满足该特定 类别变量的鉴定要求 7.3可用时间 事故监测仪表的鉴定至少应满足完成其所要求的功能而需要的时间(见5.4). 若通过鉴定获得的F类变量的仪表通道的可用时间短于严重事故中可能需要使用该变量的时间, 其至少应能覆盖可能在严重事故之前发生的设计基准事故,同时应对未能包络的可用时间予以记录,以 对变量的可靠性开展限制条件评估 7.4鉴定准则文档 事故监测仪表通道的鉴定准则应形成文件,作为设备鉴定程序的一部分 显示准则 8 8.1显示特性 事故监测变量显示特性的基准应包括要求对事故进行响应的系统功能分析和要求事故管理人员完 成这些功能的任务分析 显示特性至少应包括测量范国、仪表准确度、精密度、显示格式(如状态、数值 或趋势单位和响应时间,这些特性与第5章的性能准则保持一致 事故监测显示的设计应符合NB/T20061给出的人因工程原则规定 事故监测仪表的设计不应引 起仪表指示仪、报警器、记录仪或显示单元的错误读数,以避免对运行人员和事故管理人员产生误导或 混淆 对于A类和B类事故监测变量,在冗余显示单元里至少应有一个位置固定且一直可见它可以是 有效的数字显示,或者是专用的模拟显示 对于A类和B类事故监测变重的其他冗余显示和其他事故监测变量的显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 获取 8.2趋势或刷新频率信息 对于A类变量,如果其即时的趋势或速率信息对运行人员的操作是重要的,则趋势信息应在专用 的趋势显示设备(对应于记录设备)上连续可用,并且在另一个冗余的趋势显示设备(对应于记录设备 上应选择性可用 上述专用和冗余显示设备应至少能提供30min的数据 对于B类、C类、D类、E类和F类变量,若其趋势和速率信息是重要的,则其显示应根据变量的使 用需求提供充足的趋势或速率信息 8.3显示标识 A类、B类和C类变量在控制室的指示应采用特征标识对事故监测变量进行独特标识,以便事故管 11
GB/T13627一202 理人员在事故工况下使用时可以很容易地将各类变量识别出来 在同时包含了事故监测和非事故监测 变量的多变量画面显示中,应对其中的事故监测变量进行独特标识 D类和E类变量不要求独特标 识 F类变量作为严重事故变量应进行独特标识 8.4监测通道显示类型 可以使用多种显示配置为事故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监测通道的信息(见图2) 信号处理 显示 传感器 数据确认处理 第一种情祝 仅表示A通道,B通道类似 A通道 模拟量 模拟信号处理 模拟信号显示 传感器 A通道 其他仪控功能 数 模报信号显示 感器 第二种情说 (仅表示人,油道类似 数了信号显示 A通道 信号自确认 (安4 数家 模拟信号显示 D/ 安个级系统 数字信号显示 隔刻 非安全级系统 隔肉 模拟信号显示 离 非安个级系统 连接方式 第三种情况 仪表示A通道,B通道类似D Al通道 A列 F( 数中际 A2通道 (安全级系统 第四种情况 其他仪控功能 A通道 F(X 数字信号显示 隔离 安全级系统 隔离 B通道 隔离 B列 隔离 F(X B列 数字信号显示 安全级系统 其他仪控功能 图2监测通道显示类型 12
GB/T13627一2021 8.5显示位置 事故监测变量在控制室的指示位置宜按照功能相关或系统相关的原则进行布置 显示的位置应依 据功能任务分析结果和可接受的人因准则进行设计 电厂正常运行期间的显示界面应可提供事故监测 信息的获取功能 F类变量的显示位置应与执行严重事故缓解导则所需的命令和控制布置在一起 8.6信息的不明确性 对于那些仅是为了辨明信息不确定性而设置的显示不要求类型相同,也不要求连续显示 8.7记录 对于每个A类.B类和C类变量,至少都应有一个通道可用于记录;对E类变量也应有记录;对F ,当需要趋势信息时,也应提供记录 类变量, 对于A类.B类,C类和E类变量,事故监测数据记录应能连续更新和存储(通过数字或者模拟的 方式),并可根据需求进行查询 记录功能可以用不完全满足GB/T13629要求的非安全相关的记录设 备完成 这种记录至少应可提供记录事件前30min至事件后12h的数据 F类变量的记录应能为执行严重事故缓解导则提供充分的数据,并且记录的时间至少和仪表通道 的可用时间一致 8.8数字显示信号的确认 数字显示信号可通过其他通道来确认 这个通道可以是对相同变量进行监测的事故监测通道或非 事故监测通道,或者是与显示变量有已知关系的其他变量的通道 如果确认结果一致,则为事故管理人 员提供可信的信息 如果使用信号确认功能,显示内容中应包括信号的有效性,例如,使用独特的颜色 编码对信号的有效性进行标识 8.9显示准则文档 对于事故监测变量的显示准则应建立文档并保持更新 质量保证 A类,B类和C类变量的事故监测仪表的设计、制造、检查,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质量保证要求见 HAF003 对于D类、E类和F类变量的事故监测仪表的质保等级应由设计人员根据所需满足的标准 来确定并形成文件 对于A类,B类和C类变量,数字化仪表的开发,包括软件的验证与确认应满足GB/T13629和 NB/T20054的要求 13
GB/T13627一2021 参 考文献 [[1]NB/T20063一2012核电厂仪表和控制术语 [[2]HAF003一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3]HAF102一2016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14

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GB/T13627-2021

核电厂作为一种高危行业,其安全问题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神经。在核电厂运行期间,如果出现任何事故,将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事故监测是非常重要的。

GB/T13627-2021标准规定了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的相关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仪表应能够实时对核电厂中的各种事故进行监测,并且对不同类型的事故有相应的响应方式;
  • 仪表应具备高可靠性、高精度、高灵敏度等特点,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各种事故;
  • 仪表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防辐射性等特点,能够适应核电厂特殊环境的要求;
  • 仪表应能够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并具有自检和自诊断功能,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除了对监测仪表的基本要求之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相关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在监测仪表的设计中,应当考虑到不同类型事故的监测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监测参数和监测范围;在仪表的选型中,应当优先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测试和评价。

总之,GB/T13627-2021标准对于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非常严格,旨在保障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各个核电厂应该严格执行该标准,确保事故监测仪表的正常运行,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核电厂的安全。

和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类似的标准

单一故障准则应用于核电厂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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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安全系统定期试验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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