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518-2008
鳞片石墨
Flakegrap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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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Q5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3.080
- 实施日期2009-04-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11页
- 文件大小522.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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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片石墨
国家标准 GB/T3518一2008 代替GB/T35181995 鳞 石 墨 片 Flakegraphite 2008-08-20发布 2009-04-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蹬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3518一2008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3518一1995《鳞片石墨》 与GB/T3518一1995相比,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 -增加了产品标记; -将表3(高碳石墨技术要求)中“LC15099”修改为“LG150-99” 在表3表4备注中增加;无挥发分要求的石墨,固定碳含量的测定可以不测挥发分 -删除原标准7.4.2关于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的处理; -将表4中固定碳含量>85%的水分“<1.00%”修改为“<0.50%”,将表5中的水分 “<2.00%”修改为“<1.00%”; -将表5中低碳石墨技术要求中“筛余量<25.0%”修改为“<20.0”; 在第8章标志中增加了产品标记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岛黑龙石墨集团,青岛恒胜石墨有限公司,青岛同鑫石墨制品有限公司、黑 龙江奥宇石墨集团内蒙古兴和县信义石墨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和县晶鑫石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司玉华,张罕博,车坚亭,莫培斋,王连臣、韩玉凤,朱汉臣、张淑林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3年,l995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GB/T3518一2008 片 石 鳞 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鳞片石墨的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产出并经选矿富集的鳞片石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520石墨细度试验方法 GB/T3521石墨化学分析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鳞片石墨flakegraphite 天然晶质石墨,其形似鱼鳞状,属六方晶系,呈层状结构,具有良好的耐高温、导电、导热、润滑,可塑 及耐酸碱等性能
晶体结构见图1
单位为纳米 .142 图1石墨晶体结构示意图 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鳞片石墨根据固定碳含量分为四类;高纯石墨、高碳石墨、中碳石墨、低碳石墨
其固定碳范围和代 号见表1
表1分类及代号 名 称 高纯石墨 高碳石墨 中碳石墨 低碳石墨 we(C)>99,9 94.0
GB/T3518一2008 表3(续 筛余量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LG(-)150-99 LG(-)125-99 L(G(-)100-99 99.00 <20.0 LG(-)75-99 LG(-)45-99 IG500-98 LG300-98 LG180-98 润滑剂基料 1.00 >75.0 涂料 LGl50-98 LG125-98 LGl00-98 98.00 LG;(-)150-98 LG(-)125-98 L.G(-)100-98 <20.o LG(-)75-98 LG(-)45-98 l(G500-97 LG300-97 0.50 IG180-97 >75.0 LG150-97 l(G;125-97 润滑剂基料 LG100-97 97.00 电刷原料 LG(-)150-97 LG(-)125-97 LG;(-)100-97 20.o LG(-)75-97 1.20 LG(-)45-97 LG500-96 L(G300-96 l(Gl80-96 >75.0 耐火材料 LG150-96 电碳制品、 IG125-96 96.00 电池原料、 L(G100-96 铅笔原料 LG(-)150-96 lG(-)125-96 20.0 LG;(-)100-96
GB/T3518一2008 表3(续 筛余量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 LG(-)75-96 耐火材料、电碳制品、 96.00 1.20 0.50 20.0 电池原料、铅笔原料 LG;(-)45-96 LG500-95 LG300-95 LG180-95 >75.0 电碳制品 IG150-95 LG125-95 LG100-95 95.00 LG(-)150-95 耐火材料、 LG;(-)125-95 电碳制品、 LG(-)100-95 <20.o 电池原料、 LG(-)75-95 铅笔原料 LG(-)45-95 1.20 0,50 L(G500-94 lG300-94 L(G180-94 >75.o l(Gl50-94 LG125-91 电碳制品 IGl00-94 94.00 LG(-)150-94 LG;(-)125-94 LG(-)100-94 20.0 L(G(-)75-94 LG(-)45-94 注:无挥发分要求的石墨,固定碳含量的测定可以不测挥发分 表4 中碳石墨技术要求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筛余量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 %, %,s % , L.Z500-93 1.Z300-93 LZ180-93 >75.0 堆纲、 1Z150-93 93,00 1.50 0,5o 耐火材料 1Z125-93 染料 1.Z100-93 L.Z(-)150-93 20.0 lZ(-)125-93
GB/T3518一2008 表4(续 筛余量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L.Z(-)100-93 LZ(-)75-93 93.00 <20.0 1Z(-)45-93 LZ500-92 1.Z300-92 LZ180-92 >75.0 LZ150-92 LZ125-92 LZ100-92 92.00 L.Z(-)150-92 LZ(-)125-92 LZ(-)100-92 <20.o 堆蜗 LZ(-)75-92 l.50 耐火材料 染料 1Z(-)45-92 L.Z500-91 lZ300-91 LZ180-9 >75.0 L.Z150-91 0.50 IZ125-91 L.Z100-91 91.00 L.Z(-)150-91 LZ(-)125-91 L.2(-)100-91 20.0 LZ(-)75-91 LZ(-)45-91 LZ500-90 1Z300-9o 1Z180-90 蜗、 >75.0 耐火材料 IZ150-90 LZ125-90 1Z100-90 90.00 2.00 LZ(-150-90 1Z(-)125-90 铅笔原料、 L.2(-)100-90 20.0 电池原料 1Z(-)75-90 L.Z(-)45-90
GB/T3518一2008 表4(续 筛余量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1Z500-89 LZ3o00-89 lZ180-89 >75.0 塌、耐火材料 LZ150-89 LZ125-89 L.Z100-89 89.00 L.Z(-)150-89 LZ(-)125-89 L.z(-)100-89 铅笔原料、 20.0 电池原料 LZ(-)75-89 1.Z(-)45-89 LZ(-)38-89 2.00 1Z500-88 1.Z300-88 IZ180-88 蜗、 75.0 耐火材料 1Z150-88 LZ125-88 1Z100-88 88.00 0.50 LZ(-)150-88 LZ(-)125-88 1.Z(-)100-88 铅笔原料、 <20.o LZ(-)75-88 电池原料 LZ(-)45-88 LZ(-)38-88 LZ500-87 IZ300-87 LZ180-87 堆蜗 >75.o LZ150-87 耐火材料 L.Z125-87 LZ100-87 87.00 LZ(-)150-87 2.50 L.Z(-)125-87 LZ(-)100-87 20.0 铸造涂料 1Z(-)75-87 LZ(-)45-87 L.2Z(-)38-87 1Z500-86 86.00 >75.0 耐火材料
GB/T3518一2008 表4(续 筛余量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1Z300-86 LZ180-86 耐火材料 lZ150-86 >75.0 LZ125-86 Z100-86 86.00 1Z(-)150-86 L.Z(-)125-86 LZ(-)100-86 <20.0 铸造涂料 IZ(-)75-86 LZ(-)45-86 IZ500-85 2.5 0.50 LZ300-85 1Z180-85 堆蜗、 >75.0 耐火材料 1.Z150-85 IZ125-85 85.00 1Z100-85 LZ(-)150-85 1.Z(-)125-85 Lz6 20.0 铸造材料 )100-85 LZ(-)75-85 L.Z(-)45-85 LZ500-83 LZ300-83 LZ180-83 >75.0 耐火材料 LZ150-83 LZ125-83 LZ100-83 83.00 LZ(-)150-83 L.z(-)125-83 3.00 1.00 LZ(-)100-83 <20.0 铸造材料 L.Z(-)75-83 LZ(-)45-83 LZ500-80 1.Z300-80 LZ180-80 >75.o 耐火材料 80.00 1Z150-80 1Z125-80
GB/T3518一2008 表4(续 筛余量 固定碳 挥发分 水分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 LZ100-8o >75.o 耐火材料 L.Z(-)150-80 1.Z(-)125-80 80.00 3.00 1.00 LZ(-)100-80 20.0 铸造材料 LZ(-)75-80 lZ(-)45-80 注:无挥发分要求的石墨,固定碳含量的测定可以不测挥发分
表5低碳石墨技术要求 固定碳, 水分 筛余量 产品牌号 主要用途 %, %, 9, LD(-)150-75 75.00 LD(-)75-75 LD(-)150-70 70.00 LD(-)75-70 NO 150-65 65.00 LD(-)75-65 1.00 20,0 铸造涂料 LD(-)150-60 60.00 LD(-)75-60 L(-)150-55 55.00 LD(-)75-55 LD(-)150-50 50.00 LD(-)75-50 试验方法 固定碳、挥发分,水分测定按GB/T3521进行
6.1 饰余量测定按GB/T3520进行
检验规则 批量 -次交付的同一牌号袋装或桶装鳞片石墨以60t为一批,不足60t仍按一批计算
7.2取样 袋装或桶装鳞片石墨按系统取样方法取样,即把一批产品中的每个袋按一定顺序排列,从1至"袋 产品中随机选一袋进行取样,然后每隔八一1袋抽一袋进行取样,每个袋中的取样量相同,将所取样品合 并混匀,作为该批产品样品
每一批产品取样的袋数(n),按下式计算
GB/T3518一2008 N n 0 式中 -每一批产品取样的袋数 N每一批产品的总袋数
当计算的n带有小数时,小数部分应舍去;当N<100时,应从每个袋中取样
取样时,用取样针插 人袋中抽取
每批取样量不得小于1kg
7.3制样 将所取样品倒在一个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大小的正方形塑料薄膜或纸(洁净的布)上用翻滚法充分 混匀(至少15次)
用四分法分成两份,一份试验用,一份留作备样
7.4判定原则 产品符合表2一表5中全部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
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应 从同批产品的取样袋中加倍取样复检,以复检结果做为最终结果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 8. 鳞片石墨一般应用袋装
包装袋要坚固、整洁、密闭
每袋净重20kg士0.20kg、25kg士 0.20kg、l000kg士10kg 8.2包装袋上应有标志,包括商标,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品标记、生产日期或批号,净重
8.3每袋产品应附有合格证
合格证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商标、产品标志、执行标准、检验结 果,批号或出厂日期,检验员号码及检验部门印章
8.4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破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