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6950.2-2015

防爆工业车辆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Explosive-proofindustrialtrucks—Part2:Internalcombustionindustrialtru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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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J83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5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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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工业车辆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国家标准 GB/T26950.2一2015 防爆工业车辆 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Explosive-proofindustrialtrucks一Part2:Intermal combustionindustrialtrcks 2015-12-10发布 2016-07-01实施 中毕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 国国家标准化管厘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26950.2一2015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基本性能要求 4.l 4.2安全要求 试验方法 1C 5.1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5.2基本性能试验 5.3防爆性能试验 检验规则 6.1 检验职责 6.2出厂检验 6.3型式试验 "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与标牌 7.2包装 7.3运输 7.4 贮存
GB/T26950.2一2015 前 言 GB/T26950《防爆工业车辆》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蓄电池工业车辆 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本部分为GB/T2695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国家起重运输 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美瑞帝防爆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派若搬(苏州)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长沙 金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勇、王墨洋,高峰、王军,王变豪,罗晓明,张真、傅顶和 业
GB/T26950.2一2015 防爆工业车辆 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范围 GB/T26950的本部分规定了防爆内燃工业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等 本部分适用于爆炸性环境或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车辆 本部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用车辆和炸药粉尘环境用车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08.1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 GB3836.1一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一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GB3836.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0715带传动多楔带、联组V带及包括宽V带、六角带在内的单根V带抗静电带的导电 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 GB10827.1 式叉车和载运车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部分;通用要求 GB12476.l2013 GB12476.2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1247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D" GB12476.5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GB12476,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GB/T13306标牌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GB15322.2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T16855.1200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 GB20800.1一2006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燕气环 境用I类内燃机 GB20800.22006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 类内燃机
GB/T26950.2一2015 GB/26950.12011防爆工业车辆第1部分蓄电池工业车辆 JB/T2391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JB/T3300201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 JB/T9012一2011侧面式叉车 JB/T10750-2007内燃牵引车 术语和定义 GB/T2695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ofinternalcombustionindustrialtrucks 防爆内燃工业车辆 explosivepro0 按照本部分的规定设计,制造,用于爆炸性环境而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混合物爆炸的内燃工业车辆 3.2 类3G级内燃机 enginesofeategory3Gofgroup I 用于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2区的内燃机 这种内燃机所具有的防爆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能保持所需的防爆水平 [GB20800.1一2006,定义3,.4.2] 3.3 I类2G级内燃机ensnsfcte I 2Gofs o r ory ,roup 用于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1区的内燃机 这种内燃机所具有的防爆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和即使在本身发生可预见故障时都能保持所需 的防爆水平 [GB20800.1一2006,定义3.4.1 3.4 类3D级内燃机enginesofeategory3Dofgroup 用于潜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22区的内燃机 这种内燃机所具有的防爆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能保持所需的防爆水平 [GB20800.2一2006,定义3.3.2] 3.5 I类2D级内燃机 enginesofeategor2Dofgroup I 用于潜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21区的内燃机 这种内燃机所具有的防爆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和即使在本身发生可预见故障时都能保持所需 的防爆水平 [GB20800.22006,定义3.3.1 技术要求 4.1基本性能要求 车辆的基本性能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规定: -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2391的规定; 侧面叉车应符合JB/T9012一2011的规定; -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02007的规定
GB/T26950.2一2015 4.2安全要求 4.2.13G级车辆 4.2.1.1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不应超过车辆使用场所内存在的爆炸性气体的最低点燃温度 车辆应配 置监控系统,当车体的表面温度或排气温度达到或接近于其规定的最高允许温度时,车辆应能自动停止 运行,以保证车辆正常使用时的安全运行 如爆炸性气体仍可与车辆内部高温部件接触,不应采用隔热措施来降低车辆外壳的表面温度 车辆应按其最高表面温度来设置标志 -温度组别,按GB/T26950.1一2011中表1规定划分温度组别;或者 实际最高表面温度 车辆通常设计的使用环境温度为一20C十40C,此种情况下,不必设置附加标志 如果车辆设 计的使用环境温度超出-20C十40C的范围,则制造厂应在相关文件中给出特殊的环境温度范围, 并在产品标牌中明确表示出,而且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面还应加注附加标志“X” 4.2.1.2机械火花 机械火花应符合GB/T26950.l一2011中4.2.1.2的规定 风扇和其他旋转部件应符合GB20800.1一2006中4.11.3的规定 4.2.1.3机械间距 机械间距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1.3的规定 4.2.1.4静电 4.2.1.4.1 电位平衡 电位平黄应符合GB/T38901 -2011中4.2.1.4.1的规定 4.2.1.4.2接地 接地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1.4.2的规定 4.2.1.4.3皮带 车辆上所有的传动皮带的电阻应符合GB/T10715的有关规定 4.2.1.5往复式内燃机 往复式内燃机应符合GB20800.1一2006中对I类3G级内燃机的规定 4.2.1.6电气系统 4.2.1.6.1概述 电气安装应符合GB3836.15的有关规定 电气系统的电缆连接应牢固,可靠,防爆电气设备上的电缆引人装置与电缆线径相符,防止电缆松 脱造成的防爆型式失效 电气系统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设置的最大电流值不应大于系统电路电缆所能承受
GB/T26950.2一2015 的最大安全载荷电流值 当电源电极与车架绝缘(IT系统)时,除绝缘监控装置和本质安全电路外,电气安装应为双极式 布线 车辆应设置自动停机装置和手动停车装置,自动停机装置在内燃机超速或整机最高表面温度接近 或达到最高允许温度时,使车辆自动停机,自动停机装置应是安全可靠的 如果车辆装有气体探测器,气体探测器应符合GB15322.1或GB15322.2的规定 气体探测器应 设置低报和高报 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10%LEL时,气体探测器显示低报;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25% LEL时,气体探测器显示高报,并能自动控制车辆停止运行 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车辆的适当位置,并 用一种措施加以保护,防止发生机械损伤 4.2.1.6.2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一2010以及GB3836.2一2010.GB3836.3.GB3836.4,GB3836.8或 GB3836.9的规定 且电气设备应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 4.2.1.7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 内燃机进气系统应符合GB20800.1一2006中4.6.2的规定 内燃机进气系统中应设置进气截止阀,进气截止阀应能手动操作 内燃机排气系统应符合GB20800.! -2006中4.7.2的规定 4.2.1.8离合器 4.2.1.8.1液压离合器 液压离合器、变矩器、静压传动和油冷式离合器的表面温度应符合4.2.1.1的规定 4.2.1.8.2机械离合器 机械离合器的设计应使其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由摩擦或撞击形成的火花不会散发出来 其表面温度 应符合4.2.1.1的规定 4.2.1.8.3摩擦离合器 摩擦离合器摩擦衬垫应采用非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动鼓或制动盘应采用铸铁或与铸铁具有同样摩 擦特性的材料 不应使用轻金属合金 其表面温度应符合4.2.1.l的规定 摩擦衬垫的摩擦面上不应有气孔或接缝 非金属基复合材料包含的金属质量不应超过40%,所有 金属形态应为颗粒或细丝(颗粒特征值d<100Am.d<500Am;细丝直径:克<100Am.克,< 500pm) 摩擦片应铆接或粘接到离合器的摩擦片底板上,摩擦片的摩擦面上不应有小孔或接点 摩擦片的温度不应上升到制造厂规定的损坏温度 4.2.1.9制动器 制动器的表面温度应符合4.2.1.1的规定 行车制动猫应符合GBT38s50一 -2011中4.2.1.6.2的规定 停车制动器应符合GB/T26950.1一2o11中4.2.1.6.3的规定 4.2.1.10工作装置 工作装置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1.7的规定
GB/T26950.2一2015 4.2.1.11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应符合4.2.1.1对表面温度的规定 4.2.22G级车辆 4.2.2.1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 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应符合4.2.1.1的规定 4.2.2.2机械火花 机械火花应符合4.2.1.2的规定 4.2.2.3机械间距 机械间距应符合4.2.1.3的规定 裸露的旋转部件的防护等级至少应为IP20. 4.2.2.4静电 静电应符合4.2.1.4.3和GB/T26950.1一2011中4.2.2.4的规定 4.2.2.5往复式内燃机 往复式内燃机应符合GB20800.12006中对类2G级内燃机的规定 4.2.2.6电气系统 4.2.2.6.1概述 电气安装应符合4.2.1.6.1的规定 电气系统的正极接线和负极接线应与车架和内燃机气缸绝缘 但如果内燃机使用了启动辅助装 置,在启动辅助线路运行阶段,预热塞的电气回路或其他电气启动辅助装置用内燃机气缸作为接地回 路,则为例外 4.2.2.6.2 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8.1 2010以及GB3836.22010,GB3836.3,GB3836.4或GB3836.9的 规定 且电气设备应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 4.2.2.7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 内燃机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应符合4.2.1.7的规定 4.2.2.8离合器 4.2.2.8.1液压离合器 液压离合器在发生可预见故障的情况下也应符合4.2.1.8.1的规定 4.2.2.8.2机械离合器 机械离合器在发生可预见故障的情况下也应符合4.2.1.8.2的规定
GB/T26950.2一2015 4.2.2.8.3摩擦离合器 摩擦离合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之 a)油保护 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摩擦离合器都应浸在油液中 油液应能循环冷却 油液温度应能被监控(直接或间接),控制系统应能防止表面温度超过设计的温度组别,并且应 符合GB/T16855.1一2008表10中对3类的规定 隔爆外壳保护 b) 离合器外壳部件之间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应符合GB3836.2一2010的有关规定 离合器的外壳应能 承受按GB3836.2一2010中15.1要求进行试验时出现的过压; 防止按GB3836.2一2010中15.2要求进行试验时由外壳内部向外壳外部传爆 4.2.2.9制动器 4.2.2.9.1概述 制动器的表面温度应符合4.2.1.1的规定 4.2.2.9.2行车制动器 行车制动器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1.6.2的规定及下列要求之一,应保证机械火花不 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点燃: 油保护 a 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制动器都应浸在油液中 油液应能循环冷却 油液温度应能被监控(直接或间接),控制系统应能防止表面温度超过设计的温度组别,并且应 符合GB/T16855.1一2008表10中对3类的规定 隔爆外壳保护 b 制动器外壳部件之间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应符合GB3836.2一2010的有关规定 制动器的外壳应能 承受按GB3836.22010中15.1要求进行试验时出现的过压; 防止按GB3836.22010中15.2要求进行试验时由外壳内部向外壳外部传爆 附加安全措施 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行车制动器摩擦衬垫应采用非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动鼓或制动盘应采用铸铁或与铸铁具 有同样摩擦特性的材料 不应使用轻金属合金 非金属基复合材料不应含有金属成分 在制动器摩擦片严重磨损或制动器有轴向窜动的 情况下,系统应能避免制动器摩擦片底板与相关金属部件发生接触、摩擦 车辆应配置监控系统,防止制动器表面温度超过4.2.1.1规定的设计温度组别 温度探测 系统应符合GB/T16855.1一2008中表10中对3类的规定 如果在试验周期中证实制动 器的表面温度不可能达到4.2.1.1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则不必配置控制系统 -如果使用热敏元件,则该元件应放置到制动器摩擦片内摩擦面下不超过3mm(在新的时 候)处 当按5.3.1的规定测得的制动器摩擦片的温度上升车辆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时,车辆应能 自动停机
GB/T26950.2一2015 4.2.2.9.3停车制动器 停车制动器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1.6.3的规定 4.2.2.10工作装置 工作装置应符合4.2.1.10的规定 4.2.2.11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应符合4.2.1.11的规定 4.2.33D级车辆 4.2.3.1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车辆使用场所内出现的可燃性粉尘的最低引燃温度 但在粉尘层厚度可能 积累至5mm的地方,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50C或粉尘层点燃温度减去75C的值在粉尘层的点 燃温度低于225C时),两者取较小值 排气温度不应超过250或2/3粉尘云的点燃温度(在粉尘云的点燃温度低于275C时),两者取 较小值 车辆应按其最高表面温度来设置标志,并且应以实际的最高表面温度给以明确的表示 车辆的设计应能保证正常使用时的安全运行,车辆应配置监控系统,其监控系统应能在车辆出现危 险情况之前对正在运行的车辆进行监控并使之停止运行 4.2.3.2机械火花 机械火花应符合4.2.1.2的规定 4.2.3.3机械间距 机械间栗应符合 4.2.1.3的规定 4.2.3.4往复式内燃机 往复式内燃机应符合GB20800.2一2006中对类3D级内燃机的规定 4.2.3.5电气系统 4.2.3.5,1概述 电气安装应符合GB12476.1一2013和GB12476.2有关对粉尘防护,温度限制和布线系统的规定 电气系统的电缆连接应牢固,可靠,防爆电气设备上的电缆引人装置与电缆线径相符,防止电缆松 脱造成的防爆型式失效 电气系统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设置的最大电流值不应大于系统电路电缆所能承受 的最大安全载荷电流值 车辆应设置自动停机装置和手动停车装置,自动停机装置在内燃机超速时或整机最高表面温度接 近或达到最高允许温度时,使车辆在20s内自动停机,自动停机装置应是安全可靠的 4.2.3.5.2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一2013GB12476.4,GB12476.5或GB12476.6的规定 且电气设备
GB/T26950.2一2015 应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 4.2.3.6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 内燃机进气系统应安装两级空气滤清器,第一级空气滤清器的效率至少为85%,第二级空气滤清 器的效率至少为95% 当使用旋风式空气滤清器时,通过空气滤清器的粉尘残余物不应经过排气系统 内燃机排气系统应符合GB20800.2一2006中4.5.2的规定 4.2.3.7离合器 4.2.3.7.1液压离合器 液压离合器、变矩器,液压传动和油冷式离合器的表面温度应符合4.2.3.1的规定 4.2.3.7.2机械离合器 机械离合器的设计应使其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由摩擦或撞击形成的火花不会散发出来 其表面温度 应符合4.2.3.1的规定 4.2.3.7.3摩擦离合器 摩擦离合器的外壳应符合GB4208一2008规定的防尘防护等级IP5x(第1种类型外壳);旋转接合 面的防尘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x 4.2.3.8制动器 制动器的表面温度应符合4.2.3.1的规定 行车制动器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3.6.2的规定 停车制动器应符合GB/T26950.1一2011中4.2.1.6.3的规定 4.2.3.9工作装置 工作装置应符合4.2.1.10的规定 4.2.3.10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应符合4.2.3.1对表面温度的规定 4.2.42D级车辆 4.2.4.1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 表面温度和排气温度应符合4.2.3.1的规定 4.2.4.2机械火花 机械火花应符合4.2.1.2的规定 4.2.4.3机械间距 机械间距应符合4.2.2.3的规定 4.2.4.4静电 静电应符合4.2.1.4.3和GB/T26950.1一2011中4.2.4.4的规定
GB/T26950.2一2015 4.2.4.5往复式内燃机 往复式内燃机应符合GB20800.2一2006对I类2D级内燃机的规定 4.2.4.6电气系统 4.2.4.6.1概述 电气系统应符合4.2.3.5.1的规定 4.2.4.6.2 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应符合4.2.3.5.2的规定 用于导电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至少应为IP6X 蓄电池和微型开关还应符合4.2.2.6提出的安全要求 4.2.4.7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 内燃机进气系统和排气系统应符合4.2.3.6的规定 内燃机进气系统中空气滤清器和内燃机之间的进气管道应密封完好 在20kPa的试验压力作用 ,管道应无明显变形,在停止压力空气的供给后,管道内的压力在3 下,历时1min min内下降不超过 4kkPa 4.2.4.8离合器 液压离合器应符合4.2.3.7.1的规定 机械离合器应符合4.2.3.7.2的规定 摩擦离合器表面温度应符合4.2.3.1的规定,外壳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离合器的外壳应符合GB4208一208规定的尘常防护等级IPx(第1种类翠外壳)旋转接合 面的防尘防护等级应为IP5X; -4.2.2.8.3a)规定的油保护要求; -4.2.2.8.3b)规定的隔爆外壳保护要求,另外,还应符合GB42082008规定的尘密防护等级 IP6X第1种类型外壳);旋转接合面的防尘防护等级应为IP5X 4.2.4.9制动器 4.2.4.9.1概述 制动器的表面温度应符合4.2.3.1的规定 4.2.4.9.2行车制动器 行车制动器的外壳应符合下列要求之 行车制动器的外壳应符合GB42082008规定的尘密防护等级IP6x(第1种类型外壳);旋转 接合面的防尘防护等级应为IP5X 4.2.2.9.2a)规定的油保护要求; 4.2.2.9.2b)规定的隔爆外壳保护要求,另外,还应符合GB4208一2008规定的尘密防护等级 IPx(第】种类型外壳)能转接合面的脑尘防护等级应为IP5x 4.2.2.9.2c)规定的附加安全措施 4.2.4.9.3停车制动器 停车制动器应符合GB/T29650.1一2011中4.2.1.6.3的规定
GB/T26950.2一2015 4.2.4.10工作装置 工作装置应符合4.2.1.10的规定 4.2.4.11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应符合4.2.3.1对表面温度的规定 试验方法 5.1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5.1.1试验车辆的验收 应登记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或生产日期、防爆等级等信息,记录防爆部件的防爆合格证 编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等信息 检查试验车辆各总成、附属装置的完整性;检查各总成润滑油及润滑点的润滑及密封情况;检查车 辆的装配质量,包括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工作装置等是否可靠,正常,发 现故障应及时消除,确保试验安全进行 5.1.2检查试验场地 试验场地应为干燥、平整、清洁的混凝土路面 5.2基本性能试验 车辆的基本性能试验按下列要求进行; -平衡重式叉车的基本性能试验按JB/T3300的规定进行, -侧面式叉车的基本性能试验按JB/T90122011的规定进行; 牵引车的基本性能试验按JB/T107502007的规定进行 5.3防爆性能试验 5.3.1温度测量 5.3.1.1概述 制动器、液压系统、发动机、水箱、排气管道等部件的表面温度及发动机排气温度应进行测量 5.3.1.2试验条件 下面的试验程序适用于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运行的车辆 当运行条件与规定的正常运行条件不同时,应在特殊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试验时应把热敏元件埋放在出现最高温度的表面上来测量表面温度 试验时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如下条件 a)气温为一5C40C; b) 风速小于或等于5m/s e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 l0
GB/T26950.2一2015 5.3.1.3试验程序 5.3.1.3.1适用于平衡重式叉车的试验程序 平衡重式叉车的试验程序按JB/T33002010中19.1的规定进行 5.3.1.3.2适用于侧面式叉车的试验程序 侧面式叉车的试验程序按JB/T9012一2011中5.17.1的规定进行 5.3.1.3.3适用于牵引车的试验程序 牵引车的试验程序按JB/T107502007中6.12的规定进行 5.3.1.4测量 应在每完成5个试验循环之后车辆到达起点位置时进行温度测量 在测量温度后,车辆直接继续进行下一个试验循环 试验一旦开始不得停止,一直进行到连续3次温度测量值之差不大于2C记录该值),或者,车辆 达到其规定的表面温度之前过热装置已经动作为止 否则这5个试验循环应继续进行,直至任一部分 的温度开始降低时为止 在Tl、T2和T3组车辆上配置的液压系统,不必测量其表面温度 试验测得的最高表面温度按式(l)修正到40C环境温度时的值 T=,一/m十40 式中: 修正后的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试验测得的最高表面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 t, 试验时的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lam 5.3.2车辆接地电阻测量 车辆接地电阻测量按照GB/T26950.1一2011中5.3.2的规定进行 5.3.3塑料件绝缘电阻测量 试验条件 5.3.3.1 塑料件的绝缘电阻测量应在环境温度为(23士2),相对湿度为(50士5)%的条件下进行 5.3.3.2试验方法 塑料件的表面电阻测量按照GB3836.12010中26.13的规定进行 塑料件的介电强度测量按照GB/T1048.1的规定进行 5.3.4内燃机安全性能试验 5.3.4.1类3G级内燃机和类2G级内燃机 I类3G级内燃机和I类2G级内燃机的安全性能试验按照GB20800.1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进行 1l1
GB/T26950.2一2015 5.3.4.2类3D级内燃机和类2D级内燃机 I类3D级内燃机和I类2D级内燃机的安全性能试验按照GB20800.2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进行 检验规则 6.1检验职责 车辆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试验 车辆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 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和标志 6.2出厂检验 6.2.1每台车辆均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检验,基本性能的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 规定: -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2391的规定; 侧面式叉车应符合JB/T9012一2011的规定; -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02007的规定 6.2.2车辆防爆性能的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检验项目名称 试验方法 序好出厂格购型式试 要求 最高表面温度 4.2.l.l,4.2.2. 1,4.2.3.l,4.2.4.1 5.3.】 接地电阻 4.2.1.4、4.2.2.4、4.2.4.4 5.3.2 塑料件绝缘电阻 4.2.2.4、4.2.4.4 5.3.3 内燃机安全性能 4.2.1.5、4.2.2.5,4.2.3.4,4.2.4.5 5.3.4 机械火花 4.2.1.2、4.2.2.2、4.2.3.2、4.2.4.2 目测 机械间距 4.2.1.3、4,2.2.3、4.2.3.3、4.2,4.3 目测 工作装置 目测 4.2.1.10、4.2.2.10、4,2.3,9、4.2.4,10 6.3型式试验 6.3.1凡属下列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或工艺等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D 产品停产达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产品连续生产达到五年以上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6.3.2车辆基本性能的型式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规定 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2391的规定; 侧面式叉车应符合JB/T9012一2011的规定; 12
GB/T26950.2一2015 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0一2007的规定 6.3.3车辆防爆性能的型式试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与标牌 7.1.1标志 在车辆的明显部位上应设置和车辆体积大小相适合的永久性的“Ex”标志,表示车辆为防爆型的 7.1.2标牌 在车辆的明显而又不易碰坏处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尺寸及内容应符合GB/T13306及 GB10827.1的规定 同时,标牌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防爆标志 注:防爆标志的标示方法 爆炸性环境用车辆,Ex十车辆级别十类别符号十温度组别或实际最高表面温度)》 7.2包装 7.2.1车辆一般不包装,如用户有特殊要求,则按合同执行 车辆出厂应至少附带下列文件 7.2.2 使用说明书 a 产品合格证书 b 车辆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c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d e)装箱单, 随行工具清单 f 7.3运输 7.3.1对所有随行附件和工具应有防锈和其他防护措施 7.3.2对车辆所有外露的未喷漆且未经表面处理的表面涂防锈油 7.3.3必须加铅封的液压元件和其他零部件,在铅封前应经检查人员批准 7.3.4对所有润滑部分应注人足够的润滑油脂 7.3.5车辆上所有有相对运动的零部件应作相应的固定 7.3.6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方式使车辆固定 7.4贮存 车辆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不结冰的非露天场所

防爆工业车辆GB/T26950.2-2015:内燃工业车辆

定义和分类

根据GB/T26950.2-2015标准,内燃工业车辆是指使用内燃机作为动力装置的工业车辆,其可分为以下几类:

1. 电池供电车辆

主要用于需要严格控制火花或热表面温度的场合,如潜在存在爆炸危险的区域。常见的电池供电车辆有电动叉车、电动平台车等。

2. 非电池供电车辆

使用传统的液态或气态燃料作为燃料,一般适用于生产现场。

安全要求

内燃工业车辆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相关安全要求:

1. 防护罩

必须对发动机、燃油系统和电子设备等部位进行防护罩保护,以避免有害物质溅落到周围环境中。

2. 热表面温度

内燃工业车辆的排气管、机油壳等部分会产生高温,因此需要控制热表面温度不超过爆炸限制温度。

3. 电气安全

对于采用电池供电的车辆,需要满足电气接地等相关电气安全要求。

4. 排放标准

内燃工业车辆的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并严格控制其污染物排放水平。

操作注意事项

在使用内燃工业车辆时,还需要注意以下操作事项:

1. 避免长时间使用

内燃工业车辆使用时间过长会增加其故障率和安全风险,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2. 避免超载行驶

内燃工业车辆的设计载荷是有限的,超载将导致其性能下降、事故风险增加等问题。

3. 注意作业环境

内燃工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质,以及地面是否平整等因素。

总之,防爆工业车辆GB/T26950.2-2015标准下的内燃工业车辆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但在使用时需要遵循相关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以确保其安全可靠性和持久耐用性。

以上是防爆工业车辆GB/T26950.2-2015标准下的内燃工业车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和防爆工业车辆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类似的标准

核设施退役安全要求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自行车安全要求

显微镜物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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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经纬仪
本文分享国家标准光学经纬仪的全文阅读和高清PDF的下载,光学经纬仪的编号:GB/T3161-2015。光学经纬仪共有36页,发布于2016-07-01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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