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469-2013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radioaltime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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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L86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7.220
  • 实施日期2014-07-15
  •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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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国家标准 GB/T11469一2013 代替GBT469二1980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Generalspeeifieationforradioaltimmeters 2013-12-31发布 2014-07-15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T11469一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l4691989(《无线电高度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1469一1989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 在“1范围”中将标准的范围由适用各类飞机所使用的高度表,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亦 应参照适用修订为适用于各类飞机及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 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除HB5870外,其他引用的文件修订为注日期的引用,并引用当前最 新版本; 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一章; 增加了“4高度表的基本组成”一章; 在“5,.1一般要求”中,增加了外形尺寸与重量;工作频率酬除1.5GH2一1.7? cGt保留 4.2GHz一4.4GHz;预热时间不超过1min;输出接口中增加接口形式并可选择;供电电源修 改为满足GJB181A-2003的要求;增加了剩余高度的要求 在“5.2性能要求”中,测高精度和指示器精度修订为根据高度精度等级的不同而不同;输出噪 声修订为根据高度精度等级分类确定;根据高度表的用途,把响应时间修订为显示用和控制用 两种; 在“5.3环境适应性”中,对温度的要求修改为高、低温贮存和高、低温工作,相应的温度要求表 也作了改动;振动由正弦扫频振动修改为宽带随机振动;增加低气压和加速度要求;去除声振、 爆炸性大气要求; 在“5要求”中,去除磁影响要求,增加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要求; 在“6.2一般性试验”中 "中,增加与一般要求对应的一般性试验方法; 在“6.3性能试验”中,测量测高精度时增加测试点的外回路衰减量由产品标准定;指示器精度 试验中,优选测试点的选取修改为“测试点的选取应保证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电源变化试验中,修改为上限电压试验、下限电压试验; 在电磁兼容性要求和电磁兼容性试验中修订为GJB151A一1997,GJB152A一1997; -附录A中温度-高度试验的使用条件分类中的高度,根据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进行了修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国营第七八二厂,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弘、王异民,赵三平,汪海勇、孟宝占,宋金风、纪华、石煜、刘桂平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l469一1989
GB/T11469一2013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高度表(以下简称“高度表”)的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等 本标淮适用于各类飞机及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4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十 12h循环 GB/T2423.16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长霉 GB/T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试验N:温度变化 GB/T2423.222012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JB150.2一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气压高度)试验 GJB150.15一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加速度试验 GJB150.16一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 GJB151A一19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 GJB152A一19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 GJB181A一2003飞机供电特性 HB5870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测高精度altitudeaeeuraey 高度表的高度输出值与被测高度值相比的最大允许误差 3.2 灵敏度sensttity 在保证高度表测高范围和测高精度的条件下,高度表发射电缆端口到接收电缆端口之间的最大总 哀减量 3.3 指示器精度indicatoraceuraey 高度指示器的指示相对于高度表的高度输出误差
GB/T11469一2013 3.4 剩余高度airplaneinstalldelay 高度表安装时高频电缆的延迟和机内延迟所对应的等效高度值 高度表的基本组成 高度表的基本组成如下 -收发机 天线; 高频电缆; 高度指示器(可选择) 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外观 高度表表面应无明显凹痕、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应无起泡、龟裂和脱落等现象;金属零件 应无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 5.1.2外形尺寸与重量 由产品标准规定 5.1.3安全性 对于工作电压较高的易触及部位均应加以防护,外壳应可靠接地 5.1.4工作频率 高度表工作频率范围为4.2GHz~4.4GHHz 5.1.5收发机 收发机应具备独立提供高度表信息输出的能力 5.1.6指示器可选择 指示器应采用直读式并具有内部照明;对于指针式指示器不应有反光,指针应靠近度盘,以减少视 差;指示器应具有简单可辨的高度告警指示和故障告警指示 5.1.7天线 天线的方向图、增益、驻波比、隔离度和绝缘电阻有产品标准规定 5.1.8高频电缆 高频电缆的长度和驻波比由产品标准规定 5.1.9控制器的操作和可接近性(可选择 在飞行期间,按各种可能的组合和顺序,操作控制器后,不应对高度表的连续工作性能产生有害的
GB/I1146g一2013 影响;通常不需要调整的控制器,应放置在飞行人员不易接触的部位 5.1.10自检 高度表应具备自检功能 自检装置出现的任何故障都不应影响高度表的性能 5.1.11多路工作 当两个以上独立工作的高度表在同一个飞行器上同时工作时,应互不影响 5.1.12预热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预热时间不超过1min 5.1.13输出接口 输出接口包括高度数字输出接口,高度模拟输出接口,告警输出接口,故障告警输出接口、跳闸输出 接口等 具体输出接口可选择,其输出形式和负载能力由产品标准规定 5.1.14供电电源 高度表的28V直流供电电源应满足GJB181A一2003中5.3.1的规定,交流供电电源应满足 GJB181A一2003中5.2.1的规定,转换工作特性应满足GJB181A一2003中5.1的规定,高度表应符合 -2003中4.2.3的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高度表的电源功耗在满足机上供电的情况下,由 GJB181A 产品标准规定 5.1.15剩余高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5.2性能要求 5.2.1测高范围 由产品标准规定 5.2.2测高精度 高度表测高精度符合表1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1测高精度等级分类 测高精度 高度精度等级 Il 士0.6或士2%H(取大者 士1.5或士3%H(取大者 士3或士5%H(取大者 注H表示飞机离地面的真实高度 5.2.3指示器精度(可选择 高度表指示器精度符合表2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GB/T11469一2013 表2指示器精度等级分类 指示器精度 高度精度等级 m 模拟指示器精度 数字指示器精度 士0.6或士2%H取大者 高度表数字指示器高度显示与 士1.5或土3%H取大者 高度表数据输出相同 士5或土5%H(取大者 注:H为高度表的高度输出值 5.2.4灵敏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5.2.5高度告警范围和告警精度 告警高度在整个测高范围内应能连续可调,告警精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5.2.6故障告警 高度表在丧失测高能力时,应提供故障告警,由产品标准规定 5.2.7闭锁功能 高度超过测高范围后,高度表的高度信号输出应大于最大测高高度值或小于0m. 5.2.8输出噪声 高度表输出噪声符合表3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3高度表输出噪声等级分类 输出嗓声 高度精度等级 m 士0.3或士1%H(取大者) 士0.7或士1.5%H(取大者 士1.5或士2.5%H(取大者 注:H为飞机离地面的真实高度 5.2.9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分为如下两种 显示用高度表的响应时间;由产品标准规定 a b控制用高度表的响应时间;在60m以下,当输人高度信号突跳10%时,输出信号的响应时间 应不大于0.1s 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GB/T11469一2013 5.3环境适应性 5.3.1高温 5.3.1.1高温贮存 高度表高温贮存温度如表4,贮存时间不小于48h 5.3.1.2高温工作 高度表高温工作温度如表4,试验时间为2 5.3.2低温 5.3.2.1低温贮存 高度表低温贮存温度如表4,贮存时间不小于24h 5.3.2.2低温工作 高度表低温贮存温度如表4,试验时间为2h 表4温度的要求 单位为摄氏度 使用条件分类 环境试验 试验方法 A A2 C C2 Fm A3 B1 B2 B3 D1 D2 EI F2 高温贮存 +70十70 十7o十70 十70十70十70十70十7o十70十70 6.4.1. 高温工作 +55十70 十55+70 55+70十55+7070+55+70 6.4.1.2 低温财贮存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6.4.2.1 低温工作 15 15 20 45 -20 -20 -55 55 -20 55 -55 6.4.2.2 使用条件分类见附录八 由产品标准规定 5.3.3温度变化 高度表应能在产品标准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变化期间正常工作 5.3.4交变湿热 高度表应能在温度为十25C十55C,相对湿度不低于95%的交变湿热环境下正常工作 5.3.5低气压 高度表应能承受相当于最大工作高度为25000m(即气压为25kPa)时的低气压试验 5.3.6振动 振动环境要求应符合GJB150.16一1986表1中第4,5,6、7A、7C类的规定,第4类的试验量值应 符合GJB150.16-1986中2.3.的规定,第5类的试验量值应符合GJB150.16一1986中2.3.5的规定 第6类的试验量值应符合GJB150.16一1986中2.3.6的规定,第7A类的试验量值应符合 GJB150.16一1986中2.3.7的规定,第7C类的试验量值应符合GJB150.16一1986中2.3.9的规定 或
GB/T11469一2013 由产品标准规定 5.3.7 加速度 高度表应能承受GJB150.151986中规定的第I类和第l类加速度试验 5.3.8冲击 高度表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6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的工作冲击条件 在此条件下应 能正常工作,并保持结构完好 高度表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15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的碰撞安全性冲击 在此条件 下,允许有弯曲和变形现象,但安装连接部分不得有机械损伤和高度表的移位 5.3.9霉菌 高度表应能承受GB/T2423.16一2008中规定的霉菌试验 在热带气候霉菌生长条件下不应有影 响机械,电气连接的锈蚀 5.3.10盐雾 高度表应能承受GB/T2423.17一2008中规定的盐雾试验 在海洋盐雾大气条件下不应有影响机 械、电气连接的锈蚀 5.4电源变化 高度表在产品标准规定的输人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范围内,性能应符合要求 5.5可靠性和可维修性 高度表的平均失效间工作时间MTBF和平均修复时间MTTR由产品标准规定 5.6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 高度表的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5.7 电磁兼容性 高度表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GJB151A-1997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5.8运输 高度表按振动频率4Hz,振幅10mm的强度的运输条件,或按产品标准规定的实际运输试验后 应正常工作并无机械损伤 5.9 飞行试验 高度表进行飞行试验时,应能稳定测高 高度表进行飞行试验的通常测量条件应为 a)横向速度;0m/s15m/s; 90n b纵向速度:0m/s m/s; 垂直速度;30m以下,0m/s5m/s; c) 30m以上,7m/s; d)俯仰角范围;一20"+20'" 倾侧角范围:一20'+20° e
GB/I1146g一2013 特殊用途高度表进行飞行试验的测量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 试验方法 6.1总则 除非另有规定外,所有性能测试均应在下列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C35C; 相对湿度:25%一75%; 气压:86kPa一106kPa b)除非另有说明外,测试高度表用的仪器和专用设备的精度应是被测高度表精度指标的三倍 以上 试验箱的容积至少大于高度表体积的10倍 c 正常的试验电压应为 d 直流:电压(28士0.5)V,交流;电压(115士2)V,频率(400士8)Hz 预处理;必要时每项环境试验前,高度表应在测试用标准大气条件下保持时间至少4h e 特殊用途高度表进行飞行试验的测量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 6.2 -般性试验 6.2.1外观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 6.2.2外形尺寸与重量 用量具和衡器对高度表的外形尺寸与重量进行检测 6.2.3安全性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2.4工作频率 用频率测量仪器测量高度表的工作频率 6.2.5收发机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2.6指示器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2.7天线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8高频电缆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2.9控制器的操作和可接近性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GB/T11469一2013 6.2.10自检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11多路工作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12预热时间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13输出接口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2.14供电电源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15剩余高度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3性能试验 6.3.1测高范围 按飞行器的试验方法 6.3.2测高精度 按图1连接测试电路,用高度表模拟接口或数字接口输出的高度信号(电压,电流,电阻和数字等信 号形式)与高度模拟器的等效高度相对照的方法进行测量,在整个测高范围内测试点应不少于两个 测 量测高精度时外回路的衰减量应与精度校准点的外回路衰减量一致(测试点的外回路衰减量由产品标 准定),衰减量的误差为士2dB 高度指示器 指示器接口 数字接口 无线电高度表 高度检测仪 模拟接口 接收 发射 数字电压表 高度模拟器 可调寂诚器 图1高度表测试原理图
GB/T11469一2013 6.3.3指示器精度 用指示器的读数与通过模拟接口或数字接口输人给指示器的标准高度(电压、电流和数字等信号形 式)相对照的方法进行测量,在整个指示高度范围内,选取多个测试点进行,测试点的选取应保证全面性 和准确性 6.3.4灵敏度 高度表灵敏度的测量,按图1连接 模拟高度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在6.3.2的基础上逐渐增大 回路轻孩量,直至高住表高度输出信号的变化达到规定的误差,此时外回路的总衰减疑即为高度表的灵 敏度 6.3.5高度告警范围和告警精度 在6.3.3的基础上,把告警标志调到测试高度的刻线,改变输给指示器的高度信号,使指针沿高度 降低的方向接近告警标志,直到告警 此时的高度信号对应的高度与高度刻线量值之差即为告警精度 告警标志应在整个测高范围连续可调,测试点与6.3.3相同 6.3.6故障告警 在高度表通电工作中,使高度表失去测高能力,故障告警装置应提供告警信号 6.3.7闭锁功能 高度表的闭锁功能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3.8输出噪声 按产品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6.3.9响应时间 a)显示用高度表的响应时间按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b控制用高度表的响应时间;将高度表接上高度模拟器,模拟高度调在20m~60m之间 然后 突然改变高度模拟量的10%,此时高度表的输出在超调量小于5%的情况下,达到稳定值的 63%时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0.ls 6.4环境试验 6.4.1高温 6.4.1.1高温贮存 高温贮存试验条件应符合5.3.1.1的要求,高度表不工作,装人试验箱内,贮存时间不小于48h,恢 复常温2h后进行最后检测 高度表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高度表应符合5.2.25.2.7的要 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1.2高温工作 高温工作试验条件应符合5.3.1.2的要求,高度表不工作,装人试验箱内,当试验箱内温度达到高温 工作温度时,高度表通电工作并保持此温度2h后,进行中间检测,恢复常温2h后进行最后检测 高 度表进行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高度表应符合5.2.2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 最后检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GB/T11469一2013 6.4.2低温 6.4.2.1低温贮存 低温贮存试验条件应符合5.3.2.1的要求,高度表不工作,装人试验箱内,贮存时间不小于24h,恢 复常温2h后进行最后检测 高度表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高度表应符合5.2.2一5.2.7的要 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2.2低温工作 低温工作试验条件应符合5.3.2.2的要求,高度表不工作,装人试验箱内,当试验箱内温度达到低温 工作温度时,保持此温度2h后,高度表通电进行中间检测,恢复常温2h后,进行最后检测 高度表进 行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后检调项目,高度表应符合5.2.2一5.2.了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 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3温度变化 温度变化试验按照GB/T21423.222012中试验Nb的规定进行,箱温变化平均速度为(1士0.2)C min,循环数为2,暴露时间T,为1h 高度表进行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在试验期间,接 通电源,高度表应无故障地工作,作为中间检测,循环结束后,箱温达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的温度并稳定 后取出箱外,放置2h后进行最后检测,高度表应符合5.2.2一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 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4交变湿热 交变湿热试验按G;B/T2423.4一2008试验Db进行,高温温度为十55C,周期天数6d 高度表进 行初始检测、中间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在每一循环的高温期的最后2h时间内,接通电源,高度表应无 故障地工作,作为中间检测 循环结束后,箱温达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的温度并稳定后取出箱外,放置 24h后进行最后检测,高度表应符合5.2.2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为驻波比 和绝缘电阻 6.4.5低气压 低气压试验按GB150.2一1986中4.2的规定进行,试验气压为25kPa,温度为一55,持续时间 为3min 高度表进行初始检测、最后检测项目,应满足5.2.2一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 检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6振动 -1986中4.1、4.2、4.5的规定 试验 振动试验条件应符合5.3.G的要求,试验程序按GJB150.16- 后,高度表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应符合5.2.2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 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7加速度 加速度试验条件应符合5.3.7的要求,试验程序按GJB150,15一1986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高度 表进行初始检测,最后检测项目,应满足5.2.2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为驻波 比和绝缘电阻 6.4.8冲击 6.4.8.1工作冲击 按照在飞机上使用的安装方式,通过专用夹具把高度表固定在冲击台上,以平行于高度表垂直轴的 10o
GB/T11469一2013 上、下两方向各冲击3次,在平行于高度表水平长轴的前、后两个方向各冲击3次,在平行于高度表的水 平短轴的左、右两个方向上各冲击3次,共计18次 每一次冲击峰值加速度为60m/s,脉冲持续时间 为11 ms 高度表应进行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 冲击后,高度表应进行外观检查、机械检查及性能检查 进行最后检测,并符合5.2.2一5,2.7的要求 天线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项目为驻波比和绝缘电阻 6.4.8.2碰撞安全性冲击 对每一个6.4.8.1所述位置上的高度表施加一个峰值加速度为15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lms的 冲击,共计6次 在6次冲击完后,检查高度表是否有机械损伤 这时允许有弯曲和变形现象,但安装 连接部分不得有机械损伤,高度表不得移位 此试验也可以用一个相同质量的模型来代替高度表,但不得改变重心位置,而且模型的安装不得增 加高度表外壳和安装架的安装强度 6.4.9霉菌 霉菌试验按GB/T2423.16一2008中试验方法1进行,暴露时间28d(先于盐雾试验) 高度表不 包装,不通电置于试验箱中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下列要求 试后从箱中取出高度表和天线立即进行外观检查,长霉程度不超过2级, a b) 擦去霉丝,用放大镜检查表面的物理侵蚀程度 6.4.10盐雾 盐雾试验按GB/T2423.17一2008中试验Ka进行,暴露时间不小于48h 高度表和天线不通电 置于试验箱内,不用的插头座应加上防护盖 试验结束后,退下外壳,用流动水洗掉外壳上的盐沉积物 用燕僧水的棉球清洗渗人到高度表内部的盐溃,检查腐蚀情况 注,做过盐雾试验的产品,不能再做霉菌试验 6.5电源变化 6.5.1上限电压 6.5.1.1使用28V直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人电压调整到上限电压,工作时间30min以上,在此期间 内高度表应满足5.2.25.2.7的要求 6.5.1.2使用115V交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人电压调整到上限电压,频率调整到上限频率,工作时间 30min以上,在此期间内高度表应满足5.2.2~5.2.7的要求 6.5.2下限电压 6.5.2.1使用28V直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人电压调整到下限电压,工作时间30min以上,在此期间 内,高度表应满足5.2.25.2.7的要求 6.5.2.2使用115V交流电源的高度表,把输人电压调整到下限电压,频率调整到下限频率,工作时间 30min以上,在此期间内高度表应满足5.2.2一5.2.7的要求 6.6可靠性与可维修性 可靠性与可维修性试验,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 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试验,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6.8电磁兼容性 高度表的电磁兼容性试验,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按GJB152A一1997的有关项目进行 11
GB/T11469一2013 6.9运输 运输试验在模拟试验台上进行,把符合包装要求的高度表(包括成套要求的所有附件),固定在运输 试验台上,以振动频率4Hz、振幅10mm的强度,试验时间2h;或按产品标准规定的实际运输试验 试验后检查,包装状态应完好,并对高度表进行机械检查及性能检查 6.10飞行试验 高度表安装在飞行器上,进行实际飞行试验,对高度表进行全面考核,或按照特殊用途的测量条件, 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检验分类如下 a)定型检验, b)交收检验; e)例行检验 7.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5 表5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定型检验交收检验例行检验 章条号 章条号 外观 5.1.1 6.2.1 外形尺寸与重量 5.1.2 6.2.2 安全性 5.1.3 6.2.3 工作频率 5.1.4 6.2. 收发机 5.1.5 6.2.5 指示器 5.l.6 6.2.6 天线 5.1.7 6.2.7 般 高频电缆 5.1.8 6.2.8 爱 控制器的操作和可接近性 5.1.9 求 6.2.9 0 5.1.1o 6.2.10 自检 11 多路工作 5.1.11 6.2.11 12 预热时间 5.1.12 6.2.12 13 输出接口 5.1.13 6.2.13 14 供电电源 5.1.14 6.2.14 15 剿余高度 5.l.15 6.2.15 测高范围 16 5.2.1 6.3.1 12
GB/T11469一2013 表5(续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定型检验交收检验例行检验 章条号 章条号 17 测高精度 5.2.2 6.3.2 18 指示器精度 5.2.3 6.3.3 19 5.2.4 灵敏度 6.3.4 高度告警范围和告警精度 20 5,2.5 6,3.5 5,2.6 故障告警 6.3.6 21 22 闭锁功能 5.2.7 6.3.7 23 输出噪声 5.2.8 6.3.8 24 响应时间 5.2.9 6.3.9 25 高温贮存 5.3,1. 6.4.1l.l 高温 26 高温工作 5.3.1.2 6.4.1l.2 低温贮存 27 5.3,2.1 6,4.2.l 低温 低温工作 28 5.3.2.2 6.4.2.2 29 温度变化 5.3.3 6.4.3 30 交变湿热 5.3.4 6.4.4 31 低气压 5.3.5 6.4.5 32 振动 5.3.6 6.4.6 33 加速度 5.3.7 6.4.7 34 5.3.8 冲击 6.4.8 霉菌 的 5.3.9 6.4.9 36 5.3.1o 6.4.10 盐雾 37 电源变化 5.4 6.5 38 可靠性和可维修性 5.5 6.6 39 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 6. 5.6 40 电磁兼容性 5.7 6.8 运输 4 5,8 6,9 飞行试验 5.9 6.10 注, 表示必须检验的项目;o表示当需要时做的检验项目;表示只做工作冲击;一表示不进行检验的项目 7.3定型检验 7.3.1高度表在设计定型时应进行定型检验 7.3.2定型检验由承制方负责进行.订货方可派代表参加.检验后应提交定型检验报告 7.3.3进行定型检验的高度表应为1一2套 7.3.4检验中出现故障(或某项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应停止检验,分析故障原因,以便确定故障是 孤立现象还是设计上的缺陷 若故障属于孤立的现象,排除后应继续进行;若故障属于设计上的缺陷, 13
GB/T11469一2013 应改进设计,消除故障,并提出故障分析报告,然后重新进行定型检验 7.4交收检验 7.4.1批量生产的每一套高度表都应进行交收检验 7.4.2交收检验由承制方负责进行 订货方可派代表参加 检验后应提交检验报告 7.4.3检验中出现故障时,应停止检验,分析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检验 7.5例行检验 7.5.1批量生产的每一批高度表都应进行例行检验 7.5.2例行检验由承制方负责进行,订货方可派代表参加,检验后应提交例行检验报告 7.5.3进行例行检验的高度表应在交收检验合格的高度表中按表6的要求随机抽取 表6例行检验随机抽样表 提交交收检验高度表的套数 例行检验高度表的套数 10 1l100 101一200 200以上 每增加200套或不足200套抽1 套 7.5.4检验中出现故障时,应停止检验,分析故障原因,采取措施,数量加倍重做该项试验,合格后可继 续进行试验 7.6判定规则 交收检验,例行检验均合格的高度表,订货方应全部接收 7.6.1 7.6.2对交收检验、例行检验出现的故障,不能排除或达不到产品标准的应拒收 7.7检验后样机处理 7.7.1经过定型检验的高度表,不得作为供货的产品出厂,而应由承制方保存,供制造、检验时使用 7.7.2经过例行检验的高度表,应更换短寿命元器件和试验中确属受损的元器件,并将其恢复原状 样机恢复后,重新进行交收检验,性能达到同批产品的水平,可随本批高度表提交订货方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志 a)制造厂名称 产品名称 b) e)产品型号; d) 生产批号 8.1.2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的规定 14
GB/T11469一2013 8.2包装 8.2.1包装要求 包装按HB5870的规定 8.2.2随机文件 随机文件包括 a) 产品合格证书 b)产品使用说明书; e)装箱单 d)随机备附件清单; 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e 8.3运输 包装好的高度表在不受雨雪和烈日的直接影响下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空中等单一运输或上述 任一组合运输 8.4贮存 包装好的高度表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0C一35C,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酸碱腐蚀、无强烈机械 振动和无强磁场作用的库房里 贮存期应不小于3a 15
GB/T11469一2013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高度表温度-高度试验的使用条件分类 根据高度表在飞机上的使用和安装情况,将高度表分成以下几种类别 A1类 预期安装在飞机上控制温度和具有不低于4500m平均海平面等效高度压力的增压区内的高度表 定为A1类 这一类也适应于不增压和在不高于4500m的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 A2类 预期安装在飞机上部分控制温度,但具有不低于4500m平均海平面等效高度压力的增压区内的 高度表定为A2类 这一类也适用于不增压和在不高于45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 A3类 预期安装在不高于45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温度要求不同于Al和A2类的不增压飞机 上的高度表定为A3类 B1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75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控制温度的区内的高度表定为 B1类 B2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75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不控制温度区内高度表定为 B2类 B3类 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温度要求不同于B1和2类的不增压飞机上 预期安装在高达73w, 的高度表定为B3类 c1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0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的不增压和控制温度区内的高度表定 为C1类 C2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0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不控制温度区内的高度表定 为c2类 C3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0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温度要求不同于C1和C2类的不增压飞机 上的高度表定为C3类 D1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5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控制温度区内的高度表定为 D1类 D2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5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不控制温度区内的高度表定 为D2类 E1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21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不控制温度区的高度表定为 16
GB/T11469一2013 E1类 F1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6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控制温度区内的高度表定为 F1类 F2类 预期安装在高达16000m平均海平面高度上飞行的飞机上不增压和不控制温度区内的高度表定 为F2类 17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GB/T11469-2013

无线电高度表是飞机上常见的一种仪表,它通过测量地面以上的高度来帮助飞行员掌握当前的飞行高度。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GB/T11469-2013是我国对于这种仪表的标准化规定,本文将对其做出全面的解读。

一、规范概述

GB/T11469-2013是一份针对无线电高度表的通用规范,其中包括了该仪表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指标和测试方法等方面的规定。该规范适用于民用航空中的无线电高度表,旨在保证其在各种环境下都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安全性要求。

二、规范要求

根据该规范的要求,无线电高度表应具备以下基本特点:

  • 精度高:在各种环境下,应能够准确地测量地面以上的高度。
  • 可靠性强:在飞行过程中应能够长时间、稳定地工作。
  • 适应性好:能够适应不同的气象和飞行环境。

三、技术指标

GB/T11469-2013还对无线电高度表的技术指标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了该仪表的测量范围、分辨率、误差限和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这些指标的合理设定关系到该仪表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四、测试方法

为了保证无线电高度表的各项指标符合规定,GB/T11469-2013也提供了相应的测试方法。这些测试方法主要包括了仪器检验、环境适应性试验、精度试验和稳定性试验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些测试方法,可以全面评估该仪表的各项性能指标。

五、结语

本文简要介绍了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GB/T11469-2013的相关内容。无线电高度表是飞机上不可或缺的仪表之一,其精度和可靠性对于飞机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在使用该仪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GB/T11469-2013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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